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奖励激励在警察管理实践中的运用
运用激励理论探讨提高公务员绩效水平的途径
相结合 , 科学 的指标 体系 对公 务员进 行绩 效考 核 。其 中 , 用 非 常 可 取 的 一 种 方 法 就 是 利 用 中 介 指 标 或 替 代 指 标 来 实 现
1 转 变 观 念
有 通 与 提 高 , 调 事 先 沟 通 与 承 诺 , 在 管 理 中 实 行 持 续 不 断 率 的 建 议 。 如 所 作 建 议 具 有 实 际 效 用 , 关 员 工 可 获 奖 励 。 强 并 员 工 福 利 基 金 为 举 办 员 工 福 利 及 康 乐 活 动 而 设 , 员 工 济 而 的 改 进 和 反 馈 , 成 不 断提 升 的 绩 效 管 理 循 环 。 形 大 多 政 府 部 门 , 绩 效 管 理 狭 隘 的 理 解 为 绩 效 考 核 的 急 基 金 则 协 助 员 工 解 决 突 如 其 来 的经 济 困难 . 将 总体来 说 , 些 措 施 使得 香 港 公务 员 的工 作 没有 后 顾 这 过 程 , 是 一 个 错 误 观 念 。 要 实 现 公 务 员 绩 效 管 理 的 正 常 这 工 工 员 运 行 , 须要做 的就 是 观念 的转 变 , 立 整 体 观念 , 必 树 将绩 效 之 忧 , 作 环 境 得 到 全 面 改 善 , 作 生 活 质 量 水 平 较 高 , 从 有 管 理 视 为 一 个 有 机 统 一 的 过 程 。 在 此 过 程 中 , 以 加 强 对 工 的 工 作 满 意 度 不 断 提 高 , 而 使 个 人 绩 效 不 断 提 高 , 利 可 工 作 流 程 的 记 录 , 绩 效 管 理 整 个 过 程 提 供 依 据 , 可 以 设 为 也 立公 务员绩 效档案 , 立长 期绩效 管理 的观念 。 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公安部令第66号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6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已经2003年4月2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XXX二00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公安机关奖励工作要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全局和中心任务,及时奖励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按绩施奖;(二)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三)公开、公平、公正;(四)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第四条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是奖励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奖励工作。
公安机关其他部门配合政工部门做好奖励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奖励经费列入各级公安机关财务年度预算,从公安业务费中列支,专款专用。
第二章奖励的类别、对象和等级第六条奖励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七条集体奖励的对象是各级公安机关建制单位和为完成专项工作临时成立的非建制单位。
第八条个人奖励的对象是各级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民警察。
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人民警察,生前有重大贡献或者突出事迹,符合奖励条件的,可以追授奖励。
第九条集体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个人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探究如何激励监狱基层民警
工作倦怠是指个 体不 能有效 地面对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压力而逐渐 形成的一种综合征 。监狱基层 民警长期处在监狱工作的最前沿 ,工作 负荷重 、 工作压力大 、— 作性质单调 , 容易产生职业倦怠。
2 . 3 个 体特 征原 因
警 察文化 是警察组 织群体 在长期工 作实践 中形成 的警察意 识形 态 ,具有 由内而外 ,由里及表 、 潜 移默化 的特点 , 它的独特作用在于 内部凝聚力 的加强 、内部团结的增 进 、 精 神面貌 的改善和敬业精神 的 激发 。一是积极践行监狱警察精神。牢固确立 “ 法治 、民主、人本 、 竞争 、和谐 、责任 ”的警察文化 理念 ,认 真宣传 、深人实践 “ 崇法 崇德 、 致正致新” 的监狱警察精神 ,努力培育民警 的共 同价值取 向 、 职业道德及精神风貌 ,提高警察队伍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 ,实现 民 警的自 我激励 , 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充分发挥 典型示 范作 用。监狱警察 中的先进模范人物是警察文化的人格化 ,他们身上体现 着社会和警察 队伍 的追求 。在监狱T作实践中 ,要大力挖掘 、树立一 批先进典型人物 , 树立 良好 的警察文化形象 ,激励广大民警不断开拓 进取 ,建功立业 。三是丰富基层 民警的精神文化生活。警察文化需要 多种载体形 式加以表 现、升华和融合 。要积极组织开展读书节 、球类 比赛 、棋牌 比赛等丰富多彩 、 喜 闻乐见 的民警文化活动 ,丰富 民警的 业余生活 , 提升民警 对组织的归属感 ,振奋民警 的精神, 促使其保持高 昂的斗志。
4 结 论
个 性特 征影 响其对外 界 因素的反应 。监狱基 层 民警的气 质 、性 格 、能力等个性特征决定 了他们对事物 的认知方式和应对方式 ,民警 的需要及动机强度 的不同也导致个体忍受挫折程度有所差异, 因而倦怠
有关监狱人民警察激励机制的研究
有关监狱人民警察激励机制的研究监狱人民警察作为一种职业,因为其职业的特殊性被社会很少关注。
我国的监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物,是为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服务的。
监狱因为其相对的封闭性在对民警进行激励的机制上也存在很多的问题,然而国内外对“监狱民警激励机制”这一主题进行的探讨比较匮乏,进行的实践探索也不是很多。
标签:监狱;监狱人民警察;民警激励机制一、研究现状新形势下在对监狱民警的管理过程中,激励机制越来越成为焦点,激励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重要过程,积极的工作态度才能产生正向的工作效果,监狱的工作也不外乎如此。
尽管在日常的管理之中,监狱对民警的激励非常重视但是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也缺乏可操作性。
(一)关于激励机制的理论研究现状1.国外关于公务行政人员的激励机制研究西方经济学企业理论产生了“代理理论”,该理论探讨的核心就是设计一种合理的激励机制,给代理人提供各種激励和动力,使代理人能按照委托人的预期目标努力工作。
在公共管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也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
西方人性假设理论进一步丰富了激励理论。
20世纪60年代,布坎南、塔洛克等人将“经济人”假设引入到政治领域,人是利己的,理性的和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者。
“经济人”假设对基于“人性恶”基础上构建的官僚制形成了冲击,政府管理的重点由规则转为激励。
西方学者又提出了“社会人”假设,认为在社会上活动的员工不是各自孤立存在的,而是作为某一个群体的一员有所归属的“社会人”,是社会存在。
社会人不仅有追求收入的动机和需求,他在生活工作中还需要得到友谊、安全、尊重和归属等。
在前两种假设的基础上,20世纪60至70年代,雪恩、摩尔斯(J.J.Morse)和洛斯奇(J.W.Lorseh)提出了复杂人假设,认为一个现实的人,其心理和行为是很复杂的,人不但有各种不同的需要和潜能,而且就个人而言,其需要与潜能,也随年龄的增长、知识能力的提高、角色与人际关系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自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题目
自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题目1、基层公安机关警务效能现状与改进对策研究2、公安机关大接访工作效果分析3、公安派出所警务治理机制研究4、试论基层公安机关走出经费保障困境的长效机制5、试论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与模式6、跨地区、多警种的警务协作模式研究7、基层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设想8、关于公安机关警务协作中的统一指挥问题研究9、试论城市化进程中警察职能演变10、社区安全设施建设与犯罪防备绩效11、试论农村警务改革与发展战略12、论警察巡逻体制创新13、从公共管理视角谈社区警务的发展模式16、警务责任工作机制研究17、论公安机关服务理念与勤务制度创新21、论奖励激励在警察管理实践中的运用22、基层公安机关勤务制度的现状分析及改革设想24、论警察激励机制的构建25、关于基层公安机关管理层级设置的思索26、论提高基层公安实战部门工作质量的途径27、论提高基层公安实战部门绩效的工作机制28、论公安经费开支的监督29、论公安机关规范化管理30、试析公安机关的政府采购管理31、浅谈公安机关警务保障体系的完善32、当前公安机关经费保障与现实需求分析33、论适应国家财政改革的公安财务管理34、论公安经费的使用效益35、浅析当前公安机关装备保障与使用36、节约型公安机关建设之研究37、试论公安装备配备的现存问题及应对措施38、公安机关执行新财政收支科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39、试论公安装备配备标准体系40、论岗位责任制对公安管理的作用41、当前公安机关推行目标管理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45、论质量管理在公安机关的应用48、关于基层公安实战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价50、如何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51、浅谈公安机关组织结构改革与创新54、社区民警角色分析与工作技能要求55、我国社区警务发展模式比较研究56、从市政管理看城市警察职能57、街面巡逻见警率与反应时间研究58、关于公安派出所绩效考核的思考59、论公安管理的效率增进60、浅谈公安领导体制改革和创新61、试论警务公开与公安组织绩效提升62、试论公安指挥中央职能毕业论文题目63、社会治安预警机制研究64、试论公安领导力65、试论公安领导者如何有效地使用权力66、论公安统计对公安决策的意义67、政府应急管理框架下的公安应急体制研究68、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的任务、特点和对策69、关于公安决策咨询机制建设70、论公安领导决策艺术71、论公安统计资源的开发与利用72、我国公安指挥体系研究74、试论公安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保障75、试论紧急警务现场指挥的情报信息工作76、紧急警务现场态势评估方法研究77、公安决策创新与超优目标设计思想探究78、试论大型活动公共安全管理的社会合作机制79、大型活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80、论适应动态社会治安管理要求的公安统计工作改革81、公安指挥的情报信息保障系统研究82、公安派出所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83、试论警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构建84、人口管理信息化研究85、论公安机关信息资源开发86、论公安信息系统对于提高警力的意义87、电子警务与电子政务关系研究88、关于公安信息化建设的信息安全问题研究89、试论公安信息安全管理90、公安信息标准化研究91、电子警务若干问题研究92、网络环境下的治安问题研究93、公安组织评价基本技术方法研究94、电子警务实施办法研究。
新形势下民警管理激励机制的思考
新形势下民警管理激励机制的思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实行规范性津补贴后,物质激励作用无法充分实现,现行的目标管理方法过于死板,干警工作积极性不能有效调动,已成为当前影响队伍建设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如何积极探索、完善与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业绩、贡献相适应的新型激励机制,引入针对不同层次需求的激励方法,实现由重物质激励向全方位激励的转变,是政治工作部门需要认真研究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本文结合规范性补贴实施后近几年的工作实际,对如何完善现有激励机制进行初步思考,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一、规范津补贴给激励机制带来的影响(一)奖励经费面临着困境。
规范津补贴的目的就是防止各单位乱设名目乱发钱。
补贴的规范和严格执行,有效遏制了这一现象。
同时也带来了另一方面问题,各种活动奖励和表彰奖励只能以精神鼓励为主了,如果要物质奖励,那只有从单位的行政经费中支出。
即便这样,还要细致思考和论证是否违反公务员管理规定。
像监狱劳教这种特殊单位,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场所安全的重大事项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干警个人,如果事事都用精神鼓励,那么干警们那种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能持续多久?是不是每一个干警都愿意去更多的付出?如果设物质奖,经费又从哪里来?虽然我们的管理部门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出台了一些政策,但因规口不同,情况不同,落实经费的问题还比较困难。
(二)主动性工作无法调动。
因为缺少了奖励资金的,一些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活动经费面临着严重不足。
比如每年的调研工作,以前可以按照调研的数量和质量评定给予奖励。
干警这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很高,出了不少优秀的调研成果和工作经验。
现在的情况是,调研是任务,完不成扣分,那好,既然是任务,只要完成任务就行了,质量和成效就大打了折扣。
很多人善于总结,善于思考,每年在各种网络和刊物发表大量,也因此受到了大量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现在缺少了物质奖励,干多干少一个样,写作的热情没了,单位的调研工作也受到了影响。
有些调研,因为是任务,存在粗制滥造,甚至网上抄袭,直接影响了调研工作质量。
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结合
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结合近年来,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思路在我国公安机关的管理中愈发成为主流,这种思路以警员的纪律性与职业素养提升为目标。
从严治警强调的是要在权力运用和管理中落实制度规定,坚决防止违规违法行为,从而实现管党治警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与此同时,从优待警则是积极回馈优良的警务表现,为警察们的工作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他们在工作中尽快发挥出最佳表现。
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这两种方法是警察管理工作相辅相成,手段具体,相互补充,达到纠风的目的。
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这两种方法在许多情况下会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关系。
对于警察队伍来说,如果只有从严治警而没有从优待警,那么无法减轻他们的工作压力,不能激励其更好地表现。
因此从优待警可以为警察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同时也可以提高警察队伍的士气和对于工作的认同感,从而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严治警可以让警察队伍严格遵循警务规章制度,防止违反法律、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提高警察队伍的服务质量和能力水平。
这两种方式相互融合,警察队伍成为应对各类情况的有效力量。
从严治警的具体操作法则是要着力抓好从严治警的全过程,要规范从事警务工作的程序,使其中涉及到的进程都得到严格的控制与监督。
警务人员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行事,任何警务活动都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切实防止违反法律、职业道德等不良现象的产生。
要加强工作机制建设,通过制度规范警务人员的行为,让警务人员真正做到全程规范化。
比如要防止警察滥用职权,要求警察入户搜索须出示搜查证件,在搜查的过程中不得侵犯居民合法权益等。
制度建设是一个全局性的工作,必须让广大警察和公民都能认识到其重要意义。
而从优待警的具体操作法则则是要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给予警察们相应的奖励,从而让警察在工作中体验到成就感,以便激发警察的工作热情和干劲。
激励政策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可以给这些表现优秀的警察提供一种获得奖励的机会,体现出公平对待和扶持的态度。
最新-新形势下民警激励机制初探 精品
新形势下民警激励机制初探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规范津补贴工作的全面落实,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实行新机制,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为打造平安监狱、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成为一个值得重视的迫切的现实问题。
民警激励机制是指引导民警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激发民警的行为,以实现共同目标和任务的过程,它是民警队伍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
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激励机制显得日益苍白和乏力。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对民警的新的激励机制,能够有效激励、优化民警的品质,提高民警的能力,改善民警的行为,为监狱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为此,就新形势下民警激励机制的建立,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强化法治观念,构建依法管理机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法规,其中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最具代表性,它是国家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的基本法律,是公务员管理法制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监狱人民警察是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的,其管理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同时,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还必须符合《人民警察法》、《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就法律层面来看,国家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较之其他群体更多、更严,要求更细、更规范。
这就要求我们在实施管理中,必须强化法治观念,依法依规办事,确保言有据,行有规,时时讲规范,处处依法律。
但在实际管理民警队伍中还存在着经验主义、教条主义、粗放主义等现象,凭个人好恶识人,依自己兴趣管人,言出法随、朝令夕改等与法与规不容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损害了组织的形象,降低了领导的威信,丧失了民警的信任,涣散了单位的凝聚力,导致单位和民警之间各唱各的调,各跑各的道,形不成中心,聚不成力量,干不成事业,出不了人才,单位和民警俱损。
监狱作为执法机关,不仅要求我们对罪犯要依法管理,更要求我们对民警的管理也必须依法进行。
公安局的警察职业风险管理
公安局的警察职业风险管理在保障社会安全和秩序的过程中,公安局的警察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但这个职业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警察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公安局需要进行有效的职业风险管理。
本文将探讨公安局的警察职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职业风险管理。
一、警察职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警察职业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警察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常常面临危险和压力。
对于警察而言,有效的职业风险管理至关重要,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警察的身心健康:警察在艰难的工作环境中工作,经常面临紧张、压力和风险。
职业风险管理可以帮助警察降低工作压力、防止工作中的意外伤害以及预防职业疾病的发生,保护警察的身心健康。
2. 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合理的职业风险管理可以提高警察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通过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流程,减少工作中不必要的风险,使警察能够更加专注于工作本身,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 保障社会安全和秩序:职业风险管理可以帮助警察更好地执行公务,提高应对危机和应急事件的能力,确保社会安全和秩序。
只有保障了警察的职业健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二、警察职业风险管理的实施1. 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公安局应该定期进行警察职业风险评估,全面了解工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和问题。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提供必要的装备和设施、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制定标准操作规程等,从源头上减少风险。
2. 心理健康支持和咨询:警察在工作中经常面临高强度的工作和心理压力。
公安局应该建立健全的心理健康支持体系,提供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帮助警察缓解压力、调整心态、提高应对能力。
3. 职业病防控:警察在职业环境中容易患上一些职业病,如腰椎病、颈椎病等。
公安局应该进行职业病防控工作,提供相应的机构和设施,组织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培训警察关于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加强对警察身体健康的管理。
监狱民警激励机制探讨
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的目标是完善刑罚执行制度, 努力建 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 公正、 文明、 廉洁、 高效是 新型监狱体制的核心, 这是新时期对全国监狱体制的最新定位。 起到关键的作用, 必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 业务精通、 作风优 良、 执法公正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然而, 因此, 新形势下如何完 善和创新民警激励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对此,笔者结合理论学 习、 工作实践、 外出学习考察, 浅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 民警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当前正处于旧格局和新机制 转型阶段, 新旧体制接轨处于一个较长的时期, 在这一过程中, 监 狱民警队伍中出现了一些思想上的波动和消极因素, 民警管理工 作存在诸多难点, 取得工作的突破首先需要对当前民警激励机制 的现状有科学的认识。 1. 民警激励措施不配套。 监狱体制改革以来, 特别是津补贴 政策的实施, 打破了以经济杠杆为主的传统激励手段, 而配套的 管理手段却未能同步出台, 增加了管理难度。 在现在的考核激励 中, 仍有一小部分考核的结果没有真正与民警任用、 奖惩、 交流、 培训挂钩。 2. 激励政策缺乏可操作性。 现有的 《人民警察法》 监狱法》 、 《 、 《公务员法》 等相关法律制度, 具体的操作细则较少, 缺乏具体的 指导性激励意见, 没有针对性, 只是笼统的概括, 对民警的激励存 在一定障碍, 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 3. 职务晋升激励不合理。 在民警提拔任用上, 还没有没有真 正形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一些单位在对民警的使用上, 轮岗、 交流、 待岗等制度执行还不到位, 不仅工作能力差的得不到锻炼 提高, 而且对有能力干事、 想干成事的民警影响很大, 同时也不利 于调动民警的积极性。 4. 思想情感激励不到位。 在实际工作中, 一些单位只注重集 体教育和批评帮助, 而忽视了经常性、 针对性地开展谈心活动, 对 民警思想动态掌握得少, 不能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凝 聚人心的工作做得不够, 导致民警队伍缺乏一定的凝聚力和战斗 力。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应当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全局和中心任务,及时奖励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充分激发、调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条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实事求是,按绩及时施奖;(二)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三)公开、公平、公正;(四)以基层一线为重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从严;(五)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四条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是奖励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奖励工作。
公安机关其他部门配合政工部门做好奖励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奖励经费应当列入各级公安机关年度预算予以全额保障。
第二章奖励的类别、对象和等级第六条奖励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七条集体奖励的对象是各级公安机关建制单位和为完成专项工作临时成立的非建制单位。
个人奖励的对象是各级公安机关在编在职人民警察。
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人民警察,生前有重大贡献或者突出事迹,符合奖励条件的,可以追授奖励。
第八条集体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集体授予荣誉称号的名称,根据受奖集体的事迹特点确定。
个人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授予个人的荣誉称号分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第三章奖励的条件和标准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一)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成绩突出的;(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和制止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法行为,维护治安稳定和公共安全,成绩突出的;(三)依法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成绩突出的;(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各项管理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成绩突出的;(五)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科学、文明、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绩突出的;(六)加强科技强警工作,有发明创造、科技创新成果或者创造典型经验,成绩突出的;(七)密切联系群众,热情为群众服务,成绩突出的;(八)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九)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十)认真完成综合管理、警务保障和国际警务合作等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十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勇于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成绩突出的;(十二)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公安派出所队伍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安派出所队伍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人员构成不合理1. 缺乏专业技能人员:在公安派出所队伍管理中,存在着缺乏专业技能人员的问题。
由于招聘制度和培训体系的不健全,很多派出所面临着基层警察素质不高的情况。
这导致了办案能力、调查研判水平等方面存在明显欠缺,影响了办案效率和实际工作质量。
2. 年龄结构失衡:另一个问题是年龄结构失衡。
尽管公安派出所队伍中年轻警力逐渐增加,但是仍然有部分老龄化仍然较为严重。
这些老年警察往往经验丰富,但技术更新速度慢,对新兴犯罪手段的应对能力相对较弱。
3. 性别比例失衡:在部分地区,公安派出所的性别比例失衡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女性警察数量相对较少,导致在处理妇女儿童案件及与女性相关犯罪活动时存在一定障碍。
建议通过鼓励更多女性加入公安制度,并提供充足的培训机会。
二、培训体系不完善1. 学校教育与实际工作脱节:目前,公安学院的部分专业课程设置与实际工作要求脱节,无法满足警察队伍的需求。
存在于学校教育中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分离,导致新入职警察在实践中遇到了困惑和问题。
2. 培训体系粗放化:现有的培训模式强调量而轻视质。
一些地区仍然沿用传统培训方法,对警察进行简单粗暴的理论和技术培训。
这样的培训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没有解决队伍管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3. 管理者对人才培养关注不够:管理者在队伍管理过程中对人才培养关注不够,重视晋升空间而忽略了为基层警员提供专业技能方面的进修机会。
三、绩效考核缺失1. 考核内容不能全面反映个人素质与业绩:现有的绩效考核体系相对简单,往往只关注办案数量而忽视了案件质量和警察素质的方面。
这导致一些警员在工作中追求“过多、过滥”的效果,埋下了一些后患。
2. 职称晋升机制存在问题:当前职称晋升主要依靠年限和政治背景等因素,导致一些高素质、优秀的基层警察无法获得应有的晋升机会。
改革晋升机制,加大对个人能力和绩效的重视,将是解决派出所队伍管理问题的关键之举。
3. 管理者作用不明确:在绩效考核中,管理者缺乏明确的角色定位。
公安部门绩效奖励制度
公安部门绩效奖励制度公安⼯作推⾏岗位⽬标绩效考评机制的难点及其对策思考岗位⽬标绩效考评机制既是现代科学管理的⼀种重要⽅法,也是⼀种先进的以绩效为⼯作衡量标尺的⽬标管理机制,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系统⼯程中具有⾄关重要的作⽤。
它是以⼀定时间、空间内所要取得的最终⾏政成果和效能状态为主要职责依据和主要考评依据的⽬标导向责任制度。
在过去的公安管理实践中,经过不断探索,岗位⽬标绩效考评机制在增强⼯作计划性、调动公安民-警积极性、提⾼领导管理⽔平和⼯作效率、改善机关纪律作风等⽅⾯,产⽣了积极效应。
但由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和公安⼯作的复杂性,公安⼯作推⾏岗位⽬标绩效考评机制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不少亟需加以攻克的难点。
⼀是具体⽬标确定难。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作的决定》指出:“公安机关是⼈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具,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的⼀⽀⼗分重要的⼒量。
”按公安部周永康部长的概括,当前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确保⼈民安居乐业。
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公安⼯作的总体⽬标。
但是具体⽬标的制定⾄今仍没有统⼀的依据,通常情况下是按照公安机关的具体职责和正常业务⼯作来确定,主要有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内部保卫等⽅⾯的内容。
但是,由于公安⼯作的随机性很⼤,在实施⽬标管理的过程中,常常根据治安形势以及党委、政府中⼼⼯作的需要,适时开展专项⽃争、专项治理和专项保卫活动。
这些活动在年初制定绩效考评⽬标体系时并不能完全预测到,有的没有列⼊岗位责任制实施⽬标管理,给组织实施、检查考评等带来困难。
⼆是⼯作⽬标量化难。
⽬标具有向量特性,包括⽅向、⼤⼩、作⽤三要素。
公安⼯作⽬标的⽅向是以社会效益为主,⽬标的⼤⼩⾼低必须有具体数值来表⽰,做到定性与定量描述相结合。
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作的主管部门,⽽社会治安问题是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
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受政治、经济、⽂化等条件的影响,治安形势呈现出很⼤的差异性和波动性;即使是同⼀地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以及治安事故也经常有⼀定幅度的升降。
警察奖惩制度明细
警察奖惩制度明细
奖励制度
优秀表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警察,可以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公开表彰和晋升等。
先进个人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可以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和奖金。
团队协作奖励:对在团队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警察团队,可以给予奖励和集体表彰。
惩罚制度
违规处罚:对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警察,可以给予警告、罚款、记过和停职等处罚措施。
违法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警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取消警察职务。
失职处理:对在工作中出现过失的警察,可以给予警告、降职和停职等处理措施。
奖惩决定的原则
公正原则:奖惩决定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个人或团体。
事实原则:奖惩决定必须基于事实,通过调查和证据来确认。
适度原则:奖惩决定必须适度合理,不得过度惩罚或奖励。
稳定原则:奖惩决定应与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和稳定。
奖惩制度的运行
奖惩决定程序:奖惩决定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调查、听证、复核和决定等环节。
决定的执行:奖惩决定的执行应及时进行,确保效果有效。
效果跟踪:对奖励和处罚的效果应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
以上为警察奖惩制度明细,旨在为警察机关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提供参考和指导。
国外监狱警察激励机制及其对我国监狱警察激励的启示-最新资料
国外监狱警察激励机制及其对我国监狱警察激励的启示-最新资料国外监狱警察激励机制及其对我国监狱警察激励的启示激励机制制度激励一、引言前资本主义时期,行刑被视为最简单的职业。
18世纪末,欧洲监狱改革提出行刑应以矫正囚犯的行为和习惯为本,此后,行刑不再被当作是简单劳动,监狱警察也不再被认为最低下职业。
行刑科学化度的提高,也更高标准地要求着监狱警察的素质。
发达国家监狱管理机构纷纷通过激励提升监狱警察工作积极性,以保证深层次发挥监狱职能,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与参考。
本研究尝试比较发达国家监狱警察激励机制,总结其成功经验,为探寻我国监狱警察激?罨?制提供依据。
二、国外监狱警察激励机制经验(一)绩效考核机制全面、科学70年代以来,为解决政府效率难题,重建政府公众信任,西方掀起浩大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建立绩效导向的政府模式就是其中一个主题。
监狱系统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组成,也渐将绩效评估作为评价监狱警察工作绩效的工具。
作为监狱警察激励机制的首要环节,绩效考核是薪酬制度、晋升制度及其他激励措施的基础。
1、美国监狱警察的绩效考核美国推行功绩考核制度旨在使监狱警察在晋级、提升工资等方面严格以功绩好坏为准,鼓励工作表现优秀的人,杜绝凭借资历、拉关系提升晋级。
考核内容包括能力、责任、合作与依靠度、遵纪及工作量与质量等。
通过全面分析、评价监狱警察所任职务,分析相关与职务的工作量、质量及所需知识、技能等,具体化分类评分考绩标准,据此比较个人表现,得出考核结果,优秀者可晋升一级工资,并优先晋升:反之按其程度分别减薪、降级、免职直至开除。
2、英国监狱警察的绩效考核英国监狱警察绩效评估包括日常与定期考绩,重在考绩,内容涵盖非常全面,评估方式为评估报告制,评定后将结果呈报部长核定执行。
考绩结果分为即杰出、优良、满意、普通、不良五等。
考绩报告存入个人档案,遇晋升机会,晋升委员会就调档案参考,同等年资成绩优异者的晋升机会更多。
(二)工资福利增长稳定各国监狱警察工资福利标准不同,但一般都高于其他部门同等资历公务员。
公安职业荣誉制度
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目录:1.介绍2.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的意义3.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的要素4.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的实施5.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的成效与影响6.结论1. 介绍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重要力量,为了更好地激励公安民警们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公安职业荣誉制度应运而生。
公安职业荣誉制度是一种通过评定、享受和使用荣誉称号、奖励和待遇,来激励和表彰公安民警的一种制度安排。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探讨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的意义、要素、实施以及对公安系统的成效与影响。
2. 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的意义公安职业荣誉制度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荣誉制度能够充分激发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通过评定和授予荣誉称号,公安民警们感受到自己工作的价值和重要性,增强了工作的使命感。
荣誉制度可以培养公安民警的专业素养和精神风貌。
通过荣誉制度的引导,公安民警们会更加努力地提升自身素质,不断追求突破和进步。
荣誉制度能够增强公安机关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公安民警们拥有共同的荣誉,他们会更加团结合作,共同为实现公安机关的使命而努力奋斗。
3. 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的要素公安职业荣誉制度包含以下要素:荣誉称号、奖励机制和待遇提升。
荣誉称号是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的核心。
通过评定和授予不同级别的荣誉称号,以表彰公安民警在工作中的杰出表现和突出贡献。
奖励机制是荣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适当的物质奖励可以作为公安民警努力工作的激励,同时也可以提高公安民警的社会地位和声望。
待遇提升是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的重要体现。
通过荣誉制度,公安民警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待遇,包括晋升、福利待遇等,以激励他们为公安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4. 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的实施公安职业荣誉制度的实施需要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评定标准。
公安机关应该建立健全的评定机构和评定程序,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评定标准应该明确、具体,充分考虑公安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公安机关还需要加强对公安民警的荣誉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公安民警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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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警察管理实践中的激励运用【内容摘要】本文从理论和现实相结合出发,融入现代管理哲学思想,对当前警察管理实践中激励运用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剖析了在警察管理实践中影响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探讨,提出了在现有管理实践中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激励运用方法及其有效整合。
【关键词】激励积极性运用方法认同感当前,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与我国警力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警力资源的充分发掘,进一步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公安机关顺利完成当前所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因此,如何充分调动警察个体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并以此来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安工作宗旨,已成为当前警察管理实践中领导者或管理者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作为领导者或管理者,如何在管理工作中调动每位民警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直接关系着公安民警所能完成的工作数量及其质量,也是一个有效的领导者或管理者的主要职责和必备的管理素质。
积极性是一种内源性动力,它是孕育在人的心灵深处的品质和力量透射出的激情。
这种内源性动力是一个矢量的概念,它既有力量的大小,又有特定的方向性。
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通过实验发现,按工计酬的职工,在没有受到激励的情况下,仅能发挥其能力的20%到30%;而如果受到充分刺激,则其能力可以发挥80%和90%,甚至更高。
这就是说,是否受到充分激励,其能力相差三、四倍之多。
同时,通过激励,可以从量和质两方面激发民警的“潜能”。
在量上,可开发民警的人力资源;在质上,可提高民警行为的能动性。
所有这一切表明,一流的警察业绩要靠一流的警察队伍来创造,而一流的警察队伍又必须靠科学的管理来实现,因此,在现有警力数量难以在短实践内获得较大增长的实际情况下,在管理实践中科学的运用“激励”,是非常必要的。
所谓激励,就是指管理者利用满足被管理者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某种需求和要求来激发其工作热情和高昂斗志的各种发放和艺术。
通俗的说,就是通过物质或精神的某些刺激,促使人产生一股内在的工作冬季和工作干劲,朝着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一种心理活动。
现代组织管理中最重要的职能就是激励,激励是现代管理学的核心。
只有通过激励,人的积极性才会不断得到发挥。
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起,西方就有大批的学者对激励进行研究,并大量的运用到实践中,起到了强化科学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
随着公安队伍管理实践的经验教训的不断丰富和管理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激励机制的地位和重要性越来越为人们重视。
虽然近几年来,激励理论已经不同程度地被运用到警察队伍的管理实践中,但由于警察队伍自身的特殊性,激励的运用在当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将试图分析当前警察管理实践中激励运用所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管理实践中的激励运用方法。
一、当前警察管理实践中激励运用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安机关历来重视在警察管理实践中的激励运用。
1984年5月公安部第五次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会议上制定通过的《人民警察奖惩条例》,对奖惩的程序、方法、执行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这表明我国的警察管理在奖惩工作上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制度。
在这之后的二十几年中,先后在1987年的实行了警察岗位津贴制度;199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人民警察警衔条例》;1995年提出了“从严治警、从优治警”的方针;1997年以来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一起下发了《关于二等乙级以上伤残人民警察医疗待遇问题的通知》,这些文件和规定都从不同角度和层面丰富了激励机制,使警察队伍管理中的激励机制具备了相对完善的结构体系,并具有了较强的可操作性。
警察管理中激励措施的不断完善,对促进公安工作和提高警察队伍素质起到了很大作用。
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前警察管理中激励运用仍然存在诸多部完善和部科学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激励运用还主要停留在物质需求上,相对忽视情感激励传统的警察激励方式主要就是颁发荣誉证书和发放奖金。
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奖金从最初的几元、几十元提高到到了现在几百元、几千元,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奖金数额甚至更高,但由于警察机关的行政机构性质,警察管理部门没有能力比照企业管理中的高额物质奖励办法那样来奖励民警。
而且,根据西方一些管理学专家的最新研究表明,金钱是最佳工作动力的思想,已成为管理误区之一,因此不能过高的期望金钱能够解决管理工作中的很多问题。
在基层公安机关,很多领导者目前还不清楚如何正确的运用情感激励。
在笔者所处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公安民警始终承受着超负荷、高危险的工作压力,而工作付出与工作所得报酬无法成正比,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民警就会出现心理不平衡、工作上厌倦懈怠的现象,此时,领导者在无法给予较多的物质奖励的情况下,适时的运用情感激励就能够对民警的心理产生安抚、督促、鼓励等作用,从而激励民警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由于情感激励通常能在较高层次上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其激励的深度大、维持时间较长,因此能够比较有效地提高警察队伍的战斗力。
而且,运用好情感激励有时候还会对我们的警察队伍管理产生想不到的促进效果。
(二)激励运用中还存在“大锅饭”及“马太效应”等现象激励“大锅饭”现象,就是指搞绝对平均主义,抱着“宁少一村不少一店”的态度,这种作法违背了激励的初衷。
在警察队伍管理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种“大锅饭”现象,即对于荣誉大家轮流来或者全部都有,表面上看起来很公平,但实质上却伤害了一些努力工作的民警的积极性。
因此,在警察管理工作中,运用激励机制就需要对民警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德考核,根据考核德结果进行奖惩,这样激励才能其作用,才能真正调动民警德积极性。
当前警察队伍管理中还存在“马太效应”,就是对树立起来德典型模范,有什么会议都要叫上他,什么活动都要他参加,导致太多德荣誉和光环落在他一个人身上。
而过多的会议和活动,不可避免地会降低人的创造性和工作积极性,而且还容易滋生其骄傲情绪,这不仅阻碍了典型模范民警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会导致对其他民警事实上的不公平,从而影响了激励在警察管理中的有效运用。
因此,在警察管理实践中,要力求避免上述现象。
(三)在警察队伍管理中还普遍存在着以职行赏式的激励方式所谓以职行赏式的激励方式,就是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警,一般是通过晋升其职来予以奖励,这也是当前警察管理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激励方式。
在公安机关特别是我们这样的基层部门,一个单位的领导职数和单位全体民警数量相比起来是很有限的,如果在工作中,一个同志工作成绩很突出,就单凭职位晋升作为对其激励的手段,这种作法并不是很科学的。
以职位作为激励的手段只能是激励方法的一种,如果只依靠这一种方法往往起不到激励的最佳效果,有时候甚至会起到反作用。
因为,职位的有限性必然限制了激励的范围,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警仍然只是很少一部分能够得到晋升,如果没有其他激励方式的补充,那么对得不到晋升的优秀民警来说,对他人的职务晋升就是对自己的一种不公平,就会无形中影响到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警察管理实践中激励运用的有效方法警察管理实践中激励运用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前公安机关民警激励机制的有效性。
而激励机制能否在警察队伍管理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则直接关系到民警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着民警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因此,在现有激励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对警察队伍管理中激励运用的方法研究,并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激励方法体系,对于我们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笔者认为,当前警察管理中的激励方法体系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目标责任制考核激励法从管理学的角度讲,科学完善、可行性强的目标考核办法是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是考核激励机制首要考虑的问题。
制定合理的目标考核办法,首先,必须对本单位的各个岗位进行合理科学的分工,明确并细化岗位职责。
根据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各岗位职责明确后,要根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公务员职务分类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纪律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既全面又突出重点地研究、确定合理的考核指标。
在制定考核指标时能够量化的,要尽量进行科学、彻底的量化,对不能直接量化考核指标的岗位,可以采取满意调查度、民主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在考核指标的量化过程中,既要尽量做到量化,使考核者和被考核者易理解、好操作,又要防止跌入“量化陷阱”,搞大而全、琐碎细节的量化;其次,要注意考核办法的整体结构。
制定考核办法,尤其是各项工作分值的设定要服从,服务于公安中心工作,各部分工作之间的分值分配要合理,从而使考核结果真正反映一个民警的工作水平和遵守纪律情况;最后,考核办法要与时俱进,及时更新。
已经制定实施的考核办法要根据公安工作的发展需要,在大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及时调整考核细则,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巨大动力,为实现工作要求服务。
(二)奖惩激励法激励是建立在绩效考核基础上一种方法。
通过绩效考核可以说明每一个民警的工作实绩,结果出来后就要有一定的奖惩,就是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与民警的立功受奖、晋职、晋级和工资福利等紧密结合起来。
实行奖惩会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正激励得到强化,充分调动工作成绩突出的民警的积极性。
通过部分优秀民警的带动作用,促进公安工作的不断发展;二是强化负激励,突出风险效应,通过考核激励机制引进“热炉”规则。
所谓“热炉”规则,就是当接触热炉时,你会得到即时的反映。
你在瞬间感受到灼痛,使大脑毫无疑问地在原因与结果之间形成联系。
同时,你还得到了充分的警告,使你知道,接触热炉的后果。
另外,每次接触热炉都会是同样的结果——你被灼伤,而且无论是谁接触热炉,其结果都会是一样的。
这个规则运用在警察队伍管理上,就是要求在管理中设置几条高压线,如各级公安机关正在推行的“末位调整,末位淘汰”制度以及当前正在实行的公安部“五条禁令”,都是“热炉”规则的典型例子。
通过强化负激励,对考核结果差的民警形成风险压力,在民警中形成一种“不爱岗就下岗”共识,增强民警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促使民警自重、自律、自勉、自强,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
(三)认同激励法大多数人在取得一定成绩和进步后,希望得到同事、家庭和社会的承认。
民警参与警队其中的各项事务应获得集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这种认同或者归属有必要渐进形成一种组织文化和人文环境。
感人心者,莫过于情。
领导不能把下属当成单纯的被管理对象,单纯的行政命令的执行者,单纯完成领导意图的工具,对民警的权利和利益不爱护、不关心,这对公安工作是极为有害的,不利于发挥民警的积极性。
领导者必须考虑民警的心理需要,加强与民警的默契交流,是激发民警心理动机、调动其积极性、创造热情洋溢情感效应之所在,促使民警更加自觉地为实现目标而奋发努力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