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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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BSC手册

公司BSC手册
上级评价
英文资料翻译的准确率
(准确提供的英文资源的数量/按照章程规定应该提供的英文资料的数量)*100%
英文资料翻译检查记录
信息的准确性
内部及对外部发布的信息的准确性
上级评价
内部信息收集的及时性
及时收集公司内部的与董办工作相关的信息
发布的文件
内部客户满意度(部门秘书)
部门内部及相关部门的满意度
满意度调查
(实际数/预算数)*100%
财务部
专项费用预算达成率
(实际专项费用/预算专项费用)*100%
财务部
销售目标达成率
(实际销售额/计划销售额)*100%
销售报表
理赔率
(理赔数量/销售数量)*100%
理赔报表
产品/服务销售收入达成率
(实际销售收入/计划销售收入)*100%
销售月报表
全部账户净投资收益率/同期 Benchmark
批露的文件记载
股东及董事满意度
股东及董事对董办工作的满意度
满意度调查
与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
上级评价
充分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
对与董事会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掌握,及时应对
上级评价
与股东、董事沟通的及时性、准确性
及时、准确地与股东、董事沟通的程度
上级评价
会议组织、安排的有效性
及时、有效安排会议的程度
财务部
车辆费用预算达成率
(实际数/预算数)*100%
财务部
党办管理费用预算达成率
(实际数/预算数)*100%
财务部
党办、工会费用预算达成率
(实际数/预算数)*100%
财务部
日常办公费用预算达成率
(实际数/预算数)*100%

企业债审计报告

企业债审计报告

目前,关于发债审计的实践没有成型,本人希望此贴能得到更多的同仁,尤其是做过此类业务的视野大虾们及尊敬的斑竹们,能无私奉献自己的经验和力量,帮助梳理一下发债审计的现状和我们cpa需要注意的风险等等方面。

从国家政策导向来看,未来发债审计业务将是我们cpa较大的一个业务板块,故有必要深入讨论和梳理。

提出如下问题供讨论和梳理,这些问题是抛砖引玉,大家可以各抒己见:1、发债审计分为发行企业债审计和发行公司债审计吗?2、目前发行公司债和企业债第一步审批都要到发改委吗?因为从法规角度说,企业债归发改委审批(但必要时会签央行和证监会等),公司债归证监会审核(证监会审核前是否要报发改委呢?) 3、发债审计报告版本是否参照ipo三年一期的格式披露还是其他的格式?4、发债审计的重点是什么?5、发债审计和一般年度审计的区别在哪里?6、发债审计的难点在哪里?7、发债审计的风险在哪里?8、发债审计人员的应补充哪些层面的专业知识?9、民营有限责任公司能发行公司债吗?......对以上问题,本人愚见如下,供拍砖:1、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债券分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

由于经济体制演变的原因,企业债是我国的特点,在发达成熟的资本市场上,一般来说企业债就是公司债。

但我们国家严格区分了企业债和公司债,具体分类参见附件1。

所以我认为发债审计可以分为发行企业债审计和发行公司债审计。

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可以基本相同。

2、从目前来看,企业债和公司债都要经过发改委。

这是发行核准阶段。

上市阶段一般要经过交易所或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机构的核准。

3、无论是企业债还是公司债发行,都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审计,目前发改委或证监会等部门没有专门针对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的披露要求。

从监管角度看,本人认为应参照ipo三年一期的格式披露近三年财务报表信息。

4、发债审计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1)发行人的净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等;(2)近三年盈利数据(尤其是可供分配利润等数据)的详细核查;(3)发行人的负债规模核查,有无隐匿债务;资产规模近三年有无虚增等;(4)内控有效性调查。

政策法规汇编(第二版)

政策法规汇编(第二版)

第一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政策法规(一)国务院发布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二)部委联合行文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6、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初步结果核查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24号)(三)发改委发布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 004〕1134号)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1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1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388号)1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1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发债过程中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2804号)1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3451号)1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障房项目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742号)1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957号)1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企业债券发行申请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1177号)1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3〕1410号)1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1890号)2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2050号)2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4〕1047号)(四)银监会发布22、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银监发〔2007〕75号)2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信政合作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 09〕155号)24、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0〕98号)25、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26、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110号)2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 10〕244号)2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09号)29、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30、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关于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非银发〔2011〕2号)31、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关于做好信托公司净资本监管、银信合作业务转表及信托产品营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非银发〔2011〕14号)32、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查工作的通知》(非银发〔2011〕15号)33、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非银发〔2011〕16号)34、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34号)3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据报送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190号)3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有关问题的说明通知》(银监办发〔2011〕191 号)37、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2〕12号)38、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 13〕8号)39、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10号)4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全口径统计的通知》(银监办发〔2 013〕175号)4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 014〕39号)4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4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 40号)4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新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50号)(五)财政部发布45、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09〕3 88号)46、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0〕22号)47、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 014〕351号)48、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初步清理甄别结果自查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5〕2号)(六)其他部门发布4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4〕149号)(七)未明确文号或出处的50、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5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关于规范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审核标准的工作指引(初稿)》52、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工作的通知》5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通知》5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关于试行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的函》55、《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的有关要求》56、《关于99号文的执行细则》57、《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58、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5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几点意见》60、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收益债券业务指引》61、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第二部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法规(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二)国务院发布3、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 010〕120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2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10、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1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12、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13、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 0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三)部委联合行文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16、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1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1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19、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8号)20、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21、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091号)22、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23、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2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445号)25、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四)发改委发布26、国家发展改革委《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2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基础〔2014〕981号)2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 724号)(五)财政部发布29、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74号)30、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 6号)31、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 12号)32、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33、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财金〔2014〕156号)34、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 014〕214号》35、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36、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37、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财办库〔2015〕27号)38、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号)39、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64号)(六)住建部发布40、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4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12〕89号)(七)未明确文号或出处42、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目录第一部分企业债券审核工作要求第二部分企业债券审核对照表第三部分企业债券审核指标第四部分企业债券发债申请概要情况单和企业债券发债申请联系人表模版第五部分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格式与内容指引第六部分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法律意见书编报规则第七部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文模版第八部分信用承诺书模版第一部分企业债券审核工作要求企业债券审核工作要求(试行)一、审核总体框架1-1材料完备性审核:对照申报材料目录,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注意不同类型债券申报材料存在差异。

1-2材料内容完整性审核:审查材料要素的完整性,如文件的核心内容、相关机构的公章日期、必要且在有效期内的授权书文件、需有律师鉴证的重要材料复印件等。

1-3材料合规性审核:审核工作的重点,实质性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法律、企业债券相关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1-4材料一致性审核:申报材料及支持性文件互相印证审核,尤其是需要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法律意见书、评级报告、审计报告等,是否出现自相矛盾或不一致的内容。

1-5材料连续性审核:审查是否存在因为修改发行方案、担保方式、改变资金使用安排、跨期变更名称等原因未及时修改主要申报材料而导致申报内容衔接不完整的情况。

1-6材料严谨性审核:审查是否存在大量错漏,申报材料做到文字格式和顺序保持一致、编码符合写作规范、数字单位不乱用、图表列示清晰、引用数据客观公正等。

二、办文相关材料及大致顺序2-1偿债保障措施相关文件1发行人所在地政府关于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说明(平台债)、2政府支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且发行人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红头文件(中小企业集合债)、3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报告(产业债及中小企业集合债)、4主承销商关于本期债券偿债能力的专项意见、5第三方担保函、6抵质押资产协议及与之相关的授权文件和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7BT回购协议、8政府关于回购资金安排的说明文件、9政府关于明确偿债配套土地情况和安排的通知或批复(附地块红线图)、10银行流动性支持协议、11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12关于信用信息报告中存在的不良贷款、欠息记录的银行和企业说明文件、13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关于发行人资产、收入结构及偿债来源的专项意见。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1. 引言企业债券是企业为了融资目的而发行的债务工具。

作为金融机构的审核人员,我们的职责是审核企业债券发行的合规性和风险。

本手册旨在为审核人员提供一份详尽的工作手册,以帮助他们进行企业债券审核工作。

2. 企业债券的基本概念企业债券是企业向投资者发行的一种债务工具,投资者购买债券即相当于向企业借钱,企业则承诺按照一定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和本金。

企业债券通常分为信用债和可转换债券。

信用债是指企业按照一定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债券,而可转换债券是指投资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比例将债券转换为企业的股票。

3. 企业债券审核程序企业债券的审核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3.1. 收集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在审核之前,审核人员需要收集企业债券发行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招股说明书、发行计划、法律意见书等。

3.2. 进行尽职调查审核人员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行业竞争情况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这包括查阅财务报表、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并与企业的管理层进行面谈。

3.3. 分析风险和收益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需要对企业债券发行的风险和收益进行评估。

这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情况以及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4. 准备审核报告在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需要准备一份审核报告,对企业债券发行的合规性和风险进行评价和陈述。

该报告需要包括详细的审核过程、分析结果和建议。

4. 风险控制措施在企业债券审核过程中,为了降低风险,审核人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仔细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进行充分评估;•对企业所处的行业竞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注意风险分散,避免过度依赖某一家企业;•确保合规性,将审核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 结论企业债券审核是一项复杂而关键的工作。

本手册提供了一份详尽的审核工作手册,希望能为审核人员提供一些指导和参考。

财务工作手册

财务工作手册

财务工作手册财务工作手册是一本为财务人员提供的综合性指南,旨在帮助财务人员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文档包括财务人员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财务工作的基本流程和方法、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等内容,是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的必备参考。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1篇《财务工作手册》,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工作手册》篇1一、财务人员必备的知识和技能1. 会计基础知识:财务人员需要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包括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会计方程式等。

2. 财务分析:财务人员需要掌握财务分析的方法和技巧,包括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比率分析等。

3. 财务软件操作:财务人员需要掌握财务软件的操作方法,包括记账、编制报表、查询等。

4. 税收法规:财务人员需要了解税收法规,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二、财务工作的基本流程和方法1. 财务预算:财务人员需要制定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

2. 财务报表:财务人员需要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 财务决算:财务人员需要进行财务决算,包括年度财务决算、季度财务决算等。

4. 财务审计:财务人员需要进行财务审计,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1. 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人员需要掌握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表的分析:财务人员需要掌握财务报表的分析方法,包括财务比率分析、现金流量分析等。

3. 财务报表的披露:财务人员需要了解财务报表的披露要求,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等。

四、其他财务工作1. 融资决策:财务人员需要进行融资决策,包括借款、发行债券等。

2. 投资决策:财务人员需要进行投资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等。

3. 风险管理:财务人员需要进行风险管理,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4. 财务培训:财务人员需要进行财务培训,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等。

以上是财务工作手册的主要内容,旨在为财务人员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帮助。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1. 引言企业债券审核是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的重要环节。

本手册旨在提供一个较为全面且系统的企业债券审核流程,以帮助审核人员更加高效地进行审核工作。

2. 审核前准备在进行企业债券审核前,需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获取企业债券的相关资料,如债券募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完成对企业的背景调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确定审核的目标和范围,例如审核企业的信用风险、偿债能力等。

3. 企业债券审核流程企业债券审核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是企业债券审核的核心环节。

在财务分析中,需要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详细的分析,包括以下方面:•利润分析: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的变化趋势;•资产负债分析:分析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包括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偿债能力等指标的变化情况;•现金流量分析:分析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评估企业的支付能力。

3.2. 市场分析市场分析主要是对企业所在行业和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包括以下内容:•行业概况:了解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竞争格局、潜在风险等;•市场需求:评估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判断市场潜力;•竞争对手分析:分析行业内竞争对手的实力、市场份额等。

3.3. 信用评级在审核企业债券时,需要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是评估企业信用风险的重要工具,通常采用国际公认的信用评级体系。

评级结果将直接影响企业债券的定价和投资者的认可度。

3.4. 风险评估最后,根据财务分析、市场分析和信用评级的结果,对企业债券进行综合风险评估。

评估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债券的投资回报率、流动性、信用风险等因素,确保审核结果具有可靠性。

4. 审核报告审核完成后,需要撰写审核报告,向相关部门或个人汇报审核结果。

审核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概况:介绍被审核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背景;•财务分析: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包括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状况、现金流量等方面;•市场分析:对所处行业和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企业未来的市场前景;•信用评级:根据信用评级结果,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评估;•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对企业债券的风险进行评估;•结论和建议:根据审核结果,提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求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求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求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

以下是店铺收集整理的关于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和要求,希望对你有帮助。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和要求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等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关于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但在实践中,企业单独发债的净资产需大于12亿元,不足12亿元的主要以集合债的方式实现融资。

2、关于盈利能力。

拟发债企业需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连续三年盈利,最近三年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3、关于发行规模(1)拟发债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债总额,主体评级AA级以下企业还应含短期融资券),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2)拟发债企业自身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4、关于募资用途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余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棚户区改造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60%执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募投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

中国债券发行全解

中国债券发行全解

中国债券发行全解1.债券市场产品简介2016年的债券发行市场无论从市场的票面利率还是发行规模来看,尤其是公司债的发行规模,都刷新了纪录。

下面我将分监管条线简要介绍一下主要接触到的债券产品。

首先,中国债券市场的监管,主要分为三个部门:国家发改委、证监会/交易所、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改委对应的产品主要是企业债,交易所/证监会对应的产品主要是公司债,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主要负责中票和定向融资工具(即PPN)的监管。

从监管要求来看,企业债的发行要求最为严格,其次是公募的公司债,接下来是中票,最后是非公开的公司债和PPN。

1.1企业债企业债,即大家熟知的城投债,以地方政府独资或者控股的城投公司为发行主体,城投公司的资产主要为土地、道路、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等,收入主要来源于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以及各种专项收费权等。

企业债的监管政策主要依据发改委出台的《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其中需要关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首先,企业债一般要求连续三年盈利,且净资产要达到3,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或6,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以上。

其次,收入方面有几个特殊要求:(1)来源于政府补贴的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能超过3:7(铁路投资公司、地铁及高速公路公司除外);(2)政府性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重要低于40%,(3)政府性应收加在建占净资产的比例要低于60%。

最后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要求:企业债必须有明确的资金用途,一般情况下,发行企业债会选择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投资项目,例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1.2公司债接下来说一下最近比较热的公司债,按照发行对象范围不同,公司债大致分公开募集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类型。

公司债的发行有两个硬性条件:首先,是发债企业须不在银监会的融资平台名单内或必须标注为退出类;其次,企业来源于政府的收入不能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50%,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企业都可以考虑选择发行公司债券融资。

1.3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接下来介绍一下大家熟知的中票、PPN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如果发行人基本符合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发行条件,那么就可以考虑选择上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区别主要在于审核机关和主承销商。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手册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手册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目录流动资产评估长久投资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机器设备评估递延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负债评估一、流动资产评估1、货币资金(1)评估过程◆用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旳货币资金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旳情况下, 还需与货币资金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 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假如帐实不符, 应查明原因并作出统计或作合适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旳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旳原始凭证, 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旳调整, 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阐明(署名、盖章)。

◆索取全部银行帐户基准日时旳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 对全部旳银行帐户进行函证。

◆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与银行存款明细帐进行核对。

◆对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中旳未达帐项逐项了解其原因, 对三个月以上旳未达帐项要求企业出具文字阐明(署名、盖章)。

(2)向企业索取旳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旳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旳资料◆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对银行余额调整表中三个月以上旳未达帐项出具文字阐明(署名、盖章)◆有关银行旳函证地址、等资料若有充抵库存现金旳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旳原始凭证, 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旳调整, 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阐明(署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旳工作底稿◆现金盘点表◆银行询证函填制函证情况表, 并写出函证情况阐明, 主要写出函证成果不符旳原因及处理情况2、短期投资(1)评估过程◆用短期投资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旳短期投资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旳情况下, 还需与短期投资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投资种类、变现能力及其他需要了解旳特殊事项。

对无法变现旳有价证券, 要求企业出具文字阐明(签字、盖章)。

◆对上市旳有价证券, 应根据其在评估基准日旳收盘价、持有量计算有价证券在评估基准日时旳价值。

◆对非上市旳债券, 应根据票面利率或约定利息率、面值计算债券在评估基准日时旳本息和。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1. 引言企业债券是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作为投资者,了解企业债券的审核工作流程和相关要点对于评估投资风险非常重要。

本手册旨在为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提供指导,帮助审核人员了解审核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2. 审核前的准备工作在开始审核企业债券之前,审核人员需要完成以下准备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国家对企业债券发行和投资的监管要求,包括颁布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指导意见。

•了解企业债券的基本知识:熟悉企业债券的定义、特点、种类、流程等基本知识。

•建立审核团队:组建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审核团队,包括财务专员、风险分析师、法务顾问等。

3. 审核流程3.1 前期准备在正式开始审核企业债券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材料:企业债券申请文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了解发行企业情况:通过对发行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分析,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评估风险:根据发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评估其偿债能力和债务风险。

3.2 风险评估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对发行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信用风险评估:评估发行企业的信用状况,包括评估其债务偿还能力、流动性、盈利能力等。

•市场风险评估:评估债券发行市场的供需状况、市场利率走势等因素对债券价格和流动性的影响。

•流动性风险评估:评估发行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和债券的流动性,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得资金回收。

3.3 审核决策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审核团队需要进行审核决策,包括:•决定是否审核通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通过审核,并给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制定审核条件:如果审核通过,可以根据审核团队的意见和建议,给出相应的审核条件和要求。

3.4 审核报告完成审核后,需要撰写审核报告,包括:•报告概述:对审核的目的、方法和主要结果进行概述。

•发行企业情况评估:对发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财务报告编制规范及操作实务手册

财务报告编制规范及操作实务手册

财务报告编制规范及操作实务手册第1章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3)1.1 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与原则 (3)1.1.1 目的 (3)1.1.2 原则 (4)1.2 财务报告的编制主体与周期 (4)1.2.1 编制主体 (4)1.2.2 周期 (4)1.3 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流程 (4)1.3.1 财务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4)1.3.2 财务报表的编制 (4)1.3.3 财务报告的编制 (4)1.3.4 审计与审批 (4)1.3.5 发布与报送 (5)第2章财务报告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5)2.1 财务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5)2.1.1 确定财务报告编制期间 (5)2.1.2 收集原始财务数据 (5)2.1.3 审核原始财务数据 (5)2.1.4 录入财务数据 (5)2.1.5 整理财务数据 (5)2.2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选择 (5)2.2.1 确定会计政策 (5)2.2.2 评估会计政策变更 (5)2.2.3 确定会计估计 (5)2.2.4 评估会计估计变更 (6)2.3 期末账务调整 (6)2.3.1 分析账务数据 (6)2.3.2 确定调整事项 (6)2.3.3 编制调整分录 (6)2.3.4 审核调整分录 (6)2.3.5 完成账务调整 (6)第3章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6)3.1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与内容 (6)3.2 资产项目的填列 (6)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填列 (7)第4章利润表的编制 (7)4.1 利润表的结构与内容 (7)4.2 收入和费用项目的确认与计量 (8)4.2.1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8)4.2.2 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8)4.3 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计算 (9)第5章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9)5.1 现金流量表的结构与内容 (9)5.1.1 表首部分:包括报表名称、编制单位、会计期间等信息。

(9)5.1.2 表体部分: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三个部分。

债券发行查验计划

债券发行查验计划

债券发行查验计划
债券发行查验计划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刊登发行公告: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发行首日3日前,通过指定媒体公告企业债券发行公告或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和募集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市场宣传工作:承销团应做好债券销售市场宣传工作,推广债券的发行和认购工作。

3. 债券销售工作:各承销商应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公开零售企业债券,并公布每个营业网点的承销份额。

4. 承销团工作监控:发行人应及时了解承销工作进度和发行销售情况。

5. 募集资金划付:承销团销售债券募集到的资金应划付到发行人专门的资金账户。

6. 验收资金:发行人根据债券的发行情况,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进行查验。

在实施查验计划时,发行人应确保所有步骤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确保查验过程透明、公正、有效。

公司债簿记见证流程

公司债簿记见证流程

公司债簿记见证是指在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由专业机构对发行过程进行监督和见证的过程。

以下是一般的公司债簿记见证流程:
1. 前期准备:发行人和承销商确定发行计划和时间表,并与簿记管理人(通常是一家律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协商确定簿记见证的具体安排。

2. 文件准备:发行人和承销商准备相关的发行文件,包括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等。

这些文件将在簿记见证过程中使用。

3. 簿记建档:在发行日之前,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进行簿记建档。

簿记建档是指记录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和订单信息的过程。

4. 定价和配售:根据簿记建档的结果,发行人和承销商确定债券的最终发行价格,并根据投资者的订单进行配售。

簿记管理人对配售过程进行监督和见证。

5. 结果确认:簿记管理人对配售结果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发送给发行人和承销商。

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确认结果发布发行结果公告。

6. 文件签署:在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和承销商将与投资者签署相关的债券认购协议和文件。

7. 后续报告:簿记管理人在发行完成后,向监管机构提交发行报告,并对发行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公司债簿记见证流程可能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市场惯例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发行人和承销商通常会与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机构合作,确保整个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如果你有具体的公司债簿记见证需求,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和金融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企业债券 发行章程

企业债券 发行章程

企业债券发行章程是企业在发行债券时必须公布的一份重要文件,包含了债券发行的详细计划和规定。

以下是一个企业债券发行章程的示例,仅供参考:
一、发行人
发行人名称:XXX公司
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XXXX万元
经营范围:XXX
二、发行目的和规模
本次发行企业债券的目的是为了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XXXX万元,期限为X年。

三、债券种类和期限
本次发行的债券种类为普通公司债券,期限为X年。

债券面值为人民币XXXX元/张,共计XXXX张。

四、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五、债券利率和计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债券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X%。

计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六、债券的担保和评级
本次发行的债券由XX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XX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七、债券的流通和交易
本次发行的债券可在XX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在XX柜台市场进行转让和流通。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拓展新业务、扩大生产规模、偿还银行贷款等。

九、审批机关和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审批机关为中国证监会,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批准等环节。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发行人方可进行债券的发行工作。

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

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

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是指中国政府对中央企业(由中央直接管理或控股的企业)债券发行进行的监管和管理。

以下是相关的管理要点:
1.发行主体审批:中央企业债券发行需要经过中国国务院批准。

发行主体必须符合中央企
业的资格要求,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核准。

2.债券种类和额度管理:中央企业债券可以是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不同类
型。

政府会设定债券发行的总额度,并根据市场需求和宏观调控情况进行调整。

3.发行条件与申请程序:债券发行方需要满足一定的财务和经营条件,如偿债能力、盈利
情况等。

申请程序包括提交发行计划、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等材料,并经过审核和评估。

4.发行方式和定价:中央企业债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私募发行或境外发行等方式进行。

发行价格和利率一般由市场供需和政府指导价等因素决定。

5.监督和信息披露:发行后,中央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债券信息披露,并接受政府的监
督和审核。

相关部门会通过信用评级、审计等手段对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进行监测。

6.风险管理和控制:政府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包括设置发行上限、控制杠杆水平、规范
债务融资结构等,以确保中央企业债务风险的可控性。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的要点。

实际管理方式可能会根据政府政策和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施工企业财务岗位职责模版(3篇)

施工企业财务岗位职责模版(3篇)

施工企业财务岗位职责模版1. 财务数据管理- 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企业的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信息。

- 维护财务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提供财务数据报告和分析,帮助管理层做出决策。

2. 会计核算- 负责企业的日常账务处理,包括凭证录入、账簿记账、银行对账等。

- 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 与审计师合作,进行年度审计和审核。

3. 预算与控制- 制定企业的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本预算等。

- 监控实际财务绩效与预算目标的差距,提供分析报告和建议。

- 提供支出控制和成本效益分析,帮助企业优化资源配置。

4. 税务管理- 负责企业的税务申报和纳税事务,确保遵守相关法规。

- 参与税务规划,提供税务优化方案。

- 协助处理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和调查。

5. 资金管理- 负责企业的资金管理和预测,包括资金流动、资金调配和投资规划等。

- 监控资金收入和支出,确保企业的资金充足,并合理运用。

- 管理银行关系,包括与银行的资金结算、融资和投资业务。

6. 内部控制- 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审核和监督财务操作,发现并纠正潜在的风险。

- 协助企业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并提供改进建议。

7. 企业筹资- 参与企业的融资项目,包括发行债券、股票等。

- 负责与银行、投资者等外部机构的融资洽谈和合同签署。

- 监督融资资金的使用和偿还。

8. 外部报告- 编制和提交相关部门的财务报告,如税务报告、统计报告等。

- 协助完成上市公司的财务披露和年度报告。

- 回答投资者的财务咨询和问题。

9. 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与项目部门合作,协调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支出计划。

- 与采购部门合作,核对供应商的付款事项和资金流动。

- 与销售部门合作,提供销售数据和财务分析。

10. 领导指导- 指导和培训财务团队成员,提高团队的绩效和专业技能。

- 参与制定企业的财务战略和目标,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试运行企业债券受理审核系统的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试运行企业债券受理审核系统的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试运行企业债券受理审核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20.07.16•【文号】中债字〔2020〕90号•【施行日期】2020.07.1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试运行企业债券受理审核系统的通知中债字〔2020〕90号各企业债券发行人和主承销机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为向企业债券发行人和主承销机构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央结算公司”)将试运行企业债券受理审核系统,并调整受理审核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业务流程企业债券预约、受理、审核等业务流程通过“企业债券受理审核系统”办理(系统功能操作手册见附件1)。

系统采用互联网接入方式,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及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登录地址:https://。

1.预约。

主承销商可通过系统提交预约申请,选择京、沪、深现场受理或线上远程受理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仅支持线上受理)。

预约成功后,主承销商将收到确认短信,可及时到系统中进行查看。

2.受理。

主承销商可通过系统查看受理进度,接收《补正告知书》和《受理通知书》。

需要补充材料的,主承销商通过系统根据反馈问题提交补充材料。

3.审核。

在中央结算公司审核的债券,主承销商可通过系统查看审核进度,接收《补正告知书》。

需要补充材料的,主承销商通过系统根据反馈问题提交补充材料。

二、系统权限开通各主承销机构不晚于受理预约前三个工作日填写《企业债券受理审核系统权限开通申请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扫描PDF版本至邮箱*********************.cn,原件寄送至指定地址。

中央结算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为主承销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开通系统使用权限。

发债说明书

发债说明书

发债说明书一、发行人概况本说明书涉及的发债主体为XX公司,成立于XXXX年XX月XX 日,注册地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注册资本为XX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要从事XX业务,具有良好的业务基础和市场竞争力。

二、债券概况本次发行的债券品种为XXXX,发行规模为XX万元人民币,期限为XX年。

债券的票面利率为XX%,每年支付一次利息。

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方式发行,将在XX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财务会计信息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稳步增长,资产质量良好,偿债能力强。

具体财务数据如下:1. 资产负债表2. 利润表3. 现金流量表4. 股东权益变动表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1.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2. 投资于公司的创新业务和扩大市场份额。

五、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债券由XX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其他应付款项。

六、偿债计划发行人制定了详细的偿债计划,确保按期偿还债券本息。

偿债计划包括定期偿债、提前偿债、增信措施等。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确保偿债顺利进行。

七、风险因素本次发行的债券存在以下风险因素:1. 市场风险: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影响债券价格和收益率;2. 经营风险: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业绩波动;3. 信用风险:如果发行人无法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八、信息披露安排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及时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重要事项等。

临时报告根据需要披露。

九、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发行人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议案,认为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并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

十、其他重要事项1. 本次发行不涉及评级事项,故无评级机构出具的评级报告;2. 本次发行不涉及回售条款,故无回售相关的信息披露;3. 本次发行不涉及赎回条款,故无赎回相关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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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目录第一部分企业债券审核工作要求第二部分企业债券审核对照表第三部分企业债券审核指标第四部分企业债券发债申请概要情况单和企业债券发债申请联系人表模版第五部分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格式与内容指引第六部分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法律意见书编报规则第七部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文模版第八部分信用承诺书模版第一部分企业债券审核工作要求企业债券审核工作要求(试行)- 2 -一、审核总体框架1-1 材料完备性审核:对照申报材料目录~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注意不同类型债券申报材料存在差异。

1-2 材料内容完整性审核:审查材料要素的完整性~如文件的核心内容、相关机构的公章日期、必要且在有效期内的授权书文件、需有律师鉴证的重要材料复印件等。

1-3 材料合规性审核:审核工作的重点~实质性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法律、企业债券相关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1-4 材料一致性审核:申报材料及支持性文件互相印证审核~尤其是需要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法律意见书、评级报告、审计报告等~是否出现自相矛盾或不一致的内容。

1-5 材料连续性审核:审查是否存在因为修改发行方案、担保方式、改变资金使用安排、跨期变更名称等原因未及时修改主要申报材料而导致申报内容衔接不完整的情况。

1-6 材料严谨性审核:审查是否存在大量错漏~申报材料做到文字格式和顺序保持一致、编码符合写作规范、数字单位不乱用、图表列示清晰、引用数据客观公正等。

- 3 -二、办文相关材料及大致顺序2-1 偿债保障措施相关文件1发行人所在地政府关于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说明,平台债,、2政府支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且发行人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红头文件,中小企业集合债,、3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报告,产业债及中小企业集合债,、4主承销商关于本期债券偿债能力的专项意见、5第三方担保函、6抵质押资产协议及与之相关的授权文件和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7BT回购协议、8政府关于回购资金安排的说明文件、9政府关于明确偿债配套土地情况和安排的通知或批复,附地块红线图,、10银行流动性支持协议、11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12关于信用信息报告中存在的不良贷款、欠息记录的银行和企业说明文件、13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关于发行人资产、收入结构及偿债来源的专项意见。

2-2 募投项目相关文件1发债资金投向项目的投资管理、土地、环评、规划、能评等手续齐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出具专业意见2专业司关于募投项目的意见,针对产能过剩领域地方审批项目和所有中央审批项目~国家发改委负责,、2住建部门出具的关于保障房情况的说明文件及目标责任书等、3发债资金投向的有关原始合法文件。

2-3 募集说明书2-4 反馈回复文件1反馈意见、2反馈回复报告、3定价报告、4发债规模测算表。

- 4 -2-5 申报请示文件1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意见、2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3政府同意发债的红头文件,附政府综合财力及负债表,、4修改债券名称或发行方案的说明文件、5主办人签署诚信尽职承诺书、6债券受理通知书。

- 5 -三、企业债券规范性要求3-1 发行主体资格1、发行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A股上市公司和H股上市公司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人成立时间须满3年~判断依据为是否能够提供最近3年连审报告,一般不得使用模拟报表,。

4、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5、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已募足。

7、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3-2 发债规模与净资产的比例1、累计债券余额的内涵:累计债券余额包括企业债券、上市公司债券等。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的核算依据净资产以申报的三年连审财务报告中最近一年的合并报表数据为依据~且应按下列规则核算:,1,拟发债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不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 6 -益,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

,2,拟发债企业自身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之和~均不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含少数股东权益,40%。

若拟发债企业母公司发行过债券~则该企业及该企业的母公司均需满足此条件。

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3-3 发债规模与盈利能力的关系净利润以申报的最近三年连审财务报告中的合并报表数据为依据~且应按下列规则核算:1、拟发债企业应具有良好盈利能力。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发行人自身发行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

3-4 募投项目1、募投项目范围筹集资金的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发行并使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的企业债券资金。

- 7 -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资本规模。

鼓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内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标准厂房等的建设,用于完善产业集聚区技术、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服务平台建设,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工程建设等~鼓励发债用于为小微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支持中小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包括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安全生产与经营条件等。

2、募投项目为拟发债企业参股项目发债资金用于参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按照发行人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之和作为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计算其投资数额~项目累计使用发债资金规模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60%,棚户区项目放宽到70,,。

3、其他禁止性规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

4、募投项目主体- 8 -能够证明发行人或其具有股权投资关系的公司为项目的法人主体或是代建方,仅限于与政府机关签署的代建协议,。

鼓励民营企业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安排~通过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BT,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并申请发行企业债券。

未纳入发行人最近3年连审报表的具有股权投资关系的公司,发行人出资设立的除外,~原则上其作为法人主体的项目不得作为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5 财务会计报告要求1、财务会计报告的时效,1,发行人应当提供最近三年连审的审计报告。

其中~5月1日-10月31日发行的~应使用最近三年连审的审计报告,11月1日-12月31日公告发行的~除使用经审计最近三年连审的审计报告外~还应披露当年上半年审计报表,可未经审计,,1月1日-4月30日前公告发行的~可使用不包括上年的最近三年连审的审计报告~但应补充披露上年前三个季度或全年的财务报表,可未经审计,。

,2,由于客观原因~发行人历年完成上年审计工作较晚的~可以申请延期执行上述规定。

2、财务会计报告的更新,1,企业债券公告发行时~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使用财务报表~需要更新财务报表的应当更新~但核准文件印发不满一个月的除外。

- 9 -,2,发行人更新财务报表后~有关财务指标继续符合核准的发行规模和利率水平所需条件的~发行人自行更新财务报表即可发行,如果有关财务指标不再符合核准的发行规模和利率水平所需条件、但适当核减发行规模即可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应当重新调整发行方案后方可发行,若更新财务报表后不符合发债条件的~应当停止发行。

3-6 申报财务报告期内企业合并及模拟报表的使用原则上~拟发债企业不得用模拟报表方式申请发债~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可申请豁免:1、实质性合并、合并前主体资产运营已满3年。

2、由于行业性原因,非企业自身原因,造成企业合并的。

3-7 担保事项1、禁止发债企业互相担保或连环担保。

2、对发债企业为其他企业发债提供担保的~在考察资产负债率指标时按担保额一半计入本企业负债额。

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3-8 承销团资质要求1、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资质,1,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副主承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担任主承销商。

- 10 -,2,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企业债券发行副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分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担任副主承销商。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承销本集团发行的企业债券~但不宜作为主承销商。

,4,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可以是具有企业债券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具备固定收益类产品承销经验且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开展较好的商业银行~也可由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联合主承销。

2、承销团成员家数要求,1,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在15亿元,不含15亿元,以下的~主承销商不得超过1家,15亿元至50亿元,不含50亿元,的~主承销商不得超过2家,50亿元以上的~主承销商不得超过3家,超过100亿元的可酌情增加主承销商家数。

,2,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在5亿元,含5亿元,以下的~承销团成员家数不超过5家,5亿元至15亿元,含15亿元,的~每增加1亿元可增加1家,15亿元至30亿元,含30亿元,的~不超过20家,3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25家。

上述标准按照申请发行规模执行~因政策考虑调减发行规模幅度不大的~仍可保留原有安排。

3-9 其他中介机构资质要求1、评级机构的规定目前~由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具有资质开展企业债券评级业务的评- 11 -级机构包括: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等6家。

2、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拟发债企业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对于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出具的报告~需要提供总所的业务授权书。

3、律师事务所的规定拟发债企业应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就债券发行上市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4、资产评估机构的规定涉及抵质押资产等事项~拟发债企业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办理抵质押手续主管机关认可的A级以上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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