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公文处理规定
学校文书管理制度
学校文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文书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文书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部门的文书管理工作,包括文件、资料、档案等各类文书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文书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确保文书管理工作得到科学、规范、合法的进行。
第四条学校各级文书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准确、及时处理文书工作,确保文件传递和档案管理的安全可靠。
第五条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加强学校文书管理工作,提高文书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文书的形式第六条学校文书应当规范,字迹清晰,内容准确。
第七条学校文书应当采用正式印章,标识明确,便于辨认和留存。
第八条学校文书应当注明文号,日期,签发人署名等必要信息,并注明保密级别及存档期限。
第九条学校文书应当分类、编号、归档,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十条电子文书应当采用学校指定的格式和软件,必要时应当进行数字签名,确保信息安全和真实性。
第三章文书的使用第十一条学校文书应当合法、合理使用,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校文书不能用于捏造事实、违法乱纪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学校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传递,严禁私自篡改、涂抹、毁损、遗失等行为。
第十四条学校文书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外传或泄露,保障学校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文书应当及时查阅,使用完毕后应当尽快归档或报销。
第四章文书的管理第十六条学校文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文书管理工作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学校文书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文书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文书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十八条学校文书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文书管理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文书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学校文书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文书管理台账,及时掌握文书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十条学校文书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重要文书的保管和备份,确保重要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民办学校公文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公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公文管理行为,加强学校内部治理,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提升学校办公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公文的起草、审批、签发、管理、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公文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公开原则,做到科学决策、规范办理、严格监督。
第四条学校领导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彻底杜绝违规公文行为。
第五条学校财务、教学、行政等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公文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学校公文管理工作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学校公文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推进公文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第八条学校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公文管理制度,以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公文的分类管理第九条学校公文按照性质和用途分为内部公文和外部公文。
第十条内部公文是指面向内部的文件、通知、通告、简报等,主要包括学校行政文件、教学文件、会议文件等。
第十一条外部公文是指面向外部单位或个人的文件、函件、通知、公告等,主要包括学校对外函件、公告、通知等。
第十二条学校公文应当按照公文的职能、性质、渠道等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公文应当按照文件号、密级、时间等进行编号、分发、存档。
第十四条新制定的公文应当经过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才能正式生效。
第十五条学校公文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通报和归档。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的公文不得发布和使用。
第三章公文的起草和审批第十七条学校公文的起草应当明确发文目的、内容、要求和依据,确保言之有序,文意明了。
第十八条学校公文应当注重统一格式,文风朴实,语言简练,逻辑清晰。
第十九条学校公文的审批程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准确。
第二十条公文的审批程序包括初审、会签、复审等环节,相关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负责人应当对学校公文的内容、格式、流程进行严格把关,并对把关的结果进行签名确认。
第二十二条学校公文的审批周期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不得违规延迟。
教育单位文件发表管理法规
教育单位文件发表管理法规
教育单位文件发表管理法规是为了规范教育单位文件的发表和管理,保障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文件的有效实施。
本法规适用于所有教育单位,包括学校、教育局等。
发表管理
1. 教育单位发表的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内容。
2. 发表的文件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发表的文件应当明确发布的时间、地点、对象和方式,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管理规定
1. 教育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的保存、归档和销毁程序。
2. 对重要文件应当进行编号、归档并建立档案管理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3. 对于机密文件应当严格管理,确保不被非法获取和泄露。
法规责任
1. 对于违反教育单位文件发表管理法规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法规是为了规范教育单位文件的发表和管理,保障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文件的合法有效。
学校发文件管理制度的通知
学校发文件管理制度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文件管理工作,提高文件利用效率,保障学校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文件管理制度如下:一、文件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文件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办事。
2. 保密原则:对涉密文件要严格保密,确保不外泄。
3. 完整性原则:文件应当保持完整,不得涂改删减。
4. 公开原则:对外公开的文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
5. 审批原则:一切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核和审批。
二、文件的分类和编号1. 文件的分类: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用途,文件可分为内部文件、外部文件和机密文件。
2. 文件的编号:为了方便管理和查找,对于重要文件和机密文件应当建立编号系统,严格管理编号规则,确保每份文件都有唯一的编号。
三、文件的保管和归档1. 文件的保管:文件保管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定,安全保管,以防丢失和损坏。
2. 文件的归档:对于重要文件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三、文件的利用和传输1. 文件的利用: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利用,不得违规使用或外传。
2. 文件的传输:对于需要传输的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传输,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性。
四、文件的销毁和报废1. 文件的销毁:对于已经达到保存期限或者失去利用价值的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文件的安全销毁。
2. 文件的报废:对于不再需要使用的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确保文件不再被利用。
五、文件管理责任1. 文件管理部门:学校将设立文件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的全面管理和监督。
2. 文件管理人员:文件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文件管理职责,确保文件的合规管理。
3. 文件使用人员:各部门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文件的利用和传输,不得违规使用文件。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高校 公文管理规定
高校公文管理规定高校公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基本原则高校公文是指用来表达高校管理职能和行政决策,传达信息、指导工作的文件和书面材料。
高校公文的管理,旨在规范高校公文的起草、审批、印发、分发、存档等各项流程,确保高校公文的合法、准确、及时、规范传达。
第二节适合范围高校公文的管理适合于所有高校及其相关部门,包括各类公文形式,如通知、通告、函件、命令、决定、公告、报告、备忘录等。
第二章高校公文的分类与起草第一节基本分类高校公文可以根据内容和用途分为六类,分别是行政文件、交流文件、工作文件、学术文件、管理文件和其他文件。
每类文件都有各自的特点和用途,起草时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分类。
第二节起草要求高校公文的起草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
起草人员应确保文稿的准确、简炼、规范和专业,遵循公文的纪律和风格。
第三节公文的审批和印发高校公文的审批和印发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环节进行。
相关部门在进行审批和印发时,应仔细核对内容,确保公文的准确和规范。
第三章高校公文的分发和传达第一节分发范围和方式高校公文的分发应根据需要确定范围和方式。
公文的分发可以采用印发、传真、邮寄、电子、公文传阅系统等多种方式进行,保证公文的及时传达。
第二节传达的要求高校公文的传达应注重形式和内容的规范。
传达人员应简明扼要地介绍公文的主要内容,重点强调需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第四章高校公文的存档和保密第一节存档管理高校公文应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存档管理,确保公文的安全和完整。
存档人员应做好档案的分类、整理和归档工作,便于后续查询和利用。
第二节保密要求高校公文中涉及机密和敏感信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涉密公文的传阅和存储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章高校公文的督查和考核第一节督查机制高校公文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对公文的起草、审批、印发、分发、存档等环节进行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大学办公室规章明细
大学办公室规章明细引言概述:大学办公室规章明细是为了确保大学办公室的正常运作和秩序,规范办公室成员的行为和工作流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大学办公室规章明细的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1.1 准时上班:办公室成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1.2 请假制度:办公室成员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请假手续。
1.3 考勤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的考勤系统,记录每位成员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请假等,以便进行考勤统计和管理。
二、文件管理和保密要求2.1 文件归档:办公室成员应按照规定的文件管理流程进行文件的归档和整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和便捷查阅。
2.2 保密要求:办公室成员应严守机密文件的保密要求,不得私自泄露、复制或传播机密文件,确保大学的信息安全。
2.3 文件传递和交接:办公室成员在离职或调岗时,应进行文件传递和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信息的完整性。
三、会议和协作管理3.1 会议组织:办公室成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和参加会议,准备会议材料,记录会议纪要,并按时完成会议决议的执行。
3.2 协作要求:办公室成员应积极配合其他成员的工作,及时沟通和协调,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3.3 工作分工和责任:办公室应明确成员的工作分工和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避免工作重复或遗漏。
四、办公室行为规范4.1 仪容仪表:办公室成员应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穿着得体,不得穿着过于随意或不得体的服装。
4.2 语言礼仪:办公室成员应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性或歧视性言论,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4.3 互助合作:办公室成员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营造和谐的办公环境。
总结:大学办公室规章明细的内容涵盖了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文件管理和保密要求、会议和协作管理以及办公室行为规范。
遵守这些规定有助于保持办公室的秩序和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办公室成员应严格按照规章明细的要求行事,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一、引言高校公文处理规定是为了规范高校内部公文的撰写、审批和归档流程,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保证高校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规定适合于所有高校内部的公文处理工作。
二、公文的定义公文是指高校内部用于传达、记录和执行行政事务的正式文件,包括通知、通告、决定、命令、指示、报告、请示、批复等。
三、公文的撰写1. 公文的格式:a. 标题:简明扼要地概括公文的主题。
b. 正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尾三个部份,内容要准确、清晰、简洁。
c. 签发人:署名和职务,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d. 日期:标明公文的签发日期。
e. 附件:如有需要,附上相关文件或者资料。
2. 公文的语言:a. 使用简明扼要、准确清晰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者晦涩的词汇。
b. 遵循规范的语法和标点符号使用,确保表达的准确性和流畅性。
3. 公文的排版:a. 使用规范的字体和字号,确保公文的可读性。
b. 设置合适的页边距和行间距,使公文整洁有序。
四、公文的审批1. 公文的审批流程:a. 公文的起草人将草稿提交给上级领导审阅。
b. 上级领导审阅后,如有需要,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c. 经过修改后,公文再次提交给上级领导审阅。
d. 上级领导审阅通过后,公文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审批。
2. 公文的审批要求:a. 确保公文的内容准确、合法、合规。
b. 确保公文的格式规范、完整。
c. 确保公文的语言简明、清晰。
五、公文的归档1. 公文的归档流程:a. 已经审批通过的公文,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
b. 归档时,应当注明公文的题目、日期和归档位置。
c. 归档材料应当妥善保存,确保安全可靠。
2. 公文的归档要求:a. 归档材料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系统进行归档,便于查找和管理。
b. 归档材料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防止丢失或者损坏。
六、公文的传递1. 公文的传递方式:a. 公文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文件传输等电子方式进行传递。
b. 对于重要的公文,可以使用纸质文件进行传递。
高校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工作需要,推进学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各单位涵盖各教学单位,各部、室、中心、馆。
第三条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文(以下简称“公文”),是学院党政实施领导、履行职务、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学院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以学院名义印发的公文包括以学院党委、学院行政名义印发的公文。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学院办公室综合秘书科主管学院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对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七条学院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公文管理制度,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本细则适用公文包括纸质公文与电子公文。
电子公文指通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校园门户网站OA管理系统、依照合法程序进行报批及发布的公文。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学院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学院重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学院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
运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学校上级来文管理制度
学校上级来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上级来文的管理,提高来文的审批和处理效率,加强来文的传阅和公开,提高来文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文件、公文和来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上级来文是指县(市、区)级以及以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机构向学校发出的公文、文件和通知。
第三条学校上级来文管理原则是尊重事实,按程序,保密、及时、准确、公开、高效。
第四条学校上级来文管理工作原则上采取办公运行、网络传输和纸面传递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学校上级来文管理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来文的传阅和处理。
第二章来文的分类和编号第六条学校上级来文按照不同性质和内容分为命令性文件、通知性文件、征求意见文件、请示报告文件、调研材料等。
第七条学校上级来文应当在收文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并在纸质文件上注明来文字号、日期、标题、归档地址等信息。
第八条学校上级来文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分类和编号,确保来文流转和存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学校上级来文管理应当根据来文的性质和紧急程度确定办理时限和程序,确保及时准确地办理。
第十条学校上级来文管理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机构报送有关文件和报告,确保信息的畅通和汇报的及时性。
第三章来文的传阅和处理第十一条学校上级来文应当及时传阅到相关部门、单位,并由相关负责人认真研究、讨论和决定办理措施。
第十二条学校上级来文应当按照程序和权限逐级签批,确保签批过程的合理、公开、规范和依法。
第十三条学校上级来文管理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分配和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办理工作的高效和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上级来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办理督查和考核机制,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第十五条学校上级来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公文、文件和通知的修订和更正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四章来文的公开和保密第十六条学校上级来文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加强来文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机密和学校机密的安全。
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X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文处理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制发的各类公文是党务、行政、教学业务等各项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实施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工具。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必须正确运用这一重要工具,为学校发展建设和深化改革服务。
第三条学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党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各类公文处理及指导、督查、检查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的公文处理制度,确定专人处理本部门公文。
第五条除涉密公文和有专门规定、特殊情况外,学校的公文处理工作一般通过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办理。
第二章公文的种类、形式及适用范围第六条公文种类及其适用范围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执行。
学校常用法定公文种类包括:决定、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
还包括在实际工作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事务文书,如工作要点、计划、规划、总结、调査报告、规章制度、会议文件、信息、简报等。
第七条学校各级各类公文发布的主要形式及其适用范围:(一)发文机关标志为《中共XXX大学委员会》(发文字号:沈开大委〔20xx〕x号)的公文。
主要用于向上级党的机关报告、请示重要工作等。
(二)发文机关标志为《XXX大学》(发文字号:沈开大〔20XX〕x号)的公文。
主要用于向上级行政机关报告、请示重要工作等。
(三)发文机关标志为《中共XXX大学委员会文件》(发文字号:沈开大委发〔20xx〕x号)的公文。
主要用于传达贯彻上级党的机关指示精神;发布学校党委决定、决议、工作要点、中层干部任免、党内规章制度、通知、通报等。
(四)发文机关标志为《XXX大学文件》(发文字号:沈开大发〔20XX〕x号)的公文。
学院高校收文管理制度
学院高校收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院高校文件收文工作,提高文书档案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收文的范围学院高校的收文工作包括政府文件、上级部门文件、学校内部文件、来函批示等内容的收取和管理。
三、收文的流程1. 各部门及个人接到文件后,应立即送达学校办公室文电室,由专人统一收文登记。
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收文登记表,然后将文件分发至各相关部门。
2. 存档。
办公室文电室应当按照文件分类,严格按照文件存档标准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紧急文件处理。
对于紧急文件,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通报,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保障文件的及时落实。
4. 批件管理。
对于需要批复的文件,应当制定批件管理流程,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及时处理并回复。
五、收文的保密学院高校文件管理工作需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文件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泄露、传阅涉密文件。
六、收文的查询和借阅1. 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询相关文件,但需要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
2. 借阅。
对于需要借阅的文件,应当填写借阅申请单,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七、收文的销毁对于过期、损坏或废弃的文件,应当依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八、收文的监督学院高校的文件管理工作应当定期接受上级部门、审计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九、收文的奖惩措施对于文件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规范、擅自泄密、不落实的情况,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严肃处理。
以上为学院高校收文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个人严格遵守,保障文件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学校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学校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学校内外公文的收发、处理以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学校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收发文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操作流程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制度目的1.加强沟通协调:通过统一的公文收发制度,实现学校内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2.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高效的收发文流程,简化办公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节约员工时间和精力。
3.保护信息安全:制度要求严格保护公文的机密性,加强信息安全,防止泄露、篡改或丢失。
4.方便查询与归档:规定收发文档的存储和归档要求,使得公文可以便捷地检索和查阅,为学校提供历史信息的参考。
二、制度主要内容1.收文管理(1)收文登记:对接收到的公文进行登记,包括文件标题、发文单位、收文日期等基本信息。
(2)收文编号:为每份公文进行编号,便于后续查找和管理,同时还可以对不同类别的公文进行分类编号。
(3)审批流程:公文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核和审批程序,制度规定了各级审批岗位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与时间要求。
2.发文管理(1)正式文书的起草: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制定正式文书,确保文书的格式正确规范。
(2)文书的签发和印章管理:对发文进行签发和加盖印章,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发文的传递和送达:发文需要按照规定的传递途径和方式进行,确保准确送达并及时知会相关人员。
3.档案管理(1)档案归档:按照规定的档案管理要求,将收发文进行分类归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和档案编号。
(2)档案的提取和阅览:在规定的情况下,提供档案的提取和阅览服务,方便相关人员查阅所需的公文信息。
三、具体操作流程1.收文环节。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高校公文(以下简称“学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效率,方便基层,根据《教育部公文处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党委、行政及各中层单位书面形式的公文处理。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及各单位办公室应设立秘书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管校级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单位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行文第七条学校公文主要有十种。
(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四)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五)通报。
适用于传达重要精神、告知重要情况、表彰先进、批评错误。
(六)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七)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九)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八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
严格控制公文数量。
凡属以下情况的,不再制发公文: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公文仍然适用的;就某项工作已作出安排部署、有关部门已明确任务的;对工作表态、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某项工作的政策已经明确,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但没有新的措施或者办法,只作一般性号召或者重申已有规定、要求的;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手段可办理的。
学校收发文管理制度
学校收发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的内部管理,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收文管理1. 学校收文分为纸质收文和电子收文。
纸质收文由接收文电子收文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编号。
电子收文由指定人员接收,并进行适当的分类存储。
2. 接收到的纸质收文应在24小时内进行登记并编号,将正本存入档案室,留存副本作为记录。
3. 接收到的电子收文应在接收后立即存储至指定的文件夹,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不被篡改。
4. 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应及时更新收文登记表,对已处理的文书进行标记,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发文单位。
5. 涉及学校重要事项的收文,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领导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发文单位。
第三章发文管理1. 学校的发文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流程进行,先经过审批后方可发出。
2. 发文部门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发文,并将发文存档。
3. 发文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接收,确保信息的传达及时有效。
4. 重要事件的发文需得到学校领导的同意,确保发文内容真实准确。
5. 发文单位应在文书上注明收文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接收单位及时回复。
第四章管理制度1. 学校的收发文管理制度应当得到全校师生的认可和支持,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该制度,不得擅自修改及违反。
2. 学校领导应加强对收发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
3.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收文和发文进行归档管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存。
4. 学校应加强对收文和发文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5. 学校应定期对收发文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五章处罚措施1. 学校对违反收发文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会受到严重处理。
2. 违反收发文管理制度的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有的做出检讨,有的追究责任。
3. 严重违反收发文管理制度的人员,学校将会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最新整理高校公文处理规范.docx
最新整理高校公文处理规范高校公文处理规范为了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得以顺利贯彻执行,xxxx办公厅、xxxx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xx]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xx),从18个方面规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各要素。
xxxx大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学校的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xxxx大学公文处理工作秉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学校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办)、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分别主管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校内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校内各二级单位均应有领导同志负责公文处理,并有文秘人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一、行文规则在行文规则上,校党委以“xxxxxxxx大学委员会”、校行政以“xxxx大学”名义对上对下行文,必要时学校党政可联合行文。
经常性工作和一般事项需要行文的,经学校同意后分别以校党办和校办名义行文。
除校党办和校办外,校内各部处、学院、业务单位不得对校外正式行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对校内其他单位发指令性文件。
学校及校内各单位向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部门,不抄送下级单位。
向上级部门的“请示”要一文一事,不得用“报告”或其它文种的公文请示问题;请示问题不得越级行文。
各单位向学校请示问题、报告工作,一般应先送学校机关主管业务部(处)审核,由他们提出意见,然后送党办、校办转呈有关校领导;除校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各类请示、报告一般不直接写校领导姓名,具体送哪位领导阅批,由党办、校办根据公文内容和领导的分工决定。
各单位报送学校审批的请示,可由学校批复,也可由学校授权党办、校办批复;校领导批示退党办、校办,由办公室通知请示单位或承办单位。
对上级机关的来文,如无具体贯彻意见,可原文翻印下发,不另重复行文。
学校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
是为了规范学校办公室的文件收发工作,确保文件流转的准确、高效和安全。
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文件收发登记:办公室应设立专门的文件收发登记簿,每当收到或发出一份文件,都应登记相关信息,包括文件标题、编号、日期、发文单位、收文单位、主要内容等。
2. 文稿撰写与审定:办公室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文件,确保内容准确、完整、清晰。
涉及敏感或重要事项的文件,还需要经过领导审定。
3. 文件传递方式:办公室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进行文件传递。
对于机密或重要文件,应采取密封或加密措施,确保安全。
4. 公文处理时限:办公室应根据文件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制定处理时限,确保文件能够及时处理和回复。
对于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文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5. 文件归档与保管:办公室应建立完善的文件归档和保管制度,对已处理完毕的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和存档。
涉及机密或重要文件的归档,应加强安全措施。
6. 文件查阅与借阅:办公室应按照规定对已归档的文件进行查阅和借阅管理。
查阅和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相关登记表格,并按时归还。
7. 文件销毁:对于已失效或无用的文件,办公室应按照规定的销毁时间和方式进行销毁,确保文件不被滥用或泄露。
8. 相关记录与报告:办公室应及时记录、整理和报告文件收发工作的情况,并根据需要向上级汇报,以便领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问题。
以上是一般学校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学校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
是指学校办公室在收到和发出文件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学校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的内容:
1. 文件收发登记:办公室应设立专门的文件收发登记簿或系统,用于记录收到和发出的每一份文件的主要信息,如文件标题、日期、单位来源或去向等。
2. 文件分发与传送:办公室应负责将收到的文件按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分发。
分发方式可以通过纸质传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3. 文件传阅与签发:对于需要传阅的文件,办公室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传递给相关责任人,确保文件能够及时传达并被审阅。
对于需要签发的文件,办公室应按照审核程序与相关责任人进行签发的确认。
4. 文件归档与存档:办公室应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进行归档管理,保证文件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归档方式可以根据文件的性质、紧急程度以及保管期限等因素进行区分。
5. 文件保密与安全:办公室应确保收到和发出的文件得到适当的保密与安全措施,特别是涉及到个人隐私、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文件。
同时,也应加强对文件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6. 文件传真与复印:办公室应设置专门的传真和复印设备,用于处理文件的传真、复印及相关业务。
对于需要传真和复印的文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7. 文件查询与报告:办公室应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便于任何人随时查询已经收到或发出的文件的情况。
同时,办公室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文件的收发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学校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教育部关于公文处理的若干规定
教育部关于公文处理的若干规定教育部关于公文处理的若干规定一、公文的格式教育部公文种类主要有: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12种。
教育部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日期、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部内发送、印制版记等部分(区域)组成。
(一)秘密等级涉秘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对于保密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在标注密级的同时应标明保密期限。
(二)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选择标注“急件”或“特急”和“特急限时”。
(三)发文机关标识即指公文的版头,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其他机关以党政军群排序。
(四)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机关代字由办公厅确定。
党组、部、厅文件和函件以及教育部通报发文序号统一由办公厅编制;教党任何教任发文序号由人事司编制;部令和规章备案件发文序号由政法司编制。
明码、密码电报由办公厅按有关规定编号。
(五)签发人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应当在规定区域内标注签发人姓名。
联衔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按公文版头的排序标注签发人姓名;只会签但不联衔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要标注会签单位名称及会签人姓名。
(六)标题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由发文机关、公文的主要内容、文种三部分组成。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主送机关在一个单位以上的,各单位排序要按照规范的写法。
(八)附件附属于公文正文的其他材料,具有对公文进行补充说明或提供相关资料等作用,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印章除“会议纪要”外,公文应当加盖相应的印章,“令”署部长签名章,电报加盖“发电专用章”。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_公文写作范文_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促进学校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了高校的公文处理相关规定。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高校公文处理规定全文,仅供参考!高校公文处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公文是学校在党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学校规章,施行党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是加强领导、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之一。
各级党政负责人、办事机构和公文处理人员,必须重视和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之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第二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
第三条公文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公文的起草、核稿、签发和印发,公文的办理和传递,公文的管理,公文的立卷与归档,公文保密等。
第四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均应有负责人分工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处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
第六条学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第七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和格式第八条公文包括:上级部门和校外各单位来文,学校向上级部门和校外各单位的发文,学校向校内各单位的发文,校内各单位向学校呈送的请示、报告等。
学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做出安排。
(二)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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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公文处理规定本文是关于高校公文处理规定,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公文是学校在党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学校规章,施行党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是加强领导、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之一。
各级党政负责人、办事机构和公文处理人员,必须重视和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之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第二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
第三条公文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公文的起草、核稿、签发和印发,公文的办理和传递,公文的管理,公文的立卷与归档,公文保密等。
第四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均应有负责人分工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处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
第六条学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第七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和格式第八条公文包括:上级部门和校外各单位来文,学校向上级部门和校外各单位的发文,学校向校内各单位的发文,校内各单位向学校呈送的请示、报告等。
学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做出安排。
(二)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三)规定适用于对特定范围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四)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五)公告适用于向校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七)通知适用于学校发布规章,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属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下属部门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八)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九)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一)批复适用于答复下属部门请示事项。
(十二)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或处理办法。
(十三)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十四)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五)简报适用于反映学校当前发生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工作进展各方面基本情况。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缓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秘密公文应当在首页文件名称的右上角标明“绝密”、“机密”或“秘密”字样,“绝密”、“机密”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在首页文件名称的右上角标明“特急”、“急件”。
学校办公室对紧急公文应提出办理时限。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应将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五)向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由发文单位、事由和文种3个部分组成。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向上级机关及平行单位发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如果需要同时与几个上级机关和平行单位发文,可用抄送的形式,不得多头主送和随便抄送。
根据文件内容,主送单位一般写在正文前面,抄送单位写在文件末尾。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序号和名称。
(九)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事项以通过日期为准。
(十)公文除会议纪要和印制的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文件外,公文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印章一般盖在成文日期处,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按照上级机关和《公文主题词表》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公文应当在抄送栏下标明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
(十五)会议通过的文件,应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注明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翻印、转发的文件,应注明翻印、转发的日期和部门。
第十条学校公文格式纸主要分两种:(一)“中共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文件”格式纸:用于以学校党委名义或以党委和行政联合名义发出的公文。
(二)“北京工商大学文件”格式纸:用于以学校行政名义向上级机关呈送的请示、报告等公文;用于以学校行政名义向校内发布的决定、通告、通知等;用于以学校名义在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第十一条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
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向外发出的公文均应加盖北京工商大学公章。
向校内发送的文件一般不加盖公章。
会议纪要等不加盖印章。
印章要盖在发文日期中间偏上的位置,要求上不压正文,下压日期,端正、清晰。
使用“中共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和“北京工商大学文件”格式纸的文件,根据印制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校发公文排版规格是:(一)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 37mm ,左侧订口为 28mm ,版心尺寸为 156 × 225mm 。
(二)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三)发文字号4 号仿宋。
(四)公文标题用 2 号标宋,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列;回行时,要注意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五)正文用 3 号字。
其中,标题可用黑体,第二层标题可用楷体,其它用仿宋。
每页排 22 行,每行排 28 字。
(六)“主题词”用3号黑体,主题词用3号标宋,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用3 号仿宋,签发人、附注、附件用 4 号仿宋,“(共印××份)”用5号宋体。
第三章行文规则第十四条行文应注重实效。
第十五条公文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关系正确选用公文种类。
第十六条学校在自己的权限内,可以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可以同平级和不相隶属单位行文联系工作、商洽问题;可以对下属部门指导工作、交流情况和经验。
涉及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事项,校党委可与行政联合行文。
校党委、行政一般不与其它校级机构联合行文。
第十七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第十八条学校办公室根据校党委和校行政授权,可以向党政各部门、基层党组织 (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 、院 ( 系 ) 和直属单位行文。
校机关各部门,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不得向上述单位发布指示性公文,可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向下级党组织和行政单位的相关部门行文。
各部门下发调研性质的公文,应事先通报主管校领导。
除“会议纪要”、“函”等公文或学校明确授权的情形外,学校办公室之外的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和各院(系、部)不得对校外单位正式行文。
第十九条请示的公文,一般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上级机关用“抄报”形式,送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用“抄送”形式。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公文标题不得用“请示报告”字样。
第四章校内公文报送第二十条校内需报送的公文,应由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组织系统逐级报送,不得越级。
无特殊情况越级上报的公文,学校不予处理,也不回复。
第二十一条凡按职责应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与归口部门联系解决,不必向学校请示。
学校各职能部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认真研究,尽职尽责地去解决。
确需学校解决的问题,职能部门要事先提出具体意见后报送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转呈有关校领导。
第二十二条如需几个部门共同解决的事项,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答复或处理,若有分歧而不能解决,如实写明各自意见,报送学校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除特殊情况外,校内公文一般由学校办公室呈送主管校领导,不要同时呈送其他校领导,以免重复批示。
主管校领导视情况可向党委书记或校长请示进一步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凡经由学校办公室转办的公文,必须严格登记,注明有关情况,以备催办、督办。
第二十五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内部请示类公文周转。
凡属职能部门可直接处理的问题,应在一周内答复请示单位;需报校领导决定的,也应在一周内交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转呈主管校领导批示,主管校领导批示后再由学校办公室转至职能部门。
第五章收文处理第二十六条收文处理工作一般包括签收、拆封、登记、分文、传阅、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注办、归档、销毁等程序。
(一)收文登记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写明给学校的文电,统一由学校办公室签收、拆封、登记。
收文登记后,公文处理人员应根据来文内容和阅读范围分文,贴上“文件批办单”,交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提出阅办意见,需几个单位会同办理时,应确定主办单位,并及时送交有关校领导或有关单位阅批或办理。
校领导阅批后,应及时将文件分别退回学校办公室,由公文处理人员送承办单位或传阅。
凡是注明“亲收”、“亲启”的文电、给校领导的绝密文电和给各部门的文电,学校办公室经原封登记后,分送给有关校领导或部门处理。
出差、出国和参加国际会议带回的重要文件,应交学校办公室机要秘书登记处理。
(二)收文分文1、属于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处理的公文,学校办公室应将来文直接转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
其中上级机关发来的重要文电,先送学校办公室主任阅后,再送校领导阅批,并根据批示送主管部门办理。
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直接分送有关部门。
2、各部门、各单位收到学校办公室分办的文件,如发现错分或因情况变化需要改变主办单位时,应立即说明理由,退学校办公室重新分发,不得积压不理或自行转递。
(三)催办1、学校办公室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公文处理催办制度,重要的来文和紧急公文,要提出办理时限,及时催办有关校领导审批文件,一般不超过3天,急件不过夜,特急件要随到随送,随收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