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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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结合266号令)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结合266号令)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1 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岗位的员工及组织。

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北京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京安监发〔2015〕55号4职责本责任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5 管理程序5.1 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职责5.1.1 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确定职责、批准责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等;5.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奖惩标准,并批准制度、标准;5.1.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包括批准或向投资决策机构、投资人申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等;5.1.4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参加相关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等;5.1.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包括组织重大事故上报、批准重要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等。

5.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5.2.1组织、参与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具体职责;5.2.2组织风险识别,确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具体职责;5.2.3制定、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具体职责;5.2.4组织、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职责;5.2.5组织、实施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考核奖惩的具体职责;5.2.6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信息的具体职责。

5.3 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5.3.1 各部门的通用职责内应规定各部门应承担的各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5.3.2 应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专业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应根据业务分工负责组织或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3.3从事生产活动的车间、仓储等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活动以及管理职责具体规定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责任人应按照本制度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治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1.公司领导层: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2.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培训、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

制定本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督促部门员工按照公司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4.员工: 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违反安全规定。

发现有关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定期排查: 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公司领导层。

排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的完好情况、用电安全隐患、消防设备的使用情况、危险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等。

(2)不定期排查: 针对重大的施工项目或生产过程中的特定环节,随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如果发现随时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未排除隐患,应立即停工、停产,并报告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2.隐患整改和治理(1)排查结果及时反馈: 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排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要求。

相关部门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时落实。

(2)整改措施落实: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整改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需投入资金的整改项目,应提前报告财务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3)治理隐患根源: 对于多次发生的安全隐患,应深入分析原因,并制定长远的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目的。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防范生产事故隐患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和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内容。

1.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确保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周期: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定排查方法和周期,对各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治理。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要求: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和隐患整改等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治理效果等信息的登记、保存和使用,便于管理人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措施:制定有效的奖惩措施,激励和约束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执行。

1.培训和宣传: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执行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要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总结和改进:定期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总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够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现和治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序进行,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规模的企业和单位在各个领域纷纷涌现。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安全隐患和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排查和治理这些隐患,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领导部门纷纷设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 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并完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意见。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实验室和车间等特殊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3)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改,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做好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方法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企业内部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大家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

2. 开展全方位的排查。

利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手段对企业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3. 积极开展技术支持和指导。

通过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含量。

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5. 做好应急预案。

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伤害。

6. 加强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例会,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一)事故隐患治理办公室职责为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矿井事故隐患的排查组织、隐患治理措施执行监督与协调、分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具体工作如下: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职责。

2.督促矿长及各分管矿长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及资料整理。

3.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矿各级、各负责人每日隐患排查情况、分级、分类对隐患进行登记,根据分级、分类结果确定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验收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办单位及责任人。

4.负责通知事故隐患治理、验收、督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启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运行。

5.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编制书面报告至检查单位或其委托部门。

6.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7.及时在井口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

8.督促各业务部门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

9.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10.及时完成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矿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矿长是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分管矿长、副总工程师程师、科室、区队、班组及岗位人员排查职责,并督促落实、考核到位。

3.负责贯彻上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并组织制定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

4.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区(队)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覆盖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场所、设备、工艺、劳动条件和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分析,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排查的内容、范围和周期等,确保排查工作的有效进行。

2.组织实施隐患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岗位责任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等,进行隐患排查。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场所、设备、工艺、劳动条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尤其要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的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3.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一旦发现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隐患能够及时消除。

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需立即停产整顿,直至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生产。

4.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加强对事故隐患的识别和排查能力的培养,确保员工能够在工作中及时发现、报告隐患,并做好相应的处置。

5.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记录隐患排查的过程、结果和整改情况等,以便随时查阅和核查。

台账应包括排查日期、排查内容、隐患等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信息,以便后续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6.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应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核查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监管部门可以随时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对于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可以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综上所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涵盖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发现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台账和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

只有充分履行这些职责,才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企业全面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各级岗位、部门、员工明确自身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责任,形成全员参与、协同配合、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以下是关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八个方面内容:1.岗位责任制企业应明确各岗位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范围,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例如,生产岗位员工应负责日常生产过程中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安全岗位员工应负责监督生产岗位员工对隐患的整改情况,管理层则应制定并执行相关政策和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部门责任制企业应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责任,包括具体职责和责任范围,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例如,生产部门应负责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部门应负责监督生产部门的整改情况,并协调跨部门合作。

同时,企业应确保各部门的责任边界清晰,避免出现责任重叠或空白。

3.制度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作业规范、安全行为准则等,明确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加强制度执行力和监管力度。

通过制定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同时,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形势。

4.应急处理企业应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措施、应急联系方式等,并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救援和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企业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5.培训与教育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方法、应急处置等。

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一、隐患排查工作职责:1.根据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范围和内容;2.编制排查表格和记录表,明确记录隐患的名称、等级、处理措施和整改时间;3.组织对工作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4.监督检查工作单位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安全使用情况,关注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5.对工作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事故防范意识;6.统计、分析、报告隐患排查结果,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提出安全改进建议。

二、隐患整改工作职责:1.对发现的隐患根据隐患等级和性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2.组织对隐患整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3.对整改不到位或效果不明显的隐患,追究整改责任人的责任,建议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4.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隐患的整改措施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5.建立整改台账和档案,记录整改的隐患及其整改情况,以备日后查阅和跟踪;6.提出整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三、隐患管控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频次和范围;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3.建立危险源台账和登记簿,记录危险源的名称、类别、管控措施等信息,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4.定期对危险源进行复查,检查危险源的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新的危险源;5.对各项管控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单位的安全环境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6.提出安全管控工作的改进建议,提高工作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以上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的主要内容,通过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和管控工作,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一、各级人员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尽其职,各员其责,认真履行资金应员的责任。

二、逐级落实产要负责人,个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级负责人、岗位工人的责任。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

三、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员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产要负责人的责任1、产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责任。

对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员责。

3、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

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保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6、按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1、协助产要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做好产要负责人安排的所分管的具体工作。

3、及时沟通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产要负责人汇报。

4、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协助主要负责人,会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系统负责人制定治理方案。

(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做好分管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2、对生产系统全面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

3、现场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指令作业人员撤出现场。

4、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5、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

(四)、生产系统负责人的职责1、对本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责任。

2、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批评。

3、对检查妯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逐级上报。

4、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反馈工作情况信息。

5、调动生产系统管理人员和工人的积极性,钱方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班(长的职责)1、负责对本班(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做到常抓不懈,隐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日常安全工作检查由安全员或分管安全的副站长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做到记录存档,排查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和站领导向交通运输局党委分管领导汇报。

二、重大隐患的公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中对可能发生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

1、对可能发生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应立即停产停业,逐级上报,车站接到报告应实行挂牌督办和公告,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对可能发生死亡____至____人,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一次损失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乡政府挂牌督办,立即停止作业,专门配人专人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可能发生重伤事故隐患或者一次损失____万元的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挂牌营办,应当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作业,进行现场整改,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标准,并报上级部门复验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隐患的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1、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搞好跟踪治理,发现可能有重大隐患的情况,应立即向站长报告,制订相应的治理方案,确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进行跟踪治理。

2、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登记,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待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核实确实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经有关当事人签字销号后,方可恢复作业。

四、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1、对不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本站将予以重处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或未及时报告的、未落实整改措施等的,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并作待岗学习,同时参照《职工奖惩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第二次报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给予除名处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管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任务是:建立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部署具体的工作任务、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本制度是本单位内部管理机制的基本制度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负责人员,统一组织和协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负责,其他部门和岗位必须积极配合。

第九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职责第十条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制度;(二)负责组织和指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三)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年度报告和统计数据;(四)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本单位其他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是:(一)积极配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技术支持;(二)按照要求配合进行相关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及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解决排查治理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本单位员工的职责是:(一)遵守本单位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二)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三)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程序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程序包括:(一)确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二)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四)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组织实施;(五)事故隐患治理结果的评估和检查;(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结和汇报。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安全主管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车间、采区、安全科室负责人对本辖区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班组长及重点安全岗位工及从业人员,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各级负责人、各重点岗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规定,认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对不执行隐患排查制度或发现事故隐患不积极整改、不报告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企业主管安全责任人及矿安全科管理人员,要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制度及隐患排查消除报告制度规定,认真及时填写报送有关部门,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以备存查。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内部建立的一套制度,明确各个岗位和个人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保障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领导责任:企业或组织的领导层应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部门责任: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制度,明确部门内部的职责和权限,保证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岗位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职责,包括岗位内部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报告和整改工作。

4. 个人责任:每个员工应对自身负责的区域或设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报告隐患,并积极参与整改工作。

5. 监督责任:设立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的监督检查机构,对各个岗位和个人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6. 整改责任:发现事故隐患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给上级领导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通过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可以明确各个岗位和个人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发布时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发布时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发布时间发布时间:2023年1月1日
第一条规定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

第三条隐患排查义务
1.所有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对自身相关工作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排查,
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第四条排查措施
1.单位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综合排查,确保隐患及
时消除。

第五条隐患整改时限
1.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
的将被追究责任。

第六条排查报告
1.排查单位应编制隐患排查报告,明确隐患情况和整改方案,并报送相
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监督检查
1.主管部门将定期进行隐患整改情况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要求。

第八条法律责任
1.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订,应当依法重新发布。

以上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和内容: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二、适用范围:项目参建全体员工三、职责:1、工程部经理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____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参建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

3、工程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项目安全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四、事故隐患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①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②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1、____机构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工程部经理任组长,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隐患排查____设在工程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管理制度,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为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的目标是为了确保各级组织、企业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原则: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制度设计要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2)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综合应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手段,形成合力,推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3)动态更新:制度要与时俱进,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和地区特点,不断完善和更新,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发展变化;(4)追责问责: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对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法违规行为和不作为行为进行合理、公正、严格的追责问责。

三、主要内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机构设置: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机构,明确责任和职责,确保各级组织、企业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 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制度和规范,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各级责任人工作责任制度等,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3. 隐患排查:承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人要按照规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 监管措施:采取各种监管手段,包括现场检查、督办整改、巡查督导等,推动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5. 绩效评价: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工作成效进行监督和考核。

6. 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追责问责机制,对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法违规行为和不作为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职责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职责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职责
一、厂长对厂区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二、副厂长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各股室人员负责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将隐患信息汇总至办公室,办公室建立管理台账,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四、各股室要开展经常性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上报领导研究处理。

五、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疏散危及区域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

六、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厂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七、各股室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发现问题及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矿长矿长对全矿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顿落实工作负直接责任,是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

1)组织成立、健全企业各级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各机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查核。

2)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整顿资本投入,保证有关的资本及时到位、使用规范。

3)牵头组织拟订企业的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

4)负责组织并参加企业月度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准时召开有关事故隐患排查会议。

5)对查出的重要隐患拟订整顿举措 ,并敦促整顿落实。

6)剖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 ,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2、总工程师1)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技术指导工作全面负责。

2)参加企业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有关工作进行落实。

3)负责分管专业的每旬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拟订工作,并依据计划组织实行。

4)参加分管专业的旬事故隐患排查,并组织汇总、剖析会议,敦促有关部门落实有关隐患的整顿。

5)对全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整顿工作供给技术指导,参加重要事故隐患整顿举措的拟订、负责技术工作方面的指导,对查出的重要安全隐患拟订整顿举措 ,并限时检查落实。

3、安全矿长1)负责分管地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地区的事故隐患排查整顿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参加企业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有关工作进行落实。

3)负责监察企业各级事故隐患排查隐患的详细整顿落实工作,保证事故隐患获得及时的整顿和落实4)牵头拟订分管专业每旬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依据计划组织实行,并组织汇总、剖析会议。

5)参加重要事故隐患整顿举措的拟订、对查出的重要安全隐患拟订整顿举措 ,并限时检查落实。

4、生产矿长1)负责分管地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地区的事故隐患排查整顿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参加企业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有关工作进行落实。

3)牵头拟订分管专业每旬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依据计划组织实行,并组织汇总、剖析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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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有限公司教矿安字[2017]第101号签发人:纪秀钦
关于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门的通知
各(区)队、科室:
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保障矿井生产安全。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及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

一、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及职责:
1、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小组:
组长:纪秀钦
副组长:孟德元庞尔星郑一金郭耀兵靳选
成员:各科室、队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矿长庞尔星兼任。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及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上
报等日常业务。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职责;
1、矿井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保障安全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技术负责,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编制、制定整改治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矿井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检查所辖范围内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

2、矿井业务科室、区队对分管业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监督管理责任,矿井安检科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监督、检查、统计、上报的责任。

3、各专业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三、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矿井重大隐患认定的依据是《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一般隐患:除重大隐患外的其它安全生产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隐患按分管范围、专业责任的分解分为A类、B类、C类:
A级隐患: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要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
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煤矿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区队(单位)、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失误、设计的缺陷,通风、抽放、安全监测、机电、运输、防治水、顶板、调度指挥应急反应等生产安全系统,采掘接替、劳动组织、安全装备、设备运行状态、技术管理、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六大系统”、“五大”灾害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等。

四、实行五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各岗位时时排查安全隐患;各班组每班排查安全隐患;矿长组织各科室、队组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矿井各分管责任人每旬排查一次安全
隐患。

2、矿井各专业科室、区队对所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在未整改销号前,必须每月统计上报安检科,直至隐患整改销号。

3、矿井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安监部、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的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整改治理方案。

五、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
1、矿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确定安全隐患等级,再按等级进行登记,建立安全隐患档案。

2、C类安全隐患由专业科室、区队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责令立即整改。

各专业科室、区队组织C类安全隐患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后报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

3、B类安全隐患由安检科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由安检科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报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

4、A类安全隐患由安检科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由安检科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报矿井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

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1、由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各科室、区队实施整改,安检科督促。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初验,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最终验收、销号。

3、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考核管理制度,对安全隐患跟踪落实,闭环管理。

每次排查隐患工作结束,都必须做到“六闭合”(即:排查、记录、汇报、整改、验收考核、统计分析)。

4、对严重违章行为和习惯性违章现象及“三老”问题列入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排查之列。

5、安检科对A类隐患整改方案的现场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实行跟踪落实,闭环管理,并建立整改、销号档案。

对B、C、D类隐患要进行抽查、督促整改。

6、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前及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出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并及时汇报。

七、责任追究:
(1)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1、A、B、C类隐患未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的;
2、在集团公司对矿井隐患排查时,发现已存在隐患列入整改计划无故未按期整改的;
3、未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4、未按规定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表的;
5、未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的;
6、重大安全隐患不报告或未及时报告的;
7、未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组织生产的。

(2)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存在下列情形之的,给予相关责任人100—300元处罚:
1、月度内,同一条隐患,同一个地点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责任科队负责人200元。

2、安检科下发《安全隐患五定整改通知单》或在调度会等场合通知科队整改,科队仍然不予整改的,处罚责任科队负责人100元。

(5)同一条隐患,安检科连续下发两次《安全隐患五定整改通知单》,单位仍然不予整改的,处罚责任科队负责人300元。

八、本制度由矿井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落实执行。

九、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
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设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通知
上报:集团公司
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公司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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