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惩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奖惩制度
一、学生奖励条例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和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二、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颁发奖品、奖金。
3、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4、学生受奖励情况一律填入学籍档案,并通知家长。
三、学生处罚条例
学生违反学生守则,违反校规、校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1、批评教育
(1)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者,应及时批评教育。同时班主任应逐一记录班级日记,政教处记录在学生个人德育档案中。
2、警告
(1)批评教育一经累计超过10次仍无收效者。
(2)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履教不改者。
(3)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一学期旷课累计6至15节。
(5)看不健康书报,多次帮教不改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政教处备案,全校大会宣布,并口头通知家长。
记入本人学籍表。影响升学后果自负。
3、记过
(1)警告后仍无效果。
(2)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3)传播不健康书刊、图片及谈情说爱。(师生公认者)
(4)学期旷课15节以上。
(5)记过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政教处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家长记入本学籍表。影响升学自负。
4、不经学校同意,撬门、跳窗入室者,每人次罚款50元。
5、对重大事件或违法情节严重,校方无力解决,由政教处形成材料上报校长,校长签署意见后送交
公安机关处理。
注:凡受到记过处分者,每半年由任课教师、班主任评议,确有明显进步者,学年组长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合,情况属实可撤销处分,对初中毕业前没有撤销处分者,成绩合格扣发毕业证半年。影响就业和升学后果自负。
苏子沟中学
政教处
200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