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业务办理时限
会计实务:原始凭证要审核的内容有哪些
原始凭证要审核的内容有哪些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如下所示: 审核会计凭证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和进行会计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由于审核原始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所进行的事前监督,所以它也是实行会计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
为了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而且要保证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和合法,会计部门和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是必须要对会计凭证,特别是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
各种原始凭证,除了由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审核以外,最后还要交由会计部门进行审核。
为了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确保会计资料真实、正确和合法,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
原始凭证的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真实性审核 原始凭证作为会计信息的基本信息源,其真实性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对原始凭证真实性的审核主要包括凭证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真实等。
对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对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此外,对通用原始凭证,还应审核凭证本身的真实性,以防假冒。
(二)合法性审核 合法性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上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制度办法等规定要求,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核程序,是否有贪污腐败等行为。
如果原始凭证涉及的经济业务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要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提出拒绝执行的意见,必要时,可向上级领导机关反映有关情况。
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必须及时揭露,并向领导汇报,严肃处理。
(三)合理性审核 合理性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
(四)完整性审核 完整性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项要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凭证联次是否正确等。
如果手续不完备,应由经办人员补办。
(五)正确性审核 正确性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各项数字金额的计算及填写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数字和文字的书写是否清楚,有无刮、擦、挖、补、涂改、伪造等现象。
征管法《实施细则》中有关时间的条文
征管法实施细则中有关时间的条文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十四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审批流程及时间要求说明
审批流程及时间要求说明审批流程和时间要求是在组织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一个高效、透明的审批流程可以确保组织的决策能够迅速得到执行,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延误和错误。
本文将详细说明审批流程的具体步骤和所需时间,以帮助各部门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审批流程审批流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请、审查、批准和通知。
下面将分别对每个步骤进行详细描述。
1. 申请申请是发起审批流程的第一步。
申请人需要填写表格或提交相关文件,明确申请的目的、所需资源、时间要求等信息。
申请人应确保申请内容准确无误,并尽可能提供所需支持文件。
2. 审查在收到申请后,审查人员将对申请进行仔细审核。
审查的目的是确保申请内容与组织的政策、法规和流程要求相符。
审查人员可能需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申请的具体情况。
3. 批准审查通过后,需要获得相应批准人员的批准。
批准人员将对申请进行评估,并基于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政策作出决策。
批准人员可能需要参考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4. 通知一旦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将收到相关通知。
通知应包括批准的内容、注意事项、所需执行的任务等。
申请人应妥善保存通知,并按照通知中的指示开始执行相关任务。
二、时间要求时间要求是组织对审批流程中各个步骤所限定的最长或最短时间范围。
确保审批流程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可以提高决策的迅速性,并促进组织的运转效率。
下面列举几个常见的时间要求:1. 申请时间要求申请应在需要相关批准前合理的时间内提交。
具体时间要求将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型和紧急程度而有所变化。
某些紧急情况下可能需要加急申请,并在更短时间内得到审批结果。
2. 审查时间要求审查时间要求会根据申请的复杂性和所需调查的范围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审查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几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果审查需要更长的时间,审查人员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给出预计完成审查的时间。
3. 批准时间要求批准时间会根据决策的复杂性和所需参考的信息而有所不同。
经济业务实施细则
经济业务实施细则1. 总则1.1 根据《经济业务审批制度》,本制度明确了各类资金支出的详细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2. 报销规定2.1 报销提供的原始单据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与开支内容一致。
发票抬头必须是“十堰银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名称(定额发票除外),并且必须是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2.2 相同类型的报销单据张贴在一起,并按金额大小排列,便于审核。
费用报销单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票据粘贴混乱,不注明张数、金额的单据一律退回。
财务人员不负责粘贴和填写任何员工的报销单据。
2.3 有实物但可不办理入库(指因办公需要的维修配件、接待的水果、礼品等的购置可以不办理入库)的报销,需使用部门或相关人员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
2.4 日常费用支出,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零星采购、运费、保险费等无论金额大小,一律发生一次填写一张并及时交给财务,经办人须在发票背面简明扼要注明此笔费用内容。
多次业务单据分不清的,财务部不予受理。
2.5 所有费用开支,应“先申请,再开支、后报销”,坚决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
3. 借款的管理规定3.1 员工因工作需要如借支差旅费、业务费、临时加工费等按以下流程办理借款: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部门负责人(部长和分管副总经理)复核→财务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出纳付款。
3.2 相关职务的员工因工作业务需要借长期固定的周转金的,借款限额为1000-5000元不等。
具体为经理级≤5000元,销售和质量主管为≤2000元,低耗采购人员≤3000元,但应及时核销,每年12月底前必须清理。
3.3 借款者应在当月据实报销。
前款未清,不得再次借款,如因此延误工作责任由借支人自负。
销帐时未清还的借支余款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一次无法扣完的可往后延续,直至扣清为止,在扣款期间按欠款余额2%计收利息。
涉外窗口管理制度
涉外窗口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外窗口的管理,提高窗口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我单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具有涉外业务的窗口,包括但不限于境外人员办公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业务办理窗口。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窗口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提高职员工作效率,保障居民、企业和外国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窗口服务流程1.预约办理居民、企业和外国人员可以通过电话、网站或APP等渠道提前预约办理涉外业务。
预约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办理业务及具体办理时间等。
预约窗口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出示有效证件办理涉外业务的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窗口,如身份证、护照、居留许可等。
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审核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有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工作人员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指导其补齐。
4.办理手续经审核通过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将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如登记、盖章、签字等。
同时,工作人员应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导。
5.颁发证件办理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已办理的证件交予申请人,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如有需要,工作人员应当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
6.服务评价为了了解窗口服务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我单位将对每位申请人进行服务评价。
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服务质量管理1.制度意识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制度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服务质量。
2.专业能力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设备和系统,提供高效、准确的服务。
3.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有亲和力和耐心,能够积极倾听申请人的需求,及时解答问题,提供周到的服务。
4.信息安全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保护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并确保办理过程的信息安全。
申报纳税期限及罚款规定
申报纳税期限及罚款规定按照申报纳税期限及罚款规定,纳税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本文将详细介绍申报纳税期限以及罚款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申报纳税期限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纳税申报。
具体的申报纳税期限根据不同的税种和纳税人身份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常见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按月申报,申报期限为每月的15日至当月的20日;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按季度申报,申报期限为次月的15日至次月的20日。
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年度申报,申报期限为次年3月31日前。
对于居民企业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其所得税的申报期限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月或按年度申报,申报期限为次月的15日至20日。
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纳税人,其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也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参考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报纳税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二、罚款规定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期限内未按时完成纳税申报的,将面临罚款的处罚。
具体的罚款规定也根据不同的税种和违法行为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常见税种的罚款规定:1. 增值税:若纳税人未按时申报增值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面临罚款。
罚款金额一般为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十。
对于恶意逃税行为,罚款金额可能更高。
2. 企业所得税:企业在申报期限内未按时申报企业所得税或者虚报、遗漏、隐瞒应纳税所得额的,将面临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为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
3. 个人所得税:个人在申报期限内未按时申报个人所得税或者逃避个人所得税的,将面临罚款。
罚款金额也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为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
除了罚款外,纳税人还可能面临滞纳金的处罚。
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未按时缴纳税款所产生的迟延缴纳的金额,一般按照逾期天数和逾期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限时工作制度
限时工作制度1.启动限时工作的好处:首先提高工作效率,珍惜每一分钟,给员工一种快乐而高效的工作环境,可以充分展示个人的工作能力与工作水平;其次,从中体现了一个企业发展的理念及其“稳、准、快”和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
2.举例一:执行限时工作制度后:从海口去澄迈的时间,必须限时到达、限时工作、限时返回。
首先要预算行程公里数和办事时间以及预料外的突发事的时间。
正常的派工单只限来回行程公里2个小时零15分钟(单向56公里,往返112公里),每小时70公里速度及堵车时间30分钟,所以总计2小时45分钟。
3.举例二:没有限时工作前:早9点出发,晚上10点半返回,因没有时间限制,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堵车了,喝酒了,朋友找有事了”等等理由多,问题多,企业亏损多。
生产销售部2012.10.24执行《全体员工经济指标完成制》使用说明书1.当一个企业在成立之前就已经规划好了一整套的企业管理方案,企业年总产值预算、控制费用支出、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方法等措施一一落实到每个员工的身上,并由他们制定方案,更由他们来执行管理。
2.根据企业的年总产值总额:由总经理制定审核后交付给副总与财务,经财务预算分配到各个部门及全体员工。
3.例如A:企业的年总产值是300万,税后纯利润60万或不得低于45万时,将300万的产值经济指标70%或80%分配到销售部,剩余的20%或30%预留库存量10%或20%。
最后剩余的20%或10%根据员工人数进行分配。
除本职工作工资外,每月应完成企业所分配的经济指标(大约0.3%,也就是个人全年经济指标2600元至3000元,每人每月180元至240元)。
4.例如B:根据人的能力开展绩效工资制,评定奖金及工资普级都是有力的说服依据,从中解决了“你工资高我工资低的问题”。
5.①每个员工计划内任务完成者,月度奖励按销售额的30%作为月绩效奖励工资。
②每个员工完成年度计划者,年终奖励按公司利润的1%奖励到个人。
③销售任务同公司每个月的绩效考核挂钩,最终年度绩效按月度的绩效累计评定。
承诺办理时限管理制度
承诺办理时限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政府机构的工作效率,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我部门决定建立和完善办理时限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实施,将有效规范政府机构的服务流程,明确办理时限,确保办事效率和透明度,让公民和企业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服务。
以下是我部门制定的承诺办理时限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制度目的1.1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政府机构的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以及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1.2为了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倡导政府工作效率和廉洁行政。
二、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过程。
2.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办人员,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办结等环节的办理时限管理。
三、时限承诺3.1办理时限的承诺是指政府机关在接受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申请后,对办理时限做出明确的承诺。
3.2时限承诺应当遵循“合理、适中、履约”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3.3时限承诺应当在接受申请时告知申请人,包括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事项。
四、办理时限的管理4.1时限承诺应当由受理部门进行管理,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4.2时限承诺的具体内容和办理程序应当由领导班子审批。
4.3时限承诺的执行结果应当由负责人进行全程跟踪并进行记录。
五、责任追究5.1对于时限承诺未按时办结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督促加快办理速度。
5.2对于多次出现逾期办结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开展整顿工作。
5.3对于严重影响公共利益和造成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惩。
六、信息公开6.1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时限承诺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6.2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公开投诉渠道,接受公民和企业的监督和投诉。
七、服务承诺7.1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和优化服务承诺制度,对公民和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时限和条件作出承诺。
7.2政府机关应当建立服务评价制度,定期对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及时完善服务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4.03•【文号】汇发〔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业务办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名录登记。
(一)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
登记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银行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银行应根据《申请表》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以下简称“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填报企业名录信息,填报完成后应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企业可通过“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查询名录登记办理结果。
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体工商户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可参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免于办理前述名录登记。
(二)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凭列明变更事项的说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信息变更。
银行发现企业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可根据内部审批流程主动变更企业名录信息。
企业变更注册地后所属外汇局变更的,企业应向原所在地外汇局报告。
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办理时间与费用
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办理时间与费用事业单位收入证明是指用于证明个人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收入情况的证明文件。
办理事业单位收入证明对于个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过程中的各种需要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办理时间与费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
一、办理时间办理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时间通常与办理单位和所在地区的工作效率以及相关流程有关。
一般来说,正常情况下,办理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时间为3个工作日至1个星期。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例如在节假日前后或者单位内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延长一些时间来处理申请。
为了尽量减少办理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等待时间,个人可以提前联系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具体的办理时间安排和流程。
还可以询问是否需要提前预约或者准备哪些材料,以便提前准备并顺利办理。
二、办理费用办理事业单位收入证明一般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
具体的费用标准通常由所在单位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所确定。
一般来说,费用的金额不会很高,通常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之间。
在支付办理费用时,个人可以选择现金支付或者通过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
需要提醒的是,在办理过程中,务必保存好办理费用的相关证明,以备日后需要查验。
同时,也要注意在支付费用时确认收据的准确性,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明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办理事业单位收入证明时,个人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 材料准备:在办理前,需要确保已准备齐全所需的材料。
具体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个人工作证明、单位推荐信等。
个人可以咨询所在单位或者相关部门,了解是否还需要其他特定材料。
2. 办理流程: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办理流程因地区和单位而异。
个人可以通过向单位人事部门或者相关办理窗口咨询的方式,了解办理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
3. 办理用途:在办理事业单位收入证明时,个人应当明确需要证明的用途,并向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清楚。
这样可以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为个人提供准确的证明内容。
总结:事业单位收入证明是个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需要的一种证明文件。
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经纪业务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交易、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经纪业务的运作,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经纪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本办法旨在明确经纪业务的定义、范围、原则和目标,为经纪业务的开展提供基本的规范和指导。
(二)经纪业务是指经纪人在市场交易中,为促成他人交易而提供的居间、代理等服务活动。
(三)经纪业务应遵循合法、公平、诚信、保密的原则,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从事的经纪业务活动。
二、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资格认定(一)经纪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本、固定的经营场所、专业的从业人员等条件,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二)经纪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良好的信誉,通过相关培训和考试,取得经纪从业资格证书。
(三)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应定期进行资格审查和更新,确保其持续符合资格要求。
三、经纪业务的流程和规范(一)信息收集与核实经纪人应收集交易双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交易需求、交易条件等,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
(二)居间撮合经纪人应根据交易双方的需求和条件,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协助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三)合同签订经纪人应协助交易双方签订合同,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合法,符合双方的意愿。
(四)资金结算经纪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协助交易双方进行资金结算,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到账。
(五)售后服务经纪人应在交易完成后,为交易双方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协助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经纪业务的风险管理(一)信用风险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应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对交易双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跟踪,防范信用风险。
(二)市场风险关注市场动态,对可能影响交易的市场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及时调整经纪策略,降低市场风险。
(三)法律风险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确保经纪业务的开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中国建设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公告内容
尊敬的客户: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我国建设银行决定对函证业务进行集中处理。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集中处理范围从即日起,我国建设银行将对所有函证业务进行集中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托收、汇票结算等。
二、办理时间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不含法定节假日。
三、办理地点函证业务的集中处理办理网点为各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外汇业务部,具体办理地点可在我国建设银行全球信息站或拨打客户服务交流进行查询。
四、办理流程1.客户凭有效证件和相关业务委托书到指定网点办理函证业务。
2.银行工作人员核对客户信息和委托书,按照客户的要求办理相应的函证业务。
3.办理完成后,银行将以邮寄或电流新箱等形式将函证寄送给客户。
五、注意事项1.办理函证业务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业务单据。
2.请在办理时仔细核对函证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交流我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交流。
六、其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我国建设银行保留对函证业务集中处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我国建设银行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我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尊敬的客户:随着我国建设银行函证业务的集中处理公告的发布,我们接到了一些客户关于此项政策的交流和反馈。
在此,我国建设银行谨向广大客户解答相关疑问,并就函证业务集中处理公告进行更为详细的说明。
一、客户关于办理时间、地点和流程的交流解答1. 办理时间:我们明白客户对办理时间的关注。
由于函证业务的特殊性,我们决定在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进行统一的集中处理,以确保客户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函证业务的办理。
2. 办理地点:在我国建设银行的各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外汇业务部设立了专门的办理窗口,为客户提供便捷的函证业务办理服务。
客户可以在我们的全球信息站或通过客户服务交流查询到具体的办理网点和位置区域。
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申请时间限制
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申请时间限制事业单位收入证明是证明个人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收入情况的重要文件。
为了保证申请者能及时获取该证明,同时也为了事业单位能够有一个合理的时间安排,规定了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申请时间限制。
以下将详细介绍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申请时间限制及其重要性。
一、申请时间限制1.正常申请时间事业单位通常会规定一个正常的申请时间范围供员工申请收入证明。
例如,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正常申请时间范围。
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员工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单位规定的流程办理。
2.特殊申请时间除了正常的申请时间范围,事业单位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特殊的申请时间。
比如,在年度结算、年终奖发放等重要时段,事业单位可能会规定一个特定的申请时间供员工申请收入证明。
这样可以确保单位的工作秩序,避免过多人员同时办理申请而导致工作延误。
二、申请时间限制的重要性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申请时间限制具有以下重要性:1.统一管理通过对申请时间的限制,可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申请的统一管理。
员工在规定的申请时间范围内提出申请,单位可以按照流程和时间顺序进行办理,避免因个别申请的突然增加而导致单位的工作秩序混乱。
2.工作合理安排有了申请时间限制,事业单位可以提前进行工作计划和安排。
单位可以根据申请时间范围内的申请量来合理安排人力、物力等资源,确保每位员工的申请都能及时办理,避免因申请过多而无法及时响应。
3.优化服务质量申请时间限制还可以帮助事业单位对收入证明申请的质量进行优化。
通过统计申请时间范围内的申请情况,单位可以分析申请的高峰期和低谷期,进而调整工作流程和资源分配,以提升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4.避免滥用和延误事业单位收入证明是一个重要的证明文件,可能会对个人的财务状况和个人信用等方面产生影响。
通过申请时间限制,可以避免个别员工滥用申请、频繁申请,同时也可以保证申请的及时性,避免因过期申请而产生的延误和纠纷。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收入证明的申请时间限制对于保证单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工作,优化服务质量以及避免滥用和延误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营业执照审批要多久
一、营业执照审批要多久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审批
二、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注册流程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
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三、办营业执照在哪个部门
营业执照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大学暂付款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暂付款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暂付款是指在资金活动过程中,学校暂时垫付给单位或个人需事后及时办理结算报销的各种款项。
为加强暂付款管理,严肃财经法规,完善内部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资金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规则》、《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暂付款的借款人作为学校经济活动债务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研究生。
学校不对本专科学生、临时工和非本校教职工借款。
第三条暂付款必须坚持"公款公用原则",只能用于支付预算计划内的经费及有经费来源的项目。
借款须按批准的用途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假借名义,将款项挪作私用或他用。
对以各种名义借款套取现金而挪作它用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借款审批人及借款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暂付款的借款人为债务责任人,负责按时结账并承担借款过程中主要经济责任。
借款审批人应监督款项的合理有效使用,并监督借款人按时报账或归还借款。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计划财务处审批,可借取备用金,金额一般不超过2022元。
第六条严格执行"一事一借,一事一清,前欠不清,后款不借,无资金来源不借"的控制措施。
在办理借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在借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还款期限。
第七条借款人须认真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一式三联借款凭证,借款凭证应如实填写借款部门、借款日期、借款理由、借款金额(大、小写),并由借款人签名,经借款审批人签字后,交计划财务处审核借款。
借款凭证中借款理由应与报销支出内容相符。
借款金额大、小写应一致,不得涂改。
工程、修缮和采购项目预付款按合同规定付款。
必须统一采购的,借款时需提供申购单或招标相关文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本等,否则不予支付预付款。
凡借支差旅费(含开会、调查、考察、培训等)的,应在"备注"栏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人数。
《经济法基础》中的时间总结
《经济法基础》中的时间总结一、24小时(1)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纳税申报。
二、3日(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单付款为3天。
(2)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三、7日(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四、10日(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货付款为10天。
(2)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五、15日(1)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3)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
(4)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6)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中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7)当事人不服诉讼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学会计论坛六、30日/1个月(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七、60日/2个月(1)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年度报告办理时间规定
年度报告办理时间规定引言年度报告是一份企业在整年运营过程中的经营情况总结,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企业的年度报告办理流程,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年度报告办理时间规定,以便企业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上报。
1. 年度报告填写期限- 企业应在当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填写工作。
-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企业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
2. 年度报告审核期限- 所有企业完成年度报告后,应将报告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 相关部门应在收到报告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 年度报告公布期限- 审核通过的年度报告应在审核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在企业官方网站上公布。
- 若年度报告未通过审核,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改善,重新提交审核。
4. 年度报告监督期限- 年度报告公布后,相关部门将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企业按照报告内容执行,以及改进企业经营管理。
5. 年度报告迟交处罚- 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填写,相关部门将根据迟交的时间长短给予不同的处罚。
- 迟交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罚款1000元;- 迟交时间在一个月到三个月之间的,罚款2000元;- 迟交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6. 年度报告的重要性年度报告是企业对外界展示自身经营情况的重要渠道。
准确、规范地编制和上报年度报告,不仅是对政府的要求,也是企业展示自身实力的机会。
年度报告中包含企业的财务情况、经营业绩、风险控制措施、社会责任等内容,对于吸引投资者、建立信任、提升企业形象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7. 总结年度报告的办理时间规定是为了规范企业年度报告的编制和上报流程,提高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并充分认识到年度报告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年度报告的监督,确保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只有通过规范的年度报告,企业才能更好地展示自身实力,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
财务报账管理办法
财务报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帐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公司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言财务报帐,指所有因发生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而取得的原始票据的报帐或转帐行为.第三条本办法所说的原始票据,包括来自内部的和来自外部的所有证明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发生的原始记录。
报账的所有原始票据必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报账审批第五条所有票据的报帐或转帐均需有经办人、经办单位领导、公司主管领导或分公司经理、财务主管签字(审批)方可办理报账手续。
第六条对下列业务还需履行如下审批手续:一、直接报账的付款业务,按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二、特殊票据的审批特殊票据主要包括出租车费、超标的订票费、超标的住宿费和退票费(需附说明)等。
1、超标的订票费和住宿费不予报销;2、出差期间的出租车费每天最多报销两次,且日期必须与出差期间相符,超过两次的不予报销;报销出租车费的当天不再补助交通补贴;3、退票费报账必须附说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总会计师审批签字。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1、业务招待费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按照下达的预算指标进行控制。
公司办应将年度业务招待费指标分解到月度,并报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每月严格按照月度预算指标控制,超出月度指标的招待费本月不予报销,当月没有用完的指标可转入下月使用。
全年招待费指标用完后,若确需招待的,需按规定办理预算追加手续;2、凡在公司招待所招待的费用转账,需填写财务部统一印制的《业务招待费报(转)账审批单》,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并由公司办公室审核签字;3、凡公司招待所之外的所有业务招待费报销,需办理《业务招待费报(转)账审批单》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办《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四、明确有项目负责人的,所属项目的费用报账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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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业务事项核算与结算时限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济业务事项核算与结算管理,统一公司经济业务事项核算与结算时限,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可比性、一致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进行经济业务事项核算与结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是公司经济业务事项核算管理的职能部门。
具体负责经济业务事项核算管理办法的制定,监督、考核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经济业务事项核算与结算管理情况。
本规定所称经济业务事项核算时限是指公司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发生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时,根据经济业务事项实际完成情况,其业务经办人员办理有关结算手续,送交财会部门进行登记核算的限定时间。
第二章物资采购、供应事项
第四条物资采购、供应事项核算时限以每月25日为截止日,26日以后发生的入库、出库事项转入下月。
第五条物资采购事项时限具体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所采购的物资达到仓库时,仓库保管员应即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于当日登记实物量台账。
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应在物资验收入库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持有仓库保管员签证盖章的实物量验收单、销售清单等凭据,送交财会部门进行登记核算。
每月最后传递时间为核算日后两天。
3、对于供货方发票已开,我方货款已付,但在当月25日物资尚未到达入库的事项,经办人员必须将对方发票等单据于月末最后传递日之前送交财会部门进行核算(属于在途物资),并负责查明原因,办理追缴入库事宜。
4、对于物资已验收入库,当月发票未到,尚未支付货款的事项,月末各保管员应根据合同或入库验收单估价入账。
经办人员必须按月到财务部门进行核对清账。
此后在收到发票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交财务部门进行核算与结算。
5、对于经验收发现数量不符、质量存在异议或材质单等手续不全的事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
协商处理期限有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无合同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6、对于物资采购发生的借款或预付款,必须于当月核销清账。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当月核销,合同有约定的,
按合同约定期限执行;合同无约定或无合同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并同时通知财务部门,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六条物资供应部门必须根据用料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手续的领料单进行发料,并于当日登记实物账,不得先领料、后出单据,不得以白条代替领料单。
第七条各工地串料要有需方出具经项目经理签章的串料单,经供方项目经理签字,保管员登记台帐后放料。
第三章生产成本费用事项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要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按项目分类核算成本费用,财务核算项目成本费用的管控依据是工程项目预算定额。
第九条工程合同形成后,工程计划部将合同、预算开工等手续交给财务部门一套,作为财务按工程项目建账的依据,工程计划部和财务部共同编制标准成本(预算成本)表,作为成本核算与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对于发生的电话费、办公费、报刊杂志费等外部费用应即时核算与结算。
各类费用经办人员应在费用发生时,两个工作日内取得相关手续,送交财务部门及时登记入账核算。
第十一条工程计划部要在每月末最后一天,编制当月完成工程产值报表,附当月单项工程进度验收单、现场
签证单、设变通知单等单据、记录汇总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据此做为核算当月成本的依据。
第十二条运输、劳务作业核算与结算时限具体规定运输作业事项的核算时限以每月25日为截止日,26日以后发生的运输作业计入下月。
单项运输作业完成后即时签证,并于签证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连续运输作业可按月进行签证、结算,于每月25日统一汇总签证,签证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201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