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第三十二合同段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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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加强对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安全管理责任1. 单位负责人是爆破器材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实施并抽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监管部门负责对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

3.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操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

三、安全管理措施1. 爆破器材的进货、储存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器材质量安全。

2. 严格执行进出库登记制度,确保进出库记录完整准确。

3. 爆破器材的储存场所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远离火源、明火和易燃物品,并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4. 对于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品等特殊爆破器材,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 爆破器材的使用前需进行检查,确保器材无损坏、漏气等问题,使用人员应对器材使用方法熟悉并掌握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6. 爆破器材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防止不当操作引发事故,并及时清理使用完的器材,防止积聚和堆放形成安全隐患。

7. 爆破器材的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妥善处理,禁止随意丢弃或混放其他废弃物,确保环境安全。

8. 对于涉及爆破器材的施工项目,应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1.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爆破器材安全培训,要求其了解相关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并记录培训内容和参与人员。

3. 组织开展爆破器材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安全检查和记录1. 定期进行爆破器材的安全检查,对储存场所、器材状态、使用情况等进行清查,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2. 安全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并签字确认。

2024年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爆破器材的管理,保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国家对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使用实行许可制度,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获得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许可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爆破器材生产安全管理第五条爆破器材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七条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定期组织设备维护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八条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生产记录和质量档案,随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爆破器材销售安全管理第九条爆破器材销售单位必须获得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

第十条爆破器材销售单位必须进行规范化销售,不得提供给非法使用者或者无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一条爆破器材销售单位必须对销售的爆破器材进行入库管理,确保其质量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销售单位必须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对用户进行使用指导并及时解决问题。

第四章爆破器材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爆破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有专门的爆破作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爆破作业,保障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并报送给地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周边人员得到及时的警示和疏散。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七条地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爆破器材相关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地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法律责任。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爆破器材是指用于爆破作业的各类爆破工具、设备、材料等。

第四条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措施,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五条爆破器材安全管理机构由主管部门指定,并由有关单位配备专门的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爆破器材的专业检测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存放、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格的爆破器材;(二)编制和完善爆破器材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三)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爆破器材的审查和验收工作;(四)组织进行爆破器材的科学、合理和安全的使用培训。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采购、存放与使用第八条爆破器材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得从非法渠道购买。

第九条爆破器材的存放场所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防火、防爆、防盗设施完善;(二)通风良好,避免积存可燃气体;(三)存放区域应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隔离开;(四)存放区域应远离居民区和易燃易爆物品场所。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二)不得超过爆破器材的使用期限;(三)不得私自改动、修理和拆卸爆破器材;(四)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四章爆破器材的检测与维护第十一条爆破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可靠及时。

第十二条定期检测的频率应参考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制定,并记录检测结果。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对于发现的不合格爆破器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爆破器材的安全培训第十五条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提高爆破作业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爆破器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爆破公司、建筑公司、矿山企业等。

第三条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爆破器材的选用、购置、保管、维护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私自使用、改造或调试。

第五条爆破器材的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己的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爆破器材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管理单位的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七条爆破器材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爆破器材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使用爆破器材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爆破器材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爆破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选用和购置第九条爆破器材的选用应根据工程特点、爆破要求和爆破器材的性能来确定。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购置应选择正规的爆破器材生产企业,购买合格的产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一条爆破器材的购置单位应对购进的爆破器材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完好,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购置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名称、规格、生产厂家、购置时间、维护记录等内容。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保管和维护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保管单位应建立爆破器材存档和台账,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的保管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爆破器材的保管单位应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爆破器材的保管单位应加强对保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使用或借出设备。

第十七条爆破器材的维修和更换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开拆或修改设备。

第四章爆破器材的使用和管理第十八条爆破器材的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爆破作业,确保安全和有效。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爆破器材是一种特殊的工具,如果不加以妥善管理和安全使用,可能会对人员和设施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能够高效、安全地使用。

2.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责任2.1 上级管理单位上级管理单位负责制定爆破器材的综合管理政策,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2.2 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必须落实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责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相关安全工作,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

2.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实施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3.1 爆破器材的登记使用单位应在专门的爆破器材管理系统中登记所有的爆破器材,并对其进行标识,包括器材类型、数量、规格、使用情况等信息。

使用单位应建立爆破器材的库存管理制度,规定库存的最高限制、最低限制和定期清查的频率,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3 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保管人员,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保管,包括定期检查器材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并制定相应的保管记录。

3.4 爆破器材的领用和归还使用单位应建立爆破器材领用和归还制度,指定特定的人员负责领用和归还工作,并记录领用和归还的时间、数量和使用情况。

3.5 爆破器材的使用和操作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爆破器材使用和操作规程,确保所有使用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3.6 爆破器材的维护和保养使用单位应制定爆破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器材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

3.7 爆破器材的报废处理使用单位应建立爆破器材的报废处理制度,及时判定不合格或超过使用寿命的器材,并采取相应的废弃处理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所有爆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建筑、矿山炸药使用等。

第三条爆破作业的承担者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证明,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爆破器材的管理应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承担爆破作业的人员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购买与存放第五条购买爆破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购买人员需取得购买许可证,并妥善保管购买许可证。

第六条爆破器材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或安全场所,仓库或场所应有防火、防爆等相应的设施,保证存放的器材不受潮、氧化等影响。

第七条爆破器材的存放应按照器材的类型、规格、性能等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性质的爆破器材,应进行专门的防护措施,定期检查、整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使用与维护第九条爆破作业前,应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器材的完好无损,并按需配备相应数量。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使用应遵循使用手册或相关规定,不得超负荷使用,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对于定期维护的爆破器材,应建立保养记录,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报废与更换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得私自处理或使用。

第四章安全预防措施第十三条在爆破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爆破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区域划定、安全距离、警示标识等。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前,应提前通知周边单位或居民,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影响到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人员明确作业区域和安全距离。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救援装备,以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监督部门应对爆破器材的购买、存放和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进行整改。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2、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押送员、保管员、施工员均以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并经岗前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爆破器材的领取,由现场施工员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

由押送员与保管员两人到库领取。

爆破材料必须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由保管员看管。

由施工员监督爆破员安装,爆破器材不得乱丢乱放。

4、装药工作必须由有爆破证的爆破员执行。

装炮区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

装炮完毕后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处理。

5、爆破后剩余材料由施工员、保管员认真检查核对无误后及时交还入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回宿舍。

6、爆破机的手柄必须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携带、使用、保管。

7、严禁夜间爆破。

8、爆破器材如有遗失及数量不符,应立即向经理部和主管部门汇报。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爆破器材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爆破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安全放在首位,预防事故发生。

2. 依法管理,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爆破器材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

3.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规范操作流程,提高爆破作业的安全水平。

4. 严格检查,持续改进:定期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改进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下设爆破器材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爆破器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负责爆破器材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3)组织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4)定期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四、爆破器材的采购、储存和使用1. 采购:爆破器材的采购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采购。

2. 储存:爆破器材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建立专用仓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 使用: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资格证书,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文件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 销毁:爆破器材的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安全无隐患。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知识和技能。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爆破器材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置等。

3. 定期组织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爆破器材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物品,如果不正确使用或管理,容易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因此,在使用爆破器材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规范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提高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效率,降低风险,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管理机构爆破器材的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人员和物料条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保证爆破器材的操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2.对爆破器材进行严格管理,并实现进出库、使用、报废、维修等相关记录的实时跟踪;3.安排专人负责爆破器材的保养和维修工作;4.对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第一时间处理;5.建立起完整的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三、爆破器材管理1. 爆破器材的入库管理1.爆破器材应当由专人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单;2.爆破器材应当存储在设有完备安全措施的库房内,并严格按照柜架柜位存放登记,对散装爆破器材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单独存放;3.对爆破器材的进出库和库存变动均应进行及时记录,并且记录内容应详细完整。

2. 爆破器材的使用管理1.爆破器材的使用应当事先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的相关细节;2.严格遵循操作方案,禁止擅自修改方案内容或忽略安全措施;3.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爆破器材的工作状态和反应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并进行记录。

3. 爆破器材的检验与维护管理1.爆破器材应定期进行检验、测量,避免突发故障和危险情况的发生;2.对于检验时发现的存在问题的爆破器材,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处理;3.对于绕过管理措施使用的爆破器材,一经发现,应立即予以处理,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4. 爆破器材的报废管理1.对于超过使用寿命或安全问题难以保证的爆破器材,应进行报废处理;2.爆破器材的报废应通过正规程序进行,管理机构应制定爆破器材报废申请程序和审核标准,防止因过度废弃或恶劣条件处理引发的爆炸风险。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爆破器材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爆破活动的安全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爆破器材的分类与管理1. 爆破器材的分类(1)爆破药剂:包括火药、炸药、雷管等。

(2)爆破器具:包括引爆装置、引爆线、信号器等。

2. 爆破器材的购买与领用管理(1)购买爆破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购买人员需要持有相关证照。

(2)爆破器材领用必须填写领用单,包括领用人、领用数量、用途等信息,并按规定存档备查。

3. 爆破器材的储存管理(1)爆破器材储存在专用储存仓库内,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潮、防火、防盗。

(2)储存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严禁吸烟、明火等。

(3)爆破器材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并进行标识和编号,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 爆破器材的使用与归还管理(1)使用爆破器材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器材完好无损,严禁使用损坏或过期的器材。

(2)使用爆破器材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和非法使用。

(3)爆破器材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点和整理,归还到储存仓库,填写归还单,并进行存档备查。

三、爆破器材的安全保管与防盗措施1. 爆破器材的保管责任(1)爆破器材的保管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2)保管责任人需对爆破器材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3)保管责任人需对爆破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器材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2. 爆破器材的安全防盗(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和设施应严密防范盗窃行为,安装报警系统和监控设备。

(2)严格控制爆破器材的领用和使用权限,做好层级审批和管理。

(3)加强内部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禁止私自携带爆破器材外出或转借他人。

四、爆破器材的运输与保护措施1. 爆破器材的运输管理(1)爆破器材的运输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2)运输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作业证。

高速公路工程爆破及爆炸物品运输保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爆破及爆炸物品运输保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爆破及炸药运输、保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承赤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爆破工程及炸药运输和储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爆破工程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和爆破安全标准、规定。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的国内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售抵押、赠送、私人拥有和非法拥有民用爆炸物。

第四条本项目所有参建单位严禁私自生产、销售、使用爆炸物品,本项目使用的所有炸药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方能进行采购、运输和爆破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以下所称爆炸物品,指本项目使用的各种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第六条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简称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炸药的安全管理。

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本标段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从事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爆炸物作业单位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法律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监督单位必须负责炸药的运输、销售、储存和作业进行检查,并做好文字记录,对危及安全的行为有权进行阻止。

第二章采购和运输第九条炸药由国家严格控制,严禁自由买卖。

第十条使用炸药的单位申请购买炸药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工商营业执照;(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其他合法使用证明;(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银行账户;(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使用说明;“购买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查批准,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此证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及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国家有关爆破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以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爆破工程的所有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责任第3条本单位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第4条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意识的培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进出库管理第5条所有进出库的爆破器材都必须经过核实、记录并做好相应的登记手续。

第6条爆破器材的进出库记录必须真实、准确。

不得涂改、违规出库等操作。

第7条爆破器材的进出库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四章爆破器材的有效期管理第8条爆破器材的有效期应标明并及时检查。

过期爆破器材不得使用。

第9条对即将过期的爆破器材,应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如安全销毁、退换等。

第五章爆破器材的保养与检修第10条爆破器材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11条爆破器材的保养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确保器材的正常运行。

第12条定期对各类爆破器材进行检修,确保其工作性能、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六章爆破器材的储存与使用第13条爆破器材的储存场所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确保安全。

第14条爆破器材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要求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拆装、改动。

第15条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6条爆破器材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等情况的发生,并做好相应的登记。

第七章爆破器材的报废处理第17条爆破器材经过报废处理后,应做好牢固处置,确保不再被无序使用。

第18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报废,不得再使用。

第八章爆破器材的事故处理第19条对于发生的爆破器材事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20条爆破器材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九章爆破器材的培训与教育第21条爆破器材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爆破器材是指用于进行破坏或爆炸性作用的材料、装置等。

第四条爆破器材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储存管理第七条爆破器材的储存地点应当设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内,严格按照储存条件进行管理。

第八条爆破器材的储存场所应当具备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爆破器材的储存场所应当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爆破器材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管理。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储存应当做到分类储存,不同类型的器材分开存放,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爆破器材的储存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储存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储存场所应当划定禁止燃烧区和禁止吸烟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火灾和爆炸等事故。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运输管理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运输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的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装载爆破器材前应当进行检查,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第十五条爆破器材的运输应当做到严禁超载、超速和逆行,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同车运输。

第十六条爆破器材的运输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运输经验,接受专业培训和指导,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爆破器材的运输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和运输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时处置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2023年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爆破器材库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爆破器材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防范为主,实行综合管理。

第四条责任分工:国家负责爆破器材库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爆破器材库的管理工作;爆破器材库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爆破器材库的安全生产,避免发生事故。

第二章爆破器材库的设置与规划第六条爆破器材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参照爆破器材库安全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

第七条爆破器材库应设置在离居民区、交通要道、水源地等敏感区域一定的距离,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临近区域的防护。

第八条爆破器材库应具备完善的监控、报警和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三章爆破器材库的安全管理第九条爆破器材库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爆破器材库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爆破器材库的设施设备、保管情况以及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爆破器材库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库应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形成综合管理。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处置第十三条爆破器材库应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库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将预案向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十五条爆破器材库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进行事故处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爆破器材库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任人的追责和经济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爆破器材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路爆品管理

公路爆品管理

附件15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5.1为了严格管理爆炸物品,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等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诸永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15.2本规定所称爆炸物品,是指在本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等爆破器材。

15.3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施工单位,必须依照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及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订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执行,并设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爆炸物品的采购15.4各施工单位购买爆炸物品前,必须申请领取由当地公安部门核准的《爆炸物品准购证》,并经县(市)指挥部审核同意,方可购买。

15.5采购爆炸物品,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承办,在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持有《爆炸物品安全许可证》、《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运输、装卸15.6各施工单位在运输爆炸物品时应按规定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运输时应选派熟悉所运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押运。

15.7运输爆破物品的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规定。

出车前,必须对发动机、刹车、转向、灯光、喇叭、外观及其他部位进行检查;车上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悬挂醒目的危险品警标。

15.8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装载爆炸物品的车辆,除押运员外,严禁搭乘其他人员。

15.9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准在人群聚集的地方、交叉路口、火源附近停车。

车辆严禁在途中驶入加油站加油。

车辆在行驶时,前后两车相距不得小于50cm,特别是在路面不平,视野不清,人群聚集,道路陕窄的地方,应采取相应减速措施。

15.10装卸爆炸物品应在白天进行。

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摔、砸、拖、拉、倒放。

15.11爆炸物品应按照车辆荷载装运,高度不得超出车箱栏板,装载雷管不得超过两层,性能相抵触爆炸物品的不得同车装运。

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第三十二合同段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第三十二合同段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第三十二合同段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第三十二合同段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器材和使用方案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保障爆破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第三十二合同段的爆破作业。

三、职责及权限1. 爆破公司职责:•负责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方案;•负责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爆破器材;•负责监督爆破现场施工人员操作;•负责在爆破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发出警示信号;•负责对爆破现场进行清理和撤离。

2. 监理单位职责:•负责对爆破方案及爆破器材的监督;•负责对爆破现场施工人员操作的监督;•负责对爆破现场安全环境的检查和确认。

四、爆破器材安全管理1. 爆破器材的购置•爆破器材必须满足国家安全标准;•爆破器材从正规厂家或经销商购买,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证书资料;•每一种类型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检修、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过期或检测不合格的爆破器材,必须封存并另行标识,不得使用。

2. 爆破器材的存放•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无火源处,防潮、防震、防晒、防盗;•每种类型的器材必须单独存放,并清晰标示;•爆破器材存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 爆破器材的搬运•搬运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认真了解爆破器材的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搬运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防护用品,并遵守操作规范。

4. 爆破器材的使用•爆破器材必须根据合理的爆破方案使用,确认器材使用数量和种类是否符合方案要求;•爆破器材使用前必须进行查验,确认器材是否过期或损坏,及时更换;•使用过的器材必须进行封存,并在器材上标识,不得重复使用;•爆破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戒线,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五、其他注意事项•爆破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本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制度;•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个爆破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维护爆破安全,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和民众的安全。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规定完整版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规定完整版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规定完整版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规定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一、爆破器材的保管与发放1、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县(市)公安局许可。

2、爆破器材必须贮存在爆破器材库内,但其贮量不得超过库的设计容量。

3、在库房附近,设立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危险区域内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4、库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5、库房必须有人昼夜看守,加强防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库房应设有消防器材,防雷装置等,并定期进行检查。

7、库房内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防潮,杜绝鼠害。

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8、库内必须设置独立的发放间和独立的雷管房。

9、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应逐箱检查包装情况,对超过贮存期、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以确定其可用性。

10、建立严格的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互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11、爆破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雷管必须存放在专用的防爆箱内,防爆箱必须落锁,设置安全锚地桩,防爆箱内不准存与其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和其它物品。

(2)炸药的堆码应防潮、稳固、定量、整齐,禁止超高,堆垛之间要距四墙留有安全通风道(20cm),通道宽度不小于1.3m,要有垫木铺衬。

(3)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小于4m,架宽不超过两箱(袋)的宽度。

12、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

13、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顺序发放使用。

14、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严禁在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里进行。

15、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16、领取爆破器材时,应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在符合的情况下方可领出。

17、爆破器材应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领取,对无证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爆破器材在建筑和矿业行业中被广泛使用,但如果不加以正确管理和安全使用,可能会带来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为了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本文档旨在制定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爆破器材的存储、运输和操作。

2. 责任和义务2.1 责任部门公司将设立专门的爆破器材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该部门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并负责培训员工,监督器材的使用和维护。

2.2 人员责任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参与器材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各部门经理应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器材的状态和存储条件。

3. 爆破器材的存储3.1 安全存储区域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用来存放爆破器材。

该区域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易燃物品,并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墙、灭火器等。

3.2 存储容器和标识爆破器材应存放在特定的容器中,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每个容器上都应标有相关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以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3.3 存储记录公司应建立详细的爆破器材存储记录,包括存储地点、数量、存储日期和状态等信息。

定期检查存储记录,确保爆破器材的存储状态符合安全要求。

4. 爆破器材的运输4.1 运输计划每次运输爆破器材前,应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

运输计划应包括路线选择、运输工具选择、运输时间等信息,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符合相关的安全法规。

4.2 运输保护爆破器材在运输过程中应受到充分的保护,保证不会受到碰撞、摔落或其他外力的影响。

在运输过程中,应满足相关的安全要求,如保持车辆平稳、速度适中等。

4.3 运输记录公司应建立爆破器材运输记录,包括起点、终点、运输日期和数量等信息。

运输记录应定期检查并备份,以便追溯和核实运输情况。

5. 爆破器材的操作5.1 操作培训公司将为员工提供专业的爆破器材操作培训,确保员工熟悉操作程序和安全要求。

只有经过培训并持有合法证书的员工才能参与爆破器材的操作。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爆破器材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

2.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内的爆破器材的管理和使用。

2.爆破器材包含但不限于爆炸物品、起爆装置、引信等。

3.管理和使用爆破器材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合法资质和证书。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爆破器材的采购管理1.任何爆破器材的采购行为必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

2.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确保所采购的爆破器材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3.采购人员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合格供货合同,明确爆破器材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交付时间等事项,并做好记录和备案。

第四条爆破器材的入库管理1.爆破器材入库前,必需进行验收并与合格供货合同进行核对,确保爆破器材与合同要求全都。

2.入库人员应当对爆破器材进行妥当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明名称、型号、数量、生产厂商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和备案。

3.入库人员应当依照规定的存放场合,将爆破器材妥当存放,并保持存放场合的乾净和干燥。

第五条爆破器材的领用管理1.领用人员必需向职能部门提出领用申请,并填写《爆破器材领用登记表》。

2.领用申请需经职能部门审批,并依照申请数量发放爆破器材。

3.领用人员必需妥当保管所领用的爆破器材,并依照规定使用。

4.领用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返还剩余未使用的爆破器材,并填写《爆破器材返还登记表》。

第六条爆破器材的保管和维护1.爆破器材的保管人员必需做到专人保管、专柜保管、专库保管,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爆破器材的存放条件,确保管放场合的乾净、干燥和通风良好,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必需的措施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爆破器材的报废管理1.爆破器材报废应当依照企业的报废管理制度进行,报废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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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第三十二合同段( K111+635~K114+740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十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 00 七年七月十日目录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2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3爆炸物品购买与运输管理制度 (3)发放爆炸物品档案管理制度 (4)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安全制度 (5)爆炸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检查制度........................................ .6警卫看守制度........................................ .6安全教育制度........................................ .6单位分管负责人职责................................. .7领(退)料员职责 (7)接触爆炸物品人员守则 (8)押运员职责 (8)爆炸物品库房保管职责 (8)安全员职责 (9)奖励与处罚制度........................................ .9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贵州省高级公路开发总公司《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二、爆炸物品库房的修建,必须依照《条例》、《细则》、《办法》规定,经申报管辖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施工修建,经批准机关验收合格领取《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三、管库房和看守员应桃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的正式员工担任。

管库员、看守不得少于三人配置,并专人负责,实行24 小时值班巡守。

四、库区应设立警告标志牌,必须喂养两条看守犬,并配置相应的避雷、防火、防盗装置和温度计、湿度计。

仓库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0% 范围内,湿度控制在15~30° C范围内。

炸药箱堆高不超过 1.8米,宽度以4箱为限;箱堆间距离不小于0.3 米,靠墙间距不小于0.5 米,炸药、雷管箱应放置在铺设了木版的地面上。

库房内无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五、须按照审批的储存量,炸药库的雷管和炸药两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间距不应小于12 米,严禁混存、超存。

六、施工现场当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天存库,不得在库房以外的地方临时存放。

清退回库的爆炸物品,管库员应及时清点,做好回收登记。

七、严格检查、清查制度。

安临、保卫部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材料部门应做到日清月结,季度盘点。

库房建立完善的收、发、领、退、销毁制度,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借用和买卖爆炸物品。

库房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和有权领料人员名单。

八、工程结束后,及时清库。

拆库时对尚未用完的爆炸物品的处理按爆炸物品销毁管理制度第二款办理。

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一、使用单位必须向施工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爆炸物品各环节施行:《民用爆炸物品追踪卡》,按追踪卡栏目认真写,并交保卫干部初存档、备查。

工地负责人和保卫干部要做好施爆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凡涉爆的问题、案(事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二、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

领爆炸物品必须经当班领工员或施工负责人批准,并核定数量,领取数量最多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并由爆破员负责现场保管。

三、作业必须由取得爆破上岗证的爆破作业员担任,严格遵守爆破操作规则,严禁非爆破人员从事爆破工作,爆破结束后,及时填定现场领取数量和使用消耗记录,交工地负责人核定签认,将剩余的爆炸物品及时退回爆破器材库动脉四、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由专业人负责指挥,划定安全区,设置警示标志。

爆破前应发出预警信号,待危险区人员撤离后在发出爆破信号,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时,应当按照规定方案进行处置,不得擅自草率处理。

爆破作业结束,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五、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居民区,风景区、建筑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对爆破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爆破作业。

六、爆炸物品现场临时存放由爆破员负责保管,并按《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七、现场药、管加工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非爆破人员严禁参与加工作业,加工好的成品由爆破员统一保管。

爆炸物品购买与运输管理制度一、爆炸物品由使用单位的物资部门负责。

购买前应由物质部门按计划签订爆炸物品供销合同,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运输证》后方可购买,每月应会同本单位保卫、财务部门、炸药库房保管员,对购买药量、数量进行核对、盘点。

将汇总购买、盘点情况,报本单位公安、保卫部门备案。

二、爆炸物品的运输除供货方直接运送外,由采购单位负责。

运输爆炸物品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运输证》,跨省,市,区运输的应在相应的省、市,区办理准运手续,若要采购单位要自行运输,应按公安部批准的线路、时间、规定的速度运输,并随车押运输车运输。

三、雷管和炸药应按规定分开储存,不准装在同一车内或容器内运输。

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

炮工要按照领工员开的领料单到爆器材库领取,不得携带烟火。

一人一次运送炸药和起爆器不准超过10 公斤,如单独运送炸药不准超过一箱,领取爆破器材时,不得在人群聚齐的地方停留,用完后爆破器材必须及时退库。

四、装卸时,必须做到:(1)、必须轻拿轻放,严禁发生震动,撞击,摩擦,拖拽和坠落现象。

(2)、不能同车运输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

(3)、运输炸药时,装车高度要底于车厢10 厘米,车厢底部应铺软垫,雷管和炸药要平稳放置,不得倒置和侧放,且车箱都必须盖好蓬布,捆扎牢固,关严车厢挡板。

(4)严禁雷管和炸药同时同地装卸作业;爆炸物品运到施工现场仓库或临时存放点后,由负责运输的人员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参与。

五、使用爆炸物品应根据实际用药量的需要,指定专人运送。

六、严禁个人随身携带爆炸物品搭车、船、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和邮件中夹带爆炸物品。

所有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离开单位乘车、坐船回家必须接受开包检查。

发放爆炸物品档案管理制度为了真实的反映民爆的经营管理各时期的情况,特别制度以下管理制度。

一、对各时期的关于民爆物品的管理文件政策、法规,按国家,省、市、县分类归档。

二、对各年购买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归档。

三、归档文件和资料编号要清楚,序号要完整,字迹要清楚,科目要准确。

四、归案文件,资料要进行登记,每季度整理一次,年终汇总制表。

五、档案由专人管理,归档文件,资料不准涂改。

查阅档案需经领导签字同意,进行登记,注明人员、事故、时间。

六、运输途中若发生箱(袋桶)甩掉和跌落事故,禁止立即停车检拾,应开出50 米后,方可检拾隔离放置,继续行使,待到目的地后专门处理。

七、运输途中如被盗窃或破坏,押运员,驾驶员应密切配合,保卫装卸物的安全,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抱警。

八、在运输中,严禁超速,超载,不准强行超车,途中带人。

车辆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在居民区、工矿区、高压区、交通驱纽和重要建筑物附近停放,严禁在城市停留。

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安全制度领、退爆炸物品必须指派专人押运,经过培训并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器材押运作业证》或《爆破器材安全作业证》的正式职工担任,严禁民工式其它人员代领、退。

领取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施工现场负责签发的《爆炸物品清领单》方可到库房领取。

施工现场人工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做检。

1、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固定专人,并二人以上;2、炸药与雷管应分开运送,严禁将雷管放在布衣袋内;3、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施工地点,严禁在途中逗留、吸烟、用火,运送时每人每次不得超过一箱(24 公斤)施工现场爆破作业后剩余或残留的爆炸物品必须及时退库。

不得存在他处,退料人员的爆破作业人员好现场退料记录并双方签定确认,以备后查。

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爆炸物品销毁管理制度。

对于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必须清点登记,由单位物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一并上报公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和公安部门审查后,抱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销毁工作应在批准的地点和时间内进行。

销毁时,应有施工单位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人员现场监督,并做好现场销毁记录。

对积压的爆破物品,严禁单位和个人擅自转让、倒卖、私存、以物换物等。

并按以下办法处理:1、按原供应渠道退回供应单位。

2、按统一款规定进行销毁。

3、经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和本单位公安机关审核,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在内部单位间调剂处理,一般应以整箱(盒)为单位办理。

4、单位没有爆炸物品,又确定需临时使用少量爆炸物品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条款 3 项规定办理调剂手续。

安全检查制度一、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必须严格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项目部爆炸物品管理机构,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目,要组织对辖区,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平时公安机关、专职管理人员对所管辖区单位进行检查,派出所要经常对所管辖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每月书面向公安分处汇报一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三、爆炸物品安全检查,必须严格“班、组日检” ,“队周检” ,“项目部月检”的检查制度,每周过一次“安全日”活动。

四、安全检查必须有检查记录,重大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警卫看守制度一、昼夜值班,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坚持查验证件制度,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区。

三、做好出入人员及车辆登记,注意发现可疑情况。

四、严禁烟火、火源、火种及易燃、有毒、腐蚀性物品带入库区。

五、不准在库区开会、住宿、会客和搞其它活动。

六、值班不准擅离职守,按时交接班。

安全教育制度一、要大力宣传《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懂得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政策、规定,熟悉购买、运输、经销,储存及使用等一系列的呈办程序。

认清合法安全使用与违法使用的区别。

二、坚持“先培训、后使用”的原则,所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都要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三、项目部每年必须对所属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以此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分管领导要负责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人人防事故,个个保安全。

单位分管负责人职责一、必须熟知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懂得爆炸物品安权管理常识,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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