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教案基本险的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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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所列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 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 3、故意行为 • 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
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保险人 应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 人死亡、伤残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责任免除条款的效力
•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8条的 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 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 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 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 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法定免责事由
•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保险法强制 条款所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 事项,具体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 1、 违反告知义务。 • 2、 保险欺诈。 • 3、 故意行为。 • 4、 自杀行为。 • 5、 犯罪行为。
安行宝免除责任
•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 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 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 效行驶证的机动 车; (6)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 (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导致的 伤害; (8)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 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除外; (10)被保险人 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 术比赛、 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 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3)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 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14)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因车辆超载引起的 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02]87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02]87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02]87号)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促进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车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国保监会决定改革现行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指引》(附件一)。

同时,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通知》(保监发[2000]16号)、《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通知》(保监发[1999]32号)中的车险条款费率将不再在全国和深圳市统一执行。

二、2002年9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开始受理保险公司申报的车险条款、费率。

保险公司选择继续使用中国保监会印发的车险条款费率的,应以各自公司名义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三、保险公司应按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报送《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季报表》(附件二)和《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年报表》(附件三)。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主要指标月报表》(保监发[2002]26号)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统计表》(保监统S2-02-01表)同时废止。

四、各保险公司应指定一名业务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改革的技术工作,并于9月1日前将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告中国保监会。

五、请各保险公司尽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在制订车险条款、费率时应考虑与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衔接问题。

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ppt课件

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ppt课件
(2) 被保险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 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扣押、没收、 收缴、政府征
用期间
在营业场所 维修、保养、 改装期间
行驶证、 号牌吊销 或未年检
竞赛、 测试期间
被利用从事 违法犯罪活 动
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二、 责任免除
电影《末日崩塌》、《黑鹰坠落》、《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头文字D》的截取片段
机动车 不合规
不可保 风险
不属赔 偿范围
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二、 责任免除
思考题

王某在其C1驾驶证依法扣留期 间,饮酒后偷偷开走了朋友的 营运性货车,肇事后逃逸。请 问:此案例涉及哪些保险责任 免除的情形?
1、无证驾驶 2、驾驶车辆不符

3、酒驾
4、未经被保险人允许
5、肇事逃逸
6、无驾驶营运车辆的许可证
施救保险车辆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及设备损失。
2.托运费用 例如:保险车辆出险后,失去正常的行驶能力,被保险人雇佣吊车及其他车辆进行抢救的费用,以及将
出险车辆托运到修理厂的运输费用,保险人应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予以负责。
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02 责任免除
掌握车损险责任免除的范围及情况
驾驶员 不合规
故事三:
小于购买车损险同时未购买玻璃单独破碎 险,在高速上风挡玻璃被石子崩碎,小于 想是不是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呢?
故事四:
小徐只为车辆购买了车损险和车上人员责 任险,发现车辆丢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要赔 偿。
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二、 责任免除
(4) 不属于机动车损失险赔偿范围的损失及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保险人可以免除其在保险合同中承担的责任,从而不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通常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免责条款:保险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免责,例如保险合同规定的豁免事项(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或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等。

在这些情况下,保险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 限额条款:保险人可以对特定风险或特定损失类型设置限额,即对于超出限额部分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可以帮助保险人控制风险和压力。

3. 共同免责条款: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可能与其他保险人共同承担风险,因此保险合同可能会规定在某些条件下,其中一个保险人免责后,其他保险人也会相应免责。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人对免除责任的条款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表述,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了解其中的免责条款。

同时,在保险合同中还可能存在与免责有关的附加条件,被保险人在理赔时需满足这些条件方可享受保险金。

所以,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应结合个人情况和需求,仔细考虑免责条款的内容,确保自身合理的保险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在保险领域中,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概念。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对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而责任免除则是保险公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责任。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的含义、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保险责任的定义与适用范围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对被保险人在特定风险事件发生时给予经济赔偿的承诺即为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责任,例如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

保险责任的适用范围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而有所不同。

例如,人寿保险主要承担的是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或伤残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财产保险主要承担的是被保险财产因意外损失或盗窃造成的损失。

不同的保险责任具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被保险人需要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二、责任免除的定义与适用范围责任免除是指保险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对被保险人的赔付责任。

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会明确列明责任免除的条款,被保险人需明确了解这些条款以避免发生争议。

责任免除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1. 预先约定的免责事由:保险合同中通常会列举一些明确的免责事由,例如被保险人自残、犯罪、违法行为等。

2. 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范围:保险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某些特定风险事件或者某些商定的事项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3. 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只对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承担责任,如果发生了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则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责任。

三、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的注意事项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仔细阅读保险合同:被保险人需在购买保险时详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

如有疑问,应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或要求解释。

2. 注意责任免除条款:被保险人需特别关注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了解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责任。

保险学原理(00079)(许谨良:保险学原理第五版)第九章~第十五章 财产保险

保险学原理(00079)(许谨良:保险学原理第五版)第九章~第十五章  财产保险
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部分个体工商户。
一、企业财产保险的适用范围
(二)哪些法人不能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一是接受国外来料加工的企业,外国、外侨独
资经营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的企业 以及通过补偿贸易、引进技术和设备等方法进行 的工程和项目。
二是军事机关和部队。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
二、财产综合险和一切险
(一)财产综合险 1.保险责任 2.责任免除
(二)财产一切险 1.保险责任 2.责任免除
三、附加险
(一)扩展类附加条款 共有62个条款,又分为一般扩展责任、特定标的
扩展责任、扩展费用、扩展标的地点、扩展标的、 扩展赔偿基础等条款。
1.洪水扩展条款(1) 2.地震扩展条款(1.2.3) ........ (二)限制类附加条款 共有7个。 (三)规范类附加条款 共有22个,主要用来调整承保方式和条件。
企业财务制度的健全与否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加 以确定。
1.账面计算。 适用经营管理正常、财务制度 健全的法人团体。
2.估价计算法。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 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三、企业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
(一)基本险责任 1.因自然灾害(雷击等)或意外事故(火灾、
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而 导致的损失。
第十章 责任保险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责任风险的重要性 、责任风险的类型以及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 的历史,理解责任保险的作用,掌握责任保 险的两种承保方式以及公众责任保险、产品 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的 含义。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责任风险概述(重点) 识记:责任风险及其类型 理解:责任风险的法律基础 (二)责任保险概述(重点) 识记:责任保险的种类、作用 理解:责任保险合同分析 应用: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后果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后果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后果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约定了双方在特定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权益和责任。

在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是一项重要的条款,它规定了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下面将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分析。

概念: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是保险合同中的一项约定,它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人可以免除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该条款的存在旨在限制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以保证保险人在合理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减少被保险人滥用保险索赔权益的可能。

内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具体内容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会规定以下几种情况:1. 自愿风险承担:保险人可以免除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自愿从事高风险活动,如悬挂跳伞、攀岩等活动,并在这些活动中发生了保险事故。

2. 违约行为: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约定,保险人可以免除责任。

例如,被保险人故意瞒报车辆事故历史,在发生事故后索赔时,保险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3. 不可抗力因素:当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工人罢工、战争等无法预见和控制的事件。

4. 超出保险责任限额:保险人在合同中规定了保险责任的限额,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超过了限额,保险人可以免除超额部分的赔偿责任。

后果: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存在可以对双方产生不同的后果:1.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如果保险合同中存在该条款,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能无法获得保险金赔偿,特别是当免除责任的情况属于被保险人个人可控范围内时,如故意提供虚假信息。

因此,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前需要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2. 对于保险人而言,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存在可以帮助保险人限制赔付范围,降低自身的风险。

保险学授课教案-第二章--保险基本原则

保险学授课教案-第二章--保险基本原则

第二章保险基本原则本章重点:本章重点是对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的理解及在实践中的运用。

基本要求:了解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规定原因,熟悉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了解保险利益的含义以及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理解保险利益的变动、适用时限;了解近因及近因原则的含义,掌握近因原则的应用;了解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及坚持此原则的意义,熟悉并掌握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本章内容第一节最大诚信原则本章为大家介绍有关保险的原则,这些原则是在保险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被大家公认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作为人们进行保险活动的准则,始终贯穿整个保险业务。

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有利于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利益,更好地发挥保险的职能与作用,有利于保障人们的生活安定、社会进步。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作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以此为理由宣布合同无效或不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二、最大诚信原则形成的原因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保险合同的附和性保险合同的射幸性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一)告知含义保险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危险和与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人作口头或书面的申报;保险人也应将对投保人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知投保人。

(二)投保人的告知1、投保人告知的主要内容(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的询问,对已知或应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进行如实回答。

(2)保险合同订立后,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告知保险人。

③保险标的发生转移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有变动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确认后可变更合同并保证合同的效力。

④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车辆在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下发生的损失
其他免责条款
车辆被盗、被抢等刑事案件导致的车辆损失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车辆损失
战争、暴乱等社会动荡因素导致的车辆损失
车辆被遗弃、故意损毁等行为导致的车辆损失
车辆被用于非法活动、违法驾驶等行为导致的车辆损失
车辆在维修、保养、改装等过程中发生的损失
车辆被扣押、查封等行政行为导致的车辆损失
保险责任的履行和争议处理
04
保险责任的履行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履行方式: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争议处理:如果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赔偿标准:根据车辆损失程度、维修费用等因素确定
赔偿程序:报案、查勘定损、赔付等步骤
赔偿范围和限额
赔偿范围:包括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全车盗抢等
赔偿限额:根据投保时的保额确定,一般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赔偿条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如交警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等
赔偿流程:报案、查勘定损、提交理赔资料、领取赔款
车身划痕损失险:保障车辆车身划痕损失的风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风险
车载货物责任险:保障车辆上货物的损失风险
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保障发动机进水损坏的风险
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保障法定节假日期间车损险的限额翻倍风险
新增设备损失险:保障车辆新增设备损失的风险
全车盗抢险:保障车辆全车被盗的风险
争议处理: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朱明-汽车保险与理赔教案

朱明-汽车保险与理赔教案

“汽车保险与理赔”教案内容第一章保险的基础知识第一节危险的概念与特征一、危险的概念;二、危险的特征:(一)危险是普遍是客观存在;(二)危险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三)危险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四)危险的发生和后果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第二节风险的概念与种类一、风险(一)定义——风险是指人们在生产、生活或某一事项作出决策的过程中,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包括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的不确定性。

从经济角度而言,前者是收益,后者是损失。

我所理解的“风险”——办一件事,如果有预期多于一个结果的,那这件事就是有风险。

(二)风险的组成要素:1.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3.损失;4.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之间的关系:(三)风险的特点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2.风险存在的普遍性;3.某一风险发生的偶然性;4.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5.风险的可变性。

二、风险的分类(一)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1.财产风险;2.人身风险;3.责任风险;4.信用风险。

(二)按风险的性质分类1.纯粹风险;2.投机风险。

(三)按损失的原因分类1.自然风险;2.社会风险;3.经济风险;4.技术风险;5.政治风险;6.法律风险。

(四)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类1.特定风险;2.基本风险。

第三节可保风险与风险管理办法一、可保风险(一)不是投机性的;(二)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三)必须是具有偶然性和不可预知性的;(四)必须是意外发生的;(五)必须要有大量标的均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二、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定义定义——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所致损失,期望达到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1.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降低损失成本,减轻和消除精神压力);2.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维持企业的生存,生产能力的保持与利润计划的实现,保持企业的服务能力,履行社会责任);3.风险管理的作用。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解读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解读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解读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是指对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所进行的解释。

根据该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1.互惠原则: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不能使保险人承担过
重的责任,也不能使被保险人失去基本的保险保障。

2.合法合理原则:责任免除条款应当合法合理,不能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3.明示原则:责任免除条款应当明确地表达出来,不能存在模
糊或不明确的措辞。

被保险人对该条款的内容应有充分的知情权。

4.劝诫原则: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之前就责任免除条款
进行充分的告知和说明。

如果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被保险人在合同争议中可以主张责任免除条款无效。

总体来说,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解读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确保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合法、合理、明确,并要求保险人在订立合同前充分告知被保险人。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一、概述财产保险基本险指的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期间内财产损失所承担的保险责任。

该险种通常适用于企业、个人等多种投保主体,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盗窃、抢劫、火灾等。

二、保险责任和赔偿范围1. 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导致财产受损,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

赔偿金额应根据损失程度和保险金额进行计算,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 盗窃、抢劫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导致财产受损,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

赔偿金额按实际被盗金额进行,但在合同中规定的免赔额以下的部分不予赔付。

3. 火灾、爆炸、自然灾害被保险人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赔付金额应根据损失程度和保险金额进行计算,并在合同中规定。

三、保险责任免除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免除相应保险责任:1. 意外事件属于保险责任免除事项如果损失是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所造成的,保险公司可免除相应保险责任。

2. 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或保险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保险公司无法正确评估风险,导致保险公司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则保险公司可免除相应保险责任。

3. 其他免除情况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免除保险责任的情况。

四、保险费和保险期间1. 保险费被保险人需要在保险期间内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每年需要缴纳一次。

保险费的大小应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保险金额、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计算,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以合同中的起止时间为准。

合同终止后,保险责任也随之终止。

五、保险索赔被保险人需要在意外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保险公司在确认损失情况符合保险责任后,应及时给予赔偿。

六、结论以上就是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一些基本条款和内容,这些内容是保险合同中的核心部分。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大纲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大纲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定位本课程汽车运用技术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

它是在汽车大量进入家庭的情况,根据社会需要应运而生的新课程,它以汽车市场的不断扩大为背景,适应保险公司对车险及理赔人员的需求,是拓展学生专业适应性的课程之一。

主要讲述保险原则、汽车保险、保险理赔的课程。

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学生对汽车保险与理赔的理论知识有所了解,为今后在汽车和保险行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职业能力要求1.能根据工作任务要求收集、整理所需技术资料并对资料内容进行学习消化;2.能按照工作(学习)任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3.能组织头脑风暴法会议,对计划进行修改决策;4.能根据工作计划的要求组织小组成员进行实施,并对实施过程发生的问题作出正确处理;5.能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正确评估;6.能针对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7.能正确组织团队技术协作,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

三、学习目标本课程是汽车运用技术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之一,是学生能力拓展课程,是适应社会需要而开设的。

它与其它各专业课有着明显的区别,通过对汽车保险险种、保险实务、保险费率、理赔及案卷制作、定损方法、现场查勘技术等实用保险理赔知识的详尽阐述以及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从应用的角度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体表现在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三个方面:1.专业能力1)明确汽车基本险与附加险的区别与联系,能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险种;2)能正确办理车险投保、退保、续保的手续;3)能根据事故情况,正确处理车险理赔事宜;4)熟悉车险业务,能向客户介绍不同险种的特点及优势;2.方法能力1)能按照学习内容要求,寻找和合理利用专业技术资料;2)能根据学习内容的要求,制订合理的技术工作计划;3)能组织团队对初步制订的工作(学习)计划讨论、改进、决策;4)能按工作(学习)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在实施过程发现问题,修改完善工作(学习)计划;5)能对工作(学习)结果进行检查与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汽车保险及理赔教学案

汽车保险及理赔教学案

周次: 星期: 授课时间: 年月日周次: 星期: 授课时间: 年月日: 星期: 授课时间: 年月日周次星期: 授课时间: 年月日周次:周次: 星期: 授课时间: 年月日周次: 星期: 授课时间: 年月日周次: 星期: 授课时间: 年月日近因理论十分复杂,美国学者普鲁塞(Prosser)所言:“在这个问题上,凡是值得说的都已经说了,很多不值得说的也已经说了,近因仍然是一团乱麻和一堆荆棘,一个令人眼花缭乱、扑朔迷离的领域。

”例如,工厂因停电而放假,员工决定外出旅游,途中遭遇车祸而死亡。

那么,死亡的近因是什么?我们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来分析,停电→放假→旅游→车祸→死亡。

这一连串的事件到底哪一个是近因呢?车祸是近因,其他都是条件。

换句话说,停电并不必然导致放假,放假并不必然导致旅游,旅游并不必然导致车祸,但是,车祸导致了死亡。

所以,车祸是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近因。

(四)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

该原则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

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补偿的条件只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了实际损害,保险人才予以补偿。

保险人仅补偿实际损害。

实际损失是根据损失财产的实际价值来确定的,而财产的价值与市价有关,所以实际损失的确定通常要根据损失时财产的市价(定值保险和重置价值保险例外)。

例如,某幢建筑物按实际价值100万元投保,因火灾遭受全损,损失时市场房价跌落,该建筑物的市价为80万元,则保险人只能按市价,即实际损失赔偿被保险人80万元。

汽车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保险利益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近因原则4、公平互利原则5、保险与防灾损相结合的原则周次: 星期: 授课时间: 年月日周次: 星期: 授课时间: 年月日周次: 星期: 授课时间: 年月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特别提示: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向您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

每辆机动车只能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请不要重复投保。

在投保本保险后,您可以投保其他机动车保险。

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已用红色字体加粗标示)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定义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汽车保险与理赔教案

汽车保险与理赔教案

汽车保险与理赔教案第一章:汽车保险概述1.1 汽车保险的定义与作用1.2 汽车保险的分类1.3 汽车保险的购买与选择第二章:汽车保险的条款与内容2.1 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2.2 主险与附加险的内容2.3 保险责任的认定与免除第三章:汽车理赔流程与注意事项3.1 理赔流程的基本步骤3.2 理赔材料的准备与提交3.3 理赔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第四章:汽车理赔实务操作4.1 事故现场的处置与保护4.2 事故责任的认定与划分4.3 维修款项的支付与结算第五章:汽车保险欺诈与防范5.1 汽车保险欺诈的类型与手段5.2 保险欺诈的识别与判断5.3 防范汽车保险欺诈的措施第六章:常见汽车保险险种详解6.1 车辆损失险6.2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6.3 全车盗抢险6.4 第三者责任险6.5 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七章:保险理赔案例分析7.1 案例分析的方法与步骤7.2 常见理赔案例解析7.3 案例分析在理赔工作中的应用第八章:保险公司运营与管理8.1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与职能8.2 保险产品的开发与设计8.3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控第九章:汽车理赔中的法律法规9.1 汽车理赔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9.2 汽车理赔中的法律关系与责任9.3 汽车理赔纠纷的解决途径第十章:汽车保险与理赔的未来发展趋势10.1 汽车保险市场的现状与挑战10.2 汽车理赔技术的创新与应用10.3 保险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展望第十一章:车辆保险理赔的实用技巧11.1 理赔过程中的沟通与协商技巧11.2 理赔材料的收集与整理技巧11.3 理赔过程中的问题解决与投诉处理技巧第十二章: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实操12.1 理赔案例的选取与分析12.2 理赔实操的流程与要点12.3 理赔实操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第十三章:汽车保险理赔的科技应用13.1 科技在理赔过程中的应用概述13.2 车险理赔科技产品的介绍与使用13.3 未来理赔科技发展趋势展望第十四章:国际汽车保险与理赔概况14.1 国际汽车保险市场概述14.2 主要国家和地区汽车保险与理赔特点14.3 国际汽车保险与理赔的趋势和启示第十五章:汽车保险与理赔的综合实训15.1 实训目标与实训内容的设定15.2 实训教学的方法与步骤15.3 实训成果的评估与反馈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教案全面覆盖了汽车保险与理赔的主题内容,从基本概念、条款理解、理赔流程、实务操作到欺诈防范,再到各类险种的详细解析、案例分析、保险公司运营与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多个方面,构成了一个系统完整的教学体系。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标准(最新)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标准(最新)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标准课程名称: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适用专业:汽车营销1、前言1。

1课程的性质本课程适用于汽车营销专业,它属于汽车营销专业的必修课程.课程的目标是为了培养学生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向客户介绍推销保险、计算保险,办理事故车定损及理赔,让学生掌握汽车保险的基本险种、汽车保险承保与理赔的基本流程,并结合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方面的实务操作,进行工作任务引领式的项目实训,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际操作能力。

具有办理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基本能力。

掌握本课程完成之后要求学生可以取得《汽车保险理赔员》培训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汽车保险公估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本课程以《汽车推介》、《汽车构造与配件》、《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政策法规》为前续课程,后续课程为《汽车营销实务》等课程。

1.2设计思路—该课程是依据“汽车维修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中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工作任务设置的。

本课题的设计项目是以客户介绍推销保险、保险出单、定损、理赔、续保这一完整的过程来设置的,包括汽车保险的基本概述、汽车保险的合同、车辆定损、保险理赔、如何计算保险费等,结合案例分析对事故车辆的定损及理赔.该课题学习项目的排序是以汽车保险与理赔的介绍流程为依据而设置的,以此来设置本课程的学习任务及学习成果。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在教学环节上应多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应当大力开展案例教学、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此课程教学过程中,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的管理等途径,采取工学结合,充分开发教学资源,向学生展示不同银行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实战的操作流程;为学生提供汽车营销介绍保险阶段的模拟实战平台,为学生提供充分的实践机会.通过过程评价、知识评价和实践操作评价的形式来评定学生,体现学生对相关职业能力的掌握程度。

课程教学评价是依照各项目的比例来评比的。

本课程以结合专业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为需要,突出技能、能力培养为主线来设计教学内容.教学的基本思路是要求学生在了解汽车保险、理赔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定的基础上,依照每一工作任务涉及的内容设定应知、应会目标和鉴定标准,结合汽车保险、理赔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运用汽车保险与理赔的相关知识,培养具体的实践操作能力。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部分基本险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第一条车辆损失险:(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责任免除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三)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公安部门侦破后;(六)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七)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如何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如何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如何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是保险合同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于保险合同的双方来说,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如何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于保单中所规定的保险事故给予赔偿的责任。

保险责任通常由保险合同明确规定,其中包括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要素。

在投保人支付保费后,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保险责任中,保险标的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财产或利益对象,也是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限度。

保险标的的准确定义对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和投保人的保险利益都具有重要影响。

保险责任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不同类型进行具体划分。

例如人寿保险责任主要包括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等;财产保险责任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赔偿、争议解决等。

不同的保险类型对应不同的保险责任和赔偿方式,投保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需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然而,保险责任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免责条款是对保险责任的重要约束。

免责条款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免责条款通常是为了防止保险欺诈、减少保险公司风险等目的而设立。

免责条款的适用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事故的发生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过失有关;第二,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保险合同明确规定的免责原因,如战争、恐怖主义、核辐射等;第三,事故的发生是由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行为引起。

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应该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并向保险公司咨询具体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的详细解释。

投保人应当了解自己的保险责任,遵守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并确保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时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损失的发生。

综上所述,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是保险合同中至关重要的内容。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理解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限度,并注意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责任保险课程设计

责任保险课程设计

责任保险课程设计一、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责任保险的基本概念、种类、运作机制和作用,培养学生运用责任保险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保险意识。

1.掌握责任保险的定义、特点和适用范围。

2.了解责任保险的种类及其运作机制。

3.理解责任保险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4.能够分析判断责任保险的应用场景。

5.能够运用责任保险处理实际问题。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培养学生的保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

2.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关爱他人的情感。

二、教学内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责任保险的基本概念、种类、运作机制和作用等方面的知识。

1.责任保险的基本概念:介绍责任保险的定义、特点和适用范围。

2.责任保险的种类:讲解各种责任保险的分类及其特点。

3.责任保险的运作机制:阐述责任保险的投保、理赔、再保险等环节。

4.责任保险的作用:分析责任保险在风险管理中的功能和价值。

5.责任保险案例分析:分析实际案例,加深学生对责任保险的理解。

三、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1.讲授法:讲解责任保险的基本概念、种类、运作机制和作用。

2.案例分析法:分析责任保险的实际案例,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3.讨论法:学生分组讨论,培养学生的思考和团队合作能力。

4.实验法:通过模拟实验,让学生体验责任保险的运作过程。

四、教学资源本课程的教学资源包括教材、参考书、多媒体资料和实验设备等。

1.教材:选用权威、实用的责任保险教材作为主要教学资源。

2.参考书:提供相关的参考书籍,丰富学生的知识体系。

3.多媒体资料:制作精美的PPT、视频等多媒体资料,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4.实验设备:购置必要的实验设备,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

五、教学评估本课程的评估方式包括平时表现、作业、考试等方面,以确保客观、公正地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

1.平时表现:评估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提问回答、小组讨论等,以体现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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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实务
(9)基本险的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二)【2课时】
【学习目标】
(一)知识目标
1. 能够了解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2. 能够了解基本险的责任免除;
3. 能够掌握基本险的赔款计算。

(二)技能目标
1.能够结合案例分析是属于保险责任还是责任免除。

2.能够结合案例基本险的赔款计算,学以致用。

(三)态度目标
通过本堂课的教学培养学生计算基本险的赔款。

【教学内容】
1.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2.基本险的责任免除;
3.基本险的赔款计算。

【教学重难点】
基本险的责任免除(重点);
基本险的赔款计算(难点)
【学习资源】
视频、案例、卡片标签纸等。

【教学方法】
以项目教学法为主线,同时使用启发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

【教学策略】
以案例教学为主线,通过学生分小组讨论、自由抢答等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

【教学课时】2课时。

【教学组织】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及资源准备
情境导入
【案例导入】
案情概况:
某日,林先生在将车从车库倒车时,没留意线性下车的妻子正从后面走过,林先生刹车不及,
将妻子撞到。

林先生之前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30万元的商三险,将妻子送往医院后,就向保险公司报了案。

没想到林先生的索赔申请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林先生的妻子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

试问林先生的妻子算不算第三者?
【教师提问】
试问林先生的妻子算不算第三者?
学生四人一小组讨论进行案例分析
设计意图:案例导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尽早进入学习新课的氛围中来。

教学组织
【教师讲述】
(一)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车损险是指赔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本身的损失及合理的施救费用。

列明的保险责任:(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受损,保险人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部分负责赔偿
【教师讲述】
基本险的责任免除
基本险的责任免除的含义:
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范围。

保险人一般对车辆遭受的以下危险和损失不予负责
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
不保的危险
不保的损失
3、不属于第三者范围的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
本车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
本车上其它人员。

【教师板书】
不保的危险:
地震;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分子和暴乱;
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竞赛和测试;
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护养;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驾驶人饮酒;
被药物麻醉后;
肇事逃逸;
无驾驶证或驾驶不允许的机动车;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二手车的转让,未办理批改手续等等;
不保的损失:
自然磨损、锈蚀、腐蚀、故障;
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自然以外的不明原因引起的火灾;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物;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
车辆标配以外的;
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被盗窃、抢劫、抢夺等等。

【教师讲述】
基本险的赔款计算
基本险的免赔率:
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
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
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
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20%;
【教师讲述】
车辆损失险的赔款计算:
全部损失
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责任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部分损失=(实际修复费用-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责任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学生说说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学生小组说说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有哪些
学生看书上p64基本险的案例分析
学生根据案例来计算车损险的赔款
设计意图:
帮助学生回顾之前学习的内容,做到温故而知新
设计意图:
学生根据自己对汽车保险所了解的知识,说说车损险的责任免除,活跃课堂氛围
设计意图:
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

设计意图:
现在的学生对实际案例比较感兴趣,在案例分析中掌握车辆损失险的赔款计算的方法总结评价
【布置习题】
课后复习概括基本险的责任免除有哪些。

2.三责险的保险责任?
3.三责险中“第三者”有何规定?
【教师点评】对学生表现进行点评。

【教师总结】对本节内容进行总结。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第三者责任险
学生进行习题分析与作答。

设计意图:通过习题作答了解本节课学生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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