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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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第一章概论ppt课件
4
国际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或双方 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无国籍人或 者外国国家,或者一方是住所、惯常 居所或营业所在国外的自然人、法人。
(2)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 如标的物位于外国、标的物属于外国 人所有或标的物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 成。
(3)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的事实发生在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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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这种民事关系的涉外因素可以是 单一的,也可以是多元的。在实 践中,往往表现为多元的,即在 一个民事关系中有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涉外因素。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这里讲的涉 外因素既包括外国,又包括一个 国家之内的不同“法域” (Territorial Legal Un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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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二、国际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
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s ) 亦称“法律抵触”,是指在国际 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 致有关国家在法律效力上的抵触。
一个国际民事关系 必然涉及到两 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有关国家的 法律对同一个问题作了不同的规 定,而且都主张对该法律关系行 使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就产 生了应该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问 题。
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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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概念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范围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 第四节 国际私法的名称 第五节 国际私法的定义 第六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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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们把调整在国际交往中所产生
的民商事关系的法律,称之为国 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以区别于其他部门法。 因此,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可以
国际私法课件
总结词
该案例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 与执行问题,包括仲裁裁决的效力、撤 销理由和执行程序等。
VS
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当事 人一方需要对仲裁裁决进行撤销或执行。 案件中,需要对仲裁裁决的效力、撤销理 由和执行程序等进行研究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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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辖
以当事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 为依据确定管辖权。
属人管辖
以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为依据 确定管辖权。
协议管辖
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某国 家的法院管辖。
05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事人通过 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
案例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管辖权争议
总结词
该案例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中管辖权争议的问题,包括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范围 等。
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庭的组成产生了争议。案件 中,需要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范围进行认定和裁决。
案例三
审理和裁决
仲裁庭会对争议进行审理,并 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
仲裁协议的签订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仲裁 条款,或者另行签订仲裁协议 。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会指定一名或多名仲 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审理争 议。
执行裁决
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内容履行 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国际商事仲裁的裁决执行
在具体案件中,判断是否属于涉外民 商事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 主体、客体、法律事实等。
03
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概念与原则
国际私法课件PPT教育课件
. 15
(四)实体法调整方式的局限性
1. 并不是所有的民商事领域都存在统一实体规范。 2. 并非所有的国家都参加统一实体法公约,非缔约国不适 用公约。 3. 在参加国中有的国家还提出保留,在保留的问题上还是 存在法律冲突。 4. 统一实体法公约并非都能做出全面、明确的规定,统一 实体规范未做规定的,适用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5. 有些实体国际条约允许当事人排除适用,国际惯例更是 需要当事人选择。 6. 科学技术发展不断开拓新领域,国际条约的制定滞后于 社会发展。
.
13
(二)统一私法调整方式(直接调整)
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从而消除法律冲突。(国际条 约、国际惯例)
.
14
(三)冲突法调整方式的局限性
1. 缺乏确定性与可预见性: (1)冲突规范指引的只是某国的法律,它可能根本 不存在或者无法查明。 (2)当事人在争议诉诸法院之前,不知道会适用什 麽样的法律来决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或者在知 道这种命运到来之前去挑选法院。 2. 根据冲突规范寻找应适用的法律的过程十分复杂 ,受国际私法制度的制约。 3. 由于各国冲突规范不同或者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 不同,可能导致判决结果的不一致。
. 16
(五)实体法和冲突法调整方式的比较
1. 冲突法调整方式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调整方 式,只要各国法律没有完全统一,就还需要这 种调整方法。 2. 冲突法方式的局限性及实体法方式的优势。 3. 实体法方式的局限性,主要在商事领域。 4. 结论:两种方式优劣互补,在解决法律冲突 方面相辅相成。
.
17
(三)我国关于国际私法案件范围的界定
.
4
(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 主体、客体及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中至少有一项 具有外国或国际因素的民商事关系。 ·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施行)》第178条:“凡民事关 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 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的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 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 外民事关系。” · 外国因素是一广义的概念,不仅指外国国家还指以国内部 不同的法域。 · 关于法域(law district or territorial legal unit)的含义 (法域是指一个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区域) · 关于“国际”一词的理解。
(四)实体法调整方式的局限性
1. 并不是所有的民商事领域都存在统一实体规范。 2. 并非所有的国家都参加统一实体法公约,非缔约国不适 用公约。 3. 在参加国中有的国家还提出保留,在保留的问题上还是 存在法律冲突。 4. 统一实体法公约并非都能做出全面、明确的规定,统一 实体规范未做规定的,适用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5. 有些实体国际条约允许当事人排除适用,国际惯例更是 需要当事人选择。 6. 科学技术发展不断开拓新领域,国际条约的制定滞后于 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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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一私法调整方式(直接调整)
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从而消除法律冲突。(国际条 约、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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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冲突法调整方式的局限性
1. 缺乏确定性与可预见性: (1)冲突规范指引的只是某国的法律,它可能根本 不存在或者无法查明。 (2)当事人在争议诉诸法院之前,不知道会适用什 麽样的法律来决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或者在知 道这种命运到来之前去挑选法院。 2. 根据冲突规范寻找应适用的法律的过程十分复杂 ,受国际私法制度的制约。 3. 由于各国冲突规范不同或者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 不同,可能导致判决结果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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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体法和冲突法调整方式的比较
1. 冲突法调整方式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调整方 式,只要各国法律没有完全统一,就还需要这 种调整方法。 2. 冲突法方式的局限性及实体法方式的优势。 3. 实体法方式的局限性,主要在商事领域。 4. 结论:两种方式优劣互补,在解决法律冲突 方面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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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关于国际私法案件范围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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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 主体、客体及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中至少有一项 具有外国或国际因素的民商事关系。 ·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施行)》第178条:“凡民事关 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 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的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 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 外民事关系。” · 外国因素是一广义的概念,不仅指外国国家还指以国内部 不同的法域。 · 关于法域(law district or territorial legal unit)的含义 (法域是指一个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区域) · 关于“国际”一词的理解。
国际私法学完整版课件
❖
国际私法与其他部门法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其调整对象
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Civil and Commercial Legal Relation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或者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International Civil and Commercial Legal Relations ),或者称国
同侧面给国际私法下的定义。在比尔之后,又有各种各样
的新定义出现。
❖
从古今中外有关国际私法的定义中可知,为了全面、
客观地理解和把握国际私法这一法律部门或法律学科的内
涵与外延,可从统览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功能、方法及
范围的本质特点的角度将其定义为:
❖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 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 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 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 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内涵与外延 ❖ 二、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 三、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实质 ❖ 四、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类型 ❖ 五、涉外民商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
❖ 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定义
❖ 就我国目前大多数学者观点来看,通说主张使用国际私 法这一名称。
❖ 二、国际私法的内涵与外延
❖
由于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功能、方法及范围的理
解不同,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给国际私法下过种种定义。
美国学者比尔(Beale) 1935年曾写了一本《冲突法专论》
(Treaties on the Conflict of Laws)的著作,收集了不同学者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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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冲突:又称作“法律抵触”,
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
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
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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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0年5月31日,中韩爆发贸易战,韩方 对中国出口的大蒜征收315%的高额关税,中国宣布 报复性措施,暂停进口原产于韩国的手机、聚乙烯。 这场贸易点给我国的大蒜出口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已签订的大蒜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仅山东苍山 县经济损失达两三亿元。贸易点爆发后,中韩两国 政府进行了贸易谈判,并达成协议。中韩两国贸易 协议的签订,使我国企业与韩国企业之间出口、进 口大蒜,进口、出口移动电话、聚乙烯成为可能。 这一案便表明,不同法国法人、公民之间的经济关 系、民事关系,有时需要国家加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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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冲突规范的要领和法律特征、冲突规范的
结构与类 型、 连接点系属公式
(重点、难点)
第49——55页
8、准据法及准据法在适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难点)第55页
9、先决问题的法律地位(重点) 第64页
10、识别的概念、识别的性质、识别的对象、识别
的依据(重点、难点) 第66——76页
学时,期末考前辅导6学时。辅导将针对本书的重
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给广大学员具体
案件,使大家对所学内容有一个具体认识。本书
在辅导过程中主要以讨论方式进行,以便于双向
互动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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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大家的学习提供了以下的几种服务媒体:
我们为学生提供了多种媒体支持,包括文字 教材、音像教材、直播课堂、电话答疑、网上答 疑、网上课件。
第124—127页 16、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重点、难点) 第129页 17、法人的国籍、住所的确定(难点)
法律冲突:又称作“法律抵触”,
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
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
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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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0年5月31日,中韩爆发贸易战,韩方 对中国出口的大蒜征收315%的高额关税,中国宣布 报复性措施,暂停进口原产于韩国的手机、聚乙烯。 这场贸易点给我国的大蒜出口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已签订的大蒜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仅山东苍山 县经济损失达两三亿元。贸易点爆发后,中韩两国 政府进行了贸易谈判,并达成协议。中韩两国贸易 协议的签订,使我国企业与韩国企业之间出口、进 口大蒜,进口、出口移动电话、聚乙烯成为可能。 这一案便表明,不同法国法人、公民之间的经济关 系、民事关系,有时需要国家加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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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冲突规范的要领和法律特征、冲突规范的
结构与类 型、 连接点系属公式
(重点、难点)
第49——55页
8、准据法及准据法在适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难点)第55页
9、先决问题的法律地位(重点) 第64页
10、识别的概念、识别的性质、识别的对象、识别
的依据(重点、难点) 第66——76页
学时,期末考前辅导6学时。辅导将针对本书的重
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给广大学员具体
案件,使大家对所学内容有一个具体认识。本书
在辅导过程中主要以讨论方式进行,以便于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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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127页 16、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重点、难点) 第129页 17、法人的国籍、住所的确定(难点)
《国际私法》课件
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条款,或者在裁决 作出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承认与执行程序应当符合相 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效力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人必须遵守并履行裁决。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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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 适用实体规范解决之前,需要进行的司法程序。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具有跨国性、复杂性、独立性和国际性的特点,需要遵循国际法和国内法的相关规 定。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各国法院在处理国际民事诉讼时,应 尊重他国主权,不得干涉他国内政。
合同法律适用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 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
物权法律适用
根据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确定物 权关系准据法。
侵权法律适用
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和特殊侵 权行为地法原则确定侵权关系 准据法。
家庭关系法律适用
根据属人法原则和最密切联系 原则确定家庭关系准据法。
05
CATALOGUE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国际私法》ppt课件
CATALOGUE
目 录
• 国际私法概述 • 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 • 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 • 冲突法 •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 国际商事仲裁
01
CATALOGUE
国际私法概述
国际私法的定义
总结词
国际私法是一门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 系的法律学科。
详细描述
国际私法是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交叉学 科,主要研究不同国家之间民事法律 关系的问题,包括法律冲突、法律适 用和国际民事诉讼等。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效力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人必须遵守并履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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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 适用实体规范解决之前,需要进行的司法程序。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具有跨国性、复杂性、独立性和国际性的特点,需要遵循国际法和国内法的相关规 定。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各国法院在处理国际民事诉讼时,应 尊重他国主权,不得干涉他国内政。
合同法律适用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 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
物权法律适用
根据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确定物 权关系准据法。
侵权法律适用
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和特殊侵 权行为地法原则确定侵权关系 准据法。
家庭关系法律适用
根据属人法原则和最密切联系 原则确定家庭关系准据法。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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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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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国际私法概述 • 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 • 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 • 冲突法 •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 国际商事仲裁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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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概述
国际私法的定义
总结词
国际私法是一门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 系的法律学科。
详细描述
国际私法是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交叉学 科,主要研究不同国家之间民事法律 关系的问题,包括法律冲突、法律适 用和国际民事诉讼等。
《国际私法》教学课件PPT优质课件
国际私法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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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教学内容
国际私法总论:调整对象、调整方法、范 围与性质、渊源、历史、主体等。
冲突法:冲突规范与法律适用,包括冲突 法的一般问题以及具体民商事关系的法律 适用问题。
国际民事诉讼法与国际商事仲裁法。
.
《国际私法》推荐参考书目
黄进主编:《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
社2007年版。 李双元:《国际私法(冲突法篇)》,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修订版 。 肖永平:《国际私法原理》(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主办:《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1998—2011),
外国因素是一广义的概念,不仅指外国国家还指一国内部 不同的法域。
关于法域(Lawdistrict or territorial legal unit)的含义(法 域是指一个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区域)
关于“国际”一词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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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特点
A. 它是在国际民商交往中产生的,不仅表现为私 人间的关系,也体现了国家间的关系;
Symeon C. Symeonides,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t the End of the 20th Century: Progree or Regress? K. 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
第一章 国际私法总论
国际私法的名称 “国际私法”一词使用情况——既可以在将其作为
一个法律部门的意义上使用,也可以指称法学的 一个分支学科。 前者是指调整国际私法关系的一个法律部门,是各 种国际私法规范的总称; 后者是指关于国际私法规范的产生、发展、法律形 式及其适用的理论观点、学说和理论体系。 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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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教学内容
国际私法总论:调整对象、调整方法、范 围与性质、渊源、历史、主体等。
冲突法:冲突规范与法律适用,包括冲突 法的一般问题以及具体民商事关系的法律 适用问题。
国际民事诉讼法与国际商事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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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推荐参考书目
黄进主编:《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
社2007年版。 李双元:《国际私法(冲突法篇)》,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修订版 。 肖永平:《国际私法原理》(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主办:《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1998—2011),
外国因素是一广义的概念,不仅指外国国家还指一国内部 不同的法域。
关于法域(Lawdistrict or territorial legal unit)的含义(法 域是指一个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区域)
关于“国际”一词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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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特点
A. 它是在国际民商交往中产生的,不仅表现为私 人间的关系,也体现了国家间的关系;
Symeon C. Symeonides,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t the End of the 20th Century: Progree or Regress? K. 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
第一章 国际私法总论
国际私法的名称 “国际私法”一词使用情况——既可以在将其作为
一个法律部门的意义上使用,也可以指称法学的 一个分支学科。 前者是指调整国际私法关系的一个法律部门,是各 种国际私法规范的总称; 后者是指关于国际私法规范的产生、发展、法律形 式及其适用的理论观点、学说和理论体系。 区别与联系
国际私法PPT第14章2024新版
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实质要件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个基 本要素。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01
02
03
对当事人的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 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 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和 履行。
对仲裁机构的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 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
• 冲突规范与实体法的联系: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体法是 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当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 制度时,就需要通过冲突规范来指定应适用的实体法。因此,冲突规范和实体 法在国际私法中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 调整对象不同:冲突规范调整的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而 实体法调整的是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适用于涉外合同领域,允许当 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
属人法原则
以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作为连 接点,适用其本国法或住所地 法。
行为地法原则
适用于涉外合同、侵权行为等 ,以行为地作为连接点,适用 行为地法。
最密切联系原则
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各个方 面,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 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实践
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
适用法院地法律。
涉外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
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VS
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 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 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 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 ,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实质要件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个基 本要素。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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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的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 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 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和 履行。
对仲裁机构的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 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
• 冲突规范与实体法的联系: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体法是 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当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 制度时,就需要通过冲突规范来指定应适用的实体法。因此,冲突规范和实体 法在国际私法中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 调整对象不同:冲突规范调整的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而 实体法调整的是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适用于涉外合同领域,允许当 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
属人法原则
以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作为连 接点,适用其本国法或住所地 法。
行为地法原则
适用于涉外合同、侵权行为等 ,以行为地作为连接点,适用 行为地法。
最密切联系原则
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各个方 面,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 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实践
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
适用法院地法律。
涉外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
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VS
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 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 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 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 ,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国际私法概论》课件
法律冲突的类型:包括法律规则冲突、法律原则冲突、法 律概念冲突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以根据 您的需求进行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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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冲突规范:确定法律关系应适用哪个法律规范 实体规范:规定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权利义务 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的关系:冲突规范是实体规范的前提,实体规范是冲突规范的具体化 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识别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解释准据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
添加标题
体现:该原则体现在国际私法中的许多方面,如法律选择、法律适用、法律解释等。
添加标题
意义:该原则有助于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自由、平等和公正,推动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和谐发 展。
添加标题
实践:在实践中,该原则要求国际私法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避免对当事人的自主选择 进行不当干预,同时应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和保障,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顺利进行。
实践意义:在实践中,各国应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国 际关系和平发展。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添加标题
定义:尊重国家主权原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应当尊重各国的 主权和独立,不得干涉他国内政,不得侵犯他国主权。
添加标题
具体体现:在国际私法中,尊重国家主权原则体现在多个 方面,例如: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应当适用双方当事人选 择的法律;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律;在 涉外民事关系中,应当遵守国际惯例等。
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探讨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涉外民商事案件概述:介绍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定义、类型和特点,以及在国际私法 中的地位。
法律适用问题:探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的法律原则、规则和方法,包括冲突规 范和准据法的选择、法律适用冲突的解决等。
国际私法 ppt课件
Chapter 1 An introduction to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私法关注什么?
• 兔子,你到底动还是不动? • Q币,你是币吗? • 一个茶杯和四个茶壶VS一个茶壶和四个茶杯 • 在华留的纳绍尔群岛人Jack需要计划生育吗? • 印度人John的驴子跑到了中国人王老五家的玉米
• 6.最高法院民四庭编:《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 各辑。
• 《武大国际法评论》、《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 《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等。
拓展学习资料:专著类
1. 蒋新苗:《国际私法本体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 李双元:《国际私法(冲突法篇)》,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1年第2版。
• 1.韩德培:《韩德培文集》(上·下),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2.李浩培:《李浩培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3.李双元:《李双元法学文集》(上·下),中国法制出 版社2009年版。
• 4.肖永平著:《肖永平论冲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 5.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各卷,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船舶碰撞损失如何赔付?
• 我国“无极号”轮与希腊“太虚号”轮在新加坡 附近公海海域发生碰撞,造成对方450万英镑、 我方50万的损失。两船现停靠于新加坡港维修。 如何赔付?
• 方案一:各自50% • 方案二:按过错程度 对方70%,我方30% • 方案三:适用新加坡法: 船东限制责任条款 • 结果:我方赔偿32万
5. 林燕萍:《国际私法案例评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 齐湘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律出版社2005-2006
年版。 7. 徐青森、杜焕芳:《国际私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国际私法关注什么?
• 兔子,你到底动还是不动? • Q币,你是币吗? • 一个茶杯和四个茶壶VS一个茶壶和四个茶杯 • 在华留的纳绍尔群岛人Jack需要计划生育吗? • 印度人John的驴子跑到了中国人王老五家的玉米
• 6.最高法院民四庭编:《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 各辑。
• 《武大国际法评论》、《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 《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等。
拓展学习资料:专著类
1. 蒋新苗:《国际私法本体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 李双元:《国际私法(冲突法篇)》,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1年第2版。
• 1.韩德培:《韩德培文集》(上·下),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2.李浩培:《李浩培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3.李双元:《李双元法学文集》(上·下),中国法制出 版社2009年版。
• 4.肖永平著:《肖永平论冲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 5.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各卷,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船舶碰撞损失如何赔付?
• 我国“无极号”轮与希腊“太虚号”轮在新加坡 附近公海海域发生碰撞,造成对方450万英镑、 我方50万的损失。两船现停靠于新加坡港维修。 如何赔付?
• 方案一:各自50% • 方案二:按过错程度 对方70%,我方30% • 方案三:适用新加坡法: 船东限制责任条款 • 结果:我方赔偿32万
5. 林燕萍:《国际私法案例评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 齐湘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律出版社2005-2006
年版。 7. 徐青森、杜焕芳:《国际私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 国际私法
国 际 私 法
o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Question:
国 际 私 法
Does legal source mean the history of law?
Section 4 Sources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 striking feature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s the dualism, which includes both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source. Domestic source
Civil / Commercial legal relation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 1. Subject 2. Object 3. Cause
国 际 私 法
Section 2 The definition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Subject
4、legal person
7、conflict rules and applicable law
国 际 私 法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9、renvoi
Pandect
11、evasion of law
13、legal act and agency
Particular branch
国 际 私 法
Section 3 The scope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Civil legal status for foreigners Conflicts law Uniform substantive laws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and rules
课件国际私法PrivateInternationalLaw
母属人法;分别适用父母和子女的属人法;子女属人法
➢国家行为准正的准据法:准正国家的法律或法院认为应
适用的法律
唐顾齐收养案
原籍湖南省的台湾居民唐顾齐,于1949年随国民 党军队撤至台湾,随后在台湾定居。唐顾齐在台湾与 当地一女子黎朵岳结婚,婚后无子女。其妻黎朵岳在 台湾病逝后,唐顾齐孑然一身。1991年,唐顾齐回祖 国大陆探亲时,经人介绍在祖国大陆收养一子,并在 养子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到当地公安 机关进行了户籍登记。后来,唐顾齐发现养子有先天 性心脏病,遂反悔,否认他与养子之间的收养关系成 立。为此,唐顾齐与养子的亲生父母发生争执,诉至 法院。
•适用法院地法或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所属国法 •适用收养人属人法 •分别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本国法或适用其共同本国法 •适用被收养人的属人法
二、 收 养
(二)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
➢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
•适用收养人的属人法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属人法 •原则上适用收养人或被收养人共同的本国法或共同住所地 法,以其他法律作为补充 •适用被收养人的本国法
一、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准 正
(一)婚生子女
➢子女属人法 ➢决定婚姻有效性的法律 ➢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
一、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准 正
(二)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婚姻关系(包括无效婚姻)的男 女所生的子女 ➢准正的方式:父母事后婚姻、认领、国家行为 ➢准正的准据法
•笼统地规定准正应适用的法律 •分别规定依事后结婚、认领及国家行为准正所应适用的法律
第五节 扶 养
➢扶养(support maintenance): 是指根据身份 关系,在一定的亲属间,有经济能力的 人对于无力生活的人应给予扶助以维持 其生活的一种法律制度。
➢国家行为准正的准据法:准正国家的法律或法院认为应
适用的法律
唐顾齐收养案
原籍湖南省的台湾居民唐顾齐,于1949年随国民 党军队撤至台湾,随后在台湾定居。唐顾齐在台湾与 当地一女子黎朵岳结婚,婚后无子女。其妻黎朵岳在 台湾病逝后,唐顾齐孑然一身。1991年,唐顾齐回祖 国大陆探亲时,经人介绍在祖国大陆收养一子,并在 养子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到当地公安 机关进行了户籍登记。后来,唐顾齐发现养子有先天 性心脏病,遂反悔,否认他与养子之间的收养关系成 立。为此,唐顾齐与养子的亲生父母发生争执,诉至 法院。
•适用法院地法或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所属国法 •适用收养人属人法 •分别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本国法或适用其共同本国法 •适用被收养人的属人法
二、 收 养
(二)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
➢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
•适用收养人的属人法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属人法 •原则上适用收养人或被收养人共同的本国法或共同住所地 法,以其他法律作为补充 •适用被收养人的本国法
一、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准 正
(一)婚生子女
➢子女属人法 ➢决定婚姻有效性的法律 ➢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
一、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准 正
(二)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婚姻关系(包括无效婚姻)的男 女所生的子女 ➢准正的方式:父母事后婚姻、认领、国家行为 ➢准正的准据法
•笼统地规定准正应适用的法律 •分别规定依事后结婚、认领及国家行为准正所应适用的法律
第五节 扶 养
➢扶养(support maintenance): 是指根据身份 关系,在一定的亲属间,有经济能力的 人对于无力生活的人应给予扶助以维持 其生活的一种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