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科技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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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科技招股说明书摘要
1、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14 元(发行后每股收益0.31 ,按本公司2014 年经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预计发行日期:2015 年3 月12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12,000 万股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九)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5 年3 月11 日
发行市盈率:22.97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确定)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19 元(按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数据计算,净资产指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78 元(扣除发行费用)
发行市净率:1.89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注册资本: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鑫
成立日期:2007 年1 月18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1 年12 月5 日
2、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

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是公司实现业务创新重要的基本保障,公司将围绕视频播放、视频压缩、数据传输、内容分发四项视频核心技术持续增强研发投入,不断增强底层运营系统的稳定性、完善新兴技术的产品化转换,不断巩固公司视频技术的领先地位。

在提高公司现有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拓展新业务、新领域,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发行人属于互联网视频服务行业,是国家新兴文化产业及信息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行业近年来处于高速成长期。

发行人已在中国互联网用户心目中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发行人拥有创新能力、研发能力和管理能力,且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促进发行人业务的发展和提升。

本机构通过核查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和政策情况、发行人业务情况、财务情况、管理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内容,认为:若发行人继续保持良好的品牌形象,继续保持并提升经营能力,且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则发行人抵御各类风险(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相关内容)的能力能够增强。


未来发行人所处行业和公司经营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将继续具备持续盈
利能力。

此外,未来发行人计划继续加大版权及网络带宽的资源投入,并继续加
大销售力度,因此发行人未来的视频内容成本及带宽租赁成本、销售费用等预期仍将处于较高水平。

若发行人面临的各类风险因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全部内容)全部或部分出现、加剧,则发行人未来的营业利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存在较2014 年下降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之“一、利润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4、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暴风科技是中国知名的互联网视频企业,公司通过“暴风影音”系列软件(主要包括暴风影音PC 端、暴风无线APP(简称“暴风无线”)和暴风看电影视频浏览器(简称“暴风看电影”)),为视频用户提供免费使用为主的多终端综合视频服务、为商业客户提供互联网广告信息服务。

此外,公司在互联网视频行业软硬件结合领域进行积极尝试,于2014 年12 月发布智能可穿戴设备“暴风魔镜”第二代产品及配套手机应用APP。

公司以“视频技术”为核心,坚持把“致力于发现并满足人们的视频需求”作为企业使命,公司愿景是让视频用户“更好地享受电影”。

受益于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用户视频观看习惯从传统媒体向互联网新媒体转移和公司在视频技术及用户体验方面的优势,公司实现了用户规模的快速增长。

在PC端,根据艾瑞咨询i-User Tracker数据,2014年12月,暴风影音PC 端日均有效使用时间约3,000 万小时,日均覆盖人数约2,700 万人,分别位于艾瑞咨询统计的在线视频行业第一和第三1;在移动端(包括手机、PAD等移动设备),根据艾瑞咨询m-User Tracker 数据,2014 年12 月,暴风无线日均覆盖人数约1,500万人,日均有效使用时间约500万小时,在无线端视频应用中分别排名第四和第九。

公司的业务模式是互联网行业典型的“免费+广告”模式。

一方面,公司以持续的技术创新开发暴风影音系列产品,主要以免费方式提供给用户使用,满足视频用户从本地到在线再到多终端的视频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凭借业内领先的用户规模,充分发挥暴风影音平台作为互联网媒体的广告投放价值,为商业客户提供互联网广告服务。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视频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产品化应用,不断改进用户体验。

公司于2007 年开始向用户提供免费使用为主的暴风影音软件及本地视频播放服务;随着用户需求从本地向在线、从PC端向无线端的转移,公司逐步推出暴风影音系列软件产品,并不断丰富产品类型及功能,改善用户体验。

2010 年,公司发布“暴风影音在线高清版”产品,具备“带宽点播720P 高清视频”、“带宽点播1080P 高清视频”功能;2011 年,公司发布“暴风影音5•神奇左眼键版本”,通过“一键高清”功能改善视频画质;2012 年,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实现“3D”及“环绕立体声”功能,丰富了视频用户的观影体验;2012 年下半年公司发布支持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暴风无线”基本版和PC 视频桌面入口软件“暴风看电影视频浏览器”基本版;2014 年4 月,公司推出“暴风无线”及“暴风看电影视频浏览器”完整版。

在深耕细作“暴风影音”系列软件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视频应用的新兴领域,于2014年12月发布智能可穿戴设备“暴风魔镜”第二代产品及配套手机应用APP。

产品功能设计包括“近景IMAX 影院效果呈现”、“360 度图片及视频观看”及“沉浸式游戏体验”等。

用户规模的市场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向品牌客户充分宣传暴风影音的媒体价值和广告投放平台承载能力。

公司的互联网视频广告服务具备“受众广”、“形式多”、“展现价值高”等特点,公司广告主包括淘宝、京东、麦当劳、百胜中国、箭牌、宝洁、平安保险、三星、联想、苏宁、海尔、康师傅等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

5、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6.0150 亿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6662 亿元,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1.6641 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6、风险因素
一、利润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公司2013 年净利润3,853.75 万元,较2012 年的5,584.73 万元减少1,730.98 万元,主要原因为:(1)公司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32,476.94 万元,较2012 年营业收入
25,154.02 万元增长7,322.92 万元,增幅为29.11%;(2)公司2013 年度在影视剧版权采购、网络带宽采购等诸多方面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以提升自身的媒体价值,因而带宽租赁及视频内容成本增速较快,当期营业成本为9,267.00 万元,较2012 年营业成本6,320.76 万元增加2,946.24 万元,增幅为46.61%;(3)公司2013 年为进一步开拓传统品牌广告主,继续加大市场开拓与推广力度,当期销售费用为11,533.54 万元,较2012 年的
5,999.67 万元增加5,533.87 万元,增幅为92.24%。

因此,公司2013 年度营业收入保持了增长,但由于上述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的较快增加,公司2013 年度净利润出现下滑。

201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8,620.58 万元,较2013 年增长18.92%,收入实现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加强了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力度,当期实现净利润4,185.49 万元,较2013 年增
长8.61%。

未来公司仍然计划继续加大版权及网络带宽的资源投入,以应对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公司仍然需要通过增加销售人员、提升销售激励、拓展销售渠道、加强第三方市场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大销售力度,保持及提升
广告客户的投放规模、推广公司持续开发的新平台产品。

因此,公司未来的视频内容成本及带宽租赁成本、销售费用等预期仍将处于较高水平。

若未来行业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增速可能持续放缓或成本费用的增速超过营业收入的增速,则将导致公司的营业利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存在较2014 年下降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的成长性风险
2014 年、2013 年度、2012 年度,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620.58 万元、32,476.94 万元、25,154.02 万元,2014 年度、2013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18.92%、29.11%。

2014 年度、2013 年度、2012 年度,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4,185.49 万元、3,853.75 万元、5,584.73 万元,2014 年度、2013 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8,61%、-30.99%。

发行人净利润在2013 年度出现了下滑,主要受到了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的较快增加的影响。

如果2015 年度及未来年度,发行人的广告销售增长、成本费用控制等未达预期,或者发行人面临的各类风险因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全部内容)全部或部分出现、加剧,将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持续成长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互联网视频服务行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
互联网视频服务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主要表现在以优酷网、乐视网为代表的大型视频网站运营公司已通过境内外上市对营运资金进行有效补充,行业内领先企业通过收购或合资(如优酷收购土豆、爱奇艺收购PPS 等)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的步伐加剧,用户规模快速扩张、广告收入增长迅速;其次,尚存在利用盗版甚至违规视频内容发展视频业务、侵占市场份额的中小型运营商,对合法合规的互联网视频服务运营商带来一定冲击,造成用户流失风险;第三,随着对技术研发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具备一定研发能力实现新兴视频技术功能化的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多,存在新视频功能被迅速模仿甚至超越的可能性。

因此,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地制定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免费+广告”盈利模式相关风险
发行人免费使用为主的经营模式的核心在于其免费提供的“暴风影音”系列软件产品的庞大用户群体产生的显著的广告投放媒体价值,该平台媒体价值的发挥有赖于其用户量和用户使用时长的稳定及增长。

随着互联网视频服务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新需求、新技术、新服务模式不断涌现,为充分发挥“暴风影音”平台的媒体价值,一方面,发行人需要不断研发和推出新产品及新功能,以适应用户需求的变化;另一方面,发行人需要保持并加大版权采购力度,以保持并提升“暴风影音”线上内容的吸引力,同时随着网络用户数量的增加,相应增加带宽采购。

上述因素构成了发行人免费产品“暴风影音”吸引并保留用户的刚性成本。

若发行人未来发生研发方向或研发进程与预期有所偏差,版权采购失误或带宽采购利用率不足等情况,可能导致上述刚性成本支出无法有效、及时地转换为用户数量及用户使用时长的增长;或导致实现单位用户时长所需的成本支出增加;或由于用户数量及用户使用时长增长速度慢于竞争对手或行业平均,相对竞争力下降,导致发行人产品媒体价值下降,进而使得发行人用户数量及用户使用时长的增长无法及时转换为媒体价值和广告收入的增长等因素,将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的下降。

五、影视剧版权采购支出大幅上涨的风险
随着影视剧版权重要性的凸显,以及在线视频行业竞争程度的增加,报告期内影视剧版权交易逐步活跃,本公司不断增加版权采购,已积累了相当数量的影视剧版权资源,并通过深入挖掘和准确定位用户需求,优化采购片单和采购模式等方式尽可能控制版权采购支出。

但若未来影视剧版权的采购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状态,或公司未来改变影视剧版权采购策略(例如采购单价相对较高的热门剧、独播剧、综艺节目等),将可能增加公司版权采购的成本及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从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网络带宽等服务成本大幅上升的风险
互联网视频服务商为用户提供的网络视频播放服务需依托于稳定的网络带宽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视频播放技术及增强用户观看体验,不断提高用户规模和播放量,带宽租赁费用不断提升。

尽管公司与主要带宽供应商长期密切合作,形成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但若网络带宽及内容分发(CDN)等网络服务大幅提价,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冲击。

公司主要通过暴风影音系列软件产品为视频用户提供免费的多终端综合视频服务、为广告客户提供互联网广告信息服务,公司业务模式稳定。

暴风影音良好的品牌形象及庞大的用户群体具有较高的广告投放媒体价值。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公司广告信息发布与推广业务收入(含广告收入及软件推广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9.95%、99.82%、98.28%。

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要的基本保障。

公司紧密围绕视频播放、视频压缩、数据传输、内容分发四项视频核心技术环节开发出“1M 带宽720P 高清视频播放”、“一键高清”等显著提升用户体验的产品功能。

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将着力研发“显著提声音系统模拟实现5.1 音响效果的视频点播功能的研发及升级”、“功能的研发及升级”、“移动终端互联网视频服务”。

上述新功能或新服务的研发均包含着一定的技术难度,公司需进行充分的技术调研、方案论证、开发攻关,同时也需要更多高端人才补充研发团队。

2014 年4 月,公司推出适用于苹果iOS 系统及安卓系统的手机、PAD 等移动平台的视频播放软件完整版。

首先,移动互联网视频行业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如公司不能准确把握用户对移动端产品的新需求或在PC 端积累的核心技术无法有效实施于新领域,公司将面临无法有效拓展视频用户的风险。

其次,移动互联网视频行业尚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如公司未来不能将用户产生的媒体价值变现,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但存在如下转让相关游戏业务的重要资产处置情况。

为集中发展主营业务,暴风网际于2011 年5 月30 日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北京第三纪信息技术公司(“第三纪”)签署了《业务转让协议》,将暴风网际游戏业务相关的全部运营资产转让给第三纪,并就该等游戏业务转让事宜与相关游戏合作方签署了三方协议以转让暴风网际在相关游戏合作运营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

根据上述《业务转让协议》,暴风网际将自身运营的游戏业务和运营技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暴风游戏平台下的网络游戏运营权、暴风游戏的现有会员账号以及暴风游戏运营收益权和暴风游戏运营技术平台及所有技术文档和代码转让给第三纪,转让价款为3,582,196.67 元,其中包含游戏平台运营所使用的服务器转让价款82,196.67 元,计入营业外收支3,500,000 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该等业务转让所涉及的的游戏包括凡人修真、明朝时代、武林英雄等二十余款游戏。

(个人看法:从上述行为可以看出,暴风科技的公司战略是放弃游戏板块,那么以后也基本不可
能有并购其他游戏类公司的行为,这方面的想象或估值提升空间已基本被封杀)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控股股东情况
(1)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根据和谐成长提供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等文件,截至2015 年1 月31 日,各合伙人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该合伙企业的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和谐成长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业务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持有本公司10.8889%的股份外,和谐成长及其合伙人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和谐成长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对赌协议、委托持股等特殊安排。

(2)青岛金石暴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为5,010 万元,实收资本为5,010 万元。

青岛金石为金石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金石的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青岛金石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业务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持有本公司5.7991%股份及发行人董事毕士钧担任青岛金石监事职务外,青岛金石及其实际控制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青岛金石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对赌协议、委托持股等特殊安排。

(3) 发行人合伙企业股东中的融辉似锦、瑞丰利永、众翔宏泰三家合伙企业,是
发行人为员工股权激励目的所设置的员工持股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冯鑫,该三家合伙企业股东属于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情形。

发行人的其他合伙企业股东,即和谐成长、天津伍通、华控成长、丽泰恒丰、杭州沧浪、信诺南海之间不存在属于同一控制方控制的情况。

9、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5 年 1 月31 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津鑫影
天津鑫影成立于2013 年7 月30 日,法定代表人冯鑫,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5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武清区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祥园道160 号103-58(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开发、咨询。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从事广告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该公司主要从事新产品运营及广告销售业务。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天津鑫影总资产4,578.20 万元,净资产3,961.27 万元,2014 年净利润3,127.8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
审计)。

(二)北京迅鲨
北京迅鲨成立于2014 年7 月7 日,法定代表人黄森堂,注册资本为100 万元,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甲1 号泰翔商务楼三层302、305、306 室。

经营范围为技术
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自2014 年7 月7 日至2034 年7 月6 日。

发行人持有该公司55%的股权,王鑫持股27%,黄森堂持股14%,戴旭毅持股2%,王干持股2%。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北京迅鲨总资产815.11 万元,净资产85.18 万元,2014 年净利润-14.8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除王鑫外,其余北京迅鲨的自然人股东均为发行人前员工。

截至2015 年1 月31 日,黄森堂在北京迅鲨担任经理职务,王干担任监事,戴旭毅和王鑫为技术研发人员。

该等自然人股东的基本信息如下:王鑫,非发行人员工,未曾在发行人任职;黄森堂,任职期间为2008 年3 月25 日至2014 年8 月1 日,离职前在发行人任桌面事业部技术总监;戴旭毅,任职期间为2008 年3 月25 日至2014 年8 月1 日,离职前在发行人任桌面事业部研发经理;王干,2010 年1 月11 日至2014 年8 月1 日,在发行人离职前任桌面事业部产品总监。

(三)暴风秘境
暴风秘境成立于2014 年6 月30 日,法定代表人冯鑫,注册资本为185,185 元,注册地址为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88 号2-2407 房间。

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计算机数码产品涉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自2014 年6 月30 日至长期。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北京七鑫易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4.6%,黄通兵持股12.41%,彭凡持股5.11%,范佳佳持股12.66%,赵盼持股4.2%。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暴风秘境总资产409.04 万元,净资产405.62 万元,2014 年净利润-4.0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除发行人外,暴风秘境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如下:北京七鑫易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 年2 月23 日,注册号为11010501170249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 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7 号院2 号楼4 层1 单元507,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展览服务;销售电子产品、照相器材、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为:黄通兵持股84.5%,彭长春持股2.5%,彭凡持股10%,夏
永川持股3%。

黄通兵,非发行人员工,未曾在发行人任职;彭凡,非发行人员工,未曾在发行人任职;范佳佳,非发行人员工,未曾在发行人任职;赵盼,自2010 年10 月1 日起至今担任发行人线产品部门产品专员。

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黄通兵在暴风秘境担任董事职务,彭凡在暴风秘境担任监事职务。

(四)暴风魔镜
暴风魔镜成立于2015 年1 月30 日,法定代表人冯鑫,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 万元,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 号院3 号楼 2 层A-0760。

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自2015 年1 月30 日至2035 年1 月29 日。

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该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虚拟现实硬件及软件产品的运营。

(五)暴风微城
暴风微城成立于2015 年1 月29 日,法定代表人冯鑫,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 万元,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 号院3 号楼 2 层A-0759 房间。

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自2015 年 1 月29 日至长期。

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该公司主要从事高速免费下载服务所
需的相关硬件及软件研发及运营。

除上述五家子公司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子公司或参股公司。

10、公司股本情况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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