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每日一练(2015.4.9)
刑法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刑法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个是刑法的基本原则?a. 无罪推定原则b. 有罪推定原则c. 法无所不取证原则d. 罪刑相适应原则2. 枪支犯罪按照刑法的解释,是指下列哪种犯罪?a. 故意杀人罪b. 故意伤害罪c. 抢劫罪d. 正当防卫罪3. 依照我国刑法,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如何定罪?a. 不定罪b. 判处缓刑c. 判处拘役d. 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二、判断题:1. 在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罪是一种犯罪类型。
2. 在刑事诉讼中,一旦被告人被判有罪,就一定会被判处刑罚。
3. 通缉犯是指犯罪嫌疑人逃跑后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
三、问答题:1. 什么是刑法思想?刑法思想是指刑法中所蕴含的基本原则、价值观念和指导思想,是刑法构建的理论基石。
2. 刑法中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是什么意思?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法规定的罪行所应承担的刑罚应当与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3. 刑法中如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如果存在逃跑、证据销毁等风险,法院可以决定对其进行羁押,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
四、案例分析题:某甲因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时他使用的是一把仿真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及相关解释,请回答以下问题:1. 枪支犯罪中,使用仿真枪是否构成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解释,无论使用真枪还是仿真枪,在抢劫等犯罪行为中都构成枪支犯罪。
2. 对于某甲的犯罪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和处罚?针对某甲的抢劫行为,应当依据抢劫罪的法律规定,对其定罪并处以相应刑罚,具体处罚幅度则需要根据案件的相关情节进行判断和裁定。
总结:刑法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主要包含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和案例分析题。
通过对不同类型题目的回答,可以加深对刑法中的基本原则、犯罪类型和法律规定的理解。
在刑法司法考试中,准确理解和运用刑法是取得优异成绩的关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乙全家外出数月,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
某日,甲谎称乙家门口的一对石狮为自家所有,将石狮卖给外地人,得款1万元据为己有。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诈骗罪B.如认为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仅触犯盗窃罪C.如认为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D.不管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失,甲都触犯盗窃罪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3、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4、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
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5、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B.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利的保障是审判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C.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言的时间D.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6、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14年9月15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10月17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5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2】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2】解析:《刑法》第136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因此,A项中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B项中,乙应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
C项中属于防卫过当,有过失的成立过失犯罪,法院已经认定丙存在过失,那么丙应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D项中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非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5.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A.甲与赵某共谋共同杀苏某,但赵某因病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苏某B.乙在境外购买了毒品、钱某在境外购买了淫秽物品,二人共谋同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C.丙发现某商店失火,立即叫孙某:“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孙某便和丙一起到失火地点窃取商品后各自回家D.医生丁为杀害仇人王某,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李某发现后请丁改正,丁说:“那个家伙太坏了,让他死了算了。
”李某没再吭声,按丁所开处方用药,导致王某死亡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只需要行为人之间已经形成犯意联络即可,不需要都亲自实施犯罪行为。
因此,A项中甲与赵某事先已经共谋杀害苏某,且最后至苏某死亡。
因此,甲与赵某成立共犯。
B项中,乙为了走私毒品,钱某为了走私淫秽物品,二人共谋走私,在走私的范围内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因此,在走私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模拟试卷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模拟试卷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名词解释 2. 简答题3. 4.名词解释1.我国刑法对属人原则的规定。
正确答案:属人管辖是指以自然人的国籍为标准的刑法适用原则。
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是指对中国公民而言的刑法适用原则。
中国公民,即通常所说的中国人,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我国刑法对中国公民的适用有两种情况:第一,根据刑法第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一律适用我国的刑法。
这是属人原则的要求,与属地原则的管辖也不矛盾。
第二,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犯罪,有条件或有限制地适用我国刑法。
具体分为三种情况:(1)对我国一般公民的域外管辖。
我国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2)对我国特定公民的域外管辖。
我国刑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3)对我国港、澳、台地区公民的域外有限管辖。
我国港、澳、台地区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原则上不适用我国刑法第7条的规定,而分别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行使刑事管辖权。
但是。
危害到整个国家利益的,我国内地司法机关可以依据属人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
涉及知识点:刑法的效力范围2.单位犯罪正确答案: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而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由单位构成。
涉及知识点:犯罪主体3.认识错误正确答案:认识错误。
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不正确的认识。
一般有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两种: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的不正确理解。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完美解析
5、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 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2015年刑法司考真题解析
2015年刑法司考真题解析2015年刑法司考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7.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8.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B.****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
2015年司考卷二刑法单项选择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5.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6.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 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C.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D.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正确答案】:B,C,D2、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丙客运公司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公司为此向白云保险公司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
丙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公司负事故全责。
甲的继承人为丁。
在通常情形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乙旅行社有权要求红星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B. 丙公司有权要求白云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C. 丁有权直接要求红星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D. 丁有权直接要求白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正确答案】:A,B3、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 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C.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D.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正确答案】:B,C,D4、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 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 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 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D5、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B. 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C. 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D. 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正确答案】:D6、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考点】危险驾驶罪
【答案】D
【解析】
A选项,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条依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二款,“有前款行为(危险驾驶罪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更重。
理论依据:可认为交通肇事罪是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
B选项,刑法规定的'是“醉酒”,将吸毒解释进去是类推解释。
C选项,危险驾驶罪是故意伤害,因吃荔枝或误食酒精食物而“醉”,系过失。
D选项,“道路”包括停车场。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2款,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1项,“道路上”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015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
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B。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
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
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
故选项D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B。
2、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正确答案:C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3、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1、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2、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司法考试的内容,涉及的范围可以用错综复杂形容,考试的竞争力也是极大的一场考试,能够顺利低通过司法考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算是打赢了一场大胜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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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1.《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同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不正当利益”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C.“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D.第三款规定的内容,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答案:BCD解析: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等。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是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因此,A项说法错误。
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对于“不正当利益”需要法官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因此,B项说法正确。
通常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这种要素就是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项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是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关的、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因此,C项说法正确。
另外,虽然通常情况下构成要件要素都是积极的、正面的,但例外地也存在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这便是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389条第3款规定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A.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
B. 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
C.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 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 通过和解协议
【正确答案】:D
15、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 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B. 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
C. 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
D. 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C,D
22、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B. 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
C.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正确答案】:D
9、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D
24、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A. 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司法考试《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概述
本文档主要提供了司法考试中《刑法学》试题及答案的解析。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及其答案。
试题及答案解析
1. 问题:什么是故意犯罪?
答案: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造成犯罪结果,却故意进行该行为的犯罪行为。
2. 问题:什么是过失犯罪?
答案: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在未能预见犯罪结果的情况下,因过失而造成了犯罪行为。
3. 问题:刑法中的“法定刑”是指什么?
答案:法定刑是指依法规定的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
4. 问题:什么是共同犯罪?
答案: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更多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
5. 问题:刑法中的“从犯”是指什么?
答案:从犯是指在主犯的犯罪行为中起辅助作用或参与犯罪的人。
6. 问题:徇私舞弊刑事责任是如何确定的?
答案:徇私舞弊刑事责任的确定需考虑行为人的机关地位、犯
罪主观故意、错误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因素。
7. 问题:累犯是什么概念?
答案:累犯是指在刑法规定的累犯制度下,曾被判处刑罚后再
次犯罪的行为。
结论
以上是《刑法学》司法考试中的一些试题及其答案解析。
希望
本文提供的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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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档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司法考试官方的解释和观点。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带解析
1、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B.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C.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D.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
关于它的具体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3、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
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4、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这属于义务性规则“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
”这属于委任性规则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这属于确定性规则5、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
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
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C.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6、关于M银行向L公司发放贷款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M银行不得向L公司发放任何贷款B.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M银行可以向L公司发放担保贷款,但不得提供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C.该贷款合同无效D.该贷款合同有效7、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接回,飞机需要飞越丙国领空。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班刑法-方鹏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刑法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答案】D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答案】C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答案】B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2015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分论》专项练习题
2015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分论》专项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侵犯的客体是( )。
A.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B.公民的人身权利C.公私财产所有权D.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属于( )。
A.行为犯B.结果犯C.危险犯D.危险犯或结果犯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是( )。
A.故意B.过失C.故意或过失4、甲是电气设备维修工,负有维修车间电气设备的任务。
在其当班时间,发现电气调和受损,有引起火灾的危险,但由于对领导不满,故意不予维修,以致引起火灾,损失很大。
对甲应以( )。
A.放火罪论处B.失火罪论处C.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D.玩忽职守罪论处5、张某因多次恋爱失败,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想自杀。
某日张某独自躲在家中放火焚烧自己的房屋,因张某住在城市的老城区,木结构的房子都连在一起,因此邻居及时发现,将火扑灭。
张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毁坏财物罪B.放火罪C.失火罪D.不构成犯罪6、放火罪的既遂是指( )。
A.财物被烧毁或人被烧伤或烧死B.行为人已着手实施放火行为,火种与燃烧物刚刚接触,但还没有达到被燃烧物能够继续燃烧的程度C.放火行为已引起燃烧物的独立燃烧7、以爆炸手段实施的杀人罪与爆炸罪的主要区别是:A.看是否出于故意B.看行为是否造成死伤的结果C.看造成死伤的人数D.看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8、刘某(男)因与李某(女)恋爱失败,遂决定报复李某。
一日刘某找到李某,对李某说:最后还有几句话要讲。
李某就跟着刘某到了一条僻静的小河边。
刘某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木质小盒交给李某,对李某说这是以前李某送的东西,现在还给李某。
并说,等他走了以后再打开盒子。
等刘某离开以后,李某打开木盒,结果引爆了一枚炸药,李某被炸死。
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爆炸罪B.危险物品肇事罪C.故意杀人罪D.报复陷害罪9、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发现乙晚上到邻村去看露天电影,就携带一枚手榴弹尾随乙到了邻村,在乙看电影时,甲引爆了手榴弹,结果乙被炸死,在边上多名看电影的群众也被炸死炸伤。
2015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答案
2015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答案2015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答案司法为广大考生提供2015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答案,欢迎阅读。
1、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哪种行为之一的,构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A.以非法销售为目的,不按规定的品种制造枪支B.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枪支C.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D.超过限额制造枪支【参考答案】ABC2、下列哪些罪的犯罪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能够成( )A.倒卖车票、船票罪B.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C.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D.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参考答案】ABCD3、公司犯下列哪些罪时,实行双罚,即单位处罚金,同时要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A.信息披露违规罪B.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C.虚报注册资本罪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参考答案】BC4、犯罪主体只能由单位构成但只处罚自然人,这在刑法上称为“非典型的纯正的单位犯罪“。
请问下列哪些选项中的罪名符合“非典型的纯正的单位犯罪”( )法律敎育网A.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强迫职工劳动罪B.妨害清算罪和虚假破产罪C.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物罪D.信息披露违规罪【参考答案】ABCD5、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由于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因此,对单位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签定合同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的,完全有可能构成虚假信用申请罪,B.行政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但私营企业只有具备法人资格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C.有价证券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D.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和逃汇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参考答案】ABCD6、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参考答案】ABCD7、甲系某市国有博物馆的馆长。
2015司法考试真题卷二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规定“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段****妇⼥的”构成****罪。
按照⽂理解释,可将丈夫强⾏与妻⼦性交的⾏为解释为“****妇⼥” B.《刑法》对抢劫罪与****罪的⼿段⾏为均使⽤了“暴⼒、胁迫”的表述,且⼆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罪中的“暴⼒、胁迫”应作相同解释 C.既然将为了⾃⼰饲养⽽抢劫他⼈宠物的⾏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收养⽽抢劫他⼈婴⼉的⾏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 D.对中⽌犯中的“⾃动有效地防⽌犯罪结果发⽣”,既可解释为⾃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也可解释为⾃动采取防⽌犯罪结果发⽣的有效措施,⽽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 5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时,其⽗甲、救⽣员⼄均故意不救助。
甲、⼄均成⽴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义务救助落⽔的妻⼦,致妻⼦溺⽔⾝亡的,成⽴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友⽽未救出母亲。
如⽆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的咖啡投毒,看到⼄喝了⼏⼝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罪⾏败露,甲未阻⽌丙喝咖啡,导致⼄、丙均死亡。
甲对⼄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53.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驾车经过⼗字路⼝右拐时,被⾏⼈⼄扔出的烟头击中⾯部,导致车辆失控撞死丙。
只要肯定甲的⾏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就应当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B.甲****⼄后,威胁不得报警,否则杀害⼄。
⼄报警后担⼼被甲杀害,便⾃杀⾝亡。
如⽆甲的威胁⼄就不会⾃杀,故甲的威胁⾏为与⼄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夜晚驾车经过⽆照明路段时,不⼩⼼撞倒丙后继续前⾏,随后的⼄未注意,驾车从丙⾝上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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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每日一练(2015.4.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司法部答案】BC【考点】无效合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答案解析】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构成欺诈,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属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A错误。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属于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2条,其60万元的合同无效,B应选。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2条应当认定为无效,C应选。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属于乘人之危,根据合同法第54条应当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D不选。
2、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B.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C.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D.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司法部答案】D【考点】汇编作品著作权【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32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尽管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但论文集不属于报刊,出版社需要经过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A错误。
在法定许可的情形下都需要支付报酬,论文集自然不能例外,B错误。
汇编作品构成双重著作权,每位论文作者享有著作权,汇编作者享有汇编著作权,使用者应当经过双重同意并支付报酬,C错误。
对大多数汇编作品来说,其独创性主要体现在选材、各部分的组织方式上面,因而它往往要透过汇编作品的整体或者其大部分来体现出来。
尽管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但可能需要承担对若干作者的侵权责任,D正确。
3、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
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
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
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
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B.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C.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D.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司法部答案】C【考点】债权人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答案解析】《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的债权一般应当成立在先。
而本案中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对丁基金会的捐赠均在甲公司无力清偿之前,在民法上(破产法上回溯六个月)不能撤销,A、B不选。
但甲公司对戊学校的赠与在无力清偿之后,乙公司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C正确。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具有公益性质,其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D错误。
4、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司法部答案】C【考点】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与主债务诉讼时效【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A选项中,乙享有的债权的起算点是借期届满日而非出具借条日,A不正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说明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具有独立性,B不正确。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抵押人在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抵押权的实行会导致主债的诉讼时效中断。
C正确。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首先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自然无法抗辩,仍可追偿;即使甲明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承担保证责任后仍可追偿,但除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外法院不予支持,D选项错误。
5、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司法部答案】D【考点】开庭审理【答案解析】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案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据,无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还是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到的,都必须经过当事人的相互质证,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以审判长意见为准,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6、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D.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司法部答案】AB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征收【解析】《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也应予拆迁补偿,而不是对失房市民“可”拆迁补偿。
ABD皆正确。
7、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司法部答案】B【考点】执行依据【答案解析】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等,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本题中,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A选项重新起诉的说法错误,和解协议不是执行依据,故C选项错误,上诉后二审程序已经启动,D选项提出上诉说法错误,一审判决是执行依据,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8、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司法部答案】C【考点】股东名册的效力【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本题丙在股东名册中有记载,所以丙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包括分红权)。
A、B、D三项说法都错误。
根据排除法,答案已经出来了。
《公司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C项正确。
此外,注意区分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登记三者的效力:⑴出资证明书只有证明股东资格的效力,⑵股东名册具有证明股东身份变动的效力,⑶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论第三人是否知情。
9、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司法部答案】C【考点】证券的公开发行【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总结为: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