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药品管理规程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使用中药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中药毒性药品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人体具有较强毒性作用的中药药品。
第四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原则是“依法、科学、合理、安全”。
第五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应当注重科学性、预防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中药毒性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药毒性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等级第七条中药毒性药品根据其毒性程度和使用风险分为三个等级:特级、一级和二级。
第八条特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须由专业医师按照临床需要开具处方并进行特殊管理。
第九条一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范围较广,使用需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疗程和方法进行,并处方管理。
第十条二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较为安全,但仍需按照规定的剂量、疗程和方法进行,并建立使用登记,定期进行复核。
第三章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第十一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药品生产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
第十四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自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保留生产记录和原始资料,备查和溯源。
第四章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第十六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售。
第十七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设立专门销售区域并标明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注意风险。
第十八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向购买者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警示信息,并保留购买记录。
第十九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定期进行库存检查和清理,确保产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是指医院内部针对毒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的一套规定、流程和措施。
具体内容包括:
1. 采购规定:明确毒性药品的采购程序和要求,要求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严格把关产品质量、有效期等因素。
2. 储存要求:确定毒性药品的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防火防爆等要求,确保药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使用规范:制定使用毒性药品的操作规程,明确其使用范围、适应症、用量、途径等。
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正确使用。
4. 管理措施:建立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药品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包括药品台账的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的搭建等。
5. 废弃处理:规定毒性药品的废弃处理方式,包括包装物的处理和药品的处置方式,确保药品废弃物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医院内毒性药品的合理使用,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并依法履行医院的药品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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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
西药品种系指原料药和国家规定的制剂品种中药品种系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
(二)管理制度1.医疗用毒性药品采购按照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采购办法进行,采购人员应为药学专业人员,并有专人负责,到指定的经营企业进行采购。
2.医疗用毒性药品到货后须经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
验收合格后,药品采购人员需在经营企业提供的购买记录及回执联上签字。
3.毒性药品的储存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
毒性药品必须专库、专柜加锁,专人保管,避免混放。
实行双人双锁,要求与麻醉药品一致。
4.药剂科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
毒性药品处方使用专用处方单独开具,医师开具毒性药品的处方时,等同麻醉药品处方管理,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两日极量。
5.药剂人员对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要加强考核,对不合格处方拒绝分配。
6.调配处方时,必须剂量准确,由配方人员及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7.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
建立专门的收支账目,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出现问题时,必须迅速查明,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8.报损的毒性药品须经药剂科负责人、主管院长批准,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销毁前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经办人等。
9.因用药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医务人员违规使用毒性药品,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细则
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细则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为了加强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细则。
一、毒性药品的采购管理1、医疗机构或药品经营企业采购毒性药品,必须向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
2、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合规。
3、采购时应索取并查验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
4、采购毒性药品应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采购日期等。
二、毒性药品的验收管理1、毒性药品到货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
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检查。
2、检查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污染等情况。
3、核对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查看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4、对验收合格的毒性药品,应及时入库,并做好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应包括验收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供货单位、验收结果等。
三、毒性药品的储存管理1、毒性药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并加锁保管。
储存库或专柜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2、毒性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规格等分类存放,做到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和取用。
3、储存库或专柜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标明“毒性药品”字样,并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
4、定期对储存的毒性药品进行检查,查看药品的质量、有效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毒性药品的调配管理1、医疗机构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
处方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用量、用法等。
2、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应由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负责审核和调配。
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对处方的内容,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内毒性药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并保护员工和患者的健康,订立本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医院内部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毒性药品的采购、确权、储存、使用、处理等相关方面,适用于全部医院内部人员。
第三条定义(一)毒性药品:指对人体具有高毒性、猛烈药理作用且易造成中毒的药品。
(二)毒性药品管理人员:指负责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工作的专人或机构。
第二章毒性药品的采购与确权第四条采购准则(一)医院采购毒性药品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并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二)采购部门应定期开展供应商的资质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和高质量的产品。
第五条确权流程(一)医院毒性药品在采购后,应由毒性药品管理人员牵头进行确权登记。
(二)确权登记流程: 1. 毒性药品管理人员收到采购部门供应的采购清单; 2. 毒性药品管理人员核对清单并录入系统,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单位、生产厂家等信息; 3. 确权登记完成后,毒性药品管理人员保管相关书面料子,确保清楚记录。
(三)医院应订立相关政策,对于未确权的毒性药品禁止使用。
第六条毒性药品采购记录采购部门应做好毒性药品采购的记录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采购日期;(二)采购清单;(三)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四)合同或协议文件;(五)确权登记信息。
第三章毒性药品的储存与使用第七条储存要求(一)毒性药品应储存在特地的药品储存区域,确保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二)储存区域应标明“毒性药品储存区域”,并设有充分的标识和警示语。
(三)储存区域应设有温度、湿度等监测设备,保持适合的储存条件。
第八条储存管理(一)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无异味、无杂物,防止交叉污染。
(二)储存区域内应有特地的防火、防雾、防毒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模版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毒性药品的使用及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院内毒性药品的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毒性药品使用与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对毒性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发、使用、销毁等环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进行毒性药品使用与管理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意识。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毒性药品事故报告与处理机制,及时处置毒性药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
第七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毒性药品的使用范围,并建立相应的管控措施。
第二章毒性药品的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医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购合格的毒性药品,并确保来源可靠。
第九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毒性药品存储区域,保证储存环境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第十条毒性药品应按照其毒性等级分类,并进行专门标识、分类摆放。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检查毒性药品的保存情况,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三章毒性药品的配发与使用第十二条医院应设有专门的毒性药品配发岗位,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配发。
第十三条毒性药品的配发应按照医嘱及病情需要进行,严格控制药品的数量与剂量。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药品配发、使用、追溯等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设有专门的毒性药品使用区域,并建立相应的使用操作规范。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对毒性药品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药品使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合理的药品库存计算与监控机制,确保毒性药品的使用与储存均符合实际需求。
第四章毒性药品的销毁与处置第十八条医院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对毒性药品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销毁与处置制度。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定期检查毒性药品的质量与有效性的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已过期或损坏的药品。
第二十条医院应设有专门的毒性药品废弃物收集区域,并确保收集、包装、运输等环节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毒性药品的销毁工作,并保留相应的销毁记录。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安全,规范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益,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各临床科室、药房及病房等相关医疗部门。
三、责任分工1. 医院应建立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2. 医疗部门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毒性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3. 药房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配送毒性药品,做好药品的分类、标签、存放等工作,并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4.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的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毒性药品使用管理1. 选择使用药品须遵循以下原则:(1)毒性较小的药物应优先选择。
(2)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选择适当的毒性药品。
(3)使用新药物时,必须有权威机构的批准,并经过临床试验。
2. 毒性药品使用前应进行评估,确保使用的药物符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避免过度使用。
3. 毒性药品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严格执行医嘱,遵循药品的使用说明书。
(2)准确计算药物剂量,避免过量用药或低剂量用药。
(3)定期监测患者的药物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疗程。
(4)定期检查患者的肝肾功能和血液指标,及时发现并处理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
4. 毒性药品使用后应进行记录:(1)使用药品的具体名称、批号、剂量、疗程等应当详细记录并保存。
(2)记录患者用药后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以及药物治疗的进展和调整等信息。
六、药品储存和配送管理1. 药房负责毒性药品的储存和配送工作,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和货架。
2. 毒性药品的储存应满足以下要求:(1)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并且远离火源和日光直射。
(2)药品应按照不同的毒性程度,进行分类和标识,并设置可见的药品标签。
3. 毒性药品的配送应满足以下要求:(1)药品配送人员应持有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熟悉药品的分类、储存和配送要求。
(2)药品配送过程中,应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完整性,避免药品的损坏或污染。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毒性药品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确保毒性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风险防控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 信息透明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不得隐瞒有关信息,确保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毒性药品的相关情况。
四、生产管理1. 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
2.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控到成品检验等各个环节。
3. 生产单位必须落实相关生产记录和质量管理记录,确保质量可追溯。
4.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毒性药品进行全面检测,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对质量事故进行及时处置和通报,确保事故不扩大,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五、经营管理1. 经营单位必须落实药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毒性药品的经营规定,不得违法经营。
2. 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库存和销售记录,确保毒性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控。
3. 经营单位必须制定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制度,保证毒性药品的销售合法、安全、有效。
4. 经营单位必须对销售的毒性药品进行追溯管理,对发现问题的毒性药品,必须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理。
5. 经营单位必须定期检查毒性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清理过期或失效的毒性药品,杜绝使用过期或失效的毒性药品。
六、使用管理1. 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医师的处方和用药指导使用,严格遵守用药规范,不得擅自调整剂量和用药频次。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毒性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店、药库等。
第三条毒性药品是指具有一定毒性或潜在毒性,可能对人体造成损害的药品,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第四条国家将按照国家药典规定对毒性药品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毒性程度分为A类、B类、C类。
第五条毒性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第六条对毒性药品的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第七条毒性药品的生产必须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范围从事生产活动。
第八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配备合格的人员和设施,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的毒性药品符合药典要求,并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性。
第九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确保每一批次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药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产品的质量追溯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可追溯。
第十一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与自己生产的毒性药品有关的不良反应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第三章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第十三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药店或药库从事。
第十四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在合格的场所进行,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进行销售。
第十五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药店或药库必须保留好处方副本,并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销售。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医院使用毒性药品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使用毒性药品的科室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毒性药品的正确、合理、安全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反应。
第四条医院应指定专职药师负责毒性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使用和监管工作,并确保相关人员培训合格。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分类、采购方式、资质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毒性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科室和人员的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存储第七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制定的采购程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毒性药品。
第八条药品采购管理人员应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药品的生产批号、有效期等进行核对。
第九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存储区域,对毒性药品进行单独存放,避免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第十条毒性药品的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阴凉,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第十一条毒性药品的存储应严格按照标签上的要求,避免贮存在非指定环境中。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巡查毒性药品存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药品配送与使用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毒性药品配送流程,确保药品运输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所有收到的毒性药品应检查其包装完好性和标签是否清晰,如有问题,应及时退回供应商。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药品领用、使用和记录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流程。
第十六条所有使用毒性药品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应证书。
第十七条使用毒性药品的科室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包括抢救药物和急救设备。
第十八条使用毒性药品的科室应建立药品使用记录和不良反应的监测与报告制度。
第十九条医院应定期对使用毒性药品的科室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第二十条医院应建立毒性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流程。
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确保剧毒药品的安全管理,促进剧毒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从事剧毒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1. 剧毒药品:指具有严重毒性,用于治疗疾病的药物,如麻醉药品、毒性抗生素等。
2. 剧毒药品管理单位:指从事剧毒药品管理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店、医院等单位。
3. 剧毒药品管理人员:指负责剧毒药品的管理和监督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剧毒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第四条生产管理1. 剧毒药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剧毒药品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建立剧毒药品质量控制制度,保证剧毒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剧毒药品生产企业应配备专门的剧毒药品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剧毒药品的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五条销售管理1. 剧毒药品销售单位应取得剧毒药品销售许可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销售。
2. 剧毒药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剧毒药品销售档案,追溯剧毒药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3. 剧毒药品销售单位应定期进行剧毒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剧毒药品的数量和质量无误。
第三章剧毒药品的使用和储存第六条使用管理1. 医疗单位应制定剧毒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剧毒药品使用区域,配备专职剧毒药品使用人员。
2. 剧毒药品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剧毒药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 剧毒药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使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剧毒药品的泄露和误伤。
第七条储存管理1. 剧毒药品储存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具备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
2. 剧毒药品应单独储存,与其他非剧毒药品和化学品分开存放,以防交叉污染。
3. 剧毒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立访问控制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进入。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八条监督1. 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对剧毒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储存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模板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模板1. 前言为规范医院内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提高用药安全性和合理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相关工作人员,包含医生、药师、护士及其他相关人员。
2. 负责人责任2.1. 科室负责人需负责毒性药品的合理采购、使用、储存和管理。
2.2. 负责人需确保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
2.3. 负责人需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流程,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改进。
3. 物品登记与标识3.1. 医院应建立毒性药品的物品登记制度,记录物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3.2. 毒性药品应在使用前进行标识,包含标注药品名称、浓度、毒性级别、特殊注意事项等内容。
3.3. 毒性药品储存区域要配备相应的标识,明确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4. 毒性药品采购与入库管理4.1. 毒性药品采购需严格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含提出申请、审核、采购、验收等环节,确保采购的毒性药品符合质量要求。
4.2. 入库前需对采购的毒性药品进行验收,核对实际数量与采购数量是否全都,并进行选择样品送往药物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4.3.入库后的毒性药品需进行分类存放,并依照规定的标识进行标记。
5. 毒性药品分发与使用5.1. 毒性药品的分发由专人负责,分发前需核对药品名称、使用目的、剂量等信息与医嘱是否全都。
5.2. 分发毒性药品时应进行双人制,确保分发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5.3. 使用毒性药品前,医护人员需对患者的病情、用药禁忌等进行认真评估,并书面记录相关信息。
5.4. 使用毒性药品的医生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依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6. 事故与异常处理6.1. 发生毒性药品的事故或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刻停止使用药品,并立刻向上级报告。
6.2. 医院应建立事故与异常处理的机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
剧毒品保管、发放、使用、处理管理制度模版
剧毒品保管、发放、使用、处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剧毒品的管理,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维护员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和相关部门,涉及剧毒药物的保管、发放、使用和处理。
第三条剧毒药物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具有显著毒性、易导致严重危害的药物。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剧毒药物管理部门,负责剧毒药物的收购、保管、发放、使用和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要求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剧毒药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购买、保管和处理剧毒药物。
第六条公司将加强对剧毒药物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剧毒药物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处理措施,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剧毒药物的保管第八条公司设立固定的剧毒药物保管室,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负责剧毒药物的接收、保管、登记和出库工作。
第九条剧毒药物的保管室必须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门、防火器材、监控设备等,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第十条剧毒药物的保管室必须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保证药物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一条剧毒药物的保管室必须由两名保管人员同时到场进行操作,确保双人操作,杜绝单人操作。
第十二条剧毒药物的保管室必须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物数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保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药物知识和技能,经过公司指定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保管工作,严禁私自使用、购买和处理剧毒药物。
第十五条保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管室的工作规程,不得将保管室钥匙交给他人,不得私自更改药物的保管记录。
第十六条保管人员在药物出库时必须按照领导的书面批准进行操作,并且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剧毒药物的保密工作,不得将药物的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毒性药品管理规程
1、目的: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管理和发放
2、范围:公司购买的毒性药品
3、责任:仓库管理员、质保部
4、程序:
毒性药品的采购、运输严格按公安部发放的有关条列严格执行。
毒性药品进厂后,仓管员先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按请购单和购入发票认真核对名称、规格、数量,确认无误后会同质保部专管员一起放入专用保险箱。
放置毒性药品的保险箱由仓管员保存密码,密码不得泄漏于他人,质保部专管员保存钥匙。
按品名正确填写台帐、货位卡。
用料人在每次领料时凭领料单,由仓管员和质保部专管员按实际领用数量发放。
两人在领料单上签名。
填好货位卡和台帐。
药房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1、凡危险、剧毒化学品经采购运输入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通知质检中心化验室进行抽样化验,化验员应在接到化验通知后的24小时内报告化验结果各给仓库保管员,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听候处理。
2、危险、剧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清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措施。
3、危险、剧毒化学品储存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4、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担当。
5、危险、剧毒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必须实行两人、两锁、两本帐保管。
剧毒化学品必须按规定管理,由两人领取方可发放,并记录领取人员姓名备查。
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用电要有相应的保险措施、人离开仓库必须关闭库房电源。
仓库内应当根据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
7、因库房不足、暂时需露天放置的危险化学品,其放置部位的安全措施,有仓库保管员向安全处提出,经同意后方可放在露天保管。
夏天天气热,对1-2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当采取降温措施。
仓库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保管人员应对危险、剧毒化学品贮存数量及时统计、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9、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持两年。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模板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毒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防止滥用、误用或泄露,保障患者安全和医务人员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毒性药品的部门和个人。
三、毒性药品定义毒性药品指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规定,具有毒性或潜在毒性,使用不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药品。
四、管理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毒性药品在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2. 可追溯性原则:毒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应有完整的记录,确保可追溯。
3.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职责。
五、管理职责1.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2. 药剂科负责毒性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监督使用。
3. 使用部门负责毒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日常管理。
六、采购与储存1. 毒性药品的采购应由药剂科负责,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 毒性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的储存设施中,由专人管理。
3. 储存设施应有防盗、防火、防泄漏等安全措施。
七、使用管理1. 毒性药品的使用应严格遵照医嘱,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执行。
2. 使用时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患者反应等信息。
3. 未使用完的毒性药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八、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毒性药品管理知识和使用技能的培训。
2. 加强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九、监督检查1. 医院应定期对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应急预案1. 制定毒性药品泄露、误用等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一、记录与档案1. 建立毒性药品管理档案,包括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记录。
2. 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制
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制1.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各部门调剂和使用毒性药品,须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管理。
2.采购毒性药品,须经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按照有关规定到国家指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采购。
毒性药品到货后须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应到最小包装单位。
建立专门出入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出视问题时必须迅速查明,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3.药房、药库储存毒性药品应配备小药箱(加锁),箱外贴明显标识,专人专账保管,避免混放。
4.毒性药品原则上仅限住院患者使用,每次处方不得超过两日极量。
处方开具后即开即用,不得留存于科室。
医师应使用处方单独开具,药房在处方右上角加盖“毒”标识。
5.医师下达临时医嘱并开具处方后,由护士持处方到住院药房领取。
临床科室应建立毒性药品使用登记(格式同麻醉药品)。
6.使用毒性药品后的注射器、空安瓿、剩余药液应参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进行集中处理。
7.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药师应加强审核,对不合格处方拒绝调配。
处方调配完毕,必须双人复核后方可发出,并签名。
8.毒性药品处方同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并逐日扎帐,日清日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及日期、处方医师、调配药师等)。
处方保存2年备查。
9.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部门主任的监督下进行严格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做到帐物相符。
10.报损毒性药品须经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批准,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销毁前要有记录(内容: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经办人等)。
篇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目前包括毒性中药(指原药材及其饮片,不含制剂)27种,毒性西药(指原料药)11种。
毒性中药品种: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枝蒿、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毒性药品管理规程
1、目: 加强对毒性药品管理和发放
2、范围: 企业购置毒性药品
3、责任: 仓库管理员、质保部
4、程序:
4.1 毒性药品采购、运输严格按公安部发放相关条列严格实施。
4.2 毒性药品进厂后, 仓管员先检验外包装是否完整, 按请购单和购入发票
认真查对名称、规格、数量, 确定无误后会同质保部专管员一起放入专用保险箱。
4.3 放置毒性药品保险箱由仓管员保留密码, 密码不得泄漏于她人, 质保部
专管员保留钥匙。
4.4 按品名正确填写台帐、货位卡。
4.5 用料人在每次领料时凭领料单, 由仓管员和质保部专管员按实际领用数
量发放。
两人在领料单上署名。
填好货位卡和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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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的:
加
强
对
毒
性药品的管理和发放
2、范围:公司购买的毒性药品
3、责任:仓库管理员、质保部
4、程序:
4.1 毒性药品的采购、运输严格按公安部发放的有关条列严格执行。
4.2 毒性药品进厂后,仓管员先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按请购单和购入发票认真核对名
称、规格、数量,确认无误后会同质保部专管员一起放入专用保险箱。
4.3 放置毒性药品的保险箱由仓管员保存密码,密码不得泄漏于他人,质保部专管员保
存钥匙。
4.4 按品名正确填写台帐、货位卡。
4.5 用料人在每次领料时凭领料单,由仓管员和质保部专管员按实际领用数量发放。
两
人在领料单上签名。
填好货位卡和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