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多媒体
技术素养知识点总结归纳
技术素养知识点总结归纳技术素养是指个人掌握和应用科学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使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当今社会,技术素养已经成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之一。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对于技术素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文将对技术素养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技术素养的重要性和各方面的知识要点。
一、信息素养信息素养是指个体在信息社会中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工作和生活的能力。
信息素养包括信息获取、信息处理、信息评价、信息传递等方面的能力。
信息素养的知识点主要包括:1.信息获取:包括利用各种途径获取信息的能力,如图书馆、互联网、数据库等。
2.信息处理:包括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整理、筛选、分析和加工的能力。
3.信息评价:包括对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的能力。
4.信息传递:包括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信息传递和交流的能力,如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
二、计算机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是指对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操作系统等方面的基本了解和掌握。
计算机基础知识的知识点主要包括:1.计算机硬件:包括计算机的组成结构、主要部件和功能的了解。
2.计算机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等各种软件的基本使用和了解。
3.计算机网络:包括计算机网络的工作原理、网络拓扑结构和网络安全等知识。
4.计算机操作:包括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文件管理、系统设置等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
三、互联网应用互联网应用是指在网络环境下利用各种网络资源进行信息获取、交流和学习的能力。
互联网应用的知识点主要包括:1.网络资源获取:包括利用网页搜索引擎、数据库检索等途径进行信息查询、查找资料等。
2.网络交流与学习:包括利用博客、微博、论坛、电子期刊等进行信息交流和学习。
3.网络安全与风险防范:包括网络安全意识、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知识。
4.电子商务: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购物、支付、金融交易等电子商务知识。
四、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应用是指利用各种信息技术工具和软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浅议新技术对著作权司法实践的影响
浅议新技术对著作权司法实践的影响新技术对现代社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使人们的学习、生活、工作方式都产生了极大的变化。
这种冲击对现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产生了影响,同样司法审判也面临各种挑战。
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要求我们从立法和司法诸多方面对其影响进行研究,及早准备对策,以利于我国的文化、艺术和科学发展。
一、新技术的应用将引起一些新类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目前,随着计算机运用的普及和新技术的发展,电子出版物日益取代现有的出版方式而成为信息时代的主要出版方式和文化传播、交流方式。
而且,新技术使作品能够轻易地、迅速地、大量地转化为公众传播物,能够非常容易地跨越国界。
多媒体、网络技术、数据库等新技术使作品的产生、存储、管理、使用形式都产生了较大的变化,由此必然带来一些新的法律问题,可能产生新的侵权行为方式,出现一些不同于传统著作权纠纷的新类型案件。
可以预见,这些新类型纠纷的案情将更为复杂,取证和认证更加困难,审理难度加大。
许多著作权案件可能涉及多个作品,多项权利,可能同时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而且权利的交叉和重叠更为突出,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个人的隐私权及知识产权都可能交织在一起,因此,涉及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非常复杂,法院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将十分困难。
在各种数据库中,作品和非作品的信息汇合在一起,在使用中必然带来一些法律问题,例如在实施法律保护时是否加以区分,是否将数据库作为单独的作品加以保护。
还有,实践中有人将大量非作品的商务信息加以汇集作为产品对外销售或者许可使用,他人未经许可对其加以复制后销售,这种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由著作权法调整。
这也是一个实际问题。
例如我院新受理的某数据公司诉某信息公司信息侵权案,该数据公司诉称,自己是国内正式批准的两家证券交易所和十五家期货交易所交易行情的合法转发单位,经过对交易行情数据的加工、整理、编辑,形成信息产品“SIC实时金融系统”,通过卫星向用户播发。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转播“SIC实时金融系统”,的多家交易所的实时行情数据,侵犯了自己对该信息产品享有的权利,使原告在声誉和经济上蒙受极大损失。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学时:54 学分:课程编号:★一、课程概述:《知识产权法》是为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是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
《知识产权法》以平等主体因创造和利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研究对象,其内容由导论(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新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等六个部分组成。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行政法和刑法性质的规范在知识产权法中也占有小部分比例,因此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系本门课程的前置课程,而程序法则是后置课程。
知识经济时代同时也意味着知识产权时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仅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也将对我国的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开设对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来讲,不仅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之必须,而且将逐渐成为学科之重。
★二、课程目标《知识产权法》是典型的应用型法学学科,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旨在使学生了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与发展,知道本学科的性质、地位、独立价值、研究范围、基本框架、研究方法、学科进展和未来方向,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本门学科的主要概念、基本原理和策略,了解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及执法现状,了解知识产权的最新发展动态。
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会运用一些具体的策略或技术,如申请专利权、商标注册的技术;运用专利、商标策略等,同时使同学们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能够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并能提出解决方案。
★三、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理解”、“掌握”、“学会”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多媒体作品与知识产权保护
的合 法权益 寻求 知识产 权的保 护成 了 当今
社 会 多媒 体作 品创 作 行业 急需 研 究 和解 决
的课 题
一
是我 国颁布的第一个有 关计算机 的法 律 为 了加入 WT O和适 应信 息 网络技术 发展 的需 要. 2 0 0 1 年1 2 月2 0日. 国务 院重新 修改颁布
4 . 地域性 和时间性 、 多媒体 作 品具 备 了 知识 产 权 的所 有特
多媒体作品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对象
知识产 权的保护对象 . 也称专利权 客体 .
是指专 利法保护 的发 明创造 . . 我 国《 专 利法》
规定 :本法所称 的发 明创 造是指发 明实用新
点 多媒体作 品是一种特殊的作品 作为一种 作品 . 像其 他作品一样 . 它 是人的思想和情感
做法 我国 1 9 9 0 年《 著作权法》 将计算机软件
列入著作权法所保 护的作 品. 但鉴于计算机软 件的特殊性 。 该法附则又特别规定 了计算机软
从 事一切智力 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 富依法所
享 有的权利 3 . 取得 的利益既有 经济性 质的也有 非经 济性质的
件的保护办法 . 由国务 院另行规定 1 9 9 1 年5 月2 4日. 国务院第 8 3 次常委会 通过 了《 计算
一
知 识 产权 ( I n t e l l e c t u a l P r o p e r t v ) , 其原意 为知识 ( 财产 ) 所有权 . 或智慧 ( 财产 ) 所有权 ,
也称智力成果权 知识 产权 是关于人类在 社会实践 中创造
受到了不应有 的危 害 笔者认为, 要促进 多媒
知识产权法教学存在问题与对策
知识产权法教学存在问题与对策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法已经成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知识产权法教学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教学内容偏重理论,缺乏实践案例;教学方法单一,缺乏趣味性和实践性;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资源缺乏等。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知识产权法教学质量和水平,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教学内容偏重理论,缺乏实践案例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对策加以解决:1.增加实践案例。
在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中,应该增加实践案例,引导学生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理解知识产权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
2.拓宽教学内容。
除了传统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内容外,还可以增加一些新兴的知识产权领域的内容,比如互联网知识产权、数字版权、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等,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需求。
二、教学方法单一,缺乏趣味性和实践性目前知识产权法教学方法单一,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缺乏趣味性和实践性。
这样的教学方法往往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导致学习效果不佳。
1.多元化教学方式。
除了传统的课堂讲授外,还可以采用案例教学、小组讨论、讲座、实践操作等多种教学方式,使学生在不同的情境中学习知识产权法,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互动性。
2.利用多媒体教学。
在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中,可以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比如PPT、视频、音频等,展示案例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使学生通过视听方式学习知识产权法,增强学习效果。
三、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资源缺乏知识产权法是一个新兴的学科领域,师资力量相对不足,教学资源也比较匮乏,这给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师资力量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教师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
2.开展教学资源共享。
学校和相关机构可以加强教学资源的共享,比如建设知识产权法教学资源库、举办知识产权法教学研讨会等,促进教学资源的共享和交流,提高知识产权法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知识产权法学多媒体教学法应用策略及变革
《 专利法》 , 就经历了 1 9 9 2年、 2 0 0 0年 、 2 0 0 8年的
・
视频直观呈现专利技术 内容 ) 画面 , 不仅 增强学
收稿 日期 : 2 0 1 2— 1 1 — 1 8 基金项 目:淮南师范学院 2 0 1 1 年校级特 色专业 ( 法学 ) 项 目( T S Z Y 2 0 1 1 0 4 ) 。 作者简介 :谭世强 , 男, 安徽池州人 , 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讲师 , 硕 士。
( 一) “ 知识产权 法学” 运用 多媒体教 学法的 优 势
“ 知识 产 权 法 学 ” 教 学 内容 既 “ 新” 又“ 全 ”, 既“ 多” 又“ 深” 。随 着 社 会 的 发展 、 科 技的进步, 知识 产权法 学 的知识 结构 和 内容体 系也在 不 断扩 展, 新 旧 更 迭 较 为频 繁 。如 我 国 1 9 8 4年 通 过 的
知 识 产权 法 学 多媒 体 教 学 法应 用 策 略及 变 革
谭 世 强
( 淮南师范学院 政法系 , 安徽 淮南 2 3 2 0 0 1 )
摘
要 :知识产权法学多媒体教学法有 较强 的优势 , 但 目前对其辅助性 功能认 知不明 , 未能适度把握 教学节奏和有
效处理多媒体信息 , 教学设计过于形式化 。实施该教学法 , 要“ 以学生为 中心” , 注 重和加强多媒体教学法 与其他教 学手 段 的综合运用 ; 构建网络多媒体教学平 台, 实现课堂教学的延伸 ; 多渠道汇 总和利用 网络资源 , 建立校 际课件共享机制 。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学 ;多媒体教学法;应用策略 ;变革 中图分类号 :D 9 2 3 . 4; G 4 3 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3—4 7 3 0 ( 2 0 1 3 ) 0 3—0 1 4 4— 0 4
多媒体使用承诺书
多媒体使用承诺书
为了维护网络安全和保护知识产权,本人在使用多媒体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图片、音频、视频)时,郑重承诺如下:
一、原则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著作权、版权、商标权等知
识产权。
2.立足职责范围,公正使用多媒体资源,保障视听节目的正常传播和信
息交流。
3.确保多媒体资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杜绝任何形式的侵权活动。
4.对于未经许可的多媒体资源,尽快取得合法授权或删除处理。
二、责任
1.本人承担对使用多媒体资源的一切责任。
2.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本人明确知晓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所使用的
多媒体资源必须是经过许可或者确保不侵犯他人权利的。
3.如有使用知识产权引起的纠纷,本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
失。
4.如发现其他使用多媒体资源侵犯了知识产权,请积极举报并与其他机
构合作处理。
三、保证
1.本人承诺不将使用多媒体资源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2.本人承诺不将使用多媒体资源用于非法用途。
3.本人保证使用多媒体资源时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
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
四、结论
作为一名使用多媒体资源的使用者,本人理解上述内容的含义和意义,并承诺严格遵守这些原则、责任和保证。
同时,本人明确知晓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愿意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行为负责。
综上所述,本人签署本承诺书,作为使用多媒体资源的合法使用的保证。
知识产权法的多媒体教学
生 , 成 合 理 的教 学 过 程 结 构 , 形 以达 到 最 优 化 的 教 学 效 果
的教学手段。
一
、
知 识 产 权 法 使 用 多媒 体 教 学 能 实 现 “ ” “ ” 教 、 学 双
方 的 共 赢 , 正 实 现 教 学 目标 真
( ) 用 多 媒 体 教 学 , 利 于 激 发 学 生 的兴 趣 , 学 三 使 有 使 生 主 动 学 习 , 为 学 习 的 主 人 。 为 社 会 输 送 合 格 的 知 识 成 产 权 法 专 业 人 材 是 知识 产 权 法 教 学 的 终 极 目标 。现 代 教
第3 0卷 第 6期
南都 学坛 ( 人文 社会科 学 学报 )
V 13 o6 o.0N .
20 10 年 1 1月 Ac d mi F r m o n u Ju n lo eHu nt sa d S ca S in e ) N v 2 1 a e c ou fNa d ( o r a ft ma i e n o il ce c s o . 0 0 h i
法 律 知 识 。例 如 笔 者 在 讲 授 知 识 产 权 法 “ 言 ” , 先 绪 时 首
将 知 识 产 权 的 范 围 进 行 了 综 合 概 括 , 一 个 图 表 的 形 式 用
进行展现 , 学生树立一个知识 产权范 围的整体框架 ; 让 其
次 在 这 个 同样 的 图 表 中 , 一 步 讲 述 传 统 知 识 产 权 的 “ 进 三
( ) 用 多 媒 体 教 学 , 利 于 知 识 产 权 法 基 础 知 识 一 使 有
的 归 纳 和 梳 理 , 助 学 生 形 成 完 整 的 知 识 产 权 法 的 知 识 帮 结 构 。 知识 产 权法 最基 本 的 教 学 目标 就 是 向学 生 传 授 知 识 产 权 法 的 法 律 知 识 。 知 识 产 权 法 博 大 精 深 , 用 多 媒 使
关于知识产权法教学改革的思考
关于知识产权法教学改革的思考[摘要]知识产权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有其自身的特点,现有的知识产权法教学工作对知识产权法学自身的特点认识有限,存在着一些不足。
对此,作者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教学改革;程序法;实体法一、知识产权法课程的特点同其它法学科目相比,知识产权法课程有以下特点:(一)知识产权法内容多且庞杂。
知识产权法内容较多,狭义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权法和专利权法,而广义知识产权法除了包括狭义知识产权法内容外,还涉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
而且,知识产权法各部分之间联系不够紧凑,内容庞杂,加之每一部分不但包含实体法内容,还包括程序法内容,不仅包括民事诉讼程序法相关内容,还包括行政诉讼程序法相关内容(如工业产权的取得程序、商标法中的异议程序和无效程序以及因异议无效程序引发的行政诉讼),这使得知识产权法这一学科有一定的难度。
(二)知识产权法理论深奥。
知识产权法是新兴学科,其历史虽然不够久远,但理论比较深奥,它涉及到对相关法学科目如民法学和行政法学的深层次理解。
如知识产权的转让,不仅与知识产品的无形性有关,而且它涉及到公示公信制度,与民法物权行为理论有关。
再如知识产权即发侵权,不仅与TRIPS有关,而且与物上请求权有关。
又如商标专利的行政管理和行政诉讼制度与行政法的理论有较强联系。
此外,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私权与公权利益平衡问题、知识产权和知识产品的特点、知识产权实力和国际竞争以及知识产权侵权判断都是理论性较强的问题。
(三)知识产权法不同学科内容交叉渗透。
知识产权法和科学技术、市场经济有密切的关系,它涉及到对某些科技内容和市场经济学知识的理解,如知识产权法中的二次链接、混淆和相关公众等概念就直接和科技及市场经济学有关。
此外,知识产权法也包含很多技术性专业强较强的用语,如著作权法中的工程设计图、商标法中的类似商品,以及专利法中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对比文件等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说明1.课程性质:《知识产权法》是法学本科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
2.适应专业:法学(函授本科)3.学时:总学时80,面授学时20,自学学时60。
4.先修课程:宪法学、民法学等。
5.主要教学方法与手段:课程教学采用案例教学与法理分析相结合;历史演绎与逻辑归纳相结合;比较研究与实际论证相结合;传统理论讲授与现代多媒体技术相结合等教学方法和手段。
6.考核方式:闭卷考试7.教学目的和要求: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旨在培养学生从法律上对人类知识成果的认知、识别能力,力求使学生掌握该学科的概念和理论体系,建立较为合理的知识结构,为今后服务于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要求以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知识产权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知识产权的实务问题。
二、教学内容与要求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主要内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知识产权的对象、知识产权的分类、性质以及与其他民事财产权利的区别、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历史与现状。
教学要求:了解知识产权的一般概念和法律特征,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历史与现状,理解知识产权法基本原则,掌握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财产权利的区别。
教学重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知识产权的分类、性质;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财产权利的关系。
第二章著作权法主要内容:著作权法概述、作权的对象、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著作权的主体、邻接权、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的保护、与著作权有关的行政管理和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教学要求:了解著作权法的一般概念和法律特征,理解著作权法基本原则,掌握著作权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内容,掌握著作权制度中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把握邻接权的各种形态,正确判定侵权行为,极其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措施。
多媒体记录管理要求
多媒体记录管理要求一、多媒体记录管理的意义1.1提高工作效率:多媒体文件的管理可以帮助企业、组织和个人高效地管理和利用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1.2保护知识产权:多媒体记录管理可以保护知识产权,防止盗版和侵权行为。
1.3节省存储空间:通过多媒体记录管理,可以避免文件重复存储,节省存储空间。
1.4提升用户体验:有效的多媒体记录管理可以提升用户体验,提高用户对信息的获取和利用的满意度。
二、多媒体记录管理的要求2.1数据安全性:多媒体记录管理要求对数据进行加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2数据完整性:对多媒体记录的管理要求保证数据完整性,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2.3数据一致性:确保多媒体记录的一致性,避免数据冗余和重复。
2.4数据可追溯性:多媒体记录管理要求能够轻松地追溯数据的来源和修改记录。
2.5数据可访问性:多媒体记录管理要求数据易于访问,并提供多种检索方式。
2.6数据存储和传输:保证多媒体记录的存储和传输过程安全可靠。
2.7数据使用权限:多媒体记录管理要求对数据的使用进行权限管理,确保数据的合法使用。
2.8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保证数据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能力,防止数据丢失。
2.9数据质量:多媒体记录管理要求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质量。
2.10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对多媒体记录文件的生命周期进行管理,确保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三、多媒体记录管理的实施3.1建立规范:建立多媒体记录管理的规范和标准,确保多媒体记录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2选择适合的工具:选择适合的多媒体记录管理工具,如文档管理系统、数字资产管理系统等。
3.3培训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多媒体记录管理的培训,确保他们掌握相关技能和知识。
3.4制定管理流程:制定多媒体记录管理的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3.5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多媒体记录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
3.6持续改进:不断改进多媒体记录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浅析多媒体在教学中的辅助性定位——以知识产权法课程为例
媒体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 认识到只有对 多媒体在教 学中的作用正确定位, 才能真正发挥其优势。应以多媒体“ 辅助” 教 学
为指 导 思想 , 优 化 多媒体 课 件设 计和应 用 , 积极 促进 各种 教 学手段 之 间的优 势互 补 以达到 最佳 的教 学效 果。 关键 词 知识 产权 法 学 多媒体 辅助 教 学 课 件设 计和 应 用
杂, 但需 要再现 原 作 以及涉 嫌侵 权 的作品 , 便 于 学生 判断 二者 之 “ 辅助” 教学 。 “ 辅助” 的含 义 是: ( 1 ) 从旁 帮助 : ( 2 ) 辅助 性 的, 非主
间 是否存 在 侵权 。 多 媒体 课件 就显 示 出一 目了然 、 忠 实于 实际 案 要 的 。在整 个教 学过程 中, 多媒 体只 是众 多教学 手 段之一 , 对教 情 的优 势 。 歌 曲“ 吉祥 三 宝” 与“ 蝴蝶 ” 之 间是 否存 在抄 袭 , 音 乐 响 学 只能起 到帮助 和促 进 的作用 , 并不能 颠覆现 行的教 学理念 和方
约, 使 学 习内容 变得 容 易理解 和掌 握 。同时 , 专家 的分 析可 以吸 的姿态 投身 于新技 术 的学 习和 应用 , 提高 自身素质 的 同时也为 学 引学生 的注 意力 , 避 免 产生课 堂上对 于教师 审美 疲劳后 注意 力不 生树立 了榜 样 。 教师 应努 力 学 习多媒 体设 计和制 作 , 在教 学中探
人 类进 入信 息时代 , 以计 算机和 网络 为核心 的现代 化技 术 的
所学 理论解 决 实际 问题 的积 极性 。例如 : 一些 品牌 有 R的标 志 ,
发 展 深刻地 改 变着 我 们 的学 习与生 活 。大 学教 学也 应 紧随 时代 有些则 是 T M, 鼓励 学 生通 过查 找资 料 , 认识 到二 者 的区别 。又
视听传媒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视听传媒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在数字化时代,视听传媒业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文化产业。
但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也成为了业界的一大难题。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视听传媒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并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研究。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财富,它涉及到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商业秘密等诸多方面。
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不仅对于企业,还对于整个经济结构来说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而对于视听传媒业来说,知识产权更是业务发展的核心,因为知识产权是保障业界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
视听传媒业中的知识产权包括了音乐、电影、电视、动画等方面的保护。
这是因为这些作品的重要性以及它们所具有的特殊的经济性质。
在数字化时代中,数字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更加困难。
二、视听传媒业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在数字化时代中,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极其严峻的问题。
数字化技术的成熟,使得侵犯知识产权的手段更具隐蔽性和便利性。
视听传媒业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版权侵犯问题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主要是指文学、艺术、音乐、工艺品和影视作品等的保护。
在数字化时代中,版权侵犯问题尤为普遍。
网络上的盗版、盗链等行为对版权保护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二)合同纠纷问题在视听传媒业中,常常会有一些合作伙伴关系。
这些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协议和合同中往往涉及着极为重要的知识产权问题,例如版权转授权、知识产权转让等。
在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的合同纠纷问题,往往会给视听传媒业制造很大的困扰。
(三)技术保护问题数字技术的进步使得数字媒体作品的保护变得更加困难。
在数字化时代中,数字化作品的保护通常依靠数字版权管理系统(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简称DRM)来实现。
然而,DRM的有效性仍然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三、视听传媒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视听传媒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愈发复杂,但问题总有解决的方案。
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知识产权法
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知识产权法一.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二.广播权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广播权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的下列行为:①无线广播,即通过空间传播电磁波所进行广播的权利;如电视台的播放。
②有线或无线的方式进行转播;例如,县地方台转播浙江卫视的热播剧目(无线转播),湖南有线电视经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可以转播CCTV3/CCTV5/CCTV6/CCTV8频道的节目(有线转播)。
③公开播放接收到的广播的作品。
例如咖啡厅公开播放“中国新声音”栏目。
(2)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的对比前者是服务对象可以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后者的服务对象只能被动观看作品。
例如,《琅琊榜》热播时,观众只能等每天北京卫视更新两集,腾讯视频根据北京卫视更新视频,前者是广播,观众只能等其定时播放,后者是信息网络传播,观众可以随时打开网络进行观看。
【注意】“三网融合”: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届时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将会更进一步的融合。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1)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2)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体和客体①主体: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
②客体: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3)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①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的行为。
主要是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提供行为。
知识产权法-选择题
知识产权法 -单选1. 我国著作权立法始于清朝末年, (C 年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A . 1899年 B. 1919年C . 1910年 D. 1905年2.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取得采用(A 原则。
A . 自动取得 B. 注册取得C . 登记取得 D. 发表取得3.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A 。
A . 发表权 B. 复制权C . 表演权 D. 汇编权4. 我国对外国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从该作品(A 起 25年。
A . 完成 B. 发表C . 使用 D. 登记5.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且没有承受其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该著作权由(C 享有。
A .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B. 作者C . 国家 D. 该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原上级主管部门6. (D 主管全国的与著作权有关的管理工作。
A .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国务院C . 法院 D. 国务院设立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7.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D 年。
A . 20年 B. 15年C . 5年 D. 10年8、在我国,注册商标在期满前 6个月内没申请续展注册的,可以给予(D 的宽展期。
A . 9个月 B. 8个月C . 7个月 D. 6个月9. 注册商标连续 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B 其注册商标。
A . 责令限期改正 B. 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C . 责令限期改正和撤销 D. 撤销10. (D 是第一个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
A . 《伯尔尼公约》 B.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 . 《世界版权公约》 D. 《罗马公约》11. 世界上最早对发明创造给予专利保护的法规是 (A 颁布的。
A . 1474年威尼斯 B. 1475年威尼斯C . 1474年英国 D. 1475年英国12. (A 是著作财产权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
多媒体著作工具的具体分类
多媒体著作工具的具体分类多媒体著作工具的具体分类一:视频编辑工具1. 剪辑软件:用于剪辑视频片段、调整顺序、加入特效等操作。
2. 特效工具:用于添加各种特效,包括滤镜、字幕、画中画等,提升视频的质量和观赏性。
3. 调色软件:用于对视频的色彩进行调整,包括亮度、对比度、色域等。
4. 音频编辑工具:用于对视频中的音频进行剪辑、增强和调整,包括音频剪辑、混音、音效等功能。
二:音频编辑工具1. 录音软件:用于录制、编辑和处理音频,包括音频剪辑、混音、降噪等功能。
2. 音乐制作软件:用于创作和编辑音乐,包括乐曲编排、音符编辑、混音等功能。
3. 语音转换工具:用于将文字转化为语音,并进行合成和编辑,包括语音合成、音色调整等功能。
三:图像编辑工具1. 图片处理软件:用于对图片进行裁剪、调整颜色、添加滤镜等操作。
2. 矢量绘图软件:用于创建矢量图形,包括图标、标志和插图等,具有可缩放性和编辑性。
3. 照片编辑工具:用于对照片进行修饰、润色和修复,包括修剪、调整曝光度、修复瑕疵等功能。
四:动画制作工具1. 2D动画软件:用于制作2D动画,包括角色设计、关键帧动画、场景布置等。
2. 3D建模软件:用于创建和编辑3D模型,包括物体建模、纹理映射、动画设置等功能。
3. 动画渲染软件:用于将3D模型渲染成2D动画,包括灯光设置、纹理映射、渲染输出等功能。
五:互动媒体工具1. 游戏开发软件:用于开发电子游戏,包括场景设计、角色设定、物理引擎等功能。
2. 虚拟现实工具:用于创建虚拟现实场景,包括三维建模、动态模拟、用户交互等功能。
3. 交互设计工具:用于设计用户界面和用户体验,包括原型设计、用户测试、界面布局等功能。
附件列表:1. 视频剪辑软件推荐.pdf2. 音频编辑工具比较表.xls3. 图像编辑软件使用指南.docx4. 动画制作工具教程视频.zip5. 互动媒体工具案例分析.pptx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版权:指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对原创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的相关权益。
知识产权法教案
知识产权法教案刘洪泉第一部分说明一、课程的基本要求《知识产权法》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必修的一门专业课。
它是为培养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要求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人才服务的。
通过学习知识产权法课程,使学生对知识产权法的发展概况有个全面了解,并明确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学生运用知识产权法的理论,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课程的学分和学时《知识产权法》课程4学分,72学时,教学周期为一学期,全年开设。
第二部分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初步方案一、文字教材本课程文字教材为《知识产权法》,主编中国政法大学黄勤南教授,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版。
该教材为过渡教材。
该教材系统阐述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以及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这是本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基本法律也是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
二、其他媒体1、本课程计划制作12学时IP课件,它对文字教材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和重点阐释,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文字教材内容。
2、本课程计划制作二次电视直播课程,每次1学时,针对教学进行动态辅导答疑。
3、网上辅导,本课程将提供网上辅导,帮助理解和掌握文字教材内容。
三、教学环节1、自学自学是重要的学习方式,依据教学要求,全面系统地阅读教材和教师指定的参考书。
2、利用多媒体学习收视IP课程阅读网上辅导文章是系统学习的重要手段,学生应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进行远程学习。
并利用网上交互答疑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3、电视直播课程电视直播课程是实现动态教学、远程交互的重要手段,学生应利用电视直播听取主讲专家的辅导,解决学习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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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 • • • • • • • • • • • • • (2)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1992年东京大会把知识产权分为创作性成果权 利和识别性标识权利两类: ①创作性成果权利:A.发明专利权;B.集成电路权(拓朴图);C.植物新品 种权;D.技术秘密权;E.工业品外观设计权;F.版权或著作权;G..软件权 (著作权保护) ②识别性标记权利:A.商标权;B.商号权(厂商名称权);C.其他与制止不 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 (3)1994年签定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范围包括: 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邻接权); 商标权; 地理标志权;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专利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未公开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权)。 (4)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94-97条规定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 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2、概括说 (1)第一,郑成思认为,知识产权指人们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 的专有权利。不足:对象界定为创造性智力成果不科学。商业性标志只具识 别性;将主体限定为智力成果的创造与实际不符,许多发明和作品,相继取 得的不是智力成果促进,未揭示出知识产权的性质,专有不是知识产权特有 的,不能作为其性质。
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
• 4、反不正当竞争的概念来源于19世纪50年代的法国,而 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890年美国的的《谢尔 曼法》。1896年德国制定《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 5、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条约的制定对各国知识产权制度 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同时这些国际公约本 身就又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使知识产 权制度逐步在世界范围设立和扩展开来。有影响的包括 《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 织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因特网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 录音制品条约)。 • 7、以发展中国家为代表正在谋求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 术、遗传资源(人类基因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文化多样性保护公约、生物多样性保 护公约已颁布。
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 第二,刘春田认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依法 享有的专有权利。 • 第三,张玉敏认为,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商 业标志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违法犯罪信息 也具商业价值,没有彰显精神权益。 • 第四,蒋志培认为,知识产权是知识财产和相关精神权益的法律体现,是国 家法律赋予智力创造主体并保障其创造的知识财产和相关权益不受侵犯的一 种民事权利。 3、无形财产体系说。吴汉东教授认为,以知识产权名义统领下的各项权利,并 非都是来自知识领域,亦非都是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知识产权的知识一词 似乎名不副实。建议参照无形资产类别,在民法学研究中建立一个大于知识 产权范围的无形财产权体系,以包容一切基于非物质形态(包括知识经验形 态、商业信誉形态、经营资格形态)所产生的权利。该无形财产权包括创造 性成果权、经营性标记权和经营性资格权等3类权利。 • (1)创造性成果权包括文学产权(著作权、邻接权、数据库)和专利权、 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 • (2)经营性标记权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 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等。 • (3)经营性资信权包括信用权、商誉权、商品化(形象)权等。
• • • • • • • • • • • • (四)知识产权的作用 1、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 2、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 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 发展主动权的关键。 3、知识产权是衡量一个国家竞争实力的标志。国际间的竞争主要是知识产 权的竞争。 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与地位 (一)概念:是指调整因知识产品的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而产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的知识产权法。 (二)体系: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他知识产权 法(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库、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权、商号权、 地理标志权) (三)地位:即知识产权法是否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应归类于何种法律 部门。 1、知识产权法在世界上基本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2、英美法系因无法典编纂传统,知识产权法一直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制度。 3、大陆法系国家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虽法国颁布了知识产权法典, 但并没有改变其属于民法的范围,许多国家采单行立法或作为民法典的作成 部分。如俄罗斯知识产权法作为民法典的第四部分。 4、知识产权法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 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
知识产权网站
• • • • • • • • • • • • • • • 一、学术网站 1、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中南) 2、冯晓青知识产权网(政法大学) 3、中国知识产权评论网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 办 ) 4、亚太法律研究中心 (刘德良,北大) 5、上海大学知识产权网 6、北大知识产权网 7、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蒋志培) 二、官方网站 1、中国知识产权网(国家知识产权局) 2、国家版权局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4、文化部 5、最高人民法院网 6、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 ②知识经济中的知识是一种最重要的资源,且这 种资源是信息化与智能化形态,具有非消耗性、 共享性、非稀缺性的特点。 • (二)知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 1、知识不一定是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一定是知 识。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是知识产权,而不是知识。 • 2、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条件下的重要资源,而知 识则不是。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财富的标志不 同: • (1)奴隶社会财富的象征是奴隶;(2)自然经 济时期是土地; • (3)工业资本主义时期是资本;(4)知识经济 时期是知识产权。
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 一、知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 (一)知识的含义和作用 • 1、知识是指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 总和。 2、知识的作用: • (1)知识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 • ①知识是权力或力量的象征。 • ②知识来源于社会实践,又指导人们进行社会实践。 • (2)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是各国发展经济的重要支柱: • ①科技知识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比重日益增大,本世纪初为5—20%; 二战后为50%,现为70%以上。 • ②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2/3左右依靠科技水平的提高,经济增长的 4/5又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 • (3)技术知识已成为一种经济增长方式: • ①高新技术已成为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生和发展
• • • • • • • • 一、知识产权的起源 (一)特权——知识产权产生于封建社会的‚特权‛,而并非任何一种民事 权利或财产权,是由国家或君主赐给私人的一种权利。 ①专利最早实际上是一种特权。1331年,英王爱德华三世授于佛兰德的工艺 师约翰· 卡姆比在缝纫与染织技术方面独专其利。 ②商标权保护起源于行会控制,这种行会控制则又被君主或其代表作为一种 ‚特权‛加以确认。 ③版权的最初内容——翻印权,中西方同样是随着印刷术从雕版发展到活字 印刷而出现的,中国古代就有禁例,禁止他人翻印原刻印出版者出版的书, 即保护出版复制权。 (二)私权——知识产权由特权环境下产生,并逐渐演变为今天绝大多数国 家普遍承认的一种私权即民事权利。 ① 1624年英国的‚垄断法规‛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近代 专利保护制度的起点。 ②随着商品生产与交换的产生和发展,商标从官方垄断经营或征税标记向商 品标记过渡,这样商标由特权变为私权。1618年英国处理了商标侵权纠纷, 但最早的商标成文法是法国1809年《备案商标保护法令》,1875年又颁布了 确立全面注册商标保护制度《商标权法》。
• • • • •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A.刘某明知是盗版书籍而购买并阅读 B.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 C.五湖公司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 D.四海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
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 • 二、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范围 (一)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特定化的识别性标记 等知识财产所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或精神权利。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传统 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专利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 新品种权、遗传资源权)——专有权模式;商标权(包括商号权、商号权、 域名权、地理标志权、特殊标志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权有关的识别 性权利。 (二)特征: 1、专有性——指知识产权对其知识产品拥有垄断权,排除他人的使用,并 不允许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如同一表达只有一个著作权,同 一发明创造只有一个专利权等。 2、地域性——指知识产权的效力只在其被授予国境内有效,除签有国际条 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没有域外效力。如在我国申请专利被授予专利权, 如果没有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其他国家可自由使用该发明创造。 3、时间性——指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超出法定保护 期限就进入公有领域,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如莎士比亚的作品、爱迪生发 明的电灯。 (三)范围:1、列举说 (1)1967年签定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范围包括:
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 • ③随着印刷技术而产生的版权,与印刷分离后,版权的特权才真正变 为私权。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版权法是英国于1710年颁布的《保护已 印刷成册之图书法》即《安娜女王法》。法国在18世纪末颁布了《表 演权法》和《作者权法》,便与出版印刷更为密切相联的专有权逐步 成为作者专有权的保护。 • 二、知识产权的发展 • (一)国外知识产权的发展 • 1、专利法最先问世,英国1623年《垄断法规》(The Statute of Monopolies)是近代专利保护制度的起点。继英国之后,美国于1790 年、法国于1791年、荷兰于1817年、德国于1877年、日本于1885年先 后颁布了本国的专利法。 • 2、最早的商标成文法应当被认国是法国1809年的《备案商标保护法 令》。1875年法国又颁布了确立全面注册商标护制度的商标权法。以 后,英国于1862年、美国于1870年、德国于1874年先后颁布了注册商 标法。 • 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版权法当推英国于1710年颁布的《保护已印 刷成册之图书法》,被称为《安娜女王法》。法国在18世纪末颁布了 《表演权法》和《作者权法》,使与出版印刷更为密切相联的专有权 逐步成为对作者专有权的保护。以后的大陆法系国家,也都沿用法国 作者权法的概念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