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偿申请表填表说明及~
代偿学费申请书
代偿学费申请书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代偿学费申请书篇一: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学生申请表填表说明1、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其他。
2、毕业时间:填写实际毕业的年份和月份,格式:20XX-06。
3、就业单位名称: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收单位名称。
4、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地址,按“?省(区、市)?市?县(市、区)?镇(乡)?村”顺序填写,尽可能落实到乡镇一级;在新疆建设兵团农牧团场就业的,应尽量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连(队);海上石油平台应在备注栏填写平台名称;远洋航海需在备注栏填写船名;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备注栏补充说明。
申请材料中涉及毕业生就业单位名称及就业单位地址的信息请填写详细,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与实际工作地点不一致的,请在表末“备注”一栏中注明,格式为“…(实际工作地点)从事…(工作)”。
5、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学生按学费标准已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总额(含利用银行贷款缴纳学费的部分),但不包括书本费、住宿费等杂费及补考、留级等产生的额外费用。
实际缴纳金额通常等于应缴纳金额,但学生已享受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学费金额,不含本科期间)6、贷款本金金额: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不区分贷款具体用途,申请时请备注区分写清楚)。
(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贷款本金,不含本科期间)7、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历(制)、学费和贷款基本信息核算申请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XX]180号)规定,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8、其他事项:①在校学习期间没有贷款的毕业生,“贷款本息金额”一栏填0;②“实际缴纳学费金额”一栏的金额必须与“财务部门意见”一栏中财务老师写的金额一致;③学生获得代偿资格后,所批代偿金分三次发放,每年发放一笔。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及要求1、此表是由“全国征兵网”()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的PDF格式文件获得的,可以下载、另存、打印。
2、注册的同学请按网上的说明与提示先进行实名制注册,所填写的学籍信息必须与“学信档案”中的内容一致。
3、其他有关信息填写说明如下:(1)个人信息:学习类型:普通全日制。
学业情况:毕业年度早于参军年度的学生选“往届毕业”,毕业当年参军的学生选“应届毕业”,其他学生选择“在校生”。
学校所在地选择“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填“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学校邮编填“116029”,其他各项信息请据实填写。
(2)家庭成员信息:各项信息请据实准确填写,以便入伍期间保证与亲属联系通畅,及时联系补偿款等有关事宜。
(3)补偿代偿总额:应缴学费总金额等于每学年学费标准乘以已读学年数(其中:一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1,二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2,依次类推),请据实填写。
只补偿学费,住宿费不补偿。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等于应缴学费总金额(填表时如有欠费,也先这么填。
)学费减免金额填“0”(孤儿大学生享受到学校减免政策的,也填“0”)。
(4)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要填写贷款信息,新生入学后在学校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请填写“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栏目,在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请填写“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栏目。
其中,贷款本金填“贷款合同上的贷款总金额”中的“学费”总金额,贷款利息先填0。
贷款银行名称、还款账户等信息均按贷款合同上的内容填写(无法查到的,暂不填写)。
(5)用于学费补偿的账户:我校只允许选择银行账户方式,大连本地可使用存折或银行卡转帐,异地必须是银行卡。
在校生最好填写“学费卡”信息,毕业生建议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开办的银行卡,其他银行的卡放款时间较长,部分城市地区银行的卡可能无法放款。
学费代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基本信息
及相关单
位审核意
见
单位详细地址、邮编
企业从业 人员
人 企业年营业收入
万元
年
月至
年
月在该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已满
年。
乡(镇)审核意见:(限B1类学生使用)
县组织人事部门或企业上级行政管理机构 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代偿类型
C1学费代偿 □
C2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附件1:
姓名
毕业学校
申请人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 毕业年份
电子邮箱或 QQ号码
人员类型 A1应届毕业生□ 就业类型 B1基层单位就业□
A2、A3类人 员原服务 单位全称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性别
毕业院系
身份证 号码
学制
年 入学年份
年
本人 办公电话
本人手机号码
家庭地址、 邮编
A2西部计划志愿者□
A3三支一扶人员□
B2企业就业□
B3自主创业(Ⅰ在校期间自主创业□
A2、A3类人员原服务单位 详细地址、邮编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年
(本人近期
一寸彩色
白底照片
“粘贴处”)
Ⅱ离校后自主创业□)
A2、A3类
在原单位
年
服务年限
单位全称
单位人事部
门联系人及
办公电话
在本单位就业时间 或自主创业时间
本人自
就业单位 基层单位或企业审核意见:
缴纳学费 或国家助 学贷款情
况
C1类
申请人填写
缴纳学费 总金额
小写:
区内高校审核后填写 C2类
学费代偿补偿申请表
学费代偿补偿申请表
申请表通常会包括以下内容:
个人信息,包括学生的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家庭情况,可能需要填写家庭的经济状况、家庭成员等信息,以便评估学生的经济需求。
申请原因,学生需要说明申请学费代偿或补偿的具体原因,可能包括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特殊情况等。
申请材料,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医疗证明等。
申请表格通常需要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同时可能需要家长或监护人的签字确认。
填写申请表时,学生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尽量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以便学校或机构能够全面评估学生的申请情况。
在填写申请表时,学生可以寻求学校相关部门的帮助或咨询,以确保填
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总之,学费代偿补偿申请表是学生申请学费援助或补偿的重要
文件,填写时需要学生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以便学校或机构能够进行全面的评估。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你理
解学费代偿补偿申请表的相关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代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代偿申请表省/市 (市) 县/区
填表说明:
1.本表是因借款学生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归还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共同借款人或学生向教育部门申请使用开发银行拨付县区资助中心的结余奖励资金代偿助学贷款的申请表。
2.申请人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3.申请人须出示学生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有效证明文件,并将复印件递交县区资助中心。
4.标有“*”项为必填项。
5. 本表可前往县(市、区)资助中心领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样表)
学校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同意补偿学费 元。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 部门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同意代偿国家助学贷 款本金 元,利息 元(利息起止时间: )。 签字: 单位公章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 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高校复核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单位公章 说明: 1.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学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信用社地址或国家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学生本人填写):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分行***支行 存 入 银 行 开户银行账号: 必填 开户人户名:必填 开户银行地区: 邮 局 汇 款 安徽省(区/市) 滁州 市(地/州/盟) ***路****号
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不支持 收款人地址:不支持 邮政编码:不支持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有关内容,并承诺 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必须手签本人姓名 2016年 * 月 * 日
※※※※※※以下由学校和征兵部门填写※※※※※※
高校审核情况 经审查,该同学应缴纳学费合计 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元。实际缴纳学费 元,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样表)
个人基本信息(学生本人填写) 姓名 院校 院系班级 学历 入学时间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性别 必填 政治面貌 隶属关系 所学专业 学制 必填 必填 必填 出生年月 □中央 学号 年级 必填 □地方 必填 必填 必填
贷款代偿表格
贷款本金金额(元)
申请代偿金额(元)
生源地贷款
贷款本金金额(元)
申请代偿金额(元)
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仅限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所在县填写)
单位公章: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年月日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就业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服务期间工作单位有调动者,各服务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单位公章: 就业单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年月日
单位公章:
年月日
—1—
就业单位所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一)身 份 证
年月日
—2—
(二)毕 业 证
—3—
—4—
(三)报 到 证
(四)就业协议书
—5—
—6—
(五)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一份,申请人及经手单位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规定位置 粘贴(或夹带)所需证明资料,并确保表内信息及证明材料的正确性、完整性, 复印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必须加盖高校(生源地)资助中心公章。
—7—
附件 2
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填报日期: 政治面貌
年月日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历
毕业时间
服务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年限
就业单位
必须全称填写
单位固话
身份证号
服务类型
银行卡号 服务基层经历 高校助学贷款
开户行
例:村干部,2012.7.1-2013.6.30,1 年,周口商水县汤庄乡西赵桥 村;特岗,2013.7.1-2016.6.30,3 年,周口市淮阳县新站镇初级中学;
代偿填表说明
代偿填表说明1、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其他。
2、民族:选填汉族、藏族、回族等。
3、毕业时间:填写实际毕业的年份和月份,格式:2012-06。
4、学历及学制:填写取得的“最后学历”及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格式:专科3年、本科4年、本科5年、硕士2年、硕士2.5年、硕士3年、博士3年等。
5、就业单位名称: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收单位名称。
6、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地址,按“…省(区、市)…市…县(市、区)…镇(乡)…村”顺序填写,尽可能落实到乡镇一级;在新疆建设兵团农牧团场就业的,应尽量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连(队);海上石油平台应在备注栏填写平台名称;远洋航海需在备注栏填写船名;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备注栏补充说明。
7、应缴纳学费金额:学生完成“最后学历”应缴纳的学费总额,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学费标准核定。
8、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学生按学费标准已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总额(含利用银行贷款缴纳学费的部分),但不包括书本费、住宿费等杂费及补考、留级等产生的额外费用。
实际缴纳金额通常等于应缴纳金额,但学生已享受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9、贷款本金金额: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不区分贷款具体用途)。
10、贷款起止时间: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起止时间,格式:2008.12-2018.12。
11、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历(制)、学费和贷款基本信息核算申请补偿/代偿金额,注意每年补偿/代偿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及专升本、本硕连读等特殊情形。
12、其他事项:①应缴纳学费金额、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贷款本金金额和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四栏应统一填写格式:“货币符号¥,小数位数0”,并累加求和“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一栏总值。
②在校学习期间没有贷款的毕业生,“学费补偿汇总表”中贷款基本信息四栏无需填写;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但选择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应汇总至“学费补偿汇总表”,并如实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四栏。
代偿学费申请表
签字(公章):
年月日
县级人事部门确认:
签字(公章):
年月日
第二年在岗情况
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对代偿对象第二年在岗情况和工作表现的意见:
同志在年月至年月期间在我单位服务;其各项工作表现。
签字(公章):
年月日
县级人事部门确认:
签字(公章):
年月日
第三年在岗情况
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对代偿对象第三年在岗情况和工作表现的意见:
同志在年月至年月期间在我单位服务;其各项工作表现。
签字(公章):
年月日
县级人事部门确认:
签字(公章):
年月日
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最终审查意见:
经审核,同意支付代偿金额人民币元。
(公章)年月日
附件3
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身份证
号码
毕业时间
毕业
学校
所学专业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电子邮件地址
家庭地址、邮编、电话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地址、邮编
就业单位电话
实际交纳
学费金额(元)
助学贷款
本息金字(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交纳学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申请代偿金额的审查意见
签字(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签字(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签字(公章):年月日
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经审核,同意将该同学列为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象。
(公章)年月日
代偿对象三年期间在岗情况和工作表现
代偿申请表填表说明及~
填表说明及要求1.此表是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重要依据,相关信息的填写务必真实、准确;申请人必须在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提出申请;申请人按与本人对应的人员、就业、代偿类型,如实、准确填写表中相应信息,并在对应的人员、就业、代偿类型“□”处内打“√”;2.实施范围。
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代偿政策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即2006-2012届毕业生继续执行藏财行字﹝2009﹞46号文件中关于服务年限(5年)的有关规定(其他事项执行新规),自2013届毕业生起所有事项执行新规(3年);在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代偿政策自2011届毕业生起执行新规(3年);自主创业的代偿政策自2009届毕业生起执行新规(3年);3.“就业单位基本信息”一栏中,属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创业企业的相关信息;4.在代偿类型中,申请人只可选择学费代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的一种,不可双选;其中2006-2008届毕业生只可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学费代偿的高校毕业生,所填写申请代偿金额中只包括学费,不含住宿费等;5.申报所需材料。
①基层单位就业:《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②在区内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③自主创业:《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有近三年年检记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须注有“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字样);6.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另须提供由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贷款缴清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另须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复印件;我区生源区外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学费代偿的另须提供《学费缴纳证明》(如收款收据等);7.申报材料提交部门。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模板】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交纳学费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同学应缴纳学费元,实际缴纳学费(指修读学分费用)元。其中,享受免除学费元。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该生学制为年,在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元。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同意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补偿代偿手续,最终核定补偿代偿金额为人民币元。
单位公章:年月日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
学号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所在学院
所学专业
最后学历
毕业时间
已签定的服务年限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QQ号
本人微信号
本人电子邮件地址
家庭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实际应交纳学费金额
贷款本金金额
申请补偿/代偿金额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填表说明
申请代偿学费或贷款金额(元)
以上内容由学生本人填写
院(系)审查意见:
签字(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缴纳学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意见:
1.该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学费元(其中:用助学贷款缴纳元,用现金缴纳元)
2.该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元(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
签字(公章):
年月日
县级教育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月日
学生就业满3年后,州(市)资助中心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年月日
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查意见:
经审核,支付代偿金额人民币元。
(公章)年月日
注:此表须双面打印
签字(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代偿金额的审核意见:
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规定,拟代偿金额元。
签字(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生资助条件,申报。
签字(公章):年月日
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意见::
经审核,将该同学列为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拟代偿金额元。
同志:
在年月至年月期间在我单位服务;其各项工作表现。
签字(公章):
年月日
县级人事部门确认:
签字(公章):
年月日
县级教育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月日
第三年在岗情况
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对代偿对象第三年在岗情况和工作表现的意见:
同志:
在年月至年月期间在我单位服务;其各项工作表现。
签字(公章):
年月日
县级人事部门确认:
(公章)年月日
3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样本
附件一: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样本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毕业学校
武汉理工大学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2009年6月
已签定的服务年限
(大写)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家庭)
电子邮件地址
家庭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实际交纳学费金额*
(小写)
贷款本息金额*
(小写)
申请代偿
金额*
(小写)
院(系)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的审查意见:
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手续,最终核定代偿金额为人民币元。
单位公章:年月日
注:*此处金额为申请人最后学历相应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学费金额和贷款金额
*学费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不一致时,申请代偿金额按照就高原则填写。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填报日期: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身份证
已签定的服务年限
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家庭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详细地址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 邮 编
实际交纳学费金额
贷款本金总额
申请代
偿金额
院(系)审查意见:
经审核,情况属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手续,最终核定代偿金额为人民币 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交纳学费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该同学在校期间实际交纳学费 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经审核,该同学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审查意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经审核,情况属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创作编号: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创作者:凤呜大王*《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及要求1、此表是由“全国征兵网”()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的PDF格式文件获得的,可以下载、另存、打印。
2、注册的同学请按网上的说明与提示先进行实名制注册,所填写的学籍信息必须与“学信档案”中的内容一致。
3、其他有关信息填写说明如下:(1)个人信息:学习类型:普通全日制。
学业情况:毕业年度早于参军年度的学生选“往届毕业”,毕业当年参军的学生选“应届毕业”,其他学生选择“在校生”。
学校所在地选择“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填“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学校邮编填“116029”,其他各项信息请据实填写。
(2)家庭成员信息:各项信息请据实准确填写,以便入伍期间保证与亲属联系通畅,及时联系补偿款等有关事宜。
(3)补偿代偿总额:应缴学费总金额等于每学年学费标准乘以已读学年数(其中:一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1,二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2,依次类推),请据实填写。
只补偿学费,住宿费不补偿。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等于应缴学费总金额(填表时如有欠费,也先这么填。
)学费减免金额填“0”(孤儿大学生享受到学校减免政策的,也填“0”)。
(4)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要填写贷款信息,新生入学后在学校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请填写“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栏目,在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请填写“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栏目。
其中,贷款本金填“贷款合同上的贷款总金额”中的“学费”总金额,贷款利息先填0。
贷款银行名称、还款账户等信息均按贷款合同上的内容填写(无法查到的,暂不填写)。
(5)用于学费补偿的账户:我校只允许选择银行账户方式,大连本地可使用存折或银行卡转帐,异地必须是银行卡。
在校生最好填写“学费卡”信息,毕业生建议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开办的银行卡,其他银行的卡放款时间较长,部分城市地区银行的卡可能无法放款。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
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交纳学费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手续,最终核定代偿金额为人民币元。
单位公章:年月日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本人电话
毕业时间
学历
电子邮件
家庭详细地址
邮编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地址
邮编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签约年限
申请代偿资助类型
学费代偿□贷款代偿□
应该交纳学费金额*
实际交纳学费金额*
贷款金额*
申请代偿
金额
院(系)审查意见:
学费代偿申请基本信息表
学费代偿申请基本信息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班级
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学历及学制
本人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
本人农行
卡号
农行卡户名
贷款起止时间
家庭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及
邮编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要加区号)已签订服务年限
交纳学费金额申请代偿金额
院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此处金额为申请人最后学历相应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学费金额和贷款金额。
(此表一式两份)(此表只是申请学费代偿的学生填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填表说明及要求
1.此表是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重要依据,相关信息的填写务必真实、准确;申请人必须在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提出申请;申请人按与本人对应的人员、就业、代偿类型,如实、准确填写表中相应信息,并在对应的人员、就业、代偿类型“□”处内打“√”;
2.实施范围。
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代偿政策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即2006-2012届毕业生继续执行藏财行字﹝2009﹞46号文件中关于服务年限(5年)的有关规定(其他事项执行新规),自2013届毕业生起所有事项执行新规(3年);在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代偿政策自2011届毕业生起执行新规(3年);自主创业的代偿政策自2009届毕业生起执行新规(3年);
3.“就业单位基本信息”一栏中,属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创业企业的相关信息;
4.在代偿类型中,申请人只可选择学费代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的一种,不可双选;其中2006-2008届毕业生只可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学费代偿的高校毕业生,所填写申请代偿金额中只包括学费,不含住宿费等;
5.申报所需材料。
①基层单位就业:《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②在区内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③自主创业:《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有近三年年检记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须注有“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字样);
6.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另须提供由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贷款缴清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
和“三支一扶”人员另须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复印件;我区生源区外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学费代偿的另须提供《学费缴纳证明》(如收款收据等);
7.申报材料提交部门。
①区内高校毕业生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毕业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②我区生源区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就业或创业所在地(以工商注册登记地为准)地市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上述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