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标志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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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我市地名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我市地名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我市地名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我市地名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最近,省民政厅、公安厅转发了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地名标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进一步加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系统化建设,维护地名标志作为国家法定标志物的严肃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省民政厅、公安厅结合我省的实际,也对我省地名标志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市自2003年开展地名设标工作以来,大部分镇街已完成路、街、巷、楼(门)牌设标工作,到目前止,全市共设置路、街、巷牌46000余座,楼(门)牌50万块,2008年前我市还将完成市、镇(街)、村(社区)等系列地名标志的设置,形成一套实用、美观的城乡标准地名标志,为广大群众提供地名指路、导向服务。

为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确保地名标志长期发挥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一、继续大力推进地名设标工作尚未完成路、街、巷、楼(门)牌设标工作的镇(街),要按照《关于在全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东府办〔2005〕11号)要求,今年底前,要按时按质完成设标任务;同时,全市从今年起开展设置市、镇(街)、村(社区)标志牌工作,各镇街要大力配合,抓好落实,力争在2008年前达到我市市、镇(街)、村(社区)标志与路、街、巷、楼(门)牌齐全配套,实现我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一套实用、美观的城乡系统标准地名标志”的目标。

地名标志类

地名标志类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记表——填写表格
登记单位: (公章)
标志名称
解家庄
所在(跨)行政区
太保庄街道
设立单位
潍坊市霞山区太保庄街道解家庄村委会
设立时间
1992年5月
废止时间
材质
大理石
规格
标志照片文件名










1.标志名称:是指地理实体的名称,是什么名称就填什么名称,必须和拍摄的图片一致。
7.照片:照片应含有背景,用相机照,大小为2-4M。
2.所在行政区:填写最小的乡级行政区划范围,如:南关街道、谭坊镇等。
3.设立单位:填写管理或设立本标志的单位,如:世纪华庭填写烟台南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设立时间:是指设立标志的时间。
5.材质:分木质、铁质、理石、花岗岩、石质、亚克力、混凝土等。
6.规格:是指标志部分的具体尺寸,应为长×宽×高,单位毫米。

地名普查试点地名登记表

地名普查试点地名登记表
电话区号
0578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323507
所在(跨)行政区
沙湾镇
登记时间
2011.7
登记人
魏敏
登记单位
沙湾镇人民政府
1
高程(米)
580
东经
119°26′
至东经
北纬
27°51′
至北纬
坐标系
测量方法
类别名称
全宗号
案卷号
目录号
是否规划

分类号
村民委员会
类目名称
类目代码
规划时间
地名含义
相传,建村时,该山地树木茂盛,经常有老虎出没,方言称虎为“大毛”,故名毛山头。
历史沿革
建国后,建立毛山头行政村。1958年称毛山头生产队,1961年改为毛山头大队。1984年称毛山头行政村,1992年建村民委员会。
地理实体描述
驻地毛山头,位于沙湾西面。辖毛山头,金珠下,七里坳,水竹湾,平坦,严坳,上九岱,双格潭8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149户,510人。耕地416亩,其中水田208亩,山林7108亩。油茶面积2000亩,杨梅100多亩,茶叶20亩。北面与沙湾镇炕头村接壤。村内地理位置陡,黄泥土丘陵。但是山高致顶,水源不足。村民主要以农业生产、外出务工为主,经济作物以杨梅基地为主。
多媒体信息
其他信息
2010年底,沙湾交界玗至毛山头康庄公路顺利开通并完成路面硬化。2011年,毛山头进行村庄整治,全面进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资料来源及出处
县地名志资料(Βιβλιοθήκη 990,1981)备注类型
行政村
人口(人)
510
面积(平方公里)
下级组织
辖区范围
辖毛山头,金珠下,七里坳,水竹湾,平坦,严坳,上九岱,双格潭8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

山东省地名普查业务培训现场问答和网络问答74题(王作山整理)

山东省地名普查业务培训现场问答和网络问答74题(王作山整理)

山东省地名普查业务培训班现场解答和网络解答80题淄博、泰安、滨州、临淄、青州、阳信等地名普查办解答人:东营市民政局王作山二〇一五年四月目录1、如何清查地名目录?有哪些步骤?2、县直行业部门及乡镇街道、单位,地名普查表格的分配问题?3、地名含义、地名沿革中出现的曾用名的刨根问底问题?4、地名普查登记表填写中容易出错的问题有哪些?5、地名目录的编写包括哪些内容?6、地名普查登记表的印刷问题?7、对地名普查办人员分工,是按行政区域还是按行业?8、代管多个乡镇的开发区,如何进行地名普查?9、请理顺一下县区地名普查的基本步骤?10、如何确定地名普查的对象?11、对规模较小地理实体的普查如何掌握?12、对各成员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13、成员单位如何支持和配合地名普查工作?14、历史地名如何普查?15、在淄博境内的央企、省企,由哪个部门负责信息采集?16、私有企业、家庭作坊是否作为地名普查对象,普查到多大规模?17、村里的幼儿园、小学、卫生室、超市是否普查?18、乡镇街道,具体该调查哪些内容?19、如何选择普查的地名标志?20、修订地名普查工作图,其地名的选择问题?21、对涉及军事单位和军事设施的普查问题?22、基层地名普查人员的补助问题?23、对行业信息资料(比如水利普查资料),除认真按照其相关数据填写地名普查登记表外,还需要增加什么内容?24、企业的住址、名称含义、历史沿革如何填写?25、党政机关是否填写地名标志登记表?26、房屋如何确定普查范围?27、哪些企业符合地名普查条件?28、党政机关是否只填写党政机关类地名普查登记表和事业单位类地名普查登记表?29、道路已经修好,且有规划名称,但没有设立标志,是否需要地名普查?30、企业信息是由工商局提供,还是由经信局提供,还是由乡镇负责提供?31、文物部门有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80余处,都需要进行填写吗?32、机关与其他单位共用办公楼,且产权不属于本单位,是否需要普查,相关内容如何填写?33、合并的医院,如皇城中心卫生院由皇城医院和北羊医院合并,现存皇城中心卫生院,北羊医院已消失。

标识标牌统计表

标识标牌统计表

标识标牌统计表摘要:1.标识标牌统计表的概述2.标识标牌统计表的内容3.标识标牌统计表的作用和意义4.如何编制标识标牌统计表5.标识标牌统计表的实际应用案例正文:一、标识标牌统计表的概述标识标牌统计表是一种对特定区域内标识标牌进行系统性、规范化管理的有效工具。

通过对标识标牌的数量、类型、位置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有助于提高标识标牌的管理水平,提升公共安全与便利。

二、标识标牌统计表的内容标识标牌统计表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标识标牌的基本信息:包括标识标牌的名称、编号、类型等;2.标识标牌的数量:对特定区域内的标识标牌进行数量统计;3.标识标牌的位置:详细记录标识标牌的具体位置,方便人们快速找到;4.标识标牌的功能:描述标识标牌的具体功能,如指示方向、提供信息等;5.标识标牌的状态:记录标识标牌的新旧程度、是否完好等,便于检查和维护。

三、标识标牌统计表的作用和意义标识标牌统计表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以下作用和意义:1.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对标识标牌的系统性管理,可以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2.保障公共安全:及时检查和维护标识标牌,可以确保标识标牌的准确性,有效保障公共安全;3.方便市民出行:详细的标识标牌统计表有助于市民快速找到相关设施,提高出行便利性;4.提升城市形象:规范、清晰的标识标牌可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四、如何编制标识标牌统计表编制标识标牌统计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收集资料:了解特定区域的标识标牌情况,收集相关资料;2.设计表格: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设计合适的表格模板;3.填写表格: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表格内容;4.审核修改:对填写好的表格进行审核和修改,确保内容的准确性;5.整理归档:将完成的标识标牌统计表整理归档,方便日后查阅和管理。

五、标识标牌统计表的实际应用案例某城市在开展城市标识标牌整治工作时,采用了标识标牌统计表对全市范围内的标识标牌进行管理。

通过编制标识标牌统计表,该市实现了标识标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公共安全水平,提升了城市形象。

普查登记表单位.doc1

普查登记表单位.doc1
河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登记表
(A9-1.单位类—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企业、军事单位)
河北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定县(市、区)新安乡镇、街道新安村车站街第58号
地名代码(1)
正定县新安中心卫生院
类别名称类别名称(2)
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
标准名称
汉字(3)
正定县新安中心卫生院
别名别名(4)
正定县第二人民医院
汉语拼音(5)
Zhengdingxianxinanzhongxinweishengyuan
简称(6)
民族文字(7)
语种(8)
汉语
图上名称(9)
正定县新安中心卫生院
时间代码(10)
现今地名/历史地名
地理位置
(11)
东经
°′″
至东经
°′″
北纬
°′″
至北纬
°′″
地名含义(12)
新安中心卫生院是新安镇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综合性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培训等。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图号(年版)(16)
比例尺(17)
备注(18)
(19)填表人:审核人:登记时间:年月日登记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E)
职工人数(F)
65
所属行业(G)
医疗卫生
电话区号(H)
0311
电话(I)
88270120
业务范围(J)
地址(K)
正定县新安镇新安村车站街58号
单位网址(L)
所在(跨)行政区(M)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登记表(样表)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登记表(样表)
业务范围:为全民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预防保健,开展全科治疗。
联系电话:************(办公室) ***********(急诊科)
邮政编码:******
机构组成:1.行政科室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医务科、医教科、护理部、防保科、信息科、总务科等;2.临床科室设急诊科、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五官科、肛肠科、皮肤科、康复理疗科等;3.辅助科室设影像科、检验科、功能检查科(心电图室、B超室)、碎石室、药剂科、预防保健科等。
地理实体概况*
医院简介:**市**区人民医院位于**区桂**街道,地址是**市**区*******。医院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平方米。全院编制病床数****张,实际开放****张。全院编制人数****人,在职人数****人,其XX生技术人员****人,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医院内设**个门诊部和**个住院部。
其他信息:隶属**区卫生和健康局。
多媒体信息
——
资料来源
**市**区人民医院填写上报
备注
——
登记人*
******
登记时间*
2018-4-21
登记单位*
**市**区人民医院
审核人
******
审核时间
2018-4-21
附相关相片:
***************
***************
图号(年版)*
——
坐标系*
2000
比例尺*
1:50000
密级*
秘密
东经*
——
至东经
——
北纬*
——
至北纬
——
测量方法*

地名信息普查登记表

地名信息普查登记表

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









地名信息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登记单位(公章):
矿区登记单位(公章):
工业区、开发区登记单位(公章):
农、林、牧、鱼区登记单位(公章):
贸易区、口岸登记单位(公章):
群众自治组织登记单位(公章):
居民点登记单位(公章):
车站、停车场登记单位(公章):
水运港口登记单位(公章):
井登记单位(公章):
水库登记单位(公章):
池塘、海塘登记单位(公章):
蓄洪区登记单位(公章):
发电站登记单位(公章):
纪念地、遗址登记单位(公章):
公园、风景区登记单位(公章):
自然保护区登记单位(公章):
亭、台、碑、塔登记单位(公章):
广场、体育场登记单位(公章):
滩涂、海岸登记单位(公章):
半角、岬角登记单位(公章):
河流登记单位(公章):
泉登记单位(公章):
山脉、丘陵登记单位(公章):
地名标志。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名标志的管理,维护地名标志的规范与统一,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提高地名标志管理水平,根据《地名标志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地名标志管理工作。

第三条地名标志应当准确地反映地方的历史、地理、文化、自然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地名标志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保障地名标志的合法权益,完善地名标志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提高地名标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便利性。

第二章地名标志的命名和备案第五条地名标志的命名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言语音规律,遵循地方特色,保持地方文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六条地名标志的命名应当以官方名称或者历史悠久、广为人知的名称为准,不得含有迷信、低俗、猥亵等不良信息。

第七条地名标志的命名应当遵循公众参与原则,听取社区、居民代表、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第八条地名标志的命名应当明确地方的地理位置和区域范围,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第九条地名标志的备案,应当由地名标志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并及时予以公示。

第十条地名标志的备案应当包括地名的详细信息、命名依据、历史渊源等相关资料,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地名标志的设计和设置第十一条地名标志的设计应当注重统一性和创意性,整体造型与地方特色相协调。

第十二条地名标志的设计应当体现地方文化和自然环境,具有辨识度、吸引力和美感。

第十三条地名标志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确保安全性、耐用性和可维护性。

第十四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应当遵循合理布局、适度密度的原则,避免过度夸张和臃肿。

第十五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应当考虑行人和车辆的视线距离,确保信息传递的清晰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和自然景观。

第十七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应当人性化和便民化,方便人群的查找和导航。

第十八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应当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标志清晰、干净、整洁。

第四章地名标志的维护和保护第十九条地名标志的维护和保护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注重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二篇)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二篇)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名标志的管理,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使用,维护地名标志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保护地名资源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地名标志是指为了标识地名而设置的标志、牌匾、牌楼、牌坊或者其他物体。

第三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应与地名的规范相符,并符合地方政府的规划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地名标志的管理主体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应设立地名标志管理机构,负责地名标志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地名标志应具备地名准确、标识明确、内容规范、文字清晰、材质耐用和布局美观等基本要求。

第六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不得误导观众和导致混淆。

第七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应遵守地方政府的规划和管理要求,不得有违反地方政府规划和管理要求的行为。

第八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应遵守有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内外通用的地名设置和使用标准。

第二章地名标志的设置第九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地名的位置、特征和历史背景合理确定,严禁随意设置地名标志。

第十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应与地方政府的规划和管理要求相符,对于城市,应根据城市的规划蓝图和开发方向进行设置;对于乡村和山区,应根据农村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进行设置。

第十一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应遵循简约、明了、突出的原则,以确保地名标志的识别能力和辨识度。

第十二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与建筑物、自然景观等相结合,形成整体美观的城市形象。

第十三条地名标志的设置应采用耐久材质和优质工艺,确保地名标志的质量和寿命。

第十四条地方政府应对地名标志的设置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地名标志不得擅自设置和使用。

第三章地名标志的使用第十五条地名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地方政府的规划和管理要求,不得超出标志的功能和用途。

第十六条地名标志的文字应清晰、规范、易于辨识,不得使用错误、模糊或者生僻的字词。

第十七条地名标志的颜色和形状应根据地名的特点和用途进行选择,以符合地名的内涵和特点。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范文(3篇)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范文(3篇)

地名标志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为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标志,是指为社会公众使用所设立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包括(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二)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三)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四)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六)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地名标志实行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地名标志产品由民政部门监制。

第四条地名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界交流交往服务。

第五条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增强公民依法保护地名标志的意识。

第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门(楼)编码可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也称距离编码)进行。

采用序数编码的,从街(路、巷)起点起,每户一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采用量化编码的,以街(路、巷)起点到门户中心线距离量算,每____米为一个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第八条地名标志设置一般应与城乡建设同步,做到统一规划,布局合理,位置明显,导向准确,坚固耐用,美观协调。

第九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应设在位于主要交通道路的行政区域界线上。

(二)居民地名称标志应设在居民地的主要出、入口处。

(三)街(路、巷)名称标志应设在街(路、巷、胡同、里弄)的起止点、交叉口处。

起止点之间设置地名标志的数量要适度、合理。

(四)楼、门编码名称标志应设在该建筑物面向主要交通通道的明显位置。

(五)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应设在所处的主要交通道路旁或该自然地理实体显著位置。

(六)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名称标志,设在该建筑物面向主要交通道路的明显位置。

通用地名登记表

通用地名登记表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登记表
标准名称
简称
别名
曾用名
标准名称读音
使用时间
命名时间
所属类别名称
所属行业
地名来历
地名含义
历史沿革
地理实体描述
照片
提供本地名图片、要求远近各一张。照片要求:照片要横拍,清晰无杂物、无遮挡、无曝光,远近各一张,远:能照到整个区域的轮廓,近:能看清牌子,如果既能拍清整个轮廓,又能拍清牌子,一张就可以。照片需要按照地名标准名称命名,交电子版到县普查办。
资料来源及出处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审核人(签字):
填பைடு நூலகம்单位(签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地名普查工作图标绘1-幻灯片1

地名普查工作图标绘1-幻灯片1
意性表示。 ⊙ 蓝色代表图解位置,工作图上必须
准确表示
_____蓝色下划线表示指定图上标的名称
红线画框表示指定Biblioteka 上注记的名称红线画框内有45度红斜线表示删
除图上该地名注记。
红色——地名修改、删除 蓝色——未变动等
1、2、3---------图内地名注记编号,图外注 记编号地名名称
3.工作图地名标绘综合表示
⊙ 宋山口 宋山口镇 -----表示图上注记变 更(图解法定位),宋山口变更为宋山口镇
⊙ 中医院 2-----表示图内注记不开的图上 变化地名(图解法定位),图外标注:2-平阴人民医院
六、地物的修测
修测与地名相关的重要变化地物,如道路、 铁路,主要街道等。
实测的地物在工作图上用红色线段示意表 示,成果图准确表示,
选择表示的地名
根据图载量城区街、路、巷,胡同、里弄 等地名,以普查成果图能表示为原则,选 择主要的标绘,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 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建筑 物、单位名称等地名根据图面承载情况可 选择标绘,也可不标绘在图上 。
地名在地图上定位原则
有驻地的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 治组织、单位等地名,以驻地为定位点;
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 力设施、纪念地、建筑物等地名以该地物 为定位点。
线状地名以地物中心线定位,面状地名以 地形的几何中心或最高点为定位点。
五、工作图符号、注记、颜色整饰 要求
1.符号及着色要求 使用直径03mm红蓝两色⊙符号表示地名位置。
圆圈内中心为地名定位点。 ⊙ 红色代表实测位置,工作图上可示
⊙ 张庄 ---表示图上地名名称及位置不变(图解 法定位)。
⊙ 李家庄---图上新增地名(实测法定位)。图上 可示意性表示。

民政部、交通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监局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

民政部、交通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监局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

民政部、交通部、国家⼯商局、国家质量技监局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号:民发[2000]67号颁布⽇期:2000-03-09执⾏⽇期:2000-03-09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办公室、交通厅(局)、⼯商局、质量技监局: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贯彻执⾏城乡地名标牌国家标准,规范我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推动我国地名标准化,以适应改⾰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决定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从2000年初⾄2004年底,⽤5年时间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即:街、路、巷、楼、门牌)。

地名标志的内容、规格和材料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的GB17733.1―1999《地名标牌城乡》强制性国家产品标准(见附件)执⾏。

各地要制定年度城市地名标志设置⼯作计划,于2000年6⽉底前将第⼀批设标城市名单上报民政部。

⼆、全国城市中的街、路、巷、楼、门均应设置地名标志。

已设置地名标志的城市应在5年内更换标准的地名标志,使全国城市地名标志规范统⼀,符合国家标准。

三、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办公室与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在当地政府统⼀领导下,把城市设标⼯作列⼊议事⽇程,充分发挥各级地名管理部门的职能作⽤。

各级交通、⼯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给予积极⽀持和密切配合,把城市设标⼯作做好。

四、设置地名标志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各地⾃⾏解决,其中部分地名标志设置可采⽤⼴告招标形式解决所需经费。

各地在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开展⼴告招标时,应遵守⼴告管理有关法制、法规,并依照《户外⼴告登记管理规定》履⾏户外⼴告审批登记⼿续。

附: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牌城乡》(GB17733.1―1999)(1999年4⽉1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1999年10⽉1⽇起实施)前⾔本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参考了⽇本JISZ9100―1987《蓄光安全标志板》和JISZ9105―1984《反射安全标志板》。

柳林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

柳林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
柳林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
姓名 主创者工作单位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作品内容 创意说明 固定电话 身份证号码
(可另附纸)
(可另附纸)
我承诺:我阅读、理解并接受《柳林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启事》相关要 求和规定,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签名/盖章:
日期:
注意事项: 1、如创作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须 有创作者的法定监护人在签名栏内附签。 2、如创作者为机构,须有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 3、空白表格复印有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狼西小学附属幼儿园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

狼西小学附属幼儿园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

表53:事业单位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编制单位:(公章)编号:填表说明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注:录入范围是不论是否独立存在,全部进行地名信息采集。

在“其他信息”栏中增加事业单位分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标准地名(汉字):指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汉语)书写,并经过官方认可的地名全称。

2、使用时间:按照地名的实际使用状况分为“现今地名”和“历史地名”,可选择填写。

3、简称:是指经过官方认可或约定俗成的地名的简单称谓。

凡地名简称不通用、来源不详或不能确认的则不填写。

4、别名:是指某一地理实体标准地名及其简称以外的其他现行名称,如亦名、旧名、雅名等。

5、曾用名:曾经使用过的名称,按使用先后顺序填写。

如果曾用名较多,可有选择地填写,用字要固定,以不超过3个为宜。

6、所在(跨)行政区: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所位于(跨)的行政区,填写乡级(含)以上行政区名称,无须在其前面加冠其上一级政区名称。

7、地名的来历、含义:事业单位名称的地名含义部分,统一填写为“因所在行政区域及工作职能而得名。

”8、历史沿革:指该地名的历史演变情况,尽可能详细说明。

包括何时命名更名、隶属关系调整、地址迁移、工作职能(含级别)变化等。

地名的历史沿革要追根溯源,详细考证,具备准确的来源出处。

9、地理实体概况:是指概述该地理实体除名称以外的相关属性信息(陈述式)。

填写内容主要是地名相关信息所列项目要素,其基本要求是:一是填写的信息内容要真实、可靠;二是与规范的项目要素框架相符;三是与掌握的现势信息资料相符。

10、地理方位:是指地理实体在乡级(含)以上行政区的概略方向,较大面状地名、较长线状地名、重要点状地名以县(或县城)为参照物,其他地名以乡镇(或县城、乡镇政府驻地)为参照物,并适当增加距离。

如:××学校位于××镇的××方向,距离镇驻地××. ××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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