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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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修订成都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一)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修订成都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一)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修订成都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4.02.13•【字号】成价费[2004]35号•【施行日期】200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修订成都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一)(成价费[2004]35号)各区(市)县物价局、卫生局、市直属医疗单位及驻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以下简称新项目价格)执行以来的情况及各医疗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将新项目价格中有关价格的调整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为配合计算机收费工作的开展,各医疗机构可将新项目价格按“项目内涵”及“说明”中的内容在主项目码下作为明细项目进行扩码。

例:编码:121000001洗胃,该项目“说明”中有使用洗胃机加收5元的内容,即可扩码为:12100000101洗胃机加收5元。

二、凡新项目价格中“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没有明确可以另计费的药物、卫生材料等,一律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对“说明”和“除外内容”中明确允许另计收费的药物和卫生材料,不采取扩码的方式,按药品管理方式建立材料库进行管理和打印清单。

三、新项目价格中,凡没有安排等级差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级乙等以下医疗机构在执行时可不实行下浮。

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同等级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向下浮动的实际执行价,应及时报送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备案。

在新项目价格中,确属价格偏高或价格偏低的医疗服务项目,各医疗机构应尽快反馈,以便我们及时掌握和调研,分期分批进行合理修正。

五、编码为110900001普通病房的床位费,说明栏中第二条修改为:“各级结核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及各级综合医院的结核病床、传染病床、骨牵引床、烧伤翻身床,可在相应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儿科、产科病床、肿瘤病床上浮30%。

成都市医院收费标准

成都市医院收费标准

成都市医院收费标准成都市是四川省的省会城市,也是西南地区的重要医疗中心。

成都市拥有众多的医院和诊所,为广大市民提供着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作为市民,了解医院的收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成都市医院的收费标准。

首先,成都市医院的挂号费一般在5元至20元之间,具体费用取决于医院的级别和科室的不同。

一般来说,三甲医院的挂号费会相对较高,而基层医院的挂号费则相对较低。

在选择医院就诊时,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

其次,医院的诊疗费用也是我们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

一般来说,医院的诊疗费用包括医生的诊查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不同的疾病需要进行不同的检查和治疗,因此诊疗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在成都市,医院的诊疗费用一般在50元至200元不等,具体费用还需根据医院的具体收费标准来确定。

除了挂号费和诊疗费,药品费也是我们就医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成都市的医院药品费用一般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处方来确定,费用会有所不同。

在购买药品时,我们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和药品的价格进行选择,也可以了解医院的药品价格政策,选择适合自己的药品。

此外,成都市医院还有一些特殊的收费项目,如手术费、住院费等。

手术费一般根据手术的复杂程度和手术材料的费用来确定,住院费则根据患者住院的时间和医院的收费标准来确定。

在就医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这些特殊收费项目,我们需要提前了解医院的收费标准,避免因为费用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总的来说,成都市医院的收费标准是比较合理和透明的,市民在就医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避免因为盲目就医而增加不必要的医疗费用。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成都市医院的收费标准,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2.04.24•【字号】川价费[2002]97号•【施行日期】2002.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川价费[2002]97号二00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各市、州物价局、卫生局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经省政府同意,年内对我省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规范、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原则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中提出的“要增设并提高技术劳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过高的收费标准,建立能适应物价变动的卫生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及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医疗服务价格纳入计划,分步实施,争取在二、三年内解决当前存在的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问题。

”的要求,并结合省委、省政府《四川省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在制定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应遵循的原则是:“分级管理,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调整与规范相结合”。

1.分级管理。

医疗服务价格分省、市(州)两级管理,省管少数主要项目的服务成本调查,测算和价格的制定(省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调整目录附后),各市(州)根据当地情况负责对省管项目以外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服务成本调查,测算和价格的制定。

2.总量控制。

在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过程中,应对医疗机构的业务收入总量进行控制,使其与现行收入基本持平,采取分期调整,逐步到位的办法,使医药费用增长与经济发展和群众承受能力相适应。

3.结构调整。

通过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降低药品价格,改变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比例过大的现状。

逐步弱化药品差价收入对医疗机构的补偿作用,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7.07.12
•【字号】成人社办发〔2017〕105号
•【施行日期】2018.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
正文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

成人社办发〔2017〕105号
各区(市)县人社局,市医保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的规定,现就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年低档缴费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95%,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53%。

(二)成年高档缴费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95%,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68%。

(三)学生儿童参保人员(含大学生)在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住院医院费报销比例提高至95%,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院费报销比例提高至60%。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

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三甲医院三乙医院二甲医院11(一)一般医疗服务00011011.挂号费00010110100001挂号费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病历档案袋、诊断书、收费清单计算机预约挂号服务、初诊建病历、病历手册次11111022.诊查费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评估、营养咨询30110200001普通门诊诊查费指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次88870110200002专家门诊诊查费指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副主任医师次101010主任医师 次12121240110200003急诊诊查费指医护人员提供的24小时急救、急症的诊疗服务次77620110200004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含诊查、护理等日1098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常用综合医疗服务类价 格当量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151********住院诊查费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性服务日15151411033.急诊监护费00150110300001急诊监护费含监护、床位、诊查、护理监护仪器日96888011044.院前急救费000100110400001院前急救费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不含出诊费、诊查费、监护费化验、特殊检查、治疗、药物、血液次48444011055.体检费000180110500001体检费含内、外(含皮肤)、妇(含宫颈刮片)、五官等科的常规检查,写总检报告影像、化验及特殊检查次14131211066.救护车费0005110600001救护车费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监护费用公里22211077.取暖费00010110700001-1病房取暖费1人间日/床101010 11088.空调降温费00010110800001-1病房空调降温费1人间日/床101010 11099.床位费00040110900001-1普通病房床位费一级病房1人间含病床、床头柜、座椅(或木凳)、床垫、棉褥、棉被(或毯)、枕头、床单、病人服装、热水瓶、洗脸盆、废品袋(或篓)、大小便器等日555555200110900002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指达到规定洁净级别、有层流装置,风淋通道的层流洁净间,采用全封闭管理,有严格消毒隔离措施及对外通话系统日12011090100110900003监护病房床位费指配有中心监护台、心电监护仪及其它监护抢救设施,符合ICU、CCU标准的单人或多人监护病房,相对封闭管理日605040200110900004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指核素内照射治疗病房等日96888050110900005急诊观察床位费日15108111010.会诊费包括营养会诊000150111000001院际会诊次120110100 80111000002院内会诊次202018 400111000003远程会诊小时96888012(二)一般检查治疗00012011.护理费含压疮护理、放疗后皮肤护理;包括波动式气垫床预防褥疮药物、特殊消耗材料及特殊仪器000120120100001重症监护含24小时室内有专业护士监护,监护医生、护士严密观察病情、监护生命体征、随时记录病情、作好重症监护记录及各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小时222100120100002特级护理含24小时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记特护记录、进行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划、作好各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小时22280120100003Ⅰ级护理含需要护士每15-30分钟巡视观察一次,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进行护理评估及一般性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日22212060120100004Ⅱ级护理含需要护士定时巡视一次,观察病情变化及病人治疗、检查、用药后反应,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协助病人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日19181740120100005Ⅲ级护理含需要护士每日巡视2-3次,观察、了解病人一般情况,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日161514200120100006-1特殊疾病护理一级护理指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病等特殊传染病的护理;含严格消毒隔离及一级护理内容日252220100120100007新生儿护理含新生儿洗浴、脐部残端处理、口腔、皮肤及会阴护理日141210120120100008新生儿特殊护理包括新生儿干预、抚触、肛管排气、呼吸道清理、药浴、油浴等次44440120100009精神病护理不含重症监护日121110120100009-1一级护理日252520 120100009-2二级护理日202018120100009-3三级护理日181816100120100010气管切开护理含吸痰、药物滴入、定时消毒、更换套管及纱布;包括气管插管护理日242220100120100011吸痰护理含叩背、吸痰;不含雾化吸入一次性吸痰管次22210120100012造瘘护理一次性造瘘口袋次222151********动静脉置管护理次43320120100014一般专项护理包括口腔护理、会阴冲洗、床上洗发、擦浴等次544120100015机械辅助排痰指无力自主排痰的机械振动辅助治疗日40363312022.抢救费药物及特殊消耗材料;特殊仪器000300120200001大抢救指1.成立专门抢救班子;2.主管医生不离开现场;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4.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及时组织院内外会诊;5.专人护理、配合抢救日150130100200120200002中抢救指1.成立专门抢救小组;2.医生不离开现场;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4.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及时组织院内会诊;5.专人护理,配合抢救日1009080100120200003小抢救指1.专门医生现场抢救病人;2.严密观察记录病情变化;3.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及时请院内会诊;4.有专门护士配合日50403012033.氧气吸入0005120300001氧气吸入包括低流量给氧、中心给氧、氧气创面治疗,氧气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小时2221.203E+10持续氧气吸入天4040401.203E+10间断氧气吸入小时3331.203E+10加压氧气吸入小时 3.5 3.5 3.512044.注射含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配置;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过滤器、采血器、药物、血液和血制品0005120400001肌肉注射包括皮下、皮内注射次33320120400002静脉注射包括静脉采血次54450120400003心内注射次12111050120400004动脉加压注射包括动脉采血次12111020120400005皮下输液组54320120400006静脉输液指住院病人,包括输血留置针次6651.204E+10门诊静脉输液指门诊输液,含输液用床、空调、观察、护理等留置针次1818161.204E+10静脉输注高氧液含氧气及制备所需的一次性物品次25242320120400007小儿头皮静脉输液指住院患儿、包括输血留置针次121110120400007 -1小儿门诊头皮静脉输液指门诊输液,含输液用床、空调、观察、护理等20201850120400008静脉高营养治疗含静脉营养配置次181615100120400009静脉切开置管术含静脉切开包次72666050120400010静脉穿刺置管术PIU导管次363330100120400011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包括深静脉穿刺置管术中心静脉套件、测压套件次504030120120400012动脉穿刺置管术次50403050120400013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组55412055.清创缝合包括术后创口二期缝合术000650120500001大清创缝合创面在50CM2以上或伤口在10CM以上口腔颌面软组织清创术除外次120110100550120500002中清创缝合创面在30-50CM之间或伤口在5-10CM之间口腔颌面软组织清创术除外次847770450120500003小清创缝合创面在30CM2以下或伤口在5CM以下口腔颌面软组织清创术除外次36333012066.换药包括门诊拆线特殊药物、引流管00050120600001特大换药创面在50CM2以上或伤口在10CM以上烧伤换药除外次40302530120600002大换药创面在30-50CM2之间或伤口在5-10CM之间烧伤换药除外次25222020120600003中换药创面在10-30CM2之间或伤口在5CM以下烧伤换药除外次18161410120600004小换药创面在10CM2以下或伤口在5CM以下烧伤换药除外次109812077.雾化吸入00010120700001雾化吸入包括超声、高压泵、氧化雾化、蒸气雾化吸入及机械通气经呼吸机管道雾化给药药物次55412088.鼻饲管置管00050120800001鼻饲管置管含胃肠营养滴入药物和一次性胃管次1098120800002肠内高营养治疗指经腹部造瘘置管的胃肠营养治疗,含肠营养配置。

成都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成都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学法
D003
D004 D005
D006
D007 D008 D009
250304003 氯测定
250304004 钙测定 250304005 无机磷测定
250304006 镁测定
250304007 铁测定 250304008 血清总铁结合力测 250304009 全血铅测定
指离子选择电极
法 指离子选择电极 法、比色法、分
、尿
指糖化血清蛋白
250302002 血清果糖胺测定
测定
指各种免疫学方
250302003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包括全血、尿标
250302004 半乳糖测定

250302005 血清果糖测定
250302006 木糖测定
250302007 血清唾液酸测定
包括体液、分泌
250302008 血浆乳酸测定
物标本
250301010 250301011
指化学法或免疫
脑脊液总蛋白测定
比浊法
脑脊液寡克隆电泳分

A012 250301012 脑脊液白蛋白测定 指免疫比浊法
A013
A014 A015 A016 A017 A018
A019
250301013 脑脊液IgG测定
指免疫比浊法
包括血清或尿标
本;指各种免疫
250301014 β 2 微球蛋白测定 学方法
72
66
60
54 加收15元
240 220 200 180
240 220 200 180
干化学法加收2
元;化学法减收2
5
4
4
4元
5
4
4
4 干化学法加收2元

最新四川医疗服务价格

最新四川医疗服务价格

最新四川医疗服务价格最新四川医疗服务价格一、医院挂号费1·一般专科门诊挂号费:元/次。

2·专科门诊特需号挂号费:元/次。

3·专科门诊特需号加号费:元/次。

4·专科门诊急诊号挂号费:元/次。

5·专科门诊急诊号加号费:元/次。

6·门诊专科初始就诊挂号费:元/次。

7·门诊专科初始就诊加号费:元/次。

8·门诊急诊初始就诊挂号费:元/次。

9·门诊急诊初始就诊加号费:元/次。

二、医疗检查费1·一般检查费:元/项。

2·特殊检查费:元/项。

3·医技辅助检查费:元/项。

4·实验室检查费:元/项。

5·影像学检查费:元/项。

三、医疗治疗费1·一般治疗费:元/次。

2·专科治疗费:元/次。

3·特殊治疗费:元/次。

4·康复治疗费:元/次。

四、手术费用1·一般手术费用:元/次。

2·特殊手术费用:元/次。

3·微创手术费用:元/次。

4·高难度手术费用:元/次。

五、药品费用1·西药费用:按照国家药品目录价格收费。

2·中药费用:按照国家药品目录价格收费。

3·特殊药物费用:按照实际成本核定收费。

六、住院费用1·病床费:元/天。

2·膳食费:元/天。

3·护理费:元/天。

4·医疗材料费:按照实际使用量核定收费。

5·医疗服务费:按照实际服务项目核定收费。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规定了医疗服务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2·《医疗纠纷处理办法》:规定了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

3·《价格法》:对价格的计算、调整和监管进行了规定,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相关规定。

注释:1·元/次:表示具体的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文件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文件
成劳社办〔2010〕106号
9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业务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劳社发〔2003〕79号
10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业务管理考核办法
成劳社发〔2003〕80号
11
关于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和浮动档次的通知
成劳社发〔2004〕3号
成人社办发〔2011〕23号
25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改稿)》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
26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1〕310号
27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1〕515号
31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审批问题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1〕52号
32
关于深化就业培训改革工作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4〕183号
33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伤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4〕291号
成劳社办〔2009〕186号
6
关于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待遇期间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相关待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成劳社办〔2009〕266号
7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年度核查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成劳社办〔2009〕69号

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0]11号2005-03-16各市、地、州劳动(人事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中医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1 44号]和《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意见》(川府发[1999]30号),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 22号)精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物价局、中医管理局制定了《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意见》,规范和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1999]2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考虑现阶段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要与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相适应,既考虑基本医疗需求,又考虑不同层次的医疗消费差别。

(三)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必须具有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治疗效果好等特点。

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仅限于参保人员治疗需要的基本生活服务设施。

四川省医院收费标准

四川省医院收费标准

四川省医院收费标准在四川省,医院收费标准是大家关心的一个话题。

医疗费用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医院收费标准更是备受关注。

四川省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省份,医疗资源相对紧张,因此医院收费标准对于广大患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四川省医院收费标准的相关情况。

首先,四川省医院收费标准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诊疗费、药品费和材料费。

诊疗费是指医生为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药品费是指患者购买药品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而有所不同。

材料费是指医院为患者提供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所收取的费用,如手术用具、敷料等。

这三个部分构成了四川省医院收费标准的基本内容。

其次,四川省医院收费标准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三甲医院的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一、二甲医院的收费标准相对较低。

这也是由于三甲医院拥有更先进的设备和更高水平的医疗技术,因此其收费标准也相对较高。

而一、二甲医院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所以其收费标准也相对较低。

患者在选择医院就诊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做出选择。

再次,四川省医院收费标准还受到医保政策的影响。

四川省实行的医保政策是“先行后付”的医保支付方式,即患者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通过医保报销的方式来实现费用的返还。

因此,患者在就医时需要提前了解自己的医保政策,以便合理安排就医流程和支付医疗费用。

最后,四川省医院收费标准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也备受关注。

近年来,四川省政府加大了对医疗收费的监管力度,要求医院必须公开收费标准,并且不得随意涨价。

这一举措有效地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医院收费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

总之,四川省医院收费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

政府、医院和患者之间需要共同努力,合理制定和执行医院收费标准,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能够建立起更加公正、合理的医院收费标准体系,造福广大患者。

最新四川医疗服务价格

最新四川医疗服务价格

最新四川医疗服务价格四川医疗服务价格范本第一章:诊疗费用1.1 门诊挂号费- 成人门诊挂号费:元- 儿童门诊挂号费:元1.2 药品费用- 西药费用:按照国家药品价格目录执行,具体价格以实时查阅为准。

- 中药费用:根据具体配方和煎煮费用确定,详细价格请咨询医生或药房工作人员。

1.3 辅助检查费用- 影像学检查费用: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确定,如CT、MRI 等。

- 实验室检查费用:根据具体检查项目确定,如血液检查、尿液检查等。

1.4 手术费用- 手术费用:根据手术的复杂程度和医生的技术水平确定,具体价格请咨询医生或手术科工作人员。

第二章:住院费用2.1 病房费用- 普通病房费用:元/天- VIP病房费用:元/天2.2 护理费用- 一级护理费用:元/天- 二级护理费用:元/天- 三级护理费用:元/天2.3 手术费用- 手术费用:根据手术的复杂程度和医生的技术水平确定,具体价格请咨询医生或手术科工作人员。

2.4 床位费用- ICU床位费用:元/天- CCU床位费用:元/天第三章:特殊诊疗费用3.1 特殊治疗费用- 放疗费用:根据放疗的次数和剂量确定,具体价格请咨询医生或放疗科工作人员。

- 化疗费用:根据化疗的药物种类和剂量确定,具体价格请咨询医生或药房工作人员。

3.2 特殊检查费用- 高级影像学检查费用: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确定,如PET-CT、乳腺钼靶等。

- 基因检测费用:根据不同的基因检测项目确定,具体价格请咨询医生或实验室工作人员。

3.3 特殊手术费用- 心脏手术费用:根据手术的复杂程度和医生的技术水平确定,具体价格请咨询医生或心脏外科工作人员。

- 器官移植手术费用:根据移植器官的种类和手术的复杂程度确定,具体价格请咨询医生或移植科工作人员。

附件:各科室医疗服务价格表(具体价格请参考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 门诊挂号费:在门诊就诊时需要支付的挂号费用。

- 住院费用:在住院期间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病房费用、护理费用等。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卫计发[1998]12号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卫计发[1998]12号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卫计发[1998]12号1998年3月2日)各市、地、州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由于医用商品价格上涨,医疗服务成本提高,部分医疗服务收费、特别是技术劳务性收费标准与实际支出的差距不断加大;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医疗项目增多,现行医疗收费标准亟待补充调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计委、卫生部、财政部计价费[1996]213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我省现行医疗收费标准进行改革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一、医疗收费改革调整的内容:1、增设诊疗费。

2、实行等级医院收费制度。

本通知所附医疗收费标准为二级乙等医院的收费标准,对其中的住院床位费、手术费(不含手术材料费)、麻醉复苏费实行按医院等级分别计价收费。

床位费:三级甲等医院上浮50%,三级乙等医院上浮40%,二级甲等医院上浮30%;手术费(不含手术材料费)、麻醉复苏费:三级甲等医院上浮30%、三级乙等医院上浮20%、二级甲等医院上浮10%。

对尚未评定等级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含县、市、区级医院)比照二级乙等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3、下放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权,由各市、地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二级乙等医院的标准制定,并报省上备案。

项目如下:(1)挂号费、急诊费、院外传统诊、救护车公里费、体检费;(2)住院床位费、专设床位费、门诊留察床位费、等级护理费、气管切开护理费、调温费、陪伴费;(3)尸体料理费、尸体停放费。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组分值付费实施细则解读2020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组分值付费实施细则解读2020

示例:三级医院城镇职工基金池 胃癌手术次均费用
50000元
急性化脓性阑尾炎行阑尾切除术次均费用 10000元
基准病组原始分值=1000分 “胃癌手术”病组原始分值=50000÷10000×1000=5000分
二、主要内容
2.6 第六部分病组分值
(十)病组基础分值。
病组基础分值计算公式: 病组基础分值=病组原始分值×基础分值系数
二、主要内容
2.1 第一部分实施范围
(一)实施范围: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下按 病组分值付费(以下简称按病组分值付费)。
患者与医院之间仍按项目付费
(十二)病组结算分值;(十三)调整系数
特殊病例及结算方式:(十四)极高费用病例;(十五)较高费用病例;(十六)
较低费用病例;(十七)不能入组病例;(十八)危重病例;(十九)特殊病例调整
基金预付制度:(二十)基金预付制度;(二十一)按月预拨;(二十二)次月
预结算;(二十三);暂停预付;(二十四)预付金缴回
示例:A医院基础分值系数 1.05 A医院胃癌手术病组基础分值=5000×1.05=5250 A医院基准病组基础分值=1000×1.05=1050
二、主要内容
2.6 第六部分病组分值
(十二)病组结算分值。 病组结算分值计算公式: 病组结算分值=病组基础分值×调整系数
(十三)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综合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当年次均费用、检查化验 费用占比、平均住院天数、人次人头比、全额自费率及实际报销比六项指标的增 长率,将考核结果标化加权后计算得出。(0.95-1.05)

成都工伤住院伙食费

成都工伤住院伙食费

成都工伤住院伙食费成都工伤住院伙食费是指因为工伤而住院治疗期间所需支付的食物费用。

下面是关于成都工伤住院伙食费的700字说明。

成都工伤住院伙食费是指在成都地区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所需支付的伙食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企事业单位应该对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员工提供免费或者部分补助的伙食费用。

伙食费用的支付标准一般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并公布。

成都地区的工伤住院伙食费用标准一般根据不同等级的医院设定。

一般来说,三级甲等医院的伙食费用更高,二级甲等医院次之,其他医院的伙食费用相对较低。

根据成都市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对于三级甲等医院,每天的伙食费用标准为30元左右;对于二级甲等医院,每天的伙食费用标准为25元左右;其他医院的伙食费用标准为20元左右。

这些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受伤员工的工伤住院伙食费用一般由企事业单位承担。

企事业单位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为住院治疗的员工提供免费或部分补助的伙食费用。

一般来说,员工的伙食费用由单位先行垫付,然后通过工伤保险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结算。

受伤员工可以通过提供医疗证明和相应的报销材料向单位申请伙食费用的报销。

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部分伙食费用也可以由工伤保险进行支付。

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工伤保险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标准由各地的工伤保险部门制定并实施。

总而言之,成都工伤住院伙食费是指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所需支付的食物费用。

根据成都地区的相关政策,企事业单位应该为住院治疗的员工提供免费或部分补助的伙食费用,而部分费用也可以由工伤保险进行支付。

成都护理费标准

成都护理费标准

成都护理费标准
成都市是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也是四川省的省会城市,具有悠久的历史
和丰富的文化底蕴。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成都的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护理费标准也逐渐得到规范和完善。

根据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成都市的护理费标准主要包括
住院护理费和门诊护理费两部分。

首先是住院护理费。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住院护理费按照不同的级别进行
收费。

一般来说,普通病房的护理费标准相对较低,而在重症监护室等特殊病房的护理费则会相对较高。

此外,成都市还规定了不同等级医院的住院护理费标准,一般来说,三甲医院的护理费标准会略高于二甲医院。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患者在住院期间能够得到适当的护理服务。

其次是门诊护理费。

成都市规定,门诊护理费主要针对一些特殊的医疗操作和
治疗过程,如输液、换药、伤口处理等,这些操作需要专业护士进行护理。

门诊护理费的收费标准相对较低,但也是根据不同的护理项目和医疗机构的等级进行调整。

除了以上两种护理费标准,成都市还对于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如长期住
院患者的护理费、急救护理费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不同群体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护理服务。

总的来说,成都市的护理费标准是合理的,能够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

同时,
成都市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护理费标准,以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患者的需求变化。

希望未来成都市的护理费标准能够更加科学合理,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

成都护理费标准

成都护理费标准

成都护理费标准成都市作为四川省的省会城市,拥有着丰富的医疗资源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护理服务需求也日益增加。

因此,了解成都护理费标准对于需要护理服务的人群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成都护理费的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成都护理费标准。

首先,成都护理费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医疗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费用,另一部分是家庭护理服务的费用。

医疗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费用一般按照服务项目和时长来计费,包括床位费、护理人员工资、药品费等。

而家庭护理服务的费用则根据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护理内容来计费,一般以小时计费。

其次,成都护理费标准的具体数额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是护理服务的等级和内容,不同等级的护理服务费用会有所差异。

其次是所在地区的差异,一般来说,成都市区的护理费用会高于郊区。

此外,护理服务的时长也是影响费用的重要因素,服务时间越长,费用自然会越高。

再者,对于成都护理费标准的支付方式,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费支付,即由患者或其家属自行承担护理费用;另一种是通过医保或商业保险进行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支付方式会对费用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在选择支付方式时需要仔细考虑。

最后,对于需要护理服务的人群来说,了解成都护理费标准不仅有助于控制护理费用,还可以帮助他们选择合适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

因此,建议大家在选择护理服务时,要充分了解相关的费用标准,并与医疗机构或护理机构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成都护理费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成都护理费标准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选择护理服务时,一定要谨慎选择,确保自己或家人能够得到合适的护理服务。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住院床位费收
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0.06.17
•【字号】成价费[2010]106号
•【施行日期】2010.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
的通知
(成价费〔2010〕106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卫生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委价格〔2003〕1874号)及《成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特许权协议>》精神,结合近几年医疗成本上涨因素和相关政策,在征求意见基础上,经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适当调整我市住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此前发布的《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及修订与本规定内容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从2010年7月1日起试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卫生局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和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0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55号令)第三十三条、《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和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住院起付标准将市政府第155号令中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100元。

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二、关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将市政府第155号令中按第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二)将市政府第155号令中按第三档缴费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5%。

(三)将市政府第155号令中参保的学生儿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四)将按成办发〔2009〕33号文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三、关于施行日期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本通知实施后,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O一一年七月一日。

严禁医院自立项目分解收费

严禁医院自立项目分解收费

市物价局发布《市物价局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则》,针对医疗机构在药品定价、服务定价、价格公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方面,《规则》提出,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涵、除外容、计价单位和说明提供医疗服务,严禁自立项目或分解收费。

针对药品价格公示,《规则》提出,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在收费窗口、门诊科室、住院服务区域的醒目位置公示药品价格、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药品价格公示容包括药品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医用材料公示容包括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公示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涵、除外容、计价单位、价格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公示批准文号。

医疗机构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方便的价格查询服务,《规则》提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应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价格清单或查询服务。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专门设立或明确提供查询服务的机构、人员或设施,免费向患者提供价格和费用的查询服务,推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

查询服务分为患者自助查询和索取查询。

患者自助查询是指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医疗机构提供的电子触摸屏、计算机查询系统等查询方式,查询患者当日及住院期的费用情况;患者索取查询是指患者或其家属要求医疗机构提供一日清单明细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纸质或医患双方认可的其它形式的费用明细清单。

第三章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要求全院上下严格贯彻执行及省、市、县的物价政策法规及省、市、县、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意识。

以诚信为本,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二、宣传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组织职工学习医疗服务收费知识及有关规定,使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三、建立健全医院三级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组织,分工明确、奖罚分明、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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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
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成价费[2010]106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6.17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成价费〔2010〕106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卫生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委价格〔2003〕1874号)及《成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特许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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