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最新版)
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一、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简单来说,就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房产指的是在土地上建造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厂房等;地产则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
房地产具有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这是其与其他商品最显著的区别之一。
由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使得其价格受到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因素的极大影响。
二、房地产的分类(一)按用途分类1、住宅房地产:这是最常见的类型,包括普通住宅、别墅、公寓等,主要用于居住。
2、商业房地产:如商场、写字楼、酒店等,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3、工业房地产:包括工厂、仓库等,用于工业生产和仓储。
4、农业房地产:如农场、养殖场等,用于农业生产。
(二)按开发程度分类1、生地:指未进行开发或只进行了初步开发的土地。
2、毛地:指地上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土地。
3、熟地:指已完成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或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邮、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平整土地)等开发工作,具备建设条件的土地。
(三)按产权性质分类1、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具有完整的产权。
2、经济适用房: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购买和出售有一定的限制。
3、公房:也称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
4、小产权房: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
三、房地产市场(一)房地产市场的参与者1、开发商:负责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2、购房者:包括个人购房者和企业购房者。
3、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来调控房地产市场。
4、金融机构:为房地产开发和购房提供资金支持,如银行、信托公司等。
5、中介机构:包括房地产经纪公司、评估公司等,提供交易服务和专业评估。
(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增长、政策法规、利率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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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
估价方法
市场比较法
通过比较类似房地产的近期交易价格来评估 房地产价值。
成本法
通过估算房地产重置成本并扣减折旧来评估 房地产价值。
收益法
预测房地产的未来收益,并折现到评估时点, 以此评估房地产价值。
假设开发法
预测未完成的房地产项目的未来价值,并折 现到评估时点。
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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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税费
房地产交易价格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策规定,不得违法哄抬 房价。
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包括契税、 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需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05
房地产金融
房地产贷款
一手房按揭贷款
用于购买新房的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
用于购买二手房的贷款。
房地产贷款
商业贷款
适用于企业或个体户的房地产投资或 经营贷款。
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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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分类
房屋所有权可分为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
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屋所有权需进行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屋所有权限制
房屋所有权受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限制,如限购、限 贷等。
房地产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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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流程
房地产交易流程包括签订买卖合 同、办理过户手续、交付房款等 环节。
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市 场趋势存在差异,需具体 分析。
市场供需分析
供给方面
受到土地供应、开发商投资意愿、建设周期等因素影 响。
需求方面
受到人口增长、家庭规模、收入水平、购房政策等因 素影响。
供需平衡
市场供需平衡是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供需失衡可能 导致房价上涨或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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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房地产基本概论第一节房产与地产一、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其在物质上是由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构成的。
在经济学上也叫不动产。
二、地产的概念与分类地产:即指能够为其权利人带来收益或满足其权利人工作或生活需要的土地资产。
地产类型:l 居住用地:指住宅区内的居住建筑本身用地,以及与建筑有关的道路用地、绿化用地和相关的公共建筑用地。
l 工业用地:主要是指工业生产用地,包括工厂、动力设施及工业区内的仓库、铁路专用线和卫生防护地带等。
l 仓库用地:指专门用来存放各种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用地、包括国家储备仓库、地区中转仓库、市内生活供应服务仓库、危险品仓库等。
l 交通用地:指城市对外交通设施用地,包括铁路、公路线路及相关的防护地带等用地。
l 市政用地:指用于建造各种公共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城市供水、排水、道路、桥梁、广场、电力、电讯、供热等基础设施使用的用地。
l 商业服务用地:指为整个城市或小区提供各种商业和服务业的用地。
包括商店、超级市场、银行、饭店、娱乐场所等等。
l 公共绿化用地:指城市区域内的公园、森林公园、道路及街心的绿化带等占用的地产。
这类用地主要是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供居民休憩所用。
l 教科文卫设施用地:这类用地包括各类大、中、小学校,独立用地的科学研究机构、实验站、体育活动场所、卫生医疗机构等的地产。
l 港口码头用地:主要是货运、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等用途的地产。
l 军事用地:指提供为军事活动服务的用地,属特殊用地。
l 其它用地: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它城市用地,包括市区边缘的农田、牧场、空地等。
三、土地所有权的概念与划分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可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类。
国有土地:指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土地,国家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唯一主体,用地单位或个人对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集体土地:属于农村居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居民集体经济组织。
房地产基本知识
房地产基本知识一建筑的分类:(一)按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1砖木结构2砖混结构3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4钢结构5其它: 生土结构、塑料结构建筑充气塑料建筑结构等(二)按层数分: 低层1——3层多层: 4——6层中高层: 7——9层高层: 10——30层二基本概念:1 住宅: 供家庭使用的建筑。
2套型: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的住宅类型。
3 居住空间: 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4卧室: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5 起居室: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6厨房: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7 卫生间 :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等活动的空间。
8 阳台: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9 过道: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10 壁柜: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形成的落地或储藏空间。
11 吊柜: 住宅内上层、部的储藏空间。
12 走廊: 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13 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14 半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高度超过该房间的1/3且不超过1/2者。
15 平台: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16 使用面积:房间实际使用的面积, 不包括墙、柱等结构和保温层的面积。
17 标准层: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18 层高: 由本层楼地面至上层楼板上表面的距离。
19 净高: 由本层楼地面至上层楼板板底的距离。
20 开间: 平行于建筑物宽度方向的尺寸为开间。
21 进深: 垂直于建筑物宽度方向的尺寸为进深。
22 砖混结构: 由砖和砂浆砌筑而成的, 墙承重的结构。
23 框架结构: 由梁、板、柱作为承重体系的结构。
24 框架剪力墙结构:由梁、板、柱承受载荷, 由墙承受剪力的结构。
25 模数:一般房屋开间、进深均以模数为标准, 基本模数为100cm。
26 得房率: 套内面积/建筑面积。
最全房地产基础知识
房地产基础知识1、房产:房屋产权的简称。
2、地产:是指土地财产。
3、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4、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5、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6、土地开发: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
7、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8、征用土地: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9、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10、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指国家以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所有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1、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售、交换、赠与和继承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12、地籍、产籍:是对在房地产调查登记过程产生的各种图表、证件等登记资料,经过整理、加工、分类而形成的图、档、卡、册等资料的总称。
13、生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
14、熟地:指已完成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
15、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
16、宗地图:是土地使用合同书附图及房地产登记卡附图。
它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况。
包括:宗地权属界线、界址点位置、宗地内建筑位置与性质、与相邻宗地的关系等。
17、证书附图:即房地产后面的附图,主要反映房地产情况及房地产所在宗地情况。
18、物业管理:泛指一切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
19、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是代表物业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20、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
21、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
22、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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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1. 什么是房地产?房地产是指土地以及上面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和土地开发等。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涵盖了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多个环节。
2. 房地产市场的特点房地产市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市场供需关系:房地产市场的供应和需求直接影响房价和租金水平。
供过于求时,房价下跌;需求超过供应时,房价上涨。
•建设周期长:从土地购买、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到售卖,房地产项目的整个周期较长,风险相对较高。
•土地稀缺性:土地是有限资源,因此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受到土地供应的限制。
•需求多样性: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有住宅需求、商业需求、工业需求等多个方面的需求,因此市场需求多样化。
•政府调控: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性,政府对该市场进行调控,包括调控房价、保障民生等。
3. 房地产开发流程房地产开发的一般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土地获取:开发商通过土地招标、竞拍、协议等方式获取土地,需符合相关政策法规。
•规划设计:开发商委托设计机构进行项目规划、建筑设计等工作,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开发建设:开发商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包括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等。
•销售租赁:项目竣工后,开发商进行销售或租赁,推广和推销项目,吸引购买者或租赁方。
•物业管理:开发商可以选择自主管理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 房地产投资方式房地产投资的主要方式包括以下几种:•自住型投资:购买房产用于自住,既可以提供居住需求,又可以增值投资。
•出租型投资:购买房产并出租给他人,通过租金收入获取投资回报。
•商业型投资:购买商业用地或商业建筑,出租给商家从中获取租金收入。
•土地开发型投资:购买土地进行开发,并出售给开发商获取利润。
•REITs投资:购买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股份或基金份额,享受房地产投资回报。
5.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降低房价波动风险,政府采取一系列的调控政策,包括:•财政政策:通过税收、补贴等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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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通常能提供稳定的租金收入,尤其是 在经济波动时,房地产市场往往能保持稳定。
长期增值潜力
长期来看,房地产通常能抵御通货膨胀并实现资 产增值。
房地产投资优势及风险识别
• 利用财务杠杆:通过贷款购房,投资者只需支付部分房款,却能获得全额的房产增值和租金 收益。
房地产投资优势及风险识别
制定合理财务规划
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制定 合理的财务规划,确保投资行为符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谨慎选择投资项目
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项目分析,选 择具有增值潜力和良好租售前景的项 目。
定期评估投资组合
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 保投资策略与市场环境和自身需求保 持一致。
07
总结回顾与拓展学习资源推
包括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 率等。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通 常会导致房价上涨,而利率的 提高则会增加购房成本,对房 价产生抑制作用。
政府的房地产政策对房价波动 具有重要影响。例如,限购、 限贷政策可以抑制投资投机炒 房,降低房价上涨速度。
包括人口结构、教育水平、城 市化进程等。人口结构的变化 、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城市化 进程的加速都会对房价产生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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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知识点总结回顾
房地产基本概念
包括房地产的定义、分类 、特点等基础概念。
房地产市场分析
了解市场供需关系、价格 形成机制、市场趋势等。
房地产投资与融资
掌握房地产投资策略、风 险评估、融资方式等。
房地产法律法规
熟悉土地管理、房屋交易 、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
房地产估价与评估
学习房地产估价方法、评 估程序、评估报告编写等 。
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完整版
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完整版和使用权土地所有制是指土地归谁所有的问题,而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可以用来干什么的问题。
在中国,土地所有制属于国有制,即土地归国家所有。
而土地使用权可以由国家、集体或个人拥有。
国家和集体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开发商或个人,以便进行房地产开发或建设。
个人也可以通过购买房屋获得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根据土地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为40-70年。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土地将归国家所有,但业主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前提是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费。
8.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是指房地产交易的市场。
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开发商、中介机构、购房者、投资者等。
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供求关系、政策法规、经济形势等。
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萧条对整个经济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为房地产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
9.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指对房地产所有者征收的税费。
房地产税的征收主要包括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是指对房屋的所有权征收的税费,而土地使用税是指对土地使用权征收的税费。
房地产税的征收可以有效地调节房地产市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指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先向购房者销售尚未建成的房屋,购房者需要提前支付部分房款,开发商在完成房屋建设后再交付给购房者。
期房的价格通常比现房便宜,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开发商无法按期交付房屋或房屋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当前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其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
只有国有土地才能进行市场交易和开发。
同一宗房地产的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往往不一致。
三通一平是指地皮在发展基础上的水通、XXX、路通和场地平整,而七通一平则包括上下水通、XXX、路通、排污通、通讯通、煤气通和热力通。
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和行政划拨等形式进行出让,但必须是国有土地。
房地产培训基础知识大全
房地产基础学习资料一、住宅的基础知识:1、住宅、住宅小区的概念住宅:就是供人们居住并具备可供人们生活起居的功能和设施的房子.住宅是人工建造而不是自然形成的。
住宅小区:“居住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按建筑结构分类的住宅砖混结构住宅:“砖”,指的是一种统一尺寸的建筑材料,也有其他尺寸的异型粘土砖、如空心砖等。
“混”是指由钢筋、水泥、砂石、水按一定比例配制的钢筋混凝土配料,包括楼板、过梁、楼梯、阳台、排檐。
这些配件与砖做的承重墙相结合,可以称为砖混结构住。
由于抗震的要求,砖混住宅一般在5层、6层以下。
框架结构住宅:是指以钢筋混凝土浇捣成承重梁柱,再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浮石、蛭石、陶粒等轻质板材隔墙分户装配而成的住宅。
适合大规模工业化施工,效率较高,工程质量较好。
经久耐用等优点,并且房间的开间、进深相对较大,空间分割较自由。
目前,多、高层住宅多采用这种结构。
其缺点是工艺比较复杂,建筑造价较高。
钢混结构住宅:结构材料是钢筋混凝土,即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碎石)、水等的混合体。
这种结构的住宅具有抗震性能好、整体性强、抗腐蚀能力强、经久耐用等优点,并且房间的开间、进深相对较大,空间分割较自由。
目前,多、高层住宅多采用这种结构。
其缺点是工艺比较复杂,建筑造价较3、按经济形态划分的9类住宅商品房: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资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
它不同于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所供给的福利性住宅,是纯粹商品化的住宅.商品房的销售由市场决定其价格。
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随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房地产重要基础知识点
房地产重要基础知识点1. 房地产定义:房地产是指由土地、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共同组成的不可移动的财产。
其价值不仅仅取决于土地和建筑物本身,还受到地理位置、市场需求、经济情况和政策等多个因素的影响。
2. 不动产权:不动产权是指对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等不动产享有完全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权利。
在房地产交易中,购买者通过取得不动产权来获得对房地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 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是指房屋、土地及其相关交易活动的市场。
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房地产代理人、金融机构和政府等。
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价格波动和投资机会都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4. 房地产投资:房地产投资是指购买、租赁或经营房地产以获取回报的行为。
房地产投资的主要形式包括购买住房、商业地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
投资者通过分析市场趋势、评估风险和收益来做出投资决策。
5.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土地使用的权利。
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有限,需定期缴纳土地使用税或土地出让金。
6.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是指通过购买土地、设计建筑、施工和销售来将土地变为可用房产的过程。
开发商通常负责整个项目的策划、设计和营销,并承担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7. 房地产估值:房地产估值是指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
估值可以基于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或成本法等不同方法进行。
房地产估值的目的包括购买、销售、融资、税务评估和资产管理等。
8. 房屋贷款:房屋贷款是指个人或机构借款用于购买房屋的贷款。
贷款的利率和条件通常由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房屋估值等因素决定。
房屋贷款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是一种重要融资方式。
9. 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指针对房地产所有者或使用者征收的税收。
房地产税的金额和征收方式各国各地有所不同,通常根据房屋价值、面积、用途和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计算。
房地产基础知识
型简化的名称。
• 户型比: • 是指各种户型在总户数中所占百分比,反映到住
宅设计上,就是表现在一定数量住宅建筑中,各 种不同套型住宅占住宅总套数的比重。
• 建筑结构: • 1.砖木结构 • 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
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
• 2.砖混结构 • 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
或者砌块砌筑,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 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也就是说砖混结构是以小 局部钢筋混凝土及大局部砖墙承重的结构。
• 3.钢筋混凝土结构 • 即主要承重构件包括梁、板、柱全部采用钢筋
混凝土结构,此类结构类型主要用于大型公共建 筑、工业建筑和高层住宅。
• 玄关: 指住宅室内与室外之间的一个过渡空间,也就是 进入室内换鞋、更衣或从室内去室外的缓冲空间。
• 外飘窗:
• 指房屋窗子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窗子三面 为玻璃,从而使人们拥有更广阔的视野,更大限 度地感受自然、亲近自然。
• 中空玻璃:
• 两层甚至多层玻璃密封组合,玻璃之间形成真空 或气体〔如参加惰性气体〕状态。
• 廉租房: • 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 住房。
• 集资房: • 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
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
• 商业地产: • 主要包括购物中心、超级购物中心、大卖场、商业街、
房地产根底知识
一、房地产开发问答 二、建筑规划问答 三、销售常识问答 四、面积测算问答 五、贷款问答 六、产权税费问答
一、房地产开发问答
房地产的基本知识
添加标题
经济适用房:价位较低,适用于大多数消费的商品房,称之为经济使用。
添加标题
商品房:作为商品,以产权出售的房屋,通称为1
砖混结构
02
框架结构
03
钢架结构
框架结构 • 框承轻工承水现结提架称框方这构的坐如在因热质载向其架重程平浇供按、架就成想此,构承上板力仍中结梁质位楼灵跨不、把的要它隔的重去材 和 然 用构柱量移面活数对胶重承大的声墙没的隔刚是其(,较越也的分称合量重房墙的体有用墙度楼它再好慢作使有;木递体间不部f是关于ra分都板的用。,为用单按结给系不承分填系其m户较,轻预高梁空跨所构了。要重。充,他框e 装低然质制层共间、用框柱框墙,墙那的s架t配,后材的框同,多材架子架,及,个轻r结u成它楼料加架工但跨料或,结就起起承质c构t而的板来气在作抗;分钢沿构要着围重材u由r的受应进混纵的震按有与着的大一护,料e梁)住力该行凝横,性层钢钢高特房个和是,柱宅特搭房土两装能数框筋度点间划分板墙框构。点在间、个配差分架混方非,分隔搭都架成适类这的膨方整。有、凝向常不空作在不结,合似个划胀向体单钢土传突想间用梁会构[构编大于梁分珍都式层筋混到出要的,上承住件辑规竖上,珠承楼、混合基:大作框,重宅截本模向,房岩受面多凝框础所房用架梁,是面段工悬梁间、很的层土架的有间,结传应指较]业臂支划浮大作;框等部的,仅构给用特以小化 剪 撑 分石 的 用 按 架 。 分 墙 想 起的了的点钢,施切在成、水则立、,都要着特柱时筋受因分工梁两若蛭平不面预即不小一点子候混力此类,,边干石力考构应梁承的个是,都凝框特房效楼的个、,虑成力、重,保能墙很土架点屋率层柱小陶这,分混板跟就温为都灵浇结水的较越子房烂时框有凝、厂可,建是活捣构平框高高上间等,架对土柱房以隔筑后,成的,,,,
3. (十七)样品屋:样品屋与被陈列在橱窗里的自行车、照相机、电视机等样品商品同样性质, 所不同的是由于房地产商品自身的特殊性,样品屋本身是一个容器,而不像其他商品那样被放 置在特定的容器内。样品屋的设立方法可以有多种,比如在建筑完工推销期间选择其中一个各 方面条件比较标准化的单位作为样品屋,对外开放,供有意购买者参观等。样品屋具有其他任 何房地产广告媒体所不能代替的地位,样品屋最大的特点就是真实性,样品屋的布置应产生强 大的吸引力,吸引潜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快速的决策。
房地产基础知识总汇
房地产基础知识总汇1、土地用途包括哪些种类答: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2、如何了解土地来源及性质答:对已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可以从《房地产证》中了解;对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3、什么是集体土地答: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4、有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5、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依该条例出让其使用权..《郑州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还规定;违反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有关征用土地协议的;其征用土地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以非法转让土地论处..6、什么是行政划拨用地答: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特区内;从特区成立至1988年1月3日期间;由政府无偿划拨的并办理了征地手续的土地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特区外;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均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7、什么是合作建房答: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8、对合作建房有哪些规定答: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合作建房视为房地产转让..在2001年8月6日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对已交清地价款的出地方;出地方直接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对已取得行政划拨用地、历史用地、协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需寻找合作方的;须经过规划国土部门对规划、用地等问题进行审核;并补交市场地价后;再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以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根据《郑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深府200194号”文的有关规定;原农村征地时返还的工商发展用地进入市场的;按建筑面积收取市场地价的10%;可以合作建房..9、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郑州市人民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向市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10、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1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是否就可以处分该宗土地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使用者未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证》前;可以占有和使用该宗土地;但不得处分..1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五交付土地的时间;六规划、市政设计要点;七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十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1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条件是否可以变更答: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对确需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或条件的;应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土地管理部门应与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变更出让合同;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1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答: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招标、拍卖、协议三种方式..15、什么是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答: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管理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16、什么是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答: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公开招标或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17、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需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和《郑州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规定》;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18、什么是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答: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19、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可采取协议方式答:根据“深府200194号”文的规定;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仅限于以下范围:一工业用地特区内限高新技术项目用地;二市、区政府建设的社会微利商品房用地和全成本微利商品房用地;三市、区财政全额投资的机关、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设施用地等公益性、非营利性用地;四军事用地..20、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经市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协议方式答:根据“深府200194号”文的规定;下列用地也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必须按公告的市场价格出让;并将出让情况予以公示:一属特区急需或特别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二市政府以土地入股合作的项目用地..21、对原行政划拨土地、历史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上建成并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如何进入市场答:根据“深府200194号”文的规定;原行政划拨土地、历史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上建成并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个人的不能进入市场的房地产;应补交市场地价..在该规定实施之日即2001年7月6日起一年内补交的;按下列办法办理:一补交地价的标准:1.市、区国有企业按市场地价的20%补交地价..工业用途免予补交..2.市、区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按市场地价的25%补交地价..工业用途免予补交..二自办理手续之日起按相应房地产用途;重新开始计算土地使用年期..三原安居房进入市场补交地价的标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四上述房地产补交地价后;发换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进入市场..五上述规定不适用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未交清市场地价或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受让单位..六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未按上述标准补交地价的;一律按现行市场地价标准足额补交;但原福利、微利商品房除外..七对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执行..22、什么是土地的挂牌交易答:土地的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的;由在先报价者获得;三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人;或者只有一个申请人但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委托人可调整最低交易价;重新委托交易中心交易..报价以报价单为准..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由交易中心鉴证..申请人挂牌交易所公告的最低交易价由委托人决定;但该最低交易价不得低于应补交地价、应缴纳税费及应付交易服务费用之和..23、有哪些土地交易应在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公开进行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下列土地交易包括分割转让应在交易中心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方式公开进行:一经营性项目用地包括市政府收回闲置的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二以协议地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申请改变用地性质、功能;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方式重新出让;三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市场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四减免地价或交纳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五合作建房;但农村征地返还用地除外;六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若存在多个产权主体;按照城市规划由政府组织或经政府批准组织改造的;选择改造单位的;七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且产权属同一主体的;在符合现行规划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选择转让他人改造或与他人合作改造的;八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九人民法院、执法机关裁定、决定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十法律、法规允许的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其他机构包括中介机构不得进行上述交易..24、在哪些情形下;土地使用权终止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期届满;二土地灭失;三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合法承继人;四人民法院或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五用地单位迁移或者被依法注销的;六市政府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5、在哪些情形下的土地交易不予办理产权手续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产权手续:一违反本规定;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实行公开交易的;二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按本规定的规范要求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的;三投标人或竞买人互相串通压价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交易无效的其他情形..属于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由监察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有哪些土地批文或权属证明无效答:郑州市土地管理部门是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管部门;统一对全市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和对出让的土地进行统一管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无效..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 凡未取得或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的;土地权属证明无效..27、如何了解地价是否交清答:对已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地产证》的;说明地价已经交清;对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发展商出示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地价款交清证明;对分期付款的;可以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地价的分期付款额度..28、未交清地价的房地产是如何处理的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缴交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六十日后仍未付清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只支付定金或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土地使用者已将定金或者保证金抵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不予退还..土地管理部门扣除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总额20%的违约金;余额予以退还;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无偿收归政府所有..29、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可以无偿收回该宗土地及其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期届满的;二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合法承继人的;三人民法院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没收土地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0、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提前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年期届满前可以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一公共利益需要的;二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三用地单位迁移或被依法撤销的;四实施城市规划而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的..31、什么是违法建筑答: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32、哪些属于违法建筑答:根据《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的规定;违法建筑包括: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33、什么是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答:历史遗留违法私房;是指《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公布实施以前;即1999年3月5日以前违反法律、法规所建的下列私房:一原村民非法占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农村用地红线外其他土地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二原村民未经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农村用地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三原村民超出批准文件规定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所建的私房;四原村民违反一户一栋原则所建的私房;五非原村民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独或合作兴建的私房..34、哪些违法私房不予确认产权答:根据《郑州市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规定;下列违法私房不予确认产权:一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二占用农业保护区用地的;三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用地的;四非法占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农村用地红线外其他土地的..35、什么是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答: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是指《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公布实施以前;即1999年3月5日以前违反规划、土地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法占用土地兴建的工业、交通、能源等项目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36、哪些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不予确认产权答:根据《郑州市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规定;下列违法建筑不予确认产权:一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二占用农业保护区用地的;三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用地的;四非法占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农村用地红线外其他土地的..37、什么情况下;需缴纳土地使用费答:使用特区范围内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据《郑州市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但该办法规定免缴的除外..同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还约定: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并未按合同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甲方可不予办理与本地块有关的房地产权登记、建筑许可、销预售许可及其他相关手续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38、土地使用费缴纳人是如何确定的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费的缴纳人..但:一以土地投资入股与他方兴办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的;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为缴费人; 但经批准的合营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土地权属没有转移的;提供土地的一方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缴费人;三经营土地开发的;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 经营开发单位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四农村工商用地和宅基地;以工商企业、宅基地使用人为缴费人;五共有的土地;以《房地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缴费人..39、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如何答:土地使用费依据土地等级和类别;按《郑州市甲种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或《郑州市乙种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计征;如属临时用地的;按《郑州市临时短期地租标准》计征..40、有哪些情况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以及个人使用的非营利性用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用地;三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的非营利性用地;四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林场、铁路路基、公路路基、电力走廊用地;五农村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免缴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41、有哪些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一新开工的基建工程;自《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减半计征土地使用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 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优惠期;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二经郑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的技术先进项目;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五年;三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办的企业用地或项目用地;免缴土地使用费三年;三年后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两年;四企业用自筹资金填海增辟的土地;从《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免缴土地使用费五至十年;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经批准可以缓缴或减免土地使用费;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减收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42、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费缴纳手续答:土地权属变更的; 新的土地使用人应在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使用费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 应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使用费变更登记申请..43、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答: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前;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按照相应的城市规划;审定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划设计指标;提出城市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90日内;未能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44、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是否可以变更地块规划内容。
房地产基础及专业知识(全文)(2024)
2024/1/30
案例分析
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包 括项目背景、投资策略、 风险控制措施等。
经验总结
从案例中总结经验教训, 为今后的房地产投资提供 借鉴和参考。
22
06
房地产市场趋势与政策解读
Chapter
2024/1/30
23
当前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10
03
房地产开发流程与策略
Chapter
2024/1/30
11
前期策划与立项审批
市场调研与定位
进行项目周边的市场调研,分析 消费者需求、竞争对手情况,确 定项目定位和产品方向。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 ,评估项目的可行性,编制可行 性研究报告。
2024/1/30
01 02 03 04
供需关系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需总体平衡,但部分城市存在供应过剩或需求 不足的情况。
价格走势
近年来房价整体呈上涨趋势,但涨幅逐渐收窄,部分城市房价出 现下跌。
市场结构
房地产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多元化供应体系逐步形成,租赁市场 快速发展。
2024/1/30
24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智能化发展
随着科技的进步,房地产 市场将越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智能化,智 能家居、智慧社区等将成 为发展趋势。
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 ,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 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待估土地 价格的方法。
2024/1/30
收益还原法
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 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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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期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房地产二级市场转让税费
序号 税费名称 税 ( 费 )率 计算基数 收取对象 征收部门
1
2 3 4
或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开间:通常指房间宽度。
进深:通常指房间长度。
•熟地:指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立即可以建设 的土地(经过开发如“三通一平”, “七通一平”等) •生地:未经开发的土地
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
(项目开始条件)。
七通一平:道路、电力、通讯、供水、排水、
煤气、暖气及场地平整。
房地产总价格:指一宗房地产的整体价格。
房地产单位价格:指单位面积或单位建筑
面积的价格,它可以反映房 地产价格水平的高低。
楼面地价 :指平均到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
土地价格。
楼面地价 = 土地总价格/总建筑面积
= 土地单价/容积率
房地产价格特征:
A、房地产价格的权益性 B、房地产价格的两重性
C、房地产价格形成的长期性
办理按揭需提供以下资料(参考)
——个人身份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 ——首期款收据 ——房地产买卖合同 ——资产证明(月供款超过6000元或贷款
超过100万者) 近三个月的存单、房地产证、证券交易清单
月供款(等额方式)
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 贷款金额(万元)×还贷系数
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 用空间周围的维护和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 非共有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 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 (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 投影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 体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指各产权业主共同占有或 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应分摊公有建筑 面积与不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投资回报率
=
年总租金(纯收益)
总售价
感谢聆听 本章结束
集资房: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全包的
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 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方法。职 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 部门在用地、信贷、建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 予部分减免。
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发展商应具备的开发批文
销售营业税 5%
城市建设维 0.05% 护税 印花税 0.05%*2 每证另贴花5元
销售价
销售价 销售价 所得额
售方
售方 双方 买方 售方
财税部门
财税部门 财税部门 财税部门
企业所得税 15%
5
6 7
土地增值费 20%或40-100%
登记费 契税 0.1% 按各城市规定
土地增值额
登记价 成交价
售方
买方 买方
房地产培训课程
—— 销售人员培训 主讲:
第一章
房地产基础知识
基本概念
房地产: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
不可分离的部分以及附带的各种权益,房 地产又称不动产、物业。 (1)土地 (2)建筑物及地上定着物
房地产业:包括土地的开发,房屋的建设、维修、
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划拔,房 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 贷款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房地产市场的综合 性产业。
购房者将签署的法律文件
• • • • • 认购书——预售之前购房意向书 买卖合同——正式签署之房屋买卖合约 按揭贷款合同——申请银行按揭之文件 保险合同——为按揭配备之房屋保险文件 住户公约——入住后业主物业管理条文
申请银行按揭
• 按揭成数 • 通常在七成内; 最高为八成。 • 按揭年限 通常在20年内; 最高为30年。 首期款 通常为总楼款之三成; 最少为两成。 所谓一成或半成: 1、发展商提供免息贷款; 2、首期三成之分期支付;
为整幢建筑物的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与整幢 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值。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之 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
• 商品房整幢出售,其销售面积为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 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幢商品房的建筑 面积中扣除) •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购房 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为套内 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安居房:是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
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经济适用房的一 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 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对人 均住房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 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房改房:按照国家房改有关售房政策以标准价、
优惠价、成本价向符合分房条件和已取得住房 使用权的住户出售的公有直管和自管住宅。
房地产的特性:
A、房地产的自然特性 1、不可移动性 3、寿命长久性
B、房地产的经济特性 1、用途多样性 3、价值高大性 5、难以变现性
2、独一无二性 4、数量有限性
2、相互影响性 4、易受限制性 6、保值增值性
房地产市场分类:
一级市场——政府出让土地予开发商的市场; (也称土地市场) 二级市场——开发商出售商品房予消费者的市场 (也称“一手楼”市场);
整幢房屋建筑面积
整幢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 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 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 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物。
绿化率: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总面积
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净高:等于层高减去楼板厚度。
层高:指下层楼板顶面或底面到上层楼板顶面
• • • • • •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房地产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五证
• • • • •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国土部门
国土部门 财税部门
注:1.房地产转移登记按登记额0.1%收取,超过1千万元,超过部分按0.05%计; 2.房地产抵押登记按登记价0.01%取费,每项最少不少于100元; 3.房地产变更登记每项取费20元.
房地产价格:是土地价格和建筑物及其附
属 物价格的统一,是土地价 值和房屋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
D、房地产价格的个别性
房地产价格构成
1、土地出让金或征地费 2、拆迁安置补偿费 3、城市土地开发费
土 地 价 格
4、土地开发利润
1、房屋建筑成本 2、流通费用 3、税金
格房 屋 价
房 地 产 价 格
4、利润
用地面积:用地方案图中划定的面积。
建筑面积:建筑物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
积。
容积率:指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
房地产证:是证明房产权属的合法证明。在
二手楼宇办理抵押登记或转让时,须提供房地 产证。房地产证由规划国土部门统一办理。现 时房地产证有红本和绿本之分,红本为商品房, 绿本为福利房、微利房或集资房。
商品房:指在以市场地价获得的土地上建
造的可自由转让或出租的建筑物,其权益包 含建筑物的所有权和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二者合一,不可分割。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 依赖于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用途和年限决定了房屋所有权的性质、类别、 年限。
总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建筑密度:也叫建筑覆盖率,指项目用地范围
内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 设用地面积之比。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 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 和。 套内使用面积:指房屋户内全部实际可供 使用的空间,按房屋的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 阳台建筑面积: பைடு நூலகம்阳台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指套内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