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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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9.29

•【字号】沪科〔2022〕279号

•【施行日期】2022.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

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

沪科〔2022〕279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科〔2022〕95号)要求,经公开自主申报、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将“高功率密度轻量化永磁盘式电机”等2159项列为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立项项目。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相关附件】

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立项清单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梯度培养方案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梯度培养方案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梯度培养方案

一、引言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在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提升就业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针对这类企业的梯度培养方案则是促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将以上海市为例,针对该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出一套有效的梯度培养方案。

二、梯度培养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2.1背景

上海市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城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但面临着创新能力不足、人才缺乏、市场拓展困难等问题。因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梯度培养方案势在必行。

2.2意义

-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增强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

-培养和吸引优秀科技人才;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企业集群。

三、梯度培养方案的内容

3.1阶段一:初创期

初创期是一个企业从创业到初步运营的时期,也是企业发展的最初阶段。在这一阶段,对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确立自身的核心技术,积累市场经验,并建立起初步的经营体系。

3.1.1创意孵化

-鼓励和支持科技创业者提出创新创业项目;

-设立创新创业基金,提供初期的创业资金支持。

3.1.2战略规划

-为企业提供战略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长远的发展规划;

-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数据库,提供市场信息分析及预测。

3.1.3人才引进

-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入企业,并提供相应的薪

酬激励措施;

-开展人才交流活动,促进科技创业人才的相互学习和交流。

3.2阶段二:成长期

在初创期完成了初步建设后,企业进入成长期。这一时期的企业需要

上海市科技政策申报梳理

上海市科技政策申报梳理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 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 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应用 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战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示范应 用项目、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 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 区域和新兴行业 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 设、支持中华老字号企业发 展、支持品牌建设的公共服务 项目、支持品牌宣传推 广工作、对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 企业,给予一次性 奖励。 主要用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创意设计、文化艺术、 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四个方向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 和新兴行业,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社会化、市场化、 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提升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 力。
高新技术企业
软件企业
所得税二免三减半
3、7、11月份各 一批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税 收优惠
每年11月初
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 试点40W,示范60W 企业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6月份左右
享受地税减免、资金扶持、贷款贴息、 常年申报 人才引进等政策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 常年申报
软件产品登记
报政策
支持范围
对处于创业期或成长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 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 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促进高新技术 成果转化。 企业注册资本(实到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职 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高于5000万元;年销售 额不超过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围绕国家和本市战略需求,重点引导区(县)优势产 业集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 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 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主要用于支持软件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业的技术开发, 扶持产业发展,开展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以及国家 电子发展基金项目配套 主要支持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和信息安全保障 、信息化实事寄重点项目、信息化环境建设等,要企 业成立年限两年之上

上海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上海科技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小巨人工程的实施对象,是指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其应有: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其特征为创新型、规模型与示范性。

第三条科技小巨人工程采取市区(县)联动方式,实行市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受理,市区(县)科技和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评审、共同授牌的方式。

本市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小巨人工程的组织申报、会同区(县)产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产业部门”)审核推荐,实施管理,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规范、规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集中受理市区(县)共同支持的科技小巨人工程的申报,会同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联合评审,共同授牌,实施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支持对象与条件

第四条支持对象: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专家库

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2.14

•【字号】沪科规〔2020〕11号

•【施行日期】2021.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

法》的通知

沪科规〔2020〕11号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完善评审专家的选取和使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推进上海市科技专家库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的要求,市科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与管理

第三章专家选取与使用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完善评审专家的选取和使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推进上海市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库集成各类高层次人才,服务于上海市科技管理,是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家库建设,积极鼓励引导国内外专家服务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科技型中小企业筛选评价指标设计研究——以上海松江科技“小巨人”企业为例

科技型中小企业筛选评价指标设计研究——以上海松江科技“小巨人”企业为例
以上海松江科技“ 巨人" 小 企业为例
王 宇熹 , 汪 泓 , 心德 陈
( 海工程 技 术大 学 管理 学 院, 海 2 12 ) 上 上 060
摘 要 : 何 将有 限的政 府 资金 用在 那 些成 长性 较好 、 自主 知识 产权 的创 新 型 中 小企业 上 , 为各 地政 如 有 成
统 风险 。 0 6 从2 0 年起 , 上海 市科 委 将每 年增 加 一定 的中小
企业 科 技创 新 资金 . 析挑 选 出细 分市 场 的 领导 者 、 分 追赶 者 、 随者、 跟 新加 入 者 , 对成 长 性较 好 、 自主 知识 产权 的 有 创新 企 业予 以重 点 资助 。 争通 过3 5 的培 育 。 现 一 力 到 年 涌
小企 业 ,促进 上 海产 业 升级 与经 济增 长模 式转 变 意义 深
远。
扶 持 资金效 率 , 彻 全 国和上 海科 技 大会 的精 神 . 一 步 贯 进
推 动 科 技 型 中小 企 业 的 自主 创 新 ,提 高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
1 科技 “ 巨人 "企 业 的 界 定 思 考 小
第2 卷 第5 6 期
2 0 年 3月 09



步 与 对

VO . . 1 26 No 5
S in e& Te h olg r gr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n lc ce c c n o yP o e sa dPoiy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3.28

•【字号】沪科〔2022〕95号

•【施行日期】2022.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

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科〔2022〕95号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大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2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生态环境,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将与本年度“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对接。

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

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上市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企业申报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网址:)。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管理机构为上海市科技局(以下简称科技局)。

第五条科技局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划拨、使用和监督。

第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在上海市注册并经认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要求的企业。

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包括政府资金、社会资金以及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

第八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按照科技计划和项目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科技计划和项目的目标和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公开透明,资金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划拨由科技局负责。

第十二条科技局应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科技局应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科技计划和项目的需要,合理划分资金类别。

第十四条科技局应定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第十五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由科技局及相关部门负责。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年“创·在上

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02.16

•【字号】沪科〔2023〕34号

•【施行日期】2023.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年“创·在上海”国际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沪科〔2023〕34号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上海科创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举办2023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大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大赛以“创?在上海”为主题,旨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树立创新创业品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打造一批科技创业明星,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参赛对象

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要求,注册在本市区域内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特征,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依据企业上年度销售规模分为小微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

三、赛事安排

(一)小微企业组

1、参赛类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0.09.02

•【字号】沪科规〔2020〕4号

•【施行日期】2020.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

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科规〔2020〕4号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发〔2017〕9号),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日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研发活动后补助

第三章服务运行后补助

第四章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上海市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上海市财政科技计划后补助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发〔2017〕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介绍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介绍

政策特点之二
15
以需求为导向 企业拿到科技券后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自 主选择服务机构和使用方向,无需在申请时即确定 如何使用、在什么方向使用,完全是以企业的需求 作为资金真正使用的导向,同时企业选择在哪家服 务机构使用科技券,也完全取决于市场的竞争,体 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政策特点之三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企业
• 使用主体
科研机构
• 服务主体
政府
• 投入主体
目的与作用
1、通过创新券,可以将需求侧的需求与供给侧的供给更好地结合 起来,为中小企业获取外部知识,并最终提升竞争力提供便利。
5
2、中小型企业在创新上面临重重困难,无法开展有效创新或将
科 技 创 新 券
创意快速转化为新产品和服务。创新券增加企业与外部技术研 发机构的合作机会和开放创新意识。
政策与市场化电子商务平台结合的模式,建立覆
盖“检索、咨询、下单交易、物流、评价、科技
券补贴、实时数据分析”全流程的科技服务互联 网平台,有效提高供需双方的对接效率,提高科 技政策实施效率。
第三部分
申请与使用
PART 03
申请、使用、兑现
21
第一步 申请---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第二步 使用---第三方科技电商平台(牵翼网) 第三步 兑现---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注册地要求

1.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二、行业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2.行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机电一体化等技术产品开发、生产、服务等;

3.不包括金融、保险等特殊行业。

三、职工人数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营业收入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每年增长率不低于15%。

五、研发投入占比

1.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2.近两年研发投入连续增长,每年增长率不低于10%。

六、知识产权

1.具有至少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核心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七、财务要求

1.会计报表无重大差错;

2.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八、市场占有率

1.在相应市场中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2.在客户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口碑。

九、管理团队

1.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2.团队成员之间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十、技术实力

1.在行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为领先的技术实力;

2.有一定的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

3.十一、行业地位

4.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

211026968_云上讲解,加深企业政策解读

211026968_云上讲解,加深企业政策解读

66观点 VIEWPOINT 专题策划 · 载体建设 · 华东地带本刊记者/李冲

2月20日,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创新

基金项目管理部部长陈捷在线上为科技企

业进行了一场政策宣讲与解读。

对陈捷来说,这是本职工作,但对上

海科技创新政策云解析培训课程来讲却意

义非凡。这是他们2023年度的首发课程。政策“云”解读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大对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

规[2021]2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开启了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在此背景下,此次云上政策解析培训课程开启2023年度首发课程,旨在帮助科技企业更清晰地了解政策指南以及申报要

点,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新动态。

实际上,早在新冠疫情初期,上海市

科技创业中心便以“云课堂”的形式开展

系列活动,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助力。

2022年,为提升上海市全市孵化载体的服

务能力和服务能级,充分发挥好创业导师

的资源优势,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加快企云上讲解,加深企业政策解读双创地带

67 专题策划 · 载体建设 · 华东地带 观点 VIEWPOINT 业复工复产。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联合相关孵化载体推出了“创业导师云课堂”系列活动。

在助力科技企业发展上,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将行动落实在细节上。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开启在即,为帮助科技企业更清晰地了解申报流程与填报要求,2月27日,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举行了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培训会。意在助企“跑”作为上海市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从1988年成立至今,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始终以助力企业发展为出发点,在孵化服务模式和行动上不断创新,紧跟数字化时代下不断变化的企业需求。而在影响企业发展的一众要素中,政

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0年修订)

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0年修订)

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0年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10.09.17

•【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

•【施行日期】2010.11.01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5号)

《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9月1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9月17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1996年6月2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13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修正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普及以及相关的服务和行政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科学技术工作,应当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市民科学素养,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7.06.09

•【字号】沪科合〔2017〕11号

•【施行日期】2017.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科合〔2017〕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市科委会同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6月9日附件

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沪府发〔2016〕29号),将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部门预算管理的科技创新相关资金优化整合为“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科技进步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推动经济建设和

社会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普及

以及相关的服务和行政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科学技术工作,应当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市民科学素养,促进科学

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本市支持科学技术基础研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高等教育、产业发展相结合,

鼓励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和相互促进。

第四条全社会都应当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良好的科技

创新氛围。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科学技术发展战

略研究,组织制定科学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确定本市科学技术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保障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市的科学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

发展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第六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市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农业、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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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订)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沪科[2013]2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2.05

【实施日期】2013.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沪科〔2013〕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专项管理,提高创新效益,我委对《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沪科(2000)第13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管理,提高科技创新效益,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资金是政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配套支持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

第三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各区(县)科委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申报推荐和过程监理。

第四条创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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