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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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弊之政:赵宋“祖宗家法”的核心内容
循守“祖宗家法”:赵宋突出的历史现象两宋时期,对于“祖宗之法”的重视与强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讨论宋代中央集权的活力与僵滞、各层级权力结构的分立与集中、“守内虚外”格局的展开、文武制衡关系的形成、官僚机制运作过程中上下左右的维系,乃至赵宋王朝的兴与衰如此等等,处处都会遇到所谓“祖宗之法”的问题。宋代政治史中诸多事端的纽结正在于此。离开对于“祖宗之法”的深切认识,则难以真正透过表层问题,揭开宋代政治史之奥秘;同时也难以真正把握宋代制度史之精髓。
(一)“祖宗之法”的形成:从太祖到真宗
(二)对于“祖宗之法”的理解与诠释
自三代以后,唯本朝百三十年中外无事,盖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大防本朝祖宗家法,自三代以还盖未之有,由汉以下皆不及也。范祖禹
宋三百年间,其家法严,故吕、武之变不生于肘腋;其国体顺,故莽、卓之祸不作于朝廷。陈邦瞻盖宋之政治,士大夫之政治也。政治之纯出于士大夫之手者,惟宋为然。故惟宋无女主、外戚、宗室、强藩之祸,宦寺虽为祸而亦不多。吕颐浩:臣尝见太祖皇帝与赵
普论事书数百通,其一有云:
“朕与卿定祸乱以取天下,所创法度,子孙若能谨守,虽百世可也。”
加强中央集权
中央:控御禁军兵权,二府制衡
地方:收藩镇行政、财政、军政权
稍夺其权:置文臣知州、通判;罢支郡
制其钱谷:改变过去节度使把持地方财政,以大量
财物留使、留州之现象;各州财赋除留必需之经费
外一律上缴,由中央财政机构三司统一管理。
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禁军的布置采
取“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策略,二十余万禁
军之中,京师附近驻扎十余万,地方分驻十余万。
防弊之政:赵宋“祖宗之法”的核心内容
宋太宗即位诏书: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
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七
守内虚外:国家若无内患,必有外忧;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为之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焉。帝王合当用心于此。
奉行成规”真宗即位制书:“先朝庶政,尽有成规,务在遵
行,不敢失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仁宗乾兴元年登极赦:“夙侍圣颜,备承宝训,凡百机务,尽有成规,谨当奉行,不敢失坠。”英宗嘉祐八年即位诏:“夙奉圣颜,备闻圣训,在于庶政,悉有成规,惟谨奉行,罔敢废失。”
祖宗之法”的提出
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卷二二《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铭》:是时(按指景德后期)契丹初请盟,赵德明亦纳誓约,愿守河西故地,二边兵罢不用,真宗遂欲以无事治天下。公以谓宋兴三世,祖宗之法具在,故其为相务行故事,慎所改作。进退能否,赏罚必当。真宗久而益信之,所言无不听。真宗朝是北宋许多制度的定型期。此时正当北宋王朝自开创向守成转型的时期,皇帝和参与决策的士大夫们都感受到沉重的压力。在这种情形下,遵循“祖宗法度”(“祖宗典故”),提供着一条被共同接受的出路,希望以此防范过失,对国家政治体制行使有效制约。
在仁宗初年,出现了效行“祖宗之法”的正式提法。在宋代的不同时期里,在不同政治群体的心目中应该效行的“祖宗之法”内容并不相同;它依照人的不同理解,而凸显出不同的侧重面。即便是同一群体,由于时移事变,对于“祖宗之法”的认识也会有所不同。祖宗之法”一经提出,就不仅具有对于官僚士大夫的制约力量,同时也具有对于帝王的制约效应。所谓“祖宗之法”,不一定是对于帝王行为原原本本的记录,而是反映着士大夫集团对于帝王行为规范的理解,反映着统治阶级的“集体政治智慧”。在帝国时代,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如何对其形成制约是官僚政治遇到的难题之一。宋朝君臣共同维系的“祖宗之法”,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纽结。“祖宗之法”使现世的法度笼罩在礼制体系之下,具有了双重的权威;而且,它由士大夫们参与提炼形成,却以“祖宗定立的规矩这样一种神圣面目出现,因而对于宣称尊祖敬宗的嗣皇帝可能显示为某种约束。“祖宗之法”的提出,形式上是尊崇祖制的结果,实质上反映着历史发展现实进程的需要。
二、效率与制衡:宋代的官僚制度
(一)中枢机构与中央军制
中枢机构:
宋朝的中央官僚体制,以元丰改制(1080~1082)为界,
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前期:两府(中书门下、枢密院)体制
后期: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枢密院体制
中央军制
募兵(养兵)制度:太祖既得天下,使趙普等二三大臣陳當今之大事可以為百代利者。普等屢為言,太祖俾更思其上者。普等畢思慮無以言,乃請於太祖。太祖為言:“可以利百代者,惟養兵也。方凶年饑嵗,有叛民而無叛兵;不幸樂嵗而變生,則有叛兵而無叛
民。”普等頓首曰:“此聖畧,非臣下所能及。”行之至今百四十有一年矣。天下有泰山之安而無一日飛塵之警,何勞措意於其間耶!晁说之《景迂生集》卷一《元符三年應詔封事
宋代军队:禁兵、厢兵、乡兵、蕃兵军事权力的分割调遣权:枢密院训练管理:三衙
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出征作战:临时派任将领。宋神宗:“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
(二)地方层级设置
唯本朝之法,上下相维,轻重相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范祖禹北宋太宗时转运使路共设15路,至神宗元丰时已分为23路。
(三)“官”与“差遣”的分离
三、开放与严密:科举制度的完善
科举培育出一种意义深远的“文士文化”。唐代王勃、王维、颜真卿、陆贽、韩愈、柳宗元、白居易等许多著名人物,都是进士出身。九世纪前中期,进士科已经成为向上流动最重要的可靠通道,成为唐朝高级官吏的主要来源,也成为士子入仕的唯一“正途”。一个通过考试竞争形成的、具有特殊优越感与自我意识的新阶层崭露头角。科举到此时才真正成为既具有政治意义又具有深远社会影响的制度。《唐代科举制度研究》一四《科举与社会等级再编制》:唐后期“士族”含义发生变化:指科举及第或从事举业的家族。从根本上打破了魏晋以来传统的士族观念,新的社会观念形成。科第成为确定一部分人社会等级和政治特权的依据,在社会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
自魏晋以来,造成门阀之九品中正制度,至是始完全废除。且科举盛行,白衣及第,得通婚于世宦,而门第之风日衰,此实为社会上一大变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