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第三届 “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评选考核的通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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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共...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宣发(2018)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名师”是指...教育领域内师德高尚、专业素养厚实、教学特色鲜明、教研能力突出、团队引领优良、教学效果显著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第三条教学名师”从2018年起,每2年评选认定一次,每次评选认定不超过20名,每名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四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原则和范围第五条”...市教学名师”评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教育系统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民主推荐评选。

第六条"...市教学名师”的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民办及培训机构)的优秀教师。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要求第七条"...教学名师”申报对象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其中在...市从事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2年内教学成绩优异者);身心健康,有强烈的进取心、责任感和学习意愿,有丰富的教师培训经验,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坚持在教学一线任教,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年以上。

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二)特级教师。

(三)经主管部门认定的省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主持人或市三名(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四)...市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五)...市或...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市或...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或...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六)其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

第八条已获得云南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珠源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可优先评选教学名师”。

第九条・教学名师”评选要求:(一)教育实践:每学年开展乡级及以上公开课等示范性教学活动不少于2节,举办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每年完成1篇不少于4000字的与本学科教学方法或教学改革相关的问题研究报告。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丽水市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丽水市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丽水市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18•【字号】丽政办发〔2016〕40号•【施行日期】2016.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丽水市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发挥我市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组织联审、公示,确定我市夏侯辉等10 位技能大师为第三批丽水市首席技师,丽水市徐定昌青瓷制作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为第三批丽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现予以公布。

附件:1.第三批丽水市首席技师名单2.第三批丽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8日附件1第三批丽水市首席技师名单夏侯辉(龙泉市夏侯文青瓷厂)黄长伟(龙泉佳伟青瓷工作室)张启德(丽水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周伟(浙江三辰电器有限公司)叶志伟(青田志伟石雕艺术馆)裘良军(青田县裘良军石雕艺术馆)赵一均(缙云烧饼一均店)雷天清(云和县天清立体农业生态示范园)饶海伟(国网丽水供电公司)刘成跃(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件2第三批丽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丽水市徐定昌青瓷制作技能大师工作室(龙泉)丽水市周唐强宝剑制作技能大师工作室(龙泉)丽水市周蒋文石雕制作技能大师工作室(青田)丽水市杜小亮石雕制作技能大师工作室(青田)丽水市尹隽茶艺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直)丽水市杜卫建摄影技能大师工作室(缙云)丽水市戴晓飞烹饪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直)丽水市陈晓琴畲族银饰设计制作技能大师工作室(景宁)丽水市周华青瓷制作技能大师工作室(龙泉)丽水市陈成科木雕制作技能大师工作室(缙云)。

2019年丽水市中小学德育系列评比申报表

2019年丽水市中小学德育系列评比申报表
一、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在班级管理中,我本着人文主义的思想,平等地对待学生,和他们建立起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实践证明,教师的教育理念和人格魅力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接手一个新班级时,重视了解学生、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话语权,并保护他们的创造性,对他们所犯的错误也应持宽容的态度。这样,每个孩子在教师面前都能大胆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从而真正建立起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附件5:
丽水市中小学德育系列评比(新苗/新秀/能手)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报考
类别
政治面貌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教师资格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杭州师范学院
心理健康
辅导证类别
所在学校
青田县实验小学
教师职务
语文、班主任
任职时间
主要工作简历
起讫年月
工作单位
任教学科和德育岗位及年限
2011.08至今
行政获奖情况
名 称
级 别
时 间
培养青年教师
德育工作特色及其突出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学习生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小学生的心理问题越来越大。小学阶段,孩子们的心理比较脆弱,他们易受环境影响受到伤害。是非分辨能力较差,一旦遇到心理问题,难以自我降解和抒发。因此,在我的教学管理中,我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努力促进孩子们心理的健康发育与成长。
四、注重问题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所谓“问题”学生,即通常被认为有各种行为问题、且相对落后的学生,其行为经常达不到社会化的标准和学校的要求。对这种儿童,除了要耐心指导和细心呵护外,还培养和发现他们的一技之长,多鼓励、多表扬他们,多为他们创造成功的机会,以培养他们的自信心,从而减少心理健康障碍的发生。

丽水市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表

丽水市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表
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名;
其他:
科研水平(科研成果及论著)
论文或课题名称
发表刊物名称及日期
课题结题日期及获奖情况
学科带头人本人任期述职:
签名:
年月日
本人意见(就此放弃或继续申请)
签名: 年月日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
教育局意见
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
附教科研课题、论文、发表文章、荣誉称号、公开课、支教或讲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6月20日前交局人事科。
第1~4届丽水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申报表
填报日期:任期考核起止时间:2011.01—2013.12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任教学科
党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评为学科带头人时间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全称)
任期考核情况
师德师风
教学业绩与效果
(由学校填写)
支教情况
年度考核情况
10年度
11年度
12年度
业务能力
实际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周学时数
总学时数
授课对象及人数






参加骨干教师培训情况
教学示范
承担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跨校上课等教学任务情况次数Fra bibliotek公开课名称
听课对象及人数
学校级
县(区)级
市(地)级
省级及以上
跨校上课
培养、指导教师情况
培养新教师成为业务骨干教师名;

遂昌中学刘永贵同志自诉材料

遂昌中学刘永贵同志自诉材料

丽水市第三届“德育名师”推荐人选刘永贵先进事迹材料情系德育不言悔心连杏坛绘人生刘永贵,男,1975年10月出生。

中共党员。

中学高级教师。

1997年7月丽水师专政史系政史专业专科毕业,2004年7月杭州师范学院政治经济学院思想政治专业本科毕业。

服从组织安排,先后在遂昌县的垵口、应村等偏僻山区任教六年,承担初三社会、思想政治课教学任务并兼任班主任。

2002学年任应村乡中心学校政教主任,分管学校(中小学17个班)德育和安全工作。

2003年8月调入遂昌中学,任教高中思想政治,兼任学校心理辅导、班主任、政治教研组长、教师处副主任,已带出2007届高三(16)班、2008届高三(12)班、2010届高三(14)班,绩效优良。

曾参与遂昌中学六十周年校庆纪念册编写工作。

现任遂昌县政协委员、遂昌中学学生处主任,任教2016级高一6个班思想政治,主要从事政治课教学、班主任、学生心理辅导和德育管理等工作。

一.严于律己,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刘永贵在工作中能自觉坚持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地履行职责,深受同事、学生、家长的认可,多次被评为学校优秀班主任或优秀教师,仅调入遂昌中学以来任班主任的十一个学期中就有八个学期获得一等奖;年度考核多年优秀,近五年每年都获得优秀等级。

刘永贵爱生如弟妹,不仅关心他们身体、学业的成长,更关注他们心灵成长,对“热爱学生”这一第一师德进行了全新实践,使其获得了新的内涵。

比如,班里一位同学下巴脱臼后,他马上把她送医,并根据医生“用松紧带托住下巴,巩固一个星期”的建议,亲自跑到街上花3元钱买了松紧带,在跑到裁缝店制作成一个箍,给学生戴上。

再比如,挂了三瓶盐水,体力稍有恢复的他“猛烈批判”了班级中存在的“反正又没有前途”这种论调。

在单独教训持有该论调同学的基础上,他告诉大家“前”即前面,“途”即道路,所谓“前途”即“前面的道路”。

这条路还没出现在眼前,摆在眼前的是现在要走的路。

所以,我们要考虑的不是未来的路怎么走,而是现在的路该怎么走。

德育导师制

德育导师制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德育导师制一、德育导师制的涵义在“整体、合作、优化”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将学校德育的诸多目标、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任课教师身上,导师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炼、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

德育导师制是一种个性化、亲情化和全员化的德育模式,是学校班主任工作必要而有效的补充。

二、德育导师制的操作固定导师制三、导师职责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检查和督促学生的行为习惯。

3、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指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解决学业上的困难。

4、帮助学生解决生活、生理、心理上的困惑,做学生生理上的长辈、心理上的辅导者、生活中的益友。

5、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积极争取多方协作,做到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

四、导师的工作原则与方法工作原则:1、思想品德教育、心理辅导、生活指导和学习方法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2、尊重、理解、热情期望和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

3、目标引导、正面教育、协调影响、坚持不懈的原则。

主要工作方法:1、“身教”育人、人格熏陶;2、交流谈话、心理相容;3、引导学生自我教育;4、教育与研究相结合。

双向选择:1、向学生提供所在班级的任课教师名单和施导特长。

2、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受导需要。

3、根据学生的选择情况,初步列出导师名单。

4、导师根据自己所掌握班级的情况,选择受导学生。

5、根据师生双方选择的情况,适当进行调配,最后确定导师与受导学生。

其中导师和受导学生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受导学生优秀生、中等生和后进生兼顾。

6、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对导师进行聘任,明确导师的职责。

附件: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学年第学期德育导师工作手册导师姓名年月日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力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是: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他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

邹影静 杨清 徐建敏 董慧珍 金海浪 陈奇斌 刘旅红 雷卫忠 程超波 赵琦 朱洪 周海红 吴雪丽 廖水英
青田县塔山实验小学 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 莲都区雅溪学校 景宁县第一实验小学 青田县东源小学 缙云县紫薇小学 庆元县江滨小学 莲都外国语学校 莲都区处州中学 云和县育英外国语实验学校 青田县第二中学 遂昌县育才中学 缙云县实验中学 云和县第三中学
一年级下册(2012 年 10 月第 1 版) 五年级下册(2014 年 12 月第 1 版) 二年级上册(2013 年 6 月第 1 版) 一年级上册(2012 年 7 月第 1 版) 二年级上册(2013 年 6 月第 1 版) 一年级上册(2012 年 7 月第 1 版) 一年级上册(2012 年 7 月第 1 版) 一年级上册(2012 年 7 月第 1 版) 一年级上册(2012 年 7 月第 1 版) 一年级上册(2012 年 7 月第 1 版) 一年级上册(2012 年 7 月第 1 版) 一年级上册(2012 年 7 月第 1 版) 一年级上册(2012 年 7 月第 1 版)
运动起来会怎样 (二) 陈飞飞 食物在体内的旅行 骨骼、关节和肌肉 周晓珍 尹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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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科学 小学科学 小学科学 小学科学 小学科学 小学科学 小学美术 小学美术 小学美术 小学美术 小学美术 小学美术 小学美术
教科 2001 课标版 教科 2001 课标版 教科 2001 课标版 教科 2001 课标版 教科 2001 课标版 教科 2001 课标版 浙人美 2011 课标版 浙人美 2011 课标版 浙人美 2011 课标版 浙人美 2011 课标版 浙人美 2011 课标版 浙人美 2011 课标版 浙人美 2011 课标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15•【字号】浙教办函〔2024〕102号•【施行日期】2024.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2号各相关高校、各培训基地: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切实做好2024年度我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各项工作,现就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根据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2024年度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设置“三教”改革研修、名师名校长培育、校企双向交流、创新项目4个大项,包括课程实施能力提升、信息技术能力提升、1 X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访学研修、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名校长(书记)培育、培训者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双师型”教师技术技能培训、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研修等12个子项目,具体详见《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一览表》(附件1)、《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内容要求》(附件2)。

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教育部公布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备案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国家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2023—2025年)、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培养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或其他具有突出业绩和培训资质的高水平大学、高水平高职院校、学术科研机构。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丽水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丽水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丽水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丽水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考试暂不作要求.14.城区、农村和乡村学校的分类由各县(市、区)参照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界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五、申报材料要求1.各县(市、区)申报高级职称,市直学校(单位)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有关材料按要求于11月30日前报送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局(丽水市括苍路537号,进门直走,1005办公室,联系电话:2263629),逾期不予受理.2.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复印件须逐件签上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加盖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公章.提交的佐证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专著复印前3页和最后1页,包括目录).《评审综合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须在单位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签上审核人姓名、公示时间,加盖公章方可上报.4.评审材料上报前须按《评审材料清单》(附件6)要求逐项核对后上报,并按学科分别打包,用纸写明县(市、区)、学科类别、上报人数.《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按学科类别分破格晋升与正常晋升以excel文件格式制作,电子文档和打印名册一起上报.对评审材料不规范或不全的不予受理.附件:(请到丽水教育网上下载)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2.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excel填写说明3.分学科人数汇总表5.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的条件6.评审材料清单7.丽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表8.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10.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11.班主任(教育管理)年限审核表12.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情况审核表13.年度考核登记表14.中小学教师校内公开课考核综合评价表18.破格人员上公开课登记表(此件公开发布)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19.rar。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丽水市李俊艳等29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丽水市李俊艳等29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丽水市李俊艳等29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4.12.31
•【字号】浙教人〔2014〕159号
•【施行日期】2014.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丽水市李俊艳等29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浙教人〔2014〕159号
丽水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丽水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14年12月15日评审通过,李俊艳等268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潘银燕等9人具有中专高级讲师资格,程成克等2人具有高级实验师资格,钟珠峰等15人具有中小学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附件:2014年丽水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294人)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31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第三轮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第三轮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第三轮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6•【字号】浙教办技〔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第三轮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的通知浙教办技〔2019〕35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我省教育信息化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相关规划精神,决定实施第三轮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以3年为周期,分省、市、县三级在全省创建600个名师网络工作室(含若干名班主任网络工作室),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

运用互联网思维与技术,探索和创新名师引领下的资源共享与网络学习共同体培养的机制,培养6000名学科(专业)带头人,带动60000名骨干学员专业成长,打造卓越教师群体,进一步推动全省教师的学科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和专业能力发展,助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二、建设原则(一)立德树人,面向卓越。

围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时代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充分发挥名师在学科理论研究、教学实践和教师专业成长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着力培育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能力突出的卓越教师。

(二)省级统筹,三级联动。

由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整体设计和统筹实施,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具体组织与管理,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名师网络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

县、市、省三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实行逐级晋升和降级淘汰,实现三级联动和动态管理。

(三)先建后评,注重绩效。

通过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名师依托“浙江名师网”()创建名师网络工作室并积极开展资源共享、学员培养等相关活动。

省教育厅按年度对名师网络工作室进行动态排名,根据建设质量和应用实效对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支付建设经费。

丽水市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考核方案

丽水市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考核方案

丽水市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考核方案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内容要求及计分方法量分依据备注德1.思想政治 5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教师会议。

评委考核打分1.政治思想师德表现和工作态度评委必须参考师生测评结果;2.先进荣誉按得分最高计分,同类按最高级别计分;3.单项先进按同级折半计分。

2.师德表现 5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生家长评价良好。

同上3.工作态度 5对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学校年度安排的工作及各部门平时随机安排的工作。

同上4.先进荣誉10各级政府颁奖的劳动模范: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以上8分;党委政府颁奖综合先进个人: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以上5分;优秀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教育工作者、春蚕奖: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6分;校级综合先进1分,单项0.5分;提供原始证件评委核准量分能5.课堂教学考核排名10根据申报中学高级的教师参加市、区组织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排名:排名在同组前30%的得10分,中间的得8分,后30%的得6分;前后30%的人数根据四舍五入取整,总人数少于3人的均得8分。

根据考核结果评委核准量分1.论文发表限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和各教育局主办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省级以上承认第二作者,第一作者×0.7,第二作者×0.3;2.有正式书号出版的论著(教辅)独著或主编×1,副主编×0.75,合著或参编按所编著页码占总页码的比例计分;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编写但没有正式书号的出版物折半计分;3.课题负责人或执笔人×1,其他课题组成员×0.5,课题组一般限前5名计分4.课堂教学比赛包括:优质课、教坛新苗、教改之星评比;5.由教育学会二级分会组织的比赛降一级计分。

6.学科名优教师评比10教坛新秀:县级2分、市级5分,省级8分;学科带头人:县级2分、市级5分;市明星教师:2分。

提供原始证件评委核准量分7.专业论文课题10论文发表: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及以上4分;论文获奖: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及以上4分;本专业专著10分,其它专业专著6分;地方教材教辅:市级6分,县级4分;课题获奖: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及以上8分。

丽教技〔2012〕9号

丽教技〔2012〕9号

丽教技〔2012〕9号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优秀论文、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电教馆(教仪站)、装备中心、勤办,开发区分局教育科,市直属学校:为了总结近年来中小学教育装备与技术的应用与管理、教育风险防范和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的实践经验和取得的成果,特别是新课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经验与体会,鼓励广大教师、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管理人员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市教育技术中心决定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育、图书馆(室)和勤工俭学管理等优秀论文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和参评的条件:凡自2010年7月1日以来关于新课程实施下教育装备的特点,实施政府采购与建立教育装备供配新模式的关系,新技术装备与应用、各专用功能教室(包括数字实验室、图书馆等)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信息技术与各学科实践教学的优化整合,新课程实施与实验教学研究与改进,新形势下教育风险的防范与措施,学生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专业机构与队伍建设等的学术论文、研究课题及调查报告均可参加评选。

已在市级以上有关单位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参评的论文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有较好的文风;紧密联系实际,具有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文章观点鲜明,思路清晰,论据充分,材料翔实。

二.推荐与报送1.各县(市、区)、直属学校组织初评,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论文7至10篇、课例2至3个,直属学校1至2篇、课例1个。

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集中报送市教育技术中心,由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发文公布,颁发证书,并推荐其中的优秀论文和优秀课例报送省里参评。

2.每篇论文需同时报送纸质稿10份和电子稿一份,文字清单和电子清单各一份。

课例需报送课堂实录光盘和教案。

电子稿和清单可发送到yelsdj@16。

每篇论文和课例需交评审费50元。

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叶菊华联系电话:2159068 2295373附件:优秀论文、课例推荐清单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主题词:论文评选通知抄送:省教育技术中心,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中小学德育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丽水中小学德育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丽水市中小学德育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德育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德育骨干教师的表率和示范作用,造就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良、成效突出的德育师资队伍。

根据“绿谷名师”工程实施规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德育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特制定如本办法(试行)。

一、评选类别评选类别分四类:中小学德育名师、德育带头人、德育新秀、德育新苗。

二、评选范围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研究等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中从事班主任、心理辅导、团、队工作和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班主任、年级组长、主管校长(书记)、教育处(政教处)主任、团委书记、学生会、少先队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

2.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富有创新精神,在德育工作上有自己的特色,有较高的学校德育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

3.爱生敬业,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成长的差异,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在学生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威信。

4.重视学习困难学生的思想转化,在德育工作中无歧视、排斥学困生的现象。

(二)具体条件1、中小学德育名师(1)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长期从事学校德育工作,是“市德育带头人”。

(3)在全市德育工作中发挥德育骨干的作用,有丰富的教育经验,德育工作有自己的特色,班主任所带班级在学校各项评比中名列前茅,或在所担任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心理工作、学生处等工作中取得较好实绩,德育工作实绩显著,在全市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

(4)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有指导基层学校、培养青年教师的热情与能力。

每年至少为青年教师作师德或德育工作讲座2次以上,带教青年德育教师2名以上。

(5)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以及工作创新能力。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三篇)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三篇)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创新,树立优秀中学教师的典型榜样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学名师评选是按照学科特点,评选优秀教师的一种制度安排。

评选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第三条中学名师评选活动是由学校党政领导牵头组织,学校教研部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一项全员参与、多环节、多角色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活动。

第二章被评选对象第四条中学名师评选活动的被评选对象是全校教师。

评选的名师应是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怀德笃行、学术过硬的优秀教师。

第五条被评选对象不得参与组织评选工作,否则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六条中学名师评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德育能力: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

(二)教学能力:掌握扎实的学科知识,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教学理念和教学设计能力。

(三)教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和学科教研活动,主动开展教学研究,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教育教学成果:取得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各类教学竞赛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成绩。

(五)学生评价:得到学生普遍认可和喜爱,能够产生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七条中学名师评选分为推荐和评审两个环节。

第八条推荐环节(一)学校教师代表大会由学校召开,评选小组成员由学校教代会推荐产生,评选小组由教育局、学校党政领导、教研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二)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初步筛选出候选名师名单,并向全校教师公示。

(三)全校教师可进行投票,选出心目中的名师,投票结果占名师评选结果的一定比例。

(四)根据投票结果和评选标准,评选小组综合评估,确定最终的名师候选名单。

第九条评审环节(一)评审小组由学校建设处、教研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丽水市功勋教师和2014年教育年度人物的决定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丽水市功勋教师和2014年教育年度人物的决定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丽水市功勋教师和2014年教育年度
人物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丽政发[2014]59号
【发布部门】丽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
【实施日期】2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丽水市功勋教师和2014年教育年度人物的决定
(丽政发〔2014〕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科教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战略,积极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甘于奉献、成绩卓著的优秀教师。

同时,全市社会各界人士,按照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要求,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努力为教育和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在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和社会人士(团体),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共同关心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刘美娟等15位同志“丽水市功勋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叶芬等4位同志2014年“丽水市教育年度
人物。

2023年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和《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教育事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选拔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学校管理队伍,强力打造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名师团队,辐射带动全州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推动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以下简称“三名人才”)是指经州教育局会同有关方面选拔,经州“三名人才”评审委员会审定,报州政府命名并颁发证书,纳入州级管理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

本办法适用于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校长(包含院长、校长、园长)和专任教师。

第三条“三名人才”评选工作在评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州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坚持“民主公开、优中选优、示范引领、动态管理”的原则,以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实绩和教科研能力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三名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0名,其中名校长10名、名班主任20名、名师20名。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名校长须具有先进的学校管理理念,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有系统研究,在教学改革、学校管理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在州内外有较高知名度。

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

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理念先进,办学质量较高,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培训等方面在本地区起辐射和示范作用。

学校在省、州督导评估检查中得到好评,年度综合考评成绩优异,其中任校长以来,学校至少有2次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的荣誉称号。

个人近5年来至少获得1次州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

(二)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标准。

现任正职校长,任正职3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备高级教师职称,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民主、平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能对学校各环节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工作量达到既定标准。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为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我校自2222年制定了《***“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校教字﹝2022﹞2号),同年启动了首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2019年举办了第二届,根据三年一评选的规定,2022年应该启动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

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人格魅力影响和引领学生。

2.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

突出对师德师风、教学业绩、教学艺术、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要求。

3.坚持面向一线、注重教学的原则。

教学名师的评选旨在肯定和表彰我校第一线从事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

4.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评审的原则,严格按照教学名师的标准评选,宁缺勿滥。

二、评选范围1.承担教学任务(含实验、实训课)的专兼职教师。

2.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教学名师奖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五名。

四、评选基本条件1.热爱高职教育事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崇教厚德,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无师德失范行为记录,无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原则上为我校专业带头人或优秀骨干教师,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3.原则上须具有10年及以上教学经历,近三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兼课教师近三年必须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但对授课学时不作具体要求)。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近三年作为负责人完成市级及以上的教改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作为负责人立项建设教学资源库(含子项目)或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等课程,或获得教学类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

5.积极开发和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注重教材建设。

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成果与教学资源丰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4•【字号】丽政办发〔2016〕121号•【施行日期】2016.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1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丽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4日丽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乡村教师(包括全市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补充渠道得到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在偏远、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努力培育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真正实现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举措(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精神,切实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轮丽水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劳动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轮丽水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劳动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轮丽水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
区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丽政发[2012]11号
【发布部门】丽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14
【实施日期】2012.03.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轮丽水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

(丽政发〔201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办《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06〕6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丽委发〔2011〕66号)文件精神,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先后开展了三轮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1年底,我市开展了第三轮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和谐工业园区推荐评选和考核验
收工作。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浙江云和工业园区为“丽水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荣誉称号,授予中业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为“丽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工业园区和企业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创造新的业绩。

希望全市工业园区和企业学习他们的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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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第三届中小学“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评选考核的通知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丽水市第三届中小学“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7〕68号)文件精神,在县(市、区)、校两级考核推荐和师德评价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开展丽水市第三届中小学“教学名师”、“德育名师”市级评选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项目及占比
教育教学理论评价(30%),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评价(20%),课堂教学能力评价(50%)。

二、考核项目内容及形式
(一)教育教学理论评价(30%)
1、第一类:普高、中职文化课科目(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教师
评价方式:参加统一的学科本体性知识测试。

2、第二类:除第一类以外的其他学科教师(包括德育)
评价方式:评课。

观看一节课的教学视频后,要求在1小时内独立撰写评课报告,提交评审。

所有参评教师都必须参加相应的教育教学理论评价。

原符合申请免考对象的教育教学理论评价成绩仍以原方式进行,取得的学科本体性知识测试或评课报告成绩仅作为参考。

(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评价(20%)
评价方式:根据参评教师提交的答辩论文进行评审,不安排答辩环节。

(三)课堂教学能力水平评价(50%)
评价方式:学科类教师采取说课形式,准备时间为1个小时,说课时间为1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并上交说课稿及随堂检测试题。

德育类教师采取设置情境答题。

为了更加全面了解教师教学风格及日常教学的真实状况,要求每位参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的一个教学录像(具体要求见附件)。

教学录像不纳入评价计分,主要作为说课、情境答题评价的参考。

同时,参评教师提交的教学实绩申报及佐证材料,也作为课堂教学能力评价的参考。

三、时间安排表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参评教师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诚信参评。

凡发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2、请各参评教师根据本通知要求,关注名师评选各个环节,按要求参评。

3、注意各项安全事项。

附件1:关于第三届名师评选教学录像报送的有关要求
附件2:第三届名师评选教学录像汇总表
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
2018年1月9日附件1:
关于第三届名师评选教学录像报送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加全面了解参评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展现教师日常教学的真实状态,要求参评教师报送一节课堂教学录像,要求如下:
1.真实性原则。

参评者在自己任教的班级(参评的教研员可自行联系上课班级)录制一堂完整的课堂教学录像。

参评教师自行决定上课内容(德育学科可选班、团、队课,心理辅导课,生涯规划课等内容)。

教学录像必须与参评学科相一致,教学内容来自任教年级教材,否则视为无效。

2.有效性原则。

所有教学录像必须在通知下发以后拍摄,于1月15日前上报。

凡不在此时段拍摄的教学录像均为无效。

逾期未交教学录像光盘的视作自动放弃参评。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统一收齐后于15日17:00前上报市教育局,联系人:罗建美,联系电话:2626071。

3.视频技术要求。

录像采用高清格式拍摄,使用DVD光盘刻录,以光盘形式报送,一式4份。

一个光盘保存一堂课,并附任教班级的学生名单(WORD格式)。

每个光盘上贴上标签,标签命名为:XX县、XX学科、XX参评者。

视频文件命名不能出现参评者个人信息。

4.拍摄流程要求:(1)固定机位(在教室后部区域,体育课可结合教学场地选择固定机位);(2)第一个画面呈现上课教师口述上课日期、时间、班级、授课题目(勿做自我介绍,不自报姓名);(3)第二个画面呈现全班
学生正面形象(学生集体后转拍摄);(4)课堂教学拍摄。

全程使用单机全景录制,不得剪辑。

凡出现剪辑视频的,取消参评资格。

5.组织工作要求。

教学录像为报名的必要条件。

请各教育局负责组织好教学录像的采集拍摄工作,按上述要求落实到位,按时提交。

附件2:
第三届名师评选教学录像报送汇总表
注:参评者请认真阅读拍摄、保存、文件命名等相关规定,经对照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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