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高校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的难点与对策
高校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的难点与对策作者:刘罡来源:《中国内部审计》2022年第10期[摘要]随着高校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全面落实审计署、教育部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通过审计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已经成为今后高校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通过对高校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进行分析,对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等进行研究,为高校今后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提供一些路径和借鉴参考。
[关键词]高校内部控制审计对策一、引言2018年,审计署发布的《審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将内部审计的内涵由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扩展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2020年,教育部修订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重申内部审计内涵,增加了内部控制审计职责。
对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健全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计监督,已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之一。
近年来,虽然高校基本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但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通过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建设。
二、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难点(一)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缺乏相关配套制度审计署、教育部发布实施的内部审计规定均提出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但是只有原则规定,没有制定相关配套制度。
内部控制审计虽然有《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作出的基本规范,但还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操作规范,影响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开展与工作质量。
(二)高校内部控制审计发展还不平衡近年来,高校按照制度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但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刚刚起步,还未真正全面开展。
有的高校对内部控制审计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推动内部控制审计的动力;有的高校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也准备开展,但缺乏指导性操作规范;有的高校以年度内控评价替代审计,或者在其他类型审计中关注内部控制等,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职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高校内部控制审计内容还未明确高校内部控制审计是针对高校内部控制开展的审计工作。
高校内部控制涉及面广,既包括学校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如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还包括学校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如预算、收支、资产、采购、合同、工程、后勤、产业等业务。
内部审计业务知识概述
《标准》
标准被分为三类:属性标准、工作标准和实施标准。 属性标准反映提供内部审计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的属性;(1000宗旨权利和职责;
1100独立性和客观性;1200专业能力与应有的职业谨慎;1300质量评价与改进程序) 工作标准对内部审计服务的本质进行说明,并提供了可以衡量绩效的审计服务的标
准。(2000内部审计活动管理;2100工作性质;2200业务计划;2300业务的实施; 2400结果的通报;2500监督进展;2600管理层对风险的接受) 属性标准与工作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内部审计服务。 实施标准对属性标准与工作标准进行扩展,为内部审计开展确认和咨询活动的具体 业务提供标准。这些标准最终将指导解决一些具体行业、具体区域或具体审计服务 的问题。(包含在属性标准和工作标准中,标志A,C)
2. 内部审计客体
内部审计客体,其实质是指内部审计对象和 内部审计业务范围。
IIA最近发布的调查报告将内部审计职能涉及 到的活动分为三大类25项:
内部控制活动(14项) 风险管理活动(5项) 公司治理活动(6项)。
内部控制活动
合规性审计
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评价 经营审计
项目管理审计
安全评价和调查
业务类
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 查和报告
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原第 25号
、第 26号、第 27号合并修订)
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原来
12号【遵循性审计】、16号【风险管理审计】、21号【内部审计的控 制自我评估法】、(23%) 风险管理程序审计(20.4%) 战略和绩效的结合评价(19.9%) 道德审计(19.9%) 与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FRS)标准接轨(
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的治理效应
研究意义
研究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的治理效应 ,有助于深入了解内部控制审计对企 业治理的影响,为企业制定更加科学 合理的内部控制审计政策提供理论支 持和实践指导。
通过研究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的治理 效应,还可以为政府监管部门制定相 关政策提供参考,促进企业治理水平 的提升和风险防控能力的加强。
降低企业风险
减少舞弊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检 查和评价,可以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 减少舞弊风险。
控制财务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及时发现财务风险,提出预警和 建议,帮助企业采取措施控制财务风险。
降低战略风险
通过对企业战略和业务活动的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可以发现潜在的战略风险,为企业提 供战略调整建议。
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性内部控制审 计可以促进组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国内外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状况
国外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
在国外,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相对成熟。美国萨班斯法案(SOX)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进行内部控制审计,这推动 了国外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也积极推动全球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审计标准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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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实施中存 在的问题
内部控制审计标准不统一
审计标准不清晰
目前,我国内部控制审计的标准尚未统一,导致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时缺乏明确的依据和标准,影响审计结果的准确 性和公正性。
审计标准不完整
现有的内部控制审计标准未能涵盖所有相关领域,导致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时可能忽略某些重要方面,从而影响审计 结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全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全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准则第四条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三章作业准则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014年1月1日施行)(DOC)
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计划的编制与执行,保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审计工作或者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安排。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审计方案。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预期要完成的审计任务所作的工作安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审计方案是对实施具体审计项目所需要的审计内容、审计程序、人员分工、审计时间等作出的安排。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年度编制下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批准;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审计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审计方案,并报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活动。
在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审计计划进行调整。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年度审计计划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九条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应当结合内部审计中长期规划,在对组织风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确定具体审计项目及时间安排。
第十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年度审计工作目标;(二)具体审计项目及实施时间;(三)各审计项目需要的审计资源;(四)后续审计安排。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前,应当重点调查了解下列情况,以评价具体审计项目的风险:(一)组织的战略目标、年度目标及业务活动重点;(二)对相关业务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三)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风险管理水平;(四)相关业务活动的复杂性及其近期变化;(五)相关人员的能力及其岗位的近期变动;(六)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2013-09-02 10:0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保证其审计质量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执行的制度、程序和方法。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与程序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下列目标:(一)保证内部审计活动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和本组织内部审计工作手册的要求;(二)保证内部审计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达到既定要求;(三)保证内部审计活动能够增加组织的价值,促进组织实现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分为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审计项目负责人通过督导、分级复核、质量评估等方式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控制。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内部审计机构质量负责。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需要考虑下列因素:(一)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形式及授权状况;(二)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与专业结构;(三)内部审计业务的范围与特点;(四)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五)其他。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下列措施:(一)确保内部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二)保持并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三)依据内部审计准则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手册;(四)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及项目审计方案;(五)合理配置内部审计资源;(六)建立审计项目督导和复核机制;(七)开展审计质量评估;(八)评估审计报告的使用效果;(九)对审计质量进行考核与评价。
第四章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项目负责人对审计项目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审计项目的性质及复杂程度;(二)参与项目审计的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三)其他。
《中国新内部审计准则》解读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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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则的使用范围
[条文]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 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 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解读] 扩大了审计主体的范围,旧准则表述为适用于各类组 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新准则》增加了适用范围。“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 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表 明,除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外,还有两类不属内部审计的人员, 如:聘请委托中介机构及社会审计人员、其他临时参与内审业 务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也应遵守《基本准则》。
[解读] (1)老准则: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组织风险、管 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 合理安排。
(2)《新准则》文字上作了适当修改; (3)《新准则》第十条、第十二条两次提到“组织风险”问 题,由此可能,内部审计的开展要充分重视和考虑“组织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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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审计方案
(三)准则讨论修改阶段
2012年8月,准则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准则修订稿初稿进行讨 论,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12年10-11月,对准则体系结构、 内容6 再次进行了调整,于2013年1月形成了准则征求意见稿。
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四大区别
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四大区别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是同一个意思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然而它们却是有一定的联系的:内部控制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的相关性明确体现在它们的工作目标,两者虽有相似但却是有区别的,本问为您阐述其中的四大区别。
内部控制审计,根据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01号明确规定,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内部控制评价又被称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由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将内部控制评价界定为:“组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既存在联系又存在区别。
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的联系与此同时,两者都是围绕着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来确定具体审查和评价的内容的,且两者的工作程序也基本一致。
如果组织的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授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此时两者的工作主体也是一致的。
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的区别区别一:责任主体不同内部控制审计是由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实施的一项内部审计活动,是根据组织对内部审计的总体计划实施的,其责任主体无疑是内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则是在组织内部实施的一项管理活动,其责任主体是组织的董事会,是组织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实施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不属于审计行为。
当然,在很多情况下,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可能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工作委托给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但是即便在这样的情况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终责任主体依然是组织的董事会,而不是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即组织的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最终的责任。
区别二:实施的强制性不同外部监管机构对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并无强制性要求,内部控制审计往往是根据组织内部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要求,结合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安排实施的。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最新2014版全)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行为,维护内部审计职业声誉,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当具有的职业品德、应当遵守的职业纪律和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遵守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声誉。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保持诚信正直。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审计职业判断.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按照规定参加后续教育。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按照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信息。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规范要求的,组织应当批评教育,也可以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
第三章诚信正直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诚实、守信,不应有下列行为:(一)歪曲事实;(二)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三)进行缺少证据支持的判断;(四)做误导性的或者含糊的陈述。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廉洁、正直,不应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二)屈从于外部压力,违反原则。
第四章客观性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而影响职业判断。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前,应当采取下列步骤对客观性进行评估:(一)识别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二)评估可能影响客观性因素的严重程度;(三)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者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识别下列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一)审计本人曾经参与过的业务活动;(二)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三)与被审计单位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四)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密切的私人关系;(五)遭受来自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六)内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七)其他。
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1.前言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的一项重要管理工具,其准则的制定对于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障企业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上对内部审计的准则制定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讨论,以期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净化商业环境。
2.内部审计的基本概念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经过独立、客观、全面审查,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进行评价的一种管理活动。
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提升内部审计效益。
3.内部审计准则的重要性(1)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能够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执行标准,对内部审核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合法、规范进行。
(2)提高审计质量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可以帮助内部审核员更好地审查和评价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提高审计质量,保障企业利益。
(3)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能够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4.内部审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内部审计准则主要包括内部审计活动的计划与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与报送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内部审计活动的计划与组织内部审计准则对于内部审计活动的计划与组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内部审核员应当制定合理的审计计划,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内部审核员应当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外部干扰。
(2)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准则对于实施内部审计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内部审核员应当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对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进行审计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3)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与报送内部审计准则对于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与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内部审核员应当制定合理的内部审计报告,并按照规定报送相关部门,确保内部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全面。
5.内部审计准则的实施内部审计准则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体内部审核员的积极参与。
练习题库: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201号—内部控制审计
练习题库: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2201 号—内部控制审计 随机显示 题型:判断 单选 多选 习题模式 试卷模式 打印 下载 扫描二维码,手机看题库 第 1 部分 判断题题号:QHX023486 所属课程: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2201 号—内部控制审计 1. 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 动。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B 解析: 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题号:QHX023490 所属课程: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2201 号—内部控制审计 2. 管理层应当关注串通舞弊、滥用职权、环境变化和成本效益等内部控制的局 限性。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串通舞弊、滥用职权、环境变化和成本效益等内 部控制的局限性。
题号:QHX023489 所属课程: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2201 号—内部控制审计 3. 内部控制审计按其范围划分,分为全面内部控制审计和专项内部控制审计。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 2201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第八条规定内部控制审 计按其范围划分,分为全面内部控制审计和专项内部控制审计。
题号:QHX023488 所属课程: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2201 号—内部控制审计 4. 内部控制审计应当在对内部控制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 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 2201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第五条规定内部控制审 计应当在对内部控制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
第 2 部分 单选题题号:QHX023494 所属课程: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2201 号—内部控制审计 5. 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包括( )。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实务指南等)
内部审计相关准则汇编——基本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具体准则——实务指南——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20年5月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3)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7)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11)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14)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16)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19)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22)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24)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27)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29)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34)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38)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44)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48)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57)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 (62)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69)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74)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78)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80)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83)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88)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91)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95)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102)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 (109)第31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审计报告 (114)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 (137)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号——物资采购审计 (167)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 (195)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 (301)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329)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完整版)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目录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2)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8)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10)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12)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14)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17)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18)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21)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22)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26)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30)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34)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38)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45)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49)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54)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57)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58)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61)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65)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67)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2013—08-28 08:33:0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行为,保证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控制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使之有效运行。
内部审计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促进组织改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第五条内部控制审计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组织单个或者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串通舞弊、滥用职权、环境变化和成本效益等内部控制的局限性.第六条内部控制审计应当在对内部控制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
第七条内部控制审计应当真实、客观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情况.第八条内部控制审计按其范围划分,分为全面内部控制审计和专项内部控制审计。
全面内部控制审计,是针对组织所有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所进行的全面审计。
专项内部控制审计,是针对组织内部控制的某个要素、某项业务活动或者业务活动某些环节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审计。
第三章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参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审查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组织层面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环境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内部环境要素的规定为依据,关注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组织文化、社会责任等,结合本组织的内部控制,对内部环境进行审查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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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行为,保证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控制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使之有效运行。
内部审计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促进组织改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第五条内部控制审计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组织单个或者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串通舞弊、滥用职权、环境变化和成本效益等内部控制的局限性。
第六条内部控制审计应当在对内部控制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
第七条内部控制审计应当真实、客观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情况。
第八条内部控制审计按其范围划分,分为全面内部控制审计和专项内部控制审计。
全面内部控制审计,是针对组织所有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所进行的全面审计。
专项内部控制审计,是针对组织内部控制的某个要素、某项业务活动或者业务活动某些环节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审计。
第三章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参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审查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组织层面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环境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内部环境要素的规定为依据,关注组织架构、发
展战略、人力资源、组织文化、社会责任等,结合本组织的内部控制,对内部环境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风险评估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内部控制,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控制活动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关于控制活动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内部控制,对相关控制活动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信息与沟通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规定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内部控制,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监督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内部控制,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管理需求和业务活动的特点,可以针对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对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四章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程序与方法
第十六条内部控制审计主要包括下列程序:
(一)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二)组成审计组;
(三)实施现场审查;
(四)认定控制缺陷;
(五)汇总审计结果;
(六)编制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现场审查之前,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交最近一次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结合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确定审计内容及重点,实施
内部控制审计。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适当吸收组织内部相关机构熟悉情况的业务人员参加内部控制审计。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综合运用访谈、问卷调查、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详细记录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包括审查和评价的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结果等。
第五章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第二十一条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结合相关管理层的自我评估,综合分析后提出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后予以认定。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获取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并按照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组织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组织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由内部审计机构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对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认定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组织适当管理层报告。
重大缺陷应当及时向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报告。
第六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审计目标、依据、范围、程序与方法、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以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审计结论、意见、建议等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组织适当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
一般情况下,全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当报送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
包含有重大缺陷认定的专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报送组织适当管理层的同时,也应当报送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
第二十六条经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批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以作为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要求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披露。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