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进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且生产规模达到6万吨/年以上(含6万吨/年)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三级:即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60分及以上。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地面、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管理、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地面:5分系数为0.05;2.采煤:15分系数为0.15;3.掘进:15分系数为0.15;4.机电:15分系数为0.15;5.运输:15分系数为0.15;6.通风:15分系数为0.15;7.安全管理:5分系数为0.05;8.地测防治水:15分系数为0.15。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实现安全目标。
2. 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3.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4.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淘汰的采煤方法、设备;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5. 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并使用正常。
6.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7.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办法:(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 矿井自检与上级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上级检查结果计算。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考核目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旨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的监管和评估,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建立和落实,并符合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
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组织、技术措施、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
2. 安全生产设施煤矿应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安全生产设施,包括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水源系统、通讯系统等。
同时,应定期检测和维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煤矿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包括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人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进行。
三、评级办法1. 考核等级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级为最低等级。
2.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3. 评分办法根据煤矿在各项考核指标上的达标情况,给予相应的分数,并根据总分数进行等级评定。
具体评分办法如下:(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采取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2) 安全生产设施: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设施的配置、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采取定量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分。
(3)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采取定量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分。
(4) 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采取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的目的是全面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煤矿的安全质量,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评级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的状态、员工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第五条评级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煤矿安全监管、投资决策和社会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评级标准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共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和E 级。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的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二)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防灭火设施、救生装备等方面;(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作业规程的实施情况、现场环境的整治等方面;(四)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的频次、培训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五)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分析、救援处置等方面。
第八条对于每个评估指标,将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累加得到煤矿的总评分。
第九条按照总评分的高低进行划分,评级等级的确定如下:A级:总评分在90分以上;B级:总评分在80-89分之间;C级:总评分在70-79分之间;D级:总评分在60-69分之间;E级:总评分在60分以下。
第三章评级程序第十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评估实施前,煤矿企业需按照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采取现场检查、文件审核和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人员需按照评估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结束后,评估人员将编制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向评估对象公示。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90分(含8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70—80分(含7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和地面设施,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0分系数为0。
10;2、掘进:10分系数为0。
10;3、机电:10分系数为0。
10;4、运输:10分系数为0.10;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
10;7、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
15;8、地面设施:10分系数为0.10;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瓦斯抽采关系正常.(三)矿井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四)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年度内,各矿均达标,且一级矿井占60%及以上。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0.5。
3。
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矿每月进行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 得分之和
第12各月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 分计算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 核评级办法(试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 于全国各类合法生产经营的煤矿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促使各类煤矿建立起自我约束、 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 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全面提升煤炭工业 的整体素质,全国各类煤矿都要持久、扎 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为了进一 步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方法评分办法
l、3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一分,扣 完为止2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 不得分4小项、工作面内空载支柱视为失效 支柱,一棵扣一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共10分1、2两项各为3分3、4两项各 为2分
煤壁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伞瞻长度超过1m时, 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 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分 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起超过250mm 2.炮采工作面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臂梁 到位,端面距≤300mm;机采工作面挂梁不得落后机组 10m(停机要及时跟上),梁端要接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 上再挂悬臂梁(综采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mm, 前梁接顶严密)。 3.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齐全 4.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联 挂。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楔
煤矿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考核期内由于安全管理责任造成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直接取消当月评级资格。
第三条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1、以矿为单位对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级。
2、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一级:总分为9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为80分及以上。
三级:总分为70分及以上。
3、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4、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年度达标,公司按月为单位对矿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后跟踪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得分决定该矿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升降级。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矿名年月日得分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数评分办法得分一、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资质17分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4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本项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缺一人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2、矿长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分管生产、安全、机电的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
1矿长无证取消评比资格。
副矿级领导每1人无资格证扣2分,其他安全管理人员每一人无资格证扣1分。
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3、特种作业人员(瓦斯检查员、放炮员、安检员,电钳工、提升绞车司机、采煤司机等)必须取得操作资格证;井下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取得“两证”(驾驶证、入井资格证)。
8发现1人无证上岗的此项不得分,每发现1人未持证上岗扣2分。
4、必须有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矿级、中层干部按要求参加培训;生产作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存档。
4无培训计划扣5分;发现矿级、中层干部、生产作业人员未经培训、1人培训考核不存档扣4分。
二、安全制度15分1、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矿级领导(正、副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3、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5、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6、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安全技术审批制度;8、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0、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2、煤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七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2分系数为0.12;2、掘进:12分系数为0.12;3、机电:12分系数为0.12;4、运输:12分系数为0.12;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2分系数为0.12;7、安全管理: 15分系数为0.15。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均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三)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四)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产品、工艺。
(五)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业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年度内,一级矿井占所属矿井总数的2/3及以上,其余矿井均达到二级。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不超过0.2,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3. 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每半年抽查一次;设区的市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省属煤炭企业、县(市、区)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矿每月检查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90分(含8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70-80分(含7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和地面设施,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1、采煤:10分系数为0。
10;2、掘进:10分系数为0.10;3、机电:10分系数为0。
10;4、运输:10分系数为0.10;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
10;7、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
15;8、地面设施: 10分系数为0。
10;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瓦斯抽采关系正常。
(三)矿井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四)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年度内,各矿均达标,且一级矿井占60%及以上。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0。
5。
3. 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矿每月进行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3.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方法(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 矿井自检与上级部门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得分低的检查结果计算。
煤矿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考核期内由于安全管理责任造成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直接取消当月评级资格。
第三条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1、以矿为单位对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级。
2、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一级:总分为9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为80分及以上。
三级:总分为70分及以上。
3、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4、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年度达标,公司按月为单位对矿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后跟踪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得分决定该矿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升降级。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矿名年月日得分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数评分办法得分一、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资质17分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4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本项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缺一人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2、矿长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分管生产、安全、机电的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
1矿长无证取消评比资格。
副矿级领导每1人无资格证扣2分,其他安全管理人员每一人无资格证扣1分。
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3、特种作业人员(瓦斯检查员、放炮员、安检员,电钳工、提升绞车司机、采煤司机等)必须取得操作资格证;井下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取得“两证”(驾驶证、入井资格证)。
8发现1人无证上岗的此项不得分,每发现1人未持证上岗扣2分。
4、必须有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矿级、中层干部按要求参加培训;生产作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存档。
4无培训计划扣5分;发现矿级、中层干部、生产作业人员未经培训、1人培训考核不存档扣4分。
二、安全制度15分1、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矿级领导(正、副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3、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5、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6、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安全技术审批制度;8、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0、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2、煤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附件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评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第四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1、证照齐全有效。
2、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采掘关系正常: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回采率达到要求。
5、自查考核奖惩:煤矿企业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
6、按要求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井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露天煤矿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穿孔、煤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3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一、引言煤矿安全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职工健康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煤矿安全工作标准化,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以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的内容。
二、考核评级办法1.考核对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私营煤矿等各类煤矿企业。
2.考核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的健全程度。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方面的情况。
(3)人员培训和岗位技能的情况。
包括煤矿的人员培训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岗位技能水平等。
(4)应急管理的能力。
包括煤矿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应急管理的效果等。
(5)事故处理情况。
包括煤矿的事故处理记录、事故处理结果等情况。
3.评级标准(1)优秀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2)良好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大部分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少部分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3)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4)不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远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三、评分办法1.评分基准根据以上的考核内容和评级标准,对煤矿的安全质量进行评分。
评分基准如下:(1)优秀级:95分及以上。
(2)良好级:85-94分。
(3)合格级:75-84分。
(4)不合格级:75分以下。
2.评分方法根据考核内容,设定相应的评分依据,并对每项考核内容进行评分。
评分方法如下:(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根据制度的健全程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根据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附件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评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第四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1、证照齐全有效.2、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4、采掘关系正常: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回采率达到要求.5、自查考核奖惩:煤矿企业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
6、按要求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井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露天煤矿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穿孔、煤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
2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
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90分及以上, 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 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 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80分及以上, 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 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 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三级。
凡年度内发生过一次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煤矿,取消当年评比资 格。
2.采掘关系正常。 3.资源利用: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4.矿井必须有核准的足够风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 称《规程》)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 5.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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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业公司(矿 务局)[以下简称公司(局)]、县,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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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标
准及计分办法
1.采煤十大项,满分100分。缺项的按检查项目平均分计 取。
2.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分三个等级:
优良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90 %。后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80%:
合格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分在本项总分的70%~ 90%,后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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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九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颁 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各省(区、市)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部 门可依据本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 施细则。
第十一条对一、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各级地方政府应给予适当奖励和实行相应 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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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 级办法
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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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最新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
考核评级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考核期内由于安全管理责任事故造成每死亡1人,否决矿井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5分,实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矿井,取消当年评级资格。
第三条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1、以矿为单位对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级。
2、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
一级:总分为9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为80分及以上。
3、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
不出现负分。
4、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年度达标,矿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按季度进行全面检查;已达标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复查,并根据复查得分决定该矿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升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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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90分(含8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70—80分(含7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和地面设施,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0分系数为0.10;2、掘进:10分系数为0.10;3、机电:10分系数为0.10;4、运输:10分系数为0.10;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7、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15;8、地面设施:10分系数为0.10;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瓦斯抽采关系正常。
(三)矿井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四)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年度内,各矿均达标,且一级矿井占60%及以上。
2.考核年度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0.5。
3.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矿每月进行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制定本标准及评级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管理,并以定期评级方式进行安全质量评估。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评价结果由最大为A,最小为D,分别代表不同的安全质量水平。
第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主要参考煤矿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事故处置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第五条煤矿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消防设备等,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七条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置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二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标准第九条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和执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等。
制度的有效执行程度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安全设备设施:煤矿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包括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矿井安全监测设备等。
设备设施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培训的内容和频率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事故处置能力: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等。
事故处置能力的有效性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办法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市县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具体执行。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采用定期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周期为两年。
山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地测防治水)讨论稿
山东省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矿井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山东省煤矿的特点,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足够的经过正规院校学习或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正常工作的仪器装备,必须满足现代数字化矿井的要求(具体见附表)。
有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有2台以上完好的探放水钻机。
2、地测部门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3、在考核期内未发生安全和重大工程责任事故(如影响一个采区以上的透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等)。
第三条因地测防治水专业责任事故造成重伤的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1人,取消评级资格。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二级:总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总分在70分及以上;第五条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1、以矿为单位对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级。
2、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实施逐年逐级达标。
已达标的矿井每年要复查,根据复查得分决定该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升、降级。
3、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第六条本考核办法有关技术考核的依据如下:1、有关上级部门和煤炭行业所颁布的各种现行的有关规程、规定、条例、图例等。
2、煤炭工业技术政策。
3、其他有关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
附表:山东省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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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七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2分系数为0.12;2、掘进:12分系数为0.12;3、机电:12分系数为0.12;4、运输:12分系数为0.12;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2分系数为0.12;7、安全管理: 15分系数为0.15。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均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三)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四)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产品、工艺。
(五)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业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年度内,一级矿井占所属矿井总数的2/3及以上,其余矿井均达到二级。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不超过0.2,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3. 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每半年抽查一次;设区的市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省属煤炭企业、县(市、区)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矿每月检查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3.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方法(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 矿井自检与上级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上级检查结果计算。
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评级:一级、二级、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由煤矿提出申请,经省属煤炭企业、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核,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命名。
第八条各煤矿要按吨煤不低于1元的标准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
第九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属省煤炭工业局。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薄煤层不低于97%、中厚煤层不低于95%、厚煤层不低于93%(综放工艺不低于80%)、特采(包括边角煤)不低于设计值。
2.考核期内无直接责任死亡事故。
3.检查资料齐全(1)工作面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相关记录;(2)工程质量自检原始资料;(3)班评估记录资料;(4)月地质预报;(5)作业规程及其复审、贯彻资料。
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
第二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100%;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80%,无不合格品;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7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60%,无不合格品。
第三条采煤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1.月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采煤工作面个数。
2.季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季度内各月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3。
3.年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各月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12。
4.因采煤责任事故死亡1人,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级后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
死亡2人取消评级资格。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及计分办法:1.采煤十大项,满分100分。
缺项的按检查项目平均分计取。
2.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分三个等级:优良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90%,后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80%;合格品: 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的70%~90% ,后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60%;不合格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70%及以下,后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60%及以下。
3.此标准适用于长壁全部陷落采煤方法。
其他正规采煤方法,由各煤炭生产企业参照本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
附表: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检查项目检查小项及质量标准检查方法评分方法一、质量管理工作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2.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4.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1)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2)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3)作业规程中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有科学依据(4)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综采工作面有安装和撤面专项措施。
5.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账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各项全面检查,地面检查作业规程和有关资料,并于井下对照检查该大项共10分1小项3分2小项1分3小项1分4小项4分(各项各1分)5小项1分二、顶板管理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放)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达到初撑力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放)不大于300mm4.不准随意留煤顶开采,必须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的措施1、3小项沿工作面各均为选5点和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量机道和放顶处顶底板高差计算合格率,三点不合格为不合格,不合格时该小项为零分2小项全面检查,出现台阶下沉该小项不得分,一架接顶不实扣0.5分,扣完为止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有煤顶为不合格该大项共10分1、2、3、4小项各为2.5分三、工作面支护单体液压支柱支护:1.新设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φ80mm≥60kN,φ100mm≥90kN。
2.单体液压支柱支设不缺梁、不少柱。
3.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偏差不大于±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4.底板松软时,单体液压支柱要穿柱鞋,达到初撑力液压支架: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支架立柱有表显示,支架安全阀保持完好,整定值符合规定要求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顶梁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1、3小项沿工作面各均匀选5点和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
一点不合格扣一分,扣完为止,合格率低于70%不得分。
检查直线性,拉线分段长度不小于50m2、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该大项共15分1小项为6分2~4小项各为3分有两种支护的应加权平均检查项目检查小项及质量标准检查方法评分方法四、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1.工作面上下机头处坚持正确使用好4对8根长根钢梁或双锲调角定位顶梁(不少于6架)支护,支柱初撑力:φ100mm≥90kN;φ80mm≥60kN综采工作面要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内打单排柱,采取其他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m,综采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4.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1小项梁柱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2~4小项检查不少于10个点,一个点不合格扣一分,扣完为止该大项为10分1小项为4分2~4小项各为2分五、回柱放顶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2.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2),用丛柱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
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有加强支护的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3.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无失效支柱,挡矸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4.无空载支柱1、3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一分,扣完为止2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4小项:工作面内空载支柱视为失效支柱,一棵扣一分,扣完为止该大项共10分1、2小项两项各为3分3、4两项各为2分六、煤壁机道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
伞檐: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份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2.炮采工作面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臂梁到位,端面距≤300mm机采工作面挂梁不得落后机组10m(停机要及时跟上),梁端要接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综采(放)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mm,支架接顶严密3.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齐全4.机道内顶梁水平锲数量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联挂。
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锲各小项全面检查,一点不合格扣一分,扣完为止该大项共10分1小项为4分2、3、4小项各为2分七、两巷与文明生产1.巷道净高不低于1.8m2.支护完整,拱形支架、卡揽、螺栓、垫板齐全,断梁要及时更换或采取补强措施,无空帮空顶、刹杆摆放整齐、架间撑木(或拉杆)牢固齐全,锚网支护完整有效3.文明生产:(1)巷道无积水(长5m,深0.2m);(2)无浮碴、杂物;(3)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4)“五图一表”及其他牌板齐全、整洁,吊挂整齐4.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1、2小项各均匀选5点和在各点任选5点,共10点一处不合格扣一分,扣完为止3、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一分,扣完为止该大项为5分1小项为2分2、3、4小项各为1分八、假顶和煤上、中分层假顶工作面:1.分层开采工作面铺设人工假顶符合作业规程要1、2、4小项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