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建造师执业管理规定]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新标准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新标准2021年新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其中明确了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根据新标准,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勘察设计阶段:1. 参与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审查;2. 参与编制工程勘察及设计报告,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勘察、地下水位监测等内容;3. 参与编制土地规划、城乡规划、公用设施规划等项目的规划设计;4. 参与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报告等;5. 参与编制工程设计变更和设计费的结算。
二、工程施工阶段:1. 参与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图设计、施工方案等的编制;2. 参与工程施工监理文件的审核、施工图的审查,确保施工图纸符合工程设计要求;3. 参与工程施工图纸的修改、调整等工作;4. 参与工程施工的协调、指导、解决技术问题等工作;5. 参与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6. 参与工程施工期间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等工作。
三、工程管理阶段:1. 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标筹备、合同签订、费用控制等管理工作;2. 参与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编制、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3. 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管理;4. 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估等工作;5. 参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纠纷处理、技术咨询等工作。
四、工程咨询阶段:1. 参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投资分析等咨询工作;2. 参与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技术评审、技术服务等工作;3. 参与工程项目的节能评估、环境评估、可持续发展评估等咨询工作;4. 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咨询、合同管理咨询、施工管理咨询等工作。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涵盖了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管理阶段和工程咨询阶段的各个环节。
二级建造师能够参与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咨询等工作,对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持和监督作用。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2024
引言概述: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是指一级和二级建造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获得执业资格后,可以在建设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人的一项职业范围。
建造师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角色,承担着规划、设计、施工等多个环节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阐述一、二级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
正文内容:一级建造师执业范围:1.施工组织设计:一级建造师可以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规划和设计,包括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管控计划、安全措施等方面。
2.招标投标管理:一级建造师可以参与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评审投标人资格、组织开标等环节。
3.施工现场管理:一级建造师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包括材料进场检验、施工质量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等工作。
4.工程质量控制:一级建造师要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监督,包括工序检查、工艺验收、试验检测等环节。
5.施工合同管理:一级建造师要负责施工合同的管理与执行,包括合同签订、变更管理、索赔处理等工作。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1.施工现场管理:二级建造师负责施工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流程的制定、进场材料的验收等。
2.施工组织设计: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包括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工艺的确定、进度计划的制定等。
3.质量控制:二级建造师要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包括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工艺验收、现场技术指导等。
4.施工安全管理:二级建造师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环节。
5.施工合同管理:二级建造师要参与施工合同的管理与执行工作,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处理、合同结算等。
总结:一、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涵盖了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
他们承担着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职责,对于顺利完成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
因此,建造师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参与施工图设计的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 工程项目管理:负责工程进度计划的制定与管理,组织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
3. 施工现场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相关施工质量检验与监督,保证施工符合相关建筑法规和安全标准。
4. 施工合同管理:参与施工合同的起草和审核,协助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和执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宜。
5. 技术咨询与问题解决:负责为项目提供技术咨询与技术支持,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难题。
6. 工程质量管理:参与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达到相关规范和质量要求。
7. 工程造价管理:协助编制工程造价控制方案和成本评估,参与工程款项的支付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执业范围还受限于不同省份和城市的不同规定,具体的执业范围可能有所差异。
以上只是一般意义上
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的概述,具体要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进行解读和实施。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一)2024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一)引言概述: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二级建造师在负责工程的过程中所需要具备的职责和能力范围。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是由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明确规定的,对于二级建造师来说,了解和掌握自己的执业范围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围绕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展开阐述,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大点。
正文:1. 建筑工程设计: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熟悉并掌握相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的能力,能够参与和协助建筑工程设计,包括分析设计图纸、检查设计方案等。
- 熟悉建筑设计规范:了解建筑设计规范的基本要求,如结构设计、平面布置、设备选型等;- 检查设计方案:对设计方案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工程施工要求。
2. 施工组织管理:二级建造师应具备良好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人员配备,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 制定施工计划: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 管理施工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施工人员,确保人员配备合理,工作高效。
3. 施工现场监督: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现场监督和质量控制的能力,能够在施工现场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 监督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施工技术支持:二级建造师应具备丰富的施工技术知识和经验,能够为施工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 技术指导: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为施工人员提供相关施工技术的指导;- 解决技术问题: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5. 工程质量验收:二级建造师应具备工程质量验收的能力,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 质量验收标准:了解质量验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包括建筑结构、市政设施等方面;- 质量验收程序:熟悉质量验收的程序和流程,包括验收前准备、验收过程和验收记录等。
总结: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涵盖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监督、施工技术支持和工程质量验收等多个方面。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三级建造师 执业范围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和三级建造师是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专业人员,他们负责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行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造师执业分为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和三级建造师,他们的执业范围略有不同。
下面将分别介绍三个级别的建造师执业范围。
一、一级建造师1.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包单位的负责人;2. 施工总承包单位担负的施工管理任务;3.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注册建造师;4. 参与工程招标、设计、施工合同的评审;5. 工程造价交流;6. 施工技术经济管理;7. 施工质量控制;8. 施工进度计划;9. 施工安全生产;10. 工程经济管理;11. 工程项目管理;12. 建筑工程监理。
二、二级建造师1. 施工专业单位或其配合人员;2. 施工管理人员;3. 设计单位中的施工工程管理人员;4. 工程造价交流单位中的施工工程管理人员;5. 施工图审验收委托方的技术人员;6.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人员;7. 施工技术经济管理人员;8. 施工质量控制人员;9. 施工进度计划人员;10. 施工安全生产人员;11. 生产和经营单位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建筑材料、砼和预拌混凝土及制品生产、管理人员;12. 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管理师;13. 建设用地复垦规划;三、三级建造师1. 施工生产现场实际管理人员;2. 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3. 工程造价交流单位的初级工程师;4. 设备、材料及制品生产、质量、技术监督和管理人员;5. 施工每项管理技术和经济工作人员;6. 施工项目投资计划及预算、结算、决算编制和审核人员;7. 相关工程管理、技术和经济工作人员。
上述内容简要概括了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和三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其中大家可以清晰地看到三个级别之间的差异和各自的职责。
建造师的职业道路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不仅要掌握技术,还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责任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范围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范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是在中国建筑业领域中的一种职业资格,它的取得需要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的积累,并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合格。
获得该资格后,二级建造师可以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本文将介绍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范围及其涵盖的内容。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范围1. 项目前期准备: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招标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撰写等前期准备工作。
2. 施工图设计和审核: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施工图设计的编制与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
3. 施工组织设计:二级建造师可以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资源配置、物资采购、人力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 施工现场管理:二级建造师可以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5. 施工质量控制: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6. 工程安全管理:二级建造师可以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7. 工程变更管理: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工程变更的管理,包括设计变更、工期变更、费用变更等方面的处理工作。
二、建筑工程技术咨询范围1. 工程项目咨询:二级建造师可以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技术方案论证等方面的内容。
2. 施工工艺咨询:二级建造师可以就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方面进行咨询,为项目提供专业建议与指导。
3. 施工材料咨询:二级建造师可以就施工材料的选择、使用、质量要求等进行咨询,提供技术支持。
4. 工程项目验收: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验收。
5. 工程技术评估:二级建造师可以进行工程技术分析和评估,为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和风险控制建议。
总结起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范围涵盖了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技术咨询。
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
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
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是指根据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验收、投运、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活动的专业人员。
一级建造师是指具备工程建设领域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掌握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投运及成本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担任大型、复杂工程的负责人,能够独立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和控制。
二级建造师是指具备一定工程建设领域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掌握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投运及成本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担任中小型工程的负责人,以及在大型、复杂工程中担任部门主管或技术骨干。
总的来说,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都是具备一定工程建设领域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其执业范围主要是涉及到工程建设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投运、造价、咨询等方面的业务。
不同等级的建造师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骨干方面有所不同,但均需要经过严格的资格考试及相关工作经验的积累才能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与规模标准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与规模标准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
1. 从事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工程的施工、管理、监理、设计、咨询等技术工作。
2. 从事建筑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策划、招标、质量管理等工作。
3. 从事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土木工程等方面的教育和科研工作。
4. 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与融资、招商引资等工作。
5. 从事建筑产业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等工作。
6. 从事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建筑等方面的研究和提案咨询。
7. 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的市场调研、房地产评估、拍卖等工作。
8. 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装修、物业管理等领域的咨询、管理和监理工作。
二级建造师执业规模标准
1. 二级建造师可以独立承担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咨询、
监理工作。
2. 二级建造师可以独立承担总价不超过5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咨询、监理工作。
3. 二级建造师可以作为负责人,组织专业队伍承担总价不超过15000万元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4. 二级建造师可以独立承担总价不超过2000万元的房地产估价、评估、咨询和拍卖等服务业务。
5. 二级建造师可以独立承担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相关工程建设的设计、咨询、监理工作。
二级建造师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二级建造师的管理,规范二级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二级建造师执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二级建造师执业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专业服务的原则,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二级建造师管理制度,加强对二级建造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二级建造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二级建造师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第六条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
第七条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工程经济、项目管理、标准规范等。
第八条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分别设置,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程实践等。
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二)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三)取得工程技术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第十一条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第十二条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第三章二级建造师注册第十三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四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二)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四)无犯罪记录;(五)无因执业活动受到行政处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不良记录。
二级建筑建造师执业范围与规模
二级建筑建造师执业范围与规模一、二级建筑建造师概述二级建筑建造师是指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具备一定建筑施工、管理、设计等方面能力的专业人才。
他们主要负责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级建筑建造师资格证书是国家认可的建筑行业专业资格证书,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建筑施工、设计、咨询等领域担任相关职务。
二、二级建筑建造师执业范围1.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二级建筑建造师负责组织和管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建筑工程设计咨询:二级建筑建造师可以为建筑工程提供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咨询,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建议。
3.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二级建筑建造师可以参与建筑工程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审核等工作,确保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二级建筑建造师负责监督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二级建筑建造师需制定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6.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二级建筑建造师可以根据工程设计、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建筑工程提供造价咨询,协助客户合理控制工程成本。
三、二级建筑建造师执业规模1.大型工程项目:二级建筑建造师可以担任大型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2.中型工程项目:二级建筑建造师可以担任中型建筑工程的项目副经理或部门负责人,负责项目部分环节的管理。
3.小型工程项目:二级建筑建造师可以担任小型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二级建筑建造师职业发展前景与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建筑行业的需求不断增长,二级建筑建造师的职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建议持有二级建筑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拓宽执业范围,努力成为建筑行业的优秀人才。
住建部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
住建部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1. 简介住建部二级建造师是中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的一种专业技术职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获得该职称的人员具备了在建筑工程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本文将详细介绍住建部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2. 执业范围住建部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工程项目管理二级建造师可以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进度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等。
他们需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协调,保证项目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并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2.2 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前,二级建造师需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
这包括确定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方案等。
他们需要考虑到现场实际情况和安全要求,并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
2.3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二级建造师可以提供建筑工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他们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客户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2.4 施工图设计审核二级建造师可以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
他们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能够满足工程实际需求。
他们还需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提出修改意见。
2.5 施工质量检验二级建造师可以进行施工质量检验。
他们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他们还要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6 工程技术管理二级建造师在工程项目中承担着技术管理的职责。
他们需要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生产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同时,他们还需要与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协作,解决技术问题。
3. 执业要求获得住建部二级建造师资格需要满足以下要求:3.1 学历要求申请人需要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如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等。
3.2 工作经验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在建筑工程领域从事相关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3.3 考试合格申请人需要通过住建部组织的二级建造师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范围和标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是指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人员,承担着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重要职责。
在建筑施工行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和标准。
一、执业资格范围1. 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施工组织、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
2. 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及相关领域的交流服务。
3. 从事建筑工程领域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包括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
4. 从事建筑工程管理、监理、检测、检验等方面的工作。
二、执业标准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建筑施工领域的职业道德规范,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施工组织、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3. 具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4. 具备建筑工程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进行建筑工程技术经济论证和管理决策。
5. 具备建筑工程监理、检测、检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相应的技术工作。
6. 具备建筑工程领域的教育和培训能力,能够为建筑施工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培训要求1. 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学位等级和工作经验。
一般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大专或本科学位等级。
2. 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
3. 为了提高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培训机构一般会组织相应的培训班和辅导课程,帮助考生全面复习考试内容,并提供真题模拟考试,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
四、考试内容1.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设计、建筑施工设备与施工机械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住建部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
住建部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
住建部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筹备工作,包括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
2. 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进行施工工序、施工方法的可行性论证和技术经济分析。
3. 进行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现场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4. 参与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评估和验收工作,包括对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验收。
5. 参与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问题解决。
6. 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包括施工计划的编制与调整、材料设备的采购与管理、施工人员的组织与管理等。
7. 参与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评定工作,包括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测和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8. 参与工程项目的工程资料管理和档案编制工作,包括施工图纸、项目资料等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9. 参与工程项目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包括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交流等。
10. 参与相关工程管理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为提高
工程质量和标准化施工提供技术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执业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还需要参考当地住建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和规模标准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和规模标准1. 什么是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和规模标准?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和规模标准是指在中国建筑行业中,二级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以及关于工程项目规模的限制和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二级建造师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从事特定的工作并担任相应的职位。
2.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在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中,广度和深度都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广度指的是涉及到的不同专业领域和工种,而深度则指的是对于每个专业领域的深入了解和掌握。
二级建造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能力,能够在不同的专业领域中进行协调和沟通,并对每个领域有一定的了解和熟悉。
3.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的广度-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包括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细部和建筑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工作。
- 建筑装饰工程: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包括室内装饰材料、装饰细部和装饰工艺等方面的工作。
- 建筑给排水工程: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建筑给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包括给水、排水、集中供热等方面的工作。
- 道路与桥梁工程: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道路与桥梁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包括道路、桥梁的结构、材料和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工作。
以上只是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的一部分示例,还有许多其他的专业领域和工种也包含在其中。
二级建造师执业的广度非常广泛,需要具备多学科的知识和技能。
4. 二级建造师执业规模标准的相关要求除了要掌握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外,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还需要遵守相关的规模标准。
这些标准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在不同的工程项目中都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
在小型建筑工程中,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在中型建筑工程中,需要具备一定的施工管理和协调能力;在大型或超大型建筑工程中,可能需要担任高级职务,如总工程师或总监工程师。
不同的地区和部门对于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规模标准也可能有所不同。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 参与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审查。
2. 负责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和工艺控制。
3. 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4. 对施工图纸进行技术和施工方法的研究,并提出优化建议。
5. 协助与设计、采购、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和协调工作。
6. 指导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7.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8. 参与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
9. 参与施工现场的勘测工作,确保施工的准确度和精确度。
10. 参与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
11. 合理安排施工资源,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同时,控制工
程成本。
12. 参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的
达标。
1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交底。
14. 参与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和施工机械设备的调配。
15. 协助上级领导进行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和工作总结。
16. 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
相关手续。
17. 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及时解决施工
中的问题。
18. 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会议。
19.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事宜的处理工作。
20.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项目的质量溯源和质量追踪工作。
二级建筑师 执业范围
二级建筑师执业范围
1. 参与建筑设计:二级建筑师可参与建筑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进行方案设计、平面布置、建筑构造设计等。
2. 参与工程管理:二级建筑师可以参与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预算控制等。
他们可以担任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实施。
3. 参与工程勘察:二级建筑师可以参与建筑工程的勘察工作,包括现场踏勘、调研、报告编制等。
他们可以提供有关勘察结果的专业建议,并根据勘察结果进行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调整。
4. 参与工程咨询:二级建筑师可以提供有关建筑工程的咨询服务,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分析、建筑节能与环保咨询等。
他们可以为业主提供专业建议,帮助其做出正确决策。
5. 参与工程审查:二级建筑师可以参与建筑工程的审查工作,包括设计文件的审核、施工图纸的审查等。
他们可以评价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二级建筑师的执业范围是有限的,他们不能独立承担设计、勘察、施工等工作,需要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必要时需要与其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配合。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按新规定: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可以受聘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企业;行使的权利主要是:可以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对本工作造成质量事故或不稳定因素,负主要责任;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直接责任;按照工程验收规范和规程组织或参与工程的检验与验收;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技术质量指示和颁发的操作规程与技术安全规则,坚持严格按图施工和按验收规范验收;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参加图纸会审,参与施工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在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的组织下,做好施工前的技术质量交底工作,参与单位工程的测量定位,模板及钢筋安装质量,关键部位施工,以及工程质量的预检,隐检工作;参与原材料及半成品质量的鉴定和验收工作;负责编写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负责竣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及时送资料员存档备案;负责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协助项目经理部做好质量活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绘制各种质量保证的资料图。
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上述所有执业条件的能力,并且有能力和资格担任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
新规定还明确:大中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人员方有资格成为大中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另外还规定: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新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就此开始执行。
另外: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全国范围内执业,地方各级政府和招投标单位包括企业都认可全国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上述工程大型、中型、小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包括装饰、装修、修缮、加固)和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包括装饰、装修、修缮、加固)业务为主,同时具备相应规模工程运行和维护能力的监理和项目管理单位。
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有权在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从事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并且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法律责任。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与规模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与规模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二级建造师是指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他们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相对独立的执业权,承担着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控制和监督任务。
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管理:二级建造师有能力组织、协调和管理施工项目,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等。
他们负责指导施工队伍的工作,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
2. 技术咨询:二级建造师可以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他们可以就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施工方案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技术难题和风险控制。
3. 施工质量检测:二级建造师有能力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估。
他们可以对建筑材料、构件和施工工艺进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工程造价管理: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工程造价的计算和控制工作。
他们可以编制工程预算和概算,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查,协助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
5. 工程监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工程监理工作。
他们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6. 施工组织设计:二级建造师有能力进行施工组织设计。
他们可以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确定施工方法和工序,安排施工进度和资源。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规模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规模主要体现在项目的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上。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的规定,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一定规模的建筑工程项目,具体规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以下规模的建筑工程项目:1. 住宅建筑: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的建设工程项目。
这包括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和施工。
2. 商业建筑: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商业综合体、写字楼、购物中心等商业建筑的建设工程项目。
3. 工业建筑: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工厂、仓库、厂房等工业建筑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建建造师执业范围规模标准
一、小型工程
小型工程是指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二级建造师在担任这类工程的项目经理时,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同时,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中型工程
中型工程是指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二级建造师在担任这类工程的项目经理时,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同时,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大型工程
大型工程是指投资总额在亿元以上的工程。
二级建造师在担任这类工程的项目经理时,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10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同时,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建造师执业管理规定]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发布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建造师执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 _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 __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__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__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__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
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 __建设主管部门会同__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 __(试行) __》(建市[xx]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七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第十条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一)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二)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第十一条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除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第十二条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 __(试行) __》(建市[xx]42号)和配套表格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签章文件作为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文件补充目录。
第十三条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对其签署的工程管理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
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在不合格或者有弄虚作假内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第十四条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及时、独立完成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担任工程项目技术、质量、安全等岗位的注册建造师,是否在有关文件上签章,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合同包含多个专业工程的,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负责该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
专业工程独立发包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涵盖该专业工程的,可担任该专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
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第十六条因续期注册、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污损遗失不能及时盖章的,经注册建造师聘用企业出具书面证明后,可先在规定文件上签字后补盖执业印章,完成签章手续。
第十七条修改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征得所在企业同意后,由注册建造师本人进行修改;注册建造师本人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企业指定同等资格条件的注册建造师修改,并由其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第十八条注册建造师应当通过企业按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变更注册、续期注册等相关手续。
多专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注册。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第十九条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
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无故不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要求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经向原聘用企业核实,聘用企业在7日内没有提供书面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予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
第二十条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企业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五)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监督管理部门在对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任何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本人保管,任何单位(发证机关除外)和个人不得扣押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
第二十二条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二)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三)使用不合格设备、建筑构配件;(四)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用工方面的规定;(五)在执业过程中, __、 __、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不法利益;(六)签署弄虚作假或在不合格文件上签章的;(七)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八)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九)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企业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十)未变更注册单位,而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十一)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十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十三)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发生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时,担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故处理程序及时向企业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注册建造师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注册建造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交相应材料。
第二十五条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或有关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
注册建造师异地执业的,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处理建议转交注册建造师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注册建造师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通过中国建造师网(.coc.)向社会公告。
不良行为处罚、信息登录、使用、保管、时效和撤消权限等另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 __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并完善全国网络信息平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册建造师本地执业状态信息收集、,通过中国建造师网(.coc.)向社会实时发布。
注册建造师执业状态信息包括工程基本情况、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开工前、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后3日内按照《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要求,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
信息报送应当及时、全面和真实,并作为延续注册的依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按照管理权限及时采集信息并报送上级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一) 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二)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三)泄露商业秘密的;(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五)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六)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七)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的;(八)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的;(九)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八条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和小型工程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造师执业管理规定相关文章:1.安徽省建造师管理规定2.二级建造师管理规定3.一级建造师执业范围4.公司资质管理规定范文5.二建注册后资格证书由谁保管6.xx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