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放实物福利”的财税处理
福利费财税处理全攻略
一、节前发放实物福利如何正确财税处理岁末年初,是企业盘点收益,兑现奖金和各项承诺之时。
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多数企业对年终福利进行了“筹划”,仿佛一夜之间进入了“配货”时代,将现金换成了实物,甚至用“以货换货”方式来解决员工的福利问题。
针对上述现象,有关专家分析认为,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对我国的金融、地产及加工制造等实体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而这种影响的实质是人们消费心理的萎缩,不敢大把地花钱,保守消费。
在这一背景之下,企业的产品销售量必然会下降,现金流出现短缺,进而导致财务危机。
因此,为了应对这一局面,不少企业开源节流,压缩一切可以压缩的日常开支。
员工福利作为企业运营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就成了“筹划”对象。
实物福利应计入收入。
继《个人所得税法》在2008年初调高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后,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作了相应修改,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将第十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这一修改,可以说给个人所得规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将个人所得的形式从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扩大到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并明确对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个人取得公司年底发放的色拉油、手机等实物福利,也应作为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个人取得的实物福利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专家表示,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对于公司以雇员名义购买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品,所购房屋产权证和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后,该住房、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的,考虑上述实物价值较高,且所有权随工作年限逐步取得,可按企业规定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企业发放实物福利年终奖如何缴税
企业发放实物福利年终奖如何缴税在年终,许多公司会为员工发放实物福利年终奖,以表彰和激励他们一年来的辛勤工作。
然而,员工在收到这些实物福利年终奖时,常常会疑惑是否需要缴纳税款,以及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本文将深入探讨企业发放实物福利年终奖如何缴税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实物福利年终奖的性质。
实物福利年终奖是指公司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的一种奖励或补贴,常见的有节日礼品、消费卡、家电用品等。
根据税法规定,实物福利年终奖被视为劳动者的工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如何计算实物福利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的个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进行的。
一般来说,个税的计算公式是税前收入减去起征点后,按照相应的税率适用于不同的收入层级。
不同地区的起征点和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员工在计算个税时参考当地税务局的相关政策,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的意见。
另外,实物福利年终奖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评估它的价值以确定纳税基数。
由于实物福利年终奖具有实物形式,而非货币形式,因此,需要将其转换为货币价值进行计算。
一种常见的方法是公司根据市场价格或者购买成本来评估实物福利年终奖的价值。
然而,这也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员工在评估纳税基数时,最好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的建议,确保符合相关税法的要求。
此外,在企业发放实物福利年终奖时,还需注意一些相关的税务规定。
首先,企业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报备相关的税务信息,并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企业应与员工签订相关的赠与协议或奖励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此外,企业还需要记录和保存相关的财务凭证和报表,以备税务部门的审查和核对。
在实践中,一些企业也会选择为员工提供其他形式的年终奖励,例如现金奖金或股票期权。
对于现金奖金,个税的计算方法与工资薪金所得相同,员工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而对于股票期权,个税的处理方式相对复杂,需要参考相关的股权激励和个税法规定,建议员工在行使股票期权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的建议,以便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用实物发放福利的税务处理、会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大全[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用实物发放福利的税务处理、会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大全[会计实
务优质文档]
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主要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和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福利也是属于“职工薪酬”;但是,在税务上由于涉及实物等,非货币性福利会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一、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
在会计核算上,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核算;但是,实务中也有还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
由于非货币性福利的形式多样,下面将几种常见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分别进行说明。
(一)以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发放给员工
决定发放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产品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税会实务】给员工发放食品等福利如何做账
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税会实务】给员工发放食品等福利如何做账
【问】公司在中秋端午等时候发放月饼粽子和食品等福利,应该如何做会计处理呢比如公司中秋节外购发放的每人一份的月饼及食品一共10000元,会计上怎样处理呢?假如公司本身就是月饼制造厂,那这又怎么处理呢?
【解答】
1、公司在中秋端午等时候发放月饼粽子和食品等福利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发放月饼粽子和食品等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
(月饼粽子和食品不用入库,价税合计)
2、公司本身就是月饼制造厂,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文教你给员工发礼品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一文教你给员工发礼品如何进行财税处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企业给员工发放礼品的情形,作为财务人员,如何进行相关的财税处理,你都清楚吗?今天带你一一了解哦。
企业给员工发礼品一般有3种情况。
将自产商品发放给员工,外购商品发放给员工,商品作为节日礼物发放给员工。
一、自产的商品发放给员工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商品发放给员工时,应视同销售。
按产品的销售价格并入职工薪酬计算个税,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账务处理】按受益对象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确认收入:借:应付职工薪酬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二、外购商品发放给员工企业外购商品发放给员工时,应以收到的发票上的金额并入职工工资,计算应缴纳的个税。
【账务处理】按受益对象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商品购进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发放给职工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提示】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其进项税额需转出。
三、商品作为节日礼物发放给员工。
如果商品是给一群人发放,并且无法在每个员工之间分摊。
如用于企业节日晚会。
此时无论是外购商品还是自产商品,都属于集体福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补充】个人所得为实物的,按照取得凭证上注明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其他形式的,参照市场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员工收到企业商品,以收到的凭证所注明的价格并入职工工资,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如果企业未尽到代扣代缴的义务,属于偷税、逃税行为,按照税法规定,企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赠送礼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单位赠送礼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企业单位向新老客户赠送礼品,或通过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方式,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活动。
那么,这些无偿赠送给相关人员和顾客的礼品,企业该如何进行会计与税收处理?赠送礼品企业在会计与税收上有哪些异同?笔者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就企业赠送礼品会计与税收处理异同点作一些分析,以帮助企业单位规避税收风险。
赠送礼品的会计处理赠送礼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属于非现金资产,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制、外购、受赠等情况,礼品获利者既有单位也有个人,取得手段既有有偿取得也有无偿取得,取得方式主要包括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
对某一企业而言,有可能对外赠送礼品,也有可能接受外单位赠品。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明确: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对外赠送礼品虽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等资产流出事项,但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企业不会因为赠送礼品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
因此,在会计核算上一般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予以转账。
相应的,赠送礼品资产也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项支出一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或者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
赠送礼品的税收处理企业对外赠送礼品,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不同的税种税收处理原则不尽相同。
增值税。
增值税法规定,对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按照上述企业对外赠送礼品的方式,其中,以折扣折让方式销售货物是企业促销业务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其处理原则是:折扣销售(会计上称之为商业折扣),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端午节发了粽子,财税应该这样处理!
端午节发了粽子,财税应该这样处理!端午节,是我们的传统佳节,国家给我们安排了小长假,单位一般也会给我们发放粽子等过节礼物。
过完节,会计人员就应该进行财税处理了,先对照看看吧!一、会计处理如果企业端午节给员工发放粽子,属于非货币福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案例:甲食品公司在2017年5月27日因过端午节,给300名员工发放了自产的礼盒装粽子,每人1盒。
该礼盒装粽子对外售价117元/盒(含税价,税率17%)。
员工构成:生产人员200人,管理、销售、后勤人员100人。
会计分录:1、计提职工福利费借:制造费用——职工福利费23400 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117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35100 2、实际发放粽子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 二、增值税的处理(一)自制的处理1、视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
2、视同销售价格的确定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如下规定确定销售额: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公司实物福利的会计处理
公司实物福利的会计处理
员工福利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或退休金等形式。
这些奖励作为企业成员福利的一部分,奖给职工个人或者员工小组。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GS 实物福利的会计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
如果GS 购买实物发放给员工,可以计入工资科目吗?还是必须计入福利费?如果计入工资科目,那么GS 付款所取得的发票如何入账处理(会计分录)?如果计入福利费,是否能够税前抵扣?
【解答】
1、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 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第二条最后一款同时明确,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记者问》
问: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允许企业向职工发放各类购物卡、消费券,但事实上屡禁不止。
《通知》对现实中企业发放的这类购物卡、消费券是如何考虑的?
答:企业职工福利费在定义中就明确了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对于职工福利费各类项目,《通知》采取列举法进行规范,事实上是难以列举齐全的。
因此,根据《通知》规定,对于符合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企业都应当纳入职工福利费规范管理。
问:按照《通知》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
福利费会计财税处理全攻略
福利费会计财税处理全攻略福利费是企业为员工福利支出的一项费用,也是企业在会计财税处理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一项内容。
正确处理福利费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提高员工福利待遇,还能进一步优化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优惠。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福利费的会计财税处理全攻略。
一、福利费的会计核算1. 福利费的计提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员工的福利费用,计提标准应当根据公司所在地区相关政策和员工实际工资水平而定。
福利费的计提应当在当期确认为一项费用,并且按月归集到当前的利润或损失中。
2. 福利费的结转福利费的结转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包括将当期计提的福利费按照部门、岗位或个人进行结转,其具体实现方式可以是通过财务记账、录入财务软件等方式进行。
3. 福利费的支出福利费的支出应当结合实际员工的用途进行支出,并确保福利费用的支出符合公司相关政策和职工福利待遇标准。
福利费的支出应当及时反映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以便于管理者和相关方面对企业的福利支出进行监督和评估。
二、福利费的财务管理1. 管理流程的制定企业应当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福利费用管理流程,包括福利费用管理制度、福利费的流程管理、福利费的审批流程等方面,确保福利支出的合理性、规范性。
2. 福利费用的控制企业应当对福利费用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福利支出的合理性和计划性,包括对各项福利费用的计划制定、预算编制、费用核算、使用监控等方面。
3. 福利费用的优化企业应该对福利费的支出进行优化,包括通过员工调研、市场调查、比较分析等方式不断完善和提高企业的福利待遇,同时也可以通过优化福利发放模式、福利提供渠道等方式实现支出的优化。
三、福利费的税务处理1. 福利费的扣税企业对福利费用的税务处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福利费用进行必要的税务扣除。
其中,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可据此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2. 福利费的报税企业应当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对福利费用进行报税,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的税款。
赠送礼品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赠送礼品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赠送礼品在财税处理上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财产性所得。
赠送礼品涉及到财产性所得的情况,所以赠送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税办法可参照相关税法规定,根据赠送的礼品的价值、性质等确定应纳税额。
3.企业所得税:如果赠送人是企业,则需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赠送礼品被视为无偿赠与的行为,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将赠送礼品的成本计入费用,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税基。
4.纳税申报:赠送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个人需要在每年的纳税申报中将赠送礼品作为个人所得的一部分进行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企业需要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将赠送礼品的成本纳入费用,并计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赠送礼品的财税处理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赠送的礼品可能属于特殊税收政策的范畴,比如文物、艺术品等,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赠送礼品的金额、对赠送方的关系等也会对财税处理产生影响,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分析和处理。
取得单位发放实物须缴纳个税
取得单位发放实物须缴纳个税在工作中,不少员工会经常接触到单位发放的实物,例如奖励、礼品、补贴等等。
然而,很多员工对于这些实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还存在一些疑问。
本文将就这一话题进行分析和解读。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通过从事生产经营、个体劳动、职务等各种形式获取的收入,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各种形式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都应当纳税。
对于单位发放的实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政策规定,只有当其价值超过500元时,才需要计入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发放的实物价值在500元以下,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此外,单位发放的实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也存在一些例外。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情况下单位发放的实物是免税的:首先,单位发放的实物是用于个人劳动工具、工作用品的,例如工作服、劳保用品等。
这类实物是为了方便员工的工作需要而提供的,因此不算作个人所得,不需要纳税。
其次,单位发放的实物是用于符合职业工作需要的教材和图书。
例如医生、律师、教师等专业人士需要用到的教材和图书,如果单位发放给员工,也是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再次,单位发放的实物是流转使用的固定资产。
这些资产是用于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生产,不属于个人收入范畴。
因此,单位发放这类实物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免税情况不适用,单位发放的实物的价值超过500元,个人就需要将其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要确定实物的价值,通常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或者单位发放时的价格。
对于依法纳税的个人来说,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法定义务,是对自己参与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种回报。
同时,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制度也为个人减轻了一定的负担和复杂的申报程序。
个人对于单位发放的实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问题要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
发放实物福利会计分录
发放实物福利会计分录发放实物福利是企业为了激励员工或回馈社会而采取的一种常见措施。
在发放实物福利时,会计部门需要做相应的记账工作,以保证福利的发放能够符合财务规范和管理要求。
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
实物福利是指企业以实物的形式发放给员工或其他受益方的福利,例如公司的产品、礼品、纪念品等。
这些福利既可以是企业自身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从外部采购的。
当企业决定发放实物福利时,会计部门首先需要确认福利的种类和数量。
这个过程通常由人力资源部门和采购部门协同完成,他们会提供相关的信息给会计部门。
比如,公司决定给每位员工发放一台新款手机作为年终奖励,那么会计部门就需要知道员工人数以及所需手机的型号和价格。
根据福利的种类和数量,会计部门需要在财务系统中进行相应的记账工作。
以发放手机作为例子,记账的分录可以如下:借:福利费用贷:库存贷:应付账款在这个分录中,福利费用被借方记账,表示公司发放福利所产生的费用。
库存被贷方记账,表示福利以库存的形式存在。
应付账款也被贷方记账,表示公司需要向供应商支付相应的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会计部门需要根据实物福利的发放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比如,如果有员工离职或离职前没有领取到实物福利,会计部门需要将库存中相应的福利减少,并相应调整应付账款的金额。
除了记录实物福利的成本,会计部门还需要关注实物福利的税务处理。
根据相关法规,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实物福利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会计部门需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
为了保证实物福利的发放公平、公正,会计部门还需要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合作,进行相应的审计工作。
审计部门会对实物福利的发放程序、流程进行审计,确保福利的发放符合公司的政策和规定。
总结一下,发放实物福利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在发放实物福利时,会计部门需要做好相应的记账工作,保证福利的发放符合财务规范和管理要求。
此外,会计部门还需要与税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进行合作,确保福利的发放合规、公正。
以物资发放福利的财税处理
以物资发放福利的财税处理一、有关财务处理的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准则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也就是说,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主要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为了反映非货币性福利的支付与分配情况,应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非货币性福利”明细科目。
二、应用案例---自产的物资发福利ABC公司是一家生产食口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本年中秋节,其用自产的月饼进行福利发放。
根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职工薪酬》规定,ABC 公司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这种情况应把月饼等同于销售货物,确认收入,交纳增值税。
实际发放月饼时,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一非货币性福利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一非货币性福利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三、应用案例一外购月饼发福利CDE公司是外购月饼给员工发福利,这种情况下,会计分录应该这样做:1.购进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决定以购进月饼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一非货币性福利3.实际发放给职工:借:应付职工薪酬一非货币性福利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四、特别提醒:1.企业应自产将发放月饼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并入员工的工资总额并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代扣代缴个税;在企业所得税时,由于财务已作销售处理,无需在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以实物发放给职工应当如何财税处理
以实物发放给职工应当如何财税处理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主要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和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福利也是属于“职工薪酬”范畴。
企业以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发生了资产的转移,因此会涉及到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问题,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以及会计处理分析如下:一、实物发放的增值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包括:(一)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二)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根据以上规定,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处理,相应进项税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计税价格的确定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视同销售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一般确定为10%。
但对外购货物发放给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领用时已经抵扣进项税的,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二、实物发放的消费税处理。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企业年会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年会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年会发放的现金或实物给员工是一种常见的奖励和激励方式,但是这种奖励也需要遵守税务法规进行正确的处理。
本文将针对企业年会发放现金或实物的税务处理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企业确保合规运作。
首先,企业年会发放的现金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在税务处理方面,企业年会发放的现金需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进行合规操作。
一般来说,企业应将其纳入员工个人所得税的课税范围,并为员工缴纳相应的个税。
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 确定应税所得:企业应根据年会发放的现金数额,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计算员工的应税所得额。
2. 扣除个税起征点:根据国家规定的个税法,对员工的应税所得额先进行个税起征点的扣除。
3. 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税税率表,按照相应的税率对员工的应税所得额进行个人所得税计算。
4. 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应将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从员工的年会现金奖励中扣除,并按照规定时间上交给税务机关。
此外,企业年会发放的实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企业年会发放的实物奖励也需要遵守税务法规进行正确的处理。
鉴于不同实物奖励可能涉及到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下面将分别介绍不同类型实物奖励的税务处理方法。
1. 商品类奖品:企业年会通常会发放一些商品类的实物奖品,如电子产品、礼品卡等。
对于这类奖品,企业应确认其市场价值,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员工的应税所得额。
员工需要根据该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2. 非现金类奖励:企业年会有时会发放非现金类奖励,如旅游度假、健身会籍等。
这类奖励的税务处理相对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a. 旅游度假:企业应将旅游度假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额外费用视为员工的应税收入,并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b. 健身会籍:企业应将健身会籍的价值视为员工的应税收入,并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发放实物奖励的同时,企业还需落实发票的开具和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企业应对实物奖励购买发票进行开具,并将相关购买记录保存。
中秋节公司给员工发放月饼,如何做账?注意3个涉税点!
中秋节公司给员工发放月饼,如何做账?注意3个涉税点!中秋节快到了,我公司订制了100箱月饼,发放职工,取得厂家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0000元,增值税4800元,如何做账?01会计分录怎么做?1.发放福利的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00元贷:银行存款 34800元2.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4800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元02这些涉税点要小心!1.作为福利费的月饼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
”若公司是将自产的月饼用于职工福利,则作为视同销售处理,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若公司是将外购的月饼用于员工福利,则这部分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2.发放职工的月饼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并入当期工资代扣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所以企业发放月饼属于职工获得非货币性福利,应按照公允价值并入发放当月的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上税前扣除是有标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购入月饼的费用是记做企业员工的福利费,如果明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福利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则超过部分的金额还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作者:郝守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送离退休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 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属于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规定,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提醒的是,月饼无论送给谁,都应由赠送单位代扣代缴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
1、视同销售 具体政策规定 Nhomakorabea 三、增值税涉税分析
1、视同销售具体分析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2、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就是你们单位职工自己可以享受的而社会人士不能参与的
)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月饼算是受雇取得的实物,依据以上规定,企业发放月饼给本企业职工,应按职工获得非货币性福利(月饼)的金额并入发放当月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送客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存在争议的问题:送客户用于个人消费,自产的“月饼”所产生的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说能抵扣,因为视同销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说不能抵扣,企业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一、个人所得税涉税分析
1、送单位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解释了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第十条也提到:“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 益。”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送客户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送退休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外购
(1)送单位职工
2、不能进项抵扣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文来自www#kjszjd#com把#换成.即可)
账务处理
1、自制的月饼
(1)送单位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应付往来款
(2)送客户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应付往来款
(3)送退休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应付往来款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1)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