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东南区域企业精装修三级管控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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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碧桂园东南区域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精装修工程管理制度和标准,配合集团的迅速发展,推动各城市(片区)工程体系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效率,进
一步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提升精装修管理体系运作能力,规范集团项管、城市(片区)
项管以及项目公司精装修管理人员管理界面和管理行为,保证精装修管理体系、界面清晰、高效运行,特制订本工作指引。
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区域集团所辖城市(片区)公司(浙东公司、融金平台、环沪公司、安徽
公司、厦门公司、浙中公司、杭州城南片区、杭州城东片区)的示范区(样板房)精装修
和大区精装修交付项目(含公区精装修户内毛坯交付项目),包含合作项目。
3. 职责体系
3.1 精装修三级管控体系即区域集团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集团项管”)、城市/片区项管、项目公司精装修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精装修项目实施的管理与控制,各级职责简述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3.1.1集团项管:负责第三方过程测评和交付评估的培训、实施,负责精装修供应商入围推介的审核,负责对城市/片区管控动作的检查,负责对精装修项目重要停止点的检查,负责精装修项目巡查并视情况出具巡查简报或巡查报告,参与重要设计方案与样板的评审等。
3.1.2城市/片区项管:负责精装修供应商入围推介的初审,项目精装管控动作的检查,负责对精装修项目停止点的检查,负责五项管控文件、专项方案等审核,负责精装修项目巡查并视情况出具巡查简报或巡查报告,负责各项目精装修跟踪表及装饰工程月报的汇总与报备,参与首次询标,参与重要设计方案、样板与施工图的评审等。
3.1.3项目公司:负责技术、精装修界面等交底,负责对精装单位、精装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统一培训和考试,负责部分计划、精装修跟踪表及装饰工程月报的编制,负责施工
过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检查及纠偏,配合精装修设计与招投标管理,接受集团项管与城市/片区项管检查等,参加培训等。
4.碧桂园东南区域精装修三级管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4.1本工作指引内容及其对应的管控工作用表以表格形式表述,详见附件1-4。
5.其他
5.1本工作指引由东南区域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编制、修订、补充和解释。
5.2本工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试行,试行期为6个月。
6.附件
6.1《碧桂园东南区域集团示范区精装修三级管控工作指引(试行版)》
6.2《碧桂园东南区域集团大区精装修三级管控工作指引(试行版)》
6.3《碧桂园东南区域集团示范区精装修(集团及区域)管控工作用表汇总(试行版)》6.4《碧桂园东南区域集团大区精装修(集团及区域)管控工作用表汇总(试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