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防御台风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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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太仓段防御台风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保障长江太仓段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统一组织和协调台风防御及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水域污染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江苏省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江苏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江苏省水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太仓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太仓市防御台风预案》等应急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在长江太仓段内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以下统称“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系统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水上搜救中心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长江太仓段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系统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3.1 市水上搜救中心主要职责

(1)编制长江太仓段防御台风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及早收集台风灾害预警信息,并转发预警信息至相关单位、部门、个人。根据预警

级别做好水上搜救应急准备。

(3)根据台风对长江太仓段的影响,视情召集市政府办公室、太仓海事局、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武部、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民政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太仓生态环境局、苏州海警局、太仓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长江引航中心太仓引航站、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供电公司、市气象局、沿江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船代公司等单位召开会议,分析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协调落实各项预警预防工作。

(4)跟踪台风预警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并向水上搜救中心指挥长报告。

3.2 市水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上搜救成员单位须明确具体联络人,防御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系统期间,保持与市水上搜救中心之间的通讯畅通。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重要事项的落实、检查工作。

(2)太仓海事局:负责发布航行警告,督促指导从事水上水下作业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船舶(渔船和军事船舶除外)、设施、人员做好台风等天气系统的预防工作,提醒指导船舶安全避风,及时开展遇险船舶的搜寻救助工作。

(3)太仓港口管委会:负责督促指导太仓港港口经营人做好台风等天气系统预防工作,督促码头企业做好船舶和人员避风疏散工作;负责港内锚地的船舶审批控制;监督指导太仓港危险化学品码头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援救措施;按照《太仓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防台工作。

(4)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台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过程中的信息流转;组织、协调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资源做好应急准备;负责协调做好紧急疏散人员和中国籍获救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

(5)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太部队、武警支援抢险救灾,根据灾情实际需要,担负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

(6)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做好舆情控制及宣传报道工作。

(7)市融媒体中心: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正确把握宣传工作向导,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防台预警信息和工作动态报道。

(8)市民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国籍遇难人员遗体接运与处理的相关工作。

(9)市交运局:台风防御期间,确保各通江河口航道畅通;协调杨林船闸控制内河船舶进出闸。

(10)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沿江堤闸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汛抗台工作;协调沿江水闸控制内河船舶进出江。

(11)市农村农业局:负责长江太仓段渔业船只及从业人员防抗行动,积极组织救援。

(12)市卫健委:负责组织伤员运送和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灾后做好预防、治病及防疫工作。

(13)太仓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水环境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14)苏州海警局: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及船艇参与应急救援,协助做好船舶及人员避风疏散工作。

(15)太仓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组织指挥所属力量及船艇参与应急救援,协助做好船舶及人员避风疏散工作。

(16)长江引航中心太仓引航站:负责派遣引航员参与应急值班,必要时对重点船

舶派驻引航员进行监护。

(17)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负责维护救灾期间的水上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抗工作、盗窃防抗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抗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抗台风等天气系统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做好船舶及人员避风疏散工作。

(18)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负责防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全市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

(19)市供电局:负责用电保障工作。

(20)市气象局:负责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21)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做好相关防御及救援工作。

(22)沿江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制定本辖区防抗台风等天气系统预案,组织落实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做好相关防御及救援工作。

(23)太仓外轮代理公司、太仓船舶代理公司、太仓中远海运船务代理公司等:负责与外籍船舶联络,做好应急值守,配合水上搜救中心完成相关防御及救援工作。

3.3 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1)长江口水文局:负责长江水情的实时测报工作,及时向市水上搜救中心发送长江洪(潮)水或低水位预警预报。

(2)港内拖轮公司:参与应急待命及抢险救灾工作。

(3)沿江堤闸:协助控制船舶进出江、灾后船舶疏导。

3.4 应急工作组

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善后组、宣传组、专家组等5个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太仓港口管委会、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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