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试题 (9)
司法考试法律客观题复习卷(含答案解析)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2020年9月,王某亲戚刘某因举办婚礼所需,委托其购买30箱五粮液。
王某遂与李某联系购买五粮液事宜。
王某向李某支付定金3万元,双方约定违约金5万元,李某向王某交付了30箱五粮液。
后王某收到货物,通过五粮液官网假酒识别的办法检查后,认为李某所发货物为假酒,故诉至法院并申请鉴定,确定为假酒。
对于该案件认识正确的是()某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某应向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停止侵害和王某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明确,故李某和王某均需承担一定责任某售卖假酒,故王某可要求李某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A. B. C.(2X3) D.2.刘某通过网购平台参加“品牌闪购”活动,支付27198元购买了两套专业单反相机套装。
下单后,商家以“商品销售一空,暂时无货”为由未向刘某发货。
然而,商家上架销售的商品中仍包括单独在售的相机。
因此,刘某要求商家先向其提供相机,其余商品可在有货时再发货,但是遭到商家拒绝。
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有()选择商家产品并成功提交订单时,合同即生效,受法律保护合同订立应充分体现市场主体自由意志,双方有权自主取消交易家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商家违反合同约定,违背全面履行和诚信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A. B. C.额) D.3.赵某捡到一卷由画家钱某创作的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人物画册,画中人物是模特孙某。
适逢当地举办公益性群众画展,赵某将该卷画册参展,署名为不知情的李某。
该案例中()与钱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画册侵犯钱某的财产权和署名权侵犯孙某的隐私权和李某的署名权某与李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署名行为A. B. C. D.4.甲今年11岁,是当地小有名气的钢琴演奏家。
周末经常参加演出,平均月收入超过2000元。
某日,一演出公司打电话给甲请其前去演出,甲表示同意,但是其父母并没有同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XXX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XXX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20.11.0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号•【施行日期】2020.1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考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号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XXX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10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1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一)报名与交费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
通过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逾期不予补报。
(二)选择考区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模拟题300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模拟题300一、【案情】A公路施工公司设计出一种新型的压路机,并于2019年2月10日同B (江南博哥)机械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定作压路机的合同。
该合同约定,由B 公司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人力,依A公司的设计图纸,在2020年8月前生产10台压路机;由A公司提供原材料;每台压路机制造费5万元,交货后10日内A公司一次性付清。
合同签订后,A公司付给B公司50万元,用以购买原材料。
3月10日B公司开始生产。
为了加快进度,B公司将压路机轮胎的制造交给C汽车制造厂生产。
2019年5月,B公司在生产中发现A公司提供的图纸存在重大问题,便多次通知A公司迅速派技术员来协商此事,A公司迟迟没有派人前来,致使B公司被迫停产1个月,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
2019年7月20日,因B公司生产车间遭雷击起火,致使部分原材料和压路机的半成品被毁,B公司在告知A公司的同时,请求把履行期推迟两个月,但遭到A公司拒绝。
2020年7月底,B公司通知A公司派人前来领取压路机。
A公司的技术人员对压路机进行检查后认为,B公司生产出的压路机有两台不符合图纸要求,便拒绝接收,所有压路机全部放在B公司院内,因无人看管致使其中3台被人偷走。
【问题】1. B公司停工损失10,000元应当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正确答案:该损失应当由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B公司的损失是由于定作人A公司怠于答复所致,故应由定作人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 承揽合同[解析]法理透析: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其特征主要有:(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2)标的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动独立完成工作;(4)承揽人可以留置标的物。
《民法典》第776条规定:“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0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20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2020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因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很多考生都在猜想2020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会不会有什么变化,小编在这里总结了2020年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供大家参考: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能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水平;(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能够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能够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能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目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目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目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本章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原理,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等方面。
这些原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本章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完善法治体系等方面。
这些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途径。
第三章法治工作的重要保障本章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重要保障,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司法保障、推进依法治军等方面。
这些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条件。
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本章介绍了法的本体问题,包括法的定义、法的属性、法的本质等方面。
这些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理解法的本质和特点的关键。
第二章法的运行本章介绍了法的运行问题,包括法的效力、法的适用、法的解释等方面。
这些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问题,是理解法的实际运作和适用的关键。
第三章法的演进本章介绍了法的演进问题,包括法的历史演变、法的现代演进、法的未来发展等方面。
这些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问题,是理解法的演进和发展的关键。
第四章法与社会本章介绍了法与社会问题,包括法与社会关系、法的社会功能、法的社会影响等方面。
这些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问题,是理解法与社会互动关系的关键。
宪法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本章介绍了宪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宪法的定义、宪法的性质、宪法的地位等方面。
这些内容是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和概念的关键。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本章介绍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包括国家机构的组成、国家权力的分立、国家的决策程序等方面。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模拟题36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模拟题365一、【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江南博哥)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
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
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决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
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提问】1. 本案是否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正确答案:本案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
《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行诉法解释》第29条规定,“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
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代表人为2~5人。
[考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 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正确答案: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包括:(1)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2)复议机关在复议审理期限内未作任何答复,可以复议机关为被告;(3)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复议申请,可以复议机关为被告;(4)复议未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应以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考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 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正确答案: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是可诉行政行为,无论是否属于复议前置情形,只要当事人不服该复议决定,均可以起诉,法院应予立案。
《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刑法试题及答案卷六
百度文库-赵德林作品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刑法》试题及答案(卷六)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A,预见和辨认B,认识和控制C,预见和控制D,辨认和控制2,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
一日,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朝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难忍,便返回家中。
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3,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让丙向乙瞄准吓唬乙,结果乙中弹身亡。
甲、丙―。
A,构成共同犯罪B,不属于共同犯罪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D,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4,甲把乙腿打断后流血不止,甲及时将乙送到医院救治,医生若及时止血,乙无生命危险,医生却故意不采取任何措施,一直拖延至乙失血过多死亡。
甲的行为构成―。
A,过失致人死亡罪B,过失致人重伤罪C,故意伤害罪,且犯罪中止D,故意伤害罪,但不属于犯罪中止5,甲盗窃2000元被捕后为减轻罪责,谎称某乙教唆他盗窃并平分赃款,致使乙被捕,经查乙无教唆和分赃行为。
甲的行为构成—。
百A,一罪B,数罪C,连续犯D,牵连犯6,郑某盗窃提包一个,回家后发现内有2000元人民币,还有一支手枪,于是将钱挥霍,将手枪藏于家中拒不交出。
郑某的行为属于A,牵连犯B,连续犯C,想象竞合犯D,吸收犯7,张某犯赌博罪,该罪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张某的追诉期限为:—。
A,三年B,五年C,十年D,十五年8,某乙犯抢劫、强奸、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 年、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符合数罪并罚的原则A, 25 年B,15 年C, 10 年D,5 年9,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A,有认识B,有意志C,无认识也无意志D,无意志10,不属于刑事责任实现方式的是―。
A,刑罚处罚B,免于刑事处罚C,非刑法处罚D,追缴赃物11,某甲欲杀死张氏母子,但因张氏的哀求和婴儿的哭泣而生怜悯之心,下不了手,恨恨而去。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理学》主观题测试及解析四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理学》主观题测试及解析四1、有人认为,法的本质就是国家镇压与统治的工具。
请结合你所学的法律知识,谈一谈你对这一看法的认识 "答:这种看法是片面的。
深刻认识法的本质。
应当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注意鉴别法的本质和现像,界定法的内容与形式,区分“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
认识法的本质理论。
主要应对如下三对概念进行分析: 1 、法的意志性与规律性。
法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
法律首先表现为一种意志。
即法具有意志性。
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另一方面,法的意志性绝不是任意成者任性,而是受客观规律支配的。
法的内容的最终决定因素是客观物质生活条件,但法律也不等于规律。
规律是客观的。
而法律不完全是客观的。
简单地说,法律是主观性的东西。
受客观规休支配。
2 、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
法一方面具有阶级性,另一方面又具有共同性。
阶级性是指法律是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共同性即某些法律内容、形式、法律效果并不以阶级为界限,而是带有共同性和相似性。
3、法的正义性与利益性。
法律与利益是分不开的,同时法律绝不能抛弃正义,从应然意义上讲,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即法律以调整各种社会利益关系为内容。
以实现社会正义为最终目的。
2 、 2001年 6 月 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修订,将法官的任职条件要求从大专学历提高到大学本科学历。
请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
分析说明此举的意义。
答:( l )现代社会生活日趋复杂化,杜会分工日益细化,法律规范变得愈来愈具有抽象性和普遍性,在这样的背景下。
法律的专业化和职业的专门化即成为社会生活的必须。
因此,要从事法律职业,必须有法律专业知识、经过法律专业培训。
已成为普遍的共识。
( 2 )法官在整个司法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法院审判案件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适应现代社会变化速率加快的需要,法官拥有不同程序的自由裁量权。
2020年司法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
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以及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社会人士来说,通过法考取得律师资格证是至关重要的大事,而法考的一般一年举办一次,错过了就要再等一年,所以把握好考试时间很有必要。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主观题考试和客观题考试:
客观题考试时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预计为9月22日。
试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形式为:
考试是形式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主观题考试的时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预计为10月19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主观题考试的方式: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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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2020年(精编)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2020年(精编)一、(本题32分)1. 材料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江南博哥)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
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材料二: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材料三:这场抗疫斗争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集中检验。
新征程上,要突出问题导向,从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提升国家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等方面入手,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增强社会治理总体效能,不断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夯实制度保障。
问题:根据材料,结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谈谈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正确答案:略二、(本题34分)1. 案情:2010年3月,刘某与任某为了种植沉香,擅自砍伐了国有森林中的一片树木(1200株),将砍伐的树木扔在一旁,然后种植沉香,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2016年2月,森林公安局的侦查人员王某发现林木被砍伐,但因其与刘某是中学同学,碍于情面便未作任何处理。
导致刘某与任某继续种植沉香。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法律法规目录
2006年6月29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2009年2月28日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四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5月1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三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11月1日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八十号
2000年12月10日
43
法释〔2005〕3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5月13日
44
法释〔2018〕17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10月1日
45
法释〔2015〕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12月1日
32
法释〔2004〕19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4年12月22日
33
法释〔2016〕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
2017年1月1日
34 法释〔2000〕3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4月27日
40
法释〔2019〕13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年9月4日
41
法释〔2013〕18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5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5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支票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江南博哥)___A.张三签发的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B.李四信用良好,可以签发空头支票C.王五签发的支票上另行记载付款日期,该支票无效D.赵六签发的支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该支票无效正确答案:A[考点] 支票[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A选项正确。
根据《票据法》第87条第1款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因此B选项错误。
根据《票据法》第90条的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因此C选项错误。
根据《票据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因此D选项错误。
2. 定居在纽约的中国公民刘某于2015年来北京旅游,由于旅途疲劳感染风寒,在北京住院3年后不治身亡。
刘某在住院期间留下遗嘱,将北京的一套房子留给长子,纽约的一套房子留给次子,但对存在法国银行的现金没做任何安排。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A.遗嘱的效力适用中国法B.遗嘱的方式适用美国法C.法国银行现金的继承适用中国法D.法国银行现金的继承适用美国法正确答案:D[考点] 继承的法律适用[解析] 选项A错误。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本案中立遗嘱时和死亡时刘某的国籍国都是中国。
需要确定的也就是这个题的题眼所在就是立遗嘱时和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常居所地必须注意三个因素:连续居住满1年,作为生活中心,就医、公务和劳动派遣除外。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模拟题282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模拟题282一、【案情】刘某(男,40岁)与王某(男,15岁)系叔侄,2020年3月17日(江南博哥),两人共谋通过采取谎报玩具配件进关的方法来走私假币,面值共达15万元左右。
为了加强防备,两人在国外从不法分子手中各购买了手枪2支、子弹50发,并请韩某的渔船为其提供运输。
王某骗韩某运输的是香烟,韩某有疑但也没多问。
运输假币的渔船刚一到岸,即被海关缉私人员发现,刘某和王某持枪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后逃逸。
2020年4月1日刘某与王某上岸后,在乘坐出租车时告诉出租车司机朱某走私假币的实情,朱某表示愿意以1:4的比率购买3万元的假币。
随后朱某经朋友介绍,以2万元假币从冯某那儿换得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以5000元假币骗购摩托车一辆。
刘某与王某急欲将假币脱手,以被人以10万元假币诈骗而欲将假币出售之名联系到A工商银行出纳金某,金某以1:4的比率先后购买了假币10万元,并趁工作之机将这10万元假币全部换成了真币。
黄某从金某那儿得知王某出售假币的事情,也欲参与,遂以相同比率从王某处购得假币2万元,事后则携带假币坐火车回乡,在车上与朋友赌博时以假币来交赌债,被人揭发,遂被乘警抓获。
【问题】1. 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当如何处罚?正确答案:刘某走私假币的行为构成走私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其购买手枪2支、子弹50发并运输过关的行为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其后持枪抗拒缉私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因对公务人员造成了重伤结果,应定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本案中刘某和王某都具有通过将假币运输入境从而获利的主观意图,行为上也符合了走私假币罪的客观方面,王某只是因为刑事责任年龄未到而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刘某犯走私假币罪,为了抗拒缉私而持枪反抗的行为符合这种暴力抗拒的表征,原应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但妨害公务的暴力导致了缉私人员重伤的结果,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即应定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故应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再加上刘某之前的走私假币罪数罪并罚。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试题 (1)
司法考试法律客观题复习卷(含答案解析)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根据约定,乙公司应于10日内向甲公司交付指定货物。
3日后,乙公司所在地突发暴雨、引发山洪,公司设备、货物全部被淹,致乙公司无法履行合同,引起纠纷。
本案中()①乙公司构成违约,但不需承担违约责任②乙公司不构成违约,也不需承担违约责任③双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纠纷④双方可委派各自的法律顾问为辩护人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2.2020年6月,在与越境外军的殊死斗争中,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4位官兵壮烈牺牲,团长祁发宝身负重伤。
2021年2月19日,仇某某在网上发布贬低、嘲讽英雄烈士的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司法机关依法介入。
本案中,仇某某()①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②应当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恢复名誉③侵犯了卫国戍边英烈的名誉权、荣誉权④侵犯了卫国戍边英烈的人格权、身份权A.①③B.①②C.②④D.③④3.下列代理行为的法律特征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A.代理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B.代理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C.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D.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独立作出意思表示4.下列行为中,不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是( )。
A.醉酒驾驶机动车的B.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C.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D.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5.尹老汉因女儿很少前来看望,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每周前来看望1次。
法院认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
而且,关爱老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
法院遂判决被告每月看望老人1次。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被告看望老人次数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B.《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没有规定法律后果C.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法条中规定了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D.法院判决主要是依据道德作出的6.单选题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A:导致婴儿死亡的B:出于出卖目的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D:已完成该犯罪行为7.单选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A:表面联系B:—般联系C: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D:普遍联系8.单选题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包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
2020年非法本可以报考法考吗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及法考资格考试条件可以看出,入学(取得学籍)的非法本考生都可以参加考试;自考生(非全日制)、成人本科、应届法本/非法本、大四法本/非法本,均可以参加考试,且没有期限限制。
也就是说,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对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当然可以参加考试。
而对于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司法部相关的文件解读,17级法本学生,即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据司法部相关政策规定问答,《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就是“新人新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则为“老人老办法”,对此,公告再次予以明确。
第九条规定即上文中灰框内的(1)~(5)。
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因此今年的非法本学员是可以报名法考的,大家可以放心准备,中华考资网预祝考生顺利!。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试题 (2)
司法考试法律客观题复习卷(含答案解析)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甲乙系邻居,乙每周末都要在家练钢琴,因甲的孩子6月要参加高考,为此甲与乙订立了一份5月至6月高考结束前,乙周末去某琴行弹钢琴、甲负责付费的口头合同。
对此说法错误的是( )A.该合同中乙的权利是5月至6月高考结束前周末不在家弹钢琴B.订立该合同需要甲乙双方平等协商C.负责乙去某琴行弹钢琴的费用是合同中约定的甲的义务D.该合同应该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订立2.王某和于某,在王某表哥李某所开的茶室签订了一份委托加工合同,离开茶室前王某又口头提出一项附加条件,于某表示同意,李某目睹全过程。
交货后王某发现于某未按附加条件供货,遂诉至法院。
本案中()①委托加工合同既是书证也是物证②若李某出庭作证,于某有申请其回避的权利③委托加工合同是书证而不是物证④若于某否认口头答应过附加条件,无需举证A.①②B.③④C.①④D.②③3.中国甲公司将其旗下的东方号货轮光船租赁给韩国乙公司,为便于使用,东方号的登记国由中国变更为巴拿马。
现东方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某海域相撞,并被诉至中国某海事法院。
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B.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C.如两船在中国领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D.如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该抵押权应适用中国法4.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5.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B.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C.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D.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6.某市劳动部门与市职业技术学校在暑假联合举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班。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模拟题35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模拟题357一、【案情】王某组织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某、林某、丁某积极参加。
一日,王某、刘某在某酒(江南博哥)店就餐,消费3000元。
在王某结账时,收银员吴某偷偷调整了POS机上的数额,故意将3000元餐费改成30000元,交给王某结账。
王某果然认错,支付了30000元。
王某发现多付了钱以后,与刘某去找吴某还钱,吴某拒不返还。
王某、刘某恼羞成怒,准备劫持吴某让其还钱。
在捆绑吴某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因为担心酒店其他人员报警,故放弃劫持,离开酒店。
王某和刘某在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4名保安拦截。
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叫人过来帮忙,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丁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散开,让4人离开。
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这个保安”,随即开车离开。
刘某随即让林某、丁某二人开枪。
林某、丁某一人朝武某腿部开枪、一人朝武某腹部开枪。
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致其死亡,现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提问】1. 关于吴某的行为定性,有几种处理意见?须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关于吴某的行为定性,有两种处理意见。
没有明确的处分意识,仅有自愿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能构成诈骗罪,在理论上有不同观点:(1)根据处分意识不要说,吴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本案中,王某在支付餐费时,虽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实际支付的是30000元,但其确实自愿支付了该笔金额。
如果认为构成诈骗罪只需要有自愿转移财产的行为,而不需要有明确处分财产的意识,则吴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2)根据处分意识必要说,吴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王某在支付餐费时,并没有认识到自己支付的是30000元,其并没有处分30000元给吴某的意识,所以其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吴某盗走了27000元。
所以,吴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考点] 刑法[解析] 本题也可以从成立诈骗罪都需要具备处分意识,但处分意识到底是对具体的金额、物品的处分意识(严格的处分意识),还是对性质相同的金钱、一类物品的处分意识(缓和的处分意识)来回答。
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
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1.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考试正文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大连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8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
大连市考生通过大连市司法局电子邮箱(***************)提出成绩核查书面申请,申请邮件主题统一为:XX+申请核分,如“张三申请核分”。
不接收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均为电子版,依次为:1.分数核查申请表(Word电子版)。
分数核查申请表见公告附件,申请人应按要求将表格项目填写完整。
2.分数核查申请表(PDF电子版)。
分数核查书面申请(Word电子版)经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3.身份证扫描件(PDF电子版)。
身份证的正面和反面扫描到同一张PDF电子版。
4.主观题准考证扫描件(PDF电子版)。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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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问题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1.问:发布《实施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6.问:今年的考试报名时间、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
《实施办法》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将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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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2.问:《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实施办法》共7xx28条,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共5条。
3.问:《实施办法》有哪些新规定?
答:
《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新规定:
4.问: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还有放宽条件政策吗?201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能不能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
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放宽条件政策,以解决好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同时,我们将依据有关政策,对放宽条件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精准扶持、靶向施策,具体规定拟在年度考试公告中发布。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问题,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继续实施这一政策,根据《实施办法》第26条规定,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问题。
5.问:考生如何备考今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何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的新变化?
答:
《实施办法》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也就是说,考试大纲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和备考的依据。目前,司法部正制定今年的考试大纲,拟近期出版发行。今年的客观题考试将在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适应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与环境,考试公告发布后,司法部网站等平台将发布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视频资料等材料,广大考生到时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来熟悉、了解和模拟练习计算机化考试答题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