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处置及上报制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处置及上报制度
一、感控管理科具体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监测工作。
二、工作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遵守下列处置原则
(一)当事人应立即紧急处理伤口,从近心端向远端尽可能挤出多的血液,在流动水下进行冲洗,用0.5%碘伏或75%乙醇进行消毒,同时上报主任或护士长(如为HIV暴露源应保密)。
(二)科主任或护士长需对暴露者情况进行核实,在局部处理的同时,逐项如实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的相关内容。
(三)尽快向感控管理科报告。
暴露者在感控管理科指导下,完成职业暴露登记手续。
(四)以尽快确定暴露源,若暴露源为HIV/AIDS的,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组织评估专家进行评估。
(五)通过评估需给予药物阻断的,填写药物申请表,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六)对暴露者开具检测通知单,进行本底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测。
(七)如为其他病原体职业暴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八)建立职业暴露者的健康档案,定期跟踪检测与评估,并随访咨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S].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防护指导原则》[S].2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S].2019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