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打分细则
应届生上海户口积分细则最新消息(标准版)

应届生上海户口积分细则最新消息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消息,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今天公布20xx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进沪就业申办户籍、申请居住证的2个办法。
下文是收集的关于最新的应届生上海户口积分细则,仅供参考!应届生上海户口积分细则一、申办条件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xx 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xx年5月10日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门、所在区县政府或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除外)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凡申请直接落户的毕业生,相关受理机构将对其在学期间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核查。
凡发现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的《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须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
上海应届生落户积分规则

上海应届生落户积分规则
上海应届生落户积分规则是根据《上海市人才引进和落户实施办法》进行的。
具体规则如下:
1. 教育背景积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得10分,本科学历可得6分,大专学历可得4分。
2. 学历专业积分:所学专业为上海市重点领域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可得6分,其他专业可得4分。
3. 毕业期限积分:三年以内毕业的可得10分,三年至五年毕业的可得6分,五年至十年毕业的可得4分。
4. 人才创新创业积分:在上海市创办企业并运营满一年的可得10分。
5. 就业社保积分:在上海市有合法稳定工作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可得8分。
6. 税收贡献积分:在上海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可得8分。
以上是大致的落户积分规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根据政策调整和细则出台而有所变化。
因此,具体的落户积分规则最好以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办法为准。
上海落户打分标准

上海落户打分标准近年来,上海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心城市之一,吸引了大量的人才涌入。
为了更好地管理人口流动,上海市政府推出了落户打分制度,以确定入户申请者的资格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落户打分标准,帮助读者了解申请落户所需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一、教育背景(400字)教育背景是上海落户打分的首要考察指标之一,该指标主要体现了申请人的学历水平和教育背景对城市发展的贡献度。
申请人的学历水平越高,对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潜力也越大,因此会得到更高的分数。
具体的打分标准如下:1. 博士学位:30分2. 硕士学位:25分3. 本科学位:20分4. 大专及以下学位:15分需要注意的是,教育背景不仅仅包括学历,还包括所毕业的学校的排名和声誉,例如国内一流大学或国际知名学府的毕业生将获得额外加分。
二、工作经验(400字)工作经验是评估申请人在落户城市内的就业潜力和贡献度的重要指标。
通过评估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可以判断其是否具备对上海经济贡献的能力和实际就业需求。
具体的打分标准如下:1. 10年以上工作经验:30分2. 5-10年工作经验:25分3. 3-5年工作经验:20分4. 1-3年工作经验:15分5. 不满1年工作经验:10分在评估工作经验时,还会考虑申请人的工作稳定性和所从事的职业领域,例如在科技创新、高新技术、金融服务等高端领域工作的申请人将得到额外加分。
三、个人收入(400字)个人收入是评估申请人经济实力和对上海市经济发展的贡献能力的重要指标。
通过评估个人收入,可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在上海融入当地生活并对本地经济做出积极贡献的能力。
具体的打分标准如下:1. 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30分2. 年收入在50-100万元之间:25分3. 年收入在30-50万元之间:20分4. 年收入在10-30万元之间:15分5. 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10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收入评估并非仅考虑纯收入数额,还会综合考虑工资水平在当地的购买力和生活成本,以确保评估结果更加客观和公正。
2024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方法

2024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方法
1、总分100分,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1)资格审查20分,包括学历要求、就业情况,就业工作满1年可折抵30分;
(2)社会公民表现30分,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荣誉成就、参与公益活动等;
(3)兴趣特长25分,包括影视文学、艺术设计、体育竞技等;
(4)政治考察25分,包括政治面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
2、资格审查要求:
(1)学历要求:应届大学毕业生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本科以下学历且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就业情况:按照《上海市落户条例》的规定,应届大学毕业生要求至少受雇一年,受雇形式可以是劳务派遣、灵活就业、实习实训、独立创业等。
3、社会公民表现必须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正规的社会实践以及自身拥有的优秀荣誉成就,如社会实践可以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慈善活动等形式体现;荣誉成就可以通过获得国家级、省级以及学校级的荣誉称号,参加国家级、省级以及学校级的竞赛等形式体现。
4、兴趣特长评分标准:
(1)影视文学:可以通过担任电影剧组成员。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详细条文_细则_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详细条文_细则_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个人综合积分评分标准:(一)年龄积分:按年龄段划分,每年2分,最高50岁,即100分。
(二)教育背景积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分,本科学历5分,大专学历3分,高中学历1分。
(三)工作经历积分:在上海市一家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2分。
(四)社保缴纳积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每年3分。
(五)纳税金额积分:每年纳税金额超过最低税收标准3倍的,每年2分。
(六)人才紧缺专业积分:从事上海市紧缺专业工作的,每年5分。
(七)创新创业积分:在上海市创业并进行注册登记的,每年5分。
(八)文化艺术积分:获得上海市文化艺术奖项,每项5分。
(九)社区服务积分:参与社区服务活动的,每次1分,每年最多获得10分。
二、积分申报流程:(一)居住证积分由居住申报人自主申报,向居住证积分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至6月,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积分管理机构将核发居住证并告知申报人获得的积分总数。
三、积分使用:(一)积分可用于购买上海市公有住房,按照积分排名选购。
(二)积分可用于子女入学,按照积分高低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三)积分可用于医疗服务,持有居住证的人可享受上海市的医疗福利政策。
四、积分评定机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评定机构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定的机构,负责居住证积分的申报审核和积分的发放工作。
五、违规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其居住证,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二)积分管理机构有权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和抽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积分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总体来说,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为积极引导人才落户上海,根据个人的年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纳税金额、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积分的高低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以保证积分制度的公平和有效性。
2023年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政策文件

2023年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政策文件
一、直接落户
对于上海市的应届生,如果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获得国家级、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
3. 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
4. 在上海市重点单位工作;
5. 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标准。
二、打分落户
如果您不满足直接落户的条件,可以通过打分落户的方式申请落户。
打分落户的标准包括:
1. 学历分数:博士学历为100分,硕士学历为90分,本科学历为80分,大专学历为70分。
2. 年龄分数: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30分,年龄每增加一岁,减5分。
3. 学校分数:就读于985、211高校的毕业生加10分。
4. 工作单位分数:在上海市重点单位工作的加10分。
5. 奖项分数:获得国家级、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加10分。
6. 社保分数: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加5分。
7. 居住证分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的加5分。
三、用人单位条件
对于用人单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落户:
1. 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和人才引进领域工作;
2. 在上海市重点单位工作;
3. 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
请注意,对于不同的落户方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政策的信息,建议前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随着人口流动和就业的增加,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来吸引外地人才到本地工作和生活,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吸引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届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外来人才,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套评分办法,帮助非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
以下是2024年的评分办法:一、录取院校及专业权重(300分)本人所获得的学历层次、录取院校和专业会影响户籍申请的分数,在这部分中,录取院校的级别和专业的热门程度对分数的影响最大。
1.本科学历:本科生的最高学历为本科学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211工程高校、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本科学历可获得30分,否则为0分。
2.硕士学历:硕士研究生的最高学历为硕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985工程高校、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硕士学历可获得40分,否则为0分。
3.博士学历:博士研究生的最高学历为博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博士学历可获得50分,否则为0分。
4.录取院校:将上述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所在院校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综合评定分为合格线上、合格线下、不符合标准三个档次,分别获得100分、70分、0分。
二、求职经历与社会实践(300分)求职经历和社会实践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分指标,它可以反映出申请人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社会适应能力。
1.实习经历:根据求职者的实习次数和时间长度分配分数,每次实习获得100分,最多可获得300分。
2.社会实践:根据求职者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和时间长度分配分数,每次活动获得50分,最多可获得150分。
三、专业技能与资格证书(300分)1.专业技能:根据求职者所学专业的市场需求和技能水平进行评分,符合市场需求且技能水平较高的专业可获得100分,不符合市场需求或技能水平较低者为0分。
2.资格证书:根据求职者获得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数量和级别进行评分,每个资格证书获得50分,最多可获得150分。
上海应届生落户评分标准

上海应届生落户评分标准一、上海应届生落户政策概述为了吸引优秀人才来上海发展,上海市政府出台了针对应届生的落户政策。
根据该政策,符合一定条件的应届生可以在毕业后来上海工作并申请落户。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应届生落户评分标准,帮助你了解如何达到落户要求。
二、学历评分学历是衡量一个人知识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应届生落户评分的重要因素。
根据不同的学历层次,申请人将获得不同的评分。
以下是学历评分标准:博士:37分;硕士:35分;本科:33分;大专:30分。
三、毕业院校评分毕业院校的声誉和学术水平也是落户评分的重要因素。
上海市政府会对申请人的毕业院校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评分。
以下是毕业院校评分标准:985工程高校:15分;211工程高校:10分;其他本科高校:5分。
四、学科评分学科与上海市重点产业和领域的关联程度也是落户评分的重要考虑因素。
以下是学科评分标准: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10分。
五、专业技能评分专业技能是衡量一个人在特定领域内能力的重要指标。
根据申请人在专业领域的表现和实际应用能力,将获得相应的评分。
这一部分评分通常由用人单位进行评估。
六、综合素质评分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领导力、创新能力等。
这一部分评分通常由用人单位进行评估。
以下是综合素质评分标准:优秀:10分;良好:5分;一般:0分。
七、就业情况评分就业情况包括申请人在上海的就业单位、岗位、薪酬等方面。
根据申请人的就业情况,将获得相应的评分。
以下是就业情况评分标准:世界500强企业或上海市重点企业就业:10分;其他企业就业:5分。
八、人才引进政策加分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上海发展,上海市政府还针对特定领域和岗位的人才推出了人才引进政策。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获得额外的加分。
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加分标准:符合上海市重点领域和岗位的人才:10分;获得国家或上海市级奖励或荣誉的人才:5分。
九、创新创业政策加分为了鼓励创新创业,上海市政府对在上海市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给予额外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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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打分细则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今年的评分办法将另行公布),且用人单位和申办者均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打分细则,欢迎阅读! 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打分细则: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进沪落户标准分72分通知7大要点一、引进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紧缺急需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加强人才强市,培养和集聚各类人才的重要措施,对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不断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出发,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居住证和户籍吸引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强化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的主渠道作用。
优先满足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紧缺急需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落户需求。
二、为了保障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附件1)和《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附件2)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
三、严格规范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管理,用人单位须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四、相关主管委办局、在沪央企、市属单位、部分区县等申请材料受理经办的机构(以下简称“受理经办机构”),要认真审核下属(辖)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在5月10日前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五、相关主管委办局、总部在沪央企、区县、市级及以上开发园区要结合20xx 年度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在20xx年5月20日前,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重点用人单位(以正式公文报送),并填写《20xx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重点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附件4)。
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20xx年度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实际需求予以研究认定。
对于20xx、20xx、20xx年重点用人单位退工率较高的,20xx年将不再认定为重点用人单位。
六、各高校要认真做好20xx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方式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毕业生到本市重点用人单位、重点领域就业,并认真为其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鉴证工作。
各高等学校应该加强管理,严格审核毕业生的有关材料,确保毕业生材料的真实性。
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取消毕业生落户申请资格,并向市教委报告。
市教委将向有关学校通报情况并督促学校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
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予以注销。
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各受理点要根据《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切实做好受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二、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二)申办材料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
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3.劳动(聘用)合同;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5.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提供《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
四、其他不符合本办法申领条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以其他条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打分细则: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一、申办条件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直接落户的申办主体。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受理截止日前一年(20xx年5月3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xx年5月10日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门、所在区县政府或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凡用人单位20xx年办理直接落户后毕业生已全部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对该用人单位20xx年提出的落户申请不予受理。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以下情况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1.中介机构派遣人员;2.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的毕业生;在职培养毕业生指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其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除外)。
二、申请材料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的《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须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
(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表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
(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1.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所学专业属体育学类(一级学科)和艺术学门类的毕业生可免于提交。
2.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
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
毕业研究生及艺术学门类、体育学类、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
(七)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20xx年6月30日前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国际性、全国性竞赛(含: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以上奖项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
(八)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非法人企业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20xx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3.上年度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4.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