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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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5.09.30•【字号】虹府办[2005]40号•【施行日期】2005.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虹府办〔2005〕40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虹口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发〔2001〕460号)的规定,设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合署。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区政府处理日常文秘、行政事务的办事机构和主管依法行政、外事接待、信访工作、后勤保障的职能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区(县)政府转变职能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委〔2005〕12号)和《中共虹口区委办公室、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虹口区政府部分机构和职能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虹委办〔2005〕21号)的规定,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调整增加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的相关职能。

二、主要职责(一)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方案和建议,为领导指导全区面上工作和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二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二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二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虹府办发[2014]16号【发布部门】809038002【发布日期】2014.04.03【实施日期】2014.04.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二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16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区政府2014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3日区政府2014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第二季度是全面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时期,要把精力从做好计划、开会布置等方面,转移到狠抓落实、确保进度上来。

第二季度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区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区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实现主要目标和任务“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第二季度要重点推进以下九方面工作:一、综合经济(一)财税。

做好经济运行动态监控,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跟踪分析。

按照全年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保8争10”的目标,认真组织好第二季度收入,确保实现“双过半”。

编制《虹口区政府投资项目三年储备计划(2014-2016)》,指导项目单位及时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制订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等相关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税务分局、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

全面运行区招商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和资源的整合管理。

组织好第三届京交会参展工作。

召开全区重点企业座谈会。

及时兑现企业扶持和人才服务政策。

做好2014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加强中小微企业服务,推动鹏盾石油等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全力推动楼宇(园区)经济、涉外经济、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网络经济)发展,研究制定提高税收属地率的操作办法,以及实现园区“一口管理、属地服务”的办法。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虹府办发[2014]33号【发布部门】809038002【发布日期】2014.09.30【实施日期】2014.09.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33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30日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第四季度是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冲刺阶段,也是考虑明年工作计划的关键时期。

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手抓当前,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手抓长远,深入开展调研,谋划重点工作,为实现明年工作“开门红”和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着力推进以下九方面工作:一、综合经济(一)财税。

做好区域经济运行动态监控,加强对宏观政策面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跟踪分析。

完善组织全年财政收入的管理措施,确保全年财政收入收好官。

扎实开展2015年度区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税务分局、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规划。

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完成前期课题调研。

加快推进南、中、北三大功能区的规划设计,完成包括社区专项、文化体育设施等在内的各专题规划研究。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土局、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三)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

深化区投资服务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作,明确责任分工。

积极发展楼宇(园区)经济、涉外经济、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网络经济)。

加大总部型企业引进力度。

梳理整合区内楼宇资源,优化落实楼宇招商提前介入机制,各街道主动服务,制定“一楼一策”,实现商务楼宇建设和招商工作的有序衔接,从源头上提高税收落地率。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人民政府区
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4)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虹府办发[2014]28号
【发布部门】809038002
【发布日期】2014.08.04
【实施日期】2014.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虹府办发〔2014〕28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虹口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虹口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
曹立强区长: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具体分管: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编委。

徐彬副区长:分管产业经济、工业、商务、外资外贸、工商行政管理、科技、科普、信息化、知识产权、质量与技术监督、食品与药品监督、民族与宗教、侨务、地区经济、招商引资、合作交流、机关事务等工作。

具体分管:区商务委(区经委、区粮食。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本区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本区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本区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4.09•【字号】•【施行日期】201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本区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关于建立健全本区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虹口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9日关于建立健全本区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强化本区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上海市审计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9〕6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2号)等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虹口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区府办主任、区审计局局长任召集人,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国资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为:通报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本区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整改的重要文件和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开展重点督查等。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为:区审计局:负责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归纳、综合分析审计查出问题,提出需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90日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不认真的,查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13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13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13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虹口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18日虹口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

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围绕全区深化改革总体部署,落实市政府《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为社会治理提供更科学的法律服务,以法制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法制服务,确保区域民生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破解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难题。

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完善各执法主体间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促使相关执法部门及时执法、有效执法。

以创建国家卫生区为契机,深入推进“特定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完善城市管理执法机制,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城市网格化管理等信息平台,整合优化各类管理资源和执法力量,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构建大联动的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机制的积极作用,加强协调,快速、审慎办理相关政府涉法事务,切实保证旧区改造工作合法有序、稳步推进。

优化部门职责体系。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4.03.03•【字号】虹府办[2004]6号•【施行日期】2004.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虹府办〔2004〕6号)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镇):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0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协调,抓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区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〇〇四年三月三日200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安排按照区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区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经2004年区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200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加快北外滩地区开发。

(陈晓中副区长牵头,华东平副区长配合。

北外滩开发办公室、规划局、外经委、建委、计委、房地局、重大办和市容局、土发中心等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

)主要内容:1、积极协调世茂北外滩酒店、国际客运中心、滨江公共空间和绿化景观项目建设。

2、完成国际客运中心北侧地块动迁和项目招标工作,年内开工。

3、启动“上海之星”摩天轮项目投资主体的开发。

4、完善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性开发规划。

5、启动东大名路部分路段的拓宽工程:完成汉阳路粪码头搬迁;完成九龙路垃圾码头搬迁的方案;做好22万伏变电站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四川北路新一轮改造。

(童建龄副区长牵头,陈晓中副区长配合。

四川北路开发办公室、房地局、计委、规划局、市容局、商委、文化局、建委、重大办等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

)主要内容:1、南段实施信虹项目建设,中段完成赛格数码城与和泰项目动迁并开工建设,北段上半年完成虹口足球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动迁并全面开工,启动多伦路二期开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4.02.12•【字号】虹府办发[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5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12日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十届市委五次全会、九届区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改革统领全局,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旧区改造,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维护城区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一、进一步增强北外滩产业集聚和开放服务功能总体要求:坚持航运和金融“双重承载”,主动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积极对接自贸试验区,推动航运和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区投促办、区金融办、工商分局、税务分局、提篮桥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主要内容:(1)加快航运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船员评估示范中心等航运公共平台建设,在航运金融、船舶管理、船员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

(2)发挥公用型保税仓库作用,探索发展免税商品销售展示、游艇经济等新业态。

(3)加快发展邮轮、游艇、游船经济,积极推进设立本土邮轮公司,建立上海国际邮轮信息和票务平台,争取上海游艇交易中心在北外滩设立。

(4)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继续吸引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金融业态和金融机构集聚发展。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26•【字号】虹府办发〔2016〕4号•【施行日期】2016.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虹府办发〔2016〕4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201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26日201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各项部署要求,按照全年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半坡”方位持续攀登、奋力爬坡,能快则快、能超则超,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稳中奋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快城市更新,着力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着力增进人民福祉,为虹口“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夯实南部金融和航运双重承载功能总体要求:融入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立足高端、凸显实力。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局、区投促办、区建管委、区规土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分局、提篮桥街道、各有关单位。

主要内容:(1)围绕打造金融集聚发展区,积极引进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企业,进一步巩固财富管理特色。

(2)大力推动上海科技创新风险投资促进会、金融创新实验室等落户,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3)依托北外滩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完成“一线两圈四中心”布局,即立足北外滩临江沿线,围绕霍山路圈和密云路圈,打造国际航运交流服务中心、国际航运人才服务中心、国际航运金融服务中心、航运电商平台企业中心。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致市政府)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致市政府)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致市政府)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16•【字号】虹府发〔2015〕7号•【施行日期】2015.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致市政府)虹府发〔2015〕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本市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一、2014年工作情况2014年,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及《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有效提升政府服务能级和办事效率,为我区经济发展、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旧区改造超额完成全年目标、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等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虹口公安分局、原区质监局与欧阳路街道成功创建为“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深化依法行政机制建设,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制度保障。

明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行动纲领。

制定《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根据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本区政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细化、强化,深化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

配套执行规范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过程中予以逐步落实。

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修订《虹口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细则》,与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效衔接,增加了区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定,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备案管理制度、依法公开制度。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4.12•【字号】•【施行日期】2012.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单位:《虹口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虹口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为积极应对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给市民健康带来的诸多挑战,自2003年起,针对生态环境、市容环境、居住环境、人文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本区相继实施了三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

尤其是近年来,本区紧紧抓住筹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清洁家园活动,全面推进健康场所建设,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倡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建设健康城区行动机制,积极促进人与环境、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和管理水平显著改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技能和健康素养不断提升。

但有关监测调查表明,本区各类人群的健康危害因素依然不可低估,特别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主要死因,其发病率逐年上升且发病人群呈年轻化趋势。

医学研究证明,仅通过医疗服务不能解决全部健康问题,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改变环境和个人行为来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

因此,从生活方式入手,干预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是当前和今后本区建设健康城区行动的重要任务。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沪府办发〔2011〕67号)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继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市民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和体系,以“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环境健康水平,促进人与环境、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9•【字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单位:《虹口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虹口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自2000年起,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本区滚动实施了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分阶段地解决城区建设中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城市环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区合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格局与氛围基本形成,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地表水基本消除恶臭,水质基本稳定达到Ⅴ类水标准;区域污水纳管率大幅提高至90%;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二氧化硫(SO2)排放削减提前完成“十一五”市下达本区的削减目标要求;成功创建上海市“扬尘污染控制区”并通过复验;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全区绿地总面积为405.1432公顷,人均绿地面积为5.1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20.07%。

在看到本区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本区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和提高,满足市民群众的环境要求,还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环境基础设施还不完善。

一些地方雨污水管道混接现象较为突出,合流制泵站雨天溢流,造成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污染程度加重;虹口港水系北部水动力不足,造成北部地区水质较差。

二是环境污染纠纷仍较为普遍。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4.03.27•【字号】虹府发[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虹府发〔2014〕16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关于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2014年3月27日关于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8号)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和定义本意见适用于本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本意见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经市政府确定、在虹口区内、由区政府配合实施的市重大工程,以及经区政府确定,用以提升区域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民生改善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管理原则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科学决策、引领示范,依法合规、责任明确”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虹口区重大工程建设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交委,以下简称区重大办),作为区政府专职协调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推进、协调、管理、服务”的定位,具体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计划制定、综合协调、统筹实施、督促考核等。

区重大办接受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四、协调推进制度对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区重大办可依据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的申请,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议协调解决,也可根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推进要求,主动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议协调解决。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4.02.18•【字号】虹府发[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虹府发〔2014〕10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意见》(沪府发〔2013〕76号,以下简称《意见》),在充分吸取近年来全国及本市安全生产事故深刻教训的基础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制度完善和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事故防范、责任落实、隐患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障本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本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安排(一)各司其职,重心下移,发挥属地监管优势。

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并重,以分级属地监管为基础,政府管控、专业监管、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工作体制。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虹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优势,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对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要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安全监管。

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等平台,组织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等工作,切实将属地监管工作做实、做透。

(二)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大源头控制力度。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虹府办发[2014]29号【发布部门】809038002【发布日期】2014.08.14【实施日期】2014.08.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29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虹口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14日虹口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4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积极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33号),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机制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

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的回应工作,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责任单位:区新闻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结合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做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包括行政审批调整和取消目录、审批进程和结果、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办事指南编制的公开工作。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施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施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打击非法集资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虹府办发[2014]27号
【发布部门】809038002
【发布日期】2014.08.01
【实施日期】2014.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虹府办发〔2014〕27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虹口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10年11月1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虹口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虹府办发〔2010〕23号)同时废止。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虹口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0〕56号)精神,按照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
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危害极大。

一些案件由于涉及人员众多、涉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4.01.27•【字号】虹府办发[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3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2014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及时反馈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2014年区政府实事按时完成。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7日2014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一、年内开工并完成各类旧住房综合整治45万平方米;进一步扩大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受益面,对提出申请符合廉租住房政策适用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区房管局负责)二、做好为老服务工作,新增养老床位100张(区民政局负责),新增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700人(区民政局负责),新增老年人助餐点4个(区民政局、欧阳街道、曲阳街道、江湾镇街道负责);推广“爱心帮帮椅”(区房管局、川北街道、欧阳街道、嘉兴街道、曲阳街道、提篮桥街道、广中街道、凉城街道、江湾镇街道负责);建设智能健康屋,促进本区生活服务体系建设(区地区办、区民政局、川北街道、欧阳街道、嘉兴街道、曲阳街道、提篮桥街道、广中街道、凉城街道、江湾镇街道负责)。

三、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提供个性化适配辅助器具(区残工委负责);实施贫困家庭儿童文化消费补贴,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发放图书券(区妇儿工委、区民政局负责)。

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完成薄弱段防汛墙改建200米(区建交委负责);提高垃圾处置效率,改善市容环境,完成15座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改造(区绿化市容局负责),完成200座生活垃圾箱房大修(区绿化市容局、川北街道、欧阳街道、嘉兴街道、曲阳街道、提篮桥街道、广中街道、凉城街道、江湾镇街道负责)。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虹府办发[2014]2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虹府办发[2014]2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结果的通

正文: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虹府办发〔2014〕2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区政务信息工作扎实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经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2013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一等奖(3家)
提篮桥街道办事处
区商务委
区民政局
二、二等奖(8家)
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
曲阳路街道办事处
区卫计委
区绿化市容局
区人保局
区文化局
区教育局
区科委
三、达标
其余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考核等次为达标。

希望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加快信息报送频率,推进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本区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
——结束——。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10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10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10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虹口区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7日虹口区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一、编制目的和工作原则(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及其对市民健康的影响,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实际,编制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空气重污染,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情况。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强化管理,科学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一)领导机构。

成立虹口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区工作组),负责部署落实、组织实施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区工作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办、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二)工作机构。

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承担区工作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区工作组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转发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工作组)发布、调整和解除的预警信息。

(三)区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1.区环保局:负责区工作组办公室的综合工作,响应市工作组的应急指令,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对重点排污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巡查等。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10•【字号】•【施行日期】2014.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虹口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10日虹口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教〔2014〕13号)和本市加强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和意义本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以下简称登记发证工作)遵循“先清后登、应登必登、不重不漏、确保质量”的原则。

切实做好登记发证工作,有利于摸清家底,理顺产权关系,健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优化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有利于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价值管理的互相结合,提高综合管理效益。

二、内容和要求(一)登记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经区编办批准成立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参照市财政产权登记范围,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不纳入)(二)登记内容。

1.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成立日期;2.单位(性质)分类、主管部门、财务预算信息、管理级次、编制人数;3.单位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主要资产实物量及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情况;4.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三)工作步骤。

1.资产清点: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产权登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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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
作安排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虹府办发[2014]5号
【发布部门】809038002
【发布日期】2014.02.12
【实施日期】2014.0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虹府办发〔2014〕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

区政府各部门、各
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十届市委五次全会、九届区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改革统领全局,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旧区改造,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维护城区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一、进一步增强北外滩产业集聚和开放服务功能
总体要求:坚持航运和金融“双重承载”,主动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积极对接自贸试验区,推动航运和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区投促办、区金融办、工商分局、税务分局、提篮桥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主要内容:(1)加快航运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船员评估示范中心等航运公共平台建设,在航运金融、船舶管理、船员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

(2)发挥公用型保税仓库作用,探索发展免税商品销售展示、游艇经济等新业态。

(3)加快发展邮轮、游艇、游船经济,积极推进设立本土邮轮公司,建立上海国际邮轮信息和票务平台,争取上海游艇交易中心在北外滩设立。

(4)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继续吸引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金融业态和金融机构集聚发展。

(5)完善上海对冲基金园区服务和管理机制,提升影响力。

(6)推进实施北外滩区域商业规划,协调做好重点项目招商。

由张锡平副区长牵头负责第(1)、(2)、(3)、(6)项,第(1)、(2)、(3)项牵头单位为区投促办,第(6)项牵头单位为区商务委。

由张伟副区长牵头负责第(4)、(5)项,牵头单位为区金融办。

二、进一步提升四川北路功能区发展能级
总体要求:加快商旅文体“四轮驱动”,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和水系风貌的保护利用,完善四川北路区域整体规划,加大业态调整力度,改善整体消费环境,加速人气集
聚,体现繁荣繁华。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规土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旅游局、工商分局、税务分局、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嘉兴路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主要内容:(1)深化四川北路功能区整体规划,促进四川北路与甜爱路-多伦路-溧阳路-山阴路历史风貌区、“精武体育”街区、瑞虹新城、上海音乐谷等联动发展。

(2)改善街区形态,实施中行大楼、四行大楼外部形象改造,整治沿街违章建筑,优化整体环境。

(3)继续调整业态结构,大力发展体验式消费,完善四川北路全程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商业联动发展。

(4)推进上海国际酒类现代商贸服务功能区和上海文化贸易语言服务基地建设,形成品牌效应,加快产业集聚。

(5)推动上海音乐谷建设、招商和功能拓展,打造音乐文化类旅游项目,建成3A级旅游景区。

由张锡平副区长牵头负责,第(1)、(3)、(4)项牵头单位为区商务委,第(2)项牵头单位为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第(5)项牵头单位为区科委、区旅游局。

三、推动大柏树科技产业集聚发展
总体要求:推动大柏树与花园坊“东西呼应”,发挥张江政策效应,探索土地二次开发和城市更新模式,加快功能载体建设,促进科技产业、低碳产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规土局、区建交委、区投促办、工商分局、税务分局、曲阳路街道办事处、提篮桥街道办事处、广中路街道办事处、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江湾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主要内容:(1)深入推进张江高新区虹口园建设,积极承接审批权下放试点。

(2)加快功能载体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积极打造邯郸路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3)依托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带动示范效应,以花园坊为核心,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绿色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

(4)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发展,科技产业经济贡献增长20%,新增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8家,申报市级
以上创新项目100项。

(5)科技投入占区级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8%。

由张锡平副区长牵头负责,第(1)、(2)、(4)项牵头单位为区科委,第(3)项牵头单位为区商务委,第(5)项牵头单位为区财政局。

四、加快“三个经济”发展步伐,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要求:聚焦楼宇(园区)经济、涉外经济、总部经济,更加关注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税收落地率。

加大留商安商的服务力度,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全年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8%。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投促办、工商分局、税务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主要内容:(1)整合楼宇资源,加强多方合作,调动楼宇招商管理主体积极性,提高楼宇税收总量和税收落地率,亿元楼达到15幢。

(2)以特色、效益为导向,明确产业园区功能定位,推进园区资源整合,实行部门归口服务和街道属地管理。

(3)进一步拓宽外资引进渠道,优化利用外资结构,非房地产涉外税收占全区税收比重达24%。

(4)加大引进总部型、产业链型、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企业力度。

(5)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兑现效率。

(6)完善重点企业服务机制,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7)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在自主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8)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作用,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

(9)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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