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精品资料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疑问60答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疑问60答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5、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7、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9、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答疑的整理汇编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答疑
(整理汇编)
一、子女教育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3.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汇总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汇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中国税收制度中的一项重要调整,旨
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个人收入的净支配率。为了更好地了解最新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具体解释和规定,以下是对最新版政策的
汇总解释。
1.扣除项目范围的扩大: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将扣除
项目范围扩大至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及租金等。这意味着
纳税人可以享受更多的扣除优惠,在减税方面得到更多的实惠。
2.子女教育扣除项目:最新版政策对子女教育扣除项目进行了相应的
规定。纳税人可以扣除子女教育相关支出,包括学费、书籍费、住宿费等。家庭每个子女教育支出每年可享受最高1.2万元的扣除额度。
3.大病医疗扣除项目:最新版政策新增了大病医疗扣除项目,纳税人
可以扣除大病医疗相关支出。具体扣除额度根据医疗费用情况确定,最高
限额为8万元。此项扣除适用于纳税人本人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
系亲属。
4.房贷利息及租金扣除项目:最新版政策允许纳税人扣除房贷利息及
租金支出。对于自己和配偶共同购买的首次购房贷款,可以在还款利息中
扣除每年的利息支出。此外,租金支出也可以作为扣除项目,但具体扣除
限额需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进行规定。
5.扣除限额及报销方式:最新版政策规定了各个扣除项目的具体限额。纳税人需要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中提供相关扣除项目的证明材料,
并在纳税申报中申报具体的扣除金额。相关部门将在纳税人纳税申报后进
行核查,并将扣除金额直接退还给纳税人。
总的来说,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解释和规定明确了各项扣除项目的范围和限额,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多的减税优惠。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报销相关的扣除金额。这将有效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增加个人收入的净支配率。此外,这一政策也将促进子女教育、大病医疗及住房消费等方面的积极需求,对推动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_6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答疑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1、父母一方满60岁,另一方未满,是扣2000元还是1000元?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对是否为独生子女进行了区分,未规定必须父母两人都满60岁才能合计扣除2000元,只要有一人年满60岁即可;赡养2个及以上的老人,也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若不是独生子女,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需注意的是,每人每月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超过1000元。
2、我是独生子,父亲2019年10月28日满60岁,母亲58岁,什么时候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可以在2019年10月开始享受,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期限是指被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3、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所以由我来赡养祖父母,我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4、A和B的父母已满60岁。由于A工资比较高,两人父母商量,A每月按5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B每月按1500元扣除,是否可行?
答:不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B每月扣除的额度超过1000元,故不可行。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近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内将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此次个税改革主要是以加强个税专项扣除为核心内容,力图降低居民的税负压力。其中,
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提高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而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又都是以一
定的限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因此在认真了解新政策后,每个纳税人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
各项具体情况,以选择最优的方式进行登录申报。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方
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
子女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子女每年的扣除金额为1.2万,不可叠加。也就是说,每个纳税人每年最多可以扣除2.4万元。需要注意的是,扣除的时间不是按学年,而
是按自然年。
难点问题:
1. 子女是否必须是在校学生?
答:不是。根据新规定,子女无需是在校学生也能够享受教育附加扣除。
2. 扣除为什么是按自然年?
答:这是因为政府想要激发家庭教育、培养科学兴趣的潜力。如果按学年进行扣除,
那么就意味着有些孩子的教育时间会得到合理补偿,但也会有个别人的教育时间因时间差
的原因而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二、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纳税人每年可以扣除学费和教材费的金额,不可叠加,以一个子女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但是最高不超过4000元。具体计算办法为:若实
际支付金额不超过4000元,则可扣除实际支付金额。若实际支付金额超过4000元,则只
能扣除4000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扣除的金额包括了学费和教材费的总金额,教材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随着新个税法实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将会有一系列的变化。最受关注的就是
新个税法中引入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
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对于减轻个人税负、增
加个人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新个税法中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也面临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核定存在一定的困难。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度计算和征收的,而六
项专项附加扣除是针对具体费用发生期间的扣除。这就意味着,个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证
明具体费用的发生时间和金额。尤其是在教育、医疗等领域,一些特定费用的凭证无法提供,如何核定扣除金额成为了一个难点。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和扣除流程相对复杂。个人需要在年度综合所得申报表中填
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应的凭证材料。雇主也需要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中提供相关的扣
除信息。这就要求个人和单位之间需要加强沟通和配合,确保准确申报和扣除。
税务部门的监管和核查也是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的一个难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定额
标准和申报信息都需要税务部门进行核实和监管。而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纳税
人数量将大幅增加,个税征收工作的难度也会增加。一些个人可能存在虚报、重复申报等
情况,如何加强监管和核查成为了一个问题。
第四,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财政支出也需要合理控制。专项附加扣除的目的是减轻个
人税负、增加个人收入,但支出方面也需要考虑到财政的可承受能力。特别是在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方面,财政支出的压力可能会很大。需要合理制定和调整扣除标准,确保财政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近年来,我国税收体制不断完善,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个税需求,国家在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个税改革政策,其中包括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些6项专项附
加扣除的实施,对广大纳税人的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难点
和问题。本文将就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
一、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新个税改革政策,纳税人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或者相关证明以及租金发票等材料,以证明其租
房支出。一些租金合同存在着虚假甚至是无法取得的问题,导致纳税人在申报时遇到了困难。也有一些房屋中介存在着租金虚报和租金不开具发票的情况,给纳税人的申报带来了
困难。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新的个税改革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项扣除涵盖了子女
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相关支出。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纳税人遇到了申报时的难点。部
分纳税人无法提供相关子女教育费用的发票等证明材料,导致无法获得相应的扣除。在城
市和农村地区的教育支出差异也导致了申报时的困难。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新个税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税人在参加继续教育并支
付费用时,可以享受相应的扣除。对于部分纳税人来说,在申报时遇到了难点。一些继续
教育的培训机构存在着不愿提供培训费用发票的情况,导致纳税人无法获得相应的扣除。
一些培训费用的标准和范围也存在着不清晰的情况,给纳税人的申报带来了困难。
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
点话题之一。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纳税人的需求,我国政府最近实施了新的个税改革政策,其中包括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
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
租金和赡养老人。这些专项附加扣除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贴合纳税人的实际需求,让纳税
人能够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问题和难点,如何更好地执行这些政策,如何更好地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我们需要好好思考一下这些专项附加扣除的设立是不是符合我国的国情和税收制度。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个人的生活水
平和需求都是不一样的。要想确保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有效性,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
了解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调整和完善这些政策,让他们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
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更好地执行这些政策,确保纳税人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尽
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和措施,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纳税人在享受这些税收
优惠时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有的纳税人不清楚如何申请扣除,有的纳税人的材料不齐全,有的纳税人申请后被拒绝了等等。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和困难,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力度,提供更加全面
的申报指南和材料要求,设置更加便捷的申报渠道等等。
我们需要关注这些政策的执行效果,是否真的有利于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3版-年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说明
由纳税人自行在月度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申请流程和材料
申请流程
纳税人需要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 等资料备查。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
申请材料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 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
注意事项和问题解答
• 注意事项: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同时,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 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注意事项和问题解答
01 Q
子女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 享受扣除吗?
02 A
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 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 可以享受扣除。
03 Q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 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04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随着新个税改革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税负将会相应地减轻。而在新个税制度中,有一
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专项附加扣除的设立。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法定标准将税前
收入的一定比例直接扣除,以减少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政策。本文将对新个税改革中的六
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深入探讨,重点解决其中的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首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此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1000元,适用于全日制义务教育及以下、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的家长。但涉及到的一个难点问题是子女是否
需要在本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报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
《关于加强和改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
除的标准与子女报考学校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无关,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年3600元。对于在职场上进行持续学习,提高职业素养的人来说,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于此项附加扣除,难点问题在于,需要
准确把握“持续学习”的概念。持续学习应理解为在职员工报名参加的与本人工作直接相
关的非学历或证书教育、研修班、研讨会、中外专业人士讲座等,不包括本人离岗、休假、调离、被辞退期间的学习情况。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一年一次,标准为60000元。对于此项附加扣除,难点
问题在于,如何确认是不是“大病”,同时又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首先,要确定的是
所患疾病是否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大病”范畴;其次,需要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病历、医保报销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最后,应当注意的是,在列支专项附加扣除时,为避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汇总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
及填表问题汇总
一、扣除时间及方式
(一)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二)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2.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3.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4.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三)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二、专项扣除政策解释
(一)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整理汇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整理汇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
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扣除的一些特定支出。
这些支出包括教育支出、健康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等,可以减少纳税人个
人所得税的负担。下面是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的详细整理汇总。
1.子女教育支出扣除: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每个子
女每年的教育支出,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具体的扣除标准由地
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最高不超过每年1.2万元。这个扣除
主要是针对纳税人的子女在国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情况。
2.继续教育支出扣除: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自己参
加继续教育的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包括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等。具体的
扣除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最高不超过每年4万元。
3.住房租金支出扣除: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每个月
的住房租金支出。具体的扣除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最高不超过每月1.5万元。这个扣除主要是针对那些没有自己房产的纳税人,租房的支出可以减少其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4.赡养老人支出扣除: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每个月
给养老金的支出。具体的扣除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最高不超过每月2.4万元。这个扣除主要是针对那些给老人支付抚养费的
纳税人,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5.健康支出扣除: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每年的健康
支出。具体的扣除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最高不超
关于个税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答
关于个税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答个税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解答
个税项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国家对纳税人在特定领域支出的一种税收
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在特定领域的负担,鼓励相关支出。随着政策
的调整和执行,纳税人对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常常会有一些疑问。本
文将针对纳税人常见疑问进行解答。
1. 什么是个税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项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依照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对纳税人符合规
定的特定支出项目在一定额度内给予扣除的税收政策。这些支出项目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
2. 如何享受个税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符
合条件的支出金额列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内,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纳税金额。
3. 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包括哪些项目?
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
款利息、赡养老人等支出项目。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
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4. 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可以通过提供子女的学校学费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享受子
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扣除的范围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及本科等教育层次。
5.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执行?
纳税人在报税时,可以将相关继续教育支出列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支出包括培训费用、考试费用、书籍资料费等。
6.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报税时提供租房合同、房租发票等材料,
将租房支出列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纳税人需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中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旨在进一步减轻个人税负,提高个人收入。由于该政策的实施涉及的问题较多,因此需要进一步探讨。
新个税改革中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范围较广,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
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因此需要明确每项专项扣除的具体标准和操
作办法。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包括幼儿园教育费用,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对
赡养父母和公婆是否有所区别等。
确定每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金额也是一个难点问题。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水平
的人群,确定公平合理的扣除金额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如何在考虑到个人实际情况的保证
税制的公平性和可行性,需要充分调研和论证。
新个税改革还需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难题。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个人提供相关材料,例
如住房租赁合同、贷款利息支付证明等。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避免个人信息被
滥用和泄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第四,税务部门需要同时应对税制改革带来的加大管理压力。新个税改革将涉及更多
的专项扣除项目,税务部门需要相应增加监管和审核力度,以确保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真实
性和合规性。
第五,新个税改革可能引起收入分配的不均衡。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将导致一部分
人减少纳税额,而另一部分人可能没有扣除项或扣除额较少,从而导致收入分配的不平衡。如何在税收政策引导下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第六,新个税改革需要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等多个部门的有效协调。个人所得税专项
附加扣除与贷款利息、租赁合同等相关,需要通过税务系统与金融机构系统的对接,实现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解答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解答
一、子女教育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5.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7.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8.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9.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实施以来,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增强个税对个人收入的调节
功能,我国相继推出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为个人减税提供了更多
的机会和便利。在新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是我们需
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
新个税改革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具体操作方式和计算方法需要更加明确。虽然
国家税务总局在发布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之后,对六项专项附加
扣除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释,但是一些具体操作细节依然不够清晰。对于子女教育费用的
扣除范围以及存储账号的设置等问题,需要更加明确的规定,以便人们能够正确理解,并
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扣除。
个税改革中涉及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与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在新政策的实
施过程中,过度依赖个人申报和自行核定的方式,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数据统计偏差和
专项费用核查难等问题。应该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有效对接,建立
相关数据共享和连通机制,既能够确保纳税人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又能够监督和核查相
关信息的真实性。
个税改革需要完善相关的宣传和宣导工作。由于个税改革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较多,在政策出台之初,很多人对于如何正确申报和享受相关扣除政策存在一定的困惑和误解。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和宣导的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广大纳税人普及新政
策的基本理念、政策内容以及适用范围,使大家能够正确理解和使用新政策,确保政策的
有效实施。
第四,个税改革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由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到个人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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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归纳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 1000 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 500 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 3 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9.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 3600 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 4 年(48 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 号)。
5.如果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还能再扣除吗?
答:可以。但是如果同时参加两个学历继续教育,当年只能享受一个扣除。
6.如果一年同时取得两个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享受双倍扣除 3600 吗?
答:不可以。一年只能享受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但是你可以在下一年再取得一个符合条件的证书,这样就可以在下一年再享受一次扣除3600元。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自己的,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什么时候扣?
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扣多少?
答: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在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什么是大病,有范围界定吗?
答:没有范围界定,如果住院治疗发生的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药费用,在医保报销后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己负担的超过 15000 元,就可以扣除。
5.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累加扣除?
答: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当分别计算范围内自付部分的扣除额。6.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在父母双方分摊扣除?
答:不可以分摊扣除,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夫妻双方自行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扣。
2.怎么扣?
答:每月定额扣除 1000 元。并且夫妻两人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
3.扣多久?
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20 年(240 个月)。
4.怎么确定首套房贷款?
答: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不论实际该住房是不是家庭的首套住房。
5.如果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
答: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每月扣 1000 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分别各自扣自己购买的住房贷款利息 500 元。
6.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
答: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也不能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所以不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7.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固定的标准吗?
答:没有固定的标准。无论实际利率是多高,只要是贷款银行或者公积金贷款合同上注明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2.怎么扣?
答: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不同分为 1500/1100/800 三档适用扣除。
3.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能不能分别同时按照标准扣?
答: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两个人只能选择一个人按照标准扣。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标准扣。
4.如果在沈阳市市内五区工作,但是房子是在郊区租的,能不能扣?答:可以扣。城市的范围包括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5.如果纳税人在沈阳工作并在沈阳租房,在黑龙江老家有住房,并且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能不能让配偶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自己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答:不能。纳税人和配偶只能选择按照租金或者是贷款利息中的一项来扣除。
6.租房租金必须取得租赁发票才能扣除吗?
答:没有取得租赁发票也能享受租金扣除。
7.如果租房实际支付的房租低于扣除标准,能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扣除吗?
答: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对应的标准扣除。
六、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被赡养人年满 60 周岁,赡养人可以扣。
2.怎么扣?
答:独生子女每月扣 2000 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 2000 元。
3.扣多久?
在被赡养人其中一人年满 60 周岁的当月开始,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多位赡养人分摊扣除的方式有几种?
答:多位赡养人可以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者由老人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5.如果我有一个弟弟,我每月给老人赡养费 2000 元,我弟弟不赡养老人。我能不能每月扣 2000 元,我弟弟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