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警务室制度及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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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治安管理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学校治安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保卫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二、掌握学校安全状况,定期综合分析、收集和整理信息,总结汇报,并适时提出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措施,为党、政当好参谋,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向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依靠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四、确定重点要害部位,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五、加强保卫处自身的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学校的决定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努力提高保卫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各尽所能,尽职尽责地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六、坚持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巡逻、安全检查,消除治安隐患。把治安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对保安(校卫队)人员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做到文明执勤、文明服务。

七、对发生在学校内的案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学校领导,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及时查处发生在学校内的治安纠纷和调查处理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矛盾激化,避免事态扩大。

八、在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认真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安全制度。坚持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及时请示报告,落实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补充更换工作。确保防火消防安全,避免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

学校门卫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审阅上一位值班人员有关登记记录,包括出入登记记录和相关情况。

二、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服装整洁,姿态端庄;值勤期间不得看报和其他刊物。

三、对来访客人,要热情大方,有礼貌,说话和气。问明来访人员来意并进行登记;离开时,记录来访人员离开的时间。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四、对来访校领导的客人,值班员需和办公室联系,并由办公室预约,同意后进行登记。

五、熟悉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遇到紧急情况首先进行紧急处置,同时拨打保卫处或学校领导电话

六、晚22点进行清场,检查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闭,学生是否入寝,校内是否有可疑人员。

七、严格执行开门、关门时间:早上7:00开门,晚上23:00关门。

学校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开展学校周边的巡逻等治安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和违法犯罪苗头,盘查。控制可疑人员;

二、案件发生后,快速及时地到达现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在能确认的作案人或作案嫌疑人时,不失时机地设法进行现场捉拿控制;

三、及时准确地调解不需查处的、情节轻微的纠纷,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对需查处的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进行处理;

四、有警必出,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热情服务,为师生排忧解难;

五、发生火情时,及时出动,并迅速报告“119”火警,全力以赴并做好救护和抢救物品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

六、熟悉校园环境概貌和治安情况,切实掌握重点防范目标,掌握重点人口的动向;

七、积极配合各部门、科室做好治安工作,并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八、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文明执法,掌握并正确运用法律条款。

保卫处值班制度

一、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值守。

二、检查督促执勤、巡逻、守护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领他们检查校内教学区、学生宿舍、食堂、家属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三、接待师生及群众报案、举报及其他来访人员,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事件等问题,详细、准确、清楚填写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报案时,一定要问清发案地点、案件类别,报案人姓名、班级及联系方式,十分钟内必须赶到案发现场,做到接警快,控制得住、处理得当、保护好现场。根据案情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要保持高度警惕,警具必须随身携带,督促巡逻、执勤、守护人员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守护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信息畅通,值班电话概不对外,闲杂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

七、因病不能坚持值班的应事先报告,以便调整。

门卫制度

1、认真执行门卫管理规定,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证校内教学生活秩序正常进行。

2、严格门卫制度,对外来人员认真查询,会客者办理登记手续,无关人员拒绝入内,禁止小商小贩进校叫买叫卖。

3、加强车辆管理,外单位机动车辆不得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校者问清原因,予以登记放行。

4、物品出入须持本部门证明,发现可疑情况暂扣其物品和运输工具,并及时报保卫处;示意骑自行车者出入校门时自觉下车。

5、严格遵守执勤纪律,作风正派,态度和蔼,衣着整齐,执勤不离岗,不随便代班,不看书看报,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迟到不早退,如实填写值班日志。

6、交班手续齐全,在上下班时间或进出人员较多时,应站立执勤(每次站岗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7、保持门卫室及校门周围的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禁止在门卫值班室堆放杂物,禁止在大门墙体上涂写刻画或张贴广告字画,禁止门前停放机动车辆。

8、物资出入大门,须凭出校证明。私有贵重物品凭本人合法证件和相关单位证明,公物应按其类别凭各主管部门出具的“物资出入证”,经警卫人员检查无误,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无有效证明,警卫人员有权扣留物资待补齐手续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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