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放射卫生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9•【文号】国卫规划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0号),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配置和合理使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3月29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甲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配置管理)一、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二、质子放射治疗系统三、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英文简称PET/MR)四、高端放射治疗设备。
指集合了多模态影像、人工智能、复杂动态调强、高精度大剂量率等精确放疗技术的放射治疗设备,目前包括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英文简称Cyberknife)、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英文简称Tomo)HD和HDA 两个型号、Edge和Versa HD等型号直线加速器。
五、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4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大型医疗器械乙类(省级卫生计生委负责配置管理)一、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英文简称PET/CT,含PET)二、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三、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64排及以上CT)四、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1.5T及以上MR)五、直线加速器(含X刀,不包括列入甲类管理目录的放射治疗设备)六、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包括用于头部、体部和全身)七、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1000—30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医疗器械。
【2018-2019】最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word范文 (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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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最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201X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201X年1月19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
(一)放射治疗;
(二)核医学;。
2018年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18年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
二、监督对象(一)医疗、血液安全监督:省卫生监督所负责省卫生计生委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临床用血监督,并承担全省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监督检查、打击无证行医相关业务工作督导以及信息汇总分析。
各设区市、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临床用血监督及采供血机构监督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
(二)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监督:1、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由省卫生计生委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放射诊疗设备情况调查工作;设区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放射诊疗设备情况调查工作。
2、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全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省卫生监督所负责由我厅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的疑似职业病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设区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的疑似职业病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地要通过重点监督检查,注重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并落实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的通知-黑卫医发[2009]491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的通知(黑卫医发〔2009〕491号)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为了进一步完善科学的医院评价体系,公平、公正、客观地进行医院等级评审,推动医院建设与发展,根据《黑龙江省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规定,经研究,决定组建黑龙江省医院等级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全省三级及二级甲等医疗机构的等级评审工作。
附件: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名单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附件:黑龙江省综合性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名单行政组(39人):单位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赵长久党委书记主任医师黑龙江省第四医院石耀辉党委书记主任医师大庆油田总医院张晓友院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魏光春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王永晨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马松峰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吴德全纪委书记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吴江副院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协会陈英副秘书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李响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徐伟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张璞主任副研究员黑龙江省医院刁凤英副院长主任技师黑龙江省医院焦广宇副院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李桂雪副主任副主任护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董强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市卫生局李若奇副局长大庆油田医院集团刘湘彬主任医师牡丹江红旗医院顾长虹院长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市第一院曹书杰院长主任医师佳木斯大学附属一院杨絮党委书记主任医师大庆市卫生局李敬彬副局长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张启新局长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卫生局王琦副局长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务处朱孔东副处长调研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科彭相文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务科焦军东院长助理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务科王晓峰科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医务科阚泽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医院医务郭振军科长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市卫生局医政科林世昌科长牡丹江市卫生局医政科张效宇科长佳木斯市卫生局医政科刘立学科长主治医师大庆油田总医院医务部赵继明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李平党委书记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医务科庄雪科长主任医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科何其勇科长主任医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医务科储继凯科长副主任医师综合组(25人):后勤(总务)(9人)单位姓名职务职称黑龙江省医院协会姜凤发副秘书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刘长久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后张瑞泰总务长高级政工师黑龙江省医院后勤杨海军副经理政工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后勤崔志刚科长政工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务科任祖科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物资中心刘玉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学工程王革主任高级工程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工程科常立祥科长工程师设备(7人)单位姓名职务职称黑龙江省医院设备科李广武科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备科张大力科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备科刘刚科长研究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设备科商弘主任副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设备科杨明科长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设备科艾立辉科长高级工程师大庆市人民医院设备科邹德春科长高级工程师财务(9人)单位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财务科孙默然科长会计师黑龙江省卫生厅计财处洪有会副处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财经部王晓鹏院长助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财务部戴淑杰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财务科郝靖坤科长高级会计师黑龙江省医院王亦冬科长高级会计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财务科王彦华科长高级会计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财务科张守仁科长高级会计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财务科毕建平科长高级经济师临床组(90人):手术科室(25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胸外王胜发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普外张伟辉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普外张建国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普外金政锡副院长主任医师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普外程刚主任医师大庆龙南医院普外王刚副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外科王盛江主任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外科张浩民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郑建华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李佩玲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谭文华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妇产韩世愈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妇产朱红莹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妇产陈立平主任主任医师大庆油田总医院妇产叶飞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关咏梅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妇科娄阁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泌尿外孙长华副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泌尿外张东升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泌尿科倪少斌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乳腺张清媛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胃肠外薛英威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脑血管张卓伯副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神经外刘晓谦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外刘洪宇副院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骨外王友成主任主任医师非手术科室(21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心内于波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李学奇副院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协会内科刘革副秘书长主任医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内贺兆发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心内郑志虹副院长主任医师大庆市人民医院心内李英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霍建民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石玉枝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呼吸娄杰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呼吸王萍副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肾内解汝娟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肾内薛继强副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化杨幼林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张艳桥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242医院消化杨绍安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皮肤病防治院内科金慧新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内科吴东红主任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内科崔晶华主任主任医师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徐国通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姚笠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神经内赵立波主任主任医师病案(10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黑龙江省医院病案赵莉主任主任技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案许凤娟主任主任技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病案于秋滨主任副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案贺晓慧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病案杜继伟主任副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质控办病案刘岳鸿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病案邱海英主任副主任技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病案朴玉台主任主任医师牡丹江红旗医院病案安云凤主任副主任医师大庆油田总医院病案张秀云副主任主治医师护理(16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护理林萍副主任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护理杜秋焕主任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护理吴怀兰副主任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护理主任主任护师黑龙江省医院协会护理李桂贤副秘书长调研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护理杨慧茹副科级员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护理郑守华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护理宋淑平副主任副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护理黄晓岭主任副主任护师黑龙江省医院护理主任主任护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护理康秀文主任主任护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护理王冬梅主任主任护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护理张吉霞主任主任护师牡丹江红旗医院护理安秋月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护理安珍玉主任主任护师大庆油田总医院护理主任副主任护师院感(10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感林玲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感穆丽焕主任副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感穆锦江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院感周学军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院感王丽萍主任副主任护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院感陈丽新主任主任护师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院感吴艳科长副主任护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院感刘俊玲主任主任医师大庆油田总医院院感江敏主任副主任护师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感曹建滨主任主任医师急诊(ICU)(7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急诊王新春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侯立民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赵鸣雁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急诊关卫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急诊赵侃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急诊张登先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市急救中心急诊陈宇主任医师医技组(50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麻醉(9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麻醉李恩有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李文志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麻醉王国年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麻醉戚思华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麻醉闫国君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麻醉肖占元主任主任医师牡丹江红旗医院麻醉金昌道主任教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曾凡荣副主任主任医师大庆龙南医院麻醉姜吉主任主任医师药剂(9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黑龙江省医院药剂何心副主任主任药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剂马满玲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剂刘高峰副主任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药剂欧阳郢主任主任药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药剂张力华主任主任药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学杜智敏副主任主任药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学董梅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药学吴玉波主任主任医师牡丹江市心血管医院药学王立峰副院长影像(10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影像杨志杰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影像张在人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于丽娟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影像杨永平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影像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物理诊断杨秀华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物理诊断XXX主任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放射王善霞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放射沈风奇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核磁刘鹏飞主任主任医师病理(10人)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理赵玉兰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理戚基萍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病理杜金荣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理耿敬姝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病理胡成乙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病理王立峰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病理李秀荣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病理岳农灝主任副主任医师大庆市人民医院病理刘明副主任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医学院病理中心张晓明主任主任医师检验(12人)单位专业姓名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验辛晓敏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检验刘彦虹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检验彭士云主任主任技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检验姜晓峰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检验吴晓岩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检验马宏宇主任医师黑龙江省临检中心检验吴皓瑜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检验陈非主任主任技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检验郑慧丽主任副主任技师牡丹江红旗医院检验仝连信主任主任检验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验李升副主任主任技师大庆油田总医院检验曹秀华主任技师——结束——。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30•【字号】•【施行日期】2018.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委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家卫生计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18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要求,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18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18年申请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省直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7-8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考试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7-27日。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黑龙江省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区,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考生必须选择省直考点,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坐落在哈尔滨市地域外的省直单位考生,在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选择当地考点。
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在网上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及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一张后,直接从网上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考生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及公示。
合格者由审查人员及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并报主管厅局审查盖章后,由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进行审查确认。
医院放射卫生管理现状与对策探讨
医院放射卫生管理现状与对策探讨摘要:伴随医疗放射诊断与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放射卫生管理在医院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规范化管理放射相关人员、设备及场所,建立健全医院放射卫生工作规范化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地提高医院放射卫生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及公众权益。
鉴于此,本文主要分析医院放射卫生管理现状与对策。
关键词:医院放射科;卫生管理;现状中图分类号:R144 文献标识码:A1、引言电离辐射可导致细胞的功能失常,引起系统性病理改变,常见的放射性损伤包括皮肤损伤、造血障碍、白细胞减少等,过量的辐射还可导致恶性肿瘤。
电离辐射的随机性效应不存在阈值剂量,如辐射诱发癌症及遗传疾病,其造成机体组织损害的严重程度与受照剂量正相关,因此要尽可能地减少人体受照剂量,避免对人造成永久性伤害。
2、医院放射卫生管理现状2.1、放射设备台账混乱放射设备应在《放射诊疗许可证》上登记,在《辐射安全许可证》上进行登记。
部分医疗机构放射设备管理混乱,新增、暂停或报废的设备未及时履行相应变更手续,造成账物不符。
2.2、放射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技术原因造成的不恰当照射(1)投照条件不准确,曝光条件太高造成病人过量照射,医务人员接受的散射线也相对增多。
(2)图像质量不过关,重新拍摄,造成反复照射。
意外照射(1)机器、防护门、指示灯关联设备不符合规定。
机房曝光指示红灯没有和机器关联或者关联设备出现故障,机器曝光的时候没有给出提醒,造成医务人员或者病人和病人家属误闯误入;关联设备不够科学合理,机器曝光的时候能够从机房外面任意打开机房门,主要依赖于工作人员来管理门的开启和闭合,没有经过科学的关联设备来掌控。
(2)因为机器故障,钴60治疗机、后装机等等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的意外状况等,造成医务人员和病人受到意外的照射。
2.3、缺乏放射卫生管理意识在放射卫生管理实际工作中,对放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对放射危害的认识不准确,放射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管理强度和力度不够,人员及设备的放射防护及管理落实不到位;忽视了制度的实践性和成效性,影响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
放射卫生标准学习20200221
q q q q qq q q q q q q q q qqq q q q q q q q qWS/T 637-2018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成年人诊断参考水平适用于成年人的常规CT扫描,不适用于成年人健康体检和儿童的CT扫描,不适用于各类锥形束CT扫描加权CT剂量指数容积CT剂量指数成年患者常见 CT 检查项目的辐射剂量和诊断参考水平 WS/T 583-2017 放射性核素内污染人员医学处理规范适用于放射性核素内污染人员的医学处理放射性核素内污染:人体通过吸入、食入或皮肤(包括伤口)等途径摄入放射性核素超过其自然存在量而产生的体内污 染。
一般可以通过空气、生物样品检测或体外直接测量对其进行测量和评价。
放射性核素阻吸收:能阻止放射性核素由进入部位吸收入血的措施。
非特异措施有催吐、洗胃和缓泻。
特异性措施指对 特定放射性核素有阻吸收作用的医学措施。
放射性核素内污染量的确定和受照剂量的估算内污染检测当疑有内污染发生时,应立即进行体内外污染检测,收集有关样品,对放射性核素摄入量作初步估计,摄入量估算参照 GB/T 16148 的规定执行。
对污染物(例如,衣物、口罩、皮肤、食品、空气等)进行检测,做鼻拭子的检测,并应在淋浴前进行这类检测。
当检测结果发现异常时应进行特殊监测。
收集和处理尿样,进行总 α 和总 β 的测量,并对污染放射性核素进行分析。
具体参考 GBZ/T 269 执行。
当体内污染超过年摄入量限值时,对能进行体外(全身或局部)直接测量的放射性核素,应进行体外直接测量。
年摄入量限值参考 GB 18871 中的相关条款。
内污染受照剂量的估算 放射性核素的阻吸收和促排药物及药物给药方法和剂量WS 519-2019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质量控制检测规范适用于诊断用CT的质量控制检测,包括验收检测、使用中CT的状态检测及稳定性检测。
放射治疗中模拟定位CT、核医学用CT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不适用于锥形束CT(CBCT),如牙科CT,乳腺CT等;也不适用于专用于头颅检查的移动式CT。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23•【字号】黑卫监督函〔2019〕73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黑卫监督函〔2019〕73号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110号)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2019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情况;(二)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四)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母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五)2018年随机监督抽查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六)对非法医疗美容、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代孕等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大打击力度。
(七)各地市对2018年没有处罚案件的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专项稽查工作,规范地方监督机构执法办案工作,并形成专项总结。
二、任务抽取与下达2019年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分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抽取下发、人工组织两种形式。
通过信息报告系统抽取的任务,按照12%的比例抽取,一次性下发。
部分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消毒产品抽查任务,采用人工组织的形式开展(详见各专业计划)。
关于领取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中级)的通知
关于领取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中级)的通知各科室、各部门: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项工作已圆满结束,请通过考试的合格人员于2019年3月11日-3月15日上午下班前到人力资源部(职改办)领取资格证书,具体人员名单如下:病理科:莫彦妮、招吴福、伍爱华、杨飞城产科:黄然、李彦欣、孙米静、张力云、陈东子、唐桂艳、陈群青、蒋伟利超声科:蒋雅群、苏丽丽、魏小钧、阳文秀、周晓儿科:李梅烨、韦妹汾、姚春苗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蒋颖、吴勇姿放射科(介入室):徐帆、赵军燕、成戈、董妍、廖国宇、申治军放射治疗科:申佩、于起晨风湿免疫科:刘澜、唐海荣妇科:黄雅群、黄梁丹、尹思钰、邱章灿、王佳祺、黄碧琴、周丹肝胆胰外科:唐游游、李铂肝胆胰外科实验室:姚文敏核医学科:吴太美、卢彦祺呼吸内科:陈艳玲、丘炘艾、蒙金凤、王芸急诊科、急诊创伤外科:李智、许明耀、俞飞勇、郑宏、蒋明月、银建莉脊柱骨病外科:李卓颖、朱云霞检验科:何松哲、唐文军、章伟娟、赵倩雯康复医学科:贲然、崔齐彩、黄月艳、李倩伟、秦云诚、丘柳杰、唐溪、何静口腔科:曾祥林、黄思婷老年病科:廖芳慧、王爱彬麻醉、手术室:蒋双莲、莫斯琴、王梦琳、易珍羽、雍秋萍、唐胡容、李亚群、刘辉梅、龙小菊、文雯门诊部:杨菲泌尿外科:唐超凡、杨芳内分泌科:桂佳凤、覃洋、黄琴琴、王永真皮肤性病科:廖振炳、蒋增琼、张黎黎乳腺、甲状腺外科:文莹、严慧、张艳君、陈少华、张媛媛神经内科:岑祚贤、李德顺、覃秋凤、樊里根、石旋捷、严小莉神经外科:黄飞永肾内科:岑祝婷、黄菱菲、农诉诉、秦叶兰、谢筱雯、周甜甜、秦菊、冯小顺、廖姝敏、周惠生殖医学中心:高鲁静体检部:陈美芳、张明荣胃肠外科:蒋迪芸、莫芸菁、张锟、韦发珍、阳梦玲消化内科:李婕燕、屈南方、卿秋丽、孙美琼四肢创伤手外科、小儿外科:陈艳萍、陈椿荣、李昕珊小儿康复科:赵日红心血管内科:林梅、杨平、李娟芬、秦辉霞、庾维心脏大血管、胸外科:杜谱、蒋夏倩、蒋宇、庹慧、王家安、侯艳辉、蒋倩、周俊新生儿科:李筱月、李月梅、李云、唐晓露、秦晶晶、岳嗣凤、彭丹、沈琼、谢菊萍血液内科:吴玲珊、马梨、王周敏眼科、视光中心:杨文燕、王璐药学部:蒋艳林、曾峥、冯熙、文杰艺、梁菲、张舒宁医保管理科:钟媛医疗保健病区:韦少娟医院质量管理部:刘芳营养科:石仁芳优生遗传科(实验室):刘莹、王光丽、郑海青肿瘤内科:方春霞、兰芳、吴健梅、徐胜源、黄春玲重症一病区:邓方南、田韦毅、王波、赵庆霞、黄丽娟、梁程、唐龙、文洁、周波注射室:蒋婷婷、戴春霞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职改办)2019年3月11日。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声明1、XX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项目评价过程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表》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评价工作依据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
3、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类文件、证件、工作流程、设备基本情况、防护设施等资料是本次评价的重要依据,委托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因委托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偏差,本公司概不负责。
4、本次评价所涉及内容(建设项目地址、工作流程、设备基本情况、防护设施、布局、劳动定员、工作班制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重新进行评价。
5、本报告无编制人、审核人、签发人签名无效;涂改或未加盖本公司公章无效。
6、本报告各页均为报告不可分割的部分,使用者单独抽出某页而导致的误解或用于其他用途而造成的后果,本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公司不对本报告复印件负责。
8、如对评价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本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提出书面意见,过期不再受理。
目录1 概述 (1)1.1 概况及任务来源 (1)1.2 评价目的 (1)1.3 评价范围 (1)1.4 评价内容 (2)1.5 主要评价依据 (2)2 项目概况 (3)3 辐射源项分析 (4)4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4)4.1 工作场所平面布局 (4)4.2 危害因素分析 (6)4.3 建设项目分类 (6)5 拟采取的防护措施 (7)5.1 屏蔽 (7)5.2 通风 (8)5.3 警示标志 (8)5.4 个人防护用品 (8)5.5 防放射性污染、三废处理与其他 (9)6 放射防护管理 (9)6.1 防护管理制度 (9)6.2 防护管理人员 (10)6.3 放射工作人员配置 (10)6.4 个人剂量监测 (10)6.5 职业健康检查 (10)6.6 教育培训 (11)6.7 应急准备与响应 (11)6.8 档案管理 (12)7 结论与建议 (12)7.1 结论 (12)7.2 建议 (13)8 附件 (13)附件1:委托书 (14)附件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4)附件3:放射诊疗许可证 (14)附件4:设备装置列表 (14)附件5:建设项目机房新造方案 (14)附件6:警示标志、通风等防护设施及措施设置方案 (14)附件7:建设项目防护用品配备方案 (14)附件8:人员配备计划 (15)附件9:工作场所分区 (16)附件10:放射防护管理组织 (16)附件11: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6)附件12:制度汇编 (16)附件1:委托书附件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附件3:放射诊疗许可证附件4:设备装置列表附件5:建设项目机房新造方案附件6:警示标志、通风等防护设施及措施设置方案附件7:建设项目防护用品配备方案附件8:人员配备计划XX市XX医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建设项目人员配置方案1、为顺利开展医用影像诊断工作,依据相关要求,我院拟为CT建设项目配置如下工作人员:2、为了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保持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上述放射工作人员要在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显示无职业禁忌症后,同时取得放射卫生法律和防护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医疗机构提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提供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个人剂量监测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卫生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合理配置原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六条申请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三)能独立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四)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第七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配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
1.应当有与其申请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2.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掌握本专业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
4.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正规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具体条件。
1.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资质的,放射卫生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是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任职。
黑龙江2016年卫生资格放射科主治医生考试试题
黑龙江2016年卫生资格放射科主治医生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 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1、下列鞍区肿瘤平扫示混杂密度影的是A.动脉瘤B.垂体瘤C.颅咽管瘤D.脑膜瘤E.脊索瘤2、关于脉冲序列的描述,下列哪项错误A:SE序列最常应用B:SE序列有两个扫描参数,即TE与TRC:选择不同的TR与TE可分别获得T1WI、T2WI和PdWID:一般TR用300~3000ms,TE用15~90msE:MR信号强度与TR、T2成反比,与TE、T1成正比3、不属于屏/片体系产生模糊的因素是A.光扩散B.焦点尺寸C.荧光交迭效应D.X线斜射线E.荧光体的颗粒状4、与MRI比较,CT显示以下哪一种病变较好A:脊髓水肿B:黄韧带钙化C:脊髓受压D:后纵韧带撕裂E:骨髓水肿5、CT对胃癌的诊断价值,哪项不正确A.发觉癌肿胃壁外侵扰B.视察胃壁增厚的程度C.常用于明确胃癌的诊断D.显示肝转移和肿大淋巴结E.术后复查确定复发征象6、指出下述与肺心病不符的X线征象A:肺气肿B:右心室增大C:左心房增大D:右心房增大E:右下肺动脉直径大于15mm7、脾肿大最常见的缘由是A.门脉高压B.白血病C.淀粉样变性D.类肉瘤病E.脾外伤8、下列组合,错误的是A.骨髓——造血功能B.胆囊——胆汁分泌C.小肠——养分汲取D.大肠——水分汲取E.胃——胰液分泌9、石棉肺的病理变更主要为A.充满性间质纤维化、肺气肿B.充满性间质纤维化、肺大疱C.局限性间质纤维化、肺大疱D.充满性间质纤维化、肺水肿E.充满性间质纤维化、间质水肿10、病人眩晕,CT示左侧桥脑小脑角池内低密度病灶,与脑池形态一样,增加扫描无强化,脑干轻度受压,最可能的诊断为A.畸胎瘤B.胆脂瘤C.听神经瘤D.三叉神经纤维瘤E.室管膜瘤11、关于肩关节的描述,正确的是A.有关节盘B.有关节唇C.有囊内韧带D.有肱三头肌长头腱穿过E.不属于球窝关节12、男性,50岁。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黑卫监督发[2008]298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卫监督发〔2008〕298号)各市(行署)卫生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我省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中的职责,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申请与发放管理(一)《放射工作人员证》由放射工作单位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令第55号等文件通知》(黑卫监督发〔2008〕163号)文件中附件2要求填写《申请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后,统一向相应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机构申请,垦区向农垦总局卫生主管部门申请。
同时,提交附件2中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有关资料。
(二)放射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发放加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章的《放射工作人员证》。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工作的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办证程序。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样式按照《卫生部办公厅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证>样式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8〕34号)文件要求由各地联系购买。
(三)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每年年末将本年度注销和新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人员、姓名、性别、年龄、编号、工作岗位、职业照射种类代码、发证日期)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卫生监督所(联系人:王雪航;电话:0451-53605333转8816;传真:0451-53622441;邮箱:*****************),省卫生厅负责对全省《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证工作进行监督。
国家放射津贴标准2018
国家放射津贴标准2018国家放射津贴是指国家为了保障放射性职业人员的权益和生活水平,特别是在放射性工作中受到辐射损害的人员,而设立的一项补贴政策。
2018年,国家对放射津贴标准做出了新的规定,以更好地满足放射性职业人员的需求。
以下是国家放射津贴标准2018的相关内容。
一、放射津贴的对象范围。
国家放射津贴适用于从事放射性工作的职业人员,包括医疗机构的放射科医生、放射技师、核医学工作者,核电厂的操作人员,放射性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等。
这些人员在工作中会接触到放射性物质,存在一定的辐射风险,因此有资格享受国家放射津贴的补贴政策。
二、放射津贴的标准。
根据2018年的规定,国家对放射津贴的标准做出了调整。
放射津贴的发放标准主要根据职业人员的工作性质、辐射剂量、工龄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放射性工作者的辐射剂量越高,工作年限越长,其放射津贴的标准就会相应增加。
此外,国家还对不同职业人员的放射津贴标准进行了细化,以更好地满足不同人员的实际需求。
三、放射津贴的申领流程。
放射性职业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向当地的放射卫生管理部门申请放射津贴。
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工作证明、辐射剂量监测报告、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就可以享受国家放射津贴的补贴政策。
四、放射津贴的管理与监督。
为了保障放射津贴的公平、公正发放,国家对放射津贴的管理与监督进行了严格规定。
各级放射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放射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放射性职业人员能够及时领取到应得的放射津贴。
同时,对于存在违规发放、滥用放射津贴等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放射津贴的合理有效使用。
五、放射津贴的政策宣传。
为了让更多的放射性职业人员了解国家放射津贴的政策,国家将加强对放射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途径,向放射性工作者普及国家放射津贴的相关政策,让他们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福利,积极申领放射津贴,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六、放射津贴的未来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卫生标准
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4.27
•【文号】国卫办法制函〔2018〕285号
•【施行日期】2018.04.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关于下达2018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国卫办法制函〔2018〕285号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信息中心、医管中心,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各标准专业委员会、各标准起草单位:
现将2018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请各标准起草人和起草单位按照卫生标准管理制度要求完成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按照《卫生标准制修订委托协议书》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规定的时限完成相关材料报送。
各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请相关省份卫生计生委及有关单位对辖区或下属单位承担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给予充分支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有关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
(代章)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放射卫生题库
全省卫生监督技能竞赛试题----放射卫生监督部分一、单选题1、X射线CT的机房应有足够的使用空间,面积一般应不小于(C )A.24平方米B.36平方米C.30平方米D.40平方米2、无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而擅自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以下行政处罚哪一个是错误的( B )。
A.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B.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C.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D.情节严重的,由原审定卫生行政部门取消其相应的资格3、在放射防护领域常见的以下单位中,不属于法定计量单位是( B )A.Bq 贝克B.Rem 雷姆C.C/kg 库仑/千克D.Sv希沃特4、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
A.《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B.《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C.《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D.《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5.组织进行职业放射性疾病诊断鉴定的期限为( D )。
A.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之日起70天内B.受理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之日起70天内C.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D.受理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6、新建X射线机房,单管头200mAX射线机机房面积不小于(B )平方米,双管头的不小于(B )平方米A.20 30B.24 36C.30 36D.20 407、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A )。
A.职业卫生监督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合法权益B.职业卫生监督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健康C.职业卫生监督的首要日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D.职业卫生监督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权益8.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结束之日起( A )日内向用人单位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省直管放射工作单位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省直管放射工作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11.27•【字号】黑卫监督发[2008]605号•【施行日期】2008.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省直管放射工作单位的通知(黑卫监督发[2008]605号)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5号令)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放射卫生监督分工和职责,加强对放射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绥化市第一医院关于停止使用钴-60放射治疗机的申请、齐齐哈尔市第一附属医院(原齐齐哈尔一重集团职工医院)西区医院关于停止X-刀使用的申请以及相关工作需求,我厅对省直管放射诊疗单位和非医用放射单位进行调整和确定。
一、绥化市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市第一附属医院(原齐齐哈尔一重集团职工医院)西区医院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分别由绥化市卫生局和齐齐哈尔市卫生局负责。
二、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分局中心医院、黑龙江省林业第二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齐齐哈尔齐车集团职工医院、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佳木斯市胸科医院、大庆油田总医院、七台河市人民医院、鹤岗矿业集团公司肿瘤医院等16个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省卫生厅负责。
三、哈尔滨光雅辐射新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原子能利用研究所、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大庆油田有限公司(含测试技术服务分公司、测井公司、三维无损检测公司、金属结构厂)、大庆炼化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等12个非医用放射单位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省卫生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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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省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为推进2018年中央转移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等两项监测工作(以下简称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司(局)《关于印发2018年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疾控职放便函[2018]28号)中的要求,为保障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标掌握我省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相关基本情况;掌握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设备防护安全、医疗照射频度、患者剂量和公众的辐射防护情况;分析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防治现状、发病特点和趋势;明确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国家制定相应法规提供科学依据;有效保护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提高我省放射诊疗工作水平,让人民享受更好的放射诊疗服务。
二、监测范围本项目包括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
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覆盖全省所有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本方案所称医疗机构或医院均只包括开展放射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下同) 。
调查表收集汇总工作由13个市(地区)疾控中心完成。
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工作至少包括黑龙江省全省范围内三级医院43家、二级医院27家、一级以下医院15家。
监测项目涵盖的医院列表见附件1。
同时对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所有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
监测工作由省级和9个市疾控中心完成。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按照国家方案完成。
如需对项目单位进行调整,各市卫生计生委(局)或疾控中心可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向省疾控中心提出申请,经省疾控中心汇总向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批准后进行变更。
各地市卫计委(局)和疾控中心应积极申请相关配套经费,在最低限度要求基础上提高工作质量和覆盖范围(如覆盖一个县的所有医疗机构)。
年终由省卫计委对全省各市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监测机构应客观、公正、严谨、科学的出具相应监测报告。
项目工作不向医疗机构收取费用,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监测单位完成监测任务。
三、工作内容(一)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
由省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具体负责,当地疾控部门协助,以地市为单位对当地辖区内所有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填写《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纸质版经医院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由当地卫生计生委/局存档,电子版报至省疾控中心汇总,经省卫计委审核后由省疾控中心上报至国家网络系统。
《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下载地址:/fwzn.aspx,点击相应表格下载。
(二)放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控制监测。
1.监测机构。
包括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绥化市北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鹤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伊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省疾控中心负责全省所有放射治疗设备(医用电子加速器、后装治疗机等)、核医学设备(SPECT等)的质量控制监测和放射防护检测;由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绥化市北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放射诊断设备(X射线摄影机、影像增强器透视机(含普通透视机和胃肠机)、荧光屏透视机、计算机X射线摄影机(CR)、乳腺X射线屏片摄影机、CT等放射诊断设备进行质量控制监测和放射防护检测。
各项目单位应有专人负责项目工作。
对于市级疾控中心由于设备、技术情况无法完成的情况,由省疾控中心通过技术支持、数据收集复核、现场监测等方式进行补充完成。
3.监测设备数量。
各医院应监测常规X射线机3台、DR3台,常规X射线机和DR设备不足3台时以实际数量监测,对其他放射诊断设备进行全部监测。
4.监测方法。
监测机构根据对应的监测医院名称填报放射诊疗设备具体监测信息。
要求严格依据相关检测标准开展工作,严格质量控制。
妥善填写并保持相关原始记录。
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设备,应与院方沟通并进行复检记录。
要认真审核数据,既要填报初始状态的检测数据,也要填报调试后的复检数据,初检和复检结果均应在原始记录上得到完整记录。
项目单位应对所有负责监测的医疗机构完成防护监测和频度调查工作5、放射治疗设备输出剂量核查和放射诊断患者的剂量调查对全省所有应用加速器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开展输出剂量核查工作。
选取哈医大一院儿童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医院进行医疗机构进行放射诊断患者剂量调查工作。
各项目医院应积极配合省疾控中心完成相应核查工作,省疾控中心应在圆满完成国家工作要求基础上,尽可能不影响医院的正常诊疗工作。
6、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总结要求省内所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完成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填写《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总结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至省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汇总后上报省卫计委疾控处。
7、数据上报全部监测信息通过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实行网络直报。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经各地市汇总后由省疾控中心统一上报,放射诊疗设备监测结果由监测单位上报,原则上随监测随上报,所有数据应在12月1日前上报完成。
四、职责分工(一)省卫计委职责1、制定并下发黑龙江省放射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对接国家相应督导工作3、组织对省内各项目单位的督导工作4、对全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二)省疾控中心职责1、对各市监测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2、配合省卫计委完成国家和省内相应督导工作3、完成本方案中要求的开展放射治疗医疗机构等项目监测、剂量核查和数据上报工作4、完成全省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汇总、录入、上报工作5、负责各市监测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问题咨询,对工作中的问题协助解决6、完成全省项目所有网报数据的审核工作7、向省卫计委上报全省放射卫生项目工作总结(三)各市卫生计生委(局)职责1、以行政发文的形式要求辖区所有放射诊疗机构下载和填写《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将纸质版由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后报送本市(地区)疾控中心汇总,并统一报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备案;Excel电子版通过公共邮箱等方式由市(地区)疾控中心汇总后报省疾控中心统一上报省卫计委。
调查表下载地址:/fwzn.aspx。
2、配合省卫计委完成项目督导工作;3、依据本市实际情况,向省卫计委建议补充增加需要开展项目的医疗机构。
4、积极申请项目配套经费。
5、对本市项目开展单位进行项目工作支持、专项指导和督导工作。
6、监督辖区内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机构参加全国个人剂量比对工作。
(四)各市疾控中心职责1、各市疾控中心汇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纸质版汇总后统一报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备案,Excel电子版汇总后报省疾控中心统一上报省卫计委。
2、完成本方案中要求的开展放射诊断医疗机构等项目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考虑部分市级疾控中心无放射卫生监测设备和人员,监测工作由具有工作能力的其他市疾控中心承担,具体为:佳木斯市疾控中心完成佳木斯市和大兴安岭地区监测工作;齐齐哈尔市疾控中心完成齐齐哈尔市和黑河市监测工作;鹤岗市疾控中心完成鹤岗市和七台河市监测工作;鸡西市疾控中心完成鸡西市和双鸭山市监测工作。
3、配合省卫计委完成国家和省内相应督导工作。
4、协助当地卫生计生委(局)完成调查表的通知下发、收集,汇总工作。
(五)各放射诊疗医疗机构职责下载和填写《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当地市疾控中心备案,Excel电子版通过公共邮箱等方式上报当地疾控中心。
(六)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责依据国家标准完成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填写《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总结表》,加盖公章后报至省疾控中心,经省疾控中心汇总后上报省卫计委疾控处。
(七)辖区内所有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机构职责1、使用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上报年度个人剂量监测数据;2、须参加中国疾控中心组织的个人剂量比对工作(八)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机构负责上报全年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情况。
各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经费可用于购买监测用小型设备、数据报送用办公用品、监测差旅费、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费用等。
五、时间安排各医疗机构于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情况调查,并报送《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各市疾控中心于5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汇总并报送至省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于6月30日前,完成全省数据汇总并上报省卫计委。
2018年12月1日前各地市完成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情况调查,并报送结果。
2018年12月10日前,省疾控中心完成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情况汇总、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情况汇总、并将各医疗机构监测信息上报至国家网络直报系统,并将工作总结上报至黑龙江省计生委疾控处。
附件1 监测医院列表同时包括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所有医疗机构。
附件2(电子表-样表)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人:填表日期:手机:附件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总结相关信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称:(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