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备案工作初探
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对于保证党内规范性文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保障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原则(一)有件必备。
凡属于报送备案范围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市委报送备案,杜绝不报、迟报、漏报和选择性报备的现象。
(二)有备必审。
对于报送备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从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有错必纠。
备案机关在备案审查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备工作(一)报送备案范围1.需要报备的党内法规性文件,是指市纪委、市委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主要有三个本质特征:一是规范性,二是普遍性,三是反复适用性。
2.不需要报送市委备案的文件。
(1)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表彰决定方面的文件;(2)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情况通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3)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4)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二)报送备案期限。
党内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报送市委备案。
(三)报送备案材料及格式。
1.报送备案材料:(1)备案报告。
抬关写“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落款署制定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
(2)正式文本。
含发布通知,电子版和纸质版应当一致。
(3)制定说明。
是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所作的解释,主要包括制定意图、主要内容、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审议签发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备案机关报告的重要事项。
2.格式及方式:纸质文本要用A4型纸张装订成册,一式30份,同时报送PDF、TXT电子文本。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04•【字号】市委办发〔2015〕50号•【施行日期】2015.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发〔2015〕50号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市委各部委: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的通知》(甘办发〔2012〕113号)和《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甘办发〔2014〕172号)精神,市委制定出台了《金昌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但从近两年上报备案的情况看,县、区委和市委各部委普遍存在不备、迟备、漏备和备案形式不规范等问题。
为解决以上问题,促进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自觉性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是监督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施行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法治金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相关制度,对加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县、区委和市委各部委要高度重视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特别是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严格按照《金昌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
二、明确要求,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一)备案范围。
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第16卷第4丨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8 年 8 月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anchang Municipal Committee 【党史•党的建设】Vol.16,No.4 Aug.,2018加强基层党 党内规 的案审查工作胡 青(中共南昌市委党校,江西南昌330031)[摘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于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具有 重要意义。
当前,对基层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存在制度依据不统一,审查内容不明确,审查制度不完善等的问题,应当从制度建设入手,明确审查范畴,各方联动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审查范畴[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445(2018)04-0023-0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 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这是新时代加强党的 全面领导,实现依法执政的重要部署。
中国共产党 作为执政党,要实现依法治国,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两者缺一不可,“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共同成为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器。
”。
因此,注重党内法 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党内法规的备案 审查工作,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一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 。
2013 5 27曰,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 案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对党内法规和规 的案工作提出体要求,党内法规的备案审查制度正式建立。
随着各级党内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 ,2017年6月25,中共中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设的意见》,提出要“案审查制度”,对加强党内法规和规 案审查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1.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 重大问题的 )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 是建设中国 法治体系,建设 法治国家”。
市委办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汇报
市委办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汇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对我们做好新时期党内法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来,我们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着力打基础、促规范,推动法规工作迈新步、开新局,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诸多问题,迫切需要采取举措加以解决。
一、主要做法(一)以系统建设为基础,搭建体系完备、配合高效的工作架构。
始终把健全法规工作主阵地、工作网放在首要位置来抓,着力构建以市委法规室为支点,健全完备、衔接紧密、运转顺畅的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机构人员配置合理、纵向横向联通的工作格局。
积极争取市委常委会、市编委的重视和支持,成立市委法规室,并在人员和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
同时,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市法规工作机构、人员等问题作出统一部署和要求,市直个党群机构和个县级党(工)委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专兼职法规工作人员达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打造协同联动、相互配合的运行网络。
建立市委法规室与市委各部门法规工作机构、与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坚持沟通联系常态化、制度化,实现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之间,及其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紧密衔接。
充分发挥法规专家组的作用,在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备案审查、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互动成效明显。
(二)以制度建设为支撑,严守制定、报备和备案审查工作程序。
我们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严格制度程序规范提高法规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工作制度。
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范》,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时的审批、起草、征求意见、审议审核、办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力求做到从严审批、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层层审定。
二是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制度。
制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手册》,就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原则、报备范围、报备期限、备案文本等进行规范,力求做到任务“零停留”、工作“零延误”。
[工作汇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情况汇报工作汇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情况汇报引言概述: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和干部的基本职责,也是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党内法规的运用能力,我特此向大家汇报我在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方面的情况。
正文内容:一、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的重要性1.1 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的要求1.2 党内法规对党的事业发展的意义1.3 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二、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具体举措2.1 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目标2.2 组织集中学习和座谈交流2.3 制定学习材料和组织学习活动2.4 制定考核和奖惩机制2.5 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和指导三、党内法规学习的成效3.1 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提高3.2 党内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增强3.3 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4.1 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时间和机会不足4.2 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4.3 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实践和应用不够五、下一步工作计划5.1 继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的组织和管理5.2 完善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制度和机制5.3 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指导和培训总结: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也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
通过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党员干部的职责,提高党内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加强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
然而,目前仍存在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时间和机会不足、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实践和应用不够等问题。
因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的组织和管理,完善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指导和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党内法规的学习效果和运用能力。
(2023)关于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自查报告(一)
(2023)关于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自查报告(一)关于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自查报告背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我国党内监督的重要法规,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3年,我单位组织了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自查工作,以期更好地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自查情况我单位党委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执行,在自查期间,制定了详细的自查方案,并将其公开,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
自查过程中,我们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通过自我批评和互相检讨的形式,深入查找问题根源,认真总结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自查完成后,我们成立了专门的整改小组,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研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在整改过程中,我们注重抓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纪律作风的建设,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主线,严格要求自己,确保整改任务的圆满完成。
效果评估通过自查工作和整改工作,我们加强了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理解和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了制度建设,加强了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
自查工作过程中,我们对党员进行了全面的检验和筛选,保证了党员队伍的优良性和纯洁性。
通过整改工作的推进,我们解决了一些顽疾和难点问题,实现了立查立改、即知即改的实效,切实提升了我们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深化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力度,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纪律作风,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同时,《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执行,需要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和切实行动,只有不断地加强自我建设,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义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结语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党内法规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党内法规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严海燕来源:《领导之友·理论版》2016年第06期[摘要] 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至关重要,党内法规建设的水平如何,可以从党内法规本身的质量和执行力两个方面来进行考量,面对目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备性、系统性、科学性不足,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不高,执行力偏弱的现状,必须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将制定优质的党内法规作为基础、党内法规入脑入心作为前提、提高执行力作为关键,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从而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坚实的制度根基。
[关键词] 党内法规;从严治党;问题;对策[基金项目]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大招标课题《依法治国与党内法规建设研究》(14AZD137)[作者简介] 严海燕(1982—),女,湖北枝江人,湖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党建、宪法学。
[中图分类号] D26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198X(2016)06-0047-06 [收稿日期] 2016-04-07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将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要求来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1](P17)党内法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法度,对于规范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行为,建立和维护党内秩序,保证党内生活正常运行,具有重大意义。
一、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至关重要(一)党内法规为管党治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二条规定:“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
浅谈如何做好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者: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7年第19期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对备案审查工作作出重要决策部署,这表明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任务更重、标准更高。
如何正确认识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是每位人大工作者应该思考的课题。
一、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它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担负着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责任。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
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规范性文件是为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而形成的,其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适当,对于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
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发现并及时纠正或撤销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从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提升监督实效的有力手段。
立法监督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备案审查制度的建立使这一职权得以充分行使。
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这种监督方式目标明确、标准明确、纠正方式明确,能够发现在执行规范性文件方面存在的问题,制止违法的错误决策,是一种有力的监督措施,能够充分体现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规范性文件直接调整的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
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一旦“搞土政策,搞变通”,会对一个地区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产生损害,影响远大于具体的违法行政行为。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作者:谢忠平孟腾来源:《求知》 2021年第10期谢忠平孟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了一批具有标志性、统领性的党内法规制度,制度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成就。
认真总结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经验,把握蕴含其中的特点规律与发展趋势,对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思想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阐述,为加快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供了遵循,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许多具有原创性、指导性、时代性的新观点、新理念、新论断。
如在地位作用上,提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长久之计、根本之策;在目标取向上,提出要加快补齐制度短板,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质量要求上,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供给质量;在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关系上,提出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在数量与质量关系上,提出制度不在多而在精,在于管用有效;在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上,提出要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衔接,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在制度执行上,提出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实施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等等。
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二、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和关键就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新时代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逻辑考量与实践路径
新时代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逻辑考量与实践路径作者:张亚勇来源:《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第5期收稿日期:2020-05-07作者简介:张亚勇(1973-),男,河北保定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政治学与统战理论教研部教授,博士,天津300191本文系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建设研究”(批准号TJDJ15-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张亚勇[摘要]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强调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是推进依规治党和制度治党的核心要义,是解决新时代党的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必然选择,有着深刻的历史逻辑、法治逻辑、治理逻辑和治党逻辑。
党内法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面临制度意识不浓、执行能力不强、制度质量不高、党组织作风不硬等方面制约。
提升制度意识和执行能力、科学制定党内法规制度、健全制度执行的体制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是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有效实践路径。
[关键词]党内法规;执行力;依规治党;执行监督中图分类号:D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10X(2020)05-0021-08治国必须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规矩。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强调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1](P42)。
制度能否发挥出全局性、规范性、导向性作用,制度优势能否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制度能否得到高效执行。
全面从严治党能否不断取得新成效,关键也在于各项党内法规制度能否真正得到高效执行。
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对于提升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意义重大。
一、逻辑与价值:“四重逻辑”凸显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时代价值(一)历史逻辑:党的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强调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优良传统,也是顺利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保证。
党内法规研究情况汇报
党内法规研究情况汇报近年来,党内法规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党内法规是指党内制定、颁布和实施的规范党员和党组织行为的规章制度,是党内治理的重要法治工具。
本文就党内法规研究情况进行汇报。
一、党内法规研究的重要性。
党内法规是党内治理的基本依据,是党内规范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有效规范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维护党内政治生态,保障党的团结统一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因此,党内法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二、党内法规研究的现状。
党内法规研究工作在各级党委和党组织中得到了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和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各级党委和党组织不断加强对党内法规研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党内法规研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党内法规研究的存在问题。
虽然党内法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研究深度不够,部分党内法规制定不够精细,适用性不强;二是研究成果不够丰富,部分地方和部门党内法规研究工作开展不够深入,成果不够丰富;三是研究方法不够科学,部分党内法规研究工作方法不够科学,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四、党内法规研究的发展方向。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研究工作,提高研究质量和水平,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内法规研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党内法规研究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研究力量,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加强党内法规研究力量建设,提高研究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研究方法,要加强党内法规研究方法创新,提高研究方法科学性和系统性。
五、党内法规研究的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研究工作,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支持,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加强对党内法规研究工作的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对党内法规研究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研究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内法规研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党内法规研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对做好乡镇党委备案工作的思考
SECRETARY’S COMPANION工作研究乡镇党委的规范性文件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党内法规备案工作进入新阶段的形势下,荆门市委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明确要求推动备案工作向乡镇延伸。
因此,乡镇党委要抓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助力实现备案工作全覆盖,为本地法规工作走在前列提供条件。
备案是做好党内法规工作的抓手,乡镇党委做好备案工作意义重大。
一是有助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乡镇党委向上报备规范性文件,接受政治审查,填补了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空缺。
二是有助于乡镇更好地规避工作落实中的风险。
乡镇党委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根本任务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过程中,乡镇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文件后,及时按要求报备,可以使上级党委及时对文件的必要性、合法合规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从而有利于乡镇更加规范地开展工作,避免工作落实中的风险。
三是有助于贯彻落实对党中央有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部署。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贯通上下的备案工作体系。
”乡镇党委在备案工作体系中处于末端节点位置,按照党中央“贯通上下”的精神,乡镇党委应当责无旁贷地抓好落实,为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完成任务夯实基层基础。
四是有助于落实基层科学决策的程序性要求。
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重在定政策。
政策的制定是一个提出、研究、论证、公开、实施后评估、清理的过程。
乡镇党委决策要遵循这一过程,按照“谁决策、谁调整”的原则,对上级纠正、提醒的文件内容开展自查并完善,确保决策落实到位。
乡镇党委应当切实担负起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备案工作纳入党建总体安排,以提高工作质效。
这需要乡镇党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要少发文。
要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文件,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订配套的政策性文件,而要多结合本地实际和发展现状,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落实措施、阶段性工作方案。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篇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
20xx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
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
20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
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
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
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党内法规工作汇报
党内法规工作汇报篇一:党内法规工作问题调查报告关于泸州党内法规工作存在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市委办副主任王毅党内法规工作是推动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对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作出了战略部署。
****多次强调,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立体式、全方位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这对我们做好新时期党内法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来,泸州的党内法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迫切需要采取举措加以解决。
一、基本情况去年底XX发布了《XX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XX—20XX年)》,对今后5年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顶层。
省上于6月制发了《四川省党内法规制定办法》,并将成立政策法规处,加大对党内法规工作的领导和推进。
按照XX和省委的要求,我市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开展新一轮党内法规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完善工作举措,迅速加以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在机构设置方面,市委办公室专门增设政策法规处,作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增加行政编制、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并于今年3月正式成立,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拟配备了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1名。
在法规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已起草《泸州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和《市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正起草《泸州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手册》和《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流程》,同时把法规制度建设与依法治市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执行《四川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制定实施《泸州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等内容写入市委制发的《泸州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XX—2020年)》和《泸州市依法治市20XX年工作意见》。
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方面,严格执行XX和省上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XX、省委相关文件的保密管理、及时标注、存档和查档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共向省委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报备率、备案通过率达到100%。
党内立法法和备案程序
党内立法法和备案程序中共首次拥有正式的党内“立法法”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内立法法和备案程序,希望大家喜欢!党内立法法和备案程序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外公布。
这次条例的修订,有利于从根本上避免或减少无权制定、越权制定、重复制定等无序制定现象。
《制定条例》共分七章、三十六条,对党内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原则、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备案规定》共十八条,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原则、范围、期限、审查、通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0年,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正式使用了“党内法规”这一名称。
此次发布的《制定条例》,是对《暂行条例》的修订。
同时,针对党内法规备案工作,此次同步制定了《备案规定》。
《制定条例》共分七章、三十六条,对中共党内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原则、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备案规定》共十八条,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原则、范围、期限、审查、通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0年,中共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正式使用了“党内法规”这一名称。
此次发布的《制定条例》,是对《暂行条例》的修订。
同时,针对党内法规备案工作,此次也同步制定了《备案规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这两部党内新法规的制定和公布,表明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希望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促进从严治党。
“推进党内法规建设,对国家法律来说不是削弱而是加强。
党内法规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他说。
中共历来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规章制度,党内生活的主要领域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然而,当前党内法规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例如,一些党员干部的党内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统筹规划不够;制定工作滞后于时代发展和党的建设、党的工作实践;有的党内法规质量不高、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3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3篇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从严治党。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1:5月27日,新华社授权公布了两部党内法规,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我当即对这两部法规的内容进行了阅读,心中感慨无限。
这两部法规的出现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它告诉世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拥有了正式的、党内的“立法法”。
其实在此之前,在1990年我国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而这次的《制定条例》则是对《暂行条例》的一个补充和修订。
而与此同时,为了党内法规备案工作的有序有章可行,还同步制定了《备案规定》。
在得知这两步法规的颁布后,我还对网络舆论进行了一个观察,发现许多群众欢欣鼓舞,认为这是党的一大进步,是促进我党廉洁作风的盛行,是提高党内科学化水平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提高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水平的一个有力武器。
这两部党规的公布,就像一个牢笼,它让过去喜欢钻空子的某些权力欲望被禁锢在这个权力的牢笼里面,让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的行为进一步得到有序化的规定,避免乃至消除那些会影响我党形象的不良思想和工作作风,这对加强我党的建设、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规范进行和党内生活的有制度可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备案规定》是根据《制定条例》而产生的,它的出现能够确保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党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以及政策的一致性,而且还对法律、宪法的一致性,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都是一个有法可依的保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这就说明,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如我们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党章。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好对过去党内法规的一个备案、清理和实施评估等工作,将不符合现有宪法的一些制度予以清除,根据实际情况来增减制度,让我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事都能实现一个约束化、制度化,让人民群众看到我党执行能力的一个强健化,确保我党永葆生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2:5月27日,经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开发布,对党制定法规的权限和程度等都进行了限制,体现了党内立法的科学性,这也表明了党内立法的迫切性,对抗人治化的民主性,有利于强化对党内法规的监督,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市纪委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汇报
市纪委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汇报201*年11月2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颁布,xx市迅速组织学习,把学习两项法规和宣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抓细抓深抓实,掀起学习热潮,做到有措施、有载体、有成效。
一、领导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
11月3日,xx市纪委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准则》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龙道金同志带头撰写理论学习文章,在党员大会上带头讲党课、谈心得。
委局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即时召开党支部会议,对两项法规进行学习研讨。
二、上下联动,广泛宣传,立体发声。
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宣传攻势。
一是即时报道。
10月29日、30日、31日,《拂晓报》《皖北晨刊》等先后刊发多篇消息和评论,当地主流媒体连续报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位学习贯彻消息。
二是密集发声。
以xx纪检监察系统站为主体,以xx新闻等主流媒体和站、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为依托,对两部党内法规进行深度解读,编发各县区和市直学习贯彻系列稿件。
三是注重教育。
市纪委向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编发以党员廉洁自律规范为内容的廉政短信,编辑《把纪律挺在前面》辅助读物。
三、分层施策,全面覆盖,抓出成效。
一是抓实学习教育。
市纪委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准则》精神,各级党委(党组)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
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照两部党内法规要求,开展对照检查,增强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纪检条规备案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纪检条规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布日期】1994.09.06•【文号】•【施行日期】1994.09.0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纪检条规备案工作的通知(1994年9月6日)为使中央纪委及时了解、掌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纪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制定的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适用的纪检条规、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加强中央纪委对各级纪委纪检条规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纪检条规备案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纪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中直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军委纪委(含总政纪检部)制定发布的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普遍适用的规定、规则、办法、细则、制度、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含政策性规定,下同),不论是纪检机关单独发布的,还是与监察机关、其他机关联名发布的,或是由同级党委、党组批转的,均应由上述纪检机关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中央纪委备案。
二、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应是铅印或打印的正式文本(或复印本),并应附备案报告。
如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可在备案报告中写明(见附1)。
一般应一件一报,同时或就同一问题发布的几个规范性文件,也可几件一起报。
正式文本和备案报告均一式五份。
不要以会议文件或文件汇编的撕页报送。
三、纪检机关与监察机关联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纪检机关和监察机关按本通知要求联名报送备案;由监察机关单独发布的,仍按监察部办公厅《关于报送监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报送。
四、党的十四大以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已废止或自然失效的外,请于今年10月底以前补报中央纪委备案。
补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一式一份,并按附2予以登记,附一个补报备案的报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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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八届 四中全会通过 的《 中共 中央关于全面推进 依法 治国若干重大 问题 的决定》明确指出:“ 加 强备案审查制度 和 能力建 设,把所有规 范性文件 纳入 备案审查范 围” ,同时 明确 要求 “ 加 大党 内法规备案 审查和解释 力度 ” ,应 该说,党 内法规 备案工作进入 了新的阶段。在新 的形势下 ,应如何理解和做好这 项工作 ,本文试 图作出一些初步的探讨 。 加强 党内法规 备案工作 的背景 为什 么在党 的中央全 会上要 强调党 内法 规备案 ?这是历 史 的发展和现实 的需要 。 1 . 加 强 党 内 法 规 备 案 是 与 中 国 共 产 党 历 史 注 重 加 强 监 督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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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产 党党 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对党 内法规和规 范 性文件报送 备案程 序、备案 审查标准 、审查处理方式 、备案通报 制度等均 作出了详 细规 定,并明确要求 自2 0 1 2年 7月 1日起施
行。
、
二 、党内法规备案工作 制度 的几个亮点 与 《 中国共产党党 内法规制定条例》相 比,国家法的备案主 要是 由 《 中华 人民共和 国立 法法 》 、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人大 常委会
传统一 以贯之 的。建党初期 ,中国共产党就 非常强调监督工作, 1 9 2 1 年党 的一大通 过的 《 中国共产党纲领 》 第 1 2条 明确提 出“ 地 方执 行委员会 的财政 、活动和政策,必须受 中央执行委 员会 的监 督” ,这 里的 “ 政策 ”就包括早期 的党 内法 规。新 中国成立前 夕 的 1 9 4 8年 3月 ,毛泽东 同志亲 自起草 了 《 中共 中央关于建立报 告制度 的补充指示 》 ,明确 了要 向中央报送备案 的制度 ,而且还 要 求报告 其下一 级的文件情 况 ,可谓 是党 内法 规备案 制度的雏 形 。中国共 产党 执政后 ,党 内法规备案制度逐步确立 。1 9 9 0年 7 月3 1日, 中央发布 了《 中 国共产党党 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 , 首次 以党 内法 规的形式确立 了备案制度 。《 暂行条例 》规 定,经 中央纪委 、中央 各部门审议批准的党 内法规,报送中央备案 ;各 省、 自治 区、直辖市党委 制定的党 内法 规,应在 发布 的同时报送 中央备案 。但这项工作只开展 了短暂 的一段 时间,由于种种原 因 没有坚持下来 。
监督法》和 《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三部法律法规来调整 的。要准 确把握党 内法规备案 的亮点 , 可 以从 《 党 内法规 和规 范性 文件 备 案规定》相关规定与 《 立法法 》 、《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的比较来 加 以研究 。 1 . 党 内法规备案 范围更为宽泛 。《 立法法 》第八 十九条规定 “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被纳入 了备案的范围 ,《 法 规规 章备案条例》规定需要备案的也仅 限于 法规 和规 章。而 《 党 内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第二条第一 款规 定: “ 本规定适用 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 各部 门和 省、 自治区、 直辖市党委制定 的党 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 ” 不但将党 内法规这 一经法定程序制定 的法规纳入 了备案范 围, 而 且将规范性文件纳入 了备案 范围。同时,由于党 内规范性文件的 标准较为 宽泛 ,不 易把 握,《 党 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 第二条第二款对此进行 了进一步解释 , 并在 第三 款列举 了不属 于 备案范 围的规范性文件类型 。
新形 势下党内法规备案工作初探
许 治
( 中共安徽省委 办公厅 , 安徽 ,合肥 ,2 3 0 0 0 1 )
摘 要 :中国共产 党十八届 四 中全会 对党 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提 出了新 的要求 ,这 项工作也 进入 了新 的阶段 。在新 的形势下 ,进 步做好 这项工作 ,要 认清并发 扬优 势 ,准确把握 形势 ,解决好备案工作上位 法效 力问题 、良性违规 问题 、被动 审查问题等 ,促 进这 项工作 在上新 台阶。 关键词:党 内法规 备案 审查 依 法治国
2 . 加强党 内法规备案 是加 强对 “ 红头文件 ” 监督 的现实需要 。 总的来看 ,近年来 ,随着党委科学 民主依法 决策 的深 入推 进,随 着 党政机 关公 文处理 工作逐步制度 化规 范化 ,各 级党委制发 的
“ 红头文件 ”质量 总体较 高。但这并不是说党委 “ 红头文件 ”已 尽 善尽美 了。事实上 ,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制 发的 “ 红头文 件” 还存在 这样那样的 问题 , 有的与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契合度不高甚 至相违 背,有 的与国家法律法 规不一致甚至相冲突 。 个别地方和 部 门利 用 监 督 的 空 白 ,超 越 权 限 、违 反 程 序 制 定 了一 些 文 件 ,为 非法决策保 驾护航 , 有 的地方党委还通 过红头文件推销蔬菜、矿 泉水 、白酒、香烟等 。甚至在 一些 地方,人们似乎形成 了这样一 种做法 ,凡 是不 好做 的事情,或者做不好的事情 ,就 以党 的名义 去做 ,以党委名义发文 , 因为党的文件不受监督, 可 以规避人 大、 行政 的备案 审查和 司法的监督。 ①这 些问题进 一步凸显 了加强党 委 “ 红头文件 ”加 强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这种形势 下, 中国共产党越来越 意识到进一步加强党的制 度 建设 、开展党 内法规备案 审查的重要性。2 0 1 2年 5月 2 6日, 中央发布 《 中 国共 产 党党 内法 规 制 定 条 例 》 ,该 条 例 第 三 十 条 规 定 “ 中央纪律检查委 员会 、中央各部 门和省、 自治 区、直辖 市党 委制 定的党 内法规应 当 自发布之 日起 3 0日内报送 中央 备案 ,备 案 工 作 由中 央 办 公 厅 承 办 ” 。同年 6月 4 日,中央 办 公 厅 发 布 《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