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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疑问60答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疑问60答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疑问60答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5、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7、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

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9、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10、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无需细化填写。

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

11、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无需分别填写,只需要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可。

个税新政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个税新政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个税新政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问题及对策探析一、背景和目的本文旨在探讨个税新政下针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以确保该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问题分析1.问题一:纳税人对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认识不足,缺乏相关政策的了解;2.问题二:各级税务机关对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力度不够;3.问题三: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和方式繁琐,影响纳税人的主动申报积极性;4.问题四: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审核不到位,可能导致扣除额度的错误计算;5.问题五:税收征管部门与社会保障和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不畅,影响扣除政策的有效运行。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1.对纳税人加大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税务局和企事业单位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以提高纳税人的政策认识度;2.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指导和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确保纳税人能够正确理解和申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3.简化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和方式,推行网上申报和自动扣除机制,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和操作复杂度,提高纳税人的申报积极性;4.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额度的准确计算,同时提供便捷的申诉渠道,解决纳税人的疑难问题;5.税收征管部门应与社会保障和医疗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纳税人享受到应有的扣除政策,提高政策的效益和执行力度。

四、执行和监督1.执行部门:各级税务机关、纳税人;2.监督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相关部门;3.执行措施:各级税务机关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并定期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监督纳税人的申报行为;4.监督措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五、效果评估1.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开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效果评估,分析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和政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政策措施;2.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应根据评估结果,适时修订和完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以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和政策目标。

最新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课件ppt

最新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课件ppt
解读
此政策旨在帮助无房人群减轻租房压力,提高生活质量。
03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 策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操作流程介绍
下载并安装个人所得税APP
在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并下载安装。
注册与登录
使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
进入申报界面
在APP首页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按钮。
填写申报信息
住房租金扣除范围
包括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 院确定的其他城市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AB CD
住房租金扣除标准
按照每月15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不同城市可 调整。
住房租金扣除申请方式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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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范围及对象
实施范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适 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个人所得税纳 税人。
实施对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 实施对象包括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及其家庭成员。具体包括纳税人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等。
0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 策内容与解读
子女教育扣除政策内容及解读
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内容及解读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解读
此政策有利于降低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住房租金扣除政策内容及解读
住房租金扣除政策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按照每月1000元、1100元、1200元 的标准定额扣除。
政策目的与意义
减轻家庭负担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可以减轻家庭负担,提高居民 的生活水平。例如,对于有老人、孩子等家庭成员的家庭, 可以享受更多的扣除额,从而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答疑的整理汇编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答疑的整理汇编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答疑(整理汇编)一、子女教育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3.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培训

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培训
建议用手机出厂自带的应用市场, 搜索“个人所得税”安装APP, 以防中毒。
2. 注册后登录,可通过点底部“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或点底部“办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
3. 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七项附加扣除中逐一选择符合自己的项目,点 击填报项后选择扣除年度“2023”。(自身不符合的项目,不用填报)
建议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样就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享受专项附加扣 除。如果是对个人家庭隐私特别在意,则可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 次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当年扣缴的个税多退少补。
5.“子女教育”项目填报流程:点底部“办税”——“专项附加扣
除填报”——“子女教育”,进入填报界面。点“选择子女”,添加 子女信息。
10.1 基本信息完成后选择被赡养人:录入老人(必须满60岁以 上)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与本人的关系。
添加被赡养人信息和前面“婴幼儿照护”添加子女的操作
一样。
10.2 填完后Βιβλιοθήκη 点击“下一步”进入分摊方式,选择是否独生子女。 如果本人非独生子女,还要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
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分摊金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培训材料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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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介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七项目 第二部分:个税APP系统填报操作指引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近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内将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次个税改革主要是以加强个税专项扣除为核心内容,力图降低居民的税负压力。

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提高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而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又都是以一定的限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因此在认真了解新政策后,每个纳税人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各项具体情况,以选择最优的方式进行登录申报。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子女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子女每年的扣除金额为1.2万,不可叠加。

也就是说,每个纳税人每年最多可以扣除2.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的时间不是按学年,而是按自然年。

难点问题:1. 子女是否必须是在校学生?答:不是。

根据新规定,子女无需是在校学生也能够享受教育附加扣除。

2. 扣除为什么是按自然年?答:这是因为政府想要激发家庭教育、培养科学兴趣的潜力。

如果按学年进行扣除,那么就意味着有些孩子的教育时间会得到合理补偿,但也会有个别人的教育时间因时间差的原因而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纳税人每年可以扣除学费和教材费的金额,不可叠加,以一个子女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但是最高不超过4000元。

具体计算办法为:若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4000元,则可扣除实际支付金额。

若实际支付金额超过4000元,则只能扣除4000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扣除的金额包括了学费和教材费的总金额,教材费不得单独计算。

1. 何种类型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抵扣?答:继续教育的范围包括非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业余技术培训等,可以选择在线学习、面授培训等形式。

答:可以提供学校开给的费用发票、证书和相关教育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

三、大病医疗大病医疗方面,新政策规定在纳税人本人或其扶养子女、配偶、父母在患有特殊疾病时,可扣除医药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的一部分,线上票据均可认证。

个税新政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个税新政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财税金融个税新政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f问题及.-二摘要: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一大亮点是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专项附加扣除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一经发布便引发了我国居民的广泛讨论"文章分析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实施的意义,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而提出了解决措施,以期能够促进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在我国更好的实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减税作用"关键词: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实施2018年$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V,还新增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六项专项费用扣除,这意味着我国又迎来了新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个税改革,上则关乎国家税收,下则关系百姓收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益,特别是首次提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2018年12月月底,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六项专项扣除的扣、扣除标准、扣除方式,、及施等,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这着我国正式进入新个税&一、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意义(一)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六项专项扣除如子女教育、住、赡养老人等,这税人关,新个税法规定这项目可以在税前扣,可谓直击“痛V收入高又上有老下的,这月的,新个税法这一新规,这的税收&大病医疗于大医疗3的来说是一项很好的福利,照顾到了税人的切,关心的发,民民意,在医疗我国人民减轻了的税&专项扣除政策能够有效税人的税收,民生活提&(二)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参与度专项扣除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以往纳税人虽然知道自己通过单位缴个税,购买的商品中含税,但基本上超然于税收治理之外&个税专项扣除的实施,税人需要自行填报关信,这需要税人了解扣除项目的,填报自己的扣除信息,这促使税人密切关注自己应该如何依法扣除、依法纳税,从而有利于加强税人对税收的认识,并参与到国家的税收运行之中&(三)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推进社会用关于专项扣除的填报,国1定纳税人根扌居自身的实际条件专项扣除自行填报扣除信,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即使是要求提证材料的,要求税人自己留存备查&这种制度安排,给予了纳税人充分信任大便利,同要求纳税人必须保持诚信&纳税人拒不提或者提虚假资料凭扌居的,将受关部门联合惩&这定于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专项附加扣除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4除项基本上都为定额扣除,没有区分不同地区的收入水平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育、、赡养老人的扣除定的,个〔经发不同,民收入存大&发落后、民收入水平不高的地区,可能这些扣除标准能民的个税负担,但-发达、民收入高的,这扣除不能很好的发挥其减税86^2021年3期(1月)CHIN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OLLECTIVEECONOMY作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2019年01月19日前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期,根据纳税人提出的重点、热点问题,经与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纳税人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问答口径。

现将最新整理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发布,供广大纳税人享受政策时参考适用。

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全力为纳税人做好咨询服务。

2019年1月16日一、子女教育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随着新个税改革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税负将会相应地减轻。

而在新个税制度中,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专项附加扣除的设立。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法定标准将税前收入的一定比例直接扣除,以减少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政策。

本文将对新个税改革中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深入探讨,重点解决其中的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首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此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1000元,适用于全日制义务教育及以下、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的家长。

但涉及到的一个难点问题是子女是否需要在本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报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与子女报考学校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无关,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年3600元。

对于在职场上进行持续学习,提高职业素养的人来说,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此项附加扣除,难点问题在于,需要准确把握“持续学习”的概念。

持续学习应理解为在职员工报名参加的与本人工作直接相关的非学历或证书教育、研修班、研讨会、中外专业人士讲座等,不包括本人离岗、休假、调离、被辞退期间的学习情况。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一年一次,标准为60000元。

对于此项附加扣除,难点问题在于,如何确认是不是“大病”,同时又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

首先,要确定的是所患疾病是否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大病”范畴;其次,需要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病历、医保报销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最后,应当注意的是,在列支专项附加扣除时,为避免重复扣除,要把医保报销和商业保险理赔等扣除完毕后,剩余部分再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来抵扣应税所得。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最高可达12000元,但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为准,折算后直接扣除,不得超过12000元。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新个税改革中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旨在进一步减轻个人税负,提高个人收入。

由于该政策的实施涉及的问题较多,因此需要进一步探讨。

新个税改革中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范围较广,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因此需要明确每项专项扣除的具体标准和操作办法。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包括幼儿园教育费用,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对赡养父母和公婆是否有所区别等。

确定每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金额也是一个难点问题。

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确定公平合理的扣除金额是一项复杂的任务。

如何在考虑到个人实际情况的保证税制的公平性和可行性,需要充分调研和论证。

新个税改革还需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难题。

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个人提供相关材料,例如住房租赁合同、贷款利息支付证明等。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避免个人信息被滥用和泄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第四,税务部门需要同时应对税制改革带来的加大管理压力。

新个税改革将涉及更多的专项扣除项目,税务部门需要相应增加监管和审核力度,以确保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五,新个税改革可能引起收入分配的不均衡。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将导致一部分人减少纳税额,而另一部分人可能没有扣除项或扣除额较少,从而导致收入分配的不平衡。

如何在税收政策引导下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第六,新个税改革需要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等多个部门的有效协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贷款利息、租赁合同等相关,需要通过税务系统与金融机构系统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核查的效果。

如何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和信息交流,是一个关键问题。

新个税改革中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虽然有利于减轻个人税负,但也面临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论证,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和效果的最大化。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1.18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1.18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更新日期:2019年01月17日【有效】【主动公开】【适用范围:国家】所属类别:业务专题->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资料简码:044826适用范围:国家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类型:通用政策纳税人类型:全部国地税选择:通用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关键字:个人所得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租房屋租金贷款利息赡养养老录入单位:知识库运维组备注:一、子女教育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问:什么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答: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依据国家规定的一些特定支出项目,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相应的费用,以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的政策。

问:赡养老人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答:是的,赡养老人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一项重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赡养直系亲属的支出,在按照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800元/月的费用。

问:赡养老人的具体条件是什么?答:赡养老人的条件包括:赡养对象必须是纳税人的直系亲属,即父母(含养父母)或祖父母(含养祖父母),且年满60周岁、无劳动能力或有劳动能力但无劳动收入的老人。

问:如何认定赡养老人的依赖关系?答:认定赡养老人的依赖关系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活上经济上确有赡养需要,即赡养对象确实需要赡养人提供生活费用;二是赡养人确实为其提供经济赡养支出,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

问:赡养老人的支出如何计算?答:赡养老人的支出计算方式为每月800元。

如果是按年计算,可以将12个月的支出相加,得到年度赡养老人支出。

问: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提供凭证?答:是的,个人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提供相关凭证。

具体要求可以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核定。

通常需要提供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赡养人的年龄证明、赡养人提供赡养支出的凭证等。

问:如果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同一个城市,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吗?答:可以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制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若干问题的批复》中规定,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对于赡养父母(含养父母)或赡养爷爷奶奶(含养爷爷奶奶),即使不在同一地方,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问:赡养老人的支出超过800元/月是否可以享受扣除?答:不可以。

目前国家规定每月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为800元,超出的部分不享受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及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热点问题解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及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热点问题解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及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热点问题解析20200120主要内容n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题解析n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热点问题解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题解析热点问题1 子女教育对于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不符合政策规定,甚至扣除比例总和超过100%。

相关政策: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政策解读:父母双方应该提前做好沟通交流,确保商定的扣除比例符合政策规定,选择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者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热点问题2 继续教育纳税人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扣除时间问题相关政策: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政策解读:纳税人如果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应该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日期或是批准日期)。

热点问题3 大病医疗大病医疗支出中,跨年度的医疗费用不清楚扣除时间。

相关政策: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政策解读: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在结算时间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由纳税人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热点问题4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纳税人和其配偶想要同时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

相关政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解读:纳税人和其配偶应该进行沟通交流,商量出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

怎么扣?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 1000 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 500 元。

3。

扣多久?答:从孩子年满 3 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答:不可以。

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

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

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6。

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

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9。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

谁能扣?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2。

怎么扣?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 3600 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

扣多久?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 4 年(48 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

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 号)。

100个问答教你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00个问答教你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00个问答教你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展开全文1、专项附加扣除都有哪几种办理途径?答:专项附加扣除既可以在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员工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

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都可以每月办理吗?答:不是。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五项,员工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但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大病医疗扣除需要来年自行进行“汇算清缴”。

4、员工没能及时将扣除信息提交给单位,可不可以下个月补报?答:单位根据员工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

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员工A在2019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当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

5、如果一年内都没来得及将扣除信息上报单位怎么办?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员工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6、子女教育费用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答:孩子满3周岁的当月开始,就可进行扣除。

7、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

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8、每个子女每月可扣多少?多个子女可以累加吗?答: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 元。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1. 什么是新个税改革?新个税改革是指2018年8月1日全面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同时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系列措施,旨在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2. 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是新个税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指在个人所得税计算中,针对个人的实际支出,每年给予一定的附加扣除额,以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六个方面,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例如,子女教育需要提供学校开具的缴费收据、住房贷款利息需要提供银行开具的利息证明等。

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具体情况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子女教育仅限于小学到本科阶段的正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只能抵扣本人取得的学历教育费用等。

此外,各项附加扣除的最高限额也有不同,需要查看税法具体规定。

5. 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影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个人所得税有显著影响。

例如,之前一个年收入为10万元的工薪族,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约3万元;而根据新个税法规定,该工薪族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和大病医疗三项扣除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大约为1.8万元,减少了1.2万元。

6. 新个税改革还有哪些变化?除了专项附加扣除外,新个税改革还有以下变化:一是取消了“六税二费”;二是提高了起征点,即月应纳税所得额从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三是调整了税率表,将原三十多个税率调整为七个,逐级递增。

这些变化都有助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提高个人所得税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1.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提供证明资料?为了让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更好地落实,方便纳税人享受,实行“申报信息即可享受,部门协作事后核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征管方式。

因此,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给单位或税务机关;相关资料,既不用提供给扣缴单位,也不用给税务机关,自己留存备查就可以了。

如果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发现您填报的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核对不上,会找您核对,这时需要您出示相关的资料,也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和配合。

2.什么时点开始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各项扣除的享受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不同扣除项目,可以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子女教育。

在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在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以上两项教育类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大病医疗。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住房贷款利息。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自2019年1月起享受扣除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赡养老人。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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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 1000 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 500 元。

3.扣多久?答:从孩子年满 3 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答:不可以。

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

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9.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 3600 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 4 年(48 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 号)。

5.如果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还能再扣除吗?答:可以。

但是如果同时参加两个学历继续教育,当年只能享受一个扣除。

6.如果一年同时取得两个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享受双倍扣除 3600 吗?答:不可以。

一年只能享受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

但是你可以在下一年再取得一个符合条件的证书,这样就可以在下一年再享受一次扣除3600元。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自己能扣自己的,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什么时候扣?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扣多少?答: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在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什么是大病,有范围界定吗?答:没有范围界定,如果住院治疗发生的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药费用,在医保报销后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己负担的超过 15000 元,就可以扣除。

5.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累加扣除?答: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当分别计算范围内自付部分的扣除额。

6.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在父母双方分摊扣除?答:不可以分摊扣除,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夫妻双方自行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扣。

2.怎么扣?答:每月定额扣除 1000 元。

并且夫妻两人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

3.扣多久?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20 年(240 个月)。

4.怎么确定首套房贷款?答: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不论实际该住房是不是家庭的首套住房。

5.如果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答: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每月扣 1000 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分别各自扣自己购买的住房贷款利息 500 元。

6.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答: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也不能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所以不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7.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固定的标准吗?答:没有固定的标准。

无论实际利率是多高,只要是贷款银行或者公积金贷款合同上注明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2.怎么扣?答: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不同分为 1500/1100/800 三档适用扣除。

3.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能不能分别同时按照标准扣?答: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两个人只能选择一个人按照标准扣。

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标准扣。

4.如果在沈阳市市内五区工作,但是房子是在郊区租的,能不能扣?答:可以扣。

城市的范围包括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5.如果纳税人在沈阳工作并在沈阳租房,在黑龙江老家有住房,并且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能不能让配偶享受贷款利息扣除,自己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答:不能。

纳税人和配偶只能选择按照租金或者是贷款利息中的一项来扣除。

6.租房租金必须取得租赁发票才能扣除吗?答:没有取得租赁发票也能享受租金扣除。

7.如果租房实际支付的房租低于扣除标准,能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扣除吗?答: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对应的标准扣除。

六、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被赡养人年满 60 周岁,赡养人可以扣。

2.怎么扣?答:独生子女每月扣 2000 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 2000 元。

3.扣多久?在被赡养人其中一人年满 60 周岁的当月开始,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多位赡养人分摊扣除的方式有几种?答:多位赡养人可以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者由老人指定分摊。

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5.如果我有一个弟弟,我每月给老人赡养费 2000 元,我弟弟不赡养老人。

我能不能每月扣 2000 元,我弟弟不扣除?答:不可以。

多位赡养人的,每人最多扣除不超过 1000 元。

6.我妻子能不能和我一起分摊扣除我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答:不能。

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同样,女婿也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7.如果我同时有亲生父母,还有养父母,能不能叠加享受扣除 4000 元每月?答:不可以。

赡养老人支出扣除不以被赡养的老人倍数加倍享受扣除。

七、哪些情形不呢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纳税人当期综合所得收入未达到 5000 元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不得扣除。

2.纳税人子女未满 3 周岁的,子女教育的专项支出(每月 1000 元)不得扣除。

3.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未满 60 周岁的,赡养老人的专项支出(每月 2000 元)不得扣除。

4.纳税人的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 1000 元不得扣除。

5.纳税人首套贷款年限已经超过 20 年的,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 元不得扣除。

6.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没有超过 15000 元医药费用的支出,不属于大病医疗支出,不得扣除。

7.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3600 元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8.纳税人接受某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但已经超出了 48 个月的,每年48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9.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的,住房租金的专项支出每月 1500 元/每月 1100 元/每月 800 元不得扣除。

10.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已选择了住房租金扣除,其发生的每月 1000 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八、具体的扣除时间如何规定?(一)定额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孩子从 3 岁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按月扣除。

2.继续教育:一是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支出,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有扣除期限,按月扣除;二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证书,按年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所在城市认可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对应的利息支出,有最长扣除 20 年(240 个月)。

婚前各自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有两种方式选择扣除,按月扣除。

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对应三档标准进行扣除。

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房的,视同纳税人有房;纳税人及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出租。

住房租金按月扣除。

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以上年满 60 岁老人的,即可享受。

其中独生子女每月 2000 元,非独生子女可采取三种分摊方式,但不管哪一种,最多不能超过每人每月 1000 元标准。

(二)限额内据实扣除大病医疗: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过自己负担 15000 元后的部分,可以选择由本人扣,也可以由其配偶扣;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在超过15000 元自付部分后,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

年度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扣除。

九、特别说明1.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额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

2.子女教育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赡养老人支出: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年度内没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除,待年度汇算清缴时再申报扣除。

5.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但是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选择在不同的扣缴地分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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