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量及三量可采期间计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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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量”管理

煤矿“三量”管理

矿井“三量”管理一、“三量”的意义“三量”是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的简称。

这是为了保证开采水平(阶段)、采区和回采工作面的正常接续,以便及时掌握采掘关系动态的指标。

二、矿井生产前的三个阶段1、基本巷道的开拓阶段2、采区主要巷道的准备阶段3、形成回采工作面的回采巷道切割阶段三、“三量”的具体定义1、开拓煤量从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主要回风大巷、主要石门、采区石门等是开拓巷道,完成这些开拓巷道获得的可采储量,称为开拓煤量。

2、准备煤量如采区上山、采区机电硐室、采区溜煤眼、采区车场等为一个采区服务的巷道为准备巷道,完成这些巷道获得的可采储量,称为准备煤量。

3、回采煤量在采区范围内为一个回采工作面服务的运输、通风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开切眼等工程,完成这些工程获得的可采煤量,称为回采煤量。

一般来说,“三量”越大,对正常接续回采工作越有保障。

从经济而言,“三量”过多意味着开掘巷道工程就越多,这将增加巷道的维护费,造成投资过早和浪费资金的后果。

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出最经济而又能保证正常接续所必须的“三量”可采期。

四、“三量”的计算生产矿井“三量”可采期按一下公式计算:开拓煤量可采期(年)=期末开拓煤量/当年计划年产量准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回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不包括计划掘进煤量)五、“三量”的规定我国规定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3~5年以上,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为4~6月以上。

六、改善接续紧张应努力提高掘进机械化程度和掘进速度,加强地质工作,减少无效进尺,改进开拓方式和巷道布置,改革采煤方法,降低掘进率,保证矿井持续地实现稳产高产。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一、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大巷、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构成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

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已完成开拓工程的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h——已完成开拓工程的煤层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D——实体煤容重,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回采率。

二、准备煤量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的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和。

准备煤量按下式计算:Q 准=∑(L i l i M i D i K ini=1+q i)+Q回式中Q准——准备煤量,t;L i——第i个区段的采煤工作面有效推进长度,m;l i——第i个区段的平均采煤工作面长度,m;M i——第i个区段的煤层平均厚度,m;D i——第i个区段的实体煤容重,m;K i——第i个区段的工作面回采率;q i——第i个区段的巷道掘进出煤量,t;n——区段个数;Q回——回采煤量,t。

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准备煤量所圈定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所有评价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编制:治南编制日期:2018年1月31日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一、基本容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

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围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围,已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二、三个煤量的划分及计算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如下:1、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围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 -Q呆滞)K式中: 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视密度,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

2、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围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Q准=(LhMD-Q地损 -Q呆滞)K式中 Q准——准备煤量,t;L——采区走向长度,m;h——采区倾斜长度,m;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编制:李治南编制日期:2018年1月31日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一、基本内容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

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有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二、三个煤量的划分及计算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如下:1、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 -Q呆滞)K式中: 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

2、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Q准=(LhMD-Q地损 -Q呆滞)K式中 Q准——准备煤量,t;L——采区走向长度,m;h——采区倾斜长度,m;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煤矿“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煤矿“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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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堵塞各类安全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 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 能力。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 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 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2)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各生产单位 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 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 加快安全监管方面改革创新。 (1)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 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 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 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 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 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 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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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 警示”。
(2)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 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 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Di——第 i 个工作面实体煤容重,t/m3; Ki——第 i 个工作面回采率; n——回采工作面个数。
五、瓦斯抽采和防突效果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对于突出煤层,开采保护层后,回采煤量

矿井“三量”计算

矿井“三量”计算

“三量”计算公式一)三量的可采期限规定如下:1、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般为三至五年以上;2、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般为一年以上;3、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四至六个月以上。

(二)三量实际可采期计算公式1、生产矿井:期末开拓煤量开拓煤量可采期(年)=──────────当年计划年产量期末准备煤量准备煤量可采期(月)=──────────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期末回采煤量回采煤量可采期(月)=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产量(三)三量的解释和计算范围:1、开拓煤量:开拓煤量系指已完成开采所必需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或称中央石门)或采区石门、集中运输大巷或运输大巷、集中下山或采区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道等的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量。

沿倾斜由已掘凿的集中运输大巷或运输大巷的水平起,向上直到总回风道、煤层风化带下部边界或采空区下部边界上;沿走向到煤层两翼最后—个上山(或下山、石门)采区边界,这个范围内的煤量减去地质损失、设计损失和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如下:开拓煤量=(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采区平均斜长×煤层平均厚度×煤的容重-地质损失-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煤量)×采区回采率说明:(1)用上山开采单一煤层时,两翼运输大巷和必要的总回风道必须作通到采区上山口的位置,运输大巷并应超过采区上山的采区车场岔道外一百米以上,以便车场调车与大巷继续掘进互不干扰。

此时,开拓煤量计算公式中的煤层两翼走向长度应计算至此上山的采区边界;若运输大巷或总回风道末做通到采区上山口位置,走向长度只能计至前一上山采区的边界。

(2)用下、上山同时开采单一煤层时,下山部分的开拓煤量也应计算在内。

如系用“采区下山”开采时,采区下山应掘至采区车场,并完成采区车场的掘凿工程。

此时计算公式中的煤层走向长度应至下山采区的边界。

如采用“集中下山”采时,必须完成集中下山的车场和底运输大巷的掘凿工程,而且本水平运输大巷及集中下山底运输大巷都应作到采区上山口位置,底运输大巷要超过采区上山的车场岔道外一百米以上。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一、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大巷、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圈定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

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Q开=(LhMD-C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 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h 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D――实体煤容重,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 ;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 ;K――采区回采率。

二、准备煤量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的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和。

准备煤量按下式计算:IIQ准=+ Qi)+ Q回i-1式中Q准准备煤量,t ;L――第i个区段的采煤工作面有效推进长度, ml i――第i个区段的平均采煤工作面长度,mM――第i个区段的煤层平均厚度,mD――第i个区段的实体煤容重,t/m3;K――第i个区段的工作面回采率;q i第i个区段的巷道掘进出煤量,t ;n――区段个数;Q回回米煤量,t o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所圈定的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各单元评价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

(二)开采保护层后,准备煤量或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在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内。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附录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一、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副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圈定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

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h——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D——实体煤,t/m3;Q地损——地质及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回采率。

二、准备煤量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的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和。

准备煤量按下式计算:式中Q准——准备煤量,t;L i——第i个区段的采煤工作面有效推进长度,m;l i——第i个区段的平均采煤工作面长度,m;M i——第i个区段的煤层平均厚度,m;D i——第i个区段的实体煤容重,t/m3;K i——第i个;q i——第i个;n——区段个数;Q回——回采煤量,t。

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所圈定的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各单元评价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附录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一、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大巷、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圈定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

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h——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D——实体煤容重,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回采率。

二、准备煤量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的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和。

准备煤量按下式计算:式中Q准——准备煤量,t;L i——第i个区段的采煤工作面有效推进长度,m;l i——第i个区段的平均采煤工作面长度,m;M i——第i个区段的煤层平均厚度,m;D i——第i个区段的实体煤容重,t/m3;K i——第i个区段的工作面回采率;q i——第i个区段的巷道掘进出煤量,t;n——区段个数;Q回——回采煤量,t。

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所圈定的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各单元评价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

(二)开采保护层后,准备煤量或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在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内。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编制:李治南编制日期:2018年1月31日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一、基本内容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

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二、三个煤量的划分及计算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如下:1、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视密度,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

2、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Q准=(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准——准备煤量,t;L——采区走向长度,m;h——采区倾斜长度,m;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附录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一、开拓煤量就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得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大巷、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与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圈定得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与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得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

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已完成开拓工程得采(盘)区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h——已完成开拓工程得采(盘)区煤层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D——实体煤容重,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得可回采部分与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得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回采率。

二、准备煤量就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得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得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得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与。

准备煤量按下式计算:式中Q准——准备煤量,t;L i——第i个区段得采煤工作面有效推进长度,m;l i——第i个区段得平均采煤工作面长度,m;M i——第i个区段得煤层平均厚度,m;D i——第i个区段得实体煤容重,t/m3;K i——第i个区段得工作面回采率;q i——第i个区段得巷道掘进出煤量,t;n——区段个数;Q回——回采煤量,t。

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所圈定得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得煤巷条带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各单元评价测点测定得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得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她动力现象。

(二)开采保护层后,准备煤量或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得煤巷条带在保护层得有效保护范围内。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编制:李治南编制日期:2018年1月31日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一、基本内容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

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有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二、三个煤量的划分及计算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如下:1、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 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

2、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Q准=(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 Q准——准备煤量,t;L——采区走向长度,m;h——采区倾斜长度,m;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矿井“三量”计算

矿井“三量”计算

“三量”计算公式一)三量的可采期限规定如下:1、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般为三至五年以上;2、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般为一年以上;3、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四至六个月以上。

(二)三量实际可采期计算公式1、生产矿井:期末开拓煤量开拓煤量可采期(年)=──────────当年计划年产量期末准备煤量准备煤量可采期(月)=──────────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期末回采煤量回采煤量可采期(月)=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产量(三)三量的解释和计算范围:1、开拓煤量:开拓煤量系指已完成开采所必需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或称中央石门)或采区石门、集中运输大巷或运输大巷、集中下山或采区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道等的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量。

沿倾斜由已掘凿的集中运输大巷或运输大巷的水平起,向上直到总回风道、煤层风化带下部边界或采空区下部边界上;沿走向到煤层两翼最后—个上山(或下山、石门)采区边界,这个范围内的煤量减去地质损失、设计损失和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如下:开拓煤量=(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采区平均斜长×煤层平均厚度×煤的容重-地质损失-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煤量)×采区回采率说明:(1)用上山开采单一煤层时,两翼运输大巷和必要的总回风道必须作通到采区上山口的位置,运输大巷并应超过采区上山的采区车场岔道外一百米以上,以便车场调车与大巷继续掘进互不干扰。

此时,开拓煤量计算公式中的煤层两翼走向长度应计算至此上山的采区边界;若运输大巷或总回风道末做通到采区上山口位置,走向长度只能计至前一上山采区的边界。

(2)用下、上山同时开采单一煤层时,下山部分的开拓煤量也应计算在内。

如系用“采区下山”开采时,采区下山应掘至采区车场,并完成采区车场的掘凿工程。

此时计算公式中的煤层走向长度应至下山采区的边界。

如采用“集中下山”采时,必须完成集中下山的车场和底运输大巷的掘凿工程,而且本水平运输大巷及集中下山底运输大巷都应作到采区上山口位置,底运输大巷要超过采区上山的车场岔道外一百米以上。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一、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大巷、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圈定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

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h——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D——实体煤容重,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回采率。

二、准备煤量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的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和。

准备煤量按下式计算:式中Q准——准备煤量,t;L i——第i个区段的采煤工作面有效推进长度,m;l i——第i个区段的平均采煤工作面长度,m;M i——第i个区段的煤层平均厚度,m;D i——第i个区段的实体煤容重,t/m3;K i——第i个区段的工作面回采率;q i——第i个区段的巷道掘进出煤量,t;n——区段个数;Q回——回采煤量,t。

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所圈定的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各单元评价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

(二)开采保护层后,准备煤量或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在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内。

煤矿矿井三量

煤矿矿井三量

矿井三个煤量计算本矿井为保证正常的生产的接替,采取“以采定掘,以掘保采,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方针,计算出三个煤量来反映矿井生产准备程度和采掘关系,以保证生产正常接续。

一、 三量的计算 1、开拓煤量计算: Q 开=(LhM 平d -E 失-P )K式中:Q 开--开拓煤量,t ; L--煤层东翼开拓的走向长度,m ;1200 h--开拓区的平均斜长,m ;200 M 平--煤层的平均厚度,m ;1.2 d--煤的容重,t/m 3;1.35 E 失--地质损失煤量,t ; P--开拓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包括永久和临时煤柱及其它被压煤量),t ;19103 K--采区回采率。

0.95 Q 开=(LhM 平d-E 失-P )K=0.95 (1200X200X1.2X1.36-19103)x0.95=351212 (第一水平已全部形成开拓量) 2、准备煤量计算: Q 准=(LhM 平d -E 失-P )K式中:Q 准--准备煤量,t ; L--采区的走向长度,m ;1210 h--采区的斜长,m ;350 M 平--煤层的平均厚度,m ;1.2 d--煤的容重,t/m 3;1.35 E 失--地质损失煤量,t ; P--呆滞煤量(包括准备期内不能采出的煤量,以及永久煤柱和其它原因被压煤量),t;58320 K--采区回采率。

Q准=(LhM平d-E失-P)K=0.95 (1210x350x1.2x1.35-58320)x0.95=5963623、回采煤量计算:Q回=LhMdx 式中:Q回--回采煤量,t;L--工作面走向的可采长度,m;1200h--工作面沿倾斜的可采长度,m;35M--煤层的可采厚度,m;1.2d--煤的容重,t/m3;1.35x--工作面的回采率。

0.95Q回=LhMdx=1200x35x1.2x1.35x0.95=64638二、三量的可采期限与计算(一)三量的可采期限根据有关规定三量可采期限为:(1)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为2年以上;(2)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为3年以上;(3)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为4个月以上。

矿井三量计算

矿井三量计算

三个煤量计算本矿井为保证正常的生产的接替,采取“以采定掘,以掘保采,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方针,计算出三个煤量来反映矿井生产准备程度和采掘关系,以保证生产正常接续。

2012年9月矿井试运转前三个煤量计算如下。

一、三量的计算(一)、开拓煤量计算:Q开=(LhM平d-E失-P)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开拓的走向长度,m;h--开拓区的平均斜长,m;M平--煤层的平均厚度,m;d--煤的容重,t/m3;E失--地质损失煤量,t;P--开拓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包括永久和临时煤柱及其它被压煤量),t;K--采区回采率。

Q开=(LhM平d-E失-P)K=(760×180×1.45×1.40-303000) ×90%=752000(吨)(一号井一水平已全部形成开拓量)(二)、准备煤量计算:Q准=(LhM平d-E失-P)K式中:Q准--准备煤量,t;L--采区的走向长度,m;h--采区的斜长,m;M平--煤层的平均厚度,m;d--煤的容重,t/m3;E失--地质损失煤量,t;P--呆滞煤量(包括准备期内不能采出的煤量,以及永久煤柱和永久和其它原因被压煤量),t;K--采区回采率。

Q准=(LhM平d-E失-P)K=(800×140×1.45×1.40-6000-8000)×90%=345000(吨)(三)、回采煤量计算:Q回=LhDx式中:Q回--回采煤量,t;L--工作面走向的可采长度,m;h--工作面沿倾斜的可采长度,m;M--煤层的可采厚度,m;d--煤的容重,t/m3;x--工作面的回采率。

Q回=LhDx=380×100×1.45×1.40×95%=73200(吨)二、三量的可采期限与计算(一)三量的可采期限根据有关规定三量可采期限为:(1)、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为2年以上;(2)、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为8个月以上;(3)、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为3个月以上。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2018.01.31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2018.01.31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编制:李治南编制日期:2018年1月31日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一、基本内容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

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有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二、三个煤量的划分及计算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如下:1、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 -Q呆滞)K式中: 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

2、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Q准=(LhMD-Q地损 -Q呆滞)K式中 Q准——准备煤量,t;L——采区走向长度,m;h——采区倾斜长度,m;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矿井“三量”计算

矿井“三量”计算

“三量”计算公式一)三量的可采期限规定如下:1、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般为三至五年以上;2、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般为一年以上;3、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四至六个月以上。

(二)三量实际可采期计算公式1、生产矿井:期末开拓煤量开拓煤量可采期(年)=──────────当年计划年产量期末准备煤量准备煤量可采期(月)=──────────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期末回采煤量回采煤量可采期(月)=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产量(三)三量的解释和计算范围:1、开拓煤量:开拓煤量系指已完成开采所必需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或称中央石门)或采区石门、集中运输大巷或运输大巷、集中下山或采区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道等的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量。

沿倾斜由已掘凿的集中运输大巷或运输大巷的水平起,向上直到总回风道、煤层风化带下部边界或采空区下部边界上;沿走向到煤层两翼最后—个上山(或下山、石门)采区边界,这个范围内的煤量减去地质损失、设计损失和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如下:开拓煤量=(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采区平均斜长×煤层平均厚度×煤的容重-地质损失-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煤量) ×采区回采率说明:(1)用上山开采单一煤层时,两翼运输大巷和必要的总回风道必须作通到采区上山口的位置,运输大巷并应超过采区上山的采区车场岔道外一百米以上,以便车场调车与大巷继续掘进互不干扰。

此时,开拓煤量计算公式中的煤层两翼走向长度应计算至此上山的采区边界;若运输大巷或总回风道末做通到采区上山口位置,走向长度只能计至前一上山采区的边界。

(2)用下、上山同时开采单一煤层时,下山部分的开拓煤量也应计算在内。

如系用“采区下山”开采时,采区下山应掘至采区车场,并完成采区车场的掘凿工程。

此时计算公式中的煤层走向长度应至下山采区的边界。

如采用“集中下山”采时,必须完成集中下山的车场和底运输大巷的掘凿工程,而且本水平运输大巷及集中下山底运输大巷都应作到采区上山口位置,底运输大巷要超过采区上山的车场岔道外一百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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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业有限公司XX煤矿
矿井“三量”及“三量”
可采期计算报告
XX煤矿生技科编制
二 O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XX煤业有限公司XX煤矿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报告
矿井采用平硐开拓,划分为一个水平,以主运输巷为界分为南北两翼,四个带区开采,XXm水平上山部分以回风上山巷为界,北翼为一带区、南翼为三带区,XXm水平下山部分以断层为界,北翼为二带区、南翼为四带区),采矿许可证允许开采XX煤层。

矿权范围内煤层的厚度、倾角在不同的区域有少量的变化,一带区煤层平均厚度XXm,平均倾角XX°;二带区已探明的煤层平均厚度XXm,平均倾角XX°;三带区已探明煤层平均厚度XXm,平均倾角XX°;四带区已探明煤层平均厚度XXm,平均倾角XX°;XX煤层实体煤容重
1.5t/m3,工作面回采率为97%,带区回采率为85%。

本次“三量”计算数据取至2018年10月25日采掘工程平面图,因计算区段平面成图存在不规则形状,故采用CAD软件框选区段,直接读取平面面积,根据煤层倾角计算得出倾斜面积,再计算煤量。

一、回采煤量计算
回采煤量是准备范围内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按设计完成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掘进工程所圈定的,且瓦斯抽采、防突和防治水的效果已达到工作面安全回采要求的可采储量,即正在回采或只要安装设备后,便可进行正式回采的工作面可采煤量之和。

矿井符合回采煤量计算区域为一带区XX采煤工作面和XX采煤工作面,根据巷道已揭露的煤层赋予状态表明,XX工作面煤层平均厚度XXm,平均倾角XX°,XX工作面煤层平均厚度XXm,平均倾角XX°;实体煤容重1.5t/m3,工作面回采率97%。

回采煤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Q回——回采煤量,t;
经上式计算:回采煤量为36838吨。

二、准备煤量计算
准备煤量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的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和。

矿井符合回采煤量计算区域为二带区正在布置的XX采煤工作面和二带区XX采煤工作面。

根据工作面的布置情况,故将准备煤量按
巷道掘进方向进行分段计算,框定计算区段详见三量计算图,根据巷道已揭露的煤层赋予状态表明,XX工作面煤层平均厚度XXm,平均倾角XX°,实体煤容重1.5t/m3,工作面回采率97%;因巷道掘进的煤与矸石混装,故XX工作面掘进煤量只计算开切眼掘进煤量。

准备煤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Q准——准备煤量,t;
L i——第i个区段的采煤工作面有效推进长度,m;
l i——第i个区段的平均采煤工作面长度,m;
M i——第i个区段的煤层平均厚度,m;
D i——第i个区段的实体煤容重,t/m3;
K i——第i个区段的工作面回采率;
q i——第i个区段的巷道掘进出煤量,t;
n——区段个数;
Q回——回采煤量,t。

准备煤量计算表:
经上式计算:准备煤量=计算的准备煤量62562吨+掘进煤量421吨+回采煤量36838吨=99821吨
三、开拓煤量计算
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大巷、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圈定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

矿井符合开拓煤量计算区域为一带区、二带区和三、四带区内水平大巷控制区段,因XX采煤工作面和XX采煤工作面为一带区的收尾采煤
工作面,故一带区的开拓煤量只将XX和XX采煤工作面的回采煤量纳入计算,二带区内因主平硐需留设保安煤柱,故将二带区的开拓煤量分为南、北两个区段计算,三、四带区内XXm南运输巷和南回风巷控制的部分区段因地质构造暂不纳入计算。

目前二带区已探明的煤层平均厚度XXm,平均倾角XX°,实体煤容重1.5t/m3,带区回采率85%;框定的二带区计算区域内无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煤量和呆滞煤量。

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
Q开=(LhMD-Q地损-Q呆滞)K
式中:Q开——开拓煤量,t;
L——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
h——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倾斜长,m;
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
D——实体煤容重,t/m3;
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
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
K——采区回采率。

经上式计算:开拓煤量=计算的开拓煤量248922吨+一带区回采煤量36838吨=285760吨
四、“三量”可采期计算
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XX/年,平均月计划产量和回采产量均按XX 吨计算,矿井期末开拓煤量为285760 吨,期末准备煤量为99821吨,期末回采煤量为36838吨。

(1)开拓煤量可采期:285760 吨÷XX吨/年=XX年;
(2)准备煤量可采期:99821吨÷XX吨/月=XX月;
(3)回采煤量可采期:36838吨÷XX吨/月=XX月。

经上式计算,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为XX年,准备煤量可采期为XX 月,回采煤量可采期为XX月。

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
文件第三条的要求,属采掘接续正常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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