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ZD017药物临床试验保密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文件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文件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文件管理制度(专业)
本文的目的是确保药物临床试验各项文件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适用于本专业所有的临床试验,责任人是本专业参与临床试验的医护人员。
具体的细则包括:
1.本专业科室的档案管理员负责统筹临床试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临床文件包括各种化验记录/结果、检验记录/结果、不
良事件记录、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各种SOP文件、研
究者手册、试验方案等。
3.药物临床试验的准备和进行过程中,相关文件存放于本
专业科室专用的文件储存柜。
试验结束后,将资料移交至机构办公室存档保存。
4.本专业档案管理员及相关研究人员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对于申办者提供的有关新处方、制剂工艺等关键内容要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除涉及试验的研究者、申办者、第三方稽查与官方视察
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试验相关文件。
所有研究人员查阅、取用相关文件时必须登记原因及时间并签字,使用完后应立即归还。
与研究无关人员不得查阅、取用试验文件。
6.按照本机构对药物临床试验档资料的要求进行资料保存。
7.原始记录不得外借,不得让无关人员抄写复印。
在必要
借用时,应严格办理借用手续,须向专业负责人及机构办公室主任进行汇报待批准后方可借用。
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制度
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制度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制度是指在进行临床试验过程中,对药物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临床试验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还要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以下是一个关于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制度的详细描述。
1.药物购买和接收2.药物保管和配送研究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药物保管制度,确保药物的存放安全和完整性。
药物应当单独存放在专门的药物储存室,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
同时,还要做好药物配送的记录和管理,确保药物能够及时送到临床试验的研究中心。
3.药物分发和使用临床试验药物的分发和使用应当符合严格的规定和程序。
药物分发应该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分发时需要核对试验编号、试验药物的批号和规格等信息。
受试者使用药物前,应当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评估,确保符合试验的入组标准,并经过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受试者使用药物后,还要进行有效的监测和记录,包括剂量、频次、不良反应等信息。
4.药物记录和报告临床试验药物使用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应当详实、准确,并及时汇总和报告。
这包括药物分发和使用的记录、受试者的相关信息、药物的剂量和给药方式等。
同时,还要及时报告药物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意外事件,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受试者的安全。
5.药物废弃和销毁在临床试验结束或者药物失效的情况下,研究机构应该制定相应的药物废弃和销毁计划。
废弃的药物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以防止药物被滥用或者误用。
总之,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制度对临床试验的每个环节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试验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高试验的质量和可靠性。
试验保密管理制度
试验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试验保密管理工作,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和安全,保护试验技术的商业机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的试验保密管理工作,包括试验项目立项、试验过程中的保密措施、试验结果的保密、试验技术的商业化运用等方面。
第三条试验保密管理应坚持科学、严谨、依法的原则,保护试验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试验保密管理应当实行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和技术支撑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试验保密工作的组织管理第五条试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试验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试验保密工作。
第六条试验保密办公室是试验保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识别、评估、分析和保护试验的保密信息。
第七条试验保密工作应当按照保密委员会的要求,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和保密备案。
第八条试验保密工程应当设立专门的保密岗位,负责试验的保密相关工作。
第九条试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试验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保密管理力量和技术支持。
第十条试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试验保密档案,建立保密数据库,及时追踪试验的保密工作进展。
第三章试验保密工作的具体措施第十一条试验保密工作应当加强对试验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试验保密工作应当建立完善的试验安全保密制度,建立安全保密防护体系。
第十三条试验保密工作应当加强对试验设施和试验环境的保密管理,建立安全保密监控系统。
第十四条试验保密工作应当加强对试验数据和试验结果的保护,建立数据加密和备份制度。
第十五条试验保密工作应当加强对试验人员的违反保密规定的处罚和警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试验保密工作应当加强对试验项目的保护,对试验技术的商业化进行技术保密审查。
第四章试验保密工作的保密监督第十七条试验保密工作应当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密检查,对试验保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十八条试验保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保密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试验保密工作的风险和问题。
药品实验数据保护制度
药品实验数据保护制度
1. 数据保密性,药品实验数据应当严格保密,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处理这些数据。
这包括在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和分析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露。
2. 数据完整性,保护制度还要求确保实验数据的完整性,即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实验过程和结果,不得篡改或伪造数据。
3. 受试者隐私权保护,制度要求对参与临床试验的受试者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包括匿名化处理、仅限授权人员访问等措施,以防止个人隐私信息泄露。
4. 法律合规性,药品实验数据保护制度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法、药品管理法等,确保数据处理的合法合规。
总体来说,药品实验数据保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受试者权益和药品研发质量的保障。
试验保密管理制度
试验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试验保密管理,提高试验保密工作效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试验保密管理的范围试验保密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进行试验研究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试验计划、试验方案、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及相关技术资料。
第三章试验保密管理的原则1. 依法依规。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试验保密管理。
2. 保密需要。
根据试验项目的保密级别和特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试验过程和结果不被泄露。
3. 协同配合。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加强合作,相互配合,共同维护试验保密工作。
第四章试验保密管理的责任1. 领导责任。
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对试验保密工作负总责,制定试验保密管理的计划和措施,确保试验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保密责任。
参与试验工作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试验信息。
3. 监督责任。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试验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试验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试验保密管理的措施1. 保密审查。
试验计划、方案等涉密文件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后才能执行。
2. 保密培训。
对参与试验工作的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3. 保密控制。
建立起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系统,对试验数据和资料进行严格管控,防止泄露。
4. 保密通报。
对试验过程中的保密风险和问题进行及时通报,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置和防范。
第六章试验保密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定期检查。
设立定期检查机制,对试验保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不定期抽查。
随机抽查试验工作中的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自查自纠。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自觉进行试验保密工作的自查自纠,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
第七章试验保密管理的奖惩制度1. 奖励措施。
对在试验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 处罚措施。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制度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制度药品临床试验管理制度是保障药品安全和有效性的一项重要举措。
针对药品临床试验中的管理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指导意见,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从药品临床试验的定义、管理流程、审批程序以及监督与追踪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药品临床试验的定义药品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进行的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评价活动。
临床试验是研究药物在人体内相互作用以及药物与人体之间关系的重要手段。
药品临床试验的目的在于证明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科学依据为药品上市注册和临床应用提供保障。
二、药品临床试验管理流程1. 药物研发前期准备:制定研究方案、申请研究资金、选择合适的实验对象和研究中心等。
2. 临床试验申请: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试验申请,包括试验方案、试验中心、试验人员等信息。
3. 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试验方案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查,试验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
4. 试验实施:按照试验方案进行试验,监测试验结果,记录必要数据。
5. 试验结果分析和报告: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提交试验报告给主管部门。
6. 试验结果评价和审批:主管部门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价,审批药物上市。
三、药品临床试验审批程序1. 试验申报:申请人提交试验申请材料,包括试验方案、伦理委员会批文、知情同意书等。
2. 初审:主管部门对试验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试验方案的合理性、伦理批文的合法性等。
3. 伦理审查:将试验方案提交给符合资质的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确保试验过程符合伦理原则。
4. 试验管理:对试验过程进行监管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结果评价:试验结束后,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价,包括安全性和疗效等方面的评价。
6. 审批审查:主管部门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批,确认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7. 上市注册:试验通过审批后,药品可以申请上市注册,获得合法的生产和销售许可。
四、药品临床试验的监督与追踪1. 监督机构的设立: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临床试验的监督和管理。
药品临床实验的保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所开展的药品临床实验(以下简称“实验”)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1. 实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验目的、方法、设计、进度、预算、预期成果等。
2. 实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受试者信息、实验结果、统计分析、试验药物等信息。
3. 实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实验报告、会议记录、实验记录、相关文件等。
4. 乙方接触到的实验相关其他保密信息。
二、保密期限本保密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实验结束后十年止。
三、保密义务1. 乙方在保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保密内容。
2. 乙方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利用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 乙方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4. 乙方在保密期限内,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篡改或丢失。
四、保密措施1. 乙方应将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保密内容作为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乙方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
3.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五、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泄露保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泄露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泄露保密信息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医院临床试验保密制度
医院临床试验保密制度一、引言临床试验是作为新药开发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它需要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也需要保护试验涉及到的患者和医疗机构的信息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对于保护临床试验的利益以及保护患者和医院的隐私是非常必要的。
二、保密范围本保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进行的所有临床试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药研发、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等。
三、保密责任1.医院领导负责制定和实施保密制度,并对制度的贯彻执行负有最终责任。
2.临床试验负责人负责对试验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试验数据的机密性。
3.临床试验参与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实验师等,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泄露试验相关信息。
4.相关合作单位、外聘人员等,应在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参与试验,同时也要遵守保密制度。
5.患者的隐私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或传播。
四、保密措施1.试验数据的收集、存储和传输应使用安全的电子设备和网络,并设立访问权限管理。
2.试验数据应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制定试验报告、发表学术论文等过程中,需要对试验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以保护受试患者的隐私。
4.对于存在商业价值或涉及商业秘密的试验,医院应与相关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5.对于试验涉及到的外聘人员,医院应提供必要的保密培训和教育,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五、保密违规与处罚1.试验参与人员违反保密制度,泄露试验数据或试验相关信息,医院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理。
2.违反保密制度的严重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处罚款、停职、开除等。
六、保密宣传和培训1.医院负责组织开展保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
2.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保密制度的培训,并签署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七、保密制度的评估和修订1.医院定期对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修订后的保密制度应及时向各相关部门和参与人员进行通知和培训。
药企_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药企保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我国药企的合法权益,维护药品市场的公平竞争,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商业秘密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药企)。
第三条药企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进行保护。
第四条药企的保密工作应当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应当保证保密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保密内容第五条药企的商业秘密包括:(一)药品的研发资料、实验数据、生产工艺、配方、技术秘密等;(二)药企的市场营销策略、销售数据、客户名单、合作伙伴等信息;(三)药企的财务数据、人事信息、内部管理资料等;(四)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
第六条药企的技术秘密包括:(一)药品的制备方法、生产工艺、技术配方、实验数据等;(二)药企的专利申请、专利技术、专利产品等;(三)药企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源代码等;(四)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技术价值的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七条药企应当对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信息进行标识,明确保密级别和保密期限。
第八条药企应当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员工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保护义务。
第九条药企应当建立健全访问控制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信息进行权限管理。
第十条药企应当对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场所、设备、文件等进行物理保护,防止泄露。
第十一条药企应当对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信息进行定期审查,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四章保密责任第十二条药企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本企业的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三条药企的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进行保护。
第十四条药企的员工应当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五条药企的保密工作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保密奖励与惩罚第十六条药企对保护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1. 引言药物临床试验是评估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新药上市前必须经历的阶段。
为了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性、伦理性和规范性,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2. 药物临床试验的定义药物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上进行的,旨在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实验研究。
它是新药研发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新药上市前必须经历的阶段。
药物临床试验涉及人体,因此需要特殊的伦理和法律保障。
3.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的目的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试验对象的权益,确保试验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新药的安全和有效的开发。
具体目标包括:•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确保其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确保试验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防止操纵数据和伪造结果;•促进新药的安全和有效的开发,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4.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涵盖了试验前、试验中和试验后的各个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4.1 试验前的管理要求在药物临床试验正式开始之前,需要进行试验方案的编写和伦理审批的申请。
管理要求包括:•试验方案的编写:试验方案应明确试验的目的、方法、纳入标准、排除标准等内容,确保试验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伦理审批的申请:试验方案需要提交给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批,保障试验对象的权益和安全。
4.2 试验中的管理要求在试验进行过程中,需要确保试验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
管理要求包括:•试验对象的招募和随机分组:试验对象的招募应符合试验方案的纳入标准,同时应进行随机分组,确保试验组和对照组的比较具有可比性。
•试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试验药物的使用应符合试验方案和药物管理制度的要求,确保试验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过程的监测和管理:试验过程应进行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试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偏差。
4.3 试验后的管理要求试验结束后,需要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结果报告。
药物临床试验保密的标准操作规程
药物临床试验保密的标准操作规程SOP编码:GCP-SOP-机构-工作-006·01保密级别:秘密级颁发日期:2011年3月1日生效日期:2011年3月1日Ⅰ. 目的:建立药物临床试验保密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药物临床试验的保密性。
Ⅱ. 范围:适用于所有的药物临床试验。
Ⅲ. 规程:1. 申办者或CRO向研究者提供的全部药物研究信息,包括研究者手册、方案、病例报告表、受试者个人资料、知情同意书,以及在本临床试验中生成的任何研究数据、记录或其他信息,统称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应保持为申办者的保密及专有财产。
2. 研究者必须保证维护临床试验受试者的隐私。
在所有提交申办方的文件资料中,只能以试验病人号及姓名缩写来确定临床试验受试者的身份,而不能注明受试者的全名。
研究者必须妥善保管有关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姓名地址和相对应的入组表,这些入组表由研究者严格保密保存。
3. 研究者应对申办者或者CRO提供的全部药物研究信息严格保密,同时也要求其它试验参与人员和伦理委员会采取同样的保密措施,未经申办者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自用目的。
4. 主要研究者应对有可能接触药物、技术信息及/或试验数据及结果的人员加强安全及信息保密管理,不得泄露任何资料或信息更不得自用。
5. 研究者为本试验之目的交付的药物及信息均为申办者的财产,研究者必须在研究协议结束(包括提前终止)后一周内向申办者返还有关药物及全部资料信息。
6.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保密管理:6.1药物临床试验的数据包括临床试验的所有数据,6.2临床试验数据按项目管理。
6.3数据包括书面数据和电子版数据两种形式。
6.4电子版数据必须由专门计算机储存,设定开机密码。
专用计算机由资料管理员专人操作和管理。
6.5书面数据必须专柜保存,必须加锁。
钥匙由资料管理员和研究室负责人保管。
6.6需调阅电子版资料或查阅书面资料的人员,需得到申办者和机构办公室主任的批准。
Ⅳ.参考依据:现行GCP法规。
017不合格药品管理
文件名称: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编号:ZL-ZD-017共1页第 1 页起草部门: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C变更记录:变更原因:根据2013年修订GSP 管理规范1. 目的:建立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规程,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杜绝购进不合格的药品,防止不合格药品售出,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3. 范围:本药房养护、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4. 内容:4.1定义:不合格药品:指药品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药品。
4.2 本药房严禁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属于不合格药品。
4.2.1 药品包装内有异常的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严、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
4.2.2 凡在药品验收和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4.2.3. 药监部门发布质量问题的药品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4.3 发现不合格药品,应作如下处理:4.3.1 各岗位人员发现不合格药品及时在计算机中锁定,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质量负责人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4.3.2 凡属报废的不合格药品,由保管员在计算机中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确认,签署意见;企业负责人核准;保管员填写《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按规定进行报损销毁。
其中假药销毁应事先报告仙居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核准。
4.4 不合格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手续。
(计算机系统)4.4.1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做到每半年汇总和分析,作为药品质量分析依据。
4.5 记录应保存5年备查。
4.6 本制度负责人:本药房全体员工4.7 相关记录:《不合格药品台账》、《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
5.本制度每半年考核一次。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范文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范文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确保试验者的安全和试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工作,包括试验计划、试验申报、试验组织、试验实施、试验监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应严格遵守伦理要求,充分尊重和保护试验者的权益,确保试验的合法、公正和科学。
第四条药物临床试验应按照国内外相关规定进行,试验设计应合理、合法、可行,并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五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保障试验者的知情同意权限,试验者应在明确知晓试验目的、方法、风险、利益等信息后自愿参与试验,并有权拒绝参与或随时退出试验。
第六条试验药物应当经过充分的实验室和临床前研究,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期间禁止未经批准的任何改变。
第二章试验计划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制定试验计划,包括试验目的、方法、样本大小、观察指标、药物剂量等内容,并提交给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八条试验计划应当科学合理,试验方案应当明确说明试验流程、研究范围、招募标准、随机化方法、试验期限等重要内容。
第九条试验计划应当明确试验负责人和试验团队的职责,试验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临床试验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条试验计划应当编制试验药物管理规范,包括试验药物的储存、运输、配制、使用、处置等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试验计划审查通过后,应进行试验申报,并向监管部门提交试验报告表和相关资料。
第三章试验组织第十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的招募、筛选、随机、分组应严格按照试验计划进行,并记录试验者的基本信息和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十三条试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试验数据,包括试验者的基本信息、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试验者应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完成试验,并遵守临床试验相关规定,如禁止使用其他药物、禁酒等。
第十五条试验药物的配制和使用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并记录使用情况和剩余量。
临床试验保密制度
临床试验保密制度
版本号 1.0 页数1页
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颁布日期年月日起效日期年月日
威海市立医院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临床试验保密制度
一、目的
建立药物临床试验保密制度,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维护申办方的利益。
二、范围
适用于在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药物临床试验。
三、内容
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人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
2接触临床试验文件的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与申办者签订的有关药物临床研究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或专门的保密协议。
3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及在试验中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内容,有关识别受试者的记录应保密。
研究者若公开发表临床试验结果,应对受试者的身份保密。
4除本项研究的研究者、申办者委派的人员、机构工作人员、伦理委员会成员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视察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可查阅临床试验资料。
5试验结束后,临床试验文件资料应统一保存在机构档案室。
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视察人员外,只有临床试验原研究团队成员才有资格借阅,且必须得到主要研究者和机构办公室主任的批准同意。
6临床试验参加人员不得泄露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
7药物临床试验结果涉及申办者的利益,所有权归申办者所有。
机构及研究者有责任为申办者严守商业机密,未经申办者允许,不得在国内外学术交流中发表与该临床试验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进行相关学术交流。
四、参考资料
1《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0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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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保密管理制度
药品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与保密管理,规范药品保密工作,保障药品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保密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制药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监管部门等。
第三条药品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安全保密的原则,建立健全药品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保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护药品知识产权、保障药品信息的安全、防范泄密风险、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
第二章药品保密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药品保密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的保密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保密管理水平。
第六条药品保密管理应当加强相关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防范泄密风险。
第七条药品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详细的保密制度和操作规范,规范保密管理行为,保证药品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药品保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各类保密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九条药品保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药品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第三章药品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条药品保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保密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关键保密信息的流转、备份、销毁等情况。
第十一条药品保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权限管理机制,明确保密信息的获取、使用、传递等权限,防止信息泄漏。
第十二条药品保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相关人员的审查和背景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限制处理。
第十三条药品保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药品信息系统进行监测和检查,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药品保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涉密场所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药品信息的物理安全和机密性。
第四章药品保密违规处理措施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临床试验保密协议
临床试验保密协议临床试验是新药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步,其目的是评估新药在人体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由于试验涉及到医疗数据、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为保护相关方的权益,确保试验过程的安全和可靠性,临床试验保密协议成为了不可忽视的重要文件。
一、协议目的本保密协议旨在明确参与临床试验的各方之间保密信息的处理方式和责任,确保试验过程中数据和信息的机密性,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和使用。
二、协议内容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方案、数据和结果、试验药物的配方和制造工艺、患者身份和个人隐私资料等。
2.保密义务试验主办单位和参与者都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对于接触到的保密信息应予以保密,并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存储和使用此类信息。
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披露或用于其他目的。
3.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根据试验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一段明确的时间内,保密信息应得到妥善保管和使用。
4.数据安全试验数据是临床试验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安全性的保护至关重要。
试验主办单位应建立安全可靠的数据库和系统,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对数据进行备份和加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保密违约责任对于未经授权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保密协议的签署和生效本保密协议的签署应由试验主办单位和参与者共同进行。
协议一经签署,即时生效,并约束双方在临床试验期间和之后的保密责任。
结语临床试验保密协议对于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
它不仅保护了参与者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也促进了临床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试验主办单位和参与者要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合理使用和保护保密信息,为新药的研发和广大患者的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1046字)。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保护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保护管理制度简介药物临床试验是确保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步骤。
然而,试验所产生的数据涉及患者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需要受到严格的保护和管理。
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制定一套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保护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数据保护原则- 机密性: 试验数据应只限授权人员访问,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如密码保护和访问控制。
机密性: 试验数据应只限授权人员访问,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如密码保护和访问控制。
- 完整性: 试验数据应保持完整和准确,禁止未经授权的修改或篡改。
完整性: 试验数据应保持完整和准确,禁止未经授权的修改或篡改。
- 可用性: 试验数据应保持可访问和可用状态,以确保后续分析和审查的准确性。
可用性: 试验数据应保持可访问和可用状态,以确保后续分析和审查的准确性。
数据收集和存储- 授权人员: 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可以参与数据的收集和存储。
授权人员: 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可以参与数据的收集和存储。
- 双重验证: 对试验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应进行双重验证,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双重验证: 对试验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应进行双重验证,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 备份和存储: 试验数据应进行定期的备份和存储,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备份和存储: 试验数据应进行定期的备份和存储,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数据传输和共享- 安全传输: 在试验数据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加密和安全通信协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安全传输: 在试验数据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加密和安全通信协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 共享原则: 试验数据的共享应遵循适用法律和伦理准则,并经过患者或参与者的知情同意。
共享原则: 试验数据的共享应遵循适用法律和伦理准则,并经过患者或参与者的知情同意。
数据保存和销毁- 保存期限: 试验数据应按照法律和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保存。
保存期限: 试验数据应按照法律和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保存。
- 销毁原则: 在试验数据完成保存期限后,应将数据进行安全销毁,以防止数据泄露。
医院临床试验伦理保密制度
医院临床试验伦理保密制度
1.为了维护申办方、研究者和受试者的权益,对于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保密分级,根据密级进行相应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保密性是指防止将涉及所有权的信息或个人身份信息透露给无权知晓者。
2.在任命或聘任委员/独立顾问时,进行本制度的宣讲和培训,增强保密意识,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3.保密分级及相关的文件资料:
(1)公开:可以向公众开放查阅的文件,如相关法律法规与指南、伦理会章程、伦理审查申请/报告指南、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各类表格、办公指南等;
(2)内部文件:伦理委员会内部文件,一般不对外公开,,如制度和SOP、委员文档、主要研究者文档等;
(3)秘密:指有理由认为非法泄露后会给文件资料相关权益者造成损害的文件,如项目的审查材料、会议记录、伦理审查会议录音、表决票等。
4.保密措施:伦理会秘书负责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
(1)在项目审查期间,伦理委员会委员/独立顾问可以查阅所审查项目的送审材料,但不能复印和借出。
项目审查完成后,立即交回所有审查材料。
项目审查的讨论过程,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2)研究者和申办方,可以查阅或复印其送审项目的部分材料,具体按照文件档案保密的 SOP执行。
(3)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有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类文件的内容,不得私自复印与外传秘密类文件。
(4)所有文件资料放置在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或资料室的文件柜或档案柜中,上锁并由专人保管。
5.惩处:违反保密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予以行政处分或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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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保密管理制度
1.为保障受试者及申办者权益,所有参加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
所有临床试验内容涉及申办者的利益,所有权归申办者所有,本机构有责任为申办者严守商业机密。
所有试验参加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临床试验相关信息。
2.在国内外学术交往中未经允许不得向他人泄露本机构各项临床试验的信息资料,包括试验药物名称、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及试验进度等。
3.临床试验研究者未经允许不得发表与该临床试验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进行学术交流。
4.所有存档资料文件均放置在可以上锁的文件柜中,由机构办公室专人或专业组负责人指派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5.与本试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接触临床试验资料,只有某临床试验相关的研究者才有资格借阅有关的临床试验文件资料,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6. 为保护受试者隐私,病例报告表上不应出现受试者的姓名。
研究
者应按受试者的代码确认其身份并记录。
7.研究人员不得向与本试验无关人员透露受试者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病情的信息。
8.药物临床试验结束后的病例报告表等全部记录与研究资料一律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料档案室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9.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记录的保存,移交的每个步骤均须加以记录,注明日期和经办人员。
10.所有参加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若违反本保密制度,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