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规范】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WORD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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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文处理办法【模板】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模板】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院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按照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院党政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院党政公文处理应贯彻党政分工的原则。

各级领导和办文人员要增强公文意识,树立高度责任感,严格办文程序和制度,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发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确、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条学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校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根据我院实际,我院公文的主要种类有: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决议:适用于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事项。

3.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4.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5.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6.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7.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事项。

8.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的事项。

9.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0.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1.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格式】职业技术学院公文格式规范(WORD5页)

【公文格式】职业技术学院公文格式规范(WORD5页)

公文处理的基本要求和格式规范1. 此为平行文或下行文的模版,发文字号如“院办字〔2008〕2号”用3号仿宋体,年份应标全称,并加六角括号;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01或001),不加“第”字。

2.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自行下载)2号不加粗,公文标题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加任何标点符号。

3.页面设置:采用标准A4纸,上为37厘米;下为35厘米;左为28厘米;右为26厘米;在版式栏中把页脚设定为3.1厘米,正好达到每页22行28字的要求。

4.附件部分: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用3号仿宋体标识“附件”,后标上全角冒号“:”而后是附件的名称便可;如有2个以上附件,则用阿拉伯数字标明(如“附件1.×××),附件的名称不加标点符号(字体同样是仿宋体3号字)。

附件的内容应与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的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附件”字样,一份公文中有几个附件的则表明序号,如“附件1或附件2,依此类推)”,注意不要加冒号。

5.行文:在行文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公文内容统一用仿宋体3号字,主送机关和部门应放在正文的第一行顶格(标题下空一行),正文部分则从第二行左空两个字开始;(2)要精简高效;- 1 -(3)内容上要做到合法有据;(4)文字上要简练明快,要开门见山,不能落脚点放在最后,篇幅尽量缩短;(5)格式上要规范科学;(6)程序上要严格按照公文的流程走;(7)如文章内有引用文,则引用文的名称在前,引用文的字号在后,并用“()”括上;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8)公文中涉及到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词、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9)结构层次序数问题,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不能用顿点“、”),第四层为(1)。

6.上行文:如果是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的姓名,与发文字号平行排列,标识在红线之上的右侧,同时将发文字号移至左侧。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WORD6页)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WORD6页)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院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依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部门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学院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文秘人员要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院务办公室是学院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机关,主管学院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单位的公文处理。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的种类:(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工作)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公告:用于向院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三)通告:用于公布学院有关方面要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工作人员职务。

(五)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者上级交办的事项。

(七)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指示、批准。

(八)批复: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九)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二)其它:计划(规划)、总结类,规章制度类,协议、合同类,来往信函类。

其中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学院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九条公文一般由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版头、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落款(印章)、成文日期、附注、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制版记等。

【公文写作】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WORD4页)

【公文写作】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WORD4页)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行文的处理办法为做好我院行文工作,使行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提高行文质量和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以学院名义行文以学院名义行文:是指以学院行政(院字)名义下发的文件。

(一)行文本办法中的行文是指公文的草拟、审核、校核、签发、复核、编号、登记、缮印、校对、用印、发送、归档等程序。

部门代行政行文,一般应经分管领导授权或授意;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以行政名义行文时,应先请示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行文。

行文前该部门应填写学院统一制发的发文单。

凡在发文单上签署姓名的,应署全名,并注明年、月、日,主送抄送、所发单位或部门,印刷份数等。

(二)行文程序及要求1.草拟(1)草拟公文应当做到,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意图,并同我院现行有关公文内容衔接。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标点正确,言简意赅。

(3)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

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4)公文中引用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必要时用括号加以标注。

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公文标题使用简称时,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5)文种格式使用正确,主抄送单位划定准确。

(6)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会签后方可报送行文。

2.部门核稿部门代院行政起草的文稿,统一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

审核无误后,由起草部门统一采用A4纸自行打印好,连同电子文档及部门填写好的发文单一并送交办公室按程序办理登记、编号并进行核稿。

有时限要求的文稿,承办部门须提前一天送交办公室。

3.编号、登记办公室文书对各部门以行政名义发送公文都要进行编号和登记。

根据种类,按照规定编排编号、字号,填写主题词,确定印刷份数。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一、概述学院公文处理办法是规范学院各项公文交流、流转和归档管理的具体措施。

采用学院公文处理规范,可以提高公文工作的效率,确保公文的安全、规范和准确。

二、公文的分类学院公文包括文件、通知、函件、备忘录、报告等。

公文按照重要性、紧急程度、流转范围、保密等级等方面进行分类。

根据流转的范围,又可以分为内部公文、外部公文和联合公文。

三、公文的处理流程3.1 公文的起草公文起草是公文处理的关键环节。

公文应当简明、清晰、准确,并且符合公文格式规范。

公文起草应当遵循以下步骤:1.明确公文类型、目的和主题;2.编制公文草稿,文字简练、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证据确凿,同时应当注意文字的准确性和专业性;3.充分考虑文中关键性问题的表述方式和注意事项;4.在起草后仔细校对修订,保证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2 公文的审批公文的审批是公文处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审批过程中,需要保持机密性、公正性、规范性。

具体步骤如下:1.根据公文类型和流转范围,明确公文审批的审批人员和程序;2.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公文;3.在审批过程中,对于涉及机密事项的公文,应遵守保密要求,维护学院机密。

3.3 公文的签发公文审批完成后,需要进行签发。

签发过程也是公文处理中的重要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1.根据规定的程序,签发公文;2.对于涉及机密事项的公文,应当进行加盖机密专用章的处理;3.在签发时应当注意公文的保密性和规范性。

3.4 公文的呈送公文签发后,需要进行呈送。

呈送过程需要严格执行程序和规范,具体步骤如下:1.按照规定的程序呈批、抄告、传阅等;2.对于涉及机密事项的公文,应当注意机密性的保护。

3.5 公文的收文公文交流流转的最后一步就是收文。

在收文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流转程序和规范,确保公文流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具体步骤如下:1.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文收文,确认公文完整无误;2.对于涉及机密事项的公文,应当注意机密性的保护。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XX职业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我院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学院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在学院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作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六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七条学院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八条学院办公室(简称“院办”,下同)是学院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学院对内及对外的所有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院各单位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

学院各部门应指定符合职位要求的专兼职干部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适用我院的公文种类
第九条适应我院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党的机关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向院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

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部分行政办公及综合治理第一条为加强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管理工作,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2*〕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文文书,是传达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发布规章制度,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洽商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简洁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文及各单位报公司公文。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公文处理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各部门公文处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换时,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总经理办公室备案,以保证公文处理工作的连续性。

第七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商业秘密的管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类别第八条公司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励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制度;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调配干部。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请求备案,答复上级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询问。

(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六)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公文写作】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规定(WORD6页)

【公文写作】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规定(WORD6页)

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学院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总结经验的重要工具.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公文是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及各系、各部门。

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应当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第二章文书工作的组织、职责和任务第五条学院办公室为专门的文书工作机构,各职能部门须配备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第六条全院公文处理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组织形式,综合工作部署或重大方针、政策性公文,原则上由学院办公室处理,凡属局部性、业务性公文,原则上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权限内处理,涉及几个部门的公文,可以联合处理。

第七条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任务一、公文的收发登记;二、公文的运转传阅;三、公文的拟办和催办;四、公文的起草和核对;五、公文的缮印和校对;六、会议文件和综合材料的加工整理;七、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中的文书工作;八、公文材料的立卷和归档;九、其它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决议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通告通告适用于一定范围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三、通知通告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四、通报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公文写作】职业技术技术学院机关公文处理办法(WORD14页)

【公文写作】职业技术技术学院机关公文处理办法(WORD14页)

职业技术技术学院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院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我院机关公文,是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是院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负责指导学院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五条党办、院办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逐步改善办公手段,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行文要少而精,注重效用。

第六条党办、院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当具备有关专业知识,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恪尽职守。

第七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公文由党办、院办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八条各处室、部门公文处理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的种类第九条我院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二)通知用于发布党政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无隶属关系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周知的事项;(三)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四)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五)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六)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七)办法、细则用于对党政法规提出贯彻实施的方法或详细规则;(八)通报用于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九)公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相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十)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传达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公文格式】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公文格式及印制标准(WORD7页)

【公文格式】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公文格式及印制标准(WORD7页)

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公文格式及印制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院行政公文格式,保证公文形式的严肃、整洁和统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院各行政处室。

第三条本标准由国家行政机关通用的公文用纸、公文各要素标识、公文排版、公文印刷、公文装订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毫米×297毫米)。

(一)公文版心规格:156毫米×225毫米(不含页码)。

(二)公文页边:公文用纸上白边为37毫米±1毫米,下白边为35毫米±1毫米;公文用纸左白边为28毫米±1毫米,右白边为26毫米±1毫米。

第五条公文各要素划分为公文眉首、公文主体、公文版记。

第六条公文眉首标识规则:公文眉首为置于公文首页红线(宽度为版心规格156毫米)以上的各要素,按排列顺序依次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红线等部分。

(一)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如需要标识秘密等级,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要标识保密期限,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二)紧急程度:如需要标识紧急程度,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要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三)发文机关名称: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组成。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边缘一般为25毫米。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小标宋体字(红色),字号按照醒目美观原则确定,一般应当小于22毫米×15毫米。

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应当排列在前,如加“文件”,应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公文写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WORD8页)

【公文写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WORD8页)

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院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是学校在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部门要有领导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并经常检查督促和给予指导。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办、院办)是学院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学院的公文处理工作,对校内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我院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告适用于公布学院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各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八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公文写作】职业技术学院收文处理办法(WORD4页)

【公文写作】职业技术学院收文处理办法(WORD4页)

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职业技术学院收文处理办法(试行)为使学院收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收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采取集中统一与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党政办公室收文处理(一)收文内容金宏电子政务系统、教育部网站、高职高专网站、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的文件;通过邮政系统寄送学院和党政办公室的机要件、信函;各部门参加上级单位会议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全院性文件等。

(二)收文处理程序签收—筛选(党政办公室根据文件性质、重要程度及部门职责将文件办理或分发)—登记(党政办公室打印办文单,包括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字号、文件标题、密级、份数等)—拟办(党政办公室在了解文件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拟办意见)—批办(院领导对文件作出批示)—承办(承办部门根据院领导批示和文件要求办理)—督办(主办部门向党政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党政办公室在七个工作日内向院领导反馈,并按月汇总督办情况反馈院领导)—归档(党政办公室将文件整理存档案室)二、部门收文处理(一)收文内容由党政办公室转发的院领导批示部门承办、阅知的文件,有关单位印发对口部门的文件;部门参加会议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文件。

(二)收文处理程序部门签收—承办(根据院领导批示和文件要求办理,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部门间要加强交流和沟通,协办部门要及时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协商、配合主办部门的工作)—反馈(按照《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督办管理办法》实行,报送的办理情况应内容全面、言简意赅,涉及的有关时间、数据要清晰明确)三、有关要求1.在收文处理中,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不误时,不误事,不泄密。

2.一般文件在七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拖延文件办理时限,急件急办。

3.收到党政办公室转发的有关单位印发对口部门的文件或部门参加会议等获取的文件,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按要求办理;涉及事项需多部门协办的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协办要求,合理确定办理分工和时限;认为需要呈院领导阅示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在一个工作日内送交党政办公室并说明情况,由党政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技术学院机关公文处理办法(WORD8页)

技术学院机关公文处理办法(WORD8页)

职业技术学院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院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我院机关公文,是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是学院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负责指导学院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的种类第六条我院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奖惩有关单位或人员。

(二)通知用于发布党政法规、任免和聘用干部、传达上级单位的指示、转发上级单位和无隶属关系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周知的事项。

(三)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通报用于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五)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六)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批复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

(八)公函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相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九)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传达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七条机关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主题词、附注、抄送单位、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印发份数等部分组成。

(一)发文单位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当排列在前。

【公文写作】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处理办法(试行)(WORD9页)

【公文写作】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处理办法(试行)(WORD9页)

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处理办法(试行)一、文件处理程序所有寄送和在网络上传送给学院的文件、信函(含抄送件),由学院办公室按以下办法办理:办件——部门办理登记——分办————归档。

阅件——领导(有关人员)二、办件处理细则及要求(一)上级机关、校外单位来文,根据文件内容由学院办公室编号登记后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处理表》(附件一)。

(二)文件经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转相关系、部、处、室办理,并由系、部、处、室全程跟踪办结,文件办结后及时交回学院办公室归档。

(三)各系、部、处、室要建立文件收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文件收文登记、分送、归档工作。

文件办理要明确主办人,由主办人负责全程跟踪办结。

(四)系、部、处、室在处理办件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请示领导,必须呈批办理。

1、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呈批表》(附件二),提出拟办意见,直接呈送领导审批。

2、拟办意见应包括如下内容:来文单位要求解决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有关的政策规定;本部门拟办措施。

拟办意见或者建议应当明确,要注意与以前所印发文件的政策规定相衔接。

由于文件内容复杂的,文件呈批表容纳不下拟办意见的,可在《文件呈批表》附页(附件三)报批。

3、附件要求。

文件呈批如有附件,要在呈批表落款之上列出目录。

附件及有关资料按下列顺序附排列:(1)文件呈批表;(2)来文;(3)以前有关领导的批示;(4)有关政策规定;(5)其他附件。

三、阅件处理细则及要求(一)学院办公室编号登记后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文件送阅表》(附件四),经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审核送领导及有关人员阅。

(二)经领导批办的阅件,迅速转为办件处理。

四、学院部门文件处理细则及要求(一)学院各系、部、处、室需呈交领导审批办理的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方案等)统一报送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提出处理或分办意见,交相关职能部门按办件程序及要求办理(参照二)。

(二)部门之间互协助办理的事项,可直接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办理。

【公文写作】大学公文处理办法(WORD7页)

【公文写作】大学公文处理办法(WORD7页)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公文,是学校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党委、行政及各中层单位书面形式的公文处理。

校内其他基层单位公文处理工作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五条党办和校办是我校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单位办公室(或综合办事机构,下同)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办和校办及各单位办公室应设立秘书部门或配备秘书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并逐步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秘书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作风严谨,恪尽职守。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我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

(三)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四)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指示、转发或批转公文、发布要求有关单位办理、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报适用于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表彰先进、批评错误。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

(九)规定适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函适用于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业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八条公文用纸采用A4型纸,左侧装订;公文天头(上白边)为37±1mm,订口(左白边)为28±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和办文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公文是学院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制度、规定,施行管理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反映和报告情况,总结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包括收文和发文两部分,指公文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要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四条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党、政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院党、政公文处理并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自觉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各部门要指定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二章收文办理第六条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分发、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第七条上级党、政部门发来的公文由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签收登记,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院领导批示办理意见,各有关部门负责承办,办公室负责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

各部门或学院领导如直接收到或代表学院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上级文件,应及时送交办公室处理。

发给学院的上级公文不得存在职能部门和个人手里。

第八条办公室收到的上级各类文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和转出的时间不超过一个半工作日,学院领导阅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工作日,职能部门办理时间不超过l周。

凡是急件均须即到即办。

第九条学院领导对公文的审批应当签署明确意见。

需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一般应署明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应当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属几个部门联合承办的文件,会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如学院领导批示的意见没有明确主办单位,一般由排在首位的单位负责牵头办理。

职业技术学校公文处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校公文处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校公文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依据《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为推进XXX学校(以下简称“商会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商会校各部部处(以下简称“部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定义)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原则)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要求)各部处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部处负责人是公文处理责任人,应强化部处干部公文素养和能力建设。

第六条(主管机构)校长办公室主管商会校政公文处理工作,对部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服务指导、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公文种类)商会校公文主要有决定、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十种。

(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部门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三)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四)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部门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五)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六)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七)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请求事项。

(九)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八条(公文格式)公文格式一般由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印发单位、公开属性、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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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院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公文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公文的严肃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全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院的公文是院党委和行政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在党务、群团、教学科研、后勤管理、院办产业等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规章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颁布规章制度,施行党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工具。

第三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是本院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负责指导全院党务、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学院应有相对稳定的文秘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严谨认真,具备有关文书处理和公文写作专业知识。

第五条各系部处室应有相对稳定的文秘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公文应由文秘人员统一收发、分发、传递、用印、立卷、归档。

第七条公文处理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

第八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科技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学院秘密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学院日常使用的公文种类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二)决议:适用于经会议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

(十一)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十条公文文面格式一般包括密级、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单位、印章、成文日期、主题词、抄送单位、制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

我院的公文文面格式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

(一)发文机关标识。

我院现在四种公文标识:1、“中共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主要用于发布党委的决策措施和重要工作部署,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的重要报告、请示等。

2、“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文件”,主要用于发布院行政的决策措施和重要工作部署,转发上级行政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行政单位的重要报告、请示等。

3、“中共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纪要”,主要用于发布院党委重要会议的决定、决议及情况通报等。

4、“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简报”,主要用于通报学院内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以及工作动态、会议新闻等等。

(二)发文字号。

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一律用公元纪年全称,加六角号〔〕(注意不是用中括号[]);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

几个单位联合发文,只注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置于文头标识之下、横线之上,居中。

以中共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名义行文,编号为:“盐纺院委〔200x〕x号”。

涉及学院综合的、重要的问题的,以学院行政名义行文,编号为:“盐纺院〔200x〕x号”。

党政机关如以党委或学院名文发文,编号在“盐纺院委”或“盐纺院”后加党政机关名称的第一个字。

如“盐纺院委宣〔200x〕x号”、“盐纺院人〔200x〕x)号”。

(三)公文标题。

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主要内容,一般应标明发文单位、事由、公文的种类。

标题中除规章名称、批转或批发文件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四)主送单位。

一般普发公文,可主送几个单位;向上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

(五)正文。

公文主体,叙述公文主要内容,要求文意准确、观点鲜明、文字简炼。

(六)附件。

正文的补充说明,或有关参考资料。

公文如有附件,须在正文之后、发文单位之前作附件说明,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标点符号。

附件左上角第一行标识“附件x”,应与主件订在一起发送。

(七)发文单位。

写在正文下面偏右。

一般要写单位全称,以示严肃。

如以单位领导人名义行文,应同时冠以职务身份。

联合发文每排最多可并排署三个发文单位。

公文应加盖单位印章,单位印章盖在公文末尾与发文日期中间,作为发文单位对公文生效的负责的标识。

(八)成文日期:须写明年月日,并用汉字书写,位于发文单位下面。

发文日期一般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几个单位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单位签署日期为准;法规性公文,以批准日期为准。

会议通过文件,应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注明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

(九)主题词。

为揭示文件主要内容以便于计算机检索和管理公文而选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

标引主题词最多不超过5个,标在公文发文日期后偏左,词目之间间隔一字距。

(十)抄送单位。

除主送单位外,需了解此公文内容的其他有关单位。

抄送栏设在文尾主题词下。

(十一)印发机关、校对人。

印发机关是指公文的印制主管部门,一般为文件部门。

校对人一般为拟稿人。

第十一条公文打印格式公文打印,文字从左至右横排,具体打印格式见附表。

公文纸一般用A4型(长297mm,宽210mm),左侧双钉装订。

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公文规则第十二条院内各系部处室的行文关系,应当根据“党政分开”的原则和各自的隶属关系及职权范围确定。

第十三条学院各系部处室之间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可以互相行文,但必须抄送院党委、院长室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第十四条院党委、行政下发的重要公文,应同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学院各系部处室之间应加强工作的配合与协调,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行文。

如擅自行文,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有权责令纠正或撤销。

第十六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可根据职责范围和学院授权单独行文,或视具体情况联合行文;其他各同级部门可以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部门不宜过多。

第十七条各系部处室不得越级请示,请示问题时,应明确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十八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以免责任不清。

如需要同时送其他单位,应当采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同级或下级单位;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一般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第十九条“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二十条非日常公文种类的文体,如“办法”、“细则”、“制度”、“计划”、“规划”、“总结”等一般用“通知”印发。

第五章公文处理第二十一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会签、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第二十二条凡院外一切来文,统一归口两办收文办理。

各系部处室直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来文,应按上述要求立即送两办统一办理,不得擅自处理;院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受学院委派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按上述要求及时交两办统一办理。

第二十三条需要办理和传阅的公文,两办文秘人员应及时登记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阅、传阅,交有关部门办理。

紧急公文,应当及时办理,并提出办理时限。

第二十四条承办公文单位应当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对不属于本部门的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本部门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交办的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凡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

上报的公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当如实反映。

第二十六条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由部门自行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须经学院审批的事项,经学院同意后,也可以由部门发文,文中可以注明学院同意。

属于要求解决的具体问题,应当按照部门职权范围直接报送有关领导处理。

第二十七条送院领导批示、传阅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文秘人员要负责催办、督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阅)、查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阅)、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阅)、查办。

对下发的重要公文,应当及时了解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草拟公文的要求:(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二)情况确凿,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练,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三)人名、部门、单位名称、专业和学科名称、专业术语、数字、引文必须准确无误。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日期应当写具体年、月、日。

(四)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为“1”,第四层为“(1)”;(五)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六)用词用字必须准确、规范。

文内如使用简称,一般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第二十九条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他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第三十条各部门向下发文,由部门负责同志审核。

以院党委、院行政名义发出的公文,在送院领导签发之前,分别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政策是否保持连续性,提法是否与已发的有关文件相衔接,提出的措施和办法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是否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文字表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以院党委或院行政名义发出的公文应由学院主管领导同志签发;重要文件应由学院主要领导同志签发,或集体讨论后由主要领导同志签发。

凡以部门名义下发的一般文件,由部门领导签发。

凡以部门名义对外发文,或涉及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的,应送学院主管领导同志审阅、加签。

第三十二条审批公文,主批人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写明“发”、“印”、“加急”等字样,并签署姓名、注明日期。

如受委托代签,要注明“代签”二字。

如认为需送其他领导审阅,可注明“请送xx同志阅后再发”。

第三十三条草拟、修改和签批(阅)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毛笔或钢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

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

第三十四条上报的公文,如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的文秘人员可退回呈报单位。

第三十五条凡发出的各种文件,应在领导审批签发后按流水号编号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文件号、标题、签发领导、拟稿部门、发送单位、登记日期、发送日期等。

第三十六条公文文稿经签发并编号、登记后送学院文印室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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