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实施异化和指标错位原因透视
浅谈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低保存在是指生产、储存和加工过程中的粮食、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在数量、质量和时效等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粮谷耗损、果蔬变质、贮藏不当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品质。
因此,我们需要探讨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农村低保存在的原因1.种植技术不足农民在种植过程中缺乏科学、专业的指导,往往在土地选择、施肥、农药使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农作物品质下降,产量减少。
2.储存设施不足农民往往没有充足的仓储设备,储存条件差,储存时间过长,食品容易变质、霉变,导致浪费。
3.加工工艺落后传统的农产品加工方法存在水分控制、环保、卫生等问题,导致加工产品的鲜度和品质受到影响。
二、应对农村低保存在的对策1.改善农作物种植技术科学合理的耕作方式、精准的施肥方案、严格的农药使用和管理等,将提高农作物品质,减少损耗。
同时,加强农民的农技培训和管理,促进农作物的产量提高,减少浪费。
2.提升储存条件可适当地引入现代化仓储设备或设备改进,使仓储设施能够在物品存储过程中保持低温、低湿、通风,防止食品变质和发霉。
另外,加强食品检验,控制食品质量和安全风险,减少浪费。
3.改善加工工艺引入先进的加工工艺,改善传统农产品加工方法,提升产品鲜度和品质。
同时,加强产品包装和营销,提高产品竞争力。
4.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流通体系,支持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缩短市场的供需链,减少食品损耗,提高农民的收益。
总之,针对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需要从种植、储存、加工、流通等多个方面入手。
加强农民的技能和管理能力,创新农业科技和管理,完善农业市场体系和流通体系,从而实现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论农村低保政策实践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论农村低保政策实践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摘要:我国农村低保政策实践中存在的“搭便车”现象严重、“假冒者”行为被漠视等诸多问题,是由于乡村社会“权力异化”等多种深层原因造成的,必须有的放矢地采取努力运筹制度的规划和实施、尽力彰显施行的严谨和严明等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成因;对策我国自2007年全面开展的农村低保政策实践,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具体实际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
这主要体现群众对低保的认知度较低,低保保障水平还不高,欠发达地区资金缺乏,“搭便车”现象严重,“假冒者”行为被漠视,监督管理不到位,低保对象界定执行模糊等诸多方面。
必须认真分析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一、农村低保政策实践存在问题的成因探析(一)行为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农村低保政策实践中各行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指低保户、一般群众、村组干部、乡镇以上干部之间,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信息,都存在信息不对称。
比如:低保户与乡镇以上干部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低保审批的信息来源主要依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入户调查以及村干部个人主观判断等,这些方法虽然比较直接简易,但也会引起一些申请者刻意瞒报,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
乡镇以上干部却无从得知真相,致使乡镇以上干部没有足够信息辨别真正的需求者,从而使真正的贫困者无法获得低保救助,反而成了低保“假冒者”的生活消费“补贴”。
又比如:村组干部和乡镇以上干部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
村组干部作为低保工作者,由于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入户调查时只看表面情况,没有获得申请者的一些隐性收入的信息,从而仅仅采取个人主观的感觉来确定谁该吃低保。
乡镇以上干部受人力、物力的制约,更是无法实地清楚了解各村的具体状况,只能依靠村组干部所反应的情况来做决定。
如果村组干部的想法和做法不如实向乡镇以上干部汇报,即使其行为是不妥的和不当的,也难以被乡镇以上干部及时发觉和纠正,也就难以完全避免“鱼龙混珠”现象的发生。
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一、问题描述低保政策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生活困难的人们提供最基本的经济救助。
然而,长期以来,低保政策却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其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1.1 资金不足低保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和中央补助,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区域差异造成的收入差距拉大,导致部分地区低保资金短缺。
尤其是人口多、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尤为突出。
1.2 定额标准过低现行低保政策中的定额标准普遍较低,无法适应高涨的物价水平和城市化进程带来的生活成本压力增加。
许多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体因为未达到设定的最底线而被拒之门外。
1.3 目标人群覆盖不全面低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目标人群覆盖不全面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到位,一些有条件的家庭获得了低保救助,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被漏掉。
另一方面,由于审批程序复杂、阻力大等原因,有些群体难以享受到应有的低保政策。
1.4 审核机制不严格当前低保政策审核机制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宽松问题。
部分地方对于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模糊、审查力度不够,容易造成抵触感和舞弊现象。
二、问题产生原因分析2.1 财政压力不可忽视低保资金主要依赖于地方财政和中央补助,并没有确立稳定长效的资金来源。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财政负担沉重,导致缺乏足够资金来满足广泛需求。
2.2 政策制定与执行环节存在问题在低保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部门之间协作不充分,责任划分不清晰。
导致信息共享困难、脱离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标准等问题。
2.3 基层管理有待加强低保政策的执行关键在于基层,但基层承担的压力较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和服务水平还有所欠缺。
这导致了政策执行的不规范和不公正性。
三、对策分析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解决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
3.1 加强资金扶持中央政府应将低保资金纳入固定预算,并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比例,确保低保救助对象享受到全国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低保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低保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一、农村低保制度现状与困境农村低保制度作为保障贫困农民生活的重要一环,在过去几十年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目前农村低保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村低保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农村低保制度过于分散,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导致资源分配不均。
最后,农村低保制度存在滥发和漏发问题,审核不严格,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农民获得低保,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被排除在外。
二、解决低保标准过低的问题为解决农村低保标准过低的问题,应当积极采取措施。
首先,政府应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其能够覆盖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农民。
同时,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差异,适当调整低保标准,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并兼顾经济可持续发展。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低保标准执行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真正惠及农民。
三、改进低保制度的管理与协调农村低保制度过于分散,管理和协调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
为此,应建立健全统一的农村低保制度管理机构,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协调和管理,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此外,还应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确保农村低保制度能够更公平地满足农民的需求。
四、解决滥发和漏发问题为了避免低保滥发和漏发问题,应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
首先,应对申请低保的农民进行详细的财产和收入调查,确保低保资金流向合法合规。
其次,应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识别并惩罚滥发和欺诈行为,同时加强对低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此外,还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民对低保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减少滥用和漏用问题的发生。
五、发展农村产业,推动农村脱贫农村低保制度改革不能只停留在救急的层面上,更应该注重农民自我发展和脱贫。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要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意识。
通过发展农村产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对低保的依赖,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低保制度改革需要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形成互补和协同发展的格局。
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案例分享
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案例分享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低保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实施和推行。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低保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与分享。
二、不公平性问题1. 资源分配不均衡:由于地域发展差异以及政策执行差异等原因,导致一些地区的低保标准偏低、审批难度高,使得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无法顺利获得帮助。
2. 按需分配困难:目前我国对于贫困家庭或个人的需求评估机制还不够完善,在评估过程中容易出现主观判断、标准不明确等情况,造成救助资源无法精确落实到最需要帮助的对象手中。
3. 同一待遇不同命运:由于城乡居民待遇标准差异以及户口迁移制度限制等原因,同样是处于贫困境地的家庭可能会因为户籍所在地的不同而获得不同的救助待遇,这种差异对于低保工作公平性来说是一大挑战。
三、扶贫效果问题1. 短期效应与长期落后:低保制度注重的是短期物资供给和经济帮扶,然而对于贫困家庭来说,仅依靠简单的经济援助难以取得持久脱贫效果。
缺乏更加全面系统的精准扶贫举措使得一些家庭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2. 缺乏可持续性发展:低保工作更多关注当下救急,在长远保障方面存在欠缺。
未能有效引导被救助者通过自身能力提高生活水平和收入来源,造成一部分人口长期依赖低保,陷入永远无法摆脱困境的状态。
3. 社会边缘化与心理创伤:由于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涉及信息公开、申请审核等环节带来了诸多社会压力与心理创伤。
许多受助群体感到尴尬和不平等待遇,导致社会边缘化现象的加剧。
四、案例分享1. 案例一:某地区贫困家庭申请低保被拒在某县城,一名贫困家庭申请低保遇到了困境。
由于政策执行中对真实收入情况判断不准确,该家庭被认为没有达到低保标准。
而事实上,由于孩子患重病无法工作的父亲已经倾其所有支付医疗费用,并无其他生活来源。
他们因此面临着生活困境和失去基本救助的风险。
2. 案例二:城乡居民差异引发争议在某省份,由于户口制度限制和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存在明显的待遇差异。
谈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序言】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政策,但在实践中却存在着不少问题。
本文将从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展开探讨。
【1.问题现状】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资金分配不均,导致低保标准不一。
一些地区由于资金紧张,低保标准设置过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而一些地区则出现低保标准过高的情况,导致资源浪费。
1.2 审批审核不严格,导致低保对象失实。
一些地方因为审批审核过于宽松,导致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了低保资格,而真正的低保对象却因为各种原因被遗漏。
1.3 低保资金管理不当,导致财务风险。
一些地方在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存在不当之处,甚至出现了挪用、贪污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平性。
【2.解决对策】针对以上问题,应该采取以下对策进行改进:2.1 建立公正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
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低保标准,确保各地低保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2 加强低保审核管理。
应该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严格把关低保对象的资格,避免低保对象的虚假身份,确保低保资金的真正用于最需要的人群。
2.3 完善低保资金监管制度。
应该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严密监管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杜绝出现挪用、贪污等问题,确保低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3.个人观点】作为一个农村问题的研究者,我认为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需要得到高度重视和及时解决。
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才能更好地满足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目标。
【4.总结】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分配、审核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应该通过建立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加强低保审核管理、完善低保资金监管制度等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结语】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并及时改进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使每一个农村特困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城乡低保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收入较低的城乡residents 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实际运行中,城乡低保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管理运行不规范、资金分配不公平、审核标准不统一等。
本文将从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入手,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城乡低保制度的改进提供参考。
一、问题分析1.管理运行不规范城乡低保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涉及到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家庭等多方面的参与,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容易出现管理运行不规范的现象。
有些地方对申请资格审核不严格,导致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人也能获得低保待遇;有些地方则审核标准过于严格,使得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无法得到相应的支持。
2. 资金分配不公平由于城乡低保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财政投入,资金分配不公平的问题也愈发凸显。
一些地方的财政支出能力较强,可以给予低保户较高的补助金额,而一些财政压力较大的地方则只能给予较低的补助金额,导致低保待遇的差异化。
3. 审核标准不统一城乡低保制度的审核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
有些地方的审核标准过于宽松,使得一些并不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也能顺利获得低保资格;而有些地方审核标准过于严苛,导致真正贫困困难的家庭无法享受应有的帮助。
二、对策建议1.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范为解决城乡低保制度管理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可以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范,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在城乡低保制度管理中的责任和职权,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2.调整资金分配机制为解决资金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可以采取差别化的资金分配机制,根据各地的实际财政支出能力和低保户的实际需求情况,合理确定低保待遇的补助金额,确保不同地区和家庭能够得到公平的帮助。
3.制定统一的审核标准为解决审核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可以制定统一的城乡低保制度审核标准,明确家庭收入、资产、生活条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建立统一的审核流程和标准,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精英俘获、自保逻辑与民主悖论--农村低保实施异化和指标错位原因透视
精英俘获、自保逻辑与民主悖论--农村低保实施异化和指标错位原因透视邢成举【摘要】T here exists the generalized distortion and deviation of the originally designed aim in the process of selecting rural lowest life guarantee .Reasons for this are several ,mainly ,the emergence of elite capture in the election process of rural lowest lifeguarantee ,villagers'afraid of offending others ,village cadres wish not have an accident happened and doing not offend villagers which can be seen as their self -protection logic ,and punishment and social control of most of the villagers against minority villagers , w hich show the paradoxes of democracy .Direction to improve and optimize the policy of selecting rural lowest life guarantee are eliminating the elite capture ,guiding right rural culture ,breaking the logic of no accident and no offending others in grass -roots governance ,and giving active intervention on villagers'punishment and social control against individual deviant .%农村低保评选过程的扭曲和实施目标偏离是普遍现象。
浅谈农村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谈农村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农村低保”是国家保障体系中的的重要组织部分,是保障贫困居民生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抓手”。
然而,在一些地方低保政策却成了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出现了“开着小车领低保”,“住着洋楼吃低保”的不正常现象,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深入村镇及一些低保户中进行了调查走访。
一、农村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
1、低保管理工作程序倒置,县级统筹不到位。
农村低保属行政给付,根据行政法学理论,属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农村低保由户主本人提出申请后,先后由村民委员会初审、乡镇复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查。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审查程序却出现倒置,由县级民政部门给乡镇下达低保指标,再由乡镇下达低保指标到村,最后由村委会根据指标数来确定低保户数。
而在下达指标过程中,并没有严格统一的标准,基本上按当地总人数的百分比进行确定,低保管理由县级统筹变成了村级统筹,导致低保没有真正落到最贫困的人群当中。
2、村级初审过于集权且不公开透明。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劳动力状况、经济收入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者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村民委会员在初审时,均由村委会或村支部进行决定,并没有按照规定召开相关会议讨论决定;少数地方甚至就是村支委主要负责人个人决定。
对于初审的低保对象,亦没有公开,相反还百般遮掩。
部分村支书记认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过于麻烦。
事实上,据笔者了解,几乎所有大小村级事务,均由村委会决定,很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同时,许多村没有评议小组的机构和人员,不可能召开评议小组会议。
由于村级初审的集权且不公开透明,一些村干部则乘机暗箱操作,优先将本人亲属、朋友或向其贿赂的人初审为低保对象,少数村干部甚至变相将自己列入低保初审名单,而将应当纳入低保的对象排除在外。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成为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之一。
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资金来源不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目前农村财政收入相对有限,难以满足保障制度的资金需求。
在一些地方,保障标准较低,而且长期以来还存在拨款不足、拨款不及时等问题。
解决对策: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制度,探索多种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
可以通过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增加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财政投入,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问题二:保障标准不合理目前,我国各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差异较大,一些地方的标准偏低,难以满足贫困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特别是在一些发达地区,由于物价水平较高,导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难以跟上物价水平的上涨。
解决对策:对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可以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保障标准能够与生活成本相匹配。
可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问题三:保障对象审核不严格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农村贫困人口,然而在实际实施中,一些地方审核标准不够严格,导致一些非贫困人口也能够获取保障金。
这不仅浪费了社会资源,也减少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获得机会。
解决对策:可以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制度,加强对保障对象的审核工作,确保保障对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可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违规行为,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问题四:保障资金管理不规范在一些地方,由于管理层次复杂,保障资金管理不规范,导致资金发放不及时,甚至出现资金挪用等问题,严重影响到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
解决对策:可以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
乡村治理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异化问题思考
农村低保制度是社会救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器,其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农村低保制度实践10年来,各地均努力推进制度的落实,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17年民政部发布的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2016年底,全国有农村低保对象从2007年底的3566.3万人发展到4586.5万人,全国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从109.1亿元发展到1014.5亿元,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840元/人·年增长到3744.0元/人·年,比上年增长17.8%。
不断增长的低保覆盖率和低保金额的确对贫困村民的生活状态产生了深刻影响,但是低保制度在实践中的诚信状况却不容乐观,农村低保实施的“瞄准率”仍有待提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低保制度运行中的异化问题才能更好的发挥其效果。
1 问题提出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农村精准扶贫战略的基本要求就是科学公正的认定低保对象,按照“户主申请—提交材料—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核实—审批公示”的流程选出对象,其中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是关键环节,能否落实精确帮扶、应保尽保便取决于此。
但现实中,入户调查走过场、民主评议形式化、低保沦为“唐僧肉”等低保评定诚信缺失问题屡见不鲜,同时过度依赖民主评议也会导致在民主与法治程度不高的农村异化为按宗族、血缘等关系获得低保资格。
从广西陆川县旱塘村“人死四年,低保照吃”事件到海南屯昌屯城镇“有房有车被取消低保还喊冤”的赖保行为再到湖南的“两台小汽车家庭吃低保,有白血病小孩的家庭却苦求不得”,通过裙带关系获得低保资格等一系列荒唐的闹剧悲剧,无不在给执政者敲响警钟:低保制度真的做到公平公正了吗?同时也在拷问参与者的诚信问题。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的管理迫在眉睫。
2 乡村治理中低保异化现象“熟人社会”是一个差序格局式的人际关系网络,费孝通将之形象地比喻为个人就像一颗投入水中的石子,你与他人的关系就像由近及远的波纹。
农村“低保”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农村“低保”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第一篇:农村“低保”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农村“低保”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内容摘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
建立与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仅是改革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举措,而且也是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
目前,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面临着很多现实性的困难和问题。
本文主要以特定地区为研究对象,根据地区特点深入而实际的研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将因地制宜的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配不公,民主法治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与变革一直是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其研究成果---以内蒙古阿荣旗为例的转化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
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现存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改善人们生活的作用,但是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各国的社会保障政策都不同程度的显现了弊端和不足。
2009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显示,在1979到2001年,中国第一产业(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下降了20个百分点以上,中国正在经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从农业到工业、服务业的劳动力大转移。
尽管如此,中国农业人口依然高达7亿4千万,所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在政府工作中依然是重点问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依然不可小视。
众所周知“低保”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底线,本文主要想要探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农村生活最低保障政策在实际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011年冬季本人在内蒙古阿荣旗社会实践中偶然发现,当地部分村民对村委会评选的“低保户”结果存在异议,认为评选标准不公平,甚至个别村民不断进行“上访”。
由于好奇,我专门对村长和部分村民进行访谈,结果发现村委会组织成员和村民对国家“低保”政策的落实情况都有怨言,各执一词。
所以我想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对此现象进行探讨分析,争取能解决一下社会生活中实际问题,同时也为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道路探讨略尽绵薄之力。
浅析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析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浅析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发布时间:2012-4-27 13:29:47 文章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作者: 王茂桂阅读603 次农村低保是国家为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项制度。
农村低保的实施对于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低保政策推行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损害了农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现就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简单的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低保政策歪曲执行,损害了群众利益。
随着国家农村低保政策的持续实施,农村低保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农民群众的受益面也越来越广,得到的实惠也越来越大。
一些农户甚至少数村干部正是看到其中“有利可图”,使低保政策没有执行到位。
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一些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条件的家庭为了增加家庭收入找关系,获取补助金;另一方面,少数村干部或利用手中权力,违规为自己亲属办理人情低保;或以他人名义办理低保,从而让自己赚取补助金;或以取消低保资格作为“威胁”,让普通群众听从于他、为他办事。
2.低保标准难以统一,执行随意性较大。
首先,低保的唯一标准表现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则被纳入低保对象。
而对于家庭收入的测算,实际操作起来较难,难免产生偏差,这就使错保、漏保成为可能。
其次,村干部在确定标准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一些村干部对所辖村民的基本情况了解不够,往往凭借主观判断标准。
再次,一些农民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参与意识,往往是村干部说什么标准就是什么标准,农民对此没有发言权。
因此很容易出现低保指标分配不公现象。
3.准入资格把关不严,审核程序不规范。
低保户审批程序一般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镇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三级评议、审核、审批”的流程进行。
但是,在一些地方这些程序往往审核不严或流于形式。
4.动态管理缺乏,核查清理不够。
低保目标瞄准偏差的乡土逻辑
低保目标瞄准偏差的乡土逻辑近年来,中国乡村低保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不少困难家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也有一些地方因为偏差的实施导致一些问题,如有些家庭明显困难却被漏掉了,有些家庭明显不够困难却被纳入了低保范围,这些问题就是低保目标瞄准偏差问题。
而这种偏差往往源自于乡土逻辑,值得探究和反思。
一、乡土逻辑对低保目标瞄准偏差的影响1. 客观条件不公平乡土逻辑影响了低保员对家庭困难程度的判断。
在乡村社会中,人们常常依靠自己的眼光和感觉来判断一个家庭的困难状况,忽略了客观条件的客观性。
有些低保员可能因为某些人的个人熟悉度或者感情因素,对其判断不够客观,导致一些重要的客观条件没有得到充分的考虑,而影响了低保目标的瞄准。
2. 地域性差异乡土逻辑影响了低保员对不同地域家庭困难程度的评判。
在许多地方,由于乡土逻辑的影响,社会上流传着一些偏见和误解,导致低保员对不同地域的家庭困难程度的评判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一些相对较为偏远和贫困的地区的家庭往往更易被视为困难家庭,而一些相对富裕的地区的家庭则可能因为乡土逻辑而被忽视。
3. 传统观念影响乡土逻辑影响了低保员对家庭困难程度的认知。
在一些地方,传统观念及社会文化的影响使人们普遍认为,一些具体的特征就是代表这一家庭的困难状况,这种观念使得低保员在判断家庭困难程度时,往往只能局限于这些传统观念,使得一些看似不困难的家庭被纳入到低保范围,而一些确实困难的家庭则被忽略。
二、应对低保目标瞄准偏差的乡土逻辑的措施1. 强化培训针对乡土逻辑影响低保目标瞄准偏差的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低保员的培训,提高低保员的判断能力和客观性。
在培训过程中,除了理论知识的传授外,可以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让低保员深刻认识到乡土逻辑对他们的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引导他们更加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申请低保的家庭。
2. 制定规范相关部门可以从制度建设方面着手,加强对低保目标的瞄准,让工作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
低保目标瞄准偏差的乡土逻辑
低保目标瞄准偏差的乡土逻辑在中国农村地区,低保政策一直是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也暴露出了一些乡土逻辑导致的低保目标瞄准偏差问题,这一问题对农村低保政策的执行和效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针对低保目标瞄准偏差的乡土逻辑展开探讨,旨在寻找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1. 世代习惯导致的传统思维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世世代代都是农耕生活,农民对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传统习惯。
这种习惯使得他们对低保政策的理解有所偏差,认为低保政策是针对“穷人”而设,而并非是对确实有需要的贫困人口进行帮扶。
这种传统思维导致了低保政策的瞄准偏差,使得一些并非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也获得了低保资金,而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却被排除在外。
2. 地方主义导致的本土情结在一些农村地区,地方主义思想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乡土逻辑。
由于地域的封闭性和地方文化的传统,一些地方农村政府在执行低保政策时可能会对本地居民持一种偏向,导致低保政策的瞄准偏差。
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优先帮助本地居民,而对外来务工人员或迁入人口的低保申请则会持保留态度,这种本土情结使得低保政策无法真正做到公平和公正。
3. 社会关系导致的人情逻辑在中国农村地区,社会关系网的纽带作用十分重要,人情逻辑也是一种乡土逻辑导致低保目标瞄准偏差的原因。
在一些地方,农村干部在执行低保政策时可能会受到亲朋好友的影响,对低保对象进行人情帮助,而忽视了对真正贫困家庭的帮助。
这种人情逻辑使得低保政策的执行不够规范,导致了低保目标的瞄准偏差。
1. 完善考核体系,确保公平公正针对乡土逻辑导致的低保目标瞄准偏差问题,可以通过完善低保申请的资格审查和考核体系来解决。
建立健全的低保对象认定程序,结合家庭经济状况、人口数量、生活条件等多方面指标,确保低保政策的对象精准到位,避免因为人情逻辑或地方主义而导致瞄准偏差。
2. 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乡土意识在解决低保目标瞄准偏差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乡土意识。
低保家庭“二次”救助政策执行偏差和问题矫正
低保家庭“二次”救助政策执行偏差和问题矫正在中国,低保家庭“二次”救助政策是指对于已享受低保救助的家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进一步救助的政策。
由于各地执行政策导向不一致,执行偏差和问题不断出现,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低保家庭“二次”救助政策执行偏差主要表现在对家庭实际需求的评估上存在盲目性。
一些地方在评估低保家庭的实际收入和生活状况时较为简单粗暴,仅以收入作为唯一依据,忽视了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和人身需求。
这样一来,很多低保家庭的“二次”救助申请被拒绝或者给予的救助金额不足,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还包括救助标准的不统一。
不同地区对低保家庭“二次”救助的标准不一致,有的地方甚至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这就导致了同样需要救助的家庭因地域差异而受到不同的待遇,缺乏公平性。
由于缺乏统一标准,也给了一些地方政府过度把握政策执行的空间,导致政策被滥用,给低保家庭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困难。
低保家庭“二次”救助政策执行中还出现了一些腐败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在救助金额的发放中存在不规范操作、挪用或截留资金的问题,致使救助资金无法真正惠及到低保家庭。
这种腐败行为不仅损害了低保家庭的利益,也严重败坏了政府形象,削弱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要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建立起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估体系,通过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倒逼其按照政策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工作。
要加强对低保家庭实际需求的评估和核查。
通过建立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对低保家庭的收入、家庭成员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救助的精确度和公平性。
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
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净化政府执行环境,确保救助资金的安全和准确使用。
要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协同合作。
建立统一的救助标准和救助资金分配机制,避免地方之间的差异和不公平现象。
加强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通过互相学习和借鉴,提升政府的执行水平和工作效能。
低保家庭“二次”救助政策的执行出现的偏差和问题是需要引起重视的。
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城乡低保制度是我国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
目前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其效果不尽人意。
本文将对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目前城乡低保标准过低,难以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
由于物价上涨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行低保标准已经无法适应实际需求。
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定期评估低保标准,在确保财政可持续的前提下适度提高低保标准,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城乡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缺乏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导致了部分低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和管理,建立透明的审核和发放机制,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和监督,并对违规使用低保资金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城乡低保制度与其他救助政策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导致贫困人口难以享受到全面的社会救助。
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强各类救助政策之间的协调和整合,确保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到包括低保在内的多项救助政策,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体系,真正实现对贫困人口的全面保障。
城乡低保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腐败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低保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效果。
政府应加强对低保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对涉嫌腐败的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低保资金的正常发放和使用。
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低保标准过低、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不完善、与其他救助政策衔接不紧密以及腐败问题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应适度提高低保标准,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各类救助政策之间的协调和整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只有这样,城乡低保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真正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
城乡低保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对策
城乡低保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对策城乡低保是一项群众拥护的民生工程,但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仍有一些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城乡低保制度不健全,对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化分不清楚,造成了不能及时掌控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情况,形成了低保待遇的常规化、工资化、终身化的现象。
二、办公条件差、经费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网络和工作程序,工作靠突击,难以实现便民化、规范化和集约化,更难以支持动态管理所需基础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处理,难免出现救助对象的遗漏。
三、技术落后,影响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
城乡低保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联系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运转高效、协调有序、机制健全的工作平台支撑,从目前低保工作的开展来看仍然采取比较原始的方法。
四、信息失灵,城市低保对象居住较分散,农村低保对象居住较偏远,且交通不便,对低保对象的非正规收入、隐性收入很难掌握,原有财力、物力显然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低保工作的开展。
五、家庭收入难以核实。
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或者隐性收入难以量化和认定。
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作物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城镇居民由于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以及我国传统的现金支付习惯,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造成对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难以核实。
六、家庭成员难以界定。
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明文规定,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其父母、祖(外)父母的义务,但在现行风俗中,特别是农村,往往只把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把有赡养能力的女儿(特别是出嫁)、(外)孙子女这类人员不计算为赡养义务人,采取人户分离的办法,把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意分开来申请低保,把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规范低保工作管理,加强基层低保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把深入民心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浅谈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计谋建议
浅谈当前城乡低保运行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计谋建议万朝镇镇长谭小华城乡低保运行几年来,它不仅让千家万户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切,而且关于保障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护地址稳固起到了踊跃的作用。
可是,受多种因素的干扰和阻碍,因低保而引发的信访案件也慢慢增多,这给农村基层工作也带来了不少的负面阻碍。
当前城乡低保工作中究竟有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结合我镇当前正在开展的城乡低保落实工作咱们就此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群众思想观念滞后。
一是根植在群众心中的“平均主义”思想严峻。
一部份群众把低保政策与种粮直补、退耕还林补助、医疗补助等政策视为等同,以为低保资金终归是国家的钱,人人都可享受;二是“以吃低保为荣”现象普遍。
社会上对享受低保的人有一种归纳,确实是享受低保的人要么是有钱有势的人,要么是生活困难“无用”的人,部份人为了显示自己有“实力”,不吝动用各类关系争低保;三是“懒汉思想”严峻。
有的懒汉领到低保后生活有了保障,就不肯辛勤劳动取得收入,低保变成养懒汉。
2、低保对象界定难。
据调查,当前在农村真正吃不起饭的特困家庭并非多,多数家庭是有饭吃、缺钱用。
若是严格依照低保政策和所有条款去综合界定,真正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确信不多。
可是在实际操作中,群众反映的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让咱们很难对低保对象进行界定和确信。
如:残疾人问题、老年人多病问题、公益事业占用农户土地不能进行补偿问题、子女不尽供养义务问题等等,若是咱们把以上问题都纳入低保进行解决,以目前国家的财力应该还是比较困难的。
3、来自社会各界干与严峻。
一是部门干与。
有些行政部门为了自己部门“清静”,只要群众上访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把低保看成一种“万金油”处处用,对乡镇落实低保工作进行行政干与;二是个人干与。
有个别素养较低的领导,为了让自己的亲属吃到低保,不吝动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降低自己的人格,处处打招呼与民争利,这给咱们乡镇在落实低保工作中设置了障碍和出了一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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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俘获、自保逻辑与民主悖论——农村低保实施异化和指标错位原因透视邢成举摘要:农村低保评选过程的扭曲和实施目标偏离是普遍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低保评选过程中精英俘获的出现;村民怕得罪人和村干部不出事的自保行事逻辑;多数村民对少数村民的惩罚和社会控制展现出的民主悖论等。
扼制精英俘获,引导农村的正确风气,打破基层治理者小私逻辑,积极干预村民对边缘群体的无意识惩罚,是完善和优化低保政策的方向。
关键词:农村低保;精英俘获;自保逻辑;民主悖论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一、研究问题的缘来深入农村实地调研的时候,我们总会听到村民谈起村内低保的问题,不满的声音有多种多样。
农村低保政策实施以来,对低保实践的学术解释也丰富多彩。
学术界关于低保问题的研究概括起来讲,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展开的研究,主要是分析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如低保对象界定的困境、低保标准的不足、低保资金来源的不稳定、低保评选程度不够严格和低保评选出现异化等现象。
第二,从乡村治理角度的研究,显示出农村低保与乡村治理的内在关联性,在不少地方低保构成了乡村治理的资源,低保评选深入农村社会关系内部,引发了低保评选中的扭曲和异化的现象[1-4]。
第三,从乡村组织关系或是委托代理关系出发的研究指出,乡村组织之间合作共议关系和代理关系出现风险时,才出现低保评议的不公正和违规,甚至是对低保资源的滥用[5-6]。
此外,袁松从信息垄断权力和村庄场域的角度分析了村干部所处的上下连接的枢纽位置导致了其信息垄断权的出现,而税费改革后治理资源的萎缩则让村干部不得不借用低保评选以维持公共权力的私人运作[7]。
方菲和李华燊从伦理失范的角度分析了低保制度实施中出现的观念扭曲异化、多重标准纠结及生活世界殖民化等伦理失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策与建议[8]。
焦克源和张婷对西北地区农村出现的拼保、骗保、轮保、人情保等一系列异化现象进行了研究,指出了低保制度实施前的公平初衷与实施后异化结果之间的反差,并从地域因素分析了原因,最后建议从保障理念、政府投入、管理监督及对象识别等方面予以矫正[9]。
已有的研究对我们有诸多启发,也构成了我们进一步研究该问题的起点。
事实上,对低保制度及其实施过程的认识仍然存在一定的盲点,如对于低保评选过程中存在的多数人对个别人的社会惩罚,民主投票程序的非公平结果和低保评选过程中的精英俘获等,就少有研究者涉及。
接下来,我们不妨由对低保评选过程的梳理开始,探讨低保实施过程扭曲和目标偏离的原因。
二、石村低保评议:民主形式化笔者于2012年8月在成都市蒲江县石村进行了为期20余天的驻村调查。
石村位于蒲江县长秋乡东部腹中,村内生态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支柱产业是养殖业和种植业。
村辖12个村民小组,共338户农户,总人口1 041人。
据村干部讲,本村内贫富分化并不严重,经济条件好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5%左右,其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一般家庭的年收入在2-3万元,这类农户占据全部农户的50%左右,剩下的农户是家庭条件较差的,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左右。
在笔者调查期间,恰好石村正要进行年度的低保申请的入户评议和投票活动,我们就随着村干部进行了参与观察。
(一)投票干扰:精英俘获的手段由于居住分散,村组内部公共事务的评议活动,都会在村民相对聚居的一个村民组某户农民的院坝内举行,这在当地被称为是“坝坝会”。
在本次召开村民小组低保申请户评议会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个别投票者不停地在投票现场来回走动。
这些走动的村民也是低保的申请户,他们想方设法不断劝说投票者为自己投票,以增加自己申请低保的成功率。
由于农村相对高密度的社会交往特征,很多投票者并不会得罪这些游说者,正所谓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你好我好大家好”,没有人会严肃对待自己手中的选票。
事后了解发现,能够进行游说的,都是村组里面的大户人家,其经济基础较好,社会交往广泛,家族势力较大,所以从客观现实上讲,投票者也不会去得罪这样的干扰者。
村干部说,实际上在投票之前,拉票和游说的活动就已经开始了。
可想而知,结果就是村组内的精英农户获得了更多的选票,也即我们所说的农村低保的精英俘获。
坝坝会上看似民主的选举并未带来公平的结果。
拉票与游说的出现使得村组内真正需要低保扶持的农户不能获得足够的选票而落选,而那些家庭条件较好者,却获得了相对多数的选票。
低保评选变成了验证村民社会资本与经济基础的标准,缺乏社会活动能力和一定经济基础的人,由于无法进行投票游说,更不会进行拉票的行动,即使他们生活困难,也因选票不足而很难获得低保支持。
在石村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光棍群体无法获得低保。
石村内的多数光棍都是比较贫困的,但因其社会交往范围有限,加上其处于村民日常人情交往圈子的边缘位置,难以获得多数人的同情与理解,其在投票过程中败退,也就是可以预见的事情了。
(二)放弃投票:对投票不公的抗议在坝坝会现场,我们看到有些村民放弃了投票。
一些农户代表在拿到评议表之后,没有投票就离开了会场。
对于低保,不少村民有一种认识:既然钱是国家给的,为什么我没有而你有,这不公平,所以我要是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
因为村民也知道,低保户的评选必须达到一定比例的票数,如果选票太少,低保户就难以产生。
正是熟知这个规则,一些村民通过放弃投票来表示对低保评选的不满。
从村民的角度看,他们有着自己朴素的道理,他们多数的意见是:“大家的人均土地都是差不多的,你生活条件差,主要是因为你没有好好劳动,好吃懒做”。
基于这种判断,在低保人选的确定上就比较麻烦,为了确定低保对象,一些村组甚至要进行三轮投票。
个别没有参与投票的农户声称自己不投票是因为自己不识字,怕弄错了。
事实上他们主要是不愿意得罪人,因为很难在低保申请户中间进行取舍,所以干脆弃权了之。
在村干部看来,这种弃权是一种逃避责任,也是对以往评选过程不满的变相表达。
村民小组的熟人社会性质意味着,大家对彼此家庭的情况都是熟知的,投票选定低保对象并不是什么难事。
在低保评议的现场,还有一个老大娘在人群外大声嚷嚷起来,她说:“申请低保的人,我一个都不会选,我也提交了低保申请的,为什么低保申请名单上没有我的名字?要么把低保都给分掉,要么我谁也不投”。
让老大娘不满的还有一点,她说:“吃低保的,年年都是这些人,低保也应该轮流来,不能老是让这些人享受。
”对于低保的政策,村民的认识是有限的,但他们只坚持一点,那就是人人都应该有享受低保的机会。
(三)投票评选:形式化的过程在不少村民看来,让村民投票决定谁来享受低保,这只是一种工作形式,真正能够决定低保给谁的并不是自己的选票,而是谁的能力大,以及村干部的最后议决。
村民的这种认识源于以下几点。
首先,在低保的评议名单上,总是会出现家庭经济条件不错的人来申请低保,而且往往还能获得不少的票数;第二,真正贫困的农户,在低保申请名单中只有一少部分;第三,一些在评审名单中没有出现的农户,事后也会获得低保的扶持,这也让村民很难接受,起码说明评选结果与村民投票没有多大关系。
由于这些因素,村民觉得通过投票来决定低保,就是个形式,完成一个程序而已。
当然,从低保评选的整个程序上讲,村民的看法是存在一定误区的。
村民投票评选低保对象,也仅仅是完成了低保评选过程的一部分,在各个村民小组进行评议之后,村两委干部还要根据各个村民小组的申请情况以及上级下达给整个村的低保名额来确定最终的低保人选。
村两委干部在收集了全村低保评议结果后,还要组织乡、村、组三级代表对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
对村干部而言,他们也不愿意得罪那些有势力的村民。
在村级日常工作的开展中,村干部还要依托这些人的帮助。
因此,对于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家庭通过游说、拉票获得低保资格,村组干部会得过且过。
在村干部看来,要想把低保公平地分配给需要的农户,是比较棘手的。
所以,在必要的时候,他们还是保留了自己直接决定低保对象的权利,但这又会引起村民的误解和不满。
三、河村低保评定:情理与规则的纠缠2012年8月,笔者与甘肃省定西市河村干部谈起当地的低保评选工作时,村干部直摇头。
他们的感受与石村村干部的感受是非常相似的。
定西的村干部坦言,“现在什么都讲服务,我们也要给村民服务,现在的村民都厉害啊,要么上访,要么到你这里来哭诉;有一些人,你还惹不起”。
在税费改革之后,国家不向村民收钱了,现在是国家的大量资源投入农村。
这本来是挺好的事情,却让村干部犯了难。
村干部认为收钱的时候也挺难的,但是大家没有认为不公平的,收税费那就是根据土地面积来的,而现在要分资源和利益,这就困难了。
因为这个标准是一个区间,不好把握。
从收取税费到现在的给农民各种补贴和扶持,村干部工作中的公平性越来越被村民看重。
没有村民不愿意从国家下达的资源中拿去一份的,而有限的资源又让资源的分配变得十分困难。
笔者调查的河村位于大山深处,全村共有136户,计630多人,分为5个村民小组。
农业收入主要靠种植马铃薯来获取。
农闲时间,不少劳动力也会选择外出打工来增加收入。
因为当地气候干旱,土壤贫瘠,农业生产基本上“靠天吃饭”。
尽管从人均耕地面积上看,人均8亩的土地并不算少,但是当地每亩土地的产出只有中部地区的1/5。
广泛而普遍的贫困让这个地区成为中国最贫困的区域之一,但低保扶持和扶贫资源的输入也是很有限的。
在有限的资源扶持下,低保就成为了体现国家关怀的主要资源。
目前河村共有低保名额31个。
如何将这些低保名额分配下去,对村干部的工作能力是一种挑战。
从政策要求上讲,低保是给予生活困难的农户最低生活保障的,但低保评选标准并非十分具体,所以在政策的执行和实施过程中,村干部要依据地方的实际情况来执行。
为了更好地体现低保政策的初衷,河村从2012年起对低保实行动态管理,也就是说每个季度都会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整。
此前低保对象是由村干部决定的,一旦低保对象确定就保持3年不变,这些做法引发了村民的不满。
之后,关于低保的调整和评议就变成了以年度和季度进行。
当我们问起该村低保评选的公平性问题时,村干部坦率地说:“要想实现公平地分配低保名额是很难的,我们也想一碗水端平,但在现实中不好操作。
你也知道,村子里面有些人老实,总是被别人欺负,而有些人就是很强势,从来不会让自己吃亏。
这些拳头硬的村民,在低保评选中往往是胜利者,因为去投票的村民是不敢招惹这些人的。
村民不愿意招惹,我们做村干部的也不愿意去招惹,我们自己又没有得到好处,去招惹这些人干什么呢。
在低保工作中,我们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最贫困的几个人能吃上低保就行。
”在村内最弱势的个体受到保障以后,其他的名额,村干部就不会管那么多了。
为了减少麻烦,村干部都将低保评选和调整的工作交给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长主持村民代表开会,就这些低保名额进行投票和决定。
那些敢于耍横逞强的村民一旦获得低保,就很不愿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