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竣工结算审核管理
竣工结算审核管理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是工程投资控制的最后阶段,必须严格结算,剔除其中多算的工程量,高取费用,不切合实际的签证,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投资,这是控制工程投资不可忽视的环节。
工程竣工,经业主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各方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业主协商和协调,提出审核意见:一,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原则:坚持“公正,合法,协商”的原则。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方法:以投资师为主,计量,质量监理工程师配合;以核实工程量,设计变更为重点,全面审核竣工结算中各分项套用单价(定额)是否准确,材料价格和取费是否合理;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审完一个结一个;对于争议较大,又一时难以定论的问题列出明细,然后由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等几方共同协商解决。
整理该工程有关的全部图纸,资料,文件,与参建的有关各方核对,确认。
对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以该工程有关的全部图纸,资料,文件及行业有关文件为依据,进行审核,确定竣工结算额。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一)整理该工程有关的全部图纸,资料,文件,与参建的有关各方核对,确认。
(二)对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以该工程有关的全部图纸,资料,文件及行业有关文件为依据,进行审核,确定竣工结算额。
(三)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属与《工程款支付证书》;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内容对施工过程中已审核过的工程变更,费用索赔,暂估价等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复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有:(一)核实工程量。
这是审核作业的重点和难点。
核减的内容包括:重复计算的工程量,高估冒算而虚增的工程量,因工程变更该核减而未核减的工程量,因承包单位施工不当而不得不采取技术措施进行更改所增加的工程量,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返工返修的工程量等。
(二)审核各子项套用的单价或定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清单子项作业范围与内容。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履约,保障项目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或项目所涉及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包括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结算报告的审核和审计。
第三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公正、客观、独立、准确。
第四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应当遵循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机构应当依法独立管理审计事务,保障审计质量和审计效果。
第六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审计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机构应当保护审计报告的机密性,不得随意泄露审计信息。
第八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机构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能,不受非审计部门干扰。
第二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第九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应包括:审计立项、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整改、审计报告编制等步骤。
第十条审计立项阶段,应当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和审计计划。
第十一条审计准备阶段,应当对审计对象进行调查和了解,搜集审计证据,制定审计方案。
第十二条审计实施阶段,应当依据审计方案实施审计活动,对审计对象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和审计。
第十三条审计整改阶段,应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审计报告编制阶段,应向审计机构领导报告审计结果,编制审核报告并提交。
第三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内容第十五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材料、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方面。
第十六条工程材料方面,应当审查材料的来源是否合法、质量是否达标、数量是否符合规定等。
第十七条施工质量方面,应当审查工程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序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达标等。
第十八条工程进度方面,应当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度控制和保证措施等。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方面,应当审查工程造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造价构成是否清晰、造价核算是否合理等。
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及方法
完工结算及完工决算完工结算: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施工已完工并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查收点交后,依照合同的商定,在原合同价钱的基础上编制调整价钱,由承包人提出,并经发包人审察签认的,应表达该工程造价为主要内容,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的行为。
工程完工结算应按法律法例有关规定,以合同为基础、坚持脚踏实地的原则进行。
完工决算:完工查收是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
在完工查收以前要编制好完工决算。
完工决算是建设单位向上司主管部门报告建设成就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完工查收文件的重要构成部分。
实时、正确编报完工决算,关于总结剖析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提升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水平以及累积技术经济资料等都拥有重要意义。
在编制完工决算时要在采集、整理、剖析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比较、核实工程改动状况,从头核实个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投资,使完工决算能够真切反应出建设项目自己实质的价钱。
完工结算审计程序及方法一、审计目的依据施工方送审的工程结算资料,实行工程结算审计程序,审察认定该工程结算造价,合理确实定和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二、审计原则在进行结算审计过程中,依照合同的商定,在原合同价钱的基础上,以法律法例及有关规定为依照,坚持脚踏实地的原则,采纳全面审察法和要点审察相联合的原则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审察。
三、工作流程(1)采集整理资料目录 : 资料要求全面、充足并能知足工程造价计量、确立需要。
①设计图纸、图纸会审、施工图纸、完工图纸;②施工图估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③施工合同、增补合同、增补协议;④造价工程师证和造价员证;⑤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施工同意证;⑥工程设计更改、现场签证单、工程联系函、隐蔽工程记录、资料签价单、工程实物及有关系系函等。
(2)采集计价依照及有关基础数据。
(3)熟习资料,有针对性踏勘现场,进行必需的实测实量。
(4)进行工程量的计算与校核。
(5)进行资料价钱、取费标准的审察。
(6)对供给资猜中的疑点,完工图与实质踏勘现场不符等写出版面报告交被审单位征采建议。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保障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二、审计机构1.审计机构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主体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独立的审计执业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能力。
2.审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部门,配备合格的审计人员和技术设备。
3.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审计准则和伦理规范,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审计程序1.审计程序应当包括:确定审计范围和目标、收集审计证据、进行数据分析、编制审计报告、提交审计结论等环节。
2.审计程序应当合理、全面、科学、严谨,确保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审计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审计范围1.审计范围应当包括:工程竣工决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工程竣工决算成本的计算方法、工程竣工决算结果的真实性等内容。
2.审计范围应当覆盖所有涉及工程竣工决算的资金、物资、劳务、设备等各项费用。
3.审计范围应当明确界定,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五、审计方法1.审计方法应当包括: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核实台账、分析数据、比对账单等手段。
2.审计方法应当科学有效,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审计方法应当符合财务审计的相关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六、审计报告1.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等内容。
2.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审计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委托方和相关部门,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七、审计结果1.审计结果应当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为相关部门和委托方提供决策依据。
2.审计结果应当得到相应的认可和采纳,确保审计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审计结果应当得到相关部门和委托方的认可和支持,确保审计工作的效果和价值。
八、附则本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和委托方审批。
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工作组织和领导1.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制。
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决策由审计机构负责领导全面负责。
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对下工程和承包商进行审计监督,必要时作为复核机构负责协助审计监督。
2.审计工作由审计机构的专业人员组成。
审计机构应当保证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并实施不定期的内部培训。
3.审计工作组织和领导应当符合《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承包商的审计章程、审计监督报告和《审计机关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审计工作的分工和协作1.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审计项目的特点和工作需要,结合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确定审计工作的负责人。
2.审核人员应当依法执行审计事项,并依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全面地审查项目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审计事项。
3.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之间应当相互协作,进行业务交流,及时商讨审计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准确全面地报告审计事项。
四、审计工作程序1.审计机构应当依法执行审计事项,对竣工结算文件和相关书证资料进行审核,并就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进行合法和有效的审计。
2.审计机构对竣工结算审计事项应当进行登记,报审计机关办理审计手续,并报审计机关审批才能进行审计。
3.审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审计法》等规定进行审计工作。
4.审计机构应当依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计事项的决策进行保密,并对审计事项的相关监督人员、审计工作单位和审计工作人员进行保密。
五、审计工作结果的报告和落实1.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对审计事项的结果进行报告。
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事项。
2.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审计负责人、审计监察人员、审计工作单位报告审计事项,并进行相应的落实。
3.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审计监察机关报告审计事项,并配合审计监察机关进行审计监察。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我们需要明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目标。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对工程项目的财
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审计,我们还可以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项目管理提
供参考。
我们需要设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范围。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范围应该包括工
程项目的全部财务收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项的支付、工程材料的采购、工程设备
的购置、工程人员的薪酬等。
我们需要制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应该包括以
下几个步骤:一是审计前的准备,包括收集相关的财务资料,制定审计计划等;二是进行
实地审计,包括对工程项目的实地考察,对财务资料的详细审查等;三是撰写审计报告,
包括对审计结果的总结,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对改进建议的提出等。
我们还需要设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标准。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标准应该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规性,即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是准确性,即工程项目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三是完整性,即工程项目的财务资
料是否齐全、完整。
我们需要设立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监督机制。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监督机制应
该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
内部监督主要是通过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定期对
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外部监督主要是通过接受第三方的审计,以确保审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案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案一、工程结算审核依据1、工程结算审查委托合同和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文件。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3、国家及地方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定额、造价信息、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4、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5、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6、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7、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8、工程结算审查的其他专项规定。
9、影响工程造价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工程结算审核原则1、全面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避免审查疏漏现象发生。
2、审查结算文件和与结算有关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3、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查。
4、对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参照签订合同同时,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进行审查。
5、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目予以扣减。
以少计、漏项的项目予以补充。
6、对工程结算与设计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在掌握工程事实和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并约请各方履行完善的确认手续。
7、对由总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按总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查。
三、工程结算审核内容1、审核提报资料的是否真实和完整审核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和完整。
审核包括:隐蔽验收资料、经济签证、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往来文件、竣工图、施工日志、工作量计算底稿等资料。
2、进行现场勘察,落实审计问题会同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各单位施工内容,准确界定各单位的施工范围,对于审核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向建设方、监理方有关人员了解情况、落实。
3、工程量计算审核(1)审核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是否全部完成。
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及方法
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施工已完工并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并经发包人审核签认的,应表达该工程造价为主要内容,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的行为;工程竣工结算应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合同为基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竣工决算:竣工验收是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在竣工验收之前要编制好竣工决算;竣工决算是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正确编报竣工决算,对于总结分析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提高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水平以及积累技术经济资料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编制竣工决算时要在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重新核实个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投资,使竣工决算能够真正反映出建设项目本身实际的价格;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及方法一、审计目的根据施工方送审的工程结算资料,实施工程结算审计程序,审核认定该工程结算造价,合理的确定和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二、审计原则在进行结算审计过程中,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全面审核法和重点审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三、工作流程1收集整理资料目录:资料要求全面、充分并能满足工程造价计量、确定需要;①设计图纸、图纸会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②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③施工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协议;④造价工程师证和造价员证;⑤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施工许可证;⑥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联系函、隐蔽工程记录、材料签价单、工程实物及有关联系函等;2收集计价依据及相关基础数据;3熟悉资料,有针对性踏勘现场,进行必要的实测实量;4进行工程量的计算与校核;5进行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的审核;6对提供资料中的疑点,竣工图与实际踏勘现场不符等写出书面报告交被审单位征求意见;7将有争议问题提交讨论,召开多方协商形成会议纪要,如有造价政策方面争议提请造价政策主管部门核定;9完成初步审核结果,组织与施工方核对,调整结果初稿,并对其中不确定的造价作对比分析,拿出审核意见;四、审计范围该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预算、概算以及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所有施工、采购、施工许可证、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相关部门验收报告,工程项目有关的甲方供料的收、发料单,其他相关资料等;五、审计内容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该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形成初步审核意见;该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内容包括:1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正确,工程定额选套是否合规,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2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工程量是否相符,结算依据是否合规、合法;3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用量、价格是否恰当;4利润、税金的计算基数、费率是否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5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按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权限报经批准,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备,情况是否属实、费用是否合理;6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工程进度、质量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7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有无将承包的工程和承接的工作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施工索赔是否属实并按规定计算;六、审核方法1基本步骤1按全面审计法,紧密结合会议纪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合同进行审核;2依据设计变更单,调整变更增减工程费用;3核准工程联系函,确认后进行计算;4对预算部分进行审核,分重点抽查,对有变更部分重新计算;2审核合同和签证审核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审核签证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以及是否偏离市场公允价值,是否与事实相符;3固定价部分的审核在审查时,应对施工方提交的固定价部分的工程量进行逐项审查,查看施工方是否按固定价部分的工作量逐项完成;工程变更的审查4由于工程变更会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从而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对每一份工程变更单都要严格审查其变更的程序及手续是否经设计单位、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否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5工程量的审查明确了施工方的工程量范围,就可以快速高效的计算出工程量,完成咨询报告初稿后,再逐项同施工方核对;审查工程量主要内容:1土方工程①平整场地、挖地槽、挖地坑、挖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定额计算规定和施工图纸标注尺寸,土质类别是否与勘察资料一致,地槽与地坑放坡,带挡地板是否符合定额规定,有不有重算和漏算;②回填土工程量应注意地槽、地坑回填土的体积是否扣除了基础所占体积、地面和室内填土的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③运土方的审查除了注意运土距离外,还要注意运土数量是否扣除了就地回填的土方;2打桩工程①注意审查各种不同桩料,必须分别计算,施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②桩料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桩料长度如果超过一般桩料长度需要接桩时,注意审查接头数是否正确;3砖石工程①墙基与墙身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②不同厚度的内、外墙是否分别计算,应扣除的门窗洞口及埋入墙体各种钢筋混凝土梁、柱等是否已扣除;③不同砂浆标号的墙和定额规定按立方米或按平方米计算的墙,有无混淆、错算或漏算;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①现浇构件与预制构件是否分别计算,有无混淆;②现浇柱与梁,主梁与次梁及各种构件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重算或漏算;③有筋和无筋构件是否按设计规定分别计算、有无混淆;5木结构工程①门窗是否分别不同种类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②木装修工程量是否按规定分别以延长米或平方米计算;6楼地面工程①楼梯抹面是否按踏步和休息平台部分的水平投影计算;②细石砼地面找平层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是否按其厚度进行换算;7屋面工程①卷材屋面工程是否与屋面找平层工程量相等;②屋面保温层的工程量是否按屋面层的面积乘保温层平均厚度计算,不做保温层的挑檐部分是否按规定不作计算;8装饰工程①内墙抹灰的工程量是否按墙面的净高和净宽计算,有无重算或漏算;②外墙抹灰是否扣除了门窗洞口;③踢脚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亦不增加;④地面长、宽尺寸是否按结构尺寸计算;⑤柱面贴材是否按结构外围尺寸计算;⑥天棚吊顶是否扣除了独立柱、窗帘盒所占面积;⑦楼梯扶手长度是否按延长米计算;⑧基层的材料是否与定额含量一致;9金属构件制作安装金属构件制作工程量多数以吨为单位;在计算时,型钢按图示尺寸求出长度,再乘每米重量;钢板要求算出面积,再乘以每平方米的重量;审查是否符合规定;金属构件实际测算含量是否与定额一致,是否作了换算;10水暖工程①室内外排水管道,暖气管道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②各种管道的长度,口径是否按设计规定和定额计算;③室内给水管道不应扣除阀门、插头零件所占的长度,但应扣除卫生设备浴盆、卫生盆、冲洗水箱、淋浴器等本身所附带的管道长度,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重算;④室内排水工程采用承插铸铁管,不应扣除异形管及检查口所占长度;⑤室外排水管是否已扣除了检查井与连接井占长度;⑥暖气片的数量是否与设计一致;11电气照明工程①灯具种类、型号、数量是否与设计图一致;②线路的敷设方法,线材品种等,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有无重复计算预留线的工程量;12设备及安装工程①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是否与设计相符;②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是否分清,有无把不需安装的设备作为安装的设备计算安装工程费用;6单价套用的审查工程量核准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进一步审查各分项工程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应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①结算书中所列分项工程单价是否与合同相符,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与合同价一致;②对换算的单价,应首先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量是否是预算定额所允许换算的,其次要审查单价换算是否正确;③对补充定额和单位估价表,要审查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符合现行预算的编制原则,各种生产要素消耗量的确定是否合理、准确、符合实际,单位估价表的计算是否正确,并报省造价总站确认;7审查直接费汇总直接费汇总过程中容易出现笔误,如项目重复汇总、小数点位置标错等现象,因此必须加强审查;8材料价差的审查在把握施工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的基础上,核实施工方所报单价与贵公司认定的材料价格是否相符,材料差价是否符合应找差的规定,数量、实际价格、差价计算是否准确,审核钢材、木材、水泥的消耗数据是否准确,对未办理认价手续的材料价格应重点审查,直到有关各方确认为止;9审查其他有关费用应重点审查建筑安装企业是否按相应工程类别计取费用,有无高套取费标准,审查各项费用的内容、费率和计费基础是否正确,预算外调整的材料价差是否计取了间接费;有无巧立名目,乱摊费现象;计划利润和税金应重点审查费率和税率是否符合现行规定,有无多算或重算的现象,审查所套费用定额的时间界限是否与文件规定一致,直接费或人工费、增减后,有关费用是否相应做了调整;施工配合费,审查分包其他专业项目、总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承担,以此确定配合费的费率;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对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贵公司另有要求的检验费用;甲供材料,主要审查供货地点,按不同标准计算运杂费与采购保管费;10工料机分析汇总完成上述各工序后,利用电脑软件分析工料机,同时获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七、索赔费用的审核1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承包商向建设方提出为索赔建设方向承包商提出为反索赔;2在施工的过程中,遇到了现场气候条件以外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图纸并未说明的地下构筑物或文物,经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可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3由于下述原因,纯属建设方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承包商可得到延长工期和相应的费用补偿;凡属客观原因造成的拖期即不是建设方原因,也并非承包商原因,承包商可得到延长工期,但得不到费用补偿;①建设方未能按时提交可进行施工的现场;②有记录可查的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③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所需的图纸或指示,有关的资料不准确;④合同文件中某些内容的错误或互相矛盾;⑤现场发现化石、古钱或文物;⑥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引起施工程序的变动;⑦建设方违约,非承包方原因,甲方代表要求暂停工程;⑧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和修复;⑨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要求拆除或剥离部分工程予以检查,检查结果合格的,造成工程进度被打乱,影响后续工程的开展;⑩工程现场中非总承包方原因,甲方要求分包的承包方对总承包方进行干扰的;4非承包方的责任和原因,影响施工进度和竣工时间,建设方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发布加速施工指令,承包方可得到由此增加的费用;5由于贵校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临时停工或施工中断导致费用支出增加,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认可承包方可提出索赔费用;6由于建设方不正当地终止工程,承包方有权要求补偿被终止工程上的人、材、机的全部支出和相关费用,并有权要求赔偿其盈利损失;7建设方提前占用部分工程、工程设计错误,爆发战争入侵、政变叛扰骚动、内战或内乱、核离子辐射放射性污染、超光速压力波等袭击,不可抗御天灾,致使承包方在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损失,可要求建设方偿付费用损失和延长工期;如造成合同终止,承包商还可以获得施工机械设备的撤离费用和人员遣返费用;8由于物价上涨的因素,带来人、材、机的费用不断增长,应根据合同类型确定;固定价格合同,不因物价上涨而变化;可调价格合同,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本工程应在合同中约定因物价上涨因素调整人、材、机费用的范围;9如果建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向贵校索要拖欠的工程款并索赔利息,引起合同中止,可提出索赔和诉讼;10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28天以后,任何法规、法令、政令或其他法律、规章发生变更货币及汇率变化,应由建设方补偿由此增加的开支;11承包商拖延工期,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造成建设方管理工作不能按预期安排实施、贷款利息增加、拖期带来的附加跟踪咨询服务费及监理费等;。
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计方案
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计方案一、审计目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对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造价管理和结算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合同约定和支付情况进行审计,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审计目的包括:1.确认施工阶段各项费用及支付的合理性;2.核实工程造价与合同约定金额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审计工程变更、索赔等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4.审计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5.发现并纠正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和风险。
二、审计范围1.审计工程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从设计施工到竣工结算的整个过程。
2.审计内容(1)工程造价管理及监督情况(2)工程变更、索赔及延迟工期赔偿等相关工程费用(3)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和资料真实性及合规性三、审计程序1.确定审计方法和程序审计采用文件查阅、数据核对、询问访谈、实地勘察等方法,确定审计程序和时间节点。
2.获取审计证据通过查阅项目决策文件、施工合同、支付凭证、竣工结算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审计证据。
3.开展现场勘察对工程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查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以及工程造价及结算资料的真实性。
4.核对造价与合同约定金额核对工程造价与合同约定金额是否一致,确保工程造价的真实性。
5.审计竣工结算文件和资料对竣工结算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6.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相关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
7.编制审计报告将审计结果整理成审计报告,包括审计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整改建议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审计结论。
四、审计要求1.审计人员要求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造价管理和审计经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
2.审计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确保审计结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保密要求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审计过程和结果的保密性。
(完整版)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颁布日期:1996.12.13 实施日期:1997.1.1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机关依法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其目的是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益,促进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
审计机关对上述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一)“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和合法情况;(二)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真实与准确情况。
第六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一)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二)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原因及其影响;(三)实际投资完成额;(四)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核实概算总投资;(五)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其原因,并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批准设计外投资情况。
第七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一)交付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验收手续;(二)流动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移交的真实与合法;(三)交付无形资产的情况;(四)交付递延资产的情况。
第九条审计机关对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问题。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程序,保障竣工决算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审计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环节。
第三条工程竣工决算送审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对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审计规范,确保竣工决算工作的合法、规范进行。
第五条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客观、独立原则,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可靠。
第六条竣工决算送审应当确保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和影响。
第七条各级财务审计部门应当建立竣工决算送审的正式登记制度,确保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竣工决算送审的程序第八条工程项目竣工后,相关单位应当将竣工结算文件及相关资料送交财务审计部门进行审理。
第九条财务审计部门应当在接到审核文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料核对和审计工作。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原则和方法,对竣工结算文件逐项进行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和准确。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结束后,及时出具审计意见,并报送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领导审批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审计意见,对审计工作的结果进行确认,并出具审批文件。
第十三条领导审批部门应当将审批文件及审计意见送交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进行推动和落实。
第三章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责任与义务第十四条各级财务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进行。
第十五条审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的真实可靠。
第十六条领导审批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审计意见,对审计结果进行确认,并及时推动审计结果的执行。
第十七条相关单位应当配合财务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相关单位应当对审计工作结果负有责任,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和落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理顺工程结算工作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工程结算管理是我公司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成本降低到最低限度。
3、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工程成本管理工作。
工程变更各部门职责及流程施工单位已完工程的工程数量与现场实测数量必须保持一致,不得超出竣工图数量。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优化变更引起的工程数量变更,施工单位需提报变更,相关变更流程及各部门变更审核过程中的职责如下:1、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并提供变更前后施工图、变更数量统计表、项目部签证资料、项目部签字确认的施工方案、现场照片等影视资料等可用于复核的支撑性材料(附件5)。
2、工程部各项目部:项目部负责人对现场实际完工情况负责。
主要负责审核各施工单位提报《工程变更联系单》及其附件是否与现场实际完成情况相符。
在工程变更审批流程中,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变更项现场是否完全实施进行确认审核(必须明确批复现场是否完全按变更后施工),并审核相关附件资料是否完整,审核意见在《工程变更审核意见表》中签署。
项目负责人依据投融资部反馈的审核意见表,按最终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变更结算。
Vv v3、设计部:复核《工程变更联系单》中所附的变更前后施工图是否属实。
4、投融资部投融资部:投融资部为工程变更流程的主导部门。
依据各部门最终审核意见,对施工单位上报《工程变更联系单》进行工程数量及变更金额审核,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意见在《工程变更审核意见表》中签署,并将最终意见书扫描件发送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依据最终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变更结算。
竣工结算各部门职能及流程1、工程部:工程部为竣工结算流程的发起部门。
工程部及辖下项目部负责人,对现场实际完工情况负责。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相关资料附件详见(附件6)。
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实施办法
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加强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行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依据《XX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审计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竣工结算,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并经学校基建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承包方依据施工承发包合同约定,在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申请办理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审计处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规范高效原则,对基建管理部门送审的工程造价审核意见书、计价依据等结算资料(含承包方工程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效益性,独立进行审核、确认和评价。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造价在审计起点金额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编审时限:基建管理部门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的时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报告编制与报审工作。
审计处在收到基建管理部门报送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前提下,一般情况在以下时限完成审核:500万元以下项目工作时间为20天,5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项目工作时间为30天,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项目工作时间为45天,5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工作时间为60天。
基建管理部门竣工结算初审时限参照审计处审核时限。
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送审资料审核要求:对于合同金额或经基建管理部门审核的承包方结算造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基建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负责组织审核并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意见书,填写《XX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表》,连同全套结算资料送交审计处,送审资料中的计价依据,应一次性提供完整。
对于合同金额或经基建管理部门审核的承包方结算造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只对工程结算的计价依据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审核,审计处进行全面竣工结算审计,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开展包括不限于结算审计复核的管理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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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引言
竣工结算审计是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决算工作的基础。
具有重大经济意义和法律
效力,是维护建设单位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应该积极推动竣工结算审计工作,规范施工企业行为,促进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得到保障。
本文将介绍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包括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概念、流程与要点。
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概念
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对施工企业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审计和评审的工作。
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核对、工程造价核算、质量和安全合规性评价等工作,是建设单位审核决算的重要环节。
竣工结算文件应当按照工程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包括投标报价单、预算和
决算等文件。
竣工结算文件的审核、审计和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严格把关,确保竣工结算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竣工结算审计的流程与要点
竣工结算审计的流程包括初步审核、审计、审核结论汇报和结论出具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
初步审核
初步审核是指初步审查竣工结算文件,确认竣工结算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
准确性。
初步审核要点如下:
1.检查竣工结算文件的完整性,并确认竣工结算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
和合同约定相符;
2.检查竣工结算文件中的价格变动因素,包括物价、税金、利润、优惠、
提成等,确认计算正确;
3.检查竣工结算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核实各项工程量是否真实、完整、
准确。
审计
审计是指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全面检查和审计,确认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合
法性,审查各项费用是否合理、合法。
具体要点如下:
1.对竣工结算文件中的各项费用进行严格审查,检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和合同约定,对于不合理的费用,要求施工企业重新核算;
2.对竣工结算文件中存在的修改和增加工程进行审核和核算;
3.审查施工企业的施工计划、进度、质量等方面的资料,确认竣工文件
的质量和安全符合有关规定;
4.对竣工文件中存在的疑点和争议进行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审核结
论。
审核结论汇报
审核结论汇报是指将竣工结算文件的审计结果汇总,向决策层做出汇报。
具体
要点如下:
1.汇总竣工结算文件的审计结果,进行梳理和整理;
2.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报,提出解决方案,防止类似问题再
次出现。
结论出具
结论出具是指根据竣工结算文件的审计结果,出具审计结论。
具体要点如下:
1.对竣工结算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工程量核实结果、费用
审核结论等;
2.对审计结论进行合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向决策层做出汇报。
结语
竣工结算审计是建设单位审核决算的重要环节,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在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作用,做好竣工结算文件的初步审核、审计、审核结论汇报和结论出具等环节,确保竣工结算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