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域 内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和 污 水 管 网 的 运 行 监督 管
作 理 工

省 生态 环境 厅 负责 全省 行政 区 域内 城 市 污水
处 理厂 的 达标 排放 情 况 、 污染 物 削 减情 况 的监督
检 査工 作 。 市
州 (

生态 环境主 管部 门
( 以 下称
生 态 环境 部 门 ) , 负 责 本 行政 区 域 内 城市 污水处 理 厂 的达 标排放情 况 、 污 染物 削 减 情 况 的 监督检
生 产运 营 管理且具 有独 立法 人 资格 的单 位 。
本 办 法 所 称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维 护 单位 ( 以 下
称 管 网 维 护 单位 ) , 是 指 由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的 污 水 管 网维 护单 位 。 本办 法 所 称运 行 监 督 管 理 , 是 指 对 已 建成
运 行 ( 含试运 行 ) 的 城市 污水 处 理厂 和管 网 实 施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
第 四 条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厅 指 导 全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州 (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的 污 水处 理 主 管 部
特许 经 营 协 议 、 委 托 经 营 协议 或 服 务 合 同
签 订后 30 日 内 , 应 报 上 一 级污 水 处 理 主管 部 门
备 案 。
第 六 条 厂 区 运 营单 位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运
行 管 理 、 处 理设施 和 出 水 水质 负 责 , 按 照 《城
水 管 网 接 纳 污 水 进 行集 中 处 理 的 场 所 。
7 5 -

贵 州 省 人 民 政府 公 报 20 19 年 第 7 期
部门 文件
本 办 法所称 城市 污水 处 理厂 运 营单位 ( 以 下
称 厂 区 运 营单位 ) , 是 指 对城 市污 水处 理 厂 进 行
门 ( 下 称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 ,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城 市 污 水 处 理厂 和 污 水 管 网 的 运 行 监 督 管 理工
作。 县



区 )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的 污 水 处 理主
管 部 门 ( 下 称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 ,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公 报 201 9 年 第 7 期
部门 文 件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 《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
办法
试 行 (
)》
的通 知
黔 建 城 通 〔 201 9 〕 28 号
各市
州 (

住房城乡 建设局 、
水务局 、
生态环境局 ,
贵 安 新 区 规 划 建设 局 、
和 运 输生 活 污 水 ( 如 合 流 制 还 包 括 部 分雨 水 ) 、
符 合纳 管 标 准 的 生 产 经 营废 水 ( 服 务 性 行 业等
排放 的废水 )
的 管道设施 ,
包括污水 管道 、

渠及 其 附属 设 施 等 。
本 办 法 所 称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
是 指 通 过污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城市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监督管理 ,
提髙污水收集率 、
处理率 、
达 标 排
放率 ,
提 升运行 效率和 管理水平 ,
改 善 水 环 境
质量 ,
根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城 镇 排 水和 污水 管理 条例>等 有关法 律 、 法 规
行 ) 》 , 现 印 发 给 你们 , 请 认 真 贯彻 执行 。
附件 :
贵州 省 城市 污水 处理 设施 运 营 管理办 法
试 行 (

贵州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设厅
贵 州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年 20 1 9
2 月 1 5 日
附 件
贵州 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 管理办法
査工作 。

市 (

区)
生 态环 境 主管 部 门 ,
负 责
本 行 政区 域 内 城市 污水 处理厂 的 达 标排 放 情 况 、
污染物 削 减情 况 的 监 督检 査工作 。 第 五 条 推 行 污 水 处 理特 许 经 营 。 地 方政
府 或 其授 权的 污 水 处 理 主 管 部 门 , 应 依 法 通 过 市场竞 争 机 制 选 择 运 营单 位 , 并 签 订特 许经 营
协议 。 暂 不 具备条 件 的 , 可 在 核 定 实 际 污 水 处 理 量 及处 理 成 本 的 基础 上 签 订 委 托 经 营 协议

7 6  ̄

或 服 务 合 同 或者 由 产 权 企业 自 行运 营 。 逐 步 ,
推动 和完 善 厂 网 一 体 的运 营模 式 。
农林 水 务 局 、 生 态 环
境局 ,
仁怀市 、
威宁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
水务局 、
生 态 环 境 局 :
为加强城市 污水 处理设施 的运 行监督管理 ,
提 髙 城市污水处理 管理水平 ,
改善 城 市 水环 境 质
量 , 省住 房 城 乡 建设厅会 同 省 生 态 环 境 厅组 织 编 制 了m 州 省 城市 污 水处 理设施运 营 管 理 办 法 (试
镇 污 水处 理 厂 运 行 、 维 护 及 其安 全 技 术 规 程》 制 定 保 障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常 运 行 的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生产 制 度 、 水 质 检测 制度 。
厂 区 运 营 单 位 针 对 进 水水 质 或 水 量 突 变 、
停 电 、 重 要设 备 故 障 、 洪 涝 灾 害 、 火 灾 等 突 发
的 规 定 ,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 制 定 本 办 法 。
Hale Waihona Puke 第 二 条 在 本 省 行政 区 域 城 市 ( 设 市 城 市
及 县 城)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和污 水 处 理厂 运 行 监 督
和管理 ,
适 用 本 办 法 。
第 三 条 本办 法 所称 污 水 管 网 是 指 收 集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