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避税筹划案例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增值税税收已成为我国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增值税的征收,企业税务筹划逐渐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增值税的税务筹划并提供一些建议。
案例一:A公司在营业过程中,普通票据较多,导致增值税缴纳额较高。
A公司是一家以销售为主的企业,每月销售额度较大,普通发票数量众多。
然而,普通发票的销售额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比例的增值税。
为减少增值税缴纳额,A公司可以考虑以下策略:1. 开展电子商务: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减少增值税缴纳。
2. 优化备案:合理备案,将销售发票金额合理分摊至各个门店,避免大额发票集中在某一门店,从而减少增值税负担。
3. 优化进销存管理:合理控制库存,避免库存积压,减少不必要的增值税缴纳。
案例二:B公司存在跨地区进销货物的情况,面临增值税征收的复杂性。
B公司是一家跨地区经营的企业,由于涉及到多个地区的进销货物,面临增值税征收的复杂性。
在纳税筹划方面,B公司可以考虑以下建议:1. 选择合适的增值税征收方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增值税征收方式,如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等。
2. 合理利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地区对于增值税征收的优惠政策有所不同,B公司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进销货物的地区,以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
3. 资金结算策略:合理安排跨地区货物的资金结算,避免因为资金结算的不合理导致增值税征收上的困扰。
案例三:C公司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展税负调整。
C公司是一家以代理销售为主的企业,每月以代理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
为了减少税负,C公司可以考虑以下策略:1. 调整经营模式:将代理销售的商品转变为经销销售,从而能够直接获取销售利润,而无需支付代理佣金,从而减少增值税负担。
2. 合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与其它企业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交易,以调整企业增值税的支付时间和税负。
3. 积极应用税收优惠政策:及时了解并适应变化的税收法规,积极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增值税负。
增值税的税筹规划案例第1招:转换身份
增值税的税筹规划案例第1招:转换身份增值税的税筹规划案例第1招:转换身份——变身小规模纳税人,节省成本10万元第2招:合理拆分——一家公司变三家,财税规划成赢家第3招:改变申报——小微政策就是好,改改申报赚2万元第4招:选择进货——找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采购更划算第5招:有分有合——业务剥离一拆分,立刻节省成本40万元第6招:预收改定金——合同修改2个字,有效取得资金时间差第7招:代购代销——直接销售改成代购代销,节省成本70万元第8招:现金折扣——不同折扣方式下,如何交税更合理第9招:进项转出——买房子既能升值又能节省成本第10招:送货上门——三种运输方式,哪一种对企业更有利第11招:运费核算——单独成立物流公司,节省成本160万元第12招:巧签合同——合同可以这样签,有效延缓资金压力第13招:购进时机——设备早买和晚买,结果也有大差距第14招:销售方式——委托代销太好了,节省成本还不占资金第15招:租金转押金——钱还是那个钱,换个名称多重要第16招:通信费处理——购机送话费,再送价值10万元的方案第17招:清包工——采用哪种方式计算更有利第18招:研发独立——软件业务可退税,独立公司节省1500万元第19招:准确核算——账算明白了,不仅好分钱,还可节成本第20招:高低税率——亲兄弟明算账,分开核算节省成本第21招:流程再造——业务流程再造,节约成本300万元第22招:税负转移——税收洼地太好用,多数企业都需要第23招:存货贱卖——报废还是跳楼价销售,影响筹划16万元第24招:预收款项——采购计划要提前,收到款项再开票第25招:开票时间——发票晚开1天,取得1月资金时间差第26招:进销均衡——交税时间要合理,减少资金被占用第27招:劳务外包——人力成本没有进项发票,怎么办第28招:放弃免税权——有免税竟然不要,是不是傻第29招:公事公办——购买写字楼,用个人名义还是公司名义第30招:促销方式——打折、促销、返现金,商家怎样促销获利更多第31招:用足优惠——充分利用税收红利,成功节约企业成本第32招:巧换经营模式——“聘请”变身“代理”,影响筹划40万元第33招:企业转型——普通家政服务转型为员工制,成功获得筹划空间第34招:天降贷款——销售合同一修改,交税时间就延缓。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资料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资料
例1:增值税发票管理策略调整
某公司销售额达到年限值并需要缴纳增值税后,为了减少税负,决定将增值税发票管理策略调整。
以之前的基于应收账款开具发票为例,调整为基于实际收款开具发票。
这样,公司可以避免税前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降低可能遭受税务处罚的风险,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公司现金流。
例2:期末减价筹划
某公司年末计划清理库存,其中包括一些已经过期的商品。
为了减少税负,公司在年底对这些商品进行了适当的减价处理。
减价处理后,公司的销售额相应减少,从而降低了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例3:建立认证纳税咨询团队
某公司考虑在增值税税收筹划方面建立认证纳税咨询团队。
这个团队会针对公司的税务状况,提供具体的税收筹划方案,优化经营和税务安排,以使公司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
例4:按季度提前缴纳增值税
某公司预计年度销售额将高于年度限值标准,为了减少税负,公司决定按季度提前缴纳增值税。
这样,不仅可以分摊税负,减少累计应缴纳税额,还可以降低公司的社会保险费和所得税
负担。
例5:选择适当的增值税纳税方式
某公司销售额高于年度限值标准,但由于公司销售额的集中度不是很高,所以公司可以选择以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这种适当的纳税方式可以减少税负,降低公司的前期经营成本,提升公司竞争力。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和实践经验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和实践经验税务筹划是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和税收征管关系,以最小化税款负担、规避税收风险并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手段。
在这其中,增值税的优化管理尤为重要。
本文将通过一些案例和实际经验,探讨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方法和技巧。
第一部分:增值税的降低税负策略1. 合理利用增值税政策(案例一)某公司通过积极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过实施差旅费、通信费等费用开票,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案例二)某餐饮企业采取堂食与外卖订单分离的方式,将堂食类订单按照普通餐饮销售形式计算增值税,而外卖订单按照外卖外送服务计算增值税,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增值税税率。
2. 合理运用增值税减免政策(案例三)某企业通过搬迁至特定地区,符合相关条件后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实现零增值税纳税。
(案例四)某公司为提高产品竞争力,将部分生产能力转移到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免征增值税政策降低企业增值税负担。
第二部分:增值税的税收风险规避策略1. 避免发票虚开和重复开具(实践经验一)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发票真实有效,并且保留发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发票。
(实践经验二)定期进行发票核查,比对进项和销项发票,确认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重复开具发票。
2. 防范转移定价风险(实践经验三)运用可比未控制交易价格法确定企业间的定价原则,避免因定价不合理而引起的税收风险。
(实践经验四)建立完善的价格调整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进行查核,减少税务争议。
第三部分:增值税的效益提升策略1. 改革供应链管理(实践经验五)优化供应链的结构,与下游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企业效益。
(实践经验六)与上游供应商积极合作,共同开发新产品,提高附加值,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
2. 增值税返还与抵扣(实践经验七)积极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合理运用增值税返还与抵扣政策,降低企业现金流压力,优化资金使用效率。
【老会计经验】增值税税收筹划--利用“挂靠”进行筹划
【老会计经验】增值税税收筹划--利用“挂靠”进行筹划国家往往会制定一些纳税优惠政策,而许多企业并非生来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这就需要企业为自身创造条件,来达到利用优惠政策合理避税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为挂靠.下面的案例将对挂靠避税筹划进行详细的说明。
例1.某钢铁生产企业,以钢材为其主要产品,由于附近并无矿山,因而其生产原料主要为废旧钢铁,而废旧钢铁的主要来源除了外地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外,主要从本地的破烂王(个体捡破烂的)处收购,从外地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进废钢,由于对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本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而按现行税收政策,从个人(破烂王)处收购废旧物资,除专门的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按收购额10%计提进项税额外,工业企业是不能按此办法处理的,因而该钢铁企业从破烂王处收购的废钢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给企业加重了负担。
如何减轻这部分负担?该钢铁企业决策层决定专门成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并经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执有特种行业(废旧物资经营)经营许可证,所有该钢铁企业从个人收购的废旧钢铁均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再按市场价格将收购的废钢铁销售给钢铁企业,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通过机构处理,钢铁企业购进的所有废钢铁都可以正常的手续足额抵扣进项税额,减轻了钢铁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虽然名义税负很高,但依据现行财税政策,在1995年内,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政策,由财政返还其应纳税额的70%,因而其实际税负也并不高。
例2.某大型机械生产企业,生产的A类机械属大型笨重商品,一般运费占产品销售额的20%左右,以往做法,由该机械企业销售机械并提供运输服务,将运费包括在销售额中,全额按17%计算销项税额,新税制实施一段时间以来,该企业决策层经研究,决定专门成立一个运输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销售的A类机械,销售额不再包括运费,运输由运输公司单独开票结算,而运输公司按3%的营业税税率缴纳营业税,使得这部分运费的税收负担从17%降到了3%,而一般购进大型机械均作为固定资产的管理,因而不涉及购货方扣税问题,所以将运费部分单独核算不影响购货方扣税从而也不危及双方购销业务。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案例1】光明化肥生产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悄售农用化肥,年不含税悄售收入为200万元,梢货适用税率13%。
不含税可抵扣购进金额140万元,购货适用税率13%,年应纳税额7.8万元,请分析该企业是作为一般纳税人划算还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划算。
解析:该企业的增值率为30%[(200-140)/200],大于23.08%,企业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
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分设为4—5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使其销售额都在50万元以下,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分设后纳税为6万元(200 ×3%),可节税1.8万元。
企业通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进行判定,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联合的方式使销售额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而转变成一般纳税人;而一般纳税人则可以通过分立的方式,分立后缩小销售额,使其具备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而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取得节税利益。
当进行纳税人身份筹划时,还要考虑国家对纳税人认定的要求,客户索取发票的情况、分立和合并的差别及法律手续等,只有综合考虑,才能有利于纳税人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案例2】华联时装经销公司商品销售的平均利润为30%。
该公司准备在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
现有两个个方案:方案一,让利20%销售,即8折销售;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请分析两种方式下企业的税收利益,从中体会税收策划的意义。
解析:现以销售10 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具体计算分析如下: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
让利销售这种营销方式,可以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依据税法规定,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以按折扣后的净额计算增值税。
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为10 000元的商品作价8 000元销售出去。
假设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 000元,企业的应纳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应纳增值税=8 000÷ 1.17×17%-7 000÷1.17×17%=145.30(元)城建税及附加=145.30×(7%+3%)=14.53(元)利润额=8 000÷1.17-7 000÷ 1.17-14.53=854.7-14.53=840.17(元)所得税=840.17×25%=210.04(元)税后利润=840.17-210.04=630.13(元)方案二:赠送价值20%的购物券。
第四章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第四章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案例一:跨境电商企业增值税筹划跨境电商企业在国内销售商品,同时也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海外商品。
企业通过海外仓库直接发货,而不需要将商品送至国内再进行发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跨境电商企业在销售商品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为了减少企业的增值税负担,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筹划措施:1.分拆企业将企业分拆为国内销售企业和海外销售企业两部分。
国内销售企业只负责国内销售,不涉及跨境电商销售。
海外销售企业负责跨境电商销售。
国内销售企业和海外销售企业可以分开成立,也可以由一家企业进行分拆。
2.分摊费用根据国内销售企业和海外销售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分摊企业的共同费用,例如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等。
分摊费用可以根据销售额、利润或其他合理的指标进行分配。
3.使用进口批发模式跨境电商企业可以采用进口批发模式进行商品销售。
根据进口批发模式,海外销售企业可以以进口货物的方式将商品销售给国内销售企业,由国内销售企业进行分销。
进口批发模式的好处是可以降低海外销售企业的增值税负担。
4.出口认证为了减少增值税负担,跨境电商企业可以申请出口认证,将跨境电商销售商品视为出口商品,并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在申请出口认证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报关单据。
5.合理使用政策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合理使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例如,在互联网平台销售跨境商品时,可以享受跨境电商综合试点和进境综合保税等政策,减少增值税负担。
案例二: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筹划建筑工程企业在国内承接大型建筑项目,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为了降低企业的增值税负担,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筹划措施:1.分包合同筹划建筑工程企业可以将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企业进行施工。
分包合同中可以明确规定分包企业需要承担的增值税责任,减少建筑工程企业的增值税负担。
2.节约成本建筑工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和资源配置,降低企业的成本费用,进而减少增值税的计税基数。
税收筹划成功案例总结
税收筹划成功案例总结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以下将为您介绍几个税收筹划的成功案例,希望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
案例一:某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筹划某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高端机械设备,年销售额达到数亿元。
在税收筹划之前,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较高,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经过深入分析,税务专家发现企业在采购环节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原材料供应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与供应商重新进行了谈判,要求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无法提供发票的供应商,企业适当减少了采购量,转而寻找能够提供发票的优质供应商。
此外,企业还优化了销售策略。
对于一些长期合作的大客户,企业在合同中明确了价格和增值税的相关条款,提前规划好税负的分担方式,避免了因税收问题产生的纠纷。
通过这些措施,企业成功地增加了进项税额的抵扣,降低了增值税税负,提高了企业的利润水平。
案例二:某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某科技企业专注于研发和创新,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然而,由于研发投入较大,企业在前期面临着较大的亏损。
为了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积极申请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企业享受了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同时,企业加强了对研发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企业将研发费用进行了加计扣除,进一步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企业还合理规划了员工的薪酬结构。
通过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如增加商业保险、补充公积金等,既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经过一系列的税收筹划,该科技企业有效地减轻了企业所得税负担,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案例三:某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筹划某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一个大型住宅项目时,面临着较高的土地增值税税负。
为了降低土地增值税,企业在项目规划阶段就进行了精心设计。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案例2:办税程序影响税收负担吗?
背景资料:
会计主体: 某乳制品企业 税务筹划:为了实现产品的快速分销,决定在各地 设立经销处。各经销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 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其日常经营费用也全部由 总机构负担。2004年上半年各经销处共实现销售 收入1350万元。 公司认为,各经销处只是自己的分支机构,销售的 乳制品已经在总部缴纳了增值税,各分支机构无 需再缴纳。然而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却要求该公司 各分支机构就其所销售的乳制品按4%的税率缴纳 增值税。
解决方案:
1.把废煤渣的排放处理全权委托给A村村委会, 每年支付该村村委会40万元的运输费用,以保证 该集团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2.将准备支付给A村的40万元的煤渣运输费用改 为投资兴建墙体材料厂,利用该集团每天排放的 废煤渣生产“免烧空心砖”,这种砖有较好的销 路。
案例分析:
方案二对橡胶集团更有利。因为利用废煤渣等生 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采取方案二,集团可 以通过销售空心砖获得纯利。集团彻底解决了污 染问题,部分解决了企业的就业问题。所以方案 二对橡胶集团更有利。
应纳增值税=210×17%/(1+17%)-l50×17%=5.01 (元)
方案二: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300元的,赠送含税价 值为90元的商品(成本为60元,取得了增值税专 用发票);
应纳增值税=[300×17%/(1十17%)-150×17%]+ [90×17%/(1+17%)- 60×17%]=20.97(元)
• 乙企业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库存商品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乙企业该交易应纳增值税额=8.5-8.5=0万元。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税收政策一直是各行各业关注的焦点之一。
其中,增值税作为我国主要的税收方式之一,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合理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成为了每个企业都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实际案例。
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由于产品销售额较大,增值税纳税额也相对较高。
为了合理规避税负,该公司进行了增值税纳税筹划。
首先,他们对企业的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其次,他们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筹划方案,包括合理调整产品价格结构,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等措施。
最后,他们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增值税纳税额,提高了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增值税纳税筹划并不是简单的减少税收支出,而是需要企业全面分析自身情况,结合税收政策,制定合理的筹划方案,最终达到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的目的。
那么,对于其他企业而言,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呢?首先,企业需要深入了解国家税收政策,了解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政策,找准适合自身企业的政策措施。
其次,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规划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同时,企业还要注重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增值税纳税额。
总的来说,增值税纳税筹划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避税收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只有通过合理的增值税纳税筹划,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增值税纳税筹划是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业应该重视这一环节,合理规划,积极应对,以期实现税收和企业双赢的局面。
希望各位企业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实现企业的长足发展。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
在当前的税收政策下,增值税是我国企业所面临的一项重要税收。
针对增值税税收筹划,企业需要合理规避税负,提高税收效益。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说明增值税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方法。
某公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家具产品。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需要购买原材料、设备,并支付相关的运输、仓储费用。
同时,公司还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在销售产品时,公司需要收取增值税,并按规定纳税。
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可以通过增值税税收筹划来降低税负,提高税收效益。
首先,公司可以合理规划原材料的采购和库存管理,避免过多的库存积压,减少库存资金占用,降低增值税前期缴纳。
其次,公司可以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避免生产过剩,减少产品滞销情况,从而降低增值税后期退税的风险。
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更新换代的频率,减少增值税的固定资产折旧额。
在员工管理方面,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调整薪酬结构,提高绩效考核的比重,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从而降低增值税的人工成本支出。
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合理开展跨区域业务,利用不同地区的税率差异,降低增值税的税负。
同时,公司可以积极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如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减少增值税的实际缴纳额。
总的来说,增值税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重视的一项工作。
通过合理规避税负,提高税收效益,企业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此,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以实现最大化的税收优惠和效益。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企业可以降低税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竞争力。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税务筹划的实际应用和效果。
案例一:一家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筹划某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高端机械设备,年销售额达到 5000 万元。
在采购原材料时,企业面临着供应商选择的问题。
部分供应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另一些则只能提供普通发票。
经过税务筹划,企业决定优先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这样一来,企业在采购环节可以抵扣更多的进项税额,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
假设企业每年采购原材料的金额为 3000 万元,若选择只能提供普通发票的供应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而选择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进项税额可达 390 万元(3000×13%)。
通过这一筹划,企业每年可节省增值税 390 万元。
此外,该企业还对销售环节进行了筹划。
对于一些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客户,企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收款时间和方式,合理规划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通过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获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缓解了资金压力。
案例二: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筹划某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该企业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
在税务筹划方面,企业设立了专门的研发部门,并对研发费用进行了准确的核算和归集。
确保研发人员的工资、设备购置、材料消耗等费用都能够清晰地划分到研发费用中。
假设企业当年的研发费用为 500 万元,按照 75%的加计扣除比例,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额外扣除375 万元(500×75%)。
此外,企业还充分利用了税收优惠政策,将一些闲置的专利技术进行转让,获得的收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通过这些筹划措施,企业大大降低了所得税税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值税筹划案例利用分设机构进行筹划一
增值税筹划案例利用分设机构进行筹划一在增值税筹划案例中,利用分设机构进行筹划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税务优化方式。
通过建立分设机构,企业可以合理调整收入和成本的配置,降低增值税负担,提升资金利用效率。
下面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详细介绍如何利用分设机构进行增值税筹划。
假设某企业A经营着一家餐饮连锁店,每月的增值税纳税额较大。
为了降低增值税负担,企业A决定采取分设机构的筹划方式。
首先,企业A在所在城市选址设立了一家新的子公司B,作为分设机构。
子公司B将承担餐饮连锁店的供应链管理、采购和仓储等业务,同时与企业A建立正常的商业往来关系。
接下来,企业A与子公司B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子公司B代理餐饮连锁店的销售、餐饮服务和财务管理等业务。
按照协议约定,企业A将餐饮连锁店的销售收入全额以价款方式转让给子公司B,由子公司B直接向客户开具发票和收款。
此时,子公司B成为了增值税纳税人,并将承担起纳税申报和纳税义务。
按照国家规定,增值税可抵扣范围内的进项税额可以抵减销项税额,从而减少实际应纳税额。
由于子公司B在承担销售业务的同时还需要支付采购、仓储等成本,因此可以合理抵扣相关进项税额,从而降低应纳税额。
这种方式下,企业A将减少增值税负担。
同时,为了确保筹划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企业A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委托代理关系必须真实存在,子公司B不能只是形式上的存在。
企业A 和子公司B之间的商业往来应该合理、真实,并有相应的交易记录和文件。
第二,企业A和子公司B之间的价格、费用和利润分配必须合理。
委托代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分配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企业A和子公司B之间的业务信息和资金流向必须透明记录。
企业A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财务制度,确保与子公司B之间的业务信息和资金流向得以准确记录和追踪。
第四,企业A需要合理评估筹划方案的风险与效益。
尽管分设机构进行增值税筹划可以降低税负,但也可能面临税务审查以及管理成本的增加等风险。
税务筹划避税逃税案例
税务筹划避税逃税案例
1、广东张三公司案。
2010年,广东省上报的一起避税逃税案中,一家大型企业名叫“张三公司”,违法生产和销售被查出,企业通过强行转移资产、利用转移收益空间、虚
报销售的方式,累计逃税401.36万元。
对此案,最终罚没张三公司2186万8千元,处以
责令停止企业经营1年3个月以上的行政处罚。
2、青岛行业转型避税案。
一家叫“小明公司”,以20%销售税应税出口行业,拟将其转为60%税率的机械行业。
小明公司首先把原来机械行业的货物进行联营的格式出口货物,再转入小明公司的后台交易,由小明公司以自己公司名义来申报税,通过联营的方式,把
一些税利从20%税率转移到60%税率,以此达到避税和逃税的目的,累计逃税金额高达
3000余万元,被查定为涉嫌虚报进出口收入,收入隐瞒等犯罪行为。
3、安微省税务逃税案。
一家被称为“王小公司”,主要从事彩票券发行代理方面的
经营活动,但实际上向一家汽摩一体机服务网点提供的是支付结算、借贷账户管理等服务。
王小公司通过开办虚拟票务、虚假收支记录等方式,不报税、不交税,累计逃税超过1000万元,被责令停业2个月、责令限制出境3年、罚没600余万元等处罚。
以上就是经过审计核查出现的一些典型的反映我国税务行业筹划避税逃税案例,从案
情中可以看出,逃税行为会发生在各行各业,企业不仅要切实把关自身营业行为,同时也
要明确做到遵守税法,以确保企业遵守税法,尊重社会公德,促进国家整体的财政健康发展。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
增值税税收筹划一、促销模式的税收筹划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以服装零售为主,平均毛利率为40%,费用率为5%〔吊牌含税价的5%〕。
促销方案:方案一:8折销售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可购置本商场商品时抵扣〕〔暂不考虑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的影响〕以销售1件1000元含税价的服装为例分析税费及净利润。
方案一:8折销售应纳增值税=〔1000*80% - 1000 * 60%〕/〔1+17%〕*17%=〔800-600〕/〔1+17%〕*17%=29.06〔元〕利润总额=〔1000*80% - 1000 * 60%〕/〔1+17%〕-1000*5%= 170.94 - 50= 120.94〔元〕应纳企业所得税= 120.94 * 25% = 30.24〔元〕净利润= 120.94 - 30.24 = 90.70〔元〕两税〔增值税和所得税〕合计= 29.06 + 30.24 = 59.30〔元〕不含税收入= 1000 * 80% /〔1+17%〕= 683.76〔元〕税负率= 59.30 / 683.76 = 8.67%净利率= 90.70 / 683.76 = 13.26%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200元1、购物券未使用时:应纳增值税=〔800 - 1000 * 60%〕/〔1+17%〕*17%=〔800-600〕/〔1+17%〕*17%=29.06〔元〕说明:另外200记入预收账款,收到购物券时再转作主营业务收入处理。
利润总额=〔1000*80% - 1000 * 60%〕/〔1+17%〕-1000*5%= 170.94 - 50= 120.94〔元〕应纳企业所得税= 120.94 * 25% = 30.24〔元〕净利润= 120.94 - 30.24 = 90.70〔元〕2、购物券使用时〔收到购物券时〕应纳增值税=〔200 - 200 * 60%〕/〔1+17%〕*17% = 80 /〔1+17%〕*17%= 11.62〔元〕利润总额=(200 - 200 * 60% )/〔1+17%〕=68.38(元)应纳企业所得税= 68.38 * 25%= 17.1〔元〕净利润= 68.38-17.1=51.28〔元〕两税合并:应纳增值税= 29.06 + 11.62 = 40.68〔元〕应纳企业所得税= 30.24 +17.1= 47.34〔元〕两项税合计= 40.68 + 47.34 = 88.02〔元〕两项净利润合计= 90.70 +51.28 = 141.98〔元〕不含税收入= 1000 /〔1+17%〕= 854.70〔元〕税负率= 88.02 / 854.70 = 10.3%净利润 = 141.98/ 854.70 = 16.61%比拟:方案一的税负率是8.67%,净利率是13.26%,净利90.70 方案二的税负率是10.3%,净利率是16.61%,净利141.98 方案二比方案一多赚141.98-90.70 = 51.28〔元〕,净利率高3.35%。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1、债权人"讨债"为什么要缴税一、一、案情简介:A企业长期欠B企业货款,无力偿还。
B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扣了A企业一辆小汽车后,下裁定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B企业。
B企业多方努力,把小汽车卖了,最终收回货款。
某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B企业的纳税进行检查后,认定B企业出售小汽车没有按规定交纳增值税,造成偷税,要求B企业补交税款,并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B企业的经理及财务人员都想不通,认为小汽车是A企业的,是替A企业卖了收回属于自己的货款,为什么还要交纳增值税?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二、二、纳税辅导:B企业被长期拖欠货款,确实是一件让人同情的事。
在费劲收回货款后,又引来偷税及被罚的麻烦,疑惑的提出: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对!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值得让人思考的。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A企业欠B企业货款,如果A企业直接变卖小汽车偿还货款,那么,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收回货款且不用交税,但是这显然不可能;A企业不变卖小汽车,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法院扣了小汽车后,卖了收回车款,裁定书直接把车款交给B企业,那么,该辆小汽车还是由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没有纳税的义务;可事情恰恰相反,法院一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了B企业,由B企业直接出售,那么,不仅A企业要交纳增值税,而且B企业再销售小汽车时,也产生了纳税义务,也要按出售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该案件的发生,给税务机关及纳税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机关多一些纳税辅导,让纳税人彻底理解税收政策,少走弯路;纳税人平时多注意学习,在处理一些业务时,多与税务机关联系,可以不缴的税就要避免,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2、设备价款和运费分开划算某机械厂生产重型机械设备,实行订单生产,并由厂家直销。
购进扣税避税筹划案例
购进扣税避税筹划案例购进扣税法即工业生产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在购进货物验收入库后,就能申报抵扣,计入当期的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尽管不会降低企业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但却为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延缓缴税,并利用通货膨胀和时间价值因素相对降低税负创造了条件。
例.某工业企业1月份购进增值税应税商品1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购进价款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
该商品经生产加工后销售单价12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月销售量100件(增值税税率17%)。
则各月销项税额均为2.04万元。
但由于进项税额采用购进扣税法,1-8月份因销项税额16.32万元(2.04×8),不足抵扣进项税额17万元,在此期间不纳增值税。
9、10两个月分别缴纳1.36万元和2.04万元,共计3.4万元(2.04×10-17)。
这样,尽管纳税的账面金额是完全相同的,但如果月资金成本率2%,通货膨胀率3%,则3.4万元的税款折合为1月初的金额如下:1.36÷(1十2%)9×(1十3%)9 +2.04÷(1十2%)10×(1十3%)10=2.1174(万元)显而易见,这比各月均衡纳税的税负要轻。
混合销售和兼营是不同的蓝天建筑安装材料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有两块业务,一块是批发、零售建筑安装材料,并提供安装、装饰业务;一块是提供建材设备租赁业务。
2000年5月份,该公司的经营业务如下:销售建筑装饰材料82万元,取得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10.8万元;提供安装、装饰服务收入60万元,设备租赁服务收入16万元,共获得劳务收入76万元。
该公司财务人员根据上述业务和会计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应纳增值税额=820000×17%-108000=31400(元);应纳营业税额=760000×3%=2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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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避税筹划案例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
现行的增值税法已经作了重大变革,更趋于公平和规范,充分体现了主体税制与市场机制协调性的原则。
我国现行增值税具有普遍征收、价外计税、使用专用发票、税简化的特点。
现行增值税制充分体现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基本特性,反映出公平、个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然而,税法中的多种选择项目依然为纳税人进行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如何充分地利用这些可能性为我们企业的合理避税服务呢?这里将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结合不同的方法,如利用购进扣税,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利用分散优势,利用联合经营,利用“挂靠”,利用混合销售等等为读者提供实际实践的思路和具体操作的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小规模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扣税凭证避税筹划案例、进项税额调整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挂靠”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分散优势”避税筹划案例、利用“联合经营”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混和销售”避税筹划案例和购进扣税筹划案例。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
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利用销项税额避税的关键在于:第一,销售额避税;第二,税率避税。
一般来说,后者余地不大,利用销售额避税可能性较大。
就销售额而言存在下列避税筹划策略:(一)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二)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三)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四)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五)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入;(六)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低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七)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八)以物换物;(九)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低价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货物;(十)为公关将合格品降低为残次品,降价销售给对方或送给对方;(十一)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销货退回或者在发生的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利用当期进项税额避税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纳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增值税税款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购进负税农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因此进项税额避税策略包括:(一)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二)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不仅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而且向销方取得增值税款专用发票上说明的增值税额;(三)纳税人委托加工货物时,不仅向委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要努力争取使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尽可能地大;(四)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并注明增值税额;(五)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据上注明的价格,依照10%的扣除税率,获得10%的抵扣;(六)为了顺利获得抵扣,避税者应当特别注意下列情况,并防止它发生:第一,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扣税凭证的;第二,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未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第三,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所注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不符合规定的;(七)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将部分固定资产附属件作为原材料购进,并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八)将非应税和免税项目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与应税项目购进的货物与劳务混同购进,并获得增值税发票;(九)采用兼营手段,缩小不得抵扣部分的比例。
以上两大类策略,是从可供避税筹划的实际操作的角度着眼而提出的。
从本质上说可归纳为:一是争取缩小销项税额;二是争取扩大进项税额,其效果是从两个方向压缩应缴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6%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可以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这一点进行避税筹划。
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
但实际并非尽然。
我们知道,纳税人进行避税筹划的目的,在于通过减少税负支出,降低现金流出量。
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在暂时无法扩大经营规模的前提下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的转换,必然要增加会计成本。
例如,增加会计账薄,培养或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税负减轻而带来的收益尚不足以抵扣这些成本的支出,则宁可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除受企业会计成本的影响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也并不总是高于一般纳税人。
以下的案例可以说明这一点。
假定某物资批发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增值税率,但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10%。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45.9万元(300×17%-300×17%×10%)。
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两个批发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那么,一分为二后的两个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60万元和140万元,就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6%征收率。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分别缴增值税9.6万元(160×6%)和8.4万元(140×6%)。
显然,划小核算单位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27.9万元。
利用扣税凭证避税筹划案例如前所述,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可以从两方面入手:缩小销项税额;扩大进项税额。
对于后者,应该注意合理利用扣税凭证进行避税筹划。
我们来看以下的案例。
某木材公司从东北某林业机构调进一批原木,受长期计划体制的影响,该林业单位属事业机构,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而且长期以来,该林业机构调出木材只开具专用收据而无开具发票的习惯。
木材公司收到该收据后,无法按正常的程序扣税,也不得按农产品收购凭证扣税。
经与该林业机构协商,林业机构同意向当地税务机关申领普通发票,并给木材公司开具了普通发票,林业机构由于其调出的原木属自产自销,因而无论开收据还是普通发票,均不需交纳增值税。
而对于木材公司来说,根据现行政策,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副产品(原木属农产品)可凭普通发票按10%抵扣进项税金,解决了进项税金的抵扣矛盾,合理降低了税收负担。
进项税金调整避税筹划案例一般纳税人在计算进项税金时,应仅限于从三种进货凭证进行:一是从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按专用发票记载的增值税金确定;二是从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即按完税凭证记载的增值税金确定;三是从免税农业产品进货发票进行计算。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如果能判断出该货物不符合进项税金具备的前提和不符合规定的扣除项目,可以不进行进项税金处理。
但在许多情况下纳税人不能在货物或劳务购入时就能判断或者能准确判断出是否有不予抵扣的情形(例如不能判断今后一定会发生非常损失等等)。
这样,进项税金处理一般采取先抵扣,后调整的方法。
因此,纳税人应掌握正确的调整方法。
进项税金调整额针对不同情况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1.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既用于实际征收增值税项目又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准确划分各项目进项税金的情况下:进项税金调整额=当月进项税金×(免税、非应税项目合计/全部销售额合计)2.一般纳税人发生其他项目不予抵扣的情况下:进项税金调整额=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进价格×税率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中的外购货物或劳务的购进价格,需要纳税人结合成本有关资料还原计算。
例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基本建设项目领用货物成本为30000元,产成品因风灾损失价值100000元,其中损失价值中购进货物成本70000元,进项货物税率全部为17%,则进项税金调整额=(30000十70000)×17%=17000(元)例2.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其中甲产品免征增值税,2月份支付电费20000元,进项税金3400元;支付热电力费10000元,进项税金1700元,本月购入其他货物进项税金为60000元。
上述进项税金的货物全部共同用于甲、乙两种产品生产。
当月共取得销售额为1500000元,其中甲产品为500000元,则进项税金调整额为:进项税金调整额=(3400十1700十600000)×(500000/1500000)=21700(元)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避税筹划案例关于增值税的减免规定有几大类,我们将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讲解,以说明如何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进行避税筹划。
对增值税相关减免规定的说明(一)免征增值税的项目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生产的各种初级产品),这里的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2.避孕药品用具;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货物和设备;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的专用品;8.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指游艇、摩托车及应征消费品以外的货物。
(二)关于兼营业务减税、免税的规定纳税人进行兼营,并且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即可获得免税、减税。
(三)对于起征点的规定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
3.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
这里所说的销售额是指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和零售的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