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行业VOC排放标准样本
DB372801.4-2017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规定-印刷业
ICS13.040.01Z2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2801.4—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art 4:Printing industry2017-12-07发布2018-06-07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前言DB37/ 28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第4部分:印刷业;——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第7部分:其他行业。
本部分为DB37/ 2801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国合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崔兆杰、张新端、邵倩倩、王艳艳、孙晓梅、宋婷婷。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山东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有关规定。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山东省印刷业排放水污染物、除挥发性有机物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 9851.1 印刷技术术语第1部分:基础术语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23985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GB/T 23986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GB/T 985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海市)
1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文件规定了印刷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边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范围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印刷生产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新建从事印刷生产的企业及印刷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性引用文件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9851 印刷技术术语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41616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HJ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NO 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 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1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 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 HJ 106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 HJ 1089 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24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 2、NO 、NO 2、CO 、CO 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24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 HJ 1261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HJ 1286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3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DB 31/ 1025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T 310003 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GB 41616术语和定义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印刷企业工艺过程使用的油墨(处于即用状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平版、凸版、凹版、柔性版和丝网版(孔版)印刷方式,以报纸、书籍、杂志、广告、海报、包装(纸质、塑料)、金属、玻璃和陶瓷及其他材料为承印物的印刷生产活动。
二、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1、现有源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污染源;新源是指自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 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源。
2、现有源和新源分时段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
现有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执行第Ⅰ时段限值,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新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
3、排放限值、技术与管理规定未划分时段的,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三、VOCs排放限值1、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为处于即用状态以每升油墨所含多少克VOCs计算)应执行表1的规定。
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企业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按表2执行。
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应执行表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四、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1、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等原辅材料宜储存在密封容器中。
有机溶剂转移、墨辊等设备清洗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VOCs排放。
印刷企业VOCs排放管控
3. 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
办法中(附件3)给出的计算公式:
核算期收费额=核算期VOCs污染当量数*单位当量收费标准
VOCs污染当量数=VOCs排放量(千克)/VOCs污染当量值(千克) ( VOCs污染当量值暂定为0.95千克。)
核算期VOCs排放量(千克)
= (重点:排放量核定)
+核算期投用油墨中VOCs的量(千克) +核算期投用胶黏剂中VOCs的量(千克) +核算期投用涂布液中VOCs的量(千克) +核算期投用润版液中VOCs的量(千克) +核算期投用洗车水中VOCs的量(千克) +稀释剂使用量(千克)
物 ➢ 美国联邦环保署(EPA)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属碳
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 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定义为,熔点低于
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2. 包装印刷业VOCs排放源
-核算期VOCs去除量(千克) -核算期VOCs回收量(千克)
3.1核算期投用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中VOCs的量:
核算期投用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中VOCs的量 (千克)=核算期各类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的 使用量(千克)×各类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 的VOCs含量(%)
3.3 VOCs去除量
VOCs去除量为核算期企业各工段(工序)VOCs去除量之和。 计算方法:监测法和去除率法。 若企业某工段(工序)未安装任何处理装置,则其VOCs去除量为0。 1、监测法。3.3 VOCs去除量。核算期某处理装置VOCs去除量(千克 )=[核算期该处理装置进口平均浓度(毫克/立方米)-核算期该处理装置出 口平均浓度(毫克/立方米)]×核算期该处理装置排风量(立方米/小时) ×核算期该处理装置运行时间(小时)×10-6 式中:处理装置进口、出口平均浓度按照企业在线监控数据、环保部门 监督性监测数据、第三方监测数据或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数据取值。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是指印刷行业中印刷设备所排放的废气需要符合的环保标准。
印刷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果排放不当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制定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印刷废气中主要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
这些物质在大气中长期积累会导致雾霾天气的形成,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制定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这些有害物质的排放,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其次,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印刷设备的不同类型和规模。
不同类型的印刷设备在印刷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成分和浓度可能存在差异,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印刷设备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
同时,印刷企业的规模大小也会影响到废气排放的量,因此排放标准也需要根据企业规模进行调整。
另外,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技术和成本的可行性。
制定过于严格的排放标准可能会对印刷企业的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因此需要在环保和产业发展之间进行平衡。
同时,随着环保技术的不断发展,印刷废气治理技术也在不断提升,因此排放标准需要与技术水平相匹配。
最后,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执行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对印刷企业的监督力度,确保排放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印刷企业也需要加强自身的环保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提高环保水平。
综上所述,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充分考虑印刷设备类型和规模、技术可行性以及监督管理等因素,确保排放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印刷废气排放,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DB44ICS 13 040 40 Z 60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B44/ 815-2010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printing industry(发布稿)2010-10-22发布 2010-11-01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DB44/815-2010目 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技术内容 (3)4.1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 (3)4.2印刷油墨VOC S含量限值 (3)4.3排气筒VOC S排放限值 (3)4.4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 S浓度限值 (4)4.5控制VOC 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4)4.6排气筒高度与排放速率要求 (4)5 监测 (4)5.1布点 (4)5.2采样和分析 (4)5.3监测工况要求 (5)6 标准实施 (5)附录A(规范性附录) 印刷行业控制VOC 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6)附录B(资料性附录) 确定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外推法 (7)附录C(资料性附录) 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8)附录D(规范性附录) VOC S监测方法 (9)参考文献 (13)DB44/815-2010前言本标准依据印刷版式和承印材料的不同,规定了不同印刷油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工艺过程的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监测要求,提出了VOCs监测方法及印刷行业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规则进行起草。
自本标准各时段排放限值实施之日起,替代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相应的内容。
DB37 2801.4-201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
ICS13.040.01Z2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2801.4—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art 4:Printing industry2017-12-07发布2018-06-07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前言DB37/ 28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第4部分:印刷业;——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第7部分:其他行业。
本部分为DB37/ 2801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国合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崔兆杰、张新端、邵倩倩、王艳艳、孙晓梅、宋婷婷。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山东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有关规定。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山东省印刷业排放水污染物、除挥发性有机物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 9851.1 印刷技术术语第1部分:基础术语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23985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GB/T 23986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GB/T 985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印刷废气 vocs和非甲烷总烃 执行标准
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执行标准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印刷行业作为重要的生产领域之一,也逐渐成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对象。
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VOCs 和非甲烷总烃是主要的污染物之一,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为了规范印刷行业的废气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执行标准。
1. VOCs 和非甲烷总烃的概念及影响VOCs,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在大气中能够挥发成气态的有机物质。
在印刷过程中,溶剂和油墨中含有大量VOCs,排放到大气中后易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臭氧和细颗粒物等二次污染物,对大气质量和人体健康带来危害。
非甲烷总烃是指除甲烷之外的所有碳氢化合物总和,是大气中的重要污染源之一。
印刷行业中,印刷油墨和溶剂中也会含有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其在大气中的存在会对臭氧层和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2. 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执行标准的出台与执行为了控制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我国政府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标准,包括《印刷行业 VOCs 排放标准》、《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了印刷工艺、设备的选择和改造、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等内容,对印刷企业的排放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要求。
3. 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看来,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的执行标准的出台是对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只有严格控制印刷行业的排放,才能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公众的健康。
与此印刷企业也应该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投入,降低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讨论,我们了解了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的含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我国出台的相关执行标准。
我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而印刷废气的排放控制更是重中之重。
希望印刷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共同努力构建清洁、美丽的环境。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用于透气承印物的柔性版油墨
225
225
用于不透气承印物的平版油墨
--
700
用于透气承印物的平版油墨(热固油墨除外)
300
300
凸版油墨
300
300
4.3 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
企业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按表 2 执行。 表 2 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印刷方式
污染物
(mg/m3)
Ⅰ时段
Ⅱ时段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Ⅰ时段
Ⅱ时段
3
DB44/815-2010
印刷方式
污染物
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 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 刷)、柔性版印刷
苯 甲苯与二 甲苯合计 总 VOCs
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
苯
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 甲苯与二
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 甲苯合计
印刷)
4.2 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
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为处于即用状态以每升油墨所含 多少克 VOCs 计算)应执行表 1 的规定。
印刷油墨种类
表 1 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
VOCs 含量的最高限值/(g/L)
Ⅰ时段
Ⅱ时段
塑料包装印刷VOCs排放控制技术指南
塑料包装印刷VOCs 排放控制技术指南图1包装印刷行业生产工艺与VOCs 排放环节示意图一、源头削减(一)含VOCs 原辅材料塑料包装印刷企业在2021年4月1日起使用的油墨中VOCs 含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在2020年12月1日起使用的胶粘剂、清洗剂和涂料中VOCs 含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包装印刷行业原辅材料VOCs 含量限值原辅材料名称类型VOCs 含量限值油墨溶剂油墨凹印油墨≤75%柔印油墨≤75%喷墨印刷油墨≤95%原辅材料名称类型VOCs含量限值网印油墨≤75%水性油墨凹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15%非吸收性承印物≤30%柔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5%非吸收性承印物≤25%喷墨印刷油墨≤30%网印油墨≤30%能量固化油墨胶印油墨≤2%柔印油墨≤5%网印油墨≤5%喷墨印刷油墨≤10%凹印油墨≤10%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聚氨酯类≤400g/L丙烯酸酯类≤510g/L其他≤500g/L 水基型胶粘剂聚氨酯类≤50g/L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类丙烯酸酯类其他本体型胶粘剂聚氨酯类≤50g/L其他清洗剂水基清洗剂≤50g/L 半水基清洗剂≤300g/L 有机溶剂清洗剂≤900g/L涂料水性涂料辊涂(片材)≤480g/L喷涂≤400g/L 溶剂型涂料辊涂卷材≤780g/L片材≤680g/L喷涂≤750g/L无溶剂涂料≤100g/L 辐射固化涂料水性喷涂≤400g/L其他≤150g/L非水性喷涂≤500g/L其他≤200g/L在同一个工序内,使用的油墨、清洗剂、胶粘剂、涂料等原辅材料均符合表2中低VOCs含量限值要求,排放浓度稳定达标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可不执行末端治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的要求。
在同一个工序内,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均小于10%,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进行无组织废气收集。
表2包装印刷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限值原辅材料名称类型VOCs含量限值油墨水性油墨凹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15%非吸收性承印物≤30%柔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5%非吸收性承印物≤25%喷墨印刷油墨≤30%网印油墨≤30%能量固化油墨胶印油墨≤2%柔印油墨≤5%网印油墨≤5%喷墨印刷油墨≤10%凹印油墨≤10%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聚氨酯类≤50g/L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类丙烯酸酯类其他本体型胶粘剂聚氨酯类≤50g/L其他清洗剂水基清洗剂≤50g/L 半水基清洗剂≤100g/L涂料无溶剂涂料≤60g/L 辐射固化涂料喷涂≤350g/L其他≤100g/L(二)印刷工艺●塑料包装印刷企业宜采用无溶剂复合技术、共挤出复合技术代替干式复合技术。
印刷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
印刷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印刷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在印刷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增加,印刷行业的环保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作为一个重要的环保指标,对印刷行业的发展和生产过程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1. 什么是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简称NMVOCs,是指除甲烷以外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在印刷行业中,印刷油墨、溶剂和清洁剂等都含有NMVOCs。
这些化合物一旦排放到大气中,不仅会对空气质量造成污染,还会加速温室气体的生成,对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
2. 印刷行业的环保压力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普及,印刷行业的环保压力也在逐渐增加。
政府对印刷行业的排放标准越来越严格,要求企业必须控制和降低NMVOCs的排放。
除了政府的要求,消费者对环保产品的需求也在推动印刷行业向环保可持续方向发展。
制定和遵守NMVOCs排放标准成为了印刷企业的必然选择。
3. 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的影响印刷行业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不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着直接的影响,也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遵守排放标准可以有效降低印刷企业的环保成本,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
也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 我的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印刷行业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环保问题。
作为一个重要的环保指标,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社会责任和行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印刷企业应该从源头上控制NMVOCs 的排放,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做好废气的治理和处理工作,努力达到甚至超过排放标准,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总结印刷行业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是一个环保问题,也是一个发展问题。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排放标准,不仅符合政府的要求,也符合企业自身的利益。
只有通过遵守排放标准,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印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印刷油墨vocs排放标准
印刷油墨vocs排放标准印刷油墨是印刷行业中常用的一种材料,但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为了控制和减少印刷油墨VOCs的排放,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以达到环保和健康要求。
本文将介绍和探讨印刷油墨VOCs排放标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国际标准1. 欧盟标准欧盟委员会在印刷油墨VOCs排放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
最早的标准于1999年实施,限定了印刷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并规定了印刷机的操作要求。
此后,欧盟陆续对标准进行更新和修订,以适应技术的发展和环保的要求。
目前,印刷油墨VOCs排放标准在欧洲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2. 美国标准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制定了一系列的印刷油墨VOCs排放标准,被视为全球环保标准的引领者。
这些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印刷工艺和设备,规定了VOCs的限值和控制措施。
此外,美国还鼓励印刷行业采用低VOCs的油墨和溶剂,推动技术创新和环保进步。
二、国内标准1. 印刷油墨VOCs排放标准的制定我国对印刷油墨VOCs的排放标准开始关注于21世纪初。
2004年,中国印刷工业协会发布了《印刷油墨行业VOCs排放控制技术导则》,并鼓励印刷企业自愿执行。
此后,国家相继颁布了多个相关标准,如《印刷油墨及涂料有机溶剂排放限值》等,规定了不同类型油墨和涂料VOCs的限值要求。
2. 标准执行情况和问题尽管国内制定了多个印刷油墨VOCs排放标准,但在实际执行中仍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企业缺乏环保意识和技术能力,没有足够的投入和控制措施,导致VOCs排放超过标准。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对印刷行业的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和处罚措施。
这些问题需要加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加强监管力度和技术支持,以推动印刷油墨VOCs排放标准的有效执行。
三、发展趋势1. 技术创新随着科技的进步,印刷油墨VOCs排放控制技术得到了不断的更新和改进。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是指印刷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所需符合的环保标准。
印刷废气主要包括印刷过程中释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环境。
印刷行业作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其排放的废气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会导致臭氧层破坏和酸雨等环境问题,影响大气质量和生态平衡。
因此,制定严格的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对于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执行有助于提高印刷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
为了达到排放标准,印刷企业需要采用更加环保的印刷设备和工艺,推动印刷行业向绿色、低碳、环保方向发展。
这不仅有利于减少废气排放,还可以提高印刷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严格执行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有助于保护印刷从业人员的健康。
印刷过程中释放的有害气体对印刷工人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长期接触这些有害物质容易导致职业病。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可以有效保护印刷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在制定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印刷行业的特点和技术水平,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印刷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管理,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废气排放,为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总之,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环境保护、产业升级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促进印刷行业向着更加环保、高效的方向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印刷行业VOC排放标准
3.15
排气筒高度emission pipe height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
[GB16297-1996,定义3.10]
4.
4.1
4.1.1现有源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污染源;新源是指自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源。
印刷方式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Ⅰ时段
Ⅱ时段
Ⅰ时段
Ⅱ时段
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
苯
1
1
0.4
0.4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30
15
1.8a
1.6a
总VOCs
120
80
5.4
5.1
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
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1 h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GB16297-1996,定义3.3]
3.13
无组织排放fugitive emission
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视为无组织排放。
3.14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concentration limit at fugitive emission reference point
3.7
柔性版油墨flexographic ink
用于柔性版印刷的油墨。柔性版印刷是一种利用柔性橡胶或其他弹性印版的印刷方式,其图像部分高于非图像部分。
DB35 xxx-201x 包装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
a)在101325 Pa标准大气压下,任何沸点低于或等于250 ℃的有机化合物。
b)以“非甲烷总烃”作为排气筒、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性控制指标。
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限值(mg/m3)
监控位置
苯
0.1
厂界
甲苯
0.4
二甲苯
0.2
非甲烷总烃
2.0
4.5 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
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见附录A。
4.6排气筒高度要求
4.6.1所有排气筒高度应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确定,应不低于 15m,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其排放速率限值按照表2所列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外推法计算结果的50%执行。外推法计算公式参见附录B。
3.6
印刷油墨printing ink
用于印刷过程中在承印物上呈色的物质,主要由连接料、颜料、溶剂、助剂等组成。
3.7
即用状态stand-by condition
指油墨等原辅材料无需再添加任何物质或进行任何处理,而处于生产中随时可以使用的状态。
3.8
不透气承印物non-powuranrous substrate
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1□年□□月□□日起执行本标准,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由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福建省人民政府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组2014年9月目录1 项目背景 (4)1.1 项目来源 (4)1.2 工作过程 (4)2 行业概况 (5)2.1 北京市印刷行业概况 (5)2.2 印刷生产工艺 (10)3 标准制定必要性分析 (22)4 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24)4.1 印刷行业VOCs排放源 (24)4.2 印刷行业VOCs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32)4.3 北京市印刷行业VOCs排放及治理现状 (40)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41)5.1 标准适用范围 (41)5.2 标准结构框架 (41)5.3 污染物控制要求 (42)5.4 标准限值与规定的制定依据 (51)5.5 技术与管理规定 (71)5.6 监测要求 (73)6 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74)6.1 国外相关标准及控制措施 (74)6.2 我国相关标准及控制措施 (78)7 经济技术分析 (80)1项目背景1.1项目来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建设,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民众健康的要求,适应全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加强全市VOCs排放控制,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5月下达了制定《北京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标准》的计划任务,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解放军防化研究院、北京印刷协会负责制定。
1.2工作过程本标准编制组于2013年7月开始启动标准的编制工作。
首先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及政策进行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然后选取北京市典型包装印刷企业进行现场的调研及采样工作,期间进行了多次专家咨询会及研讨会,对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标准的制定思路等进行了反复论证、研讨。
最终于2014年6月形成包装印刷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具体工作过程如下:(1)2013年7 月~2013年10月。
——资料收集和整理。
标准制定课题组查阅了世界卫生组织、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香港、台湾和北京等国家和地区对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管理、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控制措施。
印刷企业VOCs排放管控
的排放限值。
➢ 自 2017 年1 月 1 日起执行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及 4.1 的标准要求。
➢ 新建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及 4.1 的标准
要求。
2021/3/3
19
4.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监控位置
厂界 印刷生产
场所
苯
Ⅰ时段 Ⅱ时段
0.1
0.1
0.1
0.1
甲苯与二甲苯合 计
包装印刷企业VOCs 排放管控
2021/3/3
董浩亮 2016年5月21日
1
目录
1 VOCs定义
2 包装印刷业VOCs排放源
3 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
4 VOCs排放标准(DB 11/1201—2015)
5 VOCs检测
6 工艺措施和管控要求
7 绿色印刷认证
2021/3/3
2
1. VOCs定义
VOCs: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2、上海VOCs排污收费分三阶段启动:10、15、20元/kg
自2015年10月1日起(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为10元/kg,
自2016年7月1日起(第二阶段)收费标准为 15元/kg,
自2017年1月1日起(第三阶段)收费标准为 20元/kg。
2021/3/3
15
3、江苏:3.6、4.8元/污染当量
包装用水性胶粘剂的要求如下表
2021/3/3
项目 苯 苯+甲苯+二甲苯 卤代烃
指标(mg/kg) ≤100 ≤1000 ≤1000
18
4.2 排气筒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苯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印刷油墨vocs排放标准
印刷油墨vocs排放标准
印刷油墨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通常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各国针对印刷油墨VOCs排放会制定相应的标准和限制,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印刷油墨VOCs排放标准的概述:
欧盟:欧盟对印刷油墨VOCs排放的标准由《印刷油墨VOCs 排放限值》指令规定,具体限值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印刷设备和印刷油墨进行分类和规定。
美国:美国环保局(EPA)颁布了《印刷油墨VOCs 排放标准》,规定了针对印刷业的VOCs 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中国:中国国家标准《印刷油墨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对印刷油墨工业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了对VOCs的排放限值。
请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中,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相关的排放控制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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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61
备案号: XXXX-XXXX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 xxx-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printing
industry
( 报批稿)
-■-■发布 -11-01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Array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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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引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技术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印刷油墨VOC S含量限值.............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排气筒VOC S排放限值...............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 S浓度限值.....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生产管理和工艺操作技术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排气筒高度与排放速率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监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布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采样和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监测工况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标准实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印刷行业控制VOC 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资料性附录)确定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外推法错
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资料性附录)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D(规范性附录)VOC S监测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文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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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依据印刷版式和承印材料的不同, 规定了不同印刷油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简称VOCs)含量限值, 规定了工艺过程的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监测要求, 提出了VOCs监测方法及印刷行业控制VOCs 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依据GBT1.1- 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永波、张晖、刘乙敏、叶代启、王明旭、廖程浩、刘剑筠、杨利娴。
本标准于■月■日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