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荣事故调查报告(8.2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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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2014·8·2粉尘爆炸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江苏昆山2014·8·2粉尘爆炸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管理原因:
1.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厂房设计 与生产工艺布局违法违规,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违规,车 间铝粉尘集聚严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是事故 发生的主要原因。
2.苏州市、昆山市和昆山开发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 工作重视不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 昆山市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审 批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落实,是事故 发生的重要原因。
4.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和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违法违规进行 建筑设计、安全评价、粉尘检测、除尘系统改造,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 责任。
经调查询问、现场勘查和物证鉴定,初步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工人大量 使用稀释剂清洗车轴总装线设备和地面过程中,流入车轴总装线地沟内的 稀释剂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现场违规电 焊作业火花引发爆炸。
事故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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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结束 谢谢观看! 欢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9时28分许,梁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等人在车轴总装B线正上 方离地面约5米、第17号钢柱正对的工字梁上,使用电焊机烧焊、安装卷 管器时B线区域发生爆炸,随后车轴总装A线区域也发生爆炸。
事故当天,已造成17人死亡 ,33人受伤(其中3人有生命危险,16人重 伤,其余14人为中轻度伤 )
事故初步原因:Biblioteka 事故经过:2014年8月2日7时,事故车间员工上班。7时10分,除尘风机开启,员 工开始作业。7时34分,1号除尘器发生爆炸。爆炸冲击波沿除尘管道向 车间传播,扬起的除尘系统内和车间集聚的铝粉尘发生系列爆炸。当场造 成47人死亡、当天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8人,185人受伤,事故车间 和车间内的生产设备被损毁。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自查报告。

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我们对公司生产车间进行了安全自查,并就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进行了调查报告如下:一、事故原因分析。

1. 粉尘积累,在生产过程中,粉尘长期未得到及时清理,导致大量粉尘积累,成为爆炸的隐患。

2. 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司对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训和监督,导致操作人员对安全意识不强。

3. 设备维护不及时,部分生产设备长期未进行维护保养,存在安全隐患,成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自查情况。

1. 粉尘清理,我们立即对生产车间内的粉尘进行了清理,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2. 安全培训,加强了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设备维护,对生产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三、改进措施。

1.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2. 加强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 设备维护保养,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台账,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总结。

通过此次自查和调查报告,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特此自查报告,供领导参考。

谨上。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单位,XXXX公司。

签字,XXX。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昆山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台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中荣公司)抛光二车间(即4号厂房,以下简称事故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尚有95名伤员在医院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

1.企业概况。

中荣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是由台湾中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英属维京银鹰国际有限公司在昆山开发区投资设立的台商独资企业,位于昆山开发区南河路189号,法人代表吴基滔(中国台湾人)、总经理林伯昌(中国台湾人),注册资本880万美元,总用地面积34974.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3746.6平方米,员工总数527人。

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主要生产工序是轮毂打磨、抛光、电镀等,设计年生产能力50万件,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1.65亿元。

2.建设情况。

该公司于1998年8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年9月开始一期建设(电镀车间、前处理车间、宿舍)。

2002年5月进行二期建设(2个抛铜车间)。

2004年6月开始三期建设(4个厂房、办公楼及毛坯检验区),其中4号厂房为本次事故厂房,该厂房由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江苏省涟水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2005年投入使用。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一、事故概况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1.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2.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3.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5.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6.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7.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

三、经验教训1.粉尘爆炸概念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2.粉尘爆炸产生的条件粉尘爆炸条件一般有三个:(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

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沉降在固体壁面上的粉尘叫沉积粉尘。

具有爆炸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事件一:“8·2”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厂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事件一:“8·2”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厂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事件一:“8·2”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厂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本次事件造成了较大的伤亡,截至3日17时30分事故遇难人数上升至71人,近200名伤者正在接受救治。

据国内爆炸专家、北京理工大学爆炸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爆炸安全研究部主任钱新明说:细小的粉尘颗粒,扩散到空气中,当累积到一定浓度时,只要有一个点火源,就可能快速燃烧。

粉尘爆炸和一般的气体爆炸不一样,从点火到爆炸的时间是毫秒级的,但前期诱导时间比较长。

金属粉尘爆炸威力猛,可能连续在一个范围内会发生多次爆炸。

爆炸的时候温度可以达到2000摄氏度以上。

再加之夏季人体有汗,空气潮湿,会造成烧伤等大量人员伤亡。

对于本次事故我认为主要是因为:一些企业负责人急功近利,完全不尊重劳动者的生命,是经济第一安全靠边,安全管理十分薄弱。

虽然防爆领域有很多科研成果,但也没有得到应用。

有的企业为了节省,用很便宜的装置设备,在设计上也不合格。

对于这些问题我建议,可以从技术上、管理上两方面着手防止此类事故发生。

从技术上控制点火源,如工作空间消除静电,工人不穿化纤的衣服,采用防静电的设备。

从管理上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讲明利害关系将可能存在的危险告知员工。

把生产规范上墙,同时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由事故可知:一、举一反三知晓可能引起爆炸的粉尘主要有:金属(如铝粉、镁粉)、煤炭、粮食(如淀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也即是,一类是本身可燃烧,如粮食,另一类是本身和空气反应会产生大量的热量,如金属粉尘。

把所管辖的公司做好安全交底,并经常提醒他们做好通风防火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三、检查时也不能单单指出问题,还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做好闭环工作。

四、2007年,《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新增两条轮圈表面处理生产线年处理轮圈达93.3万只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二次公示)》披露,对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去除效率可达95%。

“8.2”昆山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1]

“8.2”昆山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1]

“8.2”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背景省市中荣金属制品坐落于经济开发区,创办于1998年,已有10多年的历史,主要从事铝合金表面处理,表面镀层有铜镍铬,对高低档的铝合金制品均可以进行电动加工。

公司通过了相关的ISO和美国的OEM认证,厂房面积达到五万多平方,职工有五百多名,有4条现代化全自动电镀生产线。

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该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当时在车间上班的员工261人。

爆炸发生后,当场确认死亡44人,随后在前往医院救治途中和在抢救过程中死亡24人,截至8月4日,爆炸共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二、事故分析(一)直接原因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

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

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

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原因分析:由于一系列违规行为,整个环境具备了粉尘爆炸的五要素,引发爆炸。

粉尘爆炸的五要素包括:可燃粉尘、粉尘云、引火源、助燃物、空间受限。

1.可燃粉尘。

事故车间抛光轮毂产生的抛光铝粉,主要成分为88.3%的铝和10.2%的硅,抛光铝粉的粒径中位值为19微米,经实验测试,该粉尘为爆炸性粉尘,粉尘云引燃温度为500℃。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沉积。

2.粉尘云。

除尘系统风机启动后,每套除尘系统负责的4条生产线共48个工位抛光粉尘通过一条管道进入除尘器,由滤袋捕集落入到集尘桶,在除尘器灰斗和集尘桶上部空间形成爆炸性粉尘云。

3.引火源集尘桶超细的抛光铝粉,在抛光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初始温度,比表面积大,吸湿受潮,与水及铁锈发生放热反应。

除尘风机开启后,在集尘桶上方形成一定的负压,加速了桶铝粉的放热反应,温度升高达到粉尘云引燃温度。

8.2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公司粉尘爆炸

8.2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公司粉尘爆炸

8.2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公司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现场图片简介1.企业情况2.事故概述3.事故经过4.事故谴责5.事故原因调查6.粉尘爆炸的主要危害7.粉尘爆炸的防范措施8.拓展知识企业情况: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名称: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成立日期:1998年08月24日法定代表人:吴基滔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昆嘉中路一般经营项目:生产汽车后视镜及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的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从事汽车零配件的商业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事故概述: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江苏省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拋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

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由铝金属粉尘爆炸引起。

事故经过:由于喷砂抛光和抛铜过程中金属粉尘浓度过高,在遭遇明火后产生爆炸,瞬间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的爆燃,还发生连锁反应。

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江苏省政府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事故追责:4日由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的事故调查组确定,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昆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董事长吴基滔等。

当地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事故原因调查:1.【积尘】2.【明火】3.【蒙混过关】4.【生产车间未设置逃生通道】5.【安全设施、防护不到位】6.【企业两个月前曾报火警不重视】【生产车间未设置逃生通道】对于导致这场悲剧的原因,现场正在勘查的专家认为,问题可能出在除尘的管道中。

粉尘爆炸,要具备三个条件,一个是粉尘的浓度、一个是明火、一个是氧气。

而防范粉尘爆炸的关键就是控制粉尘浓度,要保证工作场所的通风,安装除尘设备,控制明火,使用防爆产品。

有工作组的人员发现,在同样放有十几条生产线的二层,只有两个楼梯口,而没有设置逃生通道。

江苏昆山致75死爆炸事故处理结果:书记被免市长被撤

江苏昆山致75死爆炸事故处理结果:书记被免市长被撤

江苏昆山致75死爆炸事故处理结果:书记被免市长被撤据新华社电国家安监总局12月30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日前对江苏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嫌犯罪的18名责任人已移送司法机关采取措施,其他35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被记过处分。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尚有95名伤员在医院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35名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别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对江苏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其中,给予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史和平,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向明记过处分。

给予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盛蕾、徐美健,苏州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华仁杰记大过处分。

给予昆山市市委书记、昆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给予昆山市市长、昆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路军,昆山市委常委、昆山市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张玉林,昆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党建兵,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峻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对江苏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中荣公司被取缔董事长被移送司法对中荣公司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经理吴升宪,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安委会主任陈艺,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黄惠林等18人采取司法措施。

江苏昆山粉尘爆炸事故

江苏昆山粉尘爆炸事故

以中荣的生产环境,按政策其早该被叫停整改,但每每面对相
关部门的检查,中荣都蒙混过关。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 司也逐渐摸索出一套“成熟”的蒙混法以应对检查:
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
工作了9年的员工李婷回忆,安监等相关部门一年会检查三四次。 中荣的应对方法如下: 一、检查当天,至少减少一半工作量。有时,还会让工人等到检 查组快进来时再开工,如此粉尘量会减少; 二、提前一晚突击清理,清扫除尘机,打扫车间卫生,还会喷水 保湿; 三、经常来检查的工作人员比较熟悉,会动用一些“公关手段”。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层吴燕飞(化名)也证实了上述手 段。他说,有时遇到检查,公司会把工人安置在空厂房,制造没 有生产工作的假象。 中荣也曾面对内部提高安全生产系数的提议。 吴基滔很少在厂里,平时负责的是一位林姓副总。去年,吴燕飞 找该副总,提醒及时更新安全设施,未被采纳。吴燕飞回忆,一 年多前,公司一名中层曾屡次跟负责人提起,抛光车间里的安全 设施不到位,未被采纳,随后这名中层离职。
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
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 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截止8月4日,已造成75人死亡, 185人受伤。初步判断,事故起因是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 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
哪些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调查组总结了5点原因: 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
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
企业“成熟”蒙混法应对检查 就在昆山工厂爆炸事件发生前四个月,4月16日,南通市如皋市 双马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粉尘爆炸事件。 为此,江苏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江苏省安 监局要求各地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暗访、抽查、互查、突 击检查等方式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昆山中荣金属爆炸事故

昆山中荣金属爆炸事故
平方米。
事故背景(二)

名称: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吴基滔

注册资本: 880万美元
营业期限自: 1998年08月3日

登记机关: 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照日期 :2010年05月28日

事故背景(三)
事故反思(二)
只有员工、企业和相关安监部门共同努力,才能为安全生产保驾 护航,为赢得经济利益保驾护航,为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采访厂区工人时,他们这样说道
事故原因调查(二)
“这家公司生产时,会有大量粉尘飘出来,洗干净的衣 服都不能放在外面晾晒。”
昆山中荣旁边一家公司的门卫师傅对记者说
“中荣环境很差经,进去是人,出来是鬼,那么大的粉尘浓 度,公司每三天才给员工发一个口罩。”
昆山中荣前员工对记者说
事故原因调查(三)
工厂概貌
事故详情
2014年8月2日7时33分37秒左右,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 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突然冒起一大股白色烟雾,大约10 秒之后烟雾由白色转变为青灰色,并且越来越浓烈;7时 35分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7点42分左右,烟 雾已经蔓延至整个厂区。
爆炸后厂房的屋顶被掀开了三分之二以上,厂房顶部的 钢铁轮毂清晰可见。
人员伤亡情况(二)
截至2014年8月6日14:30时, 共比对了260人伤亡人员DNA, 其中有遇难人员共46人,女性 居多,受伤人员共185人。DNA 信息的170名伤亡人员籍贯已确 定,除了江苏本地人之外,众 多打工者来自全国各地,包括 安徽、湖北、山东、河南、四 川、甘肃、陕西、江西、云南、 福建、黑龙江、广西等地。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一、事故概况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1.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2.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3.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5.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6.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7.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

三、经验教训1.粉尘爆炸概念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2.粉尘爆炸产生的条件粉尘爆炸条件一般有三个:(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

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沉降在固体壁面上的粉尘叫沉积粉尘。

具有爆炸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一、事故概况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1.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2.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3.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5.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6.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7.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

三、经验教训1.粉尘爆炸概念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2.粉尘爆炸产生的条件粉尘爆炸条件一般有三个:(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

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沉降在固体壁面上的粉尘叫沉积粉尘。

具有爆炸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昆山中荣粉尘爆炸总结资料

昆山中荣粉尘爆炸总结资料

昆山中荣粉尘爆炸总结资料
昆山中荣粉尘爆炸总结资料
2014年8月2日,发生了一起特别严重的爆炸事故,即昆山中荣公司厂房内的大面积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了145人死亡,财产损失极大。

粉尘爆炸问题是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引起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次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一、昆山中荣粉尘爆炸事故原因
1. 确保操作员从不正确的方向打开设备
2. 在人员离开现场前不进行设备检查
3. 在设备变更期间未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
4. 未采取足够的控制措施以避免粉尘在风扇和电机等设备中积聚
二、昆山中荣粉尘爆炸事故的影响
1. 巨大的经济损失。

2. 对环境的影响。

3. 在国民意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4. 对企业团队、员工和客户造成破坏性影响。

5. 对企业形象的巨大破坏。

三、预防粉尘爆炸的措施
1. 确保设备安全操作,确保开发数据、计算方法,及时更新设
备管理规定,确定最佳操作条件。

2. 确保安全清洁设备,及时清理生产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尤其是高风险设备和高粉尘设备。

3. 确保灵活应变,预测和防止过度发生,处理应急事件,及时
控制和扑灭火灾,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四、结论
昆山中荣粉尘爆炸事故给我们上了一课: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
全问题都必须重视。

粉尘爆炸是一种非常容易发生的事情,必须采
取措施来预防和控制。

企业要注重细节,在设备管理、操作员教育
和应急预防等方面采取更完善的预防措施,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 ”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一、事故概况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人死亡,75 185 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1.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2.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 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 条生产线,300 多个工位。

3.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5.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6.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7.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

三、经验教训1.粉尘爆炸概念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2.粉尘爆炸产生的条件粉尘爆炸条件一般有三个:(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

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沉降在固体壁面上的粉尘叫沉积粉尘。

具有爆炸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江苏昆山2014·8·2粉尘爆炸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江苏昆山2014·8·2粉尘爆炸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4· 8· 2粉尘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 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铝 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事故发生 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 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尚有95名伤员在医院治 疗,病情基本稳定),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3. 昆山市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审 批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落实,是事故 发生的重要原因。
4.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和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违法违规进行 建筑设计、安全评价、粉尘检测、除尘系统改造,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 责任。
管理原因: 1.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厂房设计 与生产工艺布局违法违规,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违规,车 间铝粉尘集聚严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是事故 发生的主要原因。 2.苏州市、昆山市和昆山开发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 工作重视不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事故性质 :
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 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 :
1.江苏省安全监管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荣公司处以规定上限的经济处 罚。 2. 江苏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荣公司 依法予以取缔。 3. 对江苏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4 . 中荣公司董事长吴基滔等18人移送司法机关;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 副省长史和平等3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昆山粉尘爆炸事故

昆山粉尘爆炸事故

博学笃行自强不息
昆山粉尘爆炸事故
昆山粉尘爆炸事故是发生在中国江苏省昆山市的一起工业意外事件。

该事故发生在2014年8月2日,导致146人丧生,超过700人受伤。

事故发生在一家名为“昆山庆硕电子”的台湾资本企业,该企
业主要生产精密金属部件。

据调查,事故是由于工作场所的金属粉
尘在磨面研磨过程中积累引发的爆炸。

当天事故发生后,许多工人被困在厂房内,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救援人员和消防部队紧急赶往现场进行抢救和灭火
工作。

事故发生后,政府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救援和处理伤亡事宜,并对责任人进行调查和追责。

该事故引起了广泛的公众关注和社会讨论,提醒了企业和政府对工
作场所安全的重视,以及对粉尘爆炸等工业安全风险的防控措施。

此后,中国政府加强了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和安全标准,并推动了相
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实施,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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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昆山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台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中荣公司)抛光二车间(即4号厂房,以下简称事故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尚有95名伤员在医院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遇难者亲属安抚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吸取血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张高丽、刘延东、马凯副总理,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也都作出重要批示。

受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委派,8月2日下午王勇国务委员带领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全力开展对受伤人员的救治,调动全国数十名专家支持医疗救助工作,到11家医院慰问受伤人员,对做好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8月4日,成立了由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了国内粉尘爆炸、消防、建筑、机械、材料、电气等方面的院士、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

1.企业概况。

中荣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是由台湾中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英属维京银鹰国际有限公司在昆山开发区投资设立的台商独资企业,位于昆山开发区南河路189号,法人代表吴基滔(中国台湾人)、总经理林伯昌(中国台湾人),注册资本880万美元,总用地面积34974.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3746.6平方米,员工总数527人。

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主要生产工序是轮毂打磨、抛光、电镀等,设计年生产能力50万件,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1.65亿元。

2.建设情况。

该公司于1998年8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年9月开始一期建设(电镀车间、前处理车间、宿舍)。

2002年5月进行二期建设(2个抛铜车间)。

2004年6月开始三期建设(4个厂房、办公楼及毛坯检验区),其中4号厂房为本次事故厂房,该厂房由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江苏省涟水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2005年投入使用。

(二)事故车间情况。

1.建筑情况。

事故车间位于整个厂区的西南角,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厂房南北长44.24米、东西宽24.24米,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4.5米,每层分3跨,每跨8米。

屋顶为钢梁和彩钢板,四周墙体为砖墙。

厂房南北两端各设置一部载重2吨的货梯和连接二层的敞开式楼梯,每层北端设有男女卫生间,其余为生产区。

一层设有通向室外的钢板推拉门(4米×4米)2个,地面为水泥地面,二层楼面为钢筋混凝土。

2.工艺布局。

事故车间为铝合金汽车轮毂打磨车间,共设计32条生产线,一、二层各16条,每条生产线设有12个工位,沿车间横向布置,总工位数384个。

该车间生产工艺设计、布局与设备选型均由林伯昌(中荣公司总经理)自己完成。

事故发生时,一层实际有生产线13条,二层16条,实际总工位数348个。

打磨抛光均为人工作业,工具为手持式电动磨枪(根据不同光洁度要求,使用粗细不同规格的磨头或砂纸)。

3.除尘系统。

2006年3月,该车间一、二层共建设安装8套除尘系统。

每个工位设置有吸尘罩,每4条生产线48个工位合用1套除尘系统,除尘器为机械振打袋式除尘器。

2012年改造后,8套除尘系统的室外排放管全部连通,由一个主排放管排出。

事故车间除尘设备与收尘管道、手动工具插座及其配电箱均未按规定采取接地措施。

除尘系统由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总承包(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及后续改造)。

4.工作时间及人员配置。

事故车间工作时间为早7时至晚7时,截至2014年7月31日,车间在册员工250人。

(三)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情况。

现场共有员工265人,其中:车间打卡上班员工261人(含新入职人员12人)、本车间经理1人、临时到该车间工作人员3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8月2日7时,事故车间员工上班。

7时10分,除尘风机开启,员工开始作业。

7时34分,1号除尘器发生爆炸。

爆炸冲击波沿除尘管道向车间传播,扬起的除尘系统内和车间集聚的铝粉尘发生系列爆炸。

当场造成47人死亡、当天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8人,185人受伤,事故车间和车间内的生产设备被损毁。

(二)救援及现场处置情况。

8月2日7时35分,昆山市公安消防部门接到报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辆消防车于8分钟内抵达,先后调集7个中队、21辆车辆、111人,组织了25个小组赴现场救援。

8时0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共救出被困人员130人。

交通运输部门调度8辆公交车、3辆卡车运送伤员至昆山各医院救治。

环境保护部门立即关闭雨水总排口和工业废水总排口,防止消防废水排入外环境,并开展水体、大气应急监测。

安全监管部门迅速检查事故车间内是否使用危险化学品,防范发生次生事故。

江苏省及苏州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石泰峰等同志迅速带领省、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

苏州军分区、昆山人武部和解放军一〇〇医院等先后出动120余人投入事故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

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千方百计做好医疗救治、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遇难者身份确认和赔偿等工作,按照医疗救治、善后安抚两个“一对一”的要求,对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分步骤进行了心理疏导,全力开展善后工作,保持了社会稳定。

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事故现场医疗救助工作,面对伤员伤势严重、抢救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克服困难,集中力量,调动各方医疗专家、器械、药品等,投入救治工作。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

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

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

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原因分析:由于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整个环境具备了粉尘爆炸的五要素,引发爆炸。

粉尘爆炸的五要素包括:可燃粉尘、粉尘云、引火源、助燃物、空间受限。

1.可燃粉尘。

事故车间抛光轮毂产生的抛光铝粉,主要成分为88.3%的铝和10.2%的硅,抛光铝粉的粒径中位值为19微米,经实验测试,该粉尘为爆炸性粉尘,粉尘云引燃温度为500℃。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沉积。

2.粉尘云。

除尘系统风机启动后,每套除尘系统负责的4条生产线共48个工位抛光粉尘通过一条管道进入除尘器内,由滤袋捕集落入到集尘桶内,在除尘器灰斗和集尘桶上部空间形成爆炸性粉尘云。

3.引火源。

集尘桶内超细的抛光铝粉,在抛光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初始温度,比表面积大,吸湿受潮,与水及铁锈发生放热反应。

除尘风机开启后,在集尘桶上方形成一定的负压,加速了桶内铝粉的放热反应,温度升高达到粉尘云引燃温度。

(1)铝粉沉积:1号除尘器集尘桶未及时清理,估算沉积铝粉约20千克。

(2)吸湿受潮:事发前两天当地连续降雨;平均气温31℃,最高气温34℃,空气湿度最高达到97%;1号除尘器集尘桶底部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吸湿受潮。

(3)反应放热:根据现场条件,利用化学反应热力学理论,模拟计算集尘桶内抛光铝粉与水发生的放热反应,在抛光铝粉呈絮状堆积、散热条件差的条件下,可使集尘桶内的铝粉表层温度达到粉尘云引燃温度500℃。

桶底锈蚀产生的氧化铁和铝粉在前期放热反应触发下,可发生“铝热反应”,释放大量热量使体系的温度进一步增加。

放热反应方程式:2Al+6H2O=2Al(OH)3+3H24Al+3O2=2Al2O32Al+Fe2O3=Al2O3+2Fe4.助燃物。

在除尘器风机作用下,大量新鲜空气进入除尘器内,支持了爆炸发生。

5.空间受限。

除尘器本体为倒锥体钢壳结构,内部是有限空间,容积约8立方米。

(二)管理原因。

1.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厂房设计与生产工艺布局违法违规。

事故车间厂房原设计建设为戊类,而实际使用应为乙类,导致一层原设计泄爆面积不足,疏散楼梯未采用封闭楼梯间,贯通上下两层。

事故车间生产工艺及布局未按规定规范设计,是由林伯昌根据自己经验非规范设计的。

生产线布置过密,作业工位排列拥挤,在每层1072.5平方米车间内设置了16条生产线,在13米长的生产线上布置有12个工位,人员密集,有的生产线之间员工背靠背间距不到1米,且通道中放置了轮毂,造成疏散通道不畅通,加重了人员伤害。

(2)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违规。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改造委托无设计安装资质的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公司设计、制造、施工安装。

除尘器本体及管道未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未按《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2008)要求设置泄爆装置,集尘器未设置防水防潮设施,集尘桶底部破损后未及时修复,外部潮湿空气渗入集尘桶内,造成铝粉受潮,产生氧化放热反应。

(3)车间铝粉尘集聚严重。

事故现场吸尘罩大小为500毫米×200毫米,轮毂中心距离吸尘罩500毫米,每个吸尘罩的风量为600立方米/小时,每套除尘系统总风量为28800立方米/小时,支管内平均风速为20.8米/秒。

按照《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规定的23米/秒支管平均风速计算,该总风量应达到31850立方米/小时,原始设计差额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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