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
医院员工考勤制度管理
医院员工考勤制度管理
一、制度目的
本考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院员工能够准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三、考勤规则
1. 工作时间:员工应遵守医院的正常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2. 打卡要求:员工需使用医院指定的打卡系统进行签到和签退,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3. 请假规定:员工因病假、事假等原因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按照医院
规定的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4. 加班安排: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提出加班申请,并在加班当天完成加班登记。
5. 出差管理:员工出差应提前报备,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出差期间的考勤按照医院
规定执行。
四、异常处理
1. 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时间,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款或其他处罚。
2. 旷工:未经批准缺勤的员工,视为旷工,将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理。
3. 打卡异常:如遇打卡设备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打卡,员工应及时报告并采
取补救措施。
五、监督与考核
1. 部门监督: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确保员工遵守考勤制度。
2. 人力资源部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审核考勤记录,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处
理建议。
3. 考核机制:考勤情况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对员工的晋升、奖惩等有直接影响。
六、附则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员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
二、考勤管理1. 考勤方式:采用指纹考勤机或人脸识别考勤机进行考勤。
2. 考勤时间:(1)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加班、轮休等,员工应按照医院安排的时间上下班。
3. 考勤记录:(1)员工上下班时应按时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考勤记录将作为工资、奖金、年假等计算的依据。
(2)员工考勤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和维护,员工有权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三、请假制度1. 请假类型:病假、事假、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
2. 请假程序:(1)员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类型、时间、原因等。
(2)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申请后,将请假单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请假期间,应将工作交接给同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请假时间:(1)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时间根据医院证明和实际情况确定。
(2)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
(3)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医院规定享受年假,年假时间根据医院规定确定。
(4)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考勤监督与奖惩1. 考勤监督: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奖惩:(1)对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医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严重者将予以辞退。
五、其他规定1. 员工离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
2. 员工在试用期内,按照医院规定享受试用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3.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员工应予以遵守。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推荐]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推荐]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劳动纪律,规范医院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管理1. 工作时间(1)医院职工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
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医院规定执行。
(2)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2. 考勤方式(1)医院采用指纹打卡或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2)职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勤,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考勤,需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3. 考勤记录(1)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记录工作,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
(2)考勤记录需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4. 考勤纪律(1)严禁代打卡、篡改考勤记录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考勤异常情况需及时查明原因,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请假管理1. 请假类型(1)事假: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请假。
(2)病假:因生病或受伤无法正常上班的请假。
(3)年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享受的年休假。
(4)产假:女职工生育的请假。
(5)陪产假:男职工配偶生育的陪护假。
(6)婚假:职工结婚的请假。
(7)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请假。
2. 请假程序(1)职工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时间等。
(2)科室负责人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和科室实际情况,审批请假申请。
(3)请假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条、办理工作交接等。
(4)请假期间,职工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医院和工作事项。
3. 请假待遇(1)事假、病假:按照医院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请假职工在请假期间,如遇紧急工作事项,需及时处理。
四、考勤及请假监督与处罚1. 医院设立考勤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职工考勤及请假情况。
2. 对违反考勤及请假制度的行为,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职工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请假行为,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编、聘、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请假种类:医院职工的请假种类包括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四条请假流程:1. 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汇报,说明请假事由及具体时间,经上级审核同意后方可请假。
2. 请假期间请假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通报请假期间的联系方式。
3. 病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医生诊断书),请假人应在病愈后尽快递交相关材料。
4. 请假属于特殊情况,需事先向医院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医院领导审批同意。
第五条请假期间工资计算:1. 事假: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得扣减。
2. 病假:病假期间工资照发,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3. 年假:年假期间工资照发,但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4. 婚假、产假、丧假等:依法规定计发相关假期工资。
第六条公休及节假日请假:1. 医院职工如需请公休及节假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示,须提前3天报请。
2. 公休及节假日请假需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生效,否则无效。
第七条违纪处分:1. 未经批准擅自请假或无故缺勤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减工资或停职处分。
2. 恶意请假、序列请假、请假期间偷懒、旷工等行为,将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劳动合同。
第八条其他:1. 请假期间若需继续接受医院的相关工作或培训,需提前与上级联系安排。
2. 请假期间若有其他突发情况,需及时通知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并报请。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医院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经医院各相关部门讨论、确定,特此制定,如有进一步修改需及时通知各部门和职工,并报医院领导审批。
医院考勤与迟到早退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与迟到早退管理制度1. 考勤制度概述该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准确记录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加班情况和请假记录将是本制度的核心。
通过明确规定考勤制度,我们将确保员工遵守工作时间布置,并及时处理迟到、早退等问题,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秩序。
2. 员工考勤流程考勤过程中,员工需要依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打卡:员工进入医院时,需在指定的地方刷卡打卡,确保准确记录到员工的上班时间。
2.下班打卡:员工下班时,也需在指定地方刷卡,记录准确的下班时间。
3.加班记录:假如员工需要加班,必需经过相关部门主管的批准,并在指定的地方记录加班时间。
4.请假报备: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请假申请,并在事假、病假、年假等不同假期类型中选择合适的选项。
5.请假审批:上级主管在接到员工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记录相关信息。
3. 考勤管理规定3.1 工作时间1.医院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依据科室的需要,工作时间可能有所调整。
2.每天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17:00,包含午间12:00至13:00的午休时间。
3.若员工需要加班,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记录加班时间。
3.2 迟到与早退管理1.迟到判定:依照医院的标按时间,若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后5分钟内到达,则视为迟到。
2.早退判定:员工在正常下班时间前5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
3.迟到与早退记录:每天的迟到和早退情况将被记录在考勤系统中,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定期对迟到和早退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4.迟到早退惩罚:–迟到一次,将受到口头警告。
–连续迟到三次及以上,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
–迟到次数超出五次,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并进行更为严厉的处理。
5.请假弥补:若因私事请假超出三天,员工将自动扣除相应请假期间的工作绩效工资。
3.3 考勤异常1.旷工判定:员工未经批准且无合理事由缺勤一天或以上的,视为旷工。
医院人员考勤与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考勤与工作时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人员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医院人员考勤与工作时间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在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一节上班考勤1.医院全部职工须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按时开始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全部职工应依照医院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上班考勤打卡,包含使用指纹考勤机或刷工作卡等方式。
3.上班考勤打卡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迟打卡。
4.上班考勤记录将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会影响职工的绩效评定和奖惩。
第二节加班管理1.加班是指职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连续工作的行为。
职工在有加班需求时,应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加班时长不得超出每天2小时,每周累计不得超出10小时。
3.加班应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目标,部门负责人应对加班工作进度进行管理和监督。
4.加班期间,职工享受相应的加班津贴,具体标准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订立并公布。
第三节请假管理1.职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请假申请需包含请假原因、请假时间、估计请假天数等必需信息。
3.请假申请需提前提交,依据请假天数的长短,不同的请假期限为:–请假1天以内,需提前2小时申请;–请假1天以上7天以下,需提前1天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3天申请;4.请假期间,职工需保持良好的移动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回应工作相关的沟通和协调。
第三章工作时间管理第一节核心工作时间1.医院核心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8:00至下午17:00(含午休时间)。
2.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应依据工作特点和需要,订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时间布置。
3.在核心工作时间内,职工应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第二节弹性工作制度1.为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和职工个人情况,医院实行弹性工作制度。
医院考勤制度
医院考勤制度医院考勤制度「篇一」为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对本院的`考勤与各种休假等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考勤1、员工必须自己签到上班,不得代理签到。
因工作需要,无法签到,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到。
2、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如有发生,除绩效考核规定处理外,并按以下规定再处理。
(1)迟到或早退、脱岗、串岗超过5分钟(包括5分钟)者,发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发现二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发一天基本工资,累计三次者,扣发一天基本工资。
(2)迟到或早退、脱岗、串岗超过30分钟(包括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
3、员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时上班,需在第一时间报请科室主任或部门主任以上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以病、事假处理,否则以旷工论处。
(1)每月旷工半天,扣除当月10%的基本工资。
(2)每月旷工壹-两天,扣除当月20%-30%的基本工资。
(3)每月旷工达三天以上(包括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病假、事假、休假1、病假:需提交病情证明书,(必须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医保医院提供)。
对于普通疾病(如感冒发烧、肠胃炎)须于上班后15分钟内与办公室联系申请病假,并在病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交请假条及有关证明。
病假四天以内者,先按医院规定抵销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
第五天起,扣发相应的工资的40%(按天计算)。
工伤视具体情况(有无责任或自负责任程度),由院领导研究决定。
2、事假:职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两天以上需经院领导审批。
未经批准而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事假不享受任何工资待遇。
也可先抵销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
3、休假:实行每周休息一天和年休假制。
3.1每周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时间由医院统一安排。
3.2年休假:(1)连续工作满壹年以上,省内人员(不含梅州市及其各县市)和外省人员可享受年休假。
除院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放弃休假,可补助相应加班工资以外,其他情况一律安排休假。
医院对违反《劳动纪律、考勤与请假制度》的处理规定
医院对违反《劳动纪律、考勤与请假制度》的处理规定一、引言为加强医院劳动纪律,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在编职工、合同制职工、实习学生等。
二、考勤制度1. 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每分钟扣除相应工资,累计达到一定次数,将给予警告或扣发奖金等处分。
2. 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3. 职工因公出差,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并填写出差申请表。
出差期间,应遵守出差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岗。
4. 职工如需调休,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调休申请表。
未经批准擅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
5. 职工需临时离开岗位,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告知接替人员。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制度1. 职工请事假,3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须报院长审批。
请病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 职工请假期间,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按请假天数相应扣除。
未经批准擅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3. 职工请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4. 职工请假期满,如需继续请假,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并填写续假申请表。
未经批准擅自继续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处理1. 职工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2. 职工旷工2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职工旷工5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处分。
4. 职工旷工10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给予开除处分。
五、其他规定1.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考勤与请假制度,情节严重的,医院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职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医院对违反劳动纪律、考勤与请假制度的职工,将进行记录在案,作为晋升、评优、奖励等依据。
医院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
医院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服务,特制定本请假与考勤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规范员工的休假行为,明确请假流程,同时加强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医院员工,包括临床医护人员、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辅助工作人员。
三、请假制度1. 请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2. 请假程序: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类型、时间及原因。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申请,但事后应补交书面材料。
3. 请假审批: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员工个人情况审批请假申请。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请假时间或安排替班。
4. 请假记录: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记录员工请假情况,并作为考核和薪酬发放的依据。
四、考勤制度1. 工作时间:员工应遵守医院的正常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 考勤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打卡,特殊情况无法打卡者需向上级报告并备案。
3. 异常处理:对于迟到、早退等情况,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连续或累计达到一定次数者,将按照医院规定进行扣罚或其他处理。
4. 加班管理:加班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加班时间应合理安排补偿休息。
五、监督与执行1.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的请假和考勤情况,定期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报。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 医院领导层应加强对请假与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关注,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事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修订。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试行)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考勤和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职工(在职在编、招聘制及返聘职工)。
考勤管理第三条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
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第四条各管理科室(班组)应实行排班制度。
排班可根据科室特点实行月或周排班.实行二线值班的部门应将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职能部门,由主管职能部门汇总后交医院办公室,并张贴在医院总值班室. 第五条职工上班或值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特殊部门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0分钟--30分钟者扣个人月质控分1 分;30分钟—-1小时扣个人月质控分3分;超过1小时计旷工半天,扣个人月质控分5分;超过4小时计旷工一天,扣个人月质控分10分,由科室在奖金核算时扣除。
医院职能科室对管理部门进行考勤时,发现的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职能科室只对管理部门进行质控,扣质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实到个人.第七条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八条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扣发年终奖50%;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扣发年终奖100%。
第九条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是在编职工的,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职工的,医院予以解聘。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2.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急诊除外);3.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4.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十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
第十一条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工作区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如有违反的,先行下岗一个月,下岗期间停发工资及奖金,重新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第十二条职工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及会议室。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岗,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岗或旷工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双方责任。
各科室工作考勤与请假管理
各科室工作考勤与请假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各科室工作考勤与请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各科室应依照本制度要求,加强对工作考勤与请假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工作考勤管理第四条工作考勤是指工作人员依照规定的时间和地方,以及正确的方式完成工作。
工作考勤记录是对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和质量的评价依据。
第五条各科室应设立考勤机或使用电子考勤系统,实行刷卡或指纹识别方式进行工作考勤。
第六条工作时间应依照医院的工作制度执行,包含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午休时间等。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并在下班前完成交接工作。
第七条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应事先向主管领导报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开会等原因需要缺勤的,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附上请假事由和相关证明文件。
请假时间不得超出三个工作日,超出三个工作日的请假,需经过院长批准。
第九条工作人员需加班的,应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并附上加班事由和估计加班时间。
第十条全部工作考勤记录应保密,并定期进行汇总,用于对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的评估与基层绩效考核。
第三章请假管理第十一条请假是指工作人员因私事或疾病需要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
请假应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申请和批准。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并认真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和估计返岗时间。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请假时间不得超出三个工作日,超出三个工作日的请假,需经过院长批准。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请假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听工作通知。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请假期间如遇突发情况,需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备。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递交请假申请后,主管领导应在24小时内进行批复,若需增补料子或不予批准,需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请假期满后,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岗,并自动向主管领导报告返岗情况。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工作人员无故缺勤超出三次的,将被视为严重违纪,将予以警告处理,并进行扣除工资。
第一人民医院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职工请假制度探亲假1、职工享受探亲假应具备的条件( 1 )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 2 )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亲的待遇。
注:"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够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歇息半个白日。
"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 3 )本省内原则上不安排探亲。
2、探亲假时间:( 1 )职工国内探亲:①已婚职工探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 天,探配偶一年一次,假期 30 天。
②未婚职工探父母一年一次,假期 20 天,二年一次,假期 45 天。
( 2 )归侨、侨眷、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①已婚职工探配偶四年一次,假期 6 个月,一年一次,假期30 天,探父母四年一次,假期 40 天。
②未婚职工探父母四年一次假期 4 个月,三年一次,假期 70 天,二年一次,假期 45 天,一年一次,假期20 天。
③父母已去世的归侨、台胞、台属职工探亲:出境探兄弟姐妹四年一次,假期 40 天。
( 3 )有关规定:①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只给一方探亲一次。
②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并按实际需要给路程假。
③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医院报销 30%。
④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负担,超过部份由医院报销。
⑤批准出境探亲的,其境内(从工作单位至出境口岸)往返路费报销与国内探亲的职工相同,境外路费与医药费均自理。
⑥探亲假期间工资待遇:按请假天数扣发卫生津贴、考勤奖、目标考核奖、绩效工资、地方性补贴、生活补贴和岗位补贴。
病假1、病假审批程序及手续:职工请病假时间在三天内的,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批,四天至一周内的,报主管职能部门审批,一周至二周报人事处审批,二周以上报行政副院长审批。
医院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
医院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请假流程:
1. 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时间及联系方式,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 上级审核后,根据情况批准或调整请假时间,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 申请人将经批准的《请假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 紧急情况下,员工可电话告知上级,并在事后补交请假手续。
请假类型与要求:
1.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 事假:应尽量提前计划,避免影响工作安排。
3. 婚假、产假等特殊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销假流程:
1. 员工请假期满后,应及时返回岗位并向上级报到。
2. 上级确认员工到岗情况,并在《请假申请表》上注明销假日期。
3. 员工将销假确认后的《请假申请表》交回人力资源部门。
二、考勤制度
考勤方式:
1. 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记录员工上下班时间。
2. 对于无法使用电子考勤系统的特殊情况,需手工签到并由上级确认。
考勤规定:
1. 员工应严格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
2. 迟到或早退需提前告知上级,并说明原因。
3. 无故缺勤视为旷工,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异常处理:
1. 如遇设备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考勤异常,员工应及时报告上级并登记备案。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奖惩机制:
1. 连续三个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 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罚或其他纪律处分。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
三、请假类别1.事假:因个人原因无法上班的请假,如处理私事、照顾家人等。
2.病假:因生病或受伤无法上班的请假。
3.年假:员工按照工作年限享有的带薪休假。
4.婚假:员工结婚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5.产假:女员工生育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6.陪产假:男员工配偶生育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8.计划生育假: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享有的带薪休假。
9.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根据国家规定享有的带薪休假。
四、请假程序1.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原因、时间、地点等。
2.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医院和科室的紧急通知。
4.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请假时间规定1.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且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5天。
2.病假:根据病假条和医生证明,最长不超过15天。
3.年假: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两年后,每年增加1天,最多不超过15天。
4.婚假:最长不超过3天。
5.产假:女员工享受98天带薪产假;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
6.陪产假:最长不超过7天。
7.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享受3天带薪丧假。
8.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9.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根据国家规定享受。
六、请假待遇1.事假:无工资待遇。
2.病假:根据病假条和医生证明,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3.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享受全额工资待遇。
4.计划生育假、哺乳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七、违反请假制度的处理1.未提前申请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请假期间,不服从医院和科室安排,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进行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医院考勤管理工作制度(4篇)
医院考勤管理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保证医院正常运行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1. 考勤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休息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2. 考勤方式:- 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打卡;- 如果出现打卡系统故障,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由上级领导记录考勤情况。
3. 出勤要求:- 员工应按规定的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员工应在规定考勤范围内打卡,不得代打、代刷;- 员工应在医院内穿着医院规定的工作服,不得私自更换、未穿工作服离岗;- 员工应积极参加组织的考勤培训活动,了解考勤制度,保证准确打卡。
4. 考勤记录:- 每天将考勤数据导出,由负责考勤管理的部门进行统计和归档;- 考勤数据应保密,仅限于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查阅。
5. 考勤迟到早退惩罚措施:- 迟到早退超过3次,每次罚款100元;- 迟到早退超过5次,每次罚款200元;- 迟到早退超过7次,每次罚款500元;- 迟到早退超过10次,按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6. 考勤统计及考核:- 考勤记录将作为每个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勤记录将用于婚假、产假、病假、事假等请假的核算。
以上是医院考勤管理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节还需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医院考勤管理工作制度(2)一、考勤管理概述考勤管理是指对员工工作时间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秩序。
科学合理的考勤管理制度是医院正常运转和有效管理的基础,对于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考勤行为,确保医院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考勤管理的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考勤管理中不歧视任何员工,一视同仁。
2. 集中管理原则:医院全体员工的考勤由考勤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不允许部门个别管理,确保考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医院职工考勤及休假规定
为加强医院全面管理,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各种休假制度,维护工作秩序,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利益,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最新的国务院、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调整制定本规定。
(一)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休各种假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休假。
需续假的,应在假满前提出申请。
(二)科室负责人应本着对医院、科室及职工负责的态度,合理安排每一个职工的工作、休假、加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考勤员按考勤要求如实记载,认真统计工作和休假情况,按照考勤表的列项结清当月各类休假的天数,考勤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允许后,于次月 3 日前报送综合考核办,各种假条证明附后。
(四)一周内工作满三天,方可享受歇息日。
在休假期间,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歇息日,其休假日和歇息日按有关规定冲销。
(五)如对科内违规的或者缺勤的隐瞒不报,经核实追究科室负责人及考勤员的责任,并赋予处罚。
(六)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为职工调资、发奖、评先、晋升的重要内容之一。
科室的考勤管理工作,作为科室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一)职工休各种假期,均应由本人填写《休假申请表》,并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
各科于次月 3 日前将《休假申请表》报送综合考核办。
(二)职工出差、休假在外患病需请病假的,除急诊外,其余疾病一律要回本院办理请假手续。
遇有特殊情况(急诊、重病、意外等),在可能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补办请假手续必须在事后一个月内完成,未办手续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急诊需持当地医院相关病历资料、疾病证明回医院补办病假手续,意外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
(三)凡请假期满或者提前返岗者,在上班前应及时到科室负责人处办理销假手续,并报综合考核办备案。
未按规定销假而造成考勤失误的,责任自负。
(四)参加学习、进修及公务活动等,按《关于职工外出参加学习的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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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
人民医院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
考勤制度
(一)全院实行考勤分级负责制。
临床科室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职能科室下属班组由所在科室负责考勤;行政科室人员由办公室负责;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科内人员休假或外出需分别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长同意后,报院办公室备案;全院考勤管理由人事科负责。
(二)实行每日考勤,每月汇总1次。
考勤统一使用《职工考勤表》,考勤必须实事求是,使用符号要准确,个人不得擅自改动。
(三)职工原则上积假不超过2天,因特殊情况,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可积休3天,超过作主动放弃。
(四)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有事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岗者;
2、请假期满未按期归院者;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者;
4、擅离工作岗位两小时以上者;
5、无故不参加院部和科室会议者;
6、因违法被公检法机关行政拘留、传唤者。
旷工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
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或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请假制度
(一)假期的种类、范围及时间:
1、探亲假:工作满1年后从第2年起,未婚职工可享受每年20天探亲假(不含路程)。
已婚职工探望配偶(以户口所在地为准),每年1次30天(不含路程);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20天(不含路程);职工丧偶或离婚后,符合探亲条件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应自下年度起享受。
探亲假中如遇特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凭结婚证可请婚假,假期3天。
如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则增加晚婚假12天。
婚假应一次休完,未休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婚假以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之内有效。
再婚享受法定婚假3天。
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即配偶和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请3天丧假(不含路程,路程费用自理)。
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孕产假:计划内怀孕者,孕产假时间总共为90天,如产前休假的,产后时间相应缩短。
难产、剖腹产、双胞胎生育的增加假期15天;原则上不安排哺乳假,但可安排哺乳时间(每天为1次,不超过1小时),哺乳时间当日不用不可累计。
孕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人流假、护理假、妊娠假,哺乳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放射假:每年享受1次,假期30天,不得跨年度使用。
6、年休假:职工休年休假天数,由人事科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每年初公布。
按照本院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执行。
7、公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已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或受领导指派完成某项工作发生伤害,由其本人提出,并出具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表,有关职能科室提出调查意见,经院办会研究通过,医疗费、假期按有关规定享受。
8、事假:原则上从严控制。
员工因有私事确须本人办理而又无积休者,可以请事假,但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最长期限为30天。
9、病假: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请病假。
病假证明应由本院医务科科长签署意见后方才有效。
病假计算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10、值班调休假:有加班积休的人员才能申请调休(加班以每周5天工作制计算,超出的工作天数则为加班。
注:非业务科室人员的加班需经科室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安排,利用晚上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作为加班),调休不得影响工作,业务科室人员申请调休最多不得超过连续3天/次,非业务类人员申请调休最多不得超过1天/次。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请假程序:凡是需要请假者,均应本人书面申请,附带相关证明,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本人用电话先请假,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或委托亲属代为办理请假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各类请假手续均应即时在人事科备案。
2、审批权限:
(1)职工因病需要休息,病假证明均由医务科审批,且符合病休的,由医务科出具病假通知单。
病假3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2周以内(不含2周)由分管领导审批;2周及以上由院长审批;请病假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即为长病假。
科室负责人需请病假时,由分管领导确定报院长审批。
住院治疗无法确定具体病假时间的,应先出具病假条,注明”住院”,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学科的分管领导审批,如需转院治疗的,应由院长批准。
出院后的病假条”处理意见”应注明住院时间和出院后休息时间,并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2)事假5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由院长审批。
(3)婚假、丧假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
(4)探亲假由院长审批。
(5)孕产假由负责诊治医生开具医疗证明,由科室负责人签具意见,中午12时前生产当日报,12时后生产可予次日12时前报;哺乳假原则上不安排,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出申请,上报院长审批。
(6)计划生育假须出具有关医疗证明,由计生专管员签字方有效。
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
(7)年休假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超过7天由院长审批。
(8)科室人员调休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审批,1天以上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科主任或护士长调休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院长审批同意。
(9)院中层干部请假、休假应事先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3天以上须经分管院领
导同意并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休假。
(三)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病假、产假待遇
(1)、工龄10年以下,请假3个月内的或者工龄10以上,请假6个月内的,均按日扣除生活补贴和60%的岗位津贴;(2)、工龄10年以下,请假3个月内的或者工龄10以上,请假6个月内的均按日扣除生活补贴、60%的岗位津贴及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10%等3项的20%。
聘用工(即临时工)按日扣除应发工资。
2、事假待遇:按日扣除应发工资。
3、婚、丧、探亲假待遇:超过规定期限按事假处理。
4、哺乳假:按日扣除生活补贴、60%的岗位津贴及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10%等3项的20%。
5、计划生育假待遇:15天以内者按日扣绩效工资;1个月及以上者按产假待遇实行。
6、年休假待遇:工资待遇不变。
7、调休假待遇:工资待遇不变。
8、旷工待遇:旷工半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旷工一天计发当月50%岗位工资,旷工1天以上停发工资。
(四)旷工的界定和处罚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没办理请假手续,或已经假期期满未归,经发现查实,以旷工论处。
2、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
如本人坚持不返回岗位,一个月内累记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者,作为违反医院管理制度、且不能胜任本职岗位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工(临时工)病假达3个月及以上者不再聘用。
2、各类假期3天及以上的,包括公休日。
3、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4、各类假期在发生跨月度时,分别在各个月度内扣发绩效并计连续假期日。
5、严格按照本制度请假、审批,有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请保胎假者,必须出具由医务科审批的医疗证明单,工资待遇按事假处理。
7、请假条应提交人事科备案。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