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论文
我国农业保险问题探析论文
我国农业保险问题探析论文我国农业保险问题探析摘要:农业保险是保险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稳定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产品设计不合理、保费高昂、理赔难、信息不对称等。
本文将对我国农业保险问题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问题;解决方案;建议一、引言农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然而,农业所面临的风险与不确定性较高,不仅包括自然灾害的风险,还包括市场价格波动、政策变动等风险。
为了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稳定农业生产,我国推行了农业保险制度。
然而,农业保险的实施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其进行探析。
二、我国农业保险问题分析1. 产品设计不合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产品主要以天气保险为主,覆盖范围较窄。
许多农民种植的作物并没有相应的保险产品可供选择,导致农民的种植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分担。
2. 保费高昂由于农业保险的风险较大,保费往往较高,使得部分农民无法负担。
农民对于保费的高昂感到不满,导致保险参与率较低,规模化保险的实施受阻。
3. 理赔难在实际操作中,农业保险的理赔过程复杂,手续繁琐,导致农民难以获得应有的保险赔偿。
农民面对这样的问题往往感到沮丧,对农业保险产生不信任,从而影响了农民的保险意愿。
4. 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和农民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导致农民往往无法了解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和条款。
同时,保险公司也很难准确评估农民的风险程度,从而影响了保险的正常运行。
三、解决方案1. 调整产品设计农业保险产品应该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开发具有广泛覆盖范围的产品。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引导保险公司扩大产品种类和覆盖范围,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2. 降低保费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减少农业保险的风险,从而降低保费。
政府还可以采取补贴形式,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提高保险的参与率。
3. 简化理赔程序农业保险的理赔过程应该简化,减少手续的繁琐,提高理赔的效率。
农业保险论文(农业保险 论文)农民对农业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农业保险论文(农业保险论文)农民对农业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河北省的调查摘要:农业保险需求不足是困扰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理论根据之一。
文章基于河北省11个地市的实地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对农业保险需求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出农民年收入、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了解程度、农业生产是否划算以及是否必要购买保险等对农业保险需求存在显著影响的结论,提出应当通过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宣传、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以及扩大试点地区范围等措施来提高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农业保险;意愿; Logistic;调查1研究背景我国农业经济现实的“弱质性”和广泛存在的小规模农户经营,使得农业客观上存在着多种自然风险和政策、制度等社会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等经济风险。
我国农民的收益和农业经济实际上处于一种极度的不确定状态,客观需要创建能够转移分散风险、分摊经济损失的风险管理机制。
农业保险作为对农业风险损失进行事后补偿的一种手段,对稳定和保障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振兴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从2004年起,农业保险各种模式试点在全国启动,但农业保险的发展不尽如人意。
从国内外相关研究可以发现,农业保险要发展,增加有效需求是关键。
农业保险需求不足是困扰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理论根据之一。
近年来,开始有学者从农户需求角度并采用实证方法探求农户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1~3]。
但目前对农业保险需求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少,对各地区农业保险需求进行分析的研究不多。
我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在政府大规模推广农业保险这一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的制度之前①,有必要对我国各区域的农业保险现状及农民需求现况进行分析。
本文以河北省为研究对象,分析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和投保意愿,研究农户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并对农业保险政策的制订和实施提出相关建议。
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
关于农业保险的论⽂ 农业保险是农业⽣产的保护和救济⼿段,当农民在⾃然灾害中遭受了重⼤损失时,农业保险不仅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救济,同时也是⼀种应对突发性风险的风险转移机制,在保障农民⽣活⽔平⽅⾯起到重⼤作⽤。
下⾯是店铺为⼤家整理的关于农业保险的论⽂,供⼤家参考。
关于农业保险的论⽂范⽂⼀:⼩议农业保险中的政府责任 实际⽣活中,农民或农户限于⾃⼰的经济收⼊⽔平,即使有保险需求,⾼昂的保费也令其望洋兴叹;保险公司因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与低利润率,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趋于微利,因此亦不愿经营农业保险,即使经营,也只局限在少数商品化程度⾼或⾼附加值的农业⽣产项⽬上,⽐如:花卉、饲养业等。
由此看来,这种将农业保险商业化运营的模式在⼀定时期内有其局限性。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
(⼀)现有模式不能缓解农业保险供需不平衡的⽭盾 我国是⼀个多⾃然灾害的国家,每年因洪涝、⼲旱、病⾍害⽽导致的农作物损失⾮常严重。
据统计,2005年,全国农作物洪涝受灾⾯积16380万亩,成灾⾯积8392万亩,受灾⼈⼝1.5078亿⼈,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28亿元[2]。
因此,农民迫切需要对农作物进⾏保障,于是也就对保险有了需求。
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公司以营利为⽬的,其开发的少量的保险产品及较⾼的保费,使得农民的上述需求得不到满⾜。
此时,供需不平衡的⽭盾暴露⽆遗。
(⼆)现有模式不能保障农民利益和促进农业发展 如上所述,由于农业保险苛刻的投保条件,处于天然弱势的农民对⾃然灾害毫⽆抵抗能⼒,只能靠天吃饭。
风调⾬顺的年景,收成则好,收⼊就⾼,反之,则收⼊难有保障。
如此,农民的利益毫⽆保障可⾔。
我国是⼀个农业⼈⼝占国民绝⼤多数的国家,只有把农民的收⼊提⾼了,整个国家的收⼊⽔平才会上升到⼀个新的⽔平。
⽽现有农业保险模式⽆法有效保障农民利益,从⽽⽆法保障农业的发展,其弊端是显著的。
功能与价值:农业保险中建⽴政府责任机制之逻辑基点 可以看到,我国现有的将农业保险商业化运营的模式不符合农业保险⾃⾝的特点,有其局限性。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险论文(全文)
基于可持续进展的农业保险论文1河东区政策性小麦保险开展情况20XX年,河东区作为农业政策保险试点县区,小麦政策性保险工作于20XX年3月完成了保费收取和保单填写工作,全区完成小麦保险23.5万亩(占播种面积的76%),保险金额为10元/亩(其中各级政府承担8元/亩,农户承担2元/亩),理赔金额320元/亩,保险责任为火灾、雹灾、风灾、冻灾、涝灾、旱灾和重大流行性病虫害。
5月25~26日,河东区出现连续大风和强降雨天气,小麦发生不同程度倒伏(共倒伏1.5万亩),对小麦后期产量形成影响很大,通过面积核定、专家定损等程序后,全区共完成理赔180余万元,均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赔付到户。
2小麦保险遇到的问题虽然,经区农业部门、各镇街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灾后理赔工作。
但是,在受灾理赔过程中,我们发现农业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2.1责任主体未明确,工作开展有难度我国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的是承包经营分散种植,农户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且分散,投保和受损面积核定工作任务量大,加上现行政策未明确保险各环节责任主体,投保地块和受损面积只能由农户自报、村委会汇总后上报,很少有村委会逐户逐地块落实;另外,区、乡两级农业人员和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对各村情况不熟,人手也不够,在面积核定方面有心无力,只能采取抽查的形式开展勘损工作,最后勘损结果与农户自报面积出入较大,严峻影响了后期理赔工作。
2.2农业保险专业性强,定损理赔技术落后虽然自20XX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关意见,并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但是,农业保险有很强的专业性,与一般的商业保险有很大的差异,一般保险经营技术难以奏效。
首先,保险公司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没有建立专业的农业保险队伍,很难完成灾后定损和理赔业务;其次,在开展保险试点前,没有制定一套详细的定损和理赔规范,发生灾情后很难迅速有效地开展定损理赔业务;最后,现阶段缺乏独立的第三方定损鉴定结构,而农户与保险公司都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从而造成定损理赔过程中产生很大的随意性。
农业保险监督管理论文(农业保险 论文)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监督管理
农业保险监督管理论文(农业保险论文)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监督管理摘要:我国应尽快建立独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管理体系,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监管对象包括政府、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和投保农户。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监管内容包括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对象的监管以及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管理;对策建议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监管主体及职责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监督管理主要由监管商业性保险的中国保监会来实施,但政策性保险的监管与商业性保险的监管在监管的性质、内容等方面均有很大差异,尤其是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较之商业保险业务管理要更加复杂,涉及到农业、气象、金融、投资、财政、税务等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通力协作。
另外,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容易引起农户和保险经营主体的依赖性和道德风险,如果没有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补贴资金的运作效率难以得到保证。
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独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管理体系。
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其中,中国保监会一直以来承担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监管工作,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划及实施细则的制定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建立与推行等活动,由中国保监会继续进行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监管,既保持了监管工作的连贯性,又保证了监管工作的专业性。
农业部相对于其他部门而言,对农业特质及农业风险的了解要更专业,更有利于开展险种的选择、费率的制定等技术层面工作,不少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均由农业部(农林水产省)负责监督和管理。
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管理费补贴及巨灾准备金等财政扶持,则必须由财政部负责监管。
农业保险发展分析论文
农业保险发展分析论文随着现代化农业和农产品市场逐渐成熟,农业保险作为农村经济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农民和农业企业所重视。
本文旨在分析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问题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从政策层面提出建议。
一、农业保险发展现状虽然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时间不长,但发展势头迅猛。
根据中国农业保险网的数据,截至2019年,全国农险规模达到了1944亿元,保费收入达到了295亿元,较2018年增长10.2%。
同时,农业保险承保风险涵盖面也逐年扩大,全国农业保险承保面积和保费收入分别增长了14.3%和22.5%。
另外,农业保险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样化。
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主要包括了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渔业保险、森林保险、农业机械保险、农产品运输保险等。
不仅如此,一些新兴的农业保险产品也在逐渐发展。
比如,农业气象保险、绿色食品保险、保障农民工收益的劳务输出保险等。
二、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虽然农业保险发展迅猛,但其发展还面临着许多问题。
首先,保费费率过高,不利于农民的参保。
尽管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农业保险在保费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补贴,但是保费高依然是农民参保的一大阻力。
其次,农业保险理赔程序复杂、效率低下,导致很多农民在遭受自然灾害等风险时无法及时得到补偿。
再者,农业保险产品种类不够多样化,不能有效地满足不同农产品种类的保险需求。
三、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从政策层面来看,未来农业保险在发展上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加快扩大承保面积以及降低保费费率等方面的努力。
同时,持续推进农险线上化,让农民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保险投保和续保。
另外,多样化农业保险产品、提升农业保险理赔效率也是未来发展的重点。
从市场层面来看,农业保险需要与农产品市场深度融合,为农产品的产销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和支持。
研发更多以农业全产业链为基础的保险产品,加强“保险+贷款”模式,扩大农民参保意愿,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推进区域性农业保险,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品,提供个性化的风险保障方案。
农业保险论文(2)
农业保险论文(2)农业保险论文篇2试谈农业保险运行模式摘要:本文对比分析了农业保险的主要运行模式及天津市农业保险模式的演变,在借鉴发达国家政府支持下商业运作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天津农业保险运行模式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运行模式;商业保险在我国,农业问题举足轻重。
但由于农业“靠天吃饭”的性质以及灾害无常等原因导致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具有较高的风险,需要有一种机制来分担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农业保险应运而生。
早在十九世纪,世界上已经有国家开始尝试探索农业保险的运作经营。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农险的运行模式已由单纯的政府主导、单纯的商业运作,过渡到了政府支持下的商业运作模式。
而现今,农业保险运行模式的探讨仍是保险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农业保险主要运行模式及其对比分析农业保险运行模式主要指农业保险供给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包括供给主体、供给方式、理赔形式、风险分担等内容,其划分方法多样,按照不同组织形式可划分为商业公司型、互助保险型、基金运作型、农业合作社等模式,按照企业政府不同的合作形式可划分为政府主导型、商业运作型、政府支持商业运作型3种模式。
本文主要根据政府企业不同合作方式来划分,三种模式具备不同的优势和特点:(一)模式界定政府主导型,由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直接经营,强制农民参加保险,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经营管理费用,给予财政税收优惠,出险后赔款由政府财政兜底。
前苏联、东欧采取的主要是这种农业保险的运营模式。
商业运作型,商业保险公司是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农民自愿投保。
这种模式与经营其它险种完全相同,保险公司自负盈亏、负责承保理赔服务、自担风险,没有政府任何干涉。
我国在1992年至2006年前后,采用完全市场化的模式实现农业保险供给。
政府支持下的商保运作型,结合上述两种模式,由政府统一制定经营运行规则,并提供一定形式的政策支持;各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服务。
目前,许多保险市场发达国家如美国、西欧、日本均采用这种模式。
保险研究论文: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5篇
保险课题研究论文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5篇【摘要】“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要实现的目标,农村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认真研究农村保险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敢于实践,不断提高,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农村保险发展的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措施、组织体系、调控手段,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农村保险新体系。
【关键词】农村商业保险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问题分析论文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
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
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
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
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
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
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
农业保险发展路径研究论文
农业保险发展路径研究论文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农民及农业企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农业保险显得尤为重要。
近些年来,我国各地区已经开展了大量农业保险项目,这些项目不仅帮助农民和农业企业规避风险,还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本文对农业保险发展路径进行了研究,为推广农业保险提供了一些借鉴和启示。
一、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保障农业保险是以政策和资金保障为基础的。
政策引导要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和科普,提高农民和农业企业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参与率。
同时,政策引导也要深入研究农业保险的实施细节和保费补贴政策,在资金保障方面,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
在实际实施中,应当让更多的农民和农业企业受益,使农业保险成为支撑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加强农业保险技术支持农业保险技术对于农业保险的实施至关重要,其意义不仅在于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准确评估农业生产的风险和损失,更重要的是通过技术支持实现保险机构、政府部门、农民及农业企业的合作与互利共赢,提高农业产业链风险管理的整体水平。
应加强对农业保险技术研究,并将其推广应用到各个方面,使农业保险具有更强的实际应用价值。
三、易于理赔与保险条款透明保险的理赔是保险的核心内容之一,必须保证农民和农业企业在损失后能够顺利获得赔偿。
为了使农民和农业企业理赔方便,保险机构应加大下乡服务力度,化解理赔纠纷,缩短理赔时间。
在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应加强保险条款的透明度,意味着理赔透明、保险费透明、保险保障范围与风险透明,等等,都应该更具透明性,保障农民和农业企业的权益。
四、打造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产品农业保险产品的多元化特征是一个必须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针对不同的农业产业链环节,应发展各具特色的保险产品,并且着重开发一些小额、综合性和具有不可替代性的保险产品。
这样有利于在保证农业保险慈善性和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稳定程度。
五、加强农业保险替代性质在保险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吸引农民和农业企业参与其中。
论我国农业保险的出路论文
论我国农业保险的出路论文我国农业保险的出路摘要:农业保险是农民和农业经营者面临的农业风险的重要解决办法。
然而,我国的农业保险市场仍面临许多问题,限制了其发展。
本文通过探讨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农业保险问题的出路和建议,以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第一章引言农业保险是指农作物、养殖业和渔业等农业经营活动中因天灾、自然灾害、疾病、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的一种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在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稳定农产品市场,调节农业供需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的农业保险事业仍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尤其是在市场化、监管和服务方面。
因此,探索我国农业保险的出路至关重要。
第二章现状和问题分析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市场存在着以下问题:1. 农业保险市场规模小、发展缓慢。
尽管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保险的普及率仍然较低,保险市场规模相对较小。
2. 农业保险产品设计不合理。
当前的农业保险产品主要集中在农作物保险方面,对养殖、渔业等其他农业经营活动的保险产品相对较少。
3. 农业保险监管不到位。
我国农业保险的监管机构和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不够强大,容易出现一些违规行为。
4. 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不高。
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和了解仍较低,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第三章解决问题的出路为解决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出路和建议:1. 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保险市场的宣传力度,提高农业保险的认知和普及率。
同时,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农业保险发展。
2. 完善农业保险监管机制。
加强对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体系,加强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3. 开发多样化的农业保险产品。
除了农作物保险外,应增加养殖、渔业等其他农业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农业经营者的需求。
4. 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加强农业保险公司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和合作。
论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论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摘要】农业保险在农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能够降低农业生产中的风险,提升农民的信心,促进农业现代化,改善农业生产方式,并推动农业科技的进步。
农业保险的引入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和农业发展。
未来,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应该是更加普及和完善,以满足不同农业生产需求,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通过不断改进和创新,农业保险将继续在农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农民和农业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业发展、风险、信心、现代化、生产方式、科技进步、积极影响、制度完善、发展方向。
1. 引言1.1 农业保险的概念农业保险是指为农业生产者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制度。
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往往会给农民造成巨大的损失。
农业保险通过向农民提供赔偿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保障他们的正常生产生活。
农业保险的出现可以为农民提供一种安全感和保障,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农业保险也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管理农业风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的生计。
农业保险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对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2 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在农业领域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农业保险可以有效降低农民面临的经济风险,帮助他们应对自然灾害、疾病等意外情况,减少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的财务损失。
农业保险还可以提升农民的生产信心,鼓励他们更积极地投入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改善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农业保险还可以促进农业科技的进步和推广,帮助农民更好地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农民生活和整个国家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 正文2.1 降低农业风险农业保险可以为农民提供经济保障。
地方农业保险现状论文
地方农业保险现状论文地方农业保险现状论文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农业保险的作用逐渐凸显出来。
地方农业保险是指在省市级别开展的农业保险项目,可覆盖大规模灾害、农作物、畜牧业等多个领域,为广大农民提供保险保障。
为了更好地探究地方农业保险现状,本文将对地方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业务形式及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
一、地方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地方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可以从2007年开始,当时我国农业保险尚未完善,农民的损失较大。
河南、湖南等地开始探索地方农业保险,并在2008年实现了试点。
2009年,我国正式开展地方农业保险工作,并创立了“三农”保险,旨在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等。
此后,地方农业保险得到了全国各地广泛推广,并逐步发展壮大。
二、地方农业保险业务形式地方农业保险业务形式较为多样,常见的包括政府购买保险、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保险等。
具体来说,政府购买保险是最为普遍的形式,通过政府购买保险,可以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灾害保险保障;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则是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商业保险公司可以与当地政府合作,为农民提供更为全面的农业保险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保险则是相对新兴的业务形式,这种业务形式主要由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保险服务,通过对保险的专业性进行扩展,不仅可以为农民提供基本的保障,还可以为农民提供种植技术咨询、风险预警等附加服务。
三、地方农业保险面临的挑战地方农业保险市场在不断扩大,但也在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地方农业保险的基础设施不完善,虽然在政策支持下,地方农业保险完成了过去几年的进展,但基本设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其次,地方农业保险在产品设计、管理模式等方面仍存在不足,由于这种产品的特殊性,地方农业保险需要注重风险管理的方法,对于赔付和承保的均衡性问题需要深入思考。
再者,地方农业保险急需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暴跌、提高保险过程透明度等方面的监管措施需要进一步优化。
对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思考论文
对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思考论文我国农业保险是指为农民提供保险服务,帮助农民对农业风险进行保障的一种金融手段。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业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也逐渐得到了改进和完善。
本篇论文将围绕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进行一些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需要更加注重风险管理与评估。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主要依赖于政府出资和补贴,这种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政府投入和补贴的方式并不合理,不能完全覆盖农民的风险,导致保险公司和农民之间缺乏足够的互动和合作。
另一方面,保险机构在风险评估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很多时候无法准确评估农民的实际风险,从而导致保险费率的不合理,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其次,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需要注重市场化和产品创新。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主要借助政府力量和资源进行经营,市场化的力度较小。
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空间和创新能力。
因此,保险公司需要更加注重市场需求,开发符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提供更加灵活和多样化的保险选择。
另外,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如银行、农信社等,打造农业保险的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提高农民的保险保障能力。
再次,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当前,农业保险仍然存在很多传统的经营方式,还没有真正实现信息化管理。
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进行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提高农民的保险体验和满意度。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遥感、航拍、气象数据等,进行农业风险的监测和预测,提前对农业风险进行预警和预防,降低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
最后,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需要注重合作与互惠。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主要以保险公司为主导,缺乏与农民和农业生产者的紧密合作。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制定保险方案和风险管理策略,提高农民的风险防范和保障能力。
农业保险研究范文
农业保险研究范文农业保险是指农业生产活动中对农业经营者承担的风险进行补偿的保险形式。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对农业保险进行深入研究,并探讨其发展前景、问题与解决方案。
然而,农业保险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农业保险的覆盖率较低。
由于农民的保险意识相对较低,同时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和信息的不对称也导致了农业保险的覆盖率较低。
其次,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和定价也存在问题。
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和定价需要准确的数据和科学的模型,但是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数据采集和模型构建十分困难。
此外,政府的干预也会干扰市场行为,影响农业保险的价格和效益。
针对这些问题,有以下几点解决方案。
首先,需要加强农民的保险意识。
政府可以通过宣传教育、降低保险费率等方式鼓励农民购买农业保险。
其次,需要完善基础设施和提高信息透明度。
政府可以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的接入农业保险的便利性。
同时,加强信息采集和共享,提高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和定价的准确性。
最后,需要促进市场竞争和多元化发展。
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多家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此外,可以推动农业保险与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融合,提供更多元化的保险选择。
总之,农业保险是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农业保险的发展前景广阔,但也面临着覆盖率低、风险评估困难等问题。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信息透明度和促进市场竞争等解决方案,可以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效益。
农业保险的研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和研究。
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范文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一个弱质产业,在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日常生活中,农业风险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论农业保险的问题与创新2011年初的特大旱灾给全省农业造成重创,2,1295万头只大牲畜因旱灾出现饮水困难。
2012年上半年,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地遭受了雪灾、旱灾和洪涝等自然灾害,2,2绝收,倒塌房屋372间,直接经济损失1066亿元。
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旱灾比较严重,连续性强[2]。
近些年,旱灾成灾面积占总成灾面积的比重均在五成以上,2009年更是达到6266%。
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发展现状2021-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以来,河北省农业保险整体发展状况有所提升,覆盖面不断扩大,2009年参保农户63279余万户,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发生农业保险赔款4亿元,受益农户4856万户,保险保障功能初步发挥[1]。
通过表1的数据统计,2021-2022年至2011年间,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均呈上升趋势,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总收入的比重非常小,且成小幅下降的趋势。
就河北省而言,2008年以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虽然保持着18%左右的稳步增长,但作为农业大省,其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较低,始终维持在4%左右[2]。
此外,笔者根据河北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河北乡村人口总数计算得出河北农业保险密度,即平均每个农村人口为转嫁农业风险所支付的保险费,数据显示,从2021-2022年至2011年,河北农村人口人均保费成上升趋势,农业保险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所提升,但绝对值偏小,2011年仅为21元。
2存在的问题保险供给不足。
截止2011年,河北省共有24家财产保险经营主体,仅有三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农业保险业务。
政策性农业保险以试点险种为主,如奶牛、能繁母猪、玉米、小麦、棉花保险,且按“低保障、广覆盖”来确定保障水平,比如小麦按每亩保险金额300元;奶牛按每头保险金额5000元,一旦受灾,农民最高也只能获得基本的成本补偿,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
国内农业保险出路论文
国内农业保险出路论文【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同时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农业承受着自然与市场的双重风险,特别是自然风险难以人为控制,所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业保险的支持和保护。
但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农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农业保险很难有统一的模式。
文章将投保人细分并尝试探讨适合中国农业发展的保险模式。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险缺位政策性保险一、前言2006年,重庆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给农业、农民都造成了惨重的损失,全市农村直接经济损失66.7亿元,粮食减产22%。
干旱肆虐,而本应在此次特大旱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农业保险却鲜见作为。
据媒体报道,除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在旱灾初期因承保的林木发生火灾支付了15.6万元赔款外,农业保险在关键时刻近乎缺位。
重庆大旱农险缺位是我国农业保险举步维艰,面对自然灾害力不从心的一个缩影。
究其原因,一方面农业保险本身存在风险大、赔付高、业务分散导致经营费用高等特点,在无政策支持的情况下,高风险、高赔付、高费用必然导致保险公司的高亏损;另一方面地区间农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投保需求的不平衡,造成农业保险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二、各国农业保险模式美国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试办农业保险,经过近70年若干次的实践探索与创新,美国农作物保险基本实现了由传统农作物保险向现代风险管理制度的历史性演变,其保险密度已高达70%左右。
在美国农保全部以政府补贴方式执行。
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补贴主要分两大部分:一是保费补贴,二是业务费用补贴。
目前美国大规模天灾的农作物损失支付的保险赔偿金完全由政府补贴。
美国联邦政府还向农作物保险提供4大类政策和经济支持:一是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比例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保障;二是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三是联邦政府法律鼓励各州政府根据自身的财力,向农作物保险提供补贴,进一步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提高农作物保险的吸引力;四是联邦政府对投保的农场主给予保费50%-80%的补贴。
农业保险出路研究论文
农业保险出路研究论文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和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越来越高,农民的收入也受到了影响。
因此,农业保险已经成为解决农村保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
本文旨在研究农业保险的出路,探讨如何使农业保险取得真正的效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农业保险的现状农业保险指的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农民在遭受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时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农业保险的本质就是在最小化农业生产中的不确定性和农药使用风险。
目前,中国的农村经济仍然以小规模经营为主,而农民普遍缺乏科学技术和投资资金,农业保险的普及程度还比较低。
二、农业保险的重要性1、降低农民风险承担能力,提升收入保障程度。
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所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大的,种植农作物的风险或畜牧养殖方面的风险都会对农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农业保险可以有效降低这些风险。
2、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业保险的出现有利于农民提高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和信任,推广农业保险的使用,使得农民在产量波动时基本不受影响。
适时采取正确的农业保险策略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业保险的应用现状及问题1、农业保险的应用现状目前中国的农业保险主要有财政补贴、保险公司和金融机关的自发性开展。
财政补贴是为了满足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需求,只覆盖了部分的财产损失并不真正满足农民需求,而保险公司和金融机关的农业保险开展较为缓慢,其业务并不普及。
2、农业保险的问题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保费负担重、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数据来制定规划、政策的实施和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接受程度低。
这些问题都导致了农业保险的发展缓慢。
四、农业保险的出路1、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国家应完善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扶持农业保险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确保保险公司正常运作。
2、深入推进农业保险公司的业务。
农业保险公司应根据不同农业品种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开发,提高服务水平,建立自己的贫困农民保险体系,以切实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提高农民的保险认知。
农业保险的参考范文.doc
农业保险的参考农业保险的参考篇1浅谈农业保险策略摘要自我国恢复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以,农业保险取得较快的,但由于农业保险风险高、赔付金额较大,农业保险市场开始进入缓慢期。
本从农业保险历史、现存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寻找一条农业保险健康之路。
关键词保险;农业;持续一、农业保险(一)农业保险概念。
根据我国2012年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其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
(二)农业保险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国家里,农业保险是国家扶持农业的通行做法。
世界贸易组织规定成员国家不能对农业生产者直接进行补贴,而对农业生产者可给予农业保险方面的策。
农业保险可以较大程度减小自然灾害对我国农业产量的影响,增加农民收入的稳定,促进农业稳定。
可以说,农业保险的,加大对农业各方面的投入,是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的基本国策。
(三)农业保险的种类。
农业保险的种类按照保险对象种类的不相同可以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1、种植业保险。
农业种植产品的保险,基本上是以稻、麦之类的粮食作物和棉花、烟草之类的经济作物作为保险对象。
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期间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影响使得收获所获得价值或生产过程中所花费的费用的亏损作为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经济林、园林苗圃保险的保险对象是正在成长过程中的经济林种,包括这些类别的林种的成长后产生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果实、汁水、根叶等产品,还包括可以提供观赏的、清洁环境的名贵树木。
2、养殖类保险。
(1)牲畜保险。
以奶牛、耕牛、马、骆驼等作为保险的对象;(2)家禽保险。
以商品性生产的猪和羊等家畜,鸡鸭等家禽作为保险标的,一般承担的是死亡保险;(3)其他养殖保险。
以农业养殖的用于商品买卖交易的鹿、狐等和蜂、蚕作为保险对象的,承担的保险是在养殖过程中由于疾病和自然灾害等意外造成的价值缺失.二、我国农业保险历史概况我国农业保险是20世纪50年始出现的,随后出现了一段时间的中断,并在80年始恢复,经历了艰难而曲折的历程,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具体表现在保险的种类逐步增多,保障围不断增大,保费收入稳步增加。
农业保险对策论文
农业保险对策论文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业保险越来越受到重视。
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保障农民的收益和政府的经济利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将对农业保险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进行论述。
一、农业保险面临的挑战1. 保险政策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实施的标准。
国家目前只是对农业保险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和鼓励,农业保险模式还不够成熟和完善。
在理论和实践中,农业保险需要更加细化和专业化的政策保障,才能逐步实现农业保险的良性发展。
2. 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农业保险是一笔长线业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投入,需要面临大量不确定的因素和风险。
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业务中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风险控制,因此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和判断能力成为了保险公司立足于这一领域的基础。
3. 农民对保险认知度不高农民对保险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不高,面对未知的天灾和变故,他们会首先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和风险控制。
因此,在农业保险的宣传过程中,需要更加注重农民的教育和知识培训。
二、应对策略1. 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法律制度国家需要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更加有针对性和具体指导性的农业保险政策和措施,明确相关政策的实施标准和检验办法,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的实施过程,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的收益。
2. 提高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保险公司需要增强风险管理和评估能力,制定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措施,使农业保险的实施更加科学和规范,保障农民的权益和保险公司的利益。
3. 增强农民保险意识加强对农民的保险意识教育,推广农业保险的基本概念和特性,提高农民对保险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同时,加强农民对保险索赔程序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因为知识不足而影响到保险的实施和效果。
结论:农业保险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都面临一系列的挑战,但是经过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可以逐步提高农业保险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利益和社会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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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又是人口大国。
农业是衣食之源,是生存之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与保障,农业发展日益重要。
但同时,由于农业具有收入的不确定性、投资的长期性、低收益性、高风险性等产业特性,使得农业也是国民经济中的弱质产业,随着自然灾害的频发及单次灾害损失程度的不断加大,农业发展的风险隐患快速增加。
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农业大国,实施农业保险对于稳定我国农业经济,推动工业和第三产业进步,进而带动全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
通过农业保险的发展,可以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字: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制度;问题与对策目录一、农业保险概述 (1)(一)农业保险的含义 (1)(二)农业保险的特征 (1)(三)农业保险的分类 (2)(四)农业保险的经营方式 (3)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4)(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二)关于农业保险的几点建议 (6)三、总结 (7)新农村建设中的农业保险问题一、农业保险概述(一)农业保险的含义农业保险不同于农村保险。
农村保险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所举办的各种保险。
农业保险是指专门的保险公司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直接受保对象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对象。
(二)农业保险的特征由于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因素的影响,与其他财产相比,农业保险具有一下特点:1.地域性农业保险的险种类别、标的种类、风险类型、风险频率和风险强度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差异,表现为同一区域内的相似性和区域外的差异性。
因此农业保险的机构必须进行合理的风险和费率的区划、因地制宜地开办适当的险种、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险条款,确定明确的承保方式和条件。
2.季节性农业保险在展业、承保、理赔及防灾、防损的过程中,既要遵守保险经济的基本规律,同时还要按农业生产的自然规律办事。
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开展业务,组织业务管理,使农业保险的整个过程处理得恰到好处。
3.周期性农业保险的经营特点最突出的一方面是高赔付,而影响高赔付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农业灾害的周期性。
4.高风险性农业保险风险高表现为农业风险的类型、周期、频率及强度均难以确定,一次灾害事故发生后,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很难集合同类风险对农业风险进行有效的分散,与其他险种类别相比往往是承保的面积越大风险反而越集中,赔付率自然就高。
5.政策性为促进农业与其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协调发展,把农业保险中的部分险种法定为政策性保险,并强制性推广,一方面能提高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另一方面能达到保护农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
(三)农业保险的分类农业保险按农业种植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按风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病虫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按赔付办法可分为种植业损失险和收获险。
农业保险一般可分为两大类:1.种植业保险(1) 农作物保险农作物保险以稻、麦等粮食作物和棉花、烟叶等经济作物为对象,以各种作物在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使收获量价值或生产费用遭受损失为承保责任的保险。
在作物生长期间,其收获量有相当部分是取决于土壤环境和自然条件、作物对自然灾害的抗御能力、生产者的培育管理。
因此,在以收获量价值作为保险标的时,应留给被保险人自保一定成数,促使其精耕细作和加强作物管理。
如果以生产成本为保险标的,则按照作物在不同时期、处于不同生长阶段投入的生产费用,采取定额承保。
(2) 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收获期农作物保险以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收割后的初级农产品价值为承保对象,即是作物处于晾晒、脱粒、烘烤等初级加工阶段时的一种短期保险。
(3) 森林保险森林保险是以天然林场和人工林场为承保对象,以林木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病虫害造成的林木价值或营林生产费用损失为承保责任的保险。
(4) 经济林、园林苗圃保险这种险种承保的对象是生长中的各种经济林种。
包括这些林种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果实、根叶、汁水、皮等产品、以及可供观赏、美化环境的商品性名贵树木、树苗。
保险公司对这些树苗、林种及其产品由于自然灾害或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此类保险有柑桔、苹果、山楂、板栗、橡胶树、茶树、核桃、枣树等保险。
2. 养殖业保险(1) 牲畜保险牲畜保险是以役用、乳用、肉用、种用的大牲畜,如耕牛、奶牛、菜牛、马、种马、骡、驴、骆驼等为承保对象,承保在饲养使役期,因牲畜疾病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以及因流行病而强制屠宰、掩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牲畜保险是一种死亡损失保险。
(2) 家畜保险、家禽保险以商品性生产的猪、羊等家畜和鸡、鸭等家禽为保险标的,承保在饲养期间的死亡损失。
(3) 水产养殖保险以商品性的人工养鱼、养虾、育珠等水产养殖产品为承保对象,承保在养殖过程中因疫病、中毒、盗窃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水产品收获损失或养殖成本报失。
(4) 其他养殖保险以商品性养殖的鹿、貂、狐等经济动物和养蜂、养蚕等为保险对象,承保在养殖过程中因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产品的价值损失。
(四)农业保险的经营方式1. 法定保险方式对于频繁发生、损失后果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应采用法定保险方式。
这些灾害会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持续进行,给广大农业生产者带来生活困难,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同时还会给国家财政造成额外负担。
很多国家采用这种强制保险方式,以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和持续发展,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可根据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和受灾特点举办区域性强制保险。
2. 自愿保险方式农副业生产品种繁多,经营分散,造成局部性损失较多。
为了提供保障,应大力宣传保险的作用、增强保险意识,鼓励自愿投保,并满足农业生产者对保险的不同需要。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自愿保险方式将为广大商品生产者乐意接受。
3. 合作保险方式我国《保险法》第149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农民合作办保险是件新事物,我国正在试办,可能会成为我国农村保险那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4. 联合保险方式保险公司或保险合作社与有关单位合作共保,特别是一些与职能部门和专业单位关系密切的险种,如畜禽保险与畜牧兽医站的关系密切,就可开展耕牛、生猪的联合保险,搞防治保险责任制,更好地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补偿责任,兽医站负责防治技术,并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把经济补偿责任和防治技术结合起来。
实行这种联合保险方式应具备一些条件,如有一定的禽畜防病、治病人员、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较好。
合作双方应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实行“利益分享,责任共担”原则。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农业保险是在近二十几年的时间内才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城市保险市场相比,尤其是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农村对保险的需求相比,农村保险的发展速度却非常缓慢,远远不能满足“三农” 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社会的发展。
目前,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农业保险种类单一无论是从保险公司数量还是从农业保险品种上来说,目前的农业保险都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
与城镇居民不同,通常农民将财产保险放在第一位, 而将人的身体的保险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险公司在险种开发上基本上是以自我为中心设计保险产品,条款中的投保条件、费率、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变、不可选择的,缺乏灵活性,抗风险能力也就较弱,尤其是专为农村设计的险种少,针对性不强。
2.保险费用标准过高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的损失率和养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较高,农业保险的费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费率,因为只有通过较高的保险费率,保险公司才能够弥补成本甚至盈利。
但是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这样的保险费率使得他们很难承受,再加上大部分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所以很多农民普遍认为买保险是一件多余的事情。
因此,当灾害来临的时候,受到损失的农业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农业保险的补偿,影响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3.农业保险的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少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从事农业保险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业保险。
而专门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能及时进入部分落后的农村开展农业保险业,使得部分农村的保险业务呈现出相对萎缩的局面。
4.农业用地快速转化,农业保险发展领域亟待开拓在城镇化进程中,农业用地快速转化,传统的种植业面积加速萎缩,养殖业用地也大量减少导致传统型农业保险发展空间不断萎缩,新的发展领域亟待开拓。
5.产业结构快速转化,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亟待调整伴随都市型农业产品消费需求的不断变化,农业产业内部结构快速调整。
在传统种植业、养殖业遇到发展瓶颈的同时,新兴农业产品需求旺盛,例如,“反季节及新品种瓜果种植“花卉种植”“非家禽家畜类养殖”“淡水养殖”等快速增长。
6.消费结构快速转化,农业保险发展政策亟待完善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观光农业”“旅游农业”“体验农业”等新型农村服务产业的出现,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已经与农村服务业高度融合,农业保险也面临着传统农险与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保险等产品的整合需求,农业保险的各项支持政策亟待根据市场需求尽快调整。
7.主体结构快速转化,农业保险监管机制亟待改进随着农业保险市场快速发展,市场潜力不断显现,也吸引众多保险公司急切进入这一领域。
但农业保险一直有点多面广、风险巨大和专业能力要求高等客观难度,一些不具备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小公司加入,只能导致市场竞争加剧、服务水平下降、农民利益受损等负面影响。
监管机构对此应高度重视,对农业保险的监管机制加快进行改进。
(二)关于农业保险的几点建议1. 进一步推进发展方式的改革创新,完善适合农业发展的保险体制机制要坚持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基本原则下,结合都市型农业发展趋势,加强改革创新,完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激发发展活力和动力。
一是增强运作的市场化。
重点是发挥保险公司的主导作用,放宽财政资金补贴范围,让更多财政资源流入都市农业产业各个领域,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农业保险与农村、农民等涉及“三农”服务产业保险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