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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教育部令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推荐word版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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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教育部令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推荐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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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令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名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索引:360A02-03-201X-0047-1生成日期:201X-06-30发文机构: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
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信息类别:部门规章
内容概述: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201X年6月30日发布的部门规章,规
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 201X年6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
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幼儿园规章制度条例

幼儿园规章制度条例

幼儿园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秩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条例。

第二条幼儿园是为3-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机构,其使命是为每个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培养他们的综合素养和健康成长。

第三条幼儿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幼儿和教职工在幼儿园内享有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安全和秩序。

第四条幼儿园应积极配合家庭对幼儿进行教育和培养,建立良好的家园合作机制,形成育人共同责任。

第五条幼儿园的办学宗旨是以幼儿为中心,以教育为根本,以培养为目的,以管理为保障,以创新为动力。

第二章幼儿入园管理第六条幼儿园接收年龄在3-6周岁的儿童,入园前需提供健康证明、家长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经过入园面试。

第七条幼儿入园后需经过适应期培训,逐步适应校园生活,教职工应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指导。

第八条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家长会,介绍幼儿园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日常管理制度,加强与家长的交流和沟通。

第九条幼儿园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幼儿的教育工作,按时接送幼儿,支持幼儿参加园内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幼儿园对家长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应及时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第三章幼儿教育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案,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活动计划。

第十二条幼儿园鼓励幼儿参与各类教育活动,如语言表达、手工制作、音乐舞蹈等,培养幼儿的综合素养和创造力。

第十三条幼儿园要重视幼儿的情感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情感品质和人际交往能力,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

第十四条幼儿园要加强体格锻炼,组织幼儿进行各类体育运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幼儿园要注重幼儿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演习,教育幼儿保护自己,防范意外事件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管理第十六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2019年幼儿园章程

2019年幼儿园章程
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空间,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第二十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个性的全面发展。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不动声色的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第二十五条总务后勤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第二十六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于幼儿保教费。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幼儿园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幼儿园的捐赠。第二十七条幼儿园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第二十八条总务处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幼儿园园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经人员应严守财经纪律,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第五章校园环境管理第三十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室外环境有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安全文明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童化。第三十一条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第三十二条全体教职工中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第三十四条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实行“幼儿园每日一班劳动值日制度”和“文明示范岗”值勤制度,培养学习“五自”能力和文明行为习惯。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内一律不得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第三十六条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第六章教师管理第三十七条幼儿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八条教师应自觉按照《军星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对待事业有爱心,投入工作能全心;教育孩子有耐心,生活护理能细心;教育教学肯用心,家长工作能热心;同志之间有诚心,幼儿事事能关心。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全员聘任制

幼儿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幼儿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幼儿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幼儿园行政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本园工作的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保育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应以儿童的健康成长为宗旨,强调以爱心、关怀、耐心和责任心来开展工作。

第四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爱护、尊重和关心幼儿的原则,倡导积极、阳光的校园文化。

第五条幼儿园行政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幼儿为中心,全面发展幼儿的个性,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行政管理的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组织管理人员、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推动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家庭与学校合作等。

第七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分为总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确。

第八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积极与家长、社区、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合作,共同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总务管理第九条幼儿园总务管理是指对幼儿园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幼儿园治安、环境、设施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条幼儿园总务管理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和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

第十一条幼儿园总务管理负责校内各类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幼儿园总务管理应与后勤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做好学校食品、水电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总务管理要做好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器材等,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幼儿园总务管理要加强与教师、家长等相关人员的沟通与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五条幼儿园人事管理是指对教职员工进行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幼儿园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激励的原则,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校园建设。

第十七条幼儿园人事管理要做好员工的考勤、请假等工作,及时记录并处理各类人事事务。

第十八条幼儿园人事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幼儿园开园管理1. 幼儿园的开园日期须提前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

2. 幼儿园须明确招生对象和规模,并确保教育质量。

3. 幼儿园须符合《幼儿园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幼儿园管理人员1. 幼儿园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2. 幼儿园管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3. 幼儿园管理人员须保守学生家庭信息、学生个人信息等隐私,不得泄露。

第四章幼儿入园管理1. 家长须提供孩子的相关健康证明材料,并在开园前签署相关协议。

2. 幼儿入园时,家长须陪同并交接相关入园手续。

3. 幼儿园须对新入园幼儿进行入园适应期,了解孩子的个性和生活习惯。

第五章幼儿园教学管理1. 幼儿园须根据幼儿年龄和特点,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2. 幼儿园须关注幼儿的身心发展,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提供适宜的教育。

3. 幼儿园须配备足够的教材和教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六章幼儿园安全管理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加强幼儿园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幼儿园应加强校园巡查,保障校园安全。

第七章幼儿园卫生管理1. 幼儿园应定期对教室、活动场所等进行卫生消毒处理。

2. 幼儿园应制定儿童卫生保健计划,做好幼儿的个人卫生管理。

3. 幼儿园应教育幼儿正确的饮食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八章幼儿园家长管理1. 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的教育工作,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2. 家长应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涉校园管理和教育工作。

3. 家长应主动与幼儿园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孩子在园情况。

第九章幼儿园与社会关系管理1. 幼儿园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交流,共同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2. 幼儿园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幼儿传递正能量。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doc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doc

《幼⼉园管理条例》全⽂.doc《幼⼉园管理条例》全⽂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幼⼉园的管理,促进幼⼉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条例适⽤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对其进⾏保育和教育的幼⼉园。

第三条幼⼉园的保育和教育⼯作应当促进幼⼉在体、智、德、美诸⽅⾯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各级⼈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园的发展规划。

幼⼉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园设置的布局⽅案。

第五条地⽅各级⼈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园,并⿎励和⽀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园的管理实⾏地⽅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今教育部)主管全国的幼⼉园管理⼯作;地⽅各级⼈民政府的教育⾏政部门,主管本⾏政辖区内的幼⼉园管理⼯作。

审批程序第七条举办幼⼉园必须将幼⼉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园。

第⼋条举办幼⼉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幼⼉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教育、医务和其他⼯作⼈员:(⼀)幼⼉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政部门考核合格。

(⼆)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和护⼠应当具有中等卫⽣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园⼯作。

第⼗条举办幼⼉园的单位或者个⼈必须具有进⾏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条国家实⾏幼⼉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不得举办幼⼉园。

第⼗⼆条城市幼⼉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府教育⾏政部门登记注册。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具体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具体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具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幼儿园管理,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是培养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场所,应该把安全、健康、快乐的教育环境作为首要任务。

第三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不得违反幼儿教育的基本原则,坚决杜绝不良行为。

第四条幼儿园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和谐、亲近的师生关系,共同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幼儿园要倡导团结、和谐的氛围,建立阳光公正的管理机制,促进教职员工的发展和进步。

第二章园务管理第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规范的园务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教职员工的工作责任制,建立考核制度。

对于工作表现不端的教职员工,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八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防止财务状况混乱。

第九条幼儿园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对于涉及经费的支出和收入应当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条幼儿园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在幼儿园内的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教职员工应急处置的能力。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要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确定教学目标,编制教学大纲和教材,配备教学用具。

第十二条幼儿园要建立学生档案,对每个幼儿进行全面的评估,了解每个幼儿的个性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

第十三条幼儿园要注重对幼儿的德育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十四条幼儿园要重视对幼儿的体育锻炼和艺术教育,培养幼儿的身体素质和创造性思维。

第十五条幼儿园要加强对幼儿的保健工作,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制定预防传染病的措施。

第十六条幼儿园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幼儿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幼儿的社会责任意识。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幼儿园要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9)》全文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9)》全文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

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第八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

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十条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新版幼儿园规章制度(精整版)

新版幼儿园规章制度(精整版)

新版幼儿园规章制度(精整版)一、总则1. 目的新版幼儿园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幼儿园管理的规范,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维护园内秩序,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内的所有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幼儿园规章制度1. 师生关系1.师生之间应建立和谐融洽的关系,教师应起到模范引领的作用,学生应尊重教师,互相尊重、友爱相处。

2.学生应尊重同学,不得欺负、歧视他人,要建立团结友爱的班集体。

2. 教学管理1.幼儿园教师应严格遵循教学计划和安排,保证教学质量。

2.教师应采取有效教育方法,关心每个孩子的个体差异,努力促进每个孩子的全面发展。

3. 安全保障1.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2.教师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不得让幼儿参与任何可能危害安全的行为。

4. 校园卫生1.教师和学生应共同关注校园卫生,保持教室、活动场所的整洁。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和公共环境的清洁。

5. 行为规范1.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遵守师长和老师的指导。

2.学生不得擅自离校,不得带入危险物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器材。

三、处罚措施1. 处罚原则对于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轻重对待,综合考虑情节给予适当处罚。

2. 处罚方式1.轻度违规行为,可采取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

2.较严重违规行为,可采取调整座位、请家长到校等方式进行处理。

3.严重违规行为,将报告园长,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四、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修改,以管理者书面通知为准。

2. 对于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特殊处理,但需提前向管理者汇报并取得批准。

3. 若幼儿园规章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以上为新版幼儿园规章制度(精整版),请全体教师、学生及工作人员认真遵守。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管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幼儿园管理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和外籍人员子女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应坚持以儿童为本,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和条件,重视儿童的身心全面发展。

第四条幼儿园应搭建家园合作平台,与家长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

第五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教育计划、日常管理、安全保障、师资队伍建设等。

第二章教育计划第六条幼儿园教育计划应根据国家教育要求和幼儿发展规律,编制合理的教育方案。

第七条幼儿园教育计划应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动手能力等。

第八条幼儿园应制定适应幼儿特点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开展富有趣味性和互动性的教学活动。

第九条幼儿园应建立评估机制,对幼儿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和记录,不断完善教育计划。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十条幼儿园应制定详细的作息时间表,保障幼儿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规律。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如游戏、表演、课外活动等,丰富幼儿的课余生活。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和保育员,并严格要求其素质和能力。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和器材,保障幼儿的学习需求。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溺水等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和消防检查,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配备专职保安人员,保障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的卫生和营养。

第五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八条幼儿园应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建立教师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开展研究和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24年幼儿园管理规定

2024年幼儿园管理规定

2024年幼儿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的管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幼儿园应当按照《幼儿园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保教方案,并依法经营。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保障每个幼儿的权益,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幸福的教育环境。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师专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第五条幼儿园应当积极与家长沟通,形成家校共育的合力。

第二章幼儿园的经营管理第六条幼儿园应当依法注册,获取办学许可。

自开园之日起,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报备,接受监管。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成立园长办公室,明确职责,负责园务的管理。

第八条幼儿园应当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保教方案,并向幼儿家长进行公示。

第九条幼儿园应当配备合格的教师,确保每个班级有足够数量的教职员工。

第十条幼儿园应当做好幼儿园环境的卫生、安全和消防工作,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

第十二条保教方案应当确保每个班级的保教质量,包括幼儿的体育、美术、音乐、语言、数学等方面。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按照学情,制定每个班级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学习特点,开展兴趣活动和游戏,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意识,制定安全预案,加强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进行消防安全和应急演练,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供合格的食材和餐饮服务。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幼儿园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当制定晨检制度,定期检查幼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疾病。

第五章家校沟通与合作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委员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幼儿园的工作情况。

幼儿园管理规定范本

幼儿园管理规定范本

幼儿园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1. 为了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水平,维护幼儿园的秩序,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幼儿园遵循法律法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幼儿园的章程和办园宗旨。

第二章幼儿的入园管理1. 幼儿的入园对象为2-6岁的幼儿,需提供幼儿的身份证明及体检证明。

2. 幼儿的入园手续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办理,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3. 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幼儿园的工作,及时提供幼儿的健康、心理等方面的信息。

4. 幼儿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并只用于幼儿园的管理和教育活动。

第三章幼儿的日常管理1. 幼儿的睡眠时间由幼儿园规定,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按时休息。

2. 幼儿的饮食由幼儿园提供,营养搭配合理且保证卫生安全。

3. 幼儿园将为每个幼儿建立健康成长档案,并定期体检,家长必须配合提供相关的健康信息和疫苗接种情况。

4. 幼儿的卫生习惯养成是家长和幼儿园共同努力的方向,幼儿园将积极培养幼儿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四章幼儿的安全管理1. 幼儿园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演练。

2. 家长必须按时将幼儿接送到幼儿园,不得迟到或早退。

3. 幼儿园将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身份核实。

4. 幼儿园将配备专职的保安人员,确保幼儿园的安全。

第五章幼儿的行为规范1. 幼儿的行为规范是培养幼儿良好品德、健康心理的基础,家长和幼儿园将共同引导和培养幼儿的行为规范。

2. 幼儿园将制定行为规范,并向家长进行宣传和培训,以使行为规范得以贯彻执行。

3. 家长应对幼儿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幼儿园进行沟通,并积极配合幼儿园的改正措施。

第六章家长的参与和合作1. 家长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将建立家委会,并定期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2. 幼儿园将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箱等形式与家长进行密切的沟通和交流。

3. 家长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幼儿园的管理行为,保障幼儿的权益,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幼儿园的设立与监督第一条幼儿园应当依法取得办学许可,并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教育活动。

幼儿园不得从事与教育无关的商业经营。

第二条幼儿园的设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办学资格;2. 具备适宜的场所、设施和教育资源;3. 设置科学合理的教育课程;4. 配备专业合格的教职工。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定期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幼儿园的教育管理第四条幼儿园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目标、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并向幼儿家长公示。

第五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教职工队伍,配备数量充足、专业合格的教师和保育人员。

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资格。

第六条幼儿园应当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幼儿园应当有充足的活动场所和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发展档案,并及时向幼儿家长反馈幼儿的学习情况和发展状况。

第四章幼儿园的卫生管理第八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教学环境的清洁与卫生。

第九条幼儿园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供应合格、安全的食品。

同时,要确保幼儿的饮食营养均衡。

第十条幼儿园应当规范幼儿的生活习惯培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第五章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幼儿和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规范管制措施,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事务的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

第六章幼儿园的家长管理第十四条幼儿园应与幼儿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

定期举行家长会议,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关注幼儿的教育问题。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为家长提供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正确引导幼儿的成长。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2. 限期整改;3. 暂停办学;4. 撤销办学许可。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一、园所管理1、幼儿园应当依法取得办园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办园。

2、园所应制定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

3、建立健全的园所管理制度,包括行政、教学、后勤、安全等方面,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教职工管理1、招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教职工,包括教师、保育员、保健员、厨师等。

2、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

3、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奖励优秀,督促改进不足。

三、幼儿管理1、按照规定招收适龄幼儿,不得超额招生。

2、尊重幼儿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

3、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和预防接种。

四、教育教学管理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

2、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和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

3、定期组织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五、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2、对园所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六、卫生保健管理1、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做好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

2、做好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幼儿的健康问题。

3、合理安排幼儿的膳食,保证营养均衡。

七、家园合作管理1、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定期与家长沟通幼儿在园的情况。

2、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3、举办家长学校,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

八、财务与资产管理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

2、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的登记、清查和盘点工作,确保资产安全。

九、监督与处罚1、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幼儿园管理规定

幼儿园管理规定

幼儿园管理规定1. 一、入园与离园规定1.1. 家长需提交完整的入园报名表,包括孩子的基本信息、家庭联系方式等,同时提供孩子的相关身份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

1.2. 学生入园时需经过健康检查,如有慢性病和接触传染病,需要提供诊断证明和医生的明确同意。

1.3. 家长需按时接送孩子,如未能按时接送,请提前通知园方并与老师联系。

1.4. 离园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园方,方便学校做好相关调整和安排。

1.5. 临时离园需提前三天告知园方。

2. 二、安全规定2.1. 学校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预案,包括火灾、地震和其他紧急情况。

2.2. 学生入园前需接受安全教育,学会如何面对突发事件,包括逃生游戏、安全课程等。

2.3. 禁止学生携带尖锐物品、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校。

2.4. 学校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负责监控学校周边安全和维护学生的日常出行安全。

3. 三、教学规定3.1. 学校实行小班教学制,一个班级不超过20人,确保每个学生得到更好的教学关注和指导。

3.2. 学校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每天的教学内容和活动安排,确保学生在各个方面全面发展。

3.3. 学校鼓励教师创新,提供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教材,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3.4. 学校严禁体罚和侮辱学生的行为,任何与学生教育无关的言行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4. 四、卫生规定4.1. 学校每天进行必要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教室、食堂、洗手间等环境整洁。

4.2.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勤洗手、勤剪指甲、保持口腔清洁等。

4.3. 学校提供健康的午餐,遵循食品安全和营养均衡原则,学生不得带外来食品入校。

5. 五、交通规定5.1. 家长需确保孩子上学期间的交通安全,建议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安全的校车接送孩子。

5.2. 道路交通不畅或恶劣天气时,家长需提前做好交通安排,以免影响孩子的正常上学。

5.3. 学校设立交通安全教育课程,教导学生如何安全过马路和乘坐交通工具。

6. 六、家校沟通规定6.1. 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教育理念、教学计划等,并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幼儿园规章制度全国

幼儿园规章制度全国

幼儿园规章制度全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教育管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是为3-6岁幼儿提供教育、保育和管理服务的机构。

幼儿园的宗旨是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培养幼儿的健全人格和良好习惯。

第三条幼儿园实行家园共育,家长与幼儿园共同育人,共同关注幼儿成长。

第四条幼儿园实行尊重幼儿,关爱幼儿,激发幼儿学习兴趣和创造潜力的原则。

第五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幼儿为主体,以游戏为载体,培养幼儿的探究欲望和动手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机构包括园长和副园长,实行幼儿园委员会领导下的幼儿园管理体制。

第七条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幼儿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

第八条幼儿园每年进行幼儿园教育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教育教学方案和管理体制。

第二章入园与退园第九条家长带幼儿到幼儿园登记入学时,需提供幼儿的身体健康证明和接种疫苗证明。

第十条幼儿入园后,家长需按时将幼儿送到幼儿园,并在接送时遵守幼儿园规定。

第十一条家长需定期参加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活动,了解幼儿的学习、生活情况。

第十二条因故需要退园的家长需提前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园手续。

第十三条退园的学生需及时清缴幼儿园欠费和物品,并领取相关证明。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四条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以游戏为主导,培养幼儿的兴趣和潜能。

第十五条幼儿园实行小班制教学,每班不超过25人。

第十六条幼儿园教师需具备相关教育专业背景和资质,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师应尊重幼儿的个性,关心幼儿的情感和需求,并用心呵护每个幼儿的成长。

第十八条幼儿园严格管理教师用脑和用眼,保障教师身心健康。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幼儿园每天进行晨检,记录幼儿的体温和身体状况,确保幼儿健康入园。

第二十条幼儿园严格规范幼儿的生活作息,保障幼儿的饮食和休息。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确保幼儿生命安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严格控制幼儿减负,杜绝过重的学习负担和作业量。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27•【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幼儿园设立与管理第四章保育与教育第五章教师与其他工作人员第六章保障与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学前教育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与教育。

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儿童人格,保障儿童权利,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实行科学保育教育,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第六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责任分担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统筹负责幼儿园的规划布局、资源配置、教师配备、投入保障等工作。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一、背景介绍幼儿园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幼儿教育需求而设立的教育机构,旨在为幼儿提供全面的教育和培养,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幼儿园的管理,保障幼儿的权益,制定《幼儿园管理条例》是必要的。

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目的1. 保障幼儿的权益:确保幼儿在幼儿园得到全面的教育和培养,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2. 规范幼儿园的管理:明确幼儿园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管理制度,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3. 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沟通合作:建立有效的家园合作机制,促进家长参与幼儿教育,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三、幼儿园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1. 幼儿园的设立和审批:规定幼儿园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明确审批机构的职责和程序。

2. 幼儿园的组织结构:规定幼儿园的组织结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 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和内容:明确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包括幼儿的认知、语言、社交、体育等方面的培养。

4. 幼儿园的师资队伍:规定幼儿园师资的要求和选拔程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5. 幼儿园的教学管理:规定幼儿园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评价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6. 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在幼儿园的安全。

7. 幼儿园与家长的沟通合作:建立幼儿园与家长的沟通合作机制,促进家长参与幼儿教育。

8. 幼儿园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幼儿园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幼儿园的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实施1. 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幼儿园管理条例,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2. 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培训:对幼儿园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

3. 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监督和检查: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幼儿园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幼儿园管理条例的修订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幼儿园管理条例,保持其与时俱进。

幼儿园规章制度细则

幼儿园规章制度细则

幼儿园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细则。

第二条幼儿园是为了3-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机构,遵循国家教育法规和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条幼儿园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师生和家长,所有人员都要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幼儿园是一个公共场所,全体师生要共同爱护公物,注意环境卫生,文明礼貌。

第五条幼儿园实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幼儿的个性,关注幼儿的健康成长。

第六条幼儿园鼓励幼儿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

第七条幼儿园设置专门的保教处,负责幼儿的安全保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园和退园第八条家长需要携带幼儿的相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入园,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第九条幼儿园对入园幼儿进行入园体检和适应性测试,确保幼儿适合在幼儿园就读。

第十条家长要配合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家长如需退园,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幼儿园,办理相关手续并结清欠费。

第十二条幼儿园对有违反规定的家庭有权取消入园资格,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三条幼儿园按照国家学前教育的相关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

第十四条教师要重视幼儿的个性差异,根据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设置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活动。

第十五条教师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倾听幼儿的心声,引导幼儿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第十六条幼儿园注重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思维,鼓励幼儿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

第十七条教师要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教师要认真备课,定期进行教学反思,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第四章生活管理第十九条幼儿园要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校园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幼儿要按时到校,上学期间要注意安全,不得擅自离校。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要提供有益的膳食和食育教育,培养幼儿的良好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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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幼儿园管理条例篇一: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第五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第六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改建幼儿园的经费来源。

第十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

第十一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十九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上报。

第二十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第二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并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依据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或7周岁)。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

第六条尊重、爱护幼儿。

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

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第八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第九条幼儿入园前。

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可入园。

第十条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

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十一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

第十六条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八条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

第十九条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第二十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有机结合。

第二十一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活泼、主动活动的教育过程。

第二十四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养成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相互衔接。

第五章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篇二:最新版幼儿园管理制度汇编幼儿园分类管理制度大全幼儿园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目录第一部分幼儿园园务管理一、教职工大会制度二、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三、教师行为规范四、幼儿行为规范五、家长工作制度六、家长在园行为规范七、考勤制度第二部分幼儿园保教管理一、保教工作制度二、保教常规工作制度三、保教研究制度四、一日生活制度及教师工作细则五、保育员工作职责第三部分幼儿园卫生保健一、卫生保健制度二、卫生保健工作要求细则三、班级教室卫生评比量化表第四部分幼儿园后勤管理一、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二、幼儿饮食管理制度第五部分幼儿园安全管理一、安全制度二、幼儿接送制度三、门卫管理制度四、门卫人员工作职责第一部分幼儿园园务管理一、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1、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园长行使职权,维护园长的指挥权威。

园长要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参与管理幼儿园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为教职工大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职工大会的民主监督。

2、每学期召开2次教职工大会,加强管理和监督。

3、园长应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倾听广大教职工的建议,接受教职工对其工作的监督。

4、园长在期初应向教职工大会提出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征求广大教职工的建议,期末按园务计划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作工作报告。

5、全体教职工要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对幼儿园重大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讨论和审计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奖惩考核方案,支持园长工作。

二、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和文化水平,提升个人专业素养。

2、树立全心全意为家长、为幼儿服务的思想,努力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3、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

热爱、尊重、了解、教育幼儿,既面向全体,又注重个体差异,使每个孩子得到发展与提高。

4、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做到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仪表整洁大方,符合幼儿教师要求。

5、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公私分明,爱园如家,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6、对家长、同事、热情虚心,能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不通过家长谋取私利。

篇三:幼儿园管理条例为什么要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答《幼儿园工作规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的规章,也是基础教育领域比较早的一部管理规章,下发20多年来对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后,学前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全国幼儿园数量已从20XX年的13.8万所,增加到20XX年的21万所,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了70.5%。

在推进学前教育基本普及的新形势下,修订《规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修订《规程》是新形势下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的需要。

《规程》是基于当时幼儿园主要由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和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的人财物管理由举办单位负责,教育部门主要是提供业务指导的实际而制定的。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推进,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已从过去单一的以公办为主转为多元化办园的格局,民办幼儿园数量激增,占比已超过幼儿园总数的2/3。

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已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业务指导转向办园资质审批和全面监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理。

第二,修订《规程》是推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

由于长期资源不足,目前一些幼儿园在办园条件、安全卫生、教育教学、教职工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亟待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引导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

第三,修订《规程》是落实依法治教的需要。

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涉及幼儿园规范管理的新规定,《规程》作为一部重要的学前教育规章,需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修订和调整,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这次修订《规程》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答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规范幼儿园管理,我们在修订《规程》时主要做了以下3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基层调研。

组织专家深入东、中、西部不同经济水平地区的幼儿园,全面总结了《规程》实施20年来的经验,梳理了当前幼儿园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北京等8个省(市、区)召开16场专题座谈会,并通过问卷、访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学前教育战线、基层幼儿园园长和一线教师的意见。

二是国际比较研究。

组织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日本等10多个国家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幼儿园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比较研究,梳理了有关政策条款,学习借鉴相关经验。

三是多种形式征求意见。

初稿完成后,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有关专家、幼教干部、教研人员和园长、教师的意见。

以函件形式书面征求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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