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司微信公众号指导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

官方微信公众号指导规范

1目的

微信公众号是展示和传播公司形象的重要媒介,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及各业务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官微”)的管理与维护,促进集团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发布集团及各业务单位信息,扩大集团知名度,积累集团的品牌资产,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XX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

3 职责

公司企宣部负责集团和各业务单位官微的统筹、监督、规范等工作,是集团官微的运营主体,对集团官微所发布的信息负责;

各业务单位是其官微的运营主体,对归属官微所发布的信息负责,制定官微运营制度或流程,并向公司企宣部备案。

4集团及各业务单位官微的基础管理

注册与注销:各业务单位官微的注册、注销、停止更新等情况,都需要向公司企宣部报备,提供基本信息、说明原因。

微信公众号开通申请:各业务单位如有官微开通需求,先行向公司企宣部提报方案,就开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属性(服务号或订阅号)及原因、功能定位、内容定位、发布频次、基本版式、运营组织架构、运营人员、信息审核发布流程、技术支持等各项事宜进行说明。企宣

部根据方案提供反馈意见。

运营流程:各业务单位所有官微的运营,都要建立完整的编辑、审核、发布流程,明确责任人,并将流程向公司企宣部报备。

头像:

集团官微的头像,必须使用集团标准LOGO;各业务单位的官微头像,必须使用本业务单位的标准LOGO,不得使用其他照片。

名称:各官微的名称,建议命名为XX+业务单位名称,如XX医药、XX医养,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公司企宣部予以说明。

简介:各官微的简介,必须为本业务单位的统一标准简介,且经过负责人审核。

菜单:各官微如无特殊情况,在其设置的一级菜单中第一个栏目,须统一设置为“走进XX”栏目,且至少须包含2项二级菜单:“XX控股”、“XX官网”,其中“XX控股”以图文形式呈现,“XX官网”以链接形式呈现,内容均由公司企宣部提供。

5 内容管理

公司官微发布内容的题材,主要为集团组织的重要活动或发生的重大事件,董事长、相关高管出席的重要活动,集团或业务单位、职能部门重要项目签约仪式,集团或业务单位获得相关重要荣誉等。各责任部门、业务单位如申请在公司官微发布信息时,图文信息必须通过部门负责人或业务单位负责人审核。

各业务单位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采编、发布相关内容。官微运营人员发布、更新信息时,须通过相关负责人审核后方能发布、更新。

二次传播:

涉及集团层面的重大新闻,待集团官微发布后,各各业务单位官微须在1个工作日内转发,鼓励各业务单位以下官微积极转发。

主流媒体或影响力较大的自媒体发布的集团及各业务单位的正面报道,各各业务单位官微要在1个工作日内做好二次传播,提升影响力。矩阵效应:鼓励集团及各业务单位的官微在能够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形成一定话题效应的信息上形成互通、互动,相互推介,增强品牌影响力和矩阵效应。

6 监督管理

各官微运营人员未经过审核、批准流程,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删除、更改菜单。

各官微密码由微信公众号负责部门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得随意泄漏。严格按照微信公众平台相关规定运营发布信息,如遇禁言、关闭、投诉等问题,运营人员应及时业务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向企宣部备案。任何人不得在官微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一经发现,追究相关责任。

7 附则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企宣部。

企宣部

2012年8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