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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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与使用流程,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真实、完整且可追溯,以支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决策的需要。

二、资料分类与编号1. 工程资料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赋予唯一的编号,便于检索和使用。

2. 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标准、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3. 编号规则应简单明了,易于识别,如结合项目名称、资料类别和日期等信息。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2. 工程资料应在发生或变更后立即记录,并由专人负责归档整理。

3. 对于重要资料,应制作电子版和纸质版双份保存,以防万一。

四、资料保管与归档1. 设立专门的资料室或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2. 纸质资料应分类存放,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定期检查数据的完整性。

3. 对于过期或无用的资料,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转移。

五、资料使用与借阅1. 工程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按需取用”的原则,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或借出。

2. 借阅资料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3. 借阅人应爱护资料,不得涂改、损坏或遗失,如有违反,应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资料更新与维护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反映最新的工程状态和技术要求。

2. 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对于频繁更新的资料,应建立固定的更新机制和流程,避免信息的滞后。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工程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在资料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基本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捷、准确、安全、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报批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责任单位为工程管理部门,具体执行部门为工程资料管理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分类、归档、存储、检索、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信息化管理的原则,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资料分类管理第九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内容、形式、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合同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第十一条各类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设置明确的标签和编码,便于查找和归档。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需要进行密级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应加强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环境,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理过期、无效或重复的资料,避免堆积和浪费。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资料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销毁程序,避免泄密和遗漏。

第三章资料传递管理第十七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应经过资料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确保资料传递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可以采取书面传递、电子传递等方式,传递前应进行密级和完整性检查。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资料的接收方应及时确认接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归档和存储资料。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过程中如有纠纷或遗漏应及时报告资料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装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装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装修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翻新等工程。

3. 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各项目的技术资料工作。

2. 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设计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项目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

4. 质量监督部门应对技术资料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性。

三、资料分类与编号1. 技术资料应按照项目特点和资料性质进行分类,如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材料报告、验收记录等。

2. 所有技术资料应有统一的编号规则,便于检索和管理。

编号应包含项目名称、资料类别、日期等信息。

四、资料收集与整理1. 项目启动初期,应建立技术资料清单,明确所需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各类技术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

3. 对于重要资料,如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应及时更新版本,并通知相关人员。

五、资料保管与归档1. 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2. 电子版资料应备份存储,确保数据安全。

纸质资料应存放在专用档案柜中,按类别顺序排列。

3. 项目竣工后,应将完整的技术资料归档,作为后续维护和保养的依据。

六、资料使用与借阅1. 技术资料的使用应遵守保密原则,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复制或外传。

2. 借阅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借阅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

3. 借阅期间,借阅人应对资料负有保管责任,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规定赔偿。

七、监督与考核1. 技术资料管理应纳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 通过考核评价,激励员工提高技术资料管理水平,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部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资料的准确、完整、可靠,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料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勘察资料、验收报告、施工日志、变更通知等相关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责任1. 工程部主管负责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确保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2. 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所管理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相关资料的管理,并对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最终责任;4. 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资料管理制度,保证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

第四章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的收集:根据项目需求,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2. 资料的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资料档案;3. 资料的存储:将整理好的资料保存在指定的资料库或档案柜中,确保安全性;4. 资料的传递:根据需要将资料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做好传递记录;5. 资料的更新:对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实用性;6. 资料的销毁:对于无用或过期的资料,应定期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资料管理制度1. 设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标准;2. 制定资料管理流程,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递、更新和销毁等流程;3. 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和纸质档案管理两种方式;4. 定期开展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技能;5. 建立定期审核机制,对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6. 建立应急预案,对资料的丢失或损坏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资料管理工具1.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电子资料库,便于资料的存储和查找;2. 人员专职: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和整理;3. 保密措施:对于机密性较高的资料,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4. 资料备份:定期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避免资料丢失或损坏导致重要信息的丢失。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工程进展与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档、图纸、档案等记录和数据。

第三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及时和完整。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五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使用等环节。

第六条工程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物理保护、电子保护、密级管理等。

第七条工程资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公开、传播或使用。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八条工程资料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变更通知等。

第九条资料收集的方式可以通过纸质文档的印刷、复印和归档,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的存储和备份。

第十条资料收集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记录,包括谁负责、何时收集、收集的形式、收集的内容等。

第十一条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不得收集、保留和使用涉密信息,有涉密要求的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按照分类、编号和归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资料的分类可以按照工程阶段、专业分类、文档类型、责任主体等进行。

第十四条资料的编号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标识资料的内容、格式和编号的规则等。

第十五条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包括定期归档、档案销毁、档案转交等。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料的保存、检索、借阅、移交等。

第四章资料查询使用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进行合规审核,确保使用者有相应的权限和需要。

第二十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资料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注重保护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篡改资料。

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制度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于施工工程资料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工程资料不仅关系到工程质量的把控,还涉及到后期的维护和管理。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构建一个高效的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标与原则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及时性。

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以项目需求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以风险防控为核心。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工程资料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

通常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合同文件、会议纪要等。

每类资料都应有明确的归档标准和流程,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和易检索性。

三、责任分配与执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制度执行的关键。

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的资料管理工作,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各自领域内的资料收集、整理和提交。

同时,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日常的资料收发、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资料的收集与提交施工现场应实时收集各类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

对于重要资料,如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并做好记录。

五、资料的审核与更新所有提交的工程资料都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其真实有效。

审核通过后,应及时更新到项目资料库中。

对于过时或作废的资料,应按照程序进行标记或销毁。

六、资料的安全与保密考虑到工程资料的重要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料的安全。

这包括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两个方面。

同时,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

七、制度的监督与改进制度的实施效果需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收集反馈意见,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理念的更新,制度本身也应不断优化升级。

总结:。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工程资料管理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图纸、报告、记录等进行系统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归档的一系列活动。

良好的管理制度应包括明确的职责分工、规范的操作流程以及有效的监督机制。

以下是一份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确立项目经理为工程资料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工程资料的编制、审核、收集和归档工作。

同时,各专业技术人员需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关资料的编制和提交。

三、资料分类与编号根据工程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和编号规则,便于资料的检索和利用。

四、资料编制与提交规定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要求和提交时间,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对于关键性技术文件和图纸,应实行多级审核制度,以保证资料的质量。

五、资料存储与保护明确资料的存储方式和保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料的丢失、损坏和泄密。

电子资料应备份存储,纸质资料应妥善归档。

六、资料借阅与复制设立资料借阅和复制的规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对于重要资料的借阅,应实行审批制度。

七、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建立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评估资料管理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九、附则包括制度的修订、解释权等相关事宜。

通过上述范本可以看出,一个有效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操作细节。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工程管理的专业水平,也是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的重要保障。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

3. 施工资料管理工作应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二、管理责任1. 公司设立专门的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所有施工资料。

2.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负总责,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3.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施工资料编制、收集和整理工作。

4.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资料编制与收集1.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编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日常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3. 所有施工资料必须及时归档,电子版资料应备份保存,防止数据丢失。

四、资料审查与验收1. 施工资料在提交前应由项目经理进行初步审查,确保资料无误后方可上报。

2.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退回并指导整改。

3. 重大工程节点的资料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与审查,确保关键信息的准确性。

五、资料保管与利用1. 施工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询和使用。

2. 对于重要资料,应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泄露或滥用。

3. 公司应定期对施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为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施工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严重违反资料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

3.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二、施工资料分类与归档1. 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所有施工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索引,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归档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同步更新,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施工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编制,反映实际施工情况,不得事后编造或篡改。

3. 重要节点的施工资料,如基础验槽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等,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确认。

4. 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资料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四、资料审核与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机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

2. 施工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特别是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应采取防潮、防火等措施。

3. 对于已经提交的施工资料,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延误提交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伪造、篡改施工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中建八局资料整理细则样本

中建八局资料整理细则样本

中建八局二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是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真实记录, 是反映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是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扩建、改建、装饰更新的重要档案资料, 为统一、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分类及目录第四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在形成过程中应按目录设置分类整理, 目录分总目录、分目录、子目录。

总目录应注明卷名、分册名称及代码、卷盒序号; 分目录应注明分册名称及代码、分册细目录名称及代码、分册案本序号; 子目录应注明分册细目名称及代码、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及有关项目。

各目录项目设置应齐全, 填写内容应详尽、清晰。

第五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按专业、性质分两卷, 十分册, 两卷为土建卷、安装卷。

土建卷分六分册为:A分册: 原材料( 构配件) 出厂质量证明资料;B分册: 试验资料;B 1原材料( 构配件) 试验资料; B2施工试验资料;C分册: 施工管理资料;D分册: 施工控制资料;E分册: 设计勘察资料;F分册: 其它专业项目资料( 桩基、幕墙、网架、高级装饰、钢构件等专项工程) ;安装卷分四分册为:G分册: 建筑暖卫工程资料;H分册: 电气安装工程资料;I分册: 通风空调工程资料;J分册: 电梯安装资料( 电梯资料应由电梯施工的专业公司整理, 报竣工时, 应注明其资料存放单位) 。

其分册细目详见附件一。

对于每个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 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汇总、整理、装订, 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按技术资料的性质、专业增加内容。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组卷、装订第六条卷盒、分册案本的规格要求, 分册案本、图纸的装订方式:一、卷盒、分册案本的规格分册案本采用卷盒分装, 卷盒采用硬壳卷盒( 塑料皮、纸胎) , 规格尺寸为310mm×220mm×50mm, 卷盒盒盖应粘贴( 插入) 标签, 标签上应注明工程名称、案本的规格尺寸为297mm×210mm( A4幅) , 小于A4幅面的文件要用A4白纸衬托, 封面、封底采用白软、耐用的纸张或塑料材料, 封面应注明: 分册名称及代码、分册细目名称及代码、单位工程负责人、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完善施工资料的保管、整理、利用和归档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合同、检测报告、竣工资料等。

三、资料管理人员1.建筑安装企业应派专人负责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2.资料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资料管理流程,严格执行资料管理制度。

3.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资料管理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四、资料保管1.施工现场应配备专门的资料保管室,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2.施工资料应分类、标注、编号、归档,建立明确的管理档案。

3.施工资料应定期清点,做好资料盘点和借阅登记。

4.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私自调取、更改或破坏施工资料。

五、资料整理1.建筑安装工程资料应按照施工阶段、工程部位、工程性质等进行分类整理。

2.资料整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资料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3.资料整理应及时更新和修订,清理过时或无效资料,保持资料库的整洁有序。

六、资料利用1.建筑安装工程资料应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合理利用和共享。

2.资料利用应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篡改或遗漏重要信息。

3.资料利用应遵循相关工作流程和程序,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七、资料归档1.建筑安装工程资料应按照工程竣工的顺序进行归档处理。

2.资料归档应遵循相关规定,包括资料整理、编目、封存、登记等程序。

3.资料归档后应制作详细的档案目录和档案登记表,确保资料的查找和调阅便捷。

八、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3.对于导致资料丢失、破坏或泄露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及时修订并公布。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以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项目。

三、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的全面收集,不遗漏任何关键文件。

2. 准确性原则: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有效,数据准确无误。

3. 及时性原则:工程资料应及时更新,反映最新的工程状态。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工程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和损坏。

四、资料分类与编码1. 按照资料性质和用途,将工程资料分为技术资料、管理资料、财务资料等类别。

2. 对每一类资料进行编码,编码规则应简单明了,便于检索和管理。

五、资料收集与整理1. 明确资料收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资料的及时收集。

2. 定期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持资料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六、资料存储与保管1. 采用电子化管理系统存储资料,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2. 对于重要资料,应做好备份工作,防止数据丢失。

3. 设立专门的资料保管区域,对资料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七、资料使用与借阅1. 规定资料的使用权限,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外借资料。

2. 建立资料借阅登记制度,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

八、资料更新与维护1. 根据工程进度和变更情况,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2. 定期对存储的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料的可用性。

九、监督与考核1. 建立工程资料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 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优化管理流程。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按照公司相关程序进行修订。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摘要:资料管理是一个项目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竣工资料包括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竣工图、验收报告、设计变更、测量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有关技术参数测定验收单、工作联系函、工程签证等等。

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收集、归类和存档,以避免遗漏给项目带来损失。

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

本文以施工资料管理为开题,旨在深入了解施工资料管理人员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和管理技能。

1.基本规定1.0.1 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1.0.2 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1.0.3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

1.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

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的签字。

1.0.5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确认、签字。

1.0.6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

1.0.7 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监理或设计单位编制。

2.分类与编号施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

在分类的基础上,对施工资料进行编号,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编号应根据国家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同时,应制定编号管理制度,明确编号的使用范围、编制人员和审核人员等相关事项。

3.施工资料内容施工资料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所需的资料,如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方案、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竣工图等。

资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应及时更新和补充。

同时,应制定资料编制标准和规范,确保资料的质量和准确性。

4.竣工图编制竣工图是工程建设的重要资料之一,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

竣工图编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同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施工技术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评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事故处理、鉴定、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以及工程结算、争议解决的重要档案材料。

为能及时、准确收集、保存资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承揽的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资料;建筑安装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资料;建筑安装室外工程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业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等。

第四条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的工程技术资料除遵守本制度外,还需遵守国家或地方对特种设备和压力管道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当建设(监理)单位和当地质监站对施工技术资料有特殊要求时,应遵照执行,但归公司(区域)公司档案室的资料,按公司的要求归档。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的一项技术管理工作,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是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其规章制度建立,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施工技术资料归档之前,工程技术管理部组织其审查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基层单位分管技术的主管部门是施工技术资料完成和归档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的交工资料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在交工资料送交公司审查之前,各基层单位分管技术的主管部门要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第八条公司各基层单位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是施工技术资料完成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所承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及送交公司审查前的审核工作。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交工资料的最终归档部门,依据《档案管理规定》,负责对应归档资料进行审查和接收。

第十条项目部是交工资料的完成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是交工资料完成责任人,各专业技术人员是交工资料的完成人。

第十一条施工技术资料的主管部门、分管部门和责任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在建工程项目的交工资料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掌握交工资料编制的进度,保证交工资料按时完成。

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建筑工程项目的所有阶段,包括前期规划设计、施工实施和竣工验收阶段,并涵盖建筑施工项目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料和管理资料。

1.3 本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项目资料管理责任2.1 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人员应当明确项目资料的所有责任人,并落实到具体岗位,明确责任人的权责范围。

2.2 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资料管理制度,指导项目组织各项资料的整理、存档和传递工作,并做好项目资料的分工和协调工作。

2.3 建筑工程项目部门应当负责建立项目的资料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资料清查和整理工作,确保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项目资料的分类管理3.1 建筑工程项目资料应根据其内容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技术文件、合同文件、质量文件、安全文件和管理文件等。

3.2 技术文件包括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数据等;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工程结算文件等;质量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验收记录和质量评定报告等;安全文件包括施工安全管理文件、施工安全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等;管理文件包括项目计划、会议记录和沟通文件等。

3.3 不同类别的项目资料应采用不同的归档方式和保管措施,确保每类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四、项目资料的存档管理4.1 建筑工程项目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存档标准和时间进行管理,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2 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类资料应当按照项目的阶段、内容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存档,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清单,方便查找和调阅。

4.3 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存档应当采用专门的档案柜或档案室进行管理,定期进行资料的整理和清查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安装工程管理制度安装工程管理制度1一、技术交底制度1、技术交底在使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过程中起媒介和保障作用。

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者(基层管理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工人)掌握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按交底的几何尺寸将工程付诸实施,完成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

2、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向其他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作业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本工程综合性技术交底。

交底前应作充分准备,以会议宣讲和书面形式交清设计意图和主要标准、施工安排、技术措施、工程的特点和特殊要求。

3、项目工程部负责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重点控制工程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技术组负责分项工程和各项临时工程的技术交底。

4、技术交底要求:(1)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应组织对作业层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

综合性技术交底的内容: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劳力组织;创优计划、主要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

(2)项目工程部长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单项技术交底。

5、现场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资料,交底书内必须有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且有编制、复核、接收人签字,并标注日期。

6、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复核制。

(1)综合性技术交底由工程部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复核,总工程师签发。

(2)作业层技术交底由工区技术主管编制,工程部复核。

(3)各级技术人员应仔细核对交底内容,确保技术交底正确无误。

7、各级技术人员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施组文件等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复印分发,必须对原图和资料进行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对于重要、复杂的工艺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予以明确。

对基层的技术交底必须要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施工技术管理规程一、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1、技术资料的定义: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具有储存价值并按归档要求,作为历史真实记录集中保管起来的图纸、表格、文字、照片、录像带等技术材料,2、技术资料的重要性:是施工过程的真实反映和历史记录,是反映工程内在质量的重要凭证,是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及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使用、爱护、治理、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同时也为正确分析质量事故提供依据。

为此,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责任单位,专门是施工企业在施工预备时期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都要安排专人进行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内容完整、签证齐全、数据真实准确、编制符合要求。

3、编制整理要求:①、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原则: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②、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

③、施工技术资料不得涂改,伪造、不得丢失。

④、施工技术资料应以打印为主,也可手工填写。

若手工填写,必须用碳素墨水。

资料用A4纸,幅面为297*210,小于A4纸的用A4纸粘贴;资料页边距设置:左2.4,右1.4,上1.5,下1.5-2,外框线比内框线略微加粗,以增加美感。

⑤、每个单位工程含分包工程至少要整理三套资料,存公司档案室的必须为原件。

⑥、工程名称填写要注意:与合同文件一致,在合同文件确定目标时,要依照上报级别填区域及建设单位名称:如:工程定为鲁班奖,工程名称应注明省名,如山东省******工程工程定为泰山杯,工程名称应注明市名,如临沂市******工程⑦、应明确资料的签字权限,不准代签,一样情形下,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应集团总公司章,其他应盖符合相应权限授权的公章。

⑧、技术资料必须经分公司审查合格后报质量技术部,连同审查复查记录一起报到质量技术部,并有复查意见。

⑨、需经总公司盖章的资料,比如说:基础、主体、开竣工等应分公司技术科人员拿到质量技术部签,不再由技术员办理。

建筑公司有关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有关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有关资料管理制度
资料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确保所有文档和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为此,建筑公
司应建立一个标准化的文件命名体系,每个文件都应有明确的编号、名称和版本号。

例如,对于一个设计图纸,可以采用“项目代码-专业分类-图纸编号-版本号”的命名规则,这样即
使是不同专业的人员也能迅速识别和使用。

资料的归档和存储是管理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所有纸质和电子文档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和存储。

同时,电子文档应上传至安全
的网络服务器,并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还应实行权限
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相关文件。

资料的传递和共享也需规范管理。

在工程项目中,设计、施工、监理等不同团队需要频繁
交换资料。

因此,建筑公司应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比如使用项目管理软件,来
促进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共享。

同时,任何资料的传递都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的
时间、内容和参与人员,以便追踪和审计。

资料的更新和维护不可忽视。

随着项目的进展,许多资料会发生变更。

公司应制定严格的
变更管理流程,确保所有的变更都经过审批,并及时更新到所有相关的文档中。

同时,定
期对存档的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用性。

为了确保资料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建筑公司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这包括新员工的
入职培训,以及针对现有员工的持续教育和技能提升。

通过培训,员工能够熟悉资料管理
的各项规定和操作流程,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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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规定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反映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扩建、改建、装饰更新的重要档案资料,为统一、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分类及目录
第四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在形成过程中应按目录设置分类整理,目录分总目录、分目录、子目录。

总目录应注明卷名、分册名称及代码、卷盒序号;分目录应注明分册名称及代码、分册细目录名称及代码、分册案本序号;子目录应注明分册细目名称及代码、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及有关项目。

各目录项目设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详尽、清晰。

第五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按专业、性质分两卷,十分册,两卷为土建卷、安装卷。

土建卷分六分册为:
A分册: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资料;
B分册:试验资料;
B1原材料(构配件)试验资料;B2施工试验资料;
C分册:施工管理资料;
D分册:施工控制资料;
E分册:设计勘察资料;
F分册:其它专业项目资料(桩基、幕墙、网架、高级装饰、钢构件等专项工程);
安装卷分五分册为:
G分册:给排水与采暖工程;
H分册:建筑电气工程;
I分册:通风与空调工程;
J分册:电梯工程(电梯资料应由电梯施工的专业公司整理,报竣工时,应注明其资料存放单位);
K智能建筑工程。

其分册细目详见附件一。

对于每个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汇总、整理、装订,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按技术资料的性质、专业增加内容。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组卷、装订
第六条卷盒、分册案本的规格要求,分册案本、图纸的装订方式:
一、卷盒、分册案本的规格
分册案本采用卷盒分装,卷盒采用硬壳卷盒(塑料皮、纸胎),规格尺寸为310mm×220mm×50mm,卷盒盒盖应粘贴(插入)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工程名称、
案本的规格尺寸为297mm×210mm(A4幅),小于A4幅面的文件要用A4白纸衬托,封面、封底采用白软、耐用的纸张或塑料材料,封面应注明:分册名称及代码、分册细目名称及代码、单位工程负责人、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

二、图纸、分册案本的装订
利用施工图绘制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的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变更的,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工程竣工图凡使用施工蓝图绘制应使用碳素墨水标注。

蓝图反差明显,图面整洁,并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内应注明绘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绘制时间等基本内容。

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加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竣工图纸可装订成册,亦可散装在卷盒内。

图纸的折叠方式为:对图纸的图框进行裁剪折叠,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其它文字材料一律采用线带装订,装订线离封面左侧为25mm,取三孔装订,上下两孔分别距中孔80mm。

第四章施工技术资料分级管理及考核
第七条涉及总、分包关系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一律由分包单位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工程竣工资料,总包单位负责单位工程的竣工资料汇总、装订工作。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技
术资料的管理制度,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应由具备资料员资格的专职人员负责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资料份数:按施工合同要求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份数加上公司档案室存档的一份即可),按要求对技术资料进行签印资格证章(实行签章的),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九条各区域公司负责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技术质量部对各区域公司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定期将检查、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第五章施工技术资料定性评价
第十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在形成过程中应做到真实、可靠、齐全,整理及时、有序,目录清晰,栏目填写规范,相关内容衔接,审批、审核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

第十一条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具备按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要求归类、汇总、装订的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

第十二条对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材料(构配件)的试(化)验漏做、试(化)验数量不足,应对其相应部位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评价其质量依据,对于试验资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擅自使用,已使用的应根据试(化)验结果或鉴定结论,由该工程设计单位出具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凡技术资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符合规定,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论为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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