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宋开国与祖宗之法

合集下载

宋代_祖宗之法_治国得失考_邓小南

宋代_祖宗之法_治国得失考_邓小南
中晚唐以来各民族相互混融,加之 契丹民族作为“外族”参照系之凸显, 造成五代宋初沙陀等民族色彩淡出;而 “胡/汉”区分在历史书写者那里也绝 少再被提及,“文/武”对举的表述则
76 │人民论坛 │ 2013.06 上
愈益凸显出来。五代时期文官群体的结 构(包括家世背景、出身途径、个人资 质等)亦发生了较大转化,士族、“阀 阅”、“流品”逐渐消泯,武人出身的 君王倾向于重用具备专门化的吏能者以 及擅长章表笺奏程序的文人承担官僚行 政;与此同时,文士集团自身经历了痛 苦改造与调适,一些家世背景淡化、饶 有实践经验、兼具文字与治 事能力的综合性士人开始崛 起,为北宋时期文臣群体面 貌的形成创造了前提条件。
78 │人民论坛 │ 2013.06 上
制”的精神。 北宋时期,在士大夫们积极参与设
计更革之下,设官分职体制中的理性化 精神,日益充分地显现出来。官、职、 差遣的分离,在缓解矛盾、着眼效率的 同时,确立了职级与事类的分立体系, 事实上保证了事权的明确与集中。中央 官僚机构设施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制约: 主民政的中书门下、主军政的枢密院、 主财政的三司,形成为事任分立的相 互维系态势。宋神宗元丰年间的官制改 革,维持了寓含“祖宗深意”的民政、 军政分峙格局;即便是在其后的三省体 制中,也不过是将原中书门下的职任仿 唐制改为决策过程中出令与审核的分 离。从根本上讲,互相制衡的精神一如 既往地贯彻于其中。
应该说,五代时期民族 色彩的淡出、文臣群体的转 化、文武关系的调整,都是 历史演进过程的产物,这些 变化,绝非如宋人通常所说 是取决于“祖宗”远见卓识 的突然转折。
公元960年初,时任后 周禁军统帅的赵匡胤于开封 附近的陈桥驿发动兵变, “黄袍加身”取代后周, 自柴氏孤儿寡母中夺得了 国家政权,建立了大宋王 朝。如何保证长治久安,使 宋代不致成为五代之后短命 的第六代,始终是萦绕在宋 初统治者心间的重大问题。 宋代“祖宗之法”的提出, 正是在赵宋统治者“变家为 国”、稳定统治、实现集权 的过程中,经过不断丰富而 形成的,也与北宋前期的政 治进程紧密相关。

宋代“祖宗之法”治国得失考

宋代“祖宗之法”治国得失考
对于“故事”的浓重关心,是中国古代政治史上的突出现象。在“家”与“国”关联紧密的帝制时代,帝王的“祖宗”享有双重的威权。“祖宗故事,所宜因循”一类说法,自汉代起,就时时出现于殿堂之上;对于“祖宗故事”的整理和阐扬,逐渐成为朝廷内外重要的实践活动。
随着五代入宋,由乱向治过度,北宋前中期统治者及士人阶层对于家法出现了普遍的重视,士族“以忠事君,以孝事亲”的传家精神也得以重新确立。一定程度上,士大夫之家的“家法”被借鉴吸纳,进入“天子之家”——“国家”。因此赵宋“祖宗家法”这一说法的出现,与中晚唐以来家族维系功能的强化有关。
宋代的中央集权制度,大体上是在“专务以矫失为得”(《叶适集》)的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权之主要注意力集中于如何防范文武重臣的篡夺之祸;如何防止人事、财政、军权等大权旁落;如何禁制百官间凭藉种种因缘相互朋比,以致构成为专制政权的离心力量;如何消除地方上已在或潜在的割据势力;等等。任人格局中“且要异论相搅,即各不敢为非”(《长编》卷二一三)的良苦用心,诸般施设中所贯彻的文武相制、内外相维、上下相轧原则,都分明体现出“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的精神。
如何保证朝廷“无事”,决策层中的一些士大夫深感压力
正是在真宗末年到仁宗初年太后临朝称制的“非常时期”,酝酿成就了北宋王朝的正常统治秩序
把太祖太宗时期所施行的法度及其精神加以总结概括,将其称之为“祖宗典故”、“祖宗之法”,并且奉之为治国理事之圭臬,始于北宋真宗时期。
即位于而立之年的真宗,作为有宋建国以来生长于承平之世的第一代帝王,一方面缺乏如太祖太宗般把握政治局势的能力,一方面又急切于标树个人的统治形象。在当时情形下,循祖宗旧典、遵“祖宗之法”的提出,不仅是宋代帝王的统治方略,也是统治阶级上层一些黾勉求治的决策人物用以说服乃至“慑服”君主、协调统治步调的合理方式。十一世纪前叶,正当北宋王朝自开创向守成转型的时期,如何使人主兢兢业业,保证朝廷“无事”,决策层中的一些士大夫深切感到了沉重的压力。对于他们来说,五代乱离,殷鉴未远。真宗前期的宰相李沆之所以被称之为“圣相”,正是由于他在这方面有“先识之远”,深识大体,务行故事,他自己也说“居重位,实无补万分,唯中外所陈利害,一切报罢之,唯此少以报国尔”(《杨文公谈苑》)。李沆等人这种竭力维护“朝廷防制”,处处“务行故事”的做法,事实上已经奠定了恪守祖宗法度的原则。

试论宋朝祖宗之法

试论宋朝祖宗之法

试论宋朝祖宗之法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王朝,其制定的法律体系对于后世影响深远。

宋朝祖宗
之法,是指宋朝初期制定并实施的法律系统,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国家发展起到了重要
作用。

宋朝祖宗之法注重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通过确立合理的法律制度和程序,保护人民的
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司法机构严格执行法律,审判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祖宗之法以法为准绳,使人民对司法有信心,从而增强社会的公信力。

宋朝祖宗之法重视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效能。

通过推行各种法律和政策,修订旧法,制
定新法,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在经济、农业、商业等领域建立规范的法律制度,促进
了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祖宗之法注重创新,不断适应国家发展的新需求。

宋朝祖宗之法也注重教育和文化的发展。

通过加强教育,普及文化,提升人民素质,
培养人才。

祖宗之法保护文化遗产,鼓励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使社会充满艺术和学术氛围。

这对于宋朝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宋朝祖宗之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体系,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国家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它在法律公正、效能和教育文化方面都表现出一定的特点和优势,成为中国古代法
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祖宗之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

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
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
读书笔记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目录分析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阅读感受 06 作者简介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北宋
经济
祖宗
作者
介绍
政治
重要
政治
北宋
前期 社会
描述
前期
文化
状况
详细
历史
方面
太宗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是一部关于北宋前期政治历史的综合性著作,作者通过深入的 研究和广泛的资料收集,全面地概述了北宋前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历史。
“宋太宗即位后,继续推进中央集权制度。他实行‘内外相制’的方针,将宰 相的权力一分为三,设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等官职,使宰相的权力受 到牵制。同时,他还通过设立‘通判’等措施,加强了对地方官吏的控制。” 这一段摘录详细描述了宋太宗时期对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改革,通过对宰相 权力的分割和地方官吏的控制,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力度。
这本书的目录设置非常精巧,以“祖宗之法”这一核心概念统领全书,将复杂 的政治和社会现象梳理得有条不紊。以下是对本书目录的分析:
这一章作为全书的开篇,明确提出了“祖宗之法”这一概念,并解释了它对宋 初政治的重要性和影响。通过深入剖析“祖宗之法”的内涵和历史渊源,作者 展示了北宋前期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第四章 “祖宗之法”的传承与变革:哲宗、徽宗朝的政治环境
这一章分析了哲宗、徽宗朝的政治环境和“祖宗之法”的传承与变革。通过对 当时政治环境的深入剖析,作者展示了“祖宗之法”在北宋后期的演变和影响。
第五章 “祖宗之法”的反思与总结:南宋对北宋前期政治的反思

第08讲 “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

第08讲 “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

第八讲“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一、五代十国与北宋的建立二、“祖宗之法”与宋朝“防弊”之制一、五代十国与北宋的建立开封汉郭威951-960周开封沙陀刘知远947-951汉开封沙陀石敬塘936-947晋洛阳沙陀李存勗xu923-936唐开封汉朱温907-923梁都城族属创建者时间国号北宋北宋南唐北宋南唐北宋北宋后唐北宋南唐灭于太原刘崇951-979北汉江陵高季兴907-963南平长沙马殷927-951楚广州刘龑yǎn 917-971南汉福州王鏻933-945闽杭州钱镠liú923-978吴越成都孟知祥934-965后蜀成都王建907-925前蜀金陵李昪biàn 937-975南唐广陵杨隆演919-937吴都城创建者时间国号中国西北文物骤衰,实为唐中叶以后一极要之转变。

……黄河流域之气运,不仅关中以西不复兴,即中部洛阳一带亦不够再做文化、政治的中心点。

中国社会的力量,渐渐退缩到东边来。

……自此以后,南方社会,遂渐渐跨驾到北方社会的上面去。

——钱穆《国史大纲》从此以后,塞外开发的气运,暂向东北,辽、金、元、清相继而起。

——吕思勉《吕著中国通史》所可注意者,吴越闽楚,据地皆甚促狭,亦竟各能维持数十年之割据政权,是可于经济上得一解释。

即此等区域,经济上之发展,已达相当程度,非但各足以维持一政府机关,并足以维持相当之兵力以保守之。

换言之,此类割据势力之能存在,即各区经济势力发展之反映也。

——李剑农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殿前都点检赵匡胤960年,陈桥兵变,黄袍加身。

国号“宋”,定都开封,年号建隆。

五代十国与北宋的建立963年灭960年建立965年灭971年灭975年灭963年灭978年献土978年献土979年灭统一策略:先易后难,先南后北九七九年灭北汉,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终告结束。

五代十国与北宋的建立-1127-1125-1100-1063-1067-1085-1022-997-976北宋帝系“祖宗之法”与宋朝“防弊”之制建隆二年(961),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普曰:“……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

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上)-PKU

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上)-PKU
“祖宗之法”使现世的法度笼罩在礼 制体系之下,具有了双重的权威;而且, 它由士大夫们参与提炼形成,却以“祖 宗”定立的规矩这样一种神圣面目出现, 因而对于“嗣皇帝”可能显示为某种约 束力。
二、效率与制衡:宋代的官僚制度
(一)中枢机构与中央军制 (二)地方层级设置 (三)“官”与“差遣”的分离:
宋代设官分职制度的特色
同的侧重面。
祖宗形象的“塑造”
石守道(介)编《三朝圣政录》,将上,求 质于公,公指数事【为非】。其一,太祖惑一宫 鬟,视朝晏,群臣有言,太祖悟,伺其酣寝刺杀 之。公曰:“此岂可为万世法?己溺之,乃恶其 溺而杀之,彼何罪?使其复有嬖,将不胜其杀 矣!”遂去此等数事。守道服其清识。
——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韩琦言行录》
陈傅良云:“我艺祖开基之岁,首定商税则例,自后累朝守 为家法。”
一、防弊之政
2、 “祖宗之法”的基本内容
加强中央集权
中央:控御禁军兵权,二府制衡
地方:收藩镇行政、财政、军政权



稍夺其权:置文臣知州、通判;罢支郡

制其钱谷:各州财赋除留必需之经费外一律上缴, 由中央财政机构——三司统一管理。
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兵样” 禁军布局采取“强干弱枝”、“守内虚外” 策略。
重文轻武?以兵立国?
一、防弊之政
2、 “祖宗之法”的基本内容
“不杀士大夫”
三代而后,本朝有超越古今者五事:如百年无内乱;四 圣百年;受命之日,市不易肆;百年未尝诛杀大臣;至诚待 夷狄。……以忠厚廉耻为之纲纪,故能如此。
——《河南程氏遗书》卷一五《伊川先生语》
神宗时,陕西用兵失利,内批出令斩一漕臣。 明日,宰相蔡确曰:“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 上沉吟久之,曰:“可与刺面配远恶处。” 门下侍郎章惇曰:“如此,即不若杀之。” 上曰:“何故?” 曰:“士可杀,不可辱。”

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

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

一、防弊之政:赵宋“祖宗家法”的核心内容循守“祖宗家法”:赵宋突出的历史现象两宋时期,对于“祖宗之法”的重视与强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讨论宋代中央集权的活力与僵滞、各层级权力结构的分立与集中、“守内虚外”格局的展开、文武制衡关系的形成、官僚机制运作过程中上下左右的维系,乃至赵宋王朝的兴与衰如此等等,处处都会遇到所谓“祖宗之法”的问题。

宋代政治史中诸多事端的纽结正在于此。

离开对于“祖宗之法”的深切认识,则难以真正透过表层问题,揭开宋代政治史之奥秘;同时也难以真正把握宋代制度史之精髓。

(一)“祖宗之法”的形成:从太祖到真宗(二)对于“祖宗之法”的理解与诠释自三代以后,唯本朝百三十年中外无事,盖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

大防本朝祖宗家法,自三代以还盖未之有,由汉以下皆不及也。

范祖禹宋三百年间,其家法严,故吕、武之变不生于肘腋;其国体顺,故莽、卓之祸不作于朝廷。

陈邦瞻盖宋之政治,士大夫之政治也。

政治之纯出于士大夫之手者,惟宋为然。

故惟宋无女主、外戚、宗室、强藩之祸,宦寺虽为祸而亦不多。

吕颐浩:臣尝见太祖皇帝与赵普论事书数百通,其一有云:“朕与卿定祸乱以取天下,所创法度,子孙若能谨守,虽百世可也。

”加强中央集权中央:控御禁军兵权,二府制衡地方:收藩镇行政、财政、军政权稍夺其权:置文臣知州、通判;罢支郡制其钱谷:改变过去节度使把持地方财政,以大量财物留使、留州之现象;各州财赋除留必需之经费外一律上缴,由中央财政机构三司统一管理。

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禁军的布置采取“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策略,二十余万禁军之中,京师附近驻扎十余万,地方分驻十余万。

防弊之政:赵宋“祖宗之法”的核心内容宋太宗即位诏书: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

谨当遵承,不敢逾越。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七守内虚外:国家若无内患,必有外忧;若无外忧,必有内患。

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为之防。

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焉。

简述宋代的祖宗之法

简述宋代的祖宗之法

简述宋代的祖宗之法(防弊之政)。

]宋代祖宗之法经太祖、太宗朝奠基和真宗、仁宗朝发展而确立,对宋代政治统治及施政方略产生深远影响。

宋代祖宗之法不是由固定条款构成的成文法典,而是一组动态累积汇聚而成的综合体:其中既包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包括统治者应该循守的治事态度;既包括贯彻制衡精神的政策措施,也包括不同层次的具体章程。

祖宗之法的核心内容即“防弊之政”,通过防微杜渐确保政治格局和统治秩序的稳定。

宋太宗在即位诏书中将祖宗之法的内涵表述得十分明确: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

防弊之政的原则有三:一是收权,即尽量将地方权力收归中央,从制度上保证藩镇割据局面不复出现。

具体言之则包括“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等几方面。

二是分权,即尽量使各层权力机构的权力趋于分散。

令其互相牵制,防止出现专擅现象。

三是重文轻武。

为抑制武将势力,巩固皇位,宋太祖即位不久即利用宴会“杯酒释兵权”.剥夺宿将石守信等统领禁军的权力,代以资浅肃之将领。

防弊之政的消极影响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也得到了充分暴露,最集中的体现则是时人所概括的“积贫”“积弱”。

宋代中央高度集权,政权设计均体现了祖宗之法所要求的“文武相制,内外相维,上下相轧”的设计原则。

北宋之初与之相配套的“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集权政治,均以务实为特色,颇有创新精神。

在贯彻“事为之防曲为之制"时,均利用了严谨细密和简易可控的制度程序保障,从而以具体的法律规则和行政章程制约人的行为和主观能动性。

但正是对祖宗之法的过分看重和绝对遵从,才酿成赵宋因循保守的政风,以致其通常在国家兴亡的关键时刻束手无策,坐以待毙。

宋代的“祖宗之法既有其僵滞的一面,又有其弹性的一面。

既非真正至高无上而不可逾越,亦非成而决然不变;其内容虽时而有所补充,即在一定程度上对以往的成规定制有所变更。

但总体上说,保持纲纪稳定少变,从而保持政治局面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定,无疑是宋朝“祖宗之法的题中之意。

方案-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

方案-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

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xa0追念祖宗之世、推崇“祖宗之法”(或曰“祖宗家法”),是赵宋一朝突出的历史现象。

两宋对于“祖宗之法”的重视与强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我们讨论宋代中央集权的活力与僵滞、各层级权力结构的分立与集中、“守内虚外”格局的展开、文武制衡关系的形成、官僚机制运作过程中上下左右的维系,乃至赵宋王朝的兴与衰……如此等等,处处都会遇到所谓“祖宗之法”的问题。

事实上,宋代史中诸多事端的纽结正在于此。

或许可以说,离开对于“祖宗之法”的深切认识,则难以真正透过表层问题,揭开宋代政治史之奥秘;同时也难以真正把握宋代制度史之精髓。

关于宋太祖、太宗的创法立制及宋朝家法的形成,关于宋朝家法对于北宋政局的负面影响,十多年前邓广铭先生在其《宋朝的家法和北宋的政治改革运动》一文中已有深刻论述;近年间学界围绕相关问题亦有不少直接或间接的讨论[1]\xa0。

本文希望能够对于上述研究成果有所补充。

\xa0一、从“务行故事”到“祖宗之法具在”\xa0——北宋前期“祖宗之法”的提出以及其後的强调重申(一)\xa0宋人心目中的“祖宗之法”(“祖宗家法”),是一核心精神明确稳定而涉及面宽泛的综合体。

它既包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包括统治者应该循守的治事态度;既包括贯彻维系制约精神的规矩设施,也包括不同层次的具体章程。

从根本上讲,它是时代的产物,是当时的传统与政治、制度交汇作用的结晶;其出发点着眼于“防弊”,主要目标在于保证政治格局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应该说,“祖宗之法”是赵宋多年以来动态累积汇合而成的。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历代开国者所颁布的具有本朝特色的律令规则,常被称之为“祖宗故事”乃至“祖宗圣训”。

引述祖宗朝的典制法规,以其作为目前事务的裁断准则,这种作法,前代亦有,并非首见于宋。

然而,将其凝聚为至高无上的原则精神,奉扬为一个朝代神圣的政治号召;大到朝廷决策的理论依据,小到任用官员、确定则例……凡事举述“祖宗之法”,则是至宋代强化突出的。

试论宋代“祖宗之法”的内涵

试论宋代“祖宗之法”的内涵

· 45 ·文化视点【摘 要】赵宋的“祖宗之法”,实际上就是宋代帝王累代相承的正家治国方略与规则。

宋代“祖宗之法”的提出,与宋人在讲求义理的新形势下对李唐、五代政事的反思有关,也与唐代以来的社会变迁以及士大夫家族对于“正家之法”的重视有关。

赵宋统治者强调“继述父祖基业”,“以治家之道推之治国”,作为帝王之家的“家法”,它从根本精神上制约着“国法”的取向与施行。

【关键词】宋代 祖宗之法 祖宗家法 莫须有试论宋代“祖宗之法”的内涵李生平一、宋代推行“祖宗之法”的背景宋代“祖宗之法”之说大行其道,与宋人对唐政的反思有关。

北宋中期,《唐鉴》作者范祖禹即对李唐“人主无正家之法”作过强烈批评:夫创业之君,其子孙则而象之,如影响之应形声,尤不可不慎举也是以唐世人主无正家之法,戎狄多猾夏之乱①。

显然,范祖禹是将唐代帝王的正家之法与其治国之政联系起来看的。

所以,朱熹批评“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

”②陈寅恪先生亦赞成之:朱子之语颇为简略,其意未能祥知。

然即此简略之语句亦含有种族及文化二问题,而此二问题实李唐一代史事关键之所在,治唐史者不可忽视者也③。

所谓“唐世人主无正家之法”,“闺门失礼不以为异”之说,实在不无偏颇,但在宋朝,讲求义理的盛兴,促使士大夫们去重新评判前代的诸多问题。

而礼法正是他们关心的中心之一。

在沈括《续笔谈十一篇》中,有这样一则记载:太祖皇帝问赵普曰:“天下何物最大?”普熟思未答间,再问如前,普对曰:“道理最大。

”上屡称善。

④根据沈括如上叙述,“道理最大”说出现于太祖之时,而且受到太祖的充分肯定。

这番问答,无疑有资格被时人认定为“祖宗”的“宝训”、“圣政”。

“义理之说”也由此兴起。

唐中期之后,社会上涌动着不同趋向的潮流。

宋人自总结前朝乱离教训的角度出发,更多的注意到其衰微的征象;随着义理之说的兴行,更进而对于李唐的立国根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而事实上,正是唐代发生的社会变革,奠定了宋代赖以出发的基础。

宋朝的祖宗之法

宋朝的祖宗之法

宋朝的祖宗之法宋朝的祖宗之法是宋朝立国之初,太祖、太宗所制定的一系列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这些原则和精神,对于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祖宗之法强调君臣共治。

太祖曾说:“宰相须用读书人”,“不以金钱购直言”。

太宗也强调:“君子小人,进退皆系于朕之一心。

”这些言论都表明了宋朝统治者对于君臣共治的重视。

在实践中,宋朝的皇帝们也往往与士大夫们共同商议国家大事,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这种君臣共治的理念,不仅在当时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后世的政治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次,祖宗之法强调尊重文化、崇尚儒学。

太祖曾说:“夫教化者,帝王之先务。

”太宗也十分重视文化教育,他曾说:“夫教化者,国家之大经。

”这些言论都表明了宋朝统治者对于文化和教育的重视。

在实践中,宋朝的统治者们也积极推行儒学教育,推崇儒家思想和文化传统。

这种尊重文化和崇尚儒学的精神,不仅在当时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后世的学术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最后,祖宗之法强调维护社会稳定。

太祖曾说:“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

”太宗也十分注重维护社会稳定,他曾说:“内安外和,方能昌运。

”这些言论都表明了宋朝统治者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视。

在实践中,宋朝的统治者们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维护社会稳定,如加强地方治理、推行保甲制度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在当时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后世的政治和社会稳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宋朝的祖宗之法是宋朝立国之初所制定的一系列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这些原则和精神不仅在当时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后世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九章“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_

第九章“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_

第九章“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_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段重要的时期,它的政治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中,第九章“祖宗之法”是宋朝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政治、法律、行政等方面探讨宋朝的“祖宗之法”及其制度。

首先,宋朝的“祖宗之法”是指继承自前代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即依据传统礼法进行治理。

宋朝将礼法视为国家治理的根本,注重礼法、道德和人伦关系的规范。

这种传统的治理方式融合了儒家的思想,为宋朝的政治制度提供了重要基础。

在政治上,宋朝的“祖宗之法”体现了君主专制的特点。

皇帝被视为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他掌握着朝廷的最高权力。

皇帝除了拥有继承一揆、委任官吏等权力外,还通过内阁等官制来行使政治管理和决策。

这种政治结构确保了皇帝对国家政权的高度控制,并保证了其对全国各地的治理。

在法律制度方面,宋朝的“祖宗之法”以律令为基础。

律令是以律法和令法为主的一种规范,其中律法主要是对治理和刑罚进行规定,而令法则是对各种规范和禁止事项进行管理。

在宋朝,律令具有明文规定、缺乏弹性的特点,同时有利于统治阶级对社会秩序的维护。

这种法律制度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的维护。

同时,宋朝的“祖宗之法”也体现在行政管理方面。

宋朝实行了集权管理制度,通过设置中央和地方的官员来管理国家的政务。

中央设有各级官员,例如内阁、三司、六部等,负责处理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事务。

地方则设有州、县等官员,负责管理本地区的事务。

这种行政管理体系保证了政府的组织和运作,同时也为各地方的管理提供了指导。

然而,宋朝的“祖宗之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首先,由于过度注重礼法和人伦关系的规范,宋朝对个人权益的保障较为有限。

在法律制度中,对于普通民众的权益保护相对薄弱,社会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其次,宋朝的集权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

中央集权使得地方政府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加重,给社会带来了不少困扰和矛盾。

宋代祖宗之法的历史解释

宋代祖宗之法的历史解释

宋代祖宗之法的历史解释
嘿,你知道吗,宋代的祖宗之法那可真是相当重要啊!就好比一个
家族的传家宝,一代代传下来,影响深远得很呐!比如说吧,在宋代,皇帝们都特别重视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

就像咱家里长辈说的话,那可得好好听着。

宋太祖赵匡胤定下的那些规矩,后面的皇帝哪个敢轻易违背呀!这
就好像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

比如说重文轻武这一点,那可是贯穿
了整个宋代呢。

为啥呀?还不是因为老祖宗觉得这样能让国家更安稳。

你想想看,要是没有这些祖宗之法,宋代会变成啥样?那肯定乱套
了呀!那社会还能这么有秩序吗?能有那么多文化繁荣吗?所以说呀,宋代祖宗之法真的太重要啦!
我的观点就是,宋代祖宗之法对宋代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
的作用,绝对不能小瞧!。

2、北宋开国与祖宗之法

2、北宋开国与祖宗之法

《宋朝事实》卷九《太祖义社兄弟》 杨光义、石守信 李继勋、王审琦 刘庆义、刘守忠 刘廷让、韩重赟 王政忠
2021/4/9
蹴鞠图 后排左起:楚昭辅、宋太祖、赵普; 前排左起:党进、石守信、宋太宗
9
一、北宋开国
尝考五代之际,政治上之大患有二:曰腹心之患, 即禁兵;曰肢体之患,即藩镇。
——聂崇岐《论宋太祖收兵权》
司 殿前副都指挥使
殿前都虞候
王审琦
侍卫司始于梁,其名易世而后定;而都指挥则方镇之军校号也。
殿前军始于周,简天下猛士为之,而都点检则实位指挥使之上也。
2021/4/9 ——黄履翁《古今源流至论》别集卷八《将权》
8
一、北宋开国
初,延钊与太祖友善,显德末,太 祖任殿前都点检,延钊为副,尝兄事延 钊。及即位,每遣使劳问,犹以兄呼之。 ——《宋史》卷二五一《慕容延钊》
聂崇岐《宋史丛 考》,中华书局, 1980年。
10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1、腹心之患
▲禁军:腹心之患——杯酒释兵权
阅读:杯酒释兵权材料组 1、丁谓《丁晋公谈录》,《全宋笔记》第一编第四册,大象出版社,
2003年,262页,“在相府”……“太祖方悟而从之”。 2、王曾《王文正公笔录》,《全宋笔记》第一编第三册,267-268页,
1、腹心之患
尝思宋太祖用赵普之计,去腹心之患,杜五代以来禁兵作乱之源, 其术盖不祗一端:如以资浅才庸之代宿将,为取其易制也;殿前都副 点检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副罢后即不再补人,为降低将领位望也。故 在“杯酒释兵权”后,禁军高级将领即不用杰出之才;而殿前司与侍 卫马军司及侍卫步军司,“三衙”鼎立,浸且为有宋一朝之永制焉。
职衔 马步军都指挥使 侍 副都指挥使 卫 亲 马步军都虞候 军 司 马军都指挥使 步军都指挥使 殿前都点检 殿 殿前副都点检 前 司 殿前都指挥使 2021/4/9 殿前都虞候

北宋的祖宗之法

北宋的祖宗之法

北宋的祖宗之法北宋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朝代,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高峰期。

在这个时期,北宋开创了祖宗之法,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的一项重大法制成果。

祖宗之法是在北宋太宗皇帝赵光义的推动下,经过数年的制定和修订而成的。

它主要是通过编纂周制书、订定律令等法律文件,来规定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基本规则和制度。

祖宗之法的形成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祖宗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土地制度、军制和礼仪等方面。

在这些方面,祖宗之法的制定都力图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促进人民的幸福和安定。

其中,土地制度是祖宗之法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在土地制度方面,祖宗之法的创新之处在于,规定了所有土地都归皇帝所有,国家负责将土地分配给各地的地主和农民,以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和稳定的税收收入。

在军制方面,祖宗之法在军队的组织和管理上进行了深入的改革。

在军队组织上采用了“一军三骑”的组织形式,即每个军队都分为三个部分,步兵、轻骑兵和重骑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效率和机动性。

同时,皇帝采用“抚恤制度”,对士兵的待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士兵得到充分的物质和精神的慰藉。

另外,在礼仪方面,祖宗之法更是强调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

礼节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一大特色,祖宗之法对礼仪制度进一步规定和完善,着重考虑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交礼仪。

通过祖宗之法的制定和推广,北宋王朝建立起了完整的法制体系,从制定法律、管理土地、组织军队、规定礼仪等方面为封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祖宗之法的历史意义在于为后来的封建社会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为中国近代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宋代的祖宗之法

宋代的祖宗之法

宋代的祖宗之法
宋代的“祖宗之法”是指宋朝历代君主,特别是宋太祖、宋太宗所创立的一系列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精神、具体措施等。

这些原则和精神被后世君臣所遵行,形成了宋代独特的政治文化和政治制度。

“祖宗之法”的核心内容是“防弊之政”,即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来防止政治弊端和乱象的出现,确保政治格局和统治秩序的稳定。

其中包括注重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与士大夫共治天下、防范武将等方面的原则。

在宋代,“祖宗之法”被视为非常重要的政治遗产和政治原则,被广泛遵行和维护。

同时,宋代君臣也不断对“祖宗之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和政治的需要。

以上是关于宋代“祖宗之法”的一些基本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宋朝祖宗之法主要内容

宋朝祖宗之法主要内容

宋朝祖宗之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宋朝祖宗之法是宋朝初期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旨在加强中央集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祖宗之法的制定是在宋朝建立之初,宋太祖赵匡胤通过废除五代十国时期的混乱局面,建立宋朝,他深知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因此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规范来维护社会秩序。

宋朝祖宗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重文轻武:宋朝太祖赵匡胤通过杯酒释兵权等手段,解除了武将的兵权,使得武将地位低下。

同时,宋朝重视文化教育,使得文化人士的地位相对较高。

2. 中央集权:宋朝祖宗之法加强了中央集权,将地方上的财权、人权、兵权等收归中央,减少了地方上的割据和混乱。

3. 规范化的法律制度:宋朝祖宗之法制定了较为规范化的法律制度,使得法律的制定更加严谨,法律的实施更加公正。

4. 科举制度:宋朝重视文化教育,实行科举制度,使得文化人士有机会通过考试进入朝廷,为朝廷效力。

宋朝祖宗之法的实施,对于宋朝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宋朝祖宗之法加强了中央集权,减少了地方上的割据和混乱,使得宋朝的社会更加稳定。

其次,宋朝祖宗之法制定了较为规范化的法律制度,使得法律的制定更加严谨,法律的实施更加公正。

最后,宋朝重视文化教育,实行科举制度,使得文化人士有机会进入朝廷,为朝廷效力,同时也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宋朝祖宗之法是宋朝初期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旨在加强中央集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宋朝祖宗之法的实施,对于宋朝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宋代祖宗之法

宋代祖宗之法

宋代祖宗之法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统治时间长达319年,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宋代,祖宗之法是一套重要的法律体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正常国家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祖宗之法,即宋代法律体系,是在宋太祖赵匡胤建立宋朝之后逐渐形成和完善的。

宋代祖宗之法的特点是既保留了唐代的法律制度,又增加了一些新的法律规定,形成了具有宋代特色的法律体系。

在宋代祖宗之法中,刑法是重要的一部分。

宋代的刑法比较严厉,对于各种犯罪行为都有具体的规定和相应的刑罚。

比如,盗窃罪、抢劫罪等财产犯罪可以处以死刑,而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犯罪更是会受到极刑的惩罚。

此外,宋代的刑法还重视预防犯罪,对于一些潜在的犯罪行为也会进行惩治。

除了刑法,宋代祖宗之法还包括民法、商法、婚姻法等多个方面。

在宋代,民法是相对独立的一部分,它主要规定了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民事关系。

商法则主要规定了商业、贸易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婚姻法则是关于家庭、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保护妇女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宋代祖宗之法中,还有一些特殊的法律制度。

比如,在宋代,有一种叫做“官府打丫鬟”的法律制度。

这是为了保护妇女权益而设立的,如果有人虐待妻子或婢女,官府可以代替受害人进行惩罚。

此外,宋代还有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叫做“积案”。

如果一个案件处理时间过长,就会被列为“积案”,需要上报皇帝并进行追责。

总的来说,宋代祖宗之法是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保留了唐代的法律传统,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创新和完善。

虽然在宋代后期,由于一些原因,祖宗之法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它的确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中国法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先皇帝創業垂二十年,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紀律已定, 物有其常。謹當遵承,不敢踰越。咨爾臣庶,宜體朕心。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
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为之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
深可惧焉。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二
28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国家因唐五代之极弊,收敛藩镇,权归于上,一兵之 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欲专大利而无
15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1、腹心之患
更戍之法
五代承唐藩镇之弊,兵骄而将专务自封殖,横猾难制。祖宗初定
天下,惩创其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地,率一二年而更。欲使往来道路 ,足以习劳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劳佚。故将不得专其兵,而兵亦不
至骄惰。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五三 故大宋之兴,实赖太祖英武之才,平定祸乱,尽削方镇兵权,只
10
聂崇岐《宋史丛 考》,中华书局, 1980年。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1、腹心之患
▲禁军:腹心之患——杯酒释兵权 阅读:杯酒释兵权材料组 1、丁谓《丁晋公谈录》,《全宋笔记》第一编第四册,大象出版社,
2003年,262页,“在相府”„„“太祖方悟而从之”。
2、王曾《王文正公笔录》,《全宋笔记》第一编第三册,267-268页, “太祖创业”„„“不是过也”。 3、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一,中华书局,1989年,11-12页。 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49-50页,条3。
25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赵宏殷
斧声烛影
上不豫„„夜召晋王,属以後 事。左右皆不得闻,但遥见烛 影下晋王时或离席,若有所逊 避之状。既而上引柱斧戳地, 大声谓晋王曰:“好为之!”
癸丑,上崩于万岁殿,时夜已 四鼓。 ——《长编》卷一七,开宝九 年(976)十月。
理宗 昀 德 昭
太祖 匡胤
太宗 匡义/ 光义/炅
至。惟并必死之冦,不可以恩信誘,必須以强兵攻之,然其力已喪,
不足以為邊患,可為後圖,候其便則一削以平之。 ——王朴《平边策》,《旧五代史》卷一二八《王朴传》
24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或言:太祖受命,盡除五代弊法,用能易亂為治。曰: “不然。只是去其甚者,其他法令條目多仍其舊。大凡做事底人, 多是先其大綱,其他節目可因則因。此方是英雄手段。” ——《朱子語類》 卷一二七
21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3、统一战争
▲统一战争:先易后难,先南后北
普從容問曰:“夜久寒甚,陛下何以出?”上 曰:“吾睡不能著,一榻之外,皆他人家也, 故来見卿。”普曰:“陛下小天下耶?南征北 伐,今其時也,願聞成算所向。”上曰:“吾 欲收太原。”普默然良久,曰:“非臣所知 也。”上問其故,普曰:“太原當西北二邊, 使一舉而下,則邊患我獨當之,何不姑留以俟 削平諸國。彼彈丸黑子之地,將何所逃。”上 笑曰:“吾意正爾,姑試卿耳。”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开宝元 年(968)七月。
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20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2、肢体之患
收其精兵
八月戊戍朔,令天下长吏择本道兵骁勇者,籍其名送都下,以补 禁旅之阙。又选强壮卒定为兵样,分送诸道。其后又以木梃为高下之 等,给散诸州军,委长吏、都监等召募教习。俟其精练,即送都下。 上每御便殿亲临试之。用赵普之谋也。 ——《长编》卷六,乾德三年 将三衙的统兵权由中央扩大到全国,以使藩镇之兵和三衙之兵统 统成为天子之兵。禁兵原意是指天子亲兵,随着三衙统兵范围的扩大, 事实上已成为北宋的正规军。 ——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
31
三、祖宗之法的提出
1、澶渊之盟
澶渊之盟
景德元年(1004)十二月
一、辽宋为兄弟之国,辽圣宗称宋真宗为兄,后世仍 以世以齿论。
二、以白沟河为界,双方撤兵。此后凡有越界盗贼 逃犯,彼此不得停匿。两朝沿边城池一切如常,不 得创筑城隍。 三、宋方每年向辽提供“岁币”银10万两,绢20万 匹。至雄州交割。 四、双方于边境设置榷场,开展互市贸易。
卫马军司及侍卫步军司,“三衙”鼎立,浸且为有宋一朝之永制焉。
——聂崇岐《论宋太祖收兵权》
三衙:
殿前都指挥使司 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13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1、腹心之患
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
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 京师之兵总于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上下相维,不得专 制,此所以百三十余年无兵变也。 ——范祖禹《范太史集》卷二六《论曹诵札子》
士卒作为一个利益集团
7
一、北宋开国 马步军都指挥使 侍 卫 亲 军 司 马步军副都指挥使 李重进【淮南】 韩通
马步军都虞候
马军都指挥使 步军都指挥使
韩令坤【成德】
高怀德【随太祖北征】 张令铎【?】
殿前都点检
殿 前 司 殿前副都点检 殿前都指挥使
赵匡胤
慕容延钊 石守信 王审琦
殿前副都指挥使
殿前都虞候
因此,“祖宗之法”的形成过程,与真宗、仁宗朝的
政治局势密不可分。
30
三、祖宗之法的提出
1、澶渊之盟
开宝三年(974),议和。
太平兴国四年(979),高粱河之战(西直门外),宋大败。
太平兴国四年,辽南伐,满城之战,宋大胜。 太平兴国五年,辽南伐,瓦桥关(雄州)之战,未分胜负。 雍熙三年(986),宋北伐,岐沟关(今河北涿州南)之战,宋军溃。 雍熙三年十二月,辽南伐,君子馆(今河北河间北)之战,宋败。 端拱元年(988),辽南伐,唐河(今河北定州北)之战,辽败。 咸平二年(999)辽南伐。 咸平四年(1001)辽南伐,辽败。 咸平六年(1003)辽南伐,望都之战,宋惨败。王继忠被俘。 景德元年(1004)九月,辽南伐;十二月,澶渊之盟。
用文吏守土;及将天下营兵纵横交互,移换屯驻,不使常在一处,所
以坏其凶谋也。 ——富弼《上仁宗乞选任转运守令以除盗贼》
16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2、肢体之患
▲藩镇:肢体之患
(宋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 十姓,兵革不息,苍生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建 长久之计,其道何如?” 普曰:“陛下之言及此,天地人神之福也。唐季以来,战斗不息, 国家不安者,其故非他,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矣。今所以治之, 无他奇巧也,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天下自安矣。”语 未毕,上曰:“卿勿复言,吾已喻矣!” ——《涑水记闻》卷一
宰相早朝未退,聞變,范質下殿執王溥手曰:“倉卒遣將,吾 輩之罪也。”爪入溥手,幾出血,溥噤不能對。 ——李焘《长编》卷一
14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1、腹心之患
内外相制
(祖宗)前后精兵不过二十余万,京师屯十万足以制外变;外 郡屯十万,足以制内患。京师天下无内外之患者此也。京城之内有 亲卫诸兵,而京城之外诸营列峙相望,此京城内外相制之兵也。府 畿之营云屯数十万众,其将、副视三路者,以虞京城与天下之兵。 此府畿内外之制也。非特此也,凡天下之兵皆内外相制也。 ——陈傅良《历代兵制》卷八
5
一、北宋开国
6
一、北宋开国
然國擅於將,猶可言也。未久而將擅於兵,將之所為,惟兵
之聽,遂以劫制朝廷。故國擅於將,人皆知之,將擅於兵,則不 知也。大历、贞元之間,節度固已為士卒所立,唐末尤甚。而五
代接於本朝之初,人主之興廢,皆羣卒為之。推戴一出,天下俯
首聽命而不敢較。而論者特以為其憂在於藩鎮,豈不疎哉! ——《水心别集》卷一一《兵总论二》
侍卫司始于梁,其名易世而后定;而都指挥则方镇之军校号也。 殿前军始于周,简天下猛士为之,而都点检则实位指挥使之上也。 ——黄履翁《古今源流至论》别集卷八《将权》
8
一、北宋开国 初,延钊与太祖友善,显德末,太 祖任殿前都点检,延钊为副,尝兄事延
钊。及即位,每遣使劳问,犹以兄呼之。
——《宋史》卷二五一《慕容延钊》
17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2、肢体之患
稍夺其权
●太平兴国二年(977),罢十八军节度使所领支郡,直属京。
●周朝州镇有阙,或遣朝官权知。太祖始削外权,牧伯之阙止令文官权
知莅。其后文武官参为知州军事。——《宋会要辑稿》职官47之1 ●镇将——建隆三年(962),重置县尉,主乡里治安;镇将逐步退出 历史舞台。
22
明 刘 俊 雪 夜 访 赵 普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3、统一战争
979年灭
960,北宋
963年灭
965年灭
975年灭 963年灭 978年献土
978年献土
971年灭
23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3、统一战争
攻取之道,從易者始„„得吳,則桂廣皆為内臣,岷蜀可飛書而 召之。如不至,則四面並進,席卷而蜀平矣。吳、蜀平,幽可望風而
11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1、腹心之患
●徐规、方建新《“杯酒释兵权”说献疑》,《文史》第十四辑。
●柳立言《杯酒释兵权新说质疑》,《大陆杂志》80.6 (1990)。 ●徐规《再论“杯酒释兵权”———兼答柳立言先生》,《仰素集》,
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
可以相信,宋初必然有一次透过利益交换的和平手段,以取代其 他朝代以“杀功臣”的方式,来收大将的兵权,这种藉利益交换的方
式,和平地转移大将兵权,称它为“杯酒释兵权”,不仅具有诗意,
更具有历史意义,不必全然怀疑或否定有这么一个历史事件。 ——黄宽重评议徐规文章,《仰素集》附注。
12
二、走出五代:防弊之政的形成
1、腹心之患
尝思宋太祖用赵普之计,去腹心之患,杜五代以来禁兵作乱之源, 其术盖不祗一端:如以资浅才庸之代宿将,为取其易制也;殿前都副 点检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副罢后即不再补人,为降低将领位望也。故 在“杯酒释兵权”后,禁军高级将领即不用杰出之才;而殿前司与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