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委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为巩固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皖农市〔___〕___号、六农〔___〕___ 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和省市农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现制定《___ 年霍山县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整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_届___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环绕“保障民生,服务三农,促进发展”这三大主题,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措施,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环绕茶叶、毛竹、蚕桑、百合、畜禽、鳗鱼六大优势产业和板栗、油茶、葛芋、中药材四大特色产业,积极开展质量兴农活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行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按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要求___生产,逐步建立起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
鼓励龙头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实施全程质量监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
推进节能减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理。
巩固和提高全国绿色茶叶原料基地和国家级蚕桑、鳗鱼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水平。
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哺育和发展山区特色名牌农产品。
经过一年的集中整治,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___得到有效遏制。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相关推荐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
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一、总体要求围绕当前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管并举,在继续做好基地建设、“三品”认证的基础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全过程的监管链条,探索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具体以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使用为重点,以水产和畜禽养殖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药和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到今年年底,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
二、主要内容1、开展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检查。
在水产养殖用药方面,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己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
检查水产养殖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以及药品和饲料库是否有违禁药品和饲料;在畜禽养殖环节方面,重点查处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在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方面,重点查处使用禁限用农药,双孢菇和白灵菇生产、包装使用荧光增白剂等行为。
2、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
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产品行为;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3篇)
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方针,以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畜禽养殖生产、加工环节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瘦肉精”为重点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着重查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进一步强化监督监管,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清除非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行为,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乃至今后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整治重点(一)加强饲料环节整治。
1.___开展饲料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取缔无证企业和违法违规企业;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督促其完善饲料产品进、出、使用台帐,建立饲料质量追溯体系。
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
2.加强对饲料的监管和监测力度。
加大饲料中“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力度。
认真开展违禁添加物检查检测工作,发现问题严厉查处;严禁使用“三无”饲料产品。
(二)加强兽药环节整治1.重点查处禁用兽药。
严厉查处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及人用药品、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虚假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___办法》的兽药广告。
2.加强兽药使用监管。
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3.加强兽用抗菌药物整治。
逐步完善执业兽医师制度,促进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
(三)加强养殖环节整治1.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进货台账记录。
2.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
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力度。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
为保障兽类健康,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加强我国畜禽养殖药物管理,制定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兽药合理使用率提高。
完善兽药品种分类和限制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免疫和用药的合理化、规范化,减少兽药滥用和误用的情况,提高兽药利用效率和动物免疫力,降低饲养成本,增加养殖效益。
(二)兽药达标率提高。
加强对市场兽药产品质量监控和兽药残留检测能力建设,推广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全面提高兽药检测能力,减少因兽药残留超出限量而造成的动物死亡和残留物滞留的情况,保障人畜健康。
(三)兽药来源安全率提高。
加强兽药经营管理,规范兽药零售市场秩序,控制兽药流通渠道,打击非法兽药交易,避免兽药来源不明的情况,确保兽药来源的安全性。
二、整治措施
(一)兽药分类管理。
将兽药品种进行分类,并根据兽药的不同特性制定使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兽药的登记审批,严禁非法兽药流通和使用。
对已经投放兽药的动物,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其产生的产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安全。
(二)免疫计划制定。
根据动物免疫需求和疾病流行规律,制订科学、合理的免疫计划和用药方案,并按照规定方式、剂量、方。
农药执法实施方案
农药执法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农药执法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民健康,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农药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严禁无证经营。
2.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生产现场检查,对不符合生产标准的企业进行整改或取缔。
3.加强对农药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农药销售行为,严禁销售过期、假冒伪劣农药。
二、加强执法力度1.加大对农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2.加强对农药使用环节的执法检查,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对违法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3.建立农药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打击农药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1.加强对农民的农药使用知识宣传,提高农民对农药使用安全的认识,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2.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结果,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3.加强农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农药安全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农药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技术支持1.加强农药检测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农药残留检测水平,及时发现和处置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2.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开展农药使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药的能力。
3.加强农药环境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及时发布农药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保障农药使用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五、加强督导考核1.建立健全农药执法督导考核机制,对各级执法部门的农药执法工作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
2.加强农药执法工作的绩效考核,对农药执法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强化法制保障1.加强农药执法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农药执法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农药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加强农药执法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工作依法公正。
农产品药物残留(兽药监管)整治措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农产品药物残留(兽药监管)整治措施农产品药物残留是指农产品在生产、种植、养殖、采收、储存、加工等环节中使用兽药后残留下来的化学药物。
这些残留物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对兽药使用进行监管并采取整治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加强农产品药物残留的监管工作,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兽药管理法律法规,明确兽药使用的范围、标准和限制,明确处罚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农产品药物残留的监管力度。
2.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农产品的采样检测工作,建立合理的检测体系和技术标准,对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进行准确测定和监测。
3. 提高兽药使用人员的素质加强对兽药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兽药使用的意识和责任感,加强对兽药使用的管理和规范化。
4. 推广绿色兽药加大对绿色兽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倡农民使用绿色兽药,减少对农产品的药物残留程度。
5. 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农产品药物残留问题的认识,引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倡导健康的饮食习惯。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6. 建立畜禽养殖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畜禽养殖登记管理制度,对养殖场进行统一登记,加强对养殖环境和兽药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7. 鼓励农民使用无害农药和生物农药鼓励农民使用无害农药和生物农药,同时加强对农药的质量检验和监管,确保农药的质量安全。
8.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药物残留风险评估机制,对食品中的药物残留风险进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风险。
9.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借鉴和学习其对农产品药物残留的监管和整治经验,以提高我国的兽药监管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加强对农产品药物残留的监管工作,减少兽药使用对农产品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确保人们食用的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同时也能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了保障人类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近期启动。
本方案旨在优化农药兽药使用,控制化学品污染,促进绿色农业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一、背景与意义农药兽药作为农业生产的必需品,对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有重要作用。
但可能存在的问题是,不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开展针对农药兽药的专项整治行动至关重要。
本方案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加强监管,规范农药兽药使用,促进绿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整治行动的重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控制农药兽药的合理用量,防止化学品污染。
在此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的农药兽药进行淘汰,修订和完善农药兽药管理法规,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市场准入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等措施得以逐步完善。
三、农药兽药使用的控制(一)强化培训教育,提高使用水平和管理水平。
引导广大农民、经营者掌握科学、规范的使用技术。
(二)贯彻有关法规、强化农药兽药产品质量监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农药兽药使用记录,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跟进,严格掌控物品流向。
(四)在推广应用农药兽药产品时,积极倡导绿色农业思想,提高市场规范性。
四、淘汰问题产品(一)对已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老产品,要销毁处理,确保不再使用。
(二)加强对农药兽药生产企业的管理,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要进行召回或退役。
(三)对不合格的流通产品,要加强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
五、完善管理机制和法规体系(一)加强对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管理,加强生产许可证制度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二)加强研发和技术支持力度,推动绿色农业领域的技术进步。
(三)完善农药兽药管理法规和审批流程,设立一个由国家相关部门及專家等组成的技术委员会,对相关标准进行更新和修订。
加强执法团队建设,强化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
六、总结本方案实施的目的是在保证人体健康与环境安全的基础上,规范农药兽药使用,淘汰农药兽药存量,推动绿色农业发展。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3.15•【字号】青农医〔2023〕34号•【施行日期】2023.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青农医〔2023〕34号西宁、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各州农牧(农牧和科技)局:为扎实推进兽药残留超标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动物源细菌耐药风险,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规范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全面系统检查指导畜禽养殖用药情况,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原料药、化学中间体、人用药品、“自家苗”、假兽药等违法行为,有力整治超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超时限用药及用药记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有效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休药期制度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用药行为。
二、工作任务(一)整治违规销售原料药等行为。
以原料药、兽用活疫苗经营企业为重点,随机调取产品出库信息并追溯核实购买对象有关情况,通过核查兽药二维码追溯信息,督促经营企业压实迫溯责任,及时上传兽药出库销售去向信息和购买对象信息。
发现将原料药销售给畜禽养殖主体、未按温湿度要求存储运输疫苗、未按规定上传入库出库信息、兽药拆零销售等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夸大疗效等行为。
以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检查经营门店和库房、养殖场兽药库房,随机抽查陈列或存储的兽药产品,重点核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发现以下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一是以中药材为主要成分、标示为饲料原料或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凡标注了预防、治疗和诊断动物疾病的,依法按假兽药处理;二是未标注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未标注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依法查封扣押,现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发现含有兽药(药物)成分的,按假兽药处理;三是标明的适应症(作用用途、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标注兽药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标准不符的,依法按假兽药处理;四是不标明有效成分的,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的,依法按劣兽药处理;五是标注的用法用量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不标明或者更改休药期的,依法按有关规定处理。
2022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2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监管工作,提升兽药质量,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___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一)重点产品1、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___号公告、第___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2、假劣兽药(品种见___药质量通报)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3、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3、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二)重点单位1、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2、非法生产企业;3、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兽药经营企业;4、兽药使用单位(动物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所[医院]);5、兽药残留被取样单位。
(三)重点区域1、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省份;2、兽药残留问题突出省份;3、畜牧主产区;4、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
四、整治任务(一)强化兽药gmp监管。
完善兽药gmp检查验收标准,规范检查验收活动,保证兽药gmp质量。
加强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加大gmp飞行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兽药gmp成效,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二)___兽药市场整治。
加大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加强兽药重大案件查处、曝光工作,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件处理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大兽药抽检力度。
___实施兽药监督抽检计划,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通报、处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四)加强兽药使用管理。
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
今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出台
区域 ; 以兽药 、 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 ( 户) , 制售假 劣兽药 的“ 黑窝点” , 涉嫌违规添加抗 菌药 、 禁用兽药或
任制度 、 执法监管 台账制度 、 整改复查 制度和查结案件 公 开制度 , 规范水 产品养 殖行为 , 确保 水产 品生产的质
量安全。( 厅渔业处 负责 )
( 六 ) 农资打假 专项治理 以种子 、 农药、 肥料、 兽药 、
收购 、 贮藏 、 运输关键环节 , 完善 制度建设 , 加大 生鲜乳 质量安全检查力度 , 确保生鲜乳 质量安全 。( 厅 畜牧处
毒禁用农 药或非 法添加禁 用高毒 农药成分 的行为 , 坚
@ 农 业 科 技5 往氖
2 0 1 3 年第 l l 期
“ 黑 窝点” , 大力 推进奶 牛养殖 标准化 、 规模 化进程 , 进
一
质的行为 ,逐步建立健 全水产 品质量 安全监管 岗位责
步提高乳制 品行业 的生产集 中度 , 围绕生鲜 乳生产 、
西、 白银 、 庆阳、 天水 9个主产市 州奶牛养 殖大县 为重
㈠ 农 药及 农 药使 用专项整 治 以全省 2 0个 国家
蔬菜标准 园 、 1 6 个 国家水果标准 园、 1 9 0 个省 级蔬菜 标 准 园、 6 0 个省级水果标 准园 、 3 个茶叶重点生产县 为重
点整治 区域 ; 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 和克百威 、 氧乐
果、 水胺硫磷 、 氟虫腈等 限用农药 为重点整 治产 品 ; 以 农药经营单位 、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 和专业 生产合 作社为重点整治单位 ;以农药生产经 营单位非法 添加 未经登记有效成分特别是高毒农药行 为 ,农产 品生 产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农药滥用、兽药残留、农产品加工不规范等,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方案,加强监管和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整治整改目标本专项整治整改方案的目标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优质、绿色、可追溯。
具体目标如下:1. 所有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生产,杜绝农药滥用和兽药残留问题。
2.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
3. 提升农产品加工环节的卫生标准,确保产品加工过程安全无害。
4.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实现农产品可追溯。
5.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率,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整治整改措施为达成上述目标,提出以下整治整改措施: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生产企业和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3)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
(4)增加监管人员数量和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
2. 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管理(1)完善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2)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模式,减少对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3)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基地的管理,确保土壤和水源的环境安全。
3. 强化农产品加工环节卫生管理(1)制定严格的农产品加工卫生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按照标准进行加工。
(2)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行为。
(3)加强对农产品加工设备和工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加工过程安全无害。
4.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平台,实现农产品质量信息的采集、监测、发布和共享。
农药监管实施方案
农药监管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农药的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农药监管实施方案。
这些方案旨在规范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防止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措施。
首先,针对农药生产环节,监管方案要求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生产农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闭或整顿,严惩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生产过程符合规定,不违法添加有害物质。
其次,针对农药销售环节,监管方案要求农药经销商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规定从正规渠道购进农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对于违法销售农药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严肃处理。
同时,加强对农药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销售环节的合法合规。
再次,针对农药使用环节,监管方案要求农民在使用农药时必须严格按照标签说明和农药使用技术规程使用,不得超量施用或者违规使用。
对于违法使用农药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严格制止。
同时,加强对农药使用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农药使用的安全和合理。
此外,监管方案还要求建立健全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农药市场的动态监测和信息发布,及时掌握农药市场的情况,及时发布农药安全预警信息,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总之,农药监管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地推动农药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保障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农药监管工作,共同维护农产品的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共同关注农药监管工作,共同为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保驾护航。
饲料兽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饲料兽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饲料兽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目标和任务为了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生猪等畜禽的质量与安全,国家决定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整治,以规范饲料兽药的使用和市场秩序。
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整治饲料兽药行业乱象,确保畜禽饲料安全,提升畜禽产品质量。
二、整治重点与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1)加强对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企业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
(2)建立兽药销售追溯体系,强化兽药的来源追踪和合规检查,防止假冒伪劣兽药的流入市场。
(3)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抽查饲料样品,确保饲料的质量与安全。
(4)加强对饲料添加剂的监管,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饲料添加剂,确保畜禽饲料健康。
2. 健全制度与政策(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推动养殖业的规范化发展。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质量检测体系,完善检测方法和技术标准,提高对饲料兽药残留的检测能力。
(3)加大对不合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形成震慑力。
3. 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1)开展饲料兽药的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养殖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2)加强兽药和饲料的科学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提高畜禽养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组织开展饲料兽药安全培训,提升养殖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三、实施与监督1. 实施方式(1)制定整治计划和时间表,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单位。
(2)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整治过程中的重点事项和进展情况。
(3)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对饲料兽药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
2. 监督与评估(1)建立健全饲料兽药整治的监督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定期组织整治工作的评估与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饲料兽药的整治工作。
以上是饲料兽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健全制度与政策、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等措施,全面整治饲料兽药行业乱象,提高畜禽饲料和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水平。
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药品市场管理一直是我国医药领域的重要方面,但由于一些不法商人的存在,药品市场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假药、劣药等。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政府决定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和执法。
二、整治目标1. 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根除假药和劣药。
2. 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众权益。
3. 提高药品监管水平,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4. 加强药品质量和安全监测,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三、整治措施1. 加强监管执法力度(1)加大对药品市场的巡查频率,提高执法力度。
(2)建立完善的违法行为举报机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
(3)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者责任。
2.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1)加强药品注册和许可证管理,严格审核药品上市许可。
(2)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管,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3)建立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联动。
3. 提高药品质量监测水平(1)加强药品抽样检测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加强对药品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的监管,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
(3)严查药品流通环节中的非法行为,消除药品流通环节的风险因素。
四、整治效果评估1. 建立健全的监测机制,定期对药品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
2. 根据整治工作的实际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整治措施。
3. 积极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经费保障政府将加大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宣传教育政府将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七、工作安排1. 确立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分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2.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3.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总结:通过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将坚决打击假药和劣药,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
农产品药物残留(兽药监管)整治措施
农产品药物残留(兽药监管)整治措施篇一为严峻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平安底线,确保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平安,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1.新型农产品生产主体标准化入户率、平安用药培训率、农产品质量平安告知率、质量平安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
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夫专业合作社质量管控措施建立、生产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实现全掩盖。
3.违法案件线索核查率、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率达到100%。
4.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对不合格样品追根溯源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平安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大事。
5.告知承诺制度、定期巡查制度、问题隐患清单制度、飞行检查制度、网格化监管制度一步完善。
6.第三方测评群众满足度达到75%以上,社会共治氛围进一步形成。
二、整治重点(一)"利剑1号'行动: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开展果蔬产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峻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禁用农药的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平安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
(农业股牵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植保站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整治方案见附件1)(二)"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蛋禽用药专项整治,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对象,严峻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
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以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峻打击在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
兽药减量化行动方案
兽药减量化行动方案
兽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是指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减少和控制兽药的使用量,以减少对环境和动物健康的潜在负面影响。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行动方案:
1. 加强监管:加强对兽药的注册、生产和销售的监管,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教育宣传:加强兽药使用者的教育宣传,提高他们的意识和知识,鼓励他们合理使用兽药,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
3. 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养殖户更好地管理动物健康,减少对兽药的依赖。
4. 预防措施:加强动物疾病的预防工作,包括改善动物饲养环境、加强饲料营养管理、做好动物防疫等,从根本上减少对兽药的需求。
5. 替代品研发:鼓励研发和推广替代兽药的技术和产品,例如生物控制方法、天然疗法等,减少对化学合成兽药的依赖。
6. 监测评估:建立兽药使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收集数据并分析兽药使用情况,监测兽药在环境中的残留物含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这些行动方案需要政府、兽药生产企业、兽医机构、养殖业者
等各方的共同努力,通过合作和协调,积极推动兽药减量化的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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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清理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和《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更好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我县实现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突出整治,长效管理”原则,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采取突击整治检查和长效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的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经营资格的;
生产销售过期失效、标签不合格农药、兽药产品的:
生产销售国家禁用的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
效磷、磷胺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和盐酸克仑特罗、己稀雌酚、氯霉素、安眠酮、孔雀石绿等高毒、高残留兽药及其化合物的。
三、工作措施
突出检查整治。
根据我县实际,由县农业、食药监、畜牧、经贸、质监、工商等部门派执法人员参加,组成二个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组。
第一组为农药专项整治检查组:由县农业局牵头安排组织查处,经贸、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参加;第二组为兽药专项整治检查组:由畜牧局牵头安排组织查处,经贸、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参加。
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各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将清理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职责。
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到常抓不懈,加强日常监管,彻底根除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的危害。
强化农药、兽药生产企业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药、兽药质量。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县区内农药、兽药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按整治内容,逐一进行核实。
对问题较轻的,要限期整改;对问题较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问题严重的,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其农药、兽药生产许可证、农药、兽药相关批准文件和农药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
吊销其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排查与举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
要加强对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企业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制假售假窝点,要坚决予以捣毁。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农药、兽药打假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清理行为。
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要对全县农药、兽药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逐一登记造册。
要积极推动台帐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发现违法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超范围经营的要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要坚决取缔。
要从农药、兽药标签检查入手,将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清理出农资市场。
加大抽查力度,确保质量安全。
在做好例行抽查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不定期进行农药、兽药质量抽检,特别是要加强对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抽检,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特别重视对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的监控,一经发现,要及时查处。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手段,设立专题栏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的危害,介绍
新农药和农药实用技术,增强群众农产品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用药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县文体广电局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给予充分配合,通过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及时曝光一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特别是国家禁用农药、兽药的单位,引导、警示和教育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步骤、要求
XX年11月l0日至XX年11月l5日,为突击联合整治检查时间。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牵头部门牵头,突击完成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农药、兽药批发市场,经销网点的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的清理整顿。
XX年11月l
6日至11月18日,为集中突击整治阶段材料总结时间。
根据突击联合整治检查情况,牵头单位认真做好阶段材料汇总和阶段工作总结,于XX年l1月l8日前报送县食安委办和县人民政府。
县食安委办于XX年11月20日前将全县阶段工作总结报送州食安委办。
对收缴的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要登记造册,明确一家单位集中存放,妥善保管,下一步由省相关部
门统一处置;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告。
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自XX年11月1
o日开始,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局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对我县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监管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修订、制订,对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广大农村农药、兽药的监管工作力度,从源头治理着手,根本上实现确保我县农药、兽药、牧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目标。
五、县食安委办、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局等有关部门要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资料的收集、总结、搞好工作档案整理。
州人民政府将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进行工作情况检查,届时有关部门要向检查组作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